逐月传说_玄幻魔法

逐月传说

作者:魔力飞射

新月初露
追星逐月
风花雪月之卷
吟风弄月之卷
我的名字叫许逐,这是一个平凡的名字,和我的名字一样,我是一个平凡的人。在一个平凡的日子,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平凡地长大.与我相关的一切,似乎都不幸地和“平凡”沾上了关系.

我父母是我家所在城市——冰际市钢铁厂的普通工人。他们都是老老实实的人,所得的工资有只是仅仅能够维持正常的日常家庭开支而已,包括我读书的费用。所以我家并不富裕,一个中下工人阶级的水平.

我今年15岁,在冰际市中上初三,这是市里一间没什么名气的初中,能升上市里重点高中——冰际高中的都是学校里的尖子中的尖子,那些打个喷嚏校长都要关注一下,嘘寒问暖一番的人物,没办法,物以稀为贵嘛。

学校规模不是很大,每年级8个班,每班50人左右。占地大约200亩,主要建筑也就两栋教学楼,三栋宿舍楼,两栋男的,一栋女的,还有一个饭堂和一个运动场。教学楼其实和危楼差不多,年龄比我爷爷的爷爷还大,老师美其名曰:“历史悠久。”然而到了现在实在过于破烂不堪,恐怕逃脱不了上级的检查,学校无奈之下只好装修改建。

装修过后的确好看不少,然而教学楼毕竟不是女人,不是考打扮可以恢复青春的,很多有经验的男人都会知道一句话:“女人就是3分人才,7分衣裳。”女人打扮起来的威力是非同小可的,卸妆前后实在是不可同日而语。教学楼就不行,好景不长,几年过后,教学楼的脸皮被风雨撕下,重新变回破旧不堪的样子,远远看去,就像一个老态龙钟,苟延残喘,行将就木的老人。在近更是乖乖不得了,咳嗽一声,天花板上的灰尘就簌簌而下,吓得人大气不敢呼出,生怕无端被活埋。正因如此,上课时候教室很安静,学风很不错。因此,有些专业人士说这才是学校不愿建新教学楼的原因,而不是学校资金不足。至于真正原因是什么,除了校长他老人家之外,别人就无从得知了,只能是推测一下而已。

至于男生宿舍楼,也还马马虎虎,算个人住的地方,至少不至于担心被活埋。

不过最大的不足就是窗户实在太小,宿舍本就狭长,再加上窗子实在够小,里面就更加昏暗,天气阴沉一点甚至要打着手电筒进去,是个看恐怖小说的好地方。

宿舍后面不远处有一条校道,平时有些兄弟在窗户旁边呼吸新鲜空气的时候,校道上要有学校外不知情的人的人走过,还真会吓一跳,怀疑这是监狱多过学校的人可能会更多点。

夏天时候宿舍真够闷热的,因为窗子小,对流困难,里面的空气基本不移动,从我们宿舍8个兄弟的鼻子里面轮流进出,从每个人呼吸道通过的时候,谁都拼命吸取其中精华,然后传给下一位重复同样的事。每当夏天的时候,宿舍里的味道可就千奇百怪,多姿多彩了:脚丫子的味道,身上的汗味,没洗的球鞋袜子的味道,还有个别有狐臭的……混合在一起,这对我们真是一种考验,这时只好心中默念:“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虽然家离学校不远,但是学校是实行封闭式管理的,除了周末和其他法定假日,其他时间是不许回家的。为了减少肉体折磨,将伤亡减到最低,宿舍楼里有一条不明文但是很严厉的规定:放屁的人要到外面去,否则严惩不怠。这条规定也不知道是第几代以前的学长流传下来的了,虽然是口头相承,但其法律效力丝毫不逊于那些明文规定的校纪校规。女生宿舍楼就好了很多了,是新建的,各方面都很不错。

学校饭堂的菜吃起来味道倒是很不错的,其实也不是饭堂师傅烧菜技巧如何高超,而是在宿舍呆久了,闻惯了异味,到了外面凡是吃下去死不了的东西,塞到嘴巴里都成了美味佳肴,我看就算是饭堂师傅炒几锅木头上来,我们照样能吃的津津有味。

学校最引以为荣的地方就是运动场了,那是上代校长策划,历时3年才完工,当中还包括好几届学长的一些非义务劳动.面积大不说,绕着跑一圈就有1000米,而且设备齐全,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台,单双杠,健身房,游泳池……,基本上是该有的都有了,不该有的有些也有了。把投资到上面的钱用到别的地方去,就是再建一套好的教学楼和宿舍楼也绰绰有余了。我怀疑上代校长是不是体校出身的,对体育有一种特殊的感情,不过看他那风大点就要贴寻人启示的身架又不大像。

不过无论怎么样,学校建这个体育场的成绩还是有的,学校文的不太行,体却可以。每年靠体育成绩上重点高中的人比靠文化分考上的还要多,以致每年放长假,那些上了重点高中,或者是大学,回母校逛一逛,追溯一下自己当年光辉岁月的学长,基本上是三大五粗,胳膊比一般人大腿粗的居多。学校在体育方面也是小有名气的,市里举行的中学生运动会,基本上都要有一小半的奖杯要落在我们学校手上,听说有一次还代表我们市到省里面去参加比赛了,这也成了我们老师津津乐道,逢人必讲的一个话题。

上任校长也因为体育方面的成绩突出被调到市政体育部门去了。他对学校的感情还是颇为深厚的,有事没事都被学校邀请来作个新生动员,毕业生勉励之类的。我就是在当年的新生动员会上认识他的。

就是我这样一个平凡的人,在世上平平凡凡地生活了15年。现在我已经初三了,虽然在一个普通学校,我还是没什么突出的地方,因为我的大脑很一般,学习起来也是不上不下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在班里面混个30多名这样,其实我数学,物理,化学差不多是班里最差的了,语文算一般,然而我英语非常好,就是班里学习成绩最好的的学习委员张雯,有时候也比不上我。

而我的身体素质呢,说不太好已经是很给面子了,说体弱多病倒是相差无几。

从小到大我虽然没什么大病,但总是小病不断。身体也差,走路快一点就能跟牛比谁喘气粗。别人是吃饭长大的,而我妈说我是吃药长大的,从小我就要吃药,幸好外公是个老中医,草药懂的不少,我妈耳濡目染也知道一些,很多药都是她亲自到市郊去采的。“久病成良医”,我吃的药多了倒也认识了不少草药,在路上随便看到几株植物我马上就能叫出名字来,长此下去的话,我心想自己如果能活到60多岁,说不定也能成为个植物学家了。
我就一直这样默默无闻地一直读到初三,如无意外的话,我想自己应该是一直这样下去,运气好一点的话读完高中,然后混个二流大学,毕业出来找一份普通工作,然后结婚生子,将自己的梦想寄托到下一代的身上,运气不好的话读完高中就不知道何去何从了。

然而内心里我不甘心这样,虽然外表我看起来什么不在乎,混着过日子,然而内心里我很渴望自己有个不平凡的人生,我知道自己不聪明,我也不在乎自己是否聪明,我可以通过努力去弥补,但是我身体实在太差了点,只要我稍微有点拼命去学习的时候,我的身体就开始承受不了,小则头昏眼花,严重的甚至昏倒,继续下去只怕会出师未捷身先死,心里实在郁闷,后来就干脆破罐子破摔,上课偶尔听下,其他时间不是睡觉就是和同桌张可在下面小声聊天。我桌位是靠边的,再加上我成绩在班上一般,老师也不管,只要不是影响他们上课,也就睁只眼闭只眼,由得我们自生自灭了。

“一切物体总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

今天是星期三,最后一节晚自修,不过已被物理老师以辅导为由占用.正值春夏交替,不过天气已是热得要命。冰际市是全国有名的火炉,据说最热的时候连知了都不敢叫,母鸡刚生出来的鸡蛋就是熟的,此话虽带着吹牛的成分,不过有多热可见一斑。晚上的温度比起白天来下降幅度也不多,教室里风扇以最大功率疯狂转动,我们依然是汗如雨下。

上课的是个老头,头发胡子已全部花白,嘴巴中牙齿幸存也没几颗,说话本就漏风,对流比宿舍还好,偏偏还操着一口带剑南口音的普通话(剑南——本省一个地区),更加不知道是在罗嗦什么。幸好他还喜欢板书,否则连他老人家上的是否是物理课都不清楚。不过老头气色很好,红光满面,这大概是他这么大年纪了还可以继续任教的原因,不至于让别人误会我们学校无人可用。

物理是我最害怕最讨厌的,每次上这课我都头大如斗,心不在焉。我坐直身子看着黑板,装作很努力听课之样,心却已早飞到了宿舍的那张小床上,虽然宿舍的味道五花八门,但相比起听物理课那地狱式的折磨,我还是宁愿选择前者。

心里想得正开心的时候,突然同桌张可在桌子低下猛的推了我一把,低声说:“许逐,老古董叫你呢!”老古董是我和张可对老头私下的尊称。

我一惊之下顿时清醒,缓缓站了起来,只见老头指着黑板上一道力学题,红光满面的脸上笑咪咪的,像初升的太阳,大概对自己的讲课很满意,看我似乎听得也认真,想必能答出来。我心里“咯噔”一下:“完了!”

站了半天支吾半天答不出来,最后我只好无可奈何得说;“我不懂。”

老头脸上立刻晴转多云,红光也照射不出来,一边摇头一边絮叨着,我上他的课多了,他的剑南口味外加漏气式发音普通话也听得懂一些,大意就是:“现在的年轻人哪,讲的这么详细还不懂,想当年我们……”追溯了半天当年,由于课堂时间有限,只好鸣金收兵,接着提问下一个:“张雯同学,请你起来回答一下问题好吗?”

这叫张雯的女孩是老古董的得意门生之一,每次别人回答不出时,他多半下一个都是提问这些人当中一个,以此挽回失去的自尊。我左上方座位的一个穿果绿色上衣的女孩子立刻站了起来,以悦耳动听的声音流利地解说完。老头满意地点点头,脸上云开见日,再度发出红光来,“啊,张雯同学回答得很正确,问题了解得很透彻,好!好!好!”连用了三个好,恨不能言语表达出对自己得意弟子的满意。我心里暗叹:“读书只要成绩好,读书好的就是宝,读书不好像根草!”张可在旁边猛的向我挤眉弄眼,偷偷低笑:“许逐,是张雯啊,你这下可丢脸拉!嘿嘿!”我立刻瞪了他一眼。

张雯不仅仅是物理厉害,还是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是一般同学的偶像,家长教导子女的榜样,老师眼里的宠儿。学习是没得说的了,在我们班里是每次大考都第一,在学校能超过她的也是用手指扳的出来的那么寥寥几个,是我们班里面的学习委员兼团干,每年的优秀班团干,三好学生是必然有她的一份的。每科的成绩基本是班上第一,除了英语有时候比不上我。还有参加各种竞赛得的奖也多的不得了,家里的奖状多的估计能当地毯用了。体育也非常好,每年一度的校运会肯定都有她的份,还能获得不错的名次。

还有就是漂亮,是学校里有名的美女。柔软的长长的头发束成一束,很自然地垂到背上,不是很长也不是很短,长长的睫毛,弯弯的像新月一样的眼睛,还有小巧挺直的小鼻子和好看的樱桃小嘴,嘴角微微的向上翘起,看起来有点骄傲的样子。身材也发育得很好,大概有166的身高,纤细的小腰,修长的双腿,皮肤是健康的白里透红的颜色。听说他爸还是市里什么局的局长。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跑到14中来,照她这成绩看小学应该差不到哪去,就真的不好,凭她老子的权势,弄个重点初中来读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

我们班的男生有很多在暗中喜欢张雯的,我就是其中一个,初中时代是人刚刚发育的时期,心会骚动也不奇怪,虽然谈不上爱那么深刻,但是有爱慕的对象也很正常。上课的时候有时候我也会偷偷看她,每次看到她我都会有一种惊艳的感觉。不过她上课的时候都是全神贯注的,从来不会注意到其他的事。我也不奢望能引起她注意,因为我知道自己实在很普通,无论是相貌还是学习。我学习一般,相貌也普普通通,脸是那种最普通的大众脸,扔到人群里生我的父母可能也找不出来,才162的身高,由于长期的小疾病,身体干干瘦瘦的,风大点顺风跑说不定能破世界记录,和上任校长倒是有得一拼。肤色倒是很白,可惜是没有血色的那种。我这种条件让自己感觉很自卑,有时候张雯无意中看到我,我都有些脸红心热的。

其实我不知道,张雯其实也是在偷偷注意我的。她每科都第一,偏偏英语有时候还是比不上我,我这人学习一般,也只能在中下游混混,有时候运气好一点能游上去一点,不过离她这种发源地级的还差得远。不知道我为什么成绩这么差,偏偏英语和她却不分上下。对此她也很不服气,各科之中在英语上最下苦功,就是为了完全超越我,但是我明明也不怎么在英语上用功,但是成绩还是和她差不多。有时候上课的时候她也会偷偷斜着眼光注意一下我,看看我是不是在下面偷偷学英语,不过除了发现我在流着口水睡大觉或者和张可在小声聊天之外,也没什么异常之处。我也不知道自己英语为什么会特别的厉害,初三的英语课文我已经全部提前看过了,练习册也全部看完了,我觉得都很简单,没有什么不懂的,单词也没哪个记不下的。其实每次考试我都有信心拿最高分,不过每次考试我都故意做错几小题,刚好和张雯不分上下,我怕每次分数都比她高的话她会生我气。

张可这小子和我混的多,自然也知道我喜欢张雯的事,每次说到张雯都会取笑我一下,不过也只是开一下玩笑,没有什么恶意。他是我在学校最好的朋友,初中两年多一直都是同桌还是一个寝室的,长的很高大粗壮,虎背熊腰的,有172的身高,是练体育的,打篮球很厉害,以他粗壮的身体和横冲直撞的风格,打球的时候,接近他方圆半米的人都会先考虑下自己买了保险没有,打球想差了都有点困难。张可还是班里的体育委员,他家很有钱,听说是开公司的,要读个重点初中也不成什么问题,不过他说其他中学的体育条件都没我们学校好,因此跑到我们学校来了。

张可是班里为数不多对张雯没兴趣的男生之一,他说他喜欢那种英气勃勃类型的女孩,这令我想起3年7班的吴丽丽,说到吴丽丽,就得说下我的一段丢脸事了。那时候我才初一,刚上初中的第一次运动会,那时候同学都还对我身体情况不了解,集体接力赛我们班让我也参加了,而且是最后一棒,我们班是6班,和7班是一组的,刚好张雯是倒数第二棒,吴丽丽是7班最后一棒,跑到张雯时候我们班还是领先的,7班是紧追我们班在后面,最后一棒到我,我是男孩子,而且又是领先的,谁都以为我们班赢定了。

谁知吴丽丽是练田径的,后来的女子长跑短跑的第一名都是她,跑起来是巾帼不让须眉,而我身体又不行,到快到终点的时候竟然被她追上了,我也尽了全力了,到了终点倒在地上喘得厉害。最后是7班第一,我们班屈居第二,张雯和我们班上的倒没说什么,然而吴丽丽从此以后有点看不起我,她和张雯是邻居也是最好的朋友,我们6班和7班又是隔壁,平时她课间来找张雯聊天的时候也是不给我好脸色看,好像我欠了她几千万没还那样。我问张可吴丽丽是否适合他,谁知连他都连连摇头,吴丽丽应该算他喜欢的类型了,问其原因居然答出一句很有水准的话来:“过犹不及。”看来他也吃过不少苦头,可见吴丽丽实在刁蛮成性。

我也无可奈何,作为一个男人,这么窝囊的确是说不过去。吴丽丽长的比张雯还要高一点,大概有1米68这样,家里听说也是什么大官,有点傲气也不希奇。

长的还是很漂亮的,就是脾气刁蛮得很,像炸药一样随时会爆炸,在她身边不小心就要粉身碎骨。我心里很清楚这种性格的人,和她不能说什么道理,只有有实力,才能令这样的人真心佩服。

张可这小子和我在一起久了,也知道吴丽丽有点看不起我,还开玩笑地和我说以后在体育场上好好教训一下吴丽丽,替我报仇,不过也只是死鸭子嘴硬而已,至今还没付诸行动。

“铃铃铃…………”下课铃响了,此时我却已无意再回宿舍,想起方才在张雯面前出丑之事,懊丧不已,老古董点谁的名不好,偏偏要点我,他人老没记性,怎么不知我物理成绩比去学校后山那条臭水沟还要烂几分。

自怨自艾直至快到熄灯时间,我才慢慢站起身来,张可早已溜回宿舍了,回头看了一下教室,只剩为数不多的几个人,张雯也赫然在内,她一向很勤奋,没到停电前的最后一分钟不会走的。

走到教室门口时我忍不住回头再看了她一眼,但人家只顾低头看书,哪里会注意到我,今天的事之后,我在她心中的印象只怕是更差了,想到此我长叹一声走出教室。

走到三楼楼梯间时,忽然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冒出来道:“哟,这不是6班那个懦夫吗?”

这句包含有明显侮辱字眼的话让我身体抖了一下,但却没有说话,几人从旁边教室走了出来,说话那个彪肥体壮,叫朱亮明,是我们校内一霸,旁边几人是他跟班,通常一个学校或多或少都会有几个这样的人,朱亮明这人心理有些变态,一向以欺凌校内的弱小之辈为乐,越弱的人他越兴奋。但这垃圾家里有些权势,学校对此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事情没有搞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很少会管束,最多只是警告一下.我身体之差早已校内闻名,是他最喜下手的对象,他喜欢称我“懦夫”,平日里张可在我身边时他还不敢生事,但落单时情况就不同了,更何况时间已晚,楼梯已没人上下,更是方便了他。

朱亮明见我没说话,更是嚣张,走上前来,伸出手肆无忌惮地拍拍我的脸道:“怎么不说话,老子问你呢,你哑了吗?”他的跟班一齐哄笑。

我只是咬紧了嘴唇,硬是没有出声,除了忍,我实在想不到别的,而且,我也习惯了。

朱亮明继续拍打着我的脸,眼中闪动着兴奋的光芒:“你反抗啊,怎么不反抗,你这样懦弱老子觉得不爽。”

“别打了!”一个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女声在上层楼梯传来。

我顿时楞住了,抬起头来见到了这把熟悉声音的主人——张雯,她旁边还跟着吴丽丽。

朱亮明见到张雯皱了皱眉:“张雯,你别多管闲事!”他还是有些忌惮这个女孩,因为她的家庭背景,和她在学校中的身份。

我目光也全集中在了张雯脸上,她目光中的意思很复杂,有同情,有怜悯,好像,还带着一点其他的。忽然一股怒火从我心底升起,脑中只剩下一个念头:我不能再在她面前出丑了。

我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喝了一声,一拳打在朱亮明胸前,但他纹丝未动,反而一脚踹在我胸前,我跄踉踉连退几步,撞在墙壁上,全身一震倒在地上,拼命的挣扎,但胸前剧痛,再也爬不起来。

我知道张雯必定在注意着我,更是羞愧欲绝。我只希望地上有一个洞,能让我钻进去。

“叫你别打了,听到了没?”这次出声的是吴丽丽,她脾气特别火暴,握紧拳头就要冲上来。

“靠,你他妈去死!”楼下的一个忽然窜出的身影已快她一步,一把将朱亮明揪到墙壁上,用力一拳往他肚子上轰过去,朱亮明痛的蹲下去,捂着肚子,声音都发不出来。

“张可?”我有些意外。

“妈的,欺负我朋友!”张可继续不停的踢,朱亮明只能用手护住头,根本无法站起来,而他的跟班见到张可,这个粗壮的篮球队长,欺软怕硬的他们居然不敢帮手。

“停手!给我停手!”

训导主任的声音出现在楼梯间,“你们几个,都给我到校务处来!”他指着张可和朱亮明,以及他几个跟班。

我忙解释道:“与张可无关的,事情都是……”

“行了,我自会处理!”我话没说完就被他打断,“你,还有那两个女同学先回宿舍吧。”在他眼中,我这么瘦弱的人自是不会参与这种打架斗殴,张雯和吴丽丽是女孩子,更加不可能了。

我还待说什么,张可冲我一笑,摇摇手示意我没事,然后随着训导主任走了。

现场只剩我,张雯和吴丽丽三人,吴丽丽看着我,满脸的厌恶之色:“胆小鬼!小雯,我们走。”

我听了这话浑身一震,却无法反驳,的确,我是个胆小鬼,一直以来,都是张可护着我,但是我,一点用都没有,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替我出头,反被教导主任带走,却无法做任何事。

张雯皱皱眉头跟上她道:“丽丽,你别这样说人家。”

吴丽丽哼了一声,没有说话。

我呆呆地看着她们两人走远,想哭,但却哭不出来,只能在心里狂喊:老天爷啊,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张可被处分了!因为打架的事!张可是忘记拿钱包折回教室的,碰上了这事自然不会袖手旁观。

朱亮明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因为他的跟班众口一词指明是张可主动出手,但对朱亮明欺凌我的事却是失口否认,而且训导主任看到的也只是张可一人在动手。

这次的事很严重,学校甚至特别开了校会批评此事,张可在会上做了检讨,我夹在台下议论纷纷的人群中,看着台上张可的脸,他的表情很坦然,没有半点的羞愧。

但是那一刻,我只觉得心里发苦,如果世界上没有我这个人,他就不必站在这台上,颜面扫地在全校数千双眼睛的注视下公然认错了.除了拖累朋友,拖累家人,我还会做什么?

懦夫,说得不错,我真他妈是个懦夫!

转眼大半个多月过去,已是初三下学期的第5周,慢慢地我也淡忘此事,时间,总是会冲淡一切的,这也只是我多年所受屈辱中的一件罢了,我早已习惯,习惯得甚至有些麻木。

但是,我真的能忘记么?
今天是周末,下午的最后一节,还是老古董的物理课,教室里的风扇正以最大功率呼啦呼啦疯狂转动,不过这种炎热的天气之下,不少人依然嫌它转得太慢,恨不得上去用手再摇一下。

今天老古董兴趣特别浓,讲课热情空前高涨,下课铃响后继续为教育事业再发挥出十多分钟的光和热后,终于意犹未尽,依依不舍地宣布下课。我正在收拾几本书,周末拿回去复习一下,突然听到一个清脆的声音在门外大声喊:“逐哥哥,快一点。”我和班上的同学都齐刷刷地向教室外看过去,只见一个漂亮的小姑娘站在门口,跳着向我挥手。

这小女孩名字叫林思思,和我是邻居,她妈和我爸妈一样,也是在钢铁厂工作的,因为这关系,我们两家关系很好。她爸因病去得早,有时候她妈要上班没空照顾她的时候就托我们家帮忙照顾一下她,而我爸妈基本上就是推给我。她也喜欢缠着我一起,平时复习什么的都经常跑我房间来,我房间也是她帮我整理的。

思思现在和我一个学校,在2年3班读初二,平时周末也是坐我的自行车回家,像我小妹妹一样。平时周末都是我下课后去她教室找她,今天老古董拖了十几分钟的课,大概是等不耐烦了,跑到教室找我来了。

张可怪叫了一声,瞪着我问:“许逐,那是林思思吧?是不是叫你啊?你怎么认识她的?和她什么关系?介绍给我吧?下周的晚饭我包了,怎么样?”一堆问题砸下来,一轮糖衣炮弹轰炸。不过我不为所动:“你想哪去了?她和我是我邻居,我当她小妹妹一样的。你要认识她自己去找她吧。”

思思在学校是有很有名气的,是美女不说,学习成绩又好,最主要的是学校的播音员,她甜甜的声音很好听,学校里有很多人认识她也是很正常的事。我收拾好东西走了出去,也不管张可在后面瞪我,骂我不够朋友。一出教室门,思思的小手立刻从我臂弯穿过去,抱住我的手臂,轻声埋怨:“怎么今天这么久啊,人家等了好久了。”

她一挽上我,教室里的目光就齐刷刷地投向我们,在下面窃窃私语,小声讨论着,张可更是眼睛都红了,眼珠子骨碌碌地转,心里盘算着等收假回来该用满清十大酷刑的哪几条逼问一下我,好搞清楚我们的关系。就连张雯都有点诧异,女孩子好奇心通常都是比较重的,看到一个和自己一样漂亮的女孩子挽着毫不起眼的我的手,多少感觉有点奇怪。况且她本来就因为英语的关系在注意我。

我有点尴尬,不好意思地低声说:“思思,好多人在看着呢。”思思嘴一撇:“逐哥哥,我都不怕,你怕什么啊?”说完拉着我的手就走,我只好苦笑着跟上去,我是不喜欢自己过于显眼的,不过我不想逆了她意思,只好任她拖着走。

下了教学楼,走到校门旁边,车棚就在校门旁边不远处,我对思思说:“我去把车子推过来,小丫头你可别到处乱跑让我找不着。”思思用力蹬了一下地,有点生气地对我说:“逐哥哥,人家都长大拉,你还这样叫我。”

我微笑着说:“好,好,让逐哥哥看一下,是不是真的长大拉?”我打量着思思,突然发现她真的不再是以前那个流着鼻涕,跟着我整天到处跑的小孩子了,160的身高,就快比得上我了,红扑扑的脸蛋,因为生气而撅起的小嘴巴显得很可爱,被她挽着的手臂轻轻地挤压在她胸脯上面,由于天气原因,她穿的衣服薄薄的,可以感觉到软软的鼓起来。思思被我看的有点害羞,瞪了我一眼:“讨厌,看什么看?”说完自己的脸先红了。

我哈哈笑了起来:“思思懂的害羞了啊,真的是长大拉。”我松开她的手去拉车子,留她在那里跺脚。我把车子推了过来,思思立刻过来挽着我手臂,由于刚放学不久,校门出去的人比较多,我和她一边说笑一边往学校外走去。

真是冤家路窄,到了校门口,刚好碰上吴丽丽和张雯推着车子出校门,她们两个是邻居,平时放假一般都一起回去的,吴丽丽也看到我了,看到思思挽着我手臂跟我一起走,眼睛立刻睁的老大,难以置信地看着我,表情的意思很明显,就差没在脸上写上“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几个字了,要不是人多,只怕就要立刻上来把我这堆牛粪放倒在地上,把思思这朵鲜花拔出来,教育一下,找块肥沃点的土壤。

我低下头不做声,拉着思思匆匆而过,在她们面前,我一向很自卑,连说上句话也不敢,加上前段时间出的那次大丑,更是让我抬不起头来。吴丽丽在张雯耳边说了什么,张雯摇了摇头,大概是吴丽丽问思思是谁,为什么会和我一起回去吧,但是张雯也不懂,她也有点好奇,女孩子都是很奇怪的了,有什么事即使和自己风马牛不相及,都想去搞清楚。和张雯的心理是一样的了。

出了学校,我骑上车子,心情稍微好了些,思思坐到后座,说说笑笑就到了我们家楼下了,思思下了车,笑着对我说:“逐哥哥,明天中午我到你家看书,你可别到处跑啊!我要是找不到你,哼!”

我连忙答应。心里觉得很奇怪,我也不知道思思为什么会特别依恋我,我这人无论身体还是相貌还是学习都没什么优点。虽然我们是邻居,来往亲密一点很正常,但是她依恋我已经超过了一个邻居的关系了,以她小学时候的成绩本来可以考上市重点初中二中的,但是她偏偏坚持要跑14中来。不是我往自己脸上贴金,我实在是想不到除了我还有什么其他原因让她做出这样一个选择。有什么心事也总是对我说,而且我发现她有点崇拜我,凡事都征求一下我的意见。我摇了摇头,也不去考究太多的原因,无论怎么说,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在自己身边感觉总是不错的。
其实我不知道,思思那么粘我是有原因的。我本来不应该是这样平凡的一个人,我很小的时候其实是个少见的天才,才4岁我就识得上千的汉字,电视上的学英语节目所教的简单日常用语,我过目不忘,并且发音也很标准流利。

有一次我妈带我上街买菜,碰到个老外问路,那老外愁眉苦脸,像猴子一样指手画脚了半天,我妈依然不懂他说什么,我刚好学过问路和如何回答的部分,突然冒出一句:“GO ahead this street and turn right at the first conner,and you will find it.”把我妈和那老外都吓了一大跳,老外喜出望外,猛的夸我:“What a clever boy! What a clever boy!”。

我爸喜欢下象棋,有一次他带我到楼下苏爷爷那里去下棋,我看了几局之后,居然开始慢慢有些懂了,有一局我爸被困住了,我指着一个地方叫他下,他爸本来也没抱什么希望了,死马当活马医,也就随便下了。刚开始看起来好象是死棋,谁知竟然是一着妙棋,转了几个弯后居然脱困而出了。

苏爷爷也说我聪明,长大必定有出息,到后来我看多了也有些会下了,我爸去上班的时候,他棋瘾发作就拖我去和他下,刚开始是我输的多,慢慢地我就能和他互有输赢了,到后来反是我赢得多。苏爷爷是个棋痴,棋风颇好,输了不但不高兴,还说这样下起来才过瘾,整天就拖我下棋,只恨我不是他孙子,不能晚上睡觉的时候爷孙两继续下。他那里的藏书很多,每次下完我都要借几本回去看,邻居们都很喜欢我,教育他们小孩都是说:“你看看人家小逐,才那么小就懂得那么多了。”同一个小区的小孩子也很佩服我,那时我是小区中的老大,因为我看过的书多,会讲的故事多,小孩子总是特别的天真,但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的打架是小区一绝,那时同一小区的男孩子,全部被我打哭过,其中包括一个比我大上3岁,已读二年级,在校经常欺侮其他小学生特别是女生,被称为“小色狼”的粗壮小胖子,事情起因是他摸了思思脸蛋一把,思思哭着来找我,结果第二天我把他堵在小区巷口暴打了一顿,直打到头破血流,鼻梁骨差点断折,我也被我爸狠狠打了一顿,给他父母和他当面道歉,还赔了不少医药费,但那小子从此以后见我面都如惊弓之鸟一般。

那时候我的精力也实在是够旺盛的,身体好的不得了,蹦蹦跳跳的从早到晚到处去也不觉得累。思思那时候还是整天流着鼻涕的,头发打着两个羊角丫的小丫头的时候,就整天跟在我屁股后跑了。

我胆子非常大,有一次“六一”的时候,妈给了点钱我买东西吃,我没买什么,拖着思思,也没告诉家里人,一大早就跑去游乐场玩了一整天,到晚上才尽兴回来,把两家的大人都吓得够呛,晚点回去就要报警了爸妈怕我太野了,第二天吓唬我,把我锁在屋子里面不让我出去玩,我却从屋子后面的阳台爬下去了,爸妈差点没吓死,以后也不管我去哪玩了。

其实他们对我也很放心,那时候的我很聪明,虽然有时候我很贪玩,但是必要时却很成熟的,从不含糊,做事甚至老练得不像个小孩子。我带思思去游乐场那次,坐车,买票都做得井井有条,镇定自若,有时候不懂怎么走干脆就当街抓住个叔叔阿姨问路,倒是坐公车的时候人非常多,把思思吓得小脸煞白,只知道紧紧抱住我手臂,我想她抱我手臂的习惯就是从那时开始的.

在这个鱼龙混杂的城市,偶尔也会撞上些人贩子,拿着搪和玩具引诱我,我想起书中有句话:“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碰上这些人通常我会笑得很甜,然后甜笑着问他有没有电话,有的话我会借过来,骗子总是会尽量满足小孩子的要求的,于是我继续拨110,再下一刻骗子和手机会一起消失在我面前.然后我会学大人一样目中无人地长叹一口气:“这样的伎俩,比起三国演义中的差得实在太多了!”

我家离市场不远,5岁时候我就敢跑去帮家里买菜了,我长的很可爱,别人都不骗我,买什么都给足称有时候还多出一点,我还会烧一两个简单的菜。爸妈也因为我这么聪明而很自豪,邻居和亲戚朋友都是这样夸我,我学东西的速度也快得惊人,什么东西折腾一两遍就会了,有时候还能举一反三搞些新花样出来。

思思一直都很佩服我,觉得我很了不起,什么都敢做,而且做得又好。我带她到游乐场去玩那次她也不觉得害怕,觉得跟我在一起很好玩,觉得我是很安全可靠的一个哥哥吧。

天有不测风云,5岁那年,我突然得了一场高烧,烧了3天3夜,期间一直昏迷不醒,无论吃什么药体温都没降,到第三天晚上我气息非常微弱,是夜就连医生都认为我撑不过去了。然而次日早上,我的高烧无端退了,奇迹般活了下来,只是从此以后我就像失忆了一样,就连爸妈我都不记不起来了,直到重新生活了一段时间我才认可他们的身份。

思思在我昏迷的几天里除了睡觉的时间都是整天陪着我,把眼睛都哭肿了,我苏醒过来后,惟独对思思不排斥,虽然我不记得她的名字,还有和她一起去玩的事,但见到她就有种发自内心的亲切感。

醒过来后我也不再有以前那种灵气了,变得和一个普通男孩子一样,而且性格也开始慢慢改变了,变得沉默寡言,有什么心事都是埋在心里,只有和思思在一起的时候,我才会完全放开自己,话也变得比较多。也不像以前那样活蹦乱跳的,身体大不如前,整天都要吃药。我爸妈对此很心痛,邻居也唏嘘不已,说好好的一个孩子,怎么会变成这样呢。

不过我的英语和象棋依然很厉害,可能是接触的比较多,潜意识里还存在着这方面的东西。不过对于其他东西我都是不记得了的,爸妈都没有告诉我,邻居也不说,这样的事对人的打击的确是很大的,我一个小孩子只怕会受不了。因此,从我高烧苏醒那一刻开始,我就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孩子,之前这样,以后也这样。

就这样一直从小学读到初中,一直到了初三,思思还是很崇拜我的,跟我在一起去玩的那段小时候的时光,是她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了,我整天带她到处疯,总敢尝试一些不是她甚至所有别的这年龄的小孩子所不能也不敢去做的事,而且我做什么都很自信,好像没任何事能难住我一样。那时候的我无论学什么,总是比她要快要好,直到现在她还是一直认为我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一个可靠的大哥哥。尽管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她对我的仰慕还是一直没有变过。
我回到家里,妈正在煮饭,爸在看电视。看见我回来了,妈对我说:“小逐,先等一下,饭一下就好了。”我应了一声,径自回房间去了。自从小时候那场高烧之后,我完全变了个人,变得很封闭内向,平时在家没事都是呆在自己房间里,除了思思,其他人都很少接触。爸妈看到这情况,对看一眼,长长叹了一口气,事情已经过了这么多年了,但是每当看到我这样子,他们都会感到难过,要知道,当初我是多么活泼聪明可爱的男孩子。以前他们对我抱有很大的期望,以为我长大以后一定会有出息的,但现在他们只希望我能平平安安地过一辈子就心满意足了。

没多久饭煮好了,妈叫我出去吃饭,我出去一看,都是些我喜欢吃的菜,有菠萝炒鸡,猪肚子炒竹笋,还有番茄炒蛋……,虽然是些家常小菜,但是妈也花了不少心思,色香味俱全,不过我胃口不是太好,期中考试快到了,心里一点底都没有,还有今天和张雯在校门相遇时,连看她一眼的勇气居然都没有,这搞得我很没心情。一顿饭就在默默地吃着,气氛有点尴尬,为了缓和这种气氛,爸妈不停地给我夹菜:“小逐,在学校吃的不好,在家里多吃点。”

我抬头看着爸妈两张殷切的脸,才四十出头的人,头发已经有些花白了,还不应该出现的皱纹也提前出现了,脸上可以读出沧桑的感觉来,爸的背都有点拘嵝了,不知不觉间岁月的痕迹已经爬到爸妈身上。他们也因为我吃了不少的苦,而我也太不争气,总让他们失望。想到这里心一酸,眼睛有点红了,我硬是咬着牙不让眼泪掉下来,只是埋头猛地吃饭,一直扒到碗低朝天,我把碗一放,跟他们说我吃饱了,然后回房间去。

差不多十点的时候,我才去洗澡,冰际市的夏天实在太热,洗澡后睡觉是最舒服的,我开了蓬蓬头,一边洗着,一边看着镜子里那张普通的脸,其实我这张脸算不上丑,五官齐全,位置也没摆放错,也没哪个器官扭曲变形的,虽然每个器官都没问题,但是实在太普通,凑在一起整张脸就好象是用全天下最多人用过的器官捏在一起组成的那样,反而没有一点特色,要是随便那个部位长的好看点,我也算个帅哥了,要是那样不行的话,我宁愿自己的嘴巴长得斜一点,或者鼻子塌一点,或者眼睛小一点,甚至耳朵是招风耳,都要比现在这副模样有魅力得多。

再看下自己瘦骨嶙峋的身体,连普通都算不上,特色是很有特色的了,要是哪个地方的风景区像我身体这样,应该称得上是雄奇险峻,曲径通幽,当可以成为当地一大名胜。自嘲了一番,洗好爬上床去,想了一下这周发生的一些事,最后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星期天一大早,闹钟就叽里呱啦的响了起来,这是我昨天晚上调好的。我并非那种喜欢早睡早起的人,只是今天我已经计划好要去买几本物理复习参考书了的,近段时间物理学得实在不行,老头在上面讲的是眉飞色舞,我在下面听的是昏昏欲睡。中午思思要来就没时间了,只好大清早委屈一下自己了,本来平时周末这时候我还趴在床上流口水的。内心斗争了十几分钟之后,理智终于战胜了身体本能,我懒洋洋地从床上爬起来,爸妈又去上班了,他们也知道我星期天照例要睡得比较晚的,也没叫我起来吃早餐,留下我的一份就走了。我吃完看看表:7点50,刚刚好,去到书店应该就开门了。

我家离书店不是太远,我没打算坐车,就用走的。我身体本来就不好,多走路锻炼下也好,不然久了只怕会忘记怎么直立行走。周末这个时候街上的人还不是很多,路上的行人大多打着呵欠,无精打采的样子,轻飘飘,懒洋洋的像在梦游那样,在这种气氛下,身体本能卷土重来,战胜了理智,我觉得一阵睡意侵袭上来,加入了梦游的行列,身体也感觉轻飘飘不受控制的往前走。

还有一条街就到书店了,我强提起精神,过拐角的时候,我看到一个3,4小孩在路旁边玩皮球,旁边有个中年妇女在面包店买面包,大概是她妈妈了。突然皮球滴溜溜地滚到了马路中间去,他扭着胖嘟嘟的身体就跑过去捡。中年妇女也看见了,连忙大声喊他回来。忽然一辆大卡车呼啸着在转角处出现,司机不知道老婆生孩子还是老娘病危什么的,转弯也开得飞快,恨不得把卡车当成飞机用。因为这是单车道,还有早上人少,再加上前面没斑马线,想不到路上突然冒出个小孩来,一下被吓傻了,居然连刹车都忘记了,其实就算刹车也是来不及的了,撞上去是一定的,最多只是撞得没那么远而已。小孩她妈已经吓得大声尖叫起来。

我那时离小孩差不多有7米左右,我想也不想便如飞般冲了上去,如果现在有人看到我肯定会非常吃惊的,因为我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从启动,到加速,到最后到小孩旁边一把推开他,我只用了不到一秒的时间。不过再快我也只是来得及把他推开,接着我只听到“砰”的一声,我斜着飞了起来,这可是16轮的大卡车,别说我这单薄的身体,就是撞上头牛恐怕飞得也不会比我低多少。我觉得喉咙一甜,一口鲜血不由自主地喷了出来,身体轻飘飘像脱离了地心引力一样慢慢地往上飞,越飞越高,在空中的时候头脑还是清醒的,看着自己的鲜血在自己身下也在随着自己慢慢地向前飞去,觉得实在是触目惊心。

接着我开始下落,我在心里想:自己是不是就这样完了?虽然我过的是一个平凡的人生,但是我还不想这样就告别这个世界,这世界还有很多我留恋的东西。那一刻我想到了亲爱的爸妈,想到了可爱的思思,想到了邻居的笑容,想到小时候一起长大的伙伴,想到一个宿舍生活的同学,想到了高大粗壮的张可,还有我暗中喜欢的张雯,甚至还有炸弹一样火暴的吴丽丽……,在短短的一瞬间这些东西像走马观花一样从我眼前一一闪过,我突然间觉得很留恋,包括宿舍那让我叫苦连天的味道和饭堂的饭菜,不过我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见到这些东西了,我只觉得眼前越来越黑,在我的身体碰到地上的一刹那,我终于完全失去了意识。

在迷迷糊糊之中,我仿佛间看到爸妈在一张凳子上无声地流着眼泪,而思思在小声地哭泣,思思她妈妈在安慰着她们。突然间我觉得这个情景很熟悉,好像很久以前曾经发生过一样。我很想安慰一下他们,然而我怎么也说不出话来,身子也动不了,心里越来越着急,最后意识又消失了。

当我再次有意识的时候,我可以看到爸妈和思思就在我旁边,爸妈已经不流泪了,只是木然地望着前方,眼神很空洞,像是灵魂被抽出来了一样。而思思就趴在我身边,喃喃道:“不会的,逐哥哥会醒过来的,他还会带我去玩的,不会这样的!”突然我感觉一阵睡意侵袭上来,我觉得很舒服,全身都很放松,很想就这样一直睡下去。突然间思思再也忍不住趴在我身上大声哭了起来,爸妈终于也忍不住号哭起来了。

我猛然惊醒过来,听着思思凄切的哭声和爸妈那悲戚的脸,我心里忽然只剩下一个信念:我不能睡着,我不想离开我的亲人,不想再看到他们悲伤的样子。睡意越来越浓了,我咬着牙苦苦支撑着,我现在已经清楚地知道自己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死亡了,如果我睡着的话,我将永远也见不到他们了。

逼人的睡意像涨潮时的海浪一波一波地向我涌过来,我像大海中的一叶扁舟一样随时都会被颠覆,然后永沉海底。我努力地想挪动一下自己的身体,但是身体像是不是我自己的那样,无论怎么样都动不了。

睡意越来越浓,我已经开始有点绝望,突然灵机一动,是不是现在我的精神力过于微弱,而身体太大,所以动不了?如果我把所有的精神力都集中在身体的一个部位上,不知道能不能动。我试着把精神全部集中在右手食指上,努力幻想着它弯曲一下,这是最常用的一个指头,体积也差不多是身体中最小的,我想需要的能量应该是最小的。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突然惊喜地感到食指微微动了一下,我不敢放松,把这种能动的感觉慢慢地转移到第二个手指,第三个……。

突然趴在我身上的思思感觉到了,她大声叫了起来:“逐哥哥没有死,他刚才动了一下!”爸妈和思思妈听到她大声喊都吃了一惊,思思妈有点生气,随后又黯然地说:“思思,别胡说,小逐已经去了!”

思思见到没人相信她,急得大声喊:“是真的,刚才我感觉到逐哥哥的手指动了一下!”突然她看到心电图,指着激动地对爸妈她们说:“你们看,心电图又开始跳动了!”爸妈看到了也激动了起来,爸爸说话都乱了:“医生,我,叫去来。”说完跑过去找医生。

医生本来不相信,以为我爸精神所受打击过大,但是为了缓和“死者”亲属情绪,还是陪他过来了。过来看到这情形,嘴巴张大成“O”型,满脸的不可置信:“不可能的,心跳和呼吸已经完全停止,瞳孔也已经放大了,真是不可思议,奇迹,这真是医学史上的奇迹!”他特别强调是医学史上的奇迹,好象是他治好的那样,完全忘记了没多久之前是自己亲自肯定地宣布我已经死亡的消息。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终于把动的感觉传遍了全身,感觉身体重新属于自己了,我慢慢睁开了眼睛。第一眼看到的是思思那张梨花带雨的小脸,病房现在也就她一个人。思思看到我睁开了眼睛,惊喜地叫了起来:“逐哥哥,你醒拉?”随即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小嘴,大概是医生曾经嘱咐过她不要大声说话。

我冲她微笑了一下:“嗨!”说出的声音却沙哑得像个鸭子那样,思思忍不住轻声笑了出来:“嗨你个头,伤成这样了,还嗨.”

说完后又有些心疼,忙帮我倒了一杯水。我挣扎着想爬起来,忽然觉得全身刺痛,“啊”的一声叫了出来,思思连忙过来按住不让我起来,埋怨地说:“你全身都受伤了,别乱动!”我扭头斜着眼睛看了一下自己全身,的确伤的不轻,绷带缠得全身都是,足可以和埃及木乃伊称兄道弟的。
思思温柔地把水端到我嘴边,右手轻轻地支起我的头,喂我喝了两口,接着说:“医生说你已经没有生命危险了,叔叔阿姨和我妈就放心了,他们去上班了,叫我在这照顾你。还有,你刚醒,不能喝太多的水,你都昏迷了三天了,还有,医生说你,说你走了,我不相信,我说你一定会醒来陪我玩的,我就知道。不过你那时候真的好吓人啊,脸色好苍白,心跳都停了,我真的好害怕!怕你真的不会再醒过来了。”说到这里拍了一下胸口,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然后“嘻嘻”一笑:“我就知道我们逐哥哥是蟑螂命,不会这么容易死掉的。”

我有点苦笑不得,这是夸我还是损我?不过我知道她一直都在陪着我,心里还是很感激的。我突然想起一件事,吃了一惊,忙问思思:“我昏迷了3天了吗?现在收假了,你怎么不去学校?”

思思回答我说:“我请了假了的,我成绩还不错,不上几天的课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的,还有,我帮你向学校请假了,你就安心养伤吧,什么也别管了,有什么事伤好再说。你救了的那个小孩子他爸妈也带他来过几次,坐了一下看见你没醒也走了,叫我看见你醒后打电话给她,他们要谢谢你救了她儿子。还有那个司机一点都不负责,撞了你就跑了,哼!”

我想了一下,虽然思思成绩好,但是太久不上课毕竟不好,我这全身的伤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全好,我劝她回去上课,她执意不听我的,说要陪着我解闷,照顾我。僵持不下,最后我想了个折衷的方法,我叫她每天的中午和下午下课时间再来看一下我,磨了半天,思思不太情愿地答应了。

傍晚时候,思思回家吃饭去了。医生知道我醒过来也过来了一趟,帮我仔细检查了一下我的身体状况,特别是脑袋,听说那时候撞到头了,还有一点点脑震荡的迹象。不过最后没发现什么大问题,嘴里嘟嚷着:“这小子命可真大,这都能活过来。”好象我死掉才是应该的,免得令他对自己判断力产生怀疑。

我现在还不能吃固体食物,就打点滴,也不用吃饭。爸妈和阿姨(思思妈)没多久也来看我了,应该是刚下班听思思说我醒过来了,提了一堆营养品和水果,还妈看到我这全身绷带的样子忍不住眼睛又红了,心疼我受苦,不过他们听医院说了我是救小孩受的伤,很为我感到自豪。最后爸妈叫我注意身体,安心养伤就走了。

第二天早上的时候,意外地张可来看我了,提着一篮子的水果。我还在奇怪他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转念一想估计是问思思的,思思也知道他和我是同桌就告诉他了。这小子刚进门看见满身绷带的我也吓了一大跳,站在门口上下左右盯了我半天,就差没用放大镜在我身上观察了,不像是来探病,倒像是来逛动物园的。

最后终于辨认出我,几步走过来,把水果放在桌子上,和往常打招呼一样一掌打在我肩膀上,粗声粗气地说:“哥们,受伤了也不告诉我一声,让我过来看一下,太不够意思了!幸好我聪明,问你那个思思妹妹。”说完“嘿嘿”笑了两声,显然对自己的智慧很得意。我痛得眦牙裂齿的,这小子对朋友是很好,热心又讲义气,就是人实在是太大大咧咧了,出手也不知轻重,当我是铁打的,我现在的情况,碰碰说不定就要四分五裂了。

他也发现我痛得脸都变形了,有点歉意地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说:“哎啊,对不起,我不知道你伤的那么重!”我现在这伤就是瞎子也看得出来不轻,这小子头脑不知道是不是木头做的。我笑着骂他:“你以为我不想告诉你啊?我都昏迷了三天了,昨天刚刚醒过来,差点就要麻烦你清明来帮我除草了。”

张可伸了伸舌头说:“有没有这么严重?”接着又大呼小叫的:“哎啊,许逐你也懂得开玩笑了?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完全无视这里是医院。不过我以前的确是个很木讷的人,也不知道怎么会和张可这种活泼外向的人混一起的,而且成了好哥们。我想自己是不是因为重回到这个世界,重新见到亲人朋友,实在太高兴,居然懂得开玩笑了。张可在这和我说笑了一会,然后也回学校去了,说有空再来看我。

中午和傍晚思思又过来了,和我聊天。第二天我救那小孩和他爸妈也过来看我了,买了一大堆的营养品。还说了很多感激的话,他们家三代单传什么的,孩子要有个三长两短的,就对不起列祖列宗了。而且坚持要替我负担全部的医疗费用。我也不推辞,我看得出来他们家是有钱人,穿的衣服都是上档次的,买的营养品都是价值不菲。而且来看我的时候院长居然陪同在一起。我做好人的水平毕竟还是有限的,还没高尚到推辞别人帮付医疗费的地步,况且这对我们家是一大笔钱,对他们家说不定只是九牛一毛。

最后他们还说要写封感谢信给学校,这我倒吓了一跳,忙不迭地拒绝了。我是不太喜欢显眼的人,这样不是要我小命。我还特意叫思思别和别人说,就连张可都不知道,还以为我是不小心出的意外。小孩父母来看了两次之后也没来了,我也没说什么,看得出来他们这样的人都是忙人,整天有事务应酬在身的。能抽空出来看我两次已经很不错了。

就这样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期间张可也来看过我几次,思思中午傍晚下课时间也过来看一下,爸妈和阿姨不用上班时也来一下,无聊倒是不觉得无聊。不过我有点担心,我这孱弱的身体,又受了这样的伤,不知道要多久才能恢复过来,只怕至少得2个月的,那学校的课就要拖下来太多了,我这成绩拖这么久那可不行,而且那时候期中考试都要错过了。

         ※       ※       ※

然而过了两星期,我意外地发现我的身体已经能够自由活动了,只有一点微微的疼痛。我对医生说我感觉不错,想起来活动一下,医生坚决不让,对我说就普通人受这伤也得修养个一个月多才能下床,我这身架这么单薄,一个多月都不行。在我执意坚持之下,最后医生无奈之下只好答应了。

我站起来随便在病房里踱了两圈,除了因为在床上睡太多腿有点麻木,开始走的有点慢之外,后来就慢慢适应了,也没感觉有什么不适的。医生也啧啧称奇,想不到我身体干干瘦瘦的,恢复能力却这么惊人。这医生在我身上见到的奇怪事太多了,就算等下看到新闻说外星人侵略地球,恐怕也不会觉得意外了。
我觉得身体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打电话回家告诉爸妈说我差不多能出院了,爸妈本来也不相信我好的这么快,但是过来一看我活蹦乱跳的样子也没什么意见了。

转眼又过了三天,我觉得身体已经完全没问题了,就向医院办理了出院手续。早上思思过来接我直接回学校了,主治医生倒是对我依依不舍的,他对我身体上的怪事觉得很不理解,恨不得能我拿我去做医学研究。

我对自己身体的恢复能力也是很吃惊的,以前我被蚊子多叮几口,出点血就头昏眼花,要休养个好几天才能恢复的,听医生说那天我有人把我刚送到医院时候也不知道流了多少血,口和鼻子都流个不停,还有全身在地上檫伤的,成了个大红人。现在出这么多的血居然好的这么快,我也觉得实在是非常意外,有点怀疑是不是自己,后来照了好几次镜子,发现还是许逐没错,放下心来,也懒得去深究,反正这是好事,也没什么好追究的。

回到学校,张可最高兴,可能一个人坐一桌子这么久了也无聊,平时他最喜欢就上下课时候和我吹牛,我住院这么久他没个牛友也真难熬的。

同学们少不得嘘寒问暖一番,有些稍微熟点的干脆就靠过来,东摸一把,西捏一下,看看瘦了多少。谁知反而摸出点肉感来,我也不知道住院期间是不是休息多了,还是营养品吃多了,身体非但没瘦下去,反而长了点肉。有几个偏瘦的同学看到这情况都很羡慕,胆子大点的跃跃欲试,只是撞车这种事实在太危险,一不小心恐怕就只能和家人朋友梦中相会了,不得已只好放弃尝试。

张雯也看了我几眼,可能久了不见我,英语没有对手还真有点不习惯。我住院住了差不多半个月,抽屉里乱七八糟地东一张西一张塞了十多张试卷和复习资料,看这放东西的手法用牙齿也想得出来是张可帮我拿的。

不久上课了,进来的竟然是老古董,我猛地想起来今天是星期三了,刚好是物理课,我心里暗叹自己归不逢时。不过拖下来的课多了,终究还是要补上去的,况且现在已经第8周了,期中考试也不远了,心里下定决心咬牙认真听老头讲几节课。

老头进入战斗状态飞快,一下就在上面讲的口沫横飞。我已经做好受折磨的准备,然而突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觉得老头讲课讲的很不错,条理很清晰,要点也很明确,重点的详细讲解,有些不太有用的东西基本是几句话带过。除了口中对流严重以致发音不太清晰之外,还真没什么可以挑剔的地方,再次证明了姜还是老的辣这句老话的正确性。

我为自己这想法吓了一跳,不过这真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以前我看到物理就头痛得要命,特别是综合题,觉得非常烦琐,但是现在我觉得这些知识很有条理地储存在我脑子里,一道综合题各个知识点之间的关系也很清楚地浮现在我脑子里,各个知识点的分工,作用以及应用条件,范围都很明确,没有以前那种乱成一团丝的那种感觉。

我听得很投入,张可在旁边闲极无聊,想找我说话,以前我们物理课每节基本都要低声聊下天的。一转头过来发现的坐的直直的盯着黑板,以为我又开始神游了,刚想拍醒我免得重韬覆辙。忽然发现我眼珠子是在转动的,他和我混得多,通过这迹象可以判断我灵魂还在身体之中,没有外出游历。这种现象实在极为罕见,张可不由大吃一惊,怀疑我脑子是不是被车撞坏了,竟然老古董的课也听得津津有味的。

一节课45分钟,以前感觉上内容好象很多,现在想想其实说来说去也不过那么几个要点,我拿出个笔记本,随便记了一下这节的重点和一些容易出错的东西,张可看见我做物理笔记,脸上神色更加古怪了,心里初步结论是我的确是脑震荡了,至于有多严重,还要观察一段时间,才能下定论。

一节课很快就过去了,我从来没觉得物理课原来也是这样容易过的,感觉还有点意犹未尽。我有种很清晰的感觉,这节课的东西我已经完全掌握了,随便问一下这节课所讲的内容,我都有信心轻易回答出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条理清晰,所以记忆起来也容易,像是烙在脑子里一样。心情一好之下,对老头的印象也大为改观,觉得他还是一位很不错的老师的。刚好他这节讲的是上一章的总结,囊括的内容比较多,我也想不通这么多的内容我是如何一下消化掉的,以前就一节物理课就要弄得我好几天消化不良。

我从抽屉里拿出张可帮我拿的上一章的物理复习题,理论结合实践印证一下我是不是真的完全明白了。浏览一遍下来,发现刚教完这章都没什么大问题,就有些知识是前几章的因以前学得不好有点不大明白,不过以后复习一下前面的再做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接下来的几节课依次是数学,化学,英语课,我脑子思路依然很清晰,很轻松地搞定了,数学和化学和以前相比听课的质量大大提高,我惊讶之余也暗暗欣喜,我也不知道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事,不过可以确定的这不是坏事。至于英语,听不听都没什么问题,初中的英语对我已经没什么挑战性了。

上午课上完了,我仍然继续留在教室,拖下的课太多了,而且还有两个星期多一点就要期中考试了,不抓紧点就完蛋了。平时随便挥霍时间,现在有点“时间到用时方恨少”的味道了。

张可一反常态,居然没有踏着下课铃声飞出教室,陪我在教室看书。我翻出物理书和上章的复习资料,翻书翻到今天不懂的部分,看了一遍下来,感觉没想象中难,还是比较基础的东西,搞不懂以前怎么就学不会。看完后,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再不走的话饭堂就没饭打了。

站起来看看教室没剩下几个人了,张雯还在,心里很佩服她,人这么聪明,成绩又那么好,还是那么用功。张雯看到我们也觉得很奇怪,按惯例我们都是一大早就溜了的,转念一想我住院这么久抓紧点时间也释然了。

和张可一起到饭堂打了饭,好久没在学校吃过饭了,心里还真有点想念,虽然味道并不怎么样。张可通过我整个上午目不斜视的极度异常表现,已经断定我是重度脑震荡,非药石能治,一边吃饭一边摇头叹息着,好像我认真学习是脑筋不正常,像他那样整天无所事事的反而是理所当然的那样。不过他的确有无所事事的资本,他是练体育的,有一副好身材,基础的体育项目都不错,而且球打得也很好,是学校里篮球队队长,练体育的文化分用不了多高,以他这实力,考上我们市的重点高中——冰际高中应该没什么大问题的了。

我也懒得理他,吃完饭躺到床上,想着今天早上发生的事,那种头脑异常清晰的感觉真的很好,我很害怕这只是昙花一现,说不定一觉醒来,就会像西游记的老猪一样被打回原形,紧张得不敢睡觉。不过以前一天从没试过用脑如此之多的,的确是累了,后来迷迷糊糊地睡过去了。
不知不觉起床铃响了,我醒了过来,立刻在脑子里回放一遍今天学过的东西,还好,都记得很牢,感觉头脑还是很好用,心里一块大石放下来。

洗漱过后,我换上运动服。今天下午上的是体育课,下午考长跑,体育课考试一般要比期中考试要早一两周的。我有点愁眉苦脸,要知道平时我身体就差,每次考完长跑之后都会有一两天感觉身体不适。再加上是刚刚伤愈,身体出了那么多血,有点虚弱是难免的了。

张可见我愁容满面,拍拍我肩膀安慰我:“不用怕,还有我在嘛!”其实我也知道他也帮不了我什么,能做的无非是每次我考完趴下后,像拖死狗一样把我拖回宿舍而已。

我苦笑着对他说:“那就麻烦你拉!”张可拍拍胸膛说:“没问题,包在我身上。”说完做出一个扛的姿势。惹的我也哈哈大笑,心里也放松了点。

到了运动场,老师叫我们集队。我们的体育老师醒黄,长的比张可还要粗壮,浓眉大眼,皮肤黝黑黝黑的,现在穿的是篮球服,可以看到手臂和小腿的肌肉一块一块的贲起,充满爆炸性的力量。我羡慕得不得了,看看自己身上,也有不少贲起的地方,可惜都是骨头。

听说他还会散打,有一次有个小偷到学校来偷东西,被人发现了,一个劲的跑,可惜祖上积德少,碰上黄老师,一下被追上了。那小偷狗急跳墙,拿出一把水果刀来, 黄老师也不害怕,三下两下把小偷放倒在地上,后来听说没送到警察局,倒是直接送到医院去了。

他人很好的,对我们不严厉,知道我身体不好,对我的要求也相对放宽一点。心也细,和身体不成比例。我个子在班上比较矮,在男生这边是站前排,他一眼就看到我,问我说:“许逐,你刚从医院回来。要是身体还没恢复,就不要勉强了,等以后再抽个时间我给你补上。”

我想了想,再等也得在期中考试前考完的,我考完身体都要有段时间不舒服的,到时候时间紧迫,只怕会影响复习。于是回答说:“老师,不用了,我身体已经没什么问题了,现在就和大家一起考吧。” 黄老师点点头,又叮嘱了一句:“等下你要是觉得跑不下去就不要勉强啊,伤了身体可不好。”

我点点头答应了,接着黄老师带我们做准备运动。照例还是女生先跑,跑的是1000米,也就是体育场的一圈,而我们男生是1500米,一圈半。

女生依次站好位置,一声枪响之下,一窝蜂跑了出去,跑到运动场另一边时候只能模模糊糊看到身影,而最前面遥遥领先那个女生看身材就知道是张雯,班上少有人像她如此高而且这么匀称的。

张雯一直跑最前面,轻轻松松第一个跑回起跑线。刚跑完的脸红朴朴的,小巧的鼻子上挂着几颗晶莹的小汗珠,小嘴一张一合的微微喘着气,胸膛也因为呼吸的关系在轻轻的起伏。整个人显出一种健康活泼的气质。她真的是很漂亮,我在心里在惊叹。

张雯的目光这时候刚好也向我飘过来,和我的目光在空中相撞,我毫不退缩地和她对视着。僵持了一下,最后是张雯脸有点红地把头转到一边去,心里暗暗觉得奇怪:“这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胆的,竟然敢这样看我,平时我看到他的时候他都会脸红的”。

张雯在学校里可以说是光芒四射,学校里的男生在他面前多少有点自惭形秽,不敢和她对视。我自己也大吃一惊,以前我在张雯面前也有自卑的感觉,刚才她看过来的时候,我习惯性地想转过头去避开,那时候心里突然涌出一种不服输的念头,硬是挺直了身体,不甘示弱地和她对视着。而且我看她的时候虽然也觉得她还是很漂亮,但是已经不是以前那种令我头昏目眩的惊艳了,更多的是欣赏,心里没有一丝的杂念。

我发现自从在医院回来之后,自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学习变得积极,从上午上课就看得出来,听课很认真,还会做笔记,这对我说是不可思议的。

做事也变得主动坚决,竟然会利用中午的时间来补上以前拉下的东西,以前的我不是火烧眉毛也不会这样做。考虑事情也周密了许多,黄老师叫我以后再考长跑的时候我会考虑对期中考试的影响。

人也变得自信多了,不管别人怎么看,以前的我内心里是很有点自卑感的,长跑本来是我最害怕的,因为每次我都是跑最后,而且和第倒数第二个还有很大的差距,甚至成绩还比不上有些女生。在全班女生特别是张雯的面前,我觉得特别丢脸。今天黄老师提出让我以后单独补上,这对我本来是个好机会,那时候跑得再慢也没人看得到,但是我却拒绝了这样的机会。

正诧异于自己身上的变化之时,其他的女生也陆陆续续到终点了,全都在大口喘气,有几个的淑女风度已经停止工作了,一屁股坐在地上,其实刚激烈运动过后立刻停止是不好的,不过看她们那架势就拿枪指着也不会再站起来了。班上这些女生家里全都是市区的,平时父母当宝一样疼着,娇生惯养大的,在家里也不用做什么重活,都是些温室长大的花朵,现在要跑1000米也难为她们了。不过我也顾不上同情她们,等下就要轮到我了,她们至少还能用“坐”的,而我跑完基本上都是用“倒”的。

黄老师鸣枪之后,我紧跟着其他同学跑了出去,一直跑了50米,通常跑了这么远我就开始后力不继,开始减速,不然就跑不完全程了。不过奇怪的是今天没有像以前那样,我觉得自己只是有一点累,没有那种上气不接下气的感觉,于是我维持这个速度不变,跟在中间。

张可依然是遥遥领先,1500米这种距离对他这种体育尖子来说是易如反掌,和吃顿早餐差不多。我一直不紧不慢地保持速度在队伍中间一直跑到1200米左右。这时候我也感觉很累了,但是也是和其他人差不多,不过我以前受的苦可比他们要多得多,以前我长跑感觉像炼狱一样,仿佛五脏六腑都在烈日下暴晒。现在虽然也累,不过相比之下已经是小儿科了。

其实平时人再累的时候身体里残留的力气还是不少的,只是由于感觉太累会对自己自我催眠:“我很累了,我已经没有力气了。”这样脑神经不自觉地将这个命令发给身体,身体自然地做出反应,这样人就会感觉真的是没有力气了。有时候当一个人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经常能做出一些超越极限,平时做不到的事,那时候才可以发现人的潜在力量是多么巨大。

我现在的情况有点像平时挑惯了150斤重东西的人,突然换成了100斤,虽然还是很重,但是感觉上是轻松很多的。因此我很容易就克服了心理障碍,别人这时候都在减速,我却慢慢开始加速了,最后跑到终点,我竟然是第十二个,我们班有52个人,女生22个,男生30个,我这个成绩算不错了。虽然我现在也喘得像头牛一样,但至少还能站着,不会像往常那样一到终点就倒下,然后张可把我扶回去。我不知道身体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了,我欣喜若狂,要不是人多,我真想仰天大喊发泄一下内心的兴奋和多年的郁闷心情。

张可早就跑到了终点了,我这么快就跑到了,他也非常吃惊,看看我还没什么事,不过也只以为我是住院修养后精力比较充沛,过来搭上我肩膀,开玩笑地说:“许逐,行啊,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的?住院吃了什么东西了?回头我也去买点。”

我摇了摇头,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吃的营养品对身体尽管有点作用,然而要根本上改变一个人的体质是不可能的。

女生那边也在议论纷纷,听说因为我跑步跑的慢,她们中有人暗地叫我“蜗牛”的,现在蜗牛进化成马,有点难以理解,不过随后想法和张可的大同小异。

只有张雯感触较深,先是刚才我和她对视的事,我的目光很锐利,眼神也很坚定,和平时那躲躲闪闪,畏首畏尾的截然不同,就连她这么心高气傲的人竟然都受不了,加上现在我长跑的表现。她作为女人锐利的直觉我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无论是从精神上还是身体上。
据西方神话传说,上帝刚造人时候,人类是近乎完美的生物,拥有超凡的智慧和强壮的身体,甚至还有些拥有特殊的能力。但很快上帝发现,由于人类拥有超凡的智慧和强大的力量,他们的发展异常迅猛,而且人类骨子里埋藏着争强好斗的天性,当他们发展到足够强大之后,破坏力是非常惊人的。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人类就会毁灭这世界上其他的物种,然后,人类内部的斗争将会让他们自己在世界上彻底消失。

于是上帝封锁了人类脑子里绝大部分的脑域,包括掌管身体素质和特殊能力的部分,只剩下一小部分可以使用,这样人类才能缓慢地生存发展下去,不至于过早灭亡。而被封锁的那部分脑域被称为“上帝禁区”,意思是上帝亲自禁止的区域。

当然这只是传说,实际没人知道是否如此,但是根据现代科学研究表明:人类的能利用的脑域的确是极少的一部分,一个人终其一生,也只能使用脑细胞的很少一部分。至于这是人类天生的缺陷还是上帝的禁制,就无从得知了。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脑域开发得比较多的人,都是聪明的人,而且有些人很强壮,甚至有些会气功,特异功能之类的令人难以相信的能力。

我小时候就是脑域开发的比较多的人之中的一个,不幸的是,5岁的那场病差点毁了我,那次高烧让我脑子里一部分的脑细胞坏死,还有一部分处于休眠状态。此后我就变成一个平庸无奇的人,甚至还比不上一般的人。

大脑里还有一个特殊的相对独立的区域,专门掌管人类的本能反应和习惯,像一个小型的存储器,其中也包括一些对这人特别难忘的事。从小到大人类的脑域是慢慢开发的,但是这个区域人类一出生下来就是比较完善了的,所以小孩刚生下来什么也不懂,但是饿了要吃东西,痛了会哭这种本能反应还是懂的。人类学会语言之后,语言也成了本能反应,有些人脑细胞被破坏发疯了,但是还是会说话,就是这个原因。所以我各科都不行,但是英语还是特别的好,因为我小时候英语好,而且说得多。

小时候那次高烧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而不久前的那场车祸是我人生的另外一个转折点,在我即将死去的那时,我的求生信念非常强烈,那种强大的精神力竟然唤醒了休眠的脑细胞,而且还开拓了一片新的脑域。这让我的智力得到质的飞跃,身体,精神和性格也随之慢慢地改变,我现在的性格转变趋势像我小时候,聪明,主动,大胆,冷静,这是小时候休眠,现在苏醒的那部分脑细胞影响的,不过那时候记忆部分的一些脑细胞已经坏死,所以我的记忆再也恢复不过来了。

不过这些原因我是不知道的,我只知道和那场车祸有关,除此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其他的事可以改变我。我现在有点感激那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和那个莽撞的司机了。要不是这样,我现在还在堕落着混日子。

两节体育课上完之后,还有一节语文课。上完回到宿舍,体育课时候一身汗黏糊糊的好难受,我把毛巾搭到肩头,拿着衣服到走廊尽头的卫生间去洗澡,宿舍的条件不好,每层只有一个共用的卫生间。受伤之后我身体伤处不能碰到水,半个月没洗澡,加上是夏天,现在把我丢到咸鱼堆里想再找出来有点困难了,身上散发出浓郁的“芳香”,为宿舍的混合气味再添上一笔,还有张可这小子是练体育的,在家都是用洗衣机洗,在学校懒得要命,训练穿的衣服鞋子袜子从来不洗,散乱地堆在宿舍里,等周末打包回去孝敬父母,更是臭味逼人。平时来我们宿舍做客的同学甚少,他是居功之伟,我看我们宿舍也可以称霸这栋楼的了。

来到卫生间,里面人已经很多人了,冰际市的夏天热得要命,风又少,在宿舍大家都是脱剩一条内裤,有些胖点的恨不得脱层皮下来,卫生间里面只有3个洗澡间,人一多就解决不了问题了。

外面还有6 个水龙头是让洗衣服的,不过让人喧宾夺主,代替了衣服的位置了,很多人脱掉衣服就在洗衣服的地方洗澡。反正大家都是男人,该有的大家都有,没有的东西也没谁多长出来,因此没有什么好害羞的。

现在里面那三个洗澡间早就有人了,我脱了衣服,只留一条内裤,就在外面洗。我看一下身上,很意外竟然没有发现伤疤,听说车祸当时我在地上滑行了7,8米,身上的外伤很重,我想就以后伤好身上也要留下不少纪念品。

不过现在发现担心是多余的,身上只有一条条淡淡的红痕,不仔细看的话还看不出来,我现在的恢复能力还真是惊人,我对自己身上的怪事现在也有点见怪不怪了。

不一会张可也过来了,哇哇叫着热死了,一来就抢过我手中的一桶水当头冲下,嘴里含糊不清反复说着一个字:“爽!”,爽过后想参观我身上的纪念品,找了半天没发现,惊讶得嘴合不拢来:“许逐,你是有点难以琢磨了,不过可惜,身上要有几条伤痕就好了,可以增加一点你的男子汉气概。”我笑着说:“这伤可是在身体里面的,我没事脱衣服给别人看我的男子汉气概不成?”

晚上是三节自习课,除了特殊原因,一般没老师来上课。我依然是复习一下住院拖下的一些功课,我现在对自己是越来越有信心了,那种知识分门别类地储存在脑子里的感觉是太奇妙,由不得我对自己没信心。

专心的时候时间过的特别快,三节自习课很快过去,回到宿舍,躺在床上像放电影一样在脑子里回放一遍今天学到的东西,这是巩固知识最好的办法,然后迷迷糊糊地找周公他老人家下棋了,重回学校的第一天就这样愉快充实地度过了。

第二天我仍然抓紧时间,脑子再聪明,没时间往里面塞东西还是不行的。如果说脑域开发前我大脑像一个小水池,那现在就像被扩大成一个小池塘那样。容量变大了,相当于能储存的水多了,但是里面的水的体积还是不变的。

上课时候我发现一节课45分钟都认真听老师从头到尾讲完已经没必要了,讲的内容不多的时候我一下就能抓住主要的东西,并领会它,其实一节课的东西并不多,说来说去,反反复复都是围绕着几个要点来讲,这是一个消化的过程。而我现在的接受能力已经很强了,再在上面花太多的时间也没什么大用。当我发现我把要点搞清楚之后,就把精力放到拖下的功课上了。

掌握老师课堂上的东西,然后余下的时间补习拖下的功课,白天7节课就这样度过,吃完饭到教室上晚自习,我拿各科复习题做了一下,理论还是要和实际相结合的,这是前辈的至理名言,光说不练可不行。

两节课下来,除了语文,其他四科全都做了一份,速度够快的,也没什么问题,实践证明了理论是正确的。第二节下课之后,天空忽然乌云翻滚,还不时夹杂着几道闪电,夏天的天气是说变就变,看样子快要下雨了。

教室里的空气变得很沉闷,我到走廊上和张可纳凉聊天,我现在上课都是专心听课看书,课间时间有时候都不放过,把张可闷得不得了,现在得了机会,拖着我是大吹特吹。这时我看见吴丽丽那个小辣椒也过我们班这边来找张雯了。

这吴丽丽虽然凶了点,不过还真的是很漂亮的,一头柔顺短发在风中飘扬,眼睛大而圆,骄傲和自信很自然地流露出来,厚厚的嘴唇紧抿着,让人很容易看出主人那坚毅的个性,皮肤是一种健康的黑色,配合她的个性反而更显出她特有的一种野性美,现在她上身很随便地穿着一件黑色的T恤,配上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和四周的夜色相得益彰,整个人隐隐约约地像要融进黑暗中一般,这时候我甚至怀疑这是黑夜中的女神,她给人一种不可捉摸的神秘感,好像就在眼前,但伸出手去却可能什么都触摸不到。

突然“女神”对我一瞪眼,一下子把我瞪回现实之中,可能好久没看见我了,吴丽丽连瞪了好几眼,平时她瞪惯我了,我住院两周可能她都不习惯了,一下把我住院这段时间没瞪的一下给补上了,看来她对我的印象还没改观。

不过我这弱小的身体被一辆大卡车撞上,竟然没得道飞升,过了两周多点就鲜蹦活跳地回学校还是让她很纳闷的,心想这小子命还真够大的。张可看见吴丽丽也打了个招呼,平时他们是一起练体育的,虽然不熟,但是见的多,也算认识的人了。不过吴丽丽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的关系,厌屋及乌,对张可也是爱理不理的。

张雯看到吴丽丽,也从教室里面走出来了,吴丽丽看见张雯,硬是由瞪眼强行立刻转变成笑脸,拉着张雯的手趴在走廊栏杆上小声谈笑着。表情转变之快,就连这夏天的天气也要甘拜下风。

我心里有点气不过,忍不住提高了声音说:“哎啊张可,这夏天的天气变得可真快啊,就像有些人的脸色一样。”张可心神领会,也在旁边怪声怪气地回应:“是啊是啊,咋就变得这么快呢?”

吴丽丽也不是那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在那边听见了,也明白我们是说她,登时大怒:“你们两个说什么?”

我笑着说:“也没说什么,不过谈论下天气而已,和吴大小姐你可没什么关系吧?”

吴丽丽想不到我词锋也会变得这么犀利,和我平时老老实实的样子实在相差甚远,一时反应不过来,指着我,涨红了脸什么也说不出来,张雯在旁边小声劝着她。

我“哈哈”笑了几声,也不理她,和张可扬长回教室去了。不过不知道吴丽丽以后会怎么会怎么“报答”我。张可倒是很佩服我,竖着大拇指夸我:“许逐,你可真厉害啊,平时那小辣椒老是看不起我们哥俩,现在真他***出了口鸟气。”体育生大都是直性子的人,说的脏话甚粗,不过水平够高,把动植物和人都给用上了。
第三节刚上课时候,班主任过来找我了,无非是叮嘱一下我住院这么久,现在回来要抓紧时间好好学习之类的话,虽然我只是班上一个普通学生,不过老师还是要表示一下关心,尽一下老师的义务的。

得到我保证后,班主任就有事走了,走之前还叫我注意一下身体,不能耽搁学习但是也不能太过劳累了,免得承受不起,我身体之差还真是班上有名的,班上老师都知道,说不定已经通过某些同学的嘴巴传到他们的三姑六婆那去了。

不过我知道现在我身体没什么问题了,以前我要是连续一个上午专心看书的话,眼前就要眼冒金星了,现在已经两天下来了,还看不到这种宇宙奇观,昨天下午时候还考了长跑,现在还是感觉精力充沛得很,从来都没有这么痛快过。

天色越来越黑,狂风越来越猛烈,第三节晚自习还没下课,暴雨就噼里啪啦地砸下来了,下课后依然没有停,且有愈下愈大的趋势。

我和张可走到楼下,我皱了皱眉头对张可说:“这雨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停得下。”张可哈哈大笑说:“这简单,冲回去不就得了。”

我豪兴大发,以前身体不好,小雨也不敢淋一下,生怕会生病,现在是暴雨,很想尝一下那种在雨中狂奔的滋味。我和张可对看一眼,异口同声地说:“冲!”然后两条身影飞奔了出去。

这场雨下的可真够大,狂风夹杂着豆子大的雨点劈头盖脸地打到我脸上,眼睛都快睁不开来,透过雨幕只能模模糊糊地看到张可在前面的身影。

我的头发很快就湿透了,雨水顺着头发,眉毛,脖子流下来,流到身上,随后衣服亦不能幸免,粘在身上湿辘辘的。不过我没有觉得难受,相反有一种畅快淋漓的感觉,可能是因为从来没在暴雨中淋过,可能是因为长久以来的压抑需要发泄出来,也可能是现在发生在我身上的事让我莫名惊喜,总之都需要一种途径来宣泄。

“轰隆”一声,一个响雷在我头顶猛的炸了开来,似是在弱小的人类面前展示它那不可一世的淫威,我没有惊恐,反是觉得很愤怒,停下脚步仰头大吼:“啊——!!!”连绵不断的吼声,简直盖过了一波接一波的雷声,郁闷了那么久,我也受够了!我要发泄,我只要发泄,越疯狂越好!

豆大的雨点打得我的脸隐隐生痛,一道道闪电从天而降,银蛇飞舞,像要把这无边的黑夜撕裂,雷声的每一下轰鸣都像重重击打在我的心中,世界末日仿佛随时都会来临,但我脸上闪动着兴奋的光芒,像一头被囚已久,刚刚脱困而出的野兽一般,身体中每一个细胞都在狂热地在跳动,热血充斥在心胸之间,似是要沸腾,似是要燃烧。

张可听到我的吼声也停了下来,慢慢地走了回来,我朝漆黑得像是能吞噬这世界上所有一切的夜空猛的挥动了手臂声嘶力竭喝道:“老子自由了!” 这么多年来我的确受了不少苦头,还有屈辱。但从今天开始,一切都要改变了!

张可拍了拍我肩膀,没有说话,对男人来说,有些东西不一定需要语言来表达的。我转头看着张可,这个并没因我普通的家庭,没有因我孱弱的身体,没有因我的愚笨的大脑而嫌弃我的同桌,他的脸很憨厚,很淳朴,也很真诚,此时他也正朝着我笑,陪我在这雨中一起疯狂,他为我打架,为我出头,即使因此被学校公开批评,面对全校人的目光读检讨,也毫不在乎。忽然之间,我读懂了一个叫“朋友”的名词。

我喘着大气道:“张可,我觉得很爽,真的!”

张可点点头笑道:“我明白,回去吧,会感冒的。”

我一把搭上他肩膀:“let’s go!”

张可也反手搭上我肩膀:“妈的,欺负我英语没你好么?”

“嘿嘿!”

“靠,还笑!”

……

我们的身影伴随着笑骂声慢慢消失在夜色之中……

男生宿舍离教学楼不是很远,跑几分钟就到了,到了宿舍楼,我还是很兴奋,感觉每个细胞都在很活跃地在跳动。

回到宿舍,我把湿衣服换了下来,要是感冒或者是发烧了可不是闹着玩的,现在离期中考试已经两周不到了,时间可是很宝贵的,特别是对那些“临急抱佛脚”的人来说,更加是一刻千金,和春宵等价。要是弄个小病出来就要损失惨重了。

把湿衣服丢到桶里,看看外面,雨还是没有小的趋势,天空中是电闪雷鸣的很吓人,狂风肆虐,把树叶吹得哗啦哗啦地响。

我突然想起来思思可能还在教室没走,这小丫头学习挺勤奋的,每天晚上都要到教室快熄灯了才走。心里有点担心她,拿起两把雨伞,就往教学楼走去。

到了思思教室,她果然还没走,在那埋头看书,教室也没剩下几个人了。我在外面喊了她一声,思思抬起头,看见是我,高兴地跑了出来。我逗她说:“怎么还没走啊?在教室和老鼠蟑螂睡觉?”

思思挽着我的手开心地说:“我在等逐哥哥你来接我呢,我就知道你会来的。”我心里暗叫惭愧,差一点就忘记她了。送她到楼下,男生宿舍和女生宿舍是两条不同的校道,教学楼在中间。思思说晚了,说在这里叫我不用送了,学校里还是很安全的,我也很放心让她自己回去了。

目送着她走远,自己也该回宿舍了,现在教学楼和路上都几乎没人行走了,只有路灯还在雨中发出凄迷的白光。在迷蒙的灯光中,忽然我发现教学楼下面还孤零零地站着个女生。

我走近一看,竟然是张雯,脸色很苍白地在那发抖,她平时是一个自信的人,遇事从不慌乱,我我第一次看见她这种神情。张雯和思思一样,都是看书看到差不多熄灯才走的。

虽然我现在已经没有以前对张雯那种强烈的爱慕之意了,不过作为一个男人,看到一个女生在这种情况之下还是不能含糊的。我快步走上前问:“张雯,没伞吗?”心里忍着再洗一套湿衣服的痛,手上却很痛快地把我的伞递了过去。

这时候忽然雷光一闪,将周围照得一片雪白,犹如白昼一般,周围景物清晰可见,接着“轰隆”的一声巨响,一个响雷在教学楼上方炸了开来,教学楼似乎都在震动,张雯吓得“哇”的一声躲到我怀里,我有点尴尬,手不知道放哪里才好,抱住她不行,推开好像也不太好,只好定在了空中。

好在张雯很快也发现了尴尬之处,连忙退开两步,不过脸色煞白,胸膛在激烈起伏,显然还没从惊吓中恢复过来。她低下头,有点不好意思地对我说:“许逐,你能送我回宿舍一下吗?我从小就很怕打雷的,现在我,我真的好害怕!”

我很爽快地回答:“行!”这种情况之下有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这样可怜地求我,我要是不答应的话就真要到医院再次鉴定一下自己是不是个男人了。

我撑着伞走在校道上,张雯不好意思太靠近我,我这伞本来就不大,现在她又离我一小段距离,再加上有时候两人步调不是一致,就难免有人要挨淋了。我只好悄悄地把伞往她那边移了一下,没办法,挨淋的自然是我了,原因还是只有一个:我是个男人。

张雯也是聪明细心之人,走了一段路之后就发现了这种情况,是我送她回去的,还要我挨淋,心里很过意不去,这时候路上也没别人了,张雯咬咬牙拉下脸来,左手轻轻地扯着我右手衣袖,这样就拉近了我们距离,也不会因为步调不一致让其中一个人挨淋雨,可惜这时候光线太昏暗,不然我可以看见张雯脸上红红的。

一路上我们都默默走路,谁也没有说话,天上依然电闪雷鸣,狂风呼啸,这把小小的伞下却很安静。女人通常都是沉不住气的,张雯也不能例外,最后还是她忍不住开口了,一开口话题竟然就是小辣椒:“许逐,你别生丽丽的气好吗?你别看她那么对你那么凶,其实她心地挺好的,我也不知道她怎么会对你特别有意见,我会好好劝劝她的。”

我心里想:“劝有个屁用,我也没什么地方冒犯她大小姐,而是她看不起我,和她这种人只能讲实力,不能讲道理。现在我身体好了,改天多锻炼锻炼,在运动场上给她个下马威,让她叫我许哥哥都行。”

不过想归想,嘴上还是没说出来。我笑了笑说:“我倒没什么,今天我那么说她,她不生我气就好了。”

张雯奇怪地问我:“许逐,你从医院回来好象改变了很多呀,我发现你整个人都和以前不一样了。”对此我自己也解释不了,只好开玩笑说:“是不是运气好了?一回来就能和个漂亮的女孩在一把伞下一起走路。”

话一出口就后悔了,连自己都不相信是从自己嘴里吐出来的,在初中来说,这样的话算是比较出轨的,心想张雯只怕要拂袖而去了。

意外地张雯没有生气,“扑哧”一声笑了,“许逐,看你平时老老实实的样子,谁知道是这么油嘴滑舌的,你今天可真够厉害的,把丽丽说得话也说不出来,平时她可是挺机关枪,和别人吵架从来没吃过亏的。”

我心里暗笑,这吴丽丽总是和些武器联系在一起,炸弹,机关枪,不知道下次会是什么。千万别要是导弹才好,我那么得罪她,不把我给炸平了。
我现在才发现张雯也是个活泼健谈的女孩,只是以前我内心有自卑感,觉得张雯高高在上,只可远观,不可接近,被她多看两眼都会有点害羞,更别说在一起说话聊天了。

现在我发现她也只是个很可爱,不过比普通人优秀的女孩子而已。一路走下来,聊着聊着彼此间的距离似乎缩小了不少,还有一小段路就要到女生宿舍了,隐隐可以看到女生宿舍的灯光。

张雯停下脚步,脸上现出为难的表情,我想了下随即明白了:我送她到女生宿舍太近的话,可能会被人看见,到时候恐怕会有闲言碎语,这是初中,这种事影响很大的,传到老师耳朵里只怕就要做我们的思想工作了。

不过我送她到宿舍,现在就叫我走,这种事感觉有点像过河拆桥,她觉得很不好意思。

我也知道她为难之处,于是我看了一下表,装出一副惊讶的样子道:“哎啊,很晚了,我也要回去拉,不然等下宿舍就要关门了。还有不远就要到宿舍了,我就不送你拉,你自己走回去可以了吧?伞你明天再给我好了。”

说完我不等她回答就冲了出去。张雯本想把伞给我的,我一下就冲了出去,她也来不及给我了,看着我逐渐远去的瘦小的背影,心里涌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

一口气跑回宿舍,张可看见我再度像从水里捞上来的那样,不由好奇地问我,我当然不会说是送张雯回宿舍然后淋的,胡乱敷衍了几句过去了。

换上干衣服,我躺在床上。其他人聊了一下都很快睡过去了,现在离期中考试不远了,白天大家都忙着复习也够累的。我却睡不着,心情和外面的天气一样不平静,感慨万千,想着从医院回来发生的种种不寻常的事:头脑得灵活,身体变好,胆子变大,人变自信,今天和张雯很自然地在一把伞下谈笑,还敢开她有点出格的玩笑。

这在以前来说都是不可想象的事,想不到一下就发生在我身上了,想着想着,我带着一丝微笑睡过去了,明天一定会是个好天气,一定会是更美好的一天。

我不知道,张雯这时候也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眼前总是浮现出我的影子,在她最害怕,心灵最脆弱的时候,我这个毫不起眼的人突然出现在她面前,在她心里立刻就留下了一个很深刻的印象。

在她面前,我也表现得很自然,不亢不卑的,不像很多男生在他面前都很紧张,没话找话说来讨好她,让她很讨厌,但是出于礼貌又不得不耐心应付,和我说话她有一种很放松的感觉,我跟她开那个有点出轨的玩笑她也没有生气,她也是个聪明人,知道我纯粹是开玩笑,要是我想占她便宜,打雷她抱住我时候就可以了。

而且她发现我是个很细心体贴的人,路上悄悄地把伞移到她那边让她不受雨淋到,还刻意不让她发现。快到宿舍的时候我故意提出晚了要回去,避免了她的为难,这些都让她感觉很感激。

突然想起思思和我在一起有说有笑的情景,心里想我是不是对她也同样细心体贴,心里忽然无端有点烦乱,胡思乱想了也不知多久。最后不知不觉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我和张可吃过早餐来到教室,张雯已经来了,每天基本上都是她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第一个到教室的。

我径直走到座位,打开抽屉就发现我的伞已经在里面了,旁边有一张纸条,上面娟秀的两个字写着“谢谢!”。应该是张雯不好意思当众直接把伞给我,一大清早塞到我抽屉里的。

我朝她看过去,正好她也往后看来,我冲她眨了一下眼,她脸腾地红了,不知道是不是想起了昨天晚上抱我的事。张可也看见了伞和纸条,在旁边偷笑:“哟,我说许同学昨天怎么回来得那么晚,身上怎么那么湿呢,原来是英雄救美去了,不知道是哪个美女?”接着又说:“一定是你思思妹妹没错吧,嘿嘿。”

说完得意洋洋的,以为自己猜的不错,不禁沉醉于自己的智慧之中。然而转念一想,我要是给思思送伞的话应该是拿两把伞的,要是送她回宿舍的话拿一把伞也够了,没理由自己也淋成这样,而且伞也没带回去,想必是猜错了,想到这对自己的智慧不由打了个折扣,沮丧不已。

我可不敢对张可说真话,以他的大嗓门,要是做播音员的话,学校也不用买喇叭了,我要是告诉他是送张雯回去,以他那性格和大嘴巴,还不迟早宣扬得全校皆知。

         ※       ※       ※

期中考试慢慢接近,接着的课老师也都是和往常大考前一样,讲解一下考试要注意的重点和细节,平时最懒最无聊的人都开始抱佛脚,我亦毫不例外地将时间更多地花在了学习上。

呼,我伸了个懒腰,从一叠资料中抬起头来,晚自习已经结束,我慢慢走下教学楼,快到熄灯时间,教学楼上的人已所剩无几,走到三楼楼梯间时,“哟,这不是懦夫吗?听说你出了车祸,怎么没死啊?”刻薄的话,阴阳怪气的语调,不用说我也知道这人是谁,朱亮明人随声至,身边是那几个狐假虎威的家伙。他们并非勤奋好学才会到这时候才回宿舍,而是此时正是他们无事找茬的最好时机.我还没有说话,张雯和吴丽丽的身影忽然此时出现在楼上,一切巧的简直如昨日重现。

但是,有一点不同的是:我已不是那时的我了!

面对这个最讨厌的人,我没有多余的话,只是面无表情地吐出一个字:“滚!”

朱亮明想不到我敢顶嘴,倒是吓了一跳,旋而阴笑道:“你撞车把脑子撞糊涂了,敢这样和老子说话?”

吴丽丽也想不到一向在她眼中像缩头乌龟一样的我竟然也会反抗,但想到我那单薄得随便碰下就会倒下的身体,忍不住道:“行了,别这样!”

“你闭嘴,多管闲事!”此话一出,所有人都呆住了,因为这话居然是发自我口,而非是朱亮明,吴丽丽更想不到,不由一窒:“你……”过一会才反应过来,跺脚道:“好,打他,打死也不关我事。”

张雯本想开口劝止的,见我说出此话之后也不做声了,只是满脸的惊奇,这些天我身上的变化委实太大,一时之间简直让她有些无法接受。

我转向朱亮明,一字一顿道:“有种和我单挑啊,有没有这个胆?”

朱亮明大感意外,有些不敢相信,怒极反笑道:“好啊,你要找死,那也没办法。”话音刚落,拳头已落到我胸前。

我只觉一痛,妈的,偷袭!我生受了他一拳,硬是忍痛站着不动,朱亮明一楞之下,我反手一拳挥出,同样是在他胸上,他反退了两步,朱亮明立时大怒,伸脚出来踹在我肚子上,我也同时伸出脚去反踹在他肚子上,我们同时闷哼一声,倒退了好几步,捂着肚子。我腹中一阵刀绞似的痛,却露出了满意的微笑,因为我知道自己那脚的力道和角度,他比起我来一定好不了多少.朱亮明缓过气来骂道:“妈的,我杀了你!”他已然癫狂,想不到我这个一向以来都任他欺凌的懦夫竟然能让他出丑,他大吼一声冲上来,右手重重往我脸上轰过来,张雯和吴丽丽吴丽丽同时惊叫出声:“啊,不要!”这已不是普通的打架了,随时会出人命的。

我没有理她们,深吸了一口气,不闪不避,右手同样闪电般往他脸上狂轰过去,我们之间的距离飞速接近,我的脸已能感觉到朱亮明拳头带出的压力,我的手同样离他那张难看的臭脸只有一臂之遥,眼看便是两败俱伤是局面。

千钧一发之际,朱亮明的身一偏,拳头也随着这动作一歪,我们这一拳同时落空。

我冷冷看着他道:“怎么,没种吗?为什么要躲开?”

朱亮明看着我,眼中居然有了畏惧:“你,你,你他妈疯了!老子不跟疯子玩!”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下楼梯,他的跟班再也笑不出来,惊疑不定地看了我几眼,也立刻随他而去。

胸前一闷,我张口吐出一口鲜血,张雯见状惊道:“许逐,你没事吧。”

我站立都有些不稳,但还是忍住说:“没事!对了,麻烦你们别把这事上报学校。”

吴丽丽哼了一声:“死要逞强!你明天最好去医务室看下!”

我冷漠道:“不用你管!”

“你……”吴丽丽再次被我窒得说不出话来,在学校中,除了张雯,她也许还是第一次这么好意关心一个人,但却被我三番四次不领情的顶回去。

“拜拜,两位美女!”我摆摆手走下楼梯。

“你最好死掉!那样我就永远不用见到你了!”吴丽丽破口大骂道,但我只当听不见。

“小雯,这人真可恶,气死我了!”

张雯没有说话,只是目光复杂难明看着我那纤瘦的身影一步一摇晃地走下楼梯,慢慢消失在远方。

走在校道上,我痛得弯下了腰,但心中却是很愉快,太愉快了.我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也可以那么的酷。

从此之后,朱亮明再也不敢惹我,甚至见面时都刻意躲开。
期中考试也越来越接近,全年纪都笼罩在一种紧张的气氛之中,开夜车的同学也越来越多,其实开夜车没什么大用。晚上挑灯夜战,到白天一般都是无精打采的,即使勉强提起精神,效率也不高。

老师也会跟我们讲这个道理,但是学校里白天走路打呵欠,撞电线干的人还是不少,可能是在这种紧张的气氛下,这样做能得到心理上的安慰,觉得自己努力了,应该没问题。我明白这个道理,我只维持一种正常的节奏,比平时稍微快一点,但是又在自己身体能承受的范围之内,免得得不偿失。

这是初中最后的一次大型考试了,下一次就是中考,这次考试的成绩是整个初中综合学习的反映,会直接影响到以后中考的信心,因此所有初三的同学都很重视。

当然也有少数人是例外的,像有些成绩足够好的,比如张雯,期中考试对她来说是小菜一叠,和平时考试的心态没什么两样,所以她还是和往常那样,不慌不忙。

还有就是张可,吴丽丽这种体育生,文化分对他们没有太大的意义,因此还是继续逍遥地过日子。

我已经根据时间制订好了复习计划,现在离期末考试还有17天,包括3个星期天,我准备再花1天巩固下刚补上的课,还有12天复习以前学过的不懂的地方,并做一些该章节的随堂复习练习题,还有3天是做综合练习了,最后那个星期天休息一下。

时间不太够用,我以前基础太差,复习和重学一遍是相差无几,我再聪明要在十多天内把初中几乎所有的知识再学一遍,而且要滚瓜烂熟那还是不可能的,但是也只能这样分配时间了,这是最科学的。不过我现在对自己脑子很有信心,考个还不错的成绩应该还是可以的。

时间实在是很紧,周末我也用上了,我打了个电话回家,告诉他们说我这两星期不回家了,爸妈也知道我现在忙,也同意了,只是叮嘱我要注意身体。

思思听说我不回去,她也住校不回了。张雯周末也在教室,自从我和朱亮明干了一架那晚之后,我们就没再说过话了,但是她对我的感觉好象有点微妙,有时候也会转过头来看下我,不过我忙于复习,也没注意到。

紧张的两周很快也过去了,转眼到了考试前最后一个周末,今天我打算回家一下,吃一顿好的,补充一下近来大量消耗的能量。

复习到现在我感觉已经差不多了,顺利完成了复习计划,重点的内容全部看过并做过相关练习,差的只是一些细节的地方,还有做综合练习的时间太少了点,考试时候可能会碰上些没见过的类型,到时候就只能是随机应变了。

最后一节下课后我去找思思,张可现在知道我周末都是和思思一起回家的,下课后死皮赖脸地跟着我,我没办法也由得他了。其实我知道思思这种活泼可爱型的小女孩和他心目中的相差甚远,不过思思实在讨人喜爱,他很想认识这样一个小妹妹罢了。

上次我住院时候他问思思我在哪个医院,也算认识,不过当时只是随便说了两句,确切来说还算不上什么认识的人。

近来忙于复习,整天呆在教室里,好久都没见到思思了。思思正在教室门外等我,看见我过来了,跑过来习惯性地挽住我手臂,对张可是视若无睹,有点埋怨地说:“逐哥哥,怎么这么久都不来找下人家,我都两星期多没见过你了。”

我笑笑说:“快要期末考试了,哥哥忙嘛,哪像你成绩这么好,可以悠哉悠哉的。”虽然思思没注意到张可,但张可在旁边却不能当自己是隐形,有点尴尬,我连忙帮他做下广告:“这是张可,我同桌,你们也算认识的了,他平时和我很好很照顾我的。”

思思前面的没怎么听进去,不过后面那句倒是留心了,有人对我好比对她好还要高兴,脸上换上甜甜的笑容,转过头对张可脆声说:“张可哥哥,谢谢你照顾逐哥哥了,他这个人懒死了,东西也不收拾好。”

殊不知张可比我有过之而无不及,宿舍里平时谁的床上都有他的衣物,他手上那一大袋东西就是这周换下来没洗的衣服袜子,准备拿回家去交给上级秘密处理。

张可见思思叫他哥哥,高兴得眉开眼笑地赶忙说:“不用谢,不用谢!你放心,有我在,谁也欺负不了他!”我也在心里暗暗得意,叫我逐哥哥,叫张可却加了个姓,亲疏之别一下就可以听出来。

到了楼下,张可就看见他爸的车子,和我们挥手道别,平时都是他爸开车接他回家,有钱人家就是不同,车子很漂亮,油光闪亮的能当镜子用。

心里很羡慕,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拥有这玩意,不过也只能心里想想而已,对现在的我来说,有辆自行车就满足了,我这辆自行车也算高寿的,从我能记忆开始就记得有这辆车了,那个时候的东西大都货真价实,经久耐用,现在的商品质量是越来越差了,基本上是英年早逝的多。

不过岁月无情,我这车饱经风霜,现在还是破破烂烂的了,幸好思思人比较苗条,吱嘎吱嘎的虽然响了点,凑合着还是能用的,要是坐的是张可,只怕早就为国捐躯了。

只是不知道吴丽丽和张雯她们怎么就不叫家里人来接,她们老子都是市里的局长,车子是少不了的。 张雯思想觉悟是比较高,学习好家庭好,但是从来不摆架子,对任何人都是一样的,穿的衣服也是普普通通,不过以她那样的身材,就算穿的是块抹布也无损她的漂亮,平时做什么事都融入大众,这是她在学校里人缘极好的一个原因,她这种性格不用她爸来接我也能理解,吴丽丽这种好胜的人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我推着车子问思思:“复习得怎么样了啊?有没有把握考好?”

思思挺直了小胸膛,歪着头看着我得意地说:“当然了,我要是考好了的话,逐哥哥你怎么奖励我啊?”

我笑着说:“你可别太大意了,这样吧,你能考前三名的话我带你去游乐场玩一整天。”

思思呆了一下,然后高兴得跳起来:“好啊,一言为定哦,不许反悔!”

说完伸出小指头,我也伸出小指头勾上,算是一个承诺,这是她从小就喜欢玩的一个小玩意,每次我答应她什么事的时候总要这样,长大了还是没有改变。不过令我奇怪的是她好象特别喜欢去游乐场,我带她去她总是比去别的地方高兴。这个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了,因为我以前的记忆已经丧失了,否则的话我会知道的。

没多久回到家了,思思下了车,又提醒我:“逐哥哥,你答应我的事可不许忘记哦.我捏着她的小鼻子,微笑着说:“放心拉,我答应你的事什么时候没做到了?”

思思不满地抗议:“我都长大拉,你还捏我鼻子,讨厌死了!” 突然凑到我耳边轻声说:“逐哥哥,你近来笑的比以前多了,不过你笑起来还真好看。”

说完脸红了红,嘻嘻笑着一溜烟跑掉了。我楞了一下,心想自己的确是开朗多了,心情好没事脸上都挂着笑容,反正也不用本钱,还经常和张可开玩笑,忽然想起下雨晚上和张雯说的那句有点出格的话,实在难以相信产地居然是自己嘴巴。

回到家里,有一段时间没回家了,还真有点想家的,这个时候回到家妈都是在炒菜,我回来歇一下就可以吃饭了.没多久,热腾腾的饭菜都上来了,还是我最爱吃的菜。吃饭时候,妈问我:“小逐,书看得怎么样?下周就要考试了是吗?”

每个学期这个时候他们都要问一下的,虽然每次我考得都一般。我一改常态,没有像往常那样随便敷衍几句,而是拍了拍胸膛,信心十足地保证:“爸妈,你们放心吧,没有问题的!”

爸妈都楞了一下,他们已经十多年没看到过我这种充满信心的神情了,从现在的我身上,可以依稀地看到当年那个带思思出去玩,脸上满是稚气,却拍着小胸膛,用像大人一样的口气保证会把思思安全地带回来的小男孩的模样。爸妈都很激动,就连沉默寡言的爸都一个劲喃喃地说:“这样就好,这样就好!”

吃完饭后,我帮妈收拾好桌子,洗好碗后,和他们在客厅一边看电视,一边和他们聊一下学校的趣事,我以前从不会这样做,现在我只以为是自己经历那次车祸后,才知道家人和朋友是多么的值得留恋,其实这只是一部分的原因,而最主要的令我性格产生这样巨大变化的原因就是那部分苏醒过来的脑细胞,当然我自己不知道。

一直聊到差不多十点,我才去洗澡,爸妈对我的变化都很高兴,妈甚至去观音像前上香去了,我还以为是让上天保佑我下星期考试顺利,却不知她是在感谢上天有眼,让我变回一个活泼开朗的人。

我冲着凉水,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脸依然是那张脸没错,到了我这个年龄脸的发育已经基本定型,不会有太大的改变了,不过人身上有个地方是千变万化的,那就是眼睛,眼睛是心灵的窗口,从一个人的眼睛就可以看到他的内心,开朗,忧郁,自信,颓废,纯真,阴沉……还有喜怒哀乐的情绪都可以通过眼睛表现出来。

以前的我已经对生活失望,眼睛是灰暗呆滞的,流露出来的是无奈,甚至有些麻木不仁,几乎没有什么感情波动,即使有,也是负面居多,所以以前的我眼睛看起来是极其普通。

但现在我看到镜子中的是一对明亮灵活的眼睛,从里面可以看出自信,我也不知道这种自信是什么时候开始出现在我身上的,可能是那种奇妙的感觉而产生的,但是我觉得不完全是这样,因为这种自信的感觉很熟悉,好象很久以前就已经存在我身上,只是被深深埋藏着,现在突然被发掘出来了那样。

眼睛里有了自信,看起来总是隐隐带着一丝笑意,有点似笑非笑的模样,我这张像石化一样僵硬和死气沉沉的脸,配上这对灵动的眼睛之后却突然间像活过来了那样,显得神采飞扬,我忽然觉得自己也有点魅力了。电视上某广告所说的:“因为自信,所以美丽!”的确是没有骗人,由此推之,此产品可信度颇高,值得一试。
周末很快过去,星期天晚上再度回到学校,明天开始就是为期三天的期中考试了,星期一上下午依次是语文,数学,而星期二是物理化学,星期三只有英语。

很多同学都显得很紧张,有的还在不停啃书。我是全班为数不多的仍然很镇定的人中的一个,经过一整天的休息,我觉得疲劳已经一扫而空,精神和身体都达到了最佳状态,只剩下对考试的期待。

尽管我觉得现在我已经不是以前的自己,但是还是想通过事实证实一下,而期中考试无疑是最好的一个机会。

现在心里唯一没有把握的就只剩下语文一科,语文这东西不能一蹴而就,需要文学的长期积累,非一两星期的工夫可以改变。而数理化不同,古人有云:“百年修行,不如一朝悟道。”有些东西的确需要悟性,像数理化就这样,有些人无论多么勤奋,还是比不上其他某些上课随便听下的。

但这句话用在语文这种需要长期积累的东西身上是行不通的,我也没有多余的时间了,其他各科的复习时间其实也并不够,只是勉强完成一遍而已。

我和张可小声谈笑着,张雯眼光飘了几次下来,心里很奇怪,以前我是临急抱佛脚的人,每当这时候时间对我是特别宝贵,一秒可以当成几秒来用,不过现在我却显得镇定自若,似乎不当考试一回事一样和张可在聊天。最近我身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知道这次还会不会给她更多的惊奇。

晚自习下课回到宿舍,大家都是早早上床睡觉,这时候谁都知道休息的重要,半夜的时候我模模糊糊的听到翻身的声音,看来紧张得失眠的人还是有的。不过我敢肯定不是张可,这小子睡觉时候就是宿舍楼塌了也要在废墟中睡够再说。

次日大清早,起床铃刚响,宿舍的人难得全都立刻爬了过来,只有张可一如既往,仍然趴在床上吞吐气泡,我看到这种睡起觉来天塌下来都不管的个性,忍不住拿来和一种四脚爬行的家畜比较一番,觉得实在是不分上下。

我用力推了他几把,他嘟囔着不知道说了什么,翻了个身又继续睡过去了。

无可奈何之下,只好用上绝招,把他没洗的运动袜子拿出来放到他鼻子旁边,张可大叫一声醒了过来,骂道:“哪个混蛋的袜子这么臭?”

转头看见我在旁边,同时发现混蛋正是自己,不好意思地挠了一下头。我笑着说:“大哥,还用不用考试啊?”张可“啊”的一声醒悟过来,一骨碌爬起来去洗漱去了。

吃完早餐来到教室,看了一下时间,7点30了,离考试还有一个小时。我整理好文具准考证等东西,确定没有东西漏下之后,再回想一下这段时间复习的内容,很清晰地出现在脑子里,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离考试还有半小时,有些同学已经陆续走出教室,期中考试都是到别班教室去考,分成两批去不同的教室,与其他年级的同学混考,一般考试前都我们会提前一点过去,好熟悉一下环境,到时候也就没那么容易怯场。

拿起考试用具,和张可走出教室,回头教室里兀自有一些垂死挣扎,拿着书拼命啃的同学,心里有点同情,依稀看到自己往昔的影子。

我们这批是到3年2班的教室去考,而张雯那批是3年3班,分批是按上学期成绩排名分的,学校的目的是激励一下我们。

和我一批的同学是班上成绩较差的那部分,许多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就知道学校激励的效果并不甚好。和我们一起考的是1年5班的学弟学妹,还不懂愁滋味,三三两两嘻嘻哈哈地在聊着天,让我们觉得很羡慕,回想一下自己当年也是这样,不过两年之后他们在中考的压力之下终究还是要和我们一样的。

“铃……”考试零声终于响了起来,教室里立刻静了下来,监考老师宣读了考试注意事项和纪律后,语文考试试卷发了下来,对这科我早有心理准备,以我现在的强记忆力,书本上的东西应该是能顺利拿下的,不过真正考语文水平的是一些书本上没有的东西和作文,这些东西就得看文学修养和功底了,我的时间也仅够熟识一下课本内容,考到其他的也只好听天由命了。

语文是考两个半小时的,我用了一个小时把除了作文以外的部分写完了,是书本学过的东西我现在都记得很牢,但是其中还有几篇文言文和诗歌是教科书没有的,我也只好凭感觉胡乱猜一下,最后是作文,写的时候突然冒出点灵感,挥笔疾书,一口气写完,自我感觉不错,比平时写的要好。检查一遍,把错漏的地方改了一下后,看一下表,还剩下15分钟了。

抬头看一下教室,有些同学在用力咬着笔头思考着,有些刚写完如释重负,还有些可能作文还没完成的在拼命挥动手中水笔,还有些东张西望的,大概利用仅有的一点时间在伺机作弊。不过监考老师好像是教体育的,高大威猛,满脸横肉,照片贴在家门口当门神用也不为过。威风凛凛的眼光扫射几遍下来,下面噤若寒蝉,倒也没哪个敢作案的。

“铃……”考试结束铃响,同学们陆续走出教室,有些人在互相对着答案,这种做法其实并不好,错了的垂头丧气,对了的兴高采烈,而考试最紧要保持一种平和的心态,情绪波动过大,无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都很容易造成下一科发挥失常。

下午是数学,我考下来感觉很不错,估计能拿个高分。

接下来第二天上午是物理,这是我以前最害怕最痛恨的一科,看着一道道以前头痛不已的物理题在自己笔下毫不费力,行云流水一样被解出来,那种痛快淋漓的感觉实在非言语能表达。下午化学考得也很满意。

最后一天是英语,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