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神之路
作者:情疯
作品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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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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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白马银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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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纵横青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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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潜龙于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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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云字子龙,常山真定人也。本属公孙瓚,瓚遣先主为田楷拒袁绍,云遂随从,为先主主骑。
云别传曰:云身长八尺,姿颜雄伟,为本郡所举,将义从吏兵诣公孙瓚。时袁绍称冀州牧,瓚深忧州人之从绍也,善云来附,嘲云曰:“闻贵州人皆原袁氏,君何独回心,迷而能反乎?”云答曰:“天下讻讻,未知孰是,民有倒县之厄,鄙州论议,从仁政所在,不为忽袁公私明将军也。”遂与瓚征讨。
时先主亦依讬瓚,每接纳云,云得深自结讬。云以兄丧,辞瓚暂归,先主知其不反,捉手而别,云辞曰:“终不背德也。”先主就袁绍,云见於鄴。先主与云同床眠卧,密遣云合募得数百人,皆称刘左将军部曲,绍不能知。遂随先主至荆州。
及先主为曹公所追於当阳长阪,弃妻子南走,云身抱弱子,即后主也,保护甘夫人,即后主母也,皆得免难。迁为牙门将军。先主入蜀,云留荆州。
云别传曰:初,先主之败,有人言云已北去者,先主以手戟擿之曰:“子龙不弃我走也。”顷之,云至。从平江南,以为偏将军,领桂阳太守,代赵范。范寡嫂曰樊氏,有国色,范欲以配云。云辞曰:“相与同姓,卿兄犹我兄。”固辞不许。时有人劝云纳之,云曰:“范迫降耳,心未可测;天下女不少。”遂不取。范果逃走,云无纤介。先是,与夏侯惇战於博望,生获夏侯兰。兰是云乡里人,少小相知,云白先主活之,荐兰明於法律,以为军正。云不用自近,其慎虑类如此。
先主入益州,云领留营司马。此时先主孙夫人以权妹骄豪,多将吴吏兵,纵横不法。先主以云严重,必能整齐,特任掌内事。权闻备西征,大遣舟船迎妹,而夫人内欲将后主还吴,云与张飞勒兵截江,乃得后主还。
先主自葭萌还攻刘璋,召诸葛亮。亮率云与张飞等俱溯江西上,平定郡县。至江州,分遣云从外水上江阳,与亮会于成都。成都既定,以云为翊军将军。
云别传曰:益州既定,时议欲以成都中屋舍及城外园地桑田分赐诸将。云駮之曰:“霍去病以匈奴未灭,无用家为,令国贼非但匈奴,未可求安也。须天下都定,各反桑梓,归耕本土,乃其宜耳。益州人民,初罹兵革,田宅皆可归还,今安居复业,然后可役调,得其欢心。”先主即从之。
夏侯渊败,曹公争汉中地,运米北山下,数千万囊。黄忠以为可取,云兵随忠取米。忠过期不还,云将数十骑轻行出围,迎视忠等。值曹公扬兵大出,云为公前锋所击,方战,其大众至,势偪,遂前突其陈,且斗且卻。公军败,已复合,云陷敌,还趣围。将张著被创,云复驰马还营迎著。公军追至围,此时沔阳长张翼在云围内,翼欲闭门拒守,而云入营,更大开门,偃旗息鼓。公军疑云有伏兵,引去。云雷鼓震天,惟以戎弩於后射公军,公军惊骇,自相蹂践,堕汉水中死者甚多。先主明旦自来至云营围视昨战处,曰:“子龙一身都是胆也。”作乐饮宴至暝,军中号云为虎威将军。
孙权袭荆州,先主大怒,欲讨权。云谏曰:“国贼是曹操,非孙权也,且先灭魏,则吴自服。操身虽毙,子丕篡盗,当因众心,早图关中,居河、渭上流以讨凶逆,关东义士必裹粮策马以迎王师。不应置魏,先与吴战;兵势一交,不得卒解。”先主不听,遂东征,留云督江州。先主失利於秭归,云进兵至永安,吴军已退。
建兴元年,为中护军、征南将军,封永昌亭侯,迁镇东将军。五年,随诸葛亮驻汉中。明年,亮出军,扬声由斜谷道,曹真遣大众当之。亮令云与邓芝往拒,而身攻祁山。云、芝兵弱敌强,失利於箕谷,然敛众固守,不至大败。军退,贬为镇军将军。
云别传曰:亮曰:“街亭军退,兵将不复相录,箕谷军退,兵将初不相失,何故?”芝答曰:“云身自断后,军资什物,略无所弃,兵将无缘相失。”云有军资馀绢,亮使分赐将士,云曰:“军事无利,何为有赐?其物请悉入赤岸府库,须十月为冬赐。”亮大善之。
七年卒,追谥顺平侯。
初,先主时,惟法正见谥;后主时,诸葛亮功德盖世,蒋琬、费祎荷国之重,亦见谥;陈祗宠待,特加殊奖,夏侯霸远来归国,故复得谥;於是关羽、张飞、马超、庞统、黄忠及云乃追谥,时论以为荣。
云别传载后主诏曰:“云昔从先帝,功积既著。朕以幼冲,涉涂艰难,赖恃忠顺,济於危险。夫谥所以叙元勋也,外议云宜谥。”大将军姜维等议,以为云昔从先帝,劳绩既著,经营天下,遵奉法度,功效可书。当阳之役,义贯金石,忠以卫上,君念其赏,礼以厚下,臣忘其死。死者有知,足以不朽;生者感恩,足以殒身。谨按谥法,柔贤慈惠曰顺,执事有班曰平,克定祸乱曰平,应谥云曰顺平侯。
云子统嗣,官至虎贲中郎,督行领军。次子广,牙门将,随姜维沓中,临陈战死。
北伐回来,我的身体衰弱得很厉害,或许,我在这个世界的日子已经不多了。
丞相一直在催我赶快写完回忆录,因此我终于硬着头皮,写下了这本“枪神之路”。
这本书的内容是我口诉,由秦风整理的,虽然我年轻的时候也读过些书,甚至一度幻想着自己能够成为一名太学生,但我最终没能成为儒生,而是成了将军。笔杆子对我来说,远不如一杆制式枪好用。
秦风自建安二十四年初跟随我,到如今差不多十年了,他从军之前曾有志于文学,这些年也并没丢掉这个爱好,让他来执笔是最好不过的了。
这本书的书名是秦风执意要用的,其实我一开始的时候很反对,不过他在这个问题上一直坚持,无论我怎么威逼利诱都不为所动,我也只好听之任之。
这本书所讲的,基本上覆盖了我这一生的所有重大事件,其中军事上的占主要部分,毕竟我这辈子的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军队里度过的。回忆起当年那些恶战时,我分外怀念牺牲了的同伴,是他们的舍生忘死,成就了我这个所谓的枪神。
十几年来,素素一直照顾我的生活起居,很辛苦,在这里,我把这本枪神之路献给她,祝她每一天都健康、平安。在素素之前,我还有过几段感情,但是在这乱世里,要想求得一点平静的生活,是多么的不容易。
这一辈子,除开早期的几年外,我一直跟随先帝走南闯北,对此我从不后悔,因为在这个时代中,再没有另外一个人能够像先帝这样集雄才大略与悲天悯人的情怀于一身,我毫不怀疑,如果先帝带领我们统一了天下,一定可以创造一个太平盛世,这一点,无论是曹操还是孙权或者是其他的任何人,都是做不到的。
诸葛丞相、关将军、张将军等都是不世出的杰出人物,能够和他们共事是我一生的荣幸,从他们身上我学到了许多东西。黄老将军、马超将军、魏延、以及其他同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长,和他们共事我非常愉快。
既然是序,其余的话,还是交给秦风去说吧。
赵云
建兴七年春三月初八日
建兴六年秋七月十五日,太白山深处的箕谷,山谷间林木森森,在刚刚下过一场小雨后,树叶上还挂着颗颗闪烁的水珠。山谷的底部最宽处不过十丈,甚至有许多地方只有两三长宽,抬头一望,高高的断崖直插云天,也不知道究竟有多高,只是觉得天空就像即将被一扇巨大的门关闭,人们称这里为一线天。
“风哥,前面就到赤崖栈道了吧。”小凤抬头望望带子一样的天顶,抱怨道:“这地方也太阴森了点,身上冷嗖嗖的难受。”边说还边缩了缩脖子。走在前面的小佥回过头来笑道:“关大姐,你还怕有鬼么?”
“去去。”小凤把手中的马鞭一扬,小佥连忙转过头去。小佥姓傅,他父亲傅彤是蜀中著名的将军,先帝爷东征的时候,傅彤将军率部断后,死在乱军之中,今年小佥才满十七,却坚决要求参军,丞相看他武艺还可以,把他交给了赵老将军当亲兵,本来是打算让他干点拿衣服倒水的活,谁知这大半年下来,他不听将令冲锋陷阵好几次,老将军迫不得已,让他当了一名曲长,管着这支五百人的精锐部队。
“从这里过去,还有十五里路就到赤崖栈道口了,要不了多久就到了。”我伸手牵住了小凤的小手,直觉得手心冰凉冰凉的直冒冷汗,不由哑然失笑。
“干嘛那样笑,不怀好意。”小凤侧过头来轻轻的说道,一边用眼角前后乱看,一边轻轻的用手指尖在我手心摩挲着。
“大姐,这次我可什么都没听到。”小佥头也不回,只顾着拍马赶路。
“小毛孩子。”小凤笑骂道:“我和你大哥说话是你可以听的么,走你的路,小心撞到山壁上。”
身后传来隐隐的喊杀声,小凤撇了撇嘴:“刚刚杀死一个苏勇,这次不知道又会是谁来送死。
大军撤离武功河的时候,我们已经知道丞相的大军在西边出了点问题,马谡在街亭被曹魏的大将张合打败了。马谡将军很受丞相的器重,一直在丞相身边为丞相参谋,据说丞相的许多命令都和他的参谋有关,只是一直没有独立领兵的机会,这次应该是他第一次独立领兵。
赵老将军得到消息后,深深的叹了口气,然后下命令道:“再坚持十天,不能再放一兵一卒去陇右了。”于是我们和曹真的五万大军在武功河谷又对峙了十天,然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撤进了斜谷。
邓芝将军率领着大队人马护送着粮草辎重走在最前面,赵老将军开始的时候和我们在一起,也就是昨天,他说要先到赤崖栈道去,所以给我和小凤留下了这一曲人马,让我断后。
今天早上,我们刚起程不久,后面就嘿咻嘿咻追上来一群魏军,也就一曲人马,那个为首的曲长自称名叫苏勇,是曹魏大将军曹真的帐前先锋,当时小凤扑哧一声就笑了出来:“一个小小的曲长,敢自称先锋,哼哼,笑死个人了,我家风哥还是折冲将军呢,那才真正是出为先锋退为后镇,你算个什么东西。”
那苏勇一听火冒三丈,瞪大眼睛瞅了瞅小凤,突然嘻嘻笑道:“我说声音听着怎么这么好听,原来是个雏啊,嗯,西川的妹子就是不一样,水灵,你们的大军完了,你们这支小部队也跑不掉的,还是跟大爷我回中原去,有你乐的,哈哈。”
小凤的脸一沉,我已经一骑马飞驰而出,当着我的面调戏我老婆,我岂能与他善罢甘休。
那苏勇追得很急,停下来的时候离我不过十丈,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凭啥嚣张。
我的马是从漠北鲜卑人那里购来的好马,虽然不能说日行千里,那也比常用的军马好了百倍不止,赵老将军年前去漠北联络轲比能的时候,想办法购买到五百匹良马,后来送我和小凤一人一匹,小凤的马是红色的,小凤给它起名赤儿,我的马是白色的,小凤叫它兔兔。兔兔被我双腿一夹。立刻飞一般的窜起,十丈的距离,不过是它的几个大步,飞龙枪一抖,电闪一般刺向苏勇的咽喉。
我承认那个苏勇有远超一般曲长的水准,所以他才有嚣张的资本,才会被曹真任命为追击的先锋,我的枪法多半得自赵老将军的真传,在蜀中众名将中甚至可能杀进前五位,然而我雷霆的一枪还是被苏勇架开了。
就在他奋力用刀架开我飞龙枪的瞬间,一杆绣着银色飞凤的长枪刺入了他的胸膛。胸前的铠甲被枪尖如水溶一般浸入,他长大了嘴巴,低下头想看自己的伤口,小凤的枪杆已经猛力的旋转起来,想来他的心脏在那一刻必然被绞得粉碎,而后小凤的枪一挑,苏勇那至少二百斤的尸体就被挑落马背。
突然的变故让苏勇的部下目瞪口呆,年仅十七岁的曲长小佥手一挥,一阵冲杀,那群失去首领的追兵惶惶然如丧家之犬,逃进了山谷之中。
走了才不到三十里,想不到敌人又追来了,而且听声音,这次的敌人一定是大举前来。“所有人加快,争取在敌人追上之前赶到栈道口。”
我记得栈道口是一段开阔的上坡,赵老将军提前去了栈道,只是要我们完成断后的任务后尽快去栈道和他会合。一边催促小佥指挥着他的兄弟们快速通过一线天,一边回头细听,只听得喊声来得好快,开始还在七八里开外,不一会儿就接近了一线天,一支大部队在险狭的山谷中能够这么快速的行动,领兵之人必然有常人难以企及的能力,看起来一场苦战在所难免,我看看小凤,只见她嘴角紧紧的抿着,显然也发现形势不容乐观。
离着栈道口还有三里路,远远的已经可以看到山崖旁那棵巨大的老松树,魏兵终于追赶上来,再跑我们必然成为追兵的箭靶,我只得一声唿哨让大家停下来。“结阵。”小佥低沉而略显稚嫩的声音坚定的喊着,五百健儿迅速各就各位,刀盾枪戟按照最强的防御阵型排列起来。我和小凤并马列在阵头,看着魏军一队队从山谷中涌出,很快的堵塞了整个山谷。
既然避无可避,那么就只好战斗了,能被赵老将军提拔为折冲将军,我这些年多少风雨也经过了,没什么了不起的。眼看魏军列好了阵型,我一声长笑,手中飞龙枪向前一指:“汉折冲将军秦风在此,尔等竟敢深入百里山险,实在让我佩服得很,能否让我知道是哪路神明。”我的声音本来就嘹亮,山谷之中回声阵阵,更是将我的声音远远的送了出去,相信就是隔着五里地也能听见吧。
“哈哈哈哈!”魏军队中也传来一声洪亮的长笑,数十骑马从阵中走出。一个年级约在六十上下的老将一手按在马鞍桥上,一手提着一杆铁枪,花白的胡须足有一尺长:“当真是英雄出少年,只有五百人就敢挑战我们三万大军,小娃娃,你胆子大得很啊。”
我总觉得这人很眼熟,反复看了他几眼,突然一股恶寒从心底升起。
多年之前,我在汉水之滨跟在赵老将军身后救援黄忠老将军的时候就遇到过他,那时我还是一个刚入伍的新丁,他和曹魏的另外一个名将徐晃见到赵老将军冲阵,自动避让了。差不多十年过去了,想不到在这里还可以见到这个自后汉黄巾暴动以来一直都活跃军队中的名将,他不是刚刚在街亭打败了马谡将军么,怎么会又到了这里。
“小伙子胆识过人,我很欣赏,不过可惜啊,你的武艺虽然高强,在我面前还显得嫩了点。”一个年不到四十的中年汉子在张合右边,显然是地位比张合还要高的人,黄色的胡须,一柄大刀横在马鞍桥上。我面色不动,脑子里使劲的转动着,突然想起一个名字来。
黄须儿,这人是曹操的三儿子曹彰,当年曹操从汉中退却的时候,我们几万大军沿山追赶,曹彰从代郡赶到,悍据斜谷,大败刘封,和魏延马超等将军打得难解难分。曹操死后,曹丕为了防止几个兄弟夺权耍了不少手段,据说曹彰交出了兵权,甚至有人传说他已经被曹丕毒死,想不到竟然在这里出现。
曹彰的右边是曹真,这半年来我们一直在武功河谷作战,我已经见过他几次了。张合的左边是郭淮,曹真的副手。在曹真的右手边还有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提着一杆铁枪,脸上挂着一种和战场极不协调的笑容,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是我知道他是个武艺极高强的人物,在武功河边,我和他遭遇两次,第一次我和他战到二十回合的时候被迫退走,第二次我和小凤一起费了很大劲才逼他退走,他的武艺决不在魏延将军之下,不知道为什么官爵不高。
饶是我胆大妄为,自诩智计过人,这时候也手心冒汗,如果没有奇迹,我和小凤今天肯定得把小命葬送在这里,我和小凤死了不要紧,要是小佥死了,我可怎么对得起死去的傅彤将军。
拼了,那是我当时唯一的想法。
建兴六年秋七月十五日,太白山深处的箕谷,山谷间林木森森,在刚刚下过一场小雨后,树叶上还挂着颗颗闪烁的水珠。山谷的底部最宽处不过十丈,甚至有许多地方只有两三长宽,抬头一望,高高的断崖直插云天,也不知道究竟有多高,只是觉得天空就像即将被一扇巨大的门关闭,人们称这里为一线天。
“风哥,前面就到赤崖栈道了吧。”小凤抬头望望带子一样的天顶,抱怨道:“这地方也太阴森了点,身上冷嗖嗖的难受。”边说还边缩了缩脖子。走在前面的小佥回过头来笑道:“关大姐,你还怕有鬼么?”
“去去。”小凤把手中的马鞭一扬,小佥连忙转过头去。小佥姓傅,他父亲傅彤是蜀中著名的将军,先帝爷东征的时候,傅彤将军率部断后,死在乱军之中,今年小佥才满十七,却坚决要求参军,丞相看他武艺还可以,把他交给了赵老将军当亲兵,本来是打算让他干点拿衣服倒水的活,谁知这大半年下来,他不听将令冲锋陷阵好几次,老将军迫不得已,让他当了一名曲长,管着这支五百人的精锐部队。
“从这里过去,还有十五里路就到赤崖栈道口了,要不了多久就到了。”我伸手牵住了小凤的小手,直觉得手心冰凉冰凉的直冒冷汗,不由哑然失笑。
“干嘛那样笑,不怀好意。”小凤侧过头来轻轻的说道,一边用眼角前后乱看,一边轻轻的用手指尖在我手心摩挲着。
“大姐,这次我可什么都没听到。”小佥头也不回,只顾着拍马赶路。
“小毛孩子。”小凤笑骂道:“我和你大哥说话是你可以听的么,走你的路,小心撞到山壁上。”
身后传来隐隐的喊杀声,小凤撇了撇嘴:“刚刚杀死一个苏勇,这次不知道又会是谁来送死。
大军撤离武功河的时候,我们已经知道丞相的大军在西边出了点问题,马谡在街亭被曹魏的大将张合打败了。马谡将军很受丞相的器重,一直在丞相身边为丞相参谋,据说丞相的许多命令都和他的参谋有关,只是一直没有独立领兵的机会,这次应该是他第一次独立领兵。
赵老将军得到消息后,深深的叹了口气,然后下命令道:“再坚持十天,不能再放一兵一卒去陇右了。”于是我们和曹真的五万大军在武功河谷又对峙了十天,然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撤进了斜谷。
邓芝将军率领着大队人马护送着粮草辎重走在最前面,赵老将军开始的时候和我们在一起,也就是昨天,他说要先到赤崖栈道去,所以给我和小凤留下了这一曲人马,让我断后。
今天早上,我们刚起程不久,后面就嘿咻嘿咻追上来一群魏军,也就一曲人马,那个为首的曲长自称名叫苏勇,是曹魏大将军曹真的帐前先锋,当时小凤扑哧一声就笑了出来:“一个小小的曲长,敢自称先锋,哼哼,笑死个人了,我家风哥还是折冲将军呢,那才真正是出为先锋退为后镇,你算个什么东西。”
那苏勇一听火冒三丈,瞪大眼睛瞅了瞅小凤,突然嘻嘻笑道:“我说声音听着怎么这么好听,原来是个雏啊,嗯,西川的妹子就是不一样,水灵,你们的大军完了,你们这支小部队也跑不掉的,还是跟大爷我回中原去,有你乐的,哈哈。”
小凤的脸一沉,我已经一骑马飞驰而出,当着我的面调戏我老婆,我岂能与他善罢甘休。
那苏勇追得很急,停下来的时候离我不过十丈,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凭啥嚣张。
我的马是从漠北鲜卑人那里购来的好马,虽然不能说日行千里,那也比常用的军马好了百倍不止,赵老将军年前去漠北联络轲比能的时候,想办法购买到五百匹良马,后来送我和小凤一人一匹,小凤的马是红色的,小凤给它起名赤儿,我的马是白色的,小凤叫它兔兔。兔兔被我双腿一夹。立刻飞一般的窜起,十丈的距离,不过是它的几个大步,飞龙枪一抖,电闪一般刺向苏勇的咽喉。
我承认那个苏勇有远超一般曲长的水准,所以他才有嚣张的资本,才会被曹真任命为追击的先锋,我的枪法多半得自赵老将军的真传,在蜀中众名将中甚至可能杀进前五位,然而我雷霆的一枪还是被苏勇架开了。
就在他奋力用刀架开我飞龙枪的瞬间,一杆绣着银色飞凤的长枪刺入了他的胸膛。胸前的铠甲被枪尖如水溶一般浸入,他长大了嘴巴,低下头想看自己的伤口,小凤的枪杆已经猛力的旋转起来,想来他的心脏在那一刻必然被绞得粉碎,而后小凤的枪一挑,苏勇那至少二百斤的尸体就被挑落马背。
突然的变故让苏勇的部下目瞪口呆,年仅十七岁的曲长小佥手一挥,一阵冲杀,那群失去首领的追兵惶惶然如丧家之犬,逃进了山谷之中。
走了才不到三十里,想不到敌人又追来了,而且听声音,这次的敌人一定是大举前来。“所有人加快,争取在敌人追上之前赶到栈道口。”
我记得栈道口是一段开阔的上坡,赵老将军提前去了栈道,只是要我们完成断后的任务后尽快去栈道和他会合。一边催促小佥指挥着他的兄弟们快速通过一线天,一边回头细听,只听得喊声来得好快,开始还在七八里开外,不一会儿就接近了一线天,一支大部队在险狭的山谷中能够这么快速的行动,领兵之人必然有常人难以企及的能力,看起来一场苦战在所难免,我看看小凤,只见她嘴角紧紧的抿着,显然也发现形势不容乐观。
离着栈道口还有三里路,远远的已经可以看到山崖旁那棵巨大的老松树,魏兵终于追赶上来,再跑我们必然成为追兵的箭靶,我只得一声唿哨让大家停下来。“结阵。”小佥低沉而略显稚嫩的声音坚定的喊着,五百健儿迅速各就各位,刀盾枪戟按照最强的防御阵型排列起来。我和小凤并马列在阵头,看着魏军一队队从山谷中涌出,很快的堵塞了整个山谷。
既然避无可避,那么就只好战斗了,能被赵老将军提拔为折冲将军,我这些年多少风雨也经过了,没什么了不起的。眼看魏军列好了阵型,我一声长笑,手中飞龙枪向前一指:“汉折冲将军秦风在此,尔等竟敢深入百里山险,实在让我佩服得很,能否让我知道是哪路神明。”我的声音本来就嘹亮,山谷之中回声阵阵,更是将我的声音远远的送了出去,相信就是隔着五里地也能听见吧。
“哈哈哈哈!”魏军队中也传来一声洪亮的长笑,数十骑马从阵中走出。一个年级约在六十上下的老将一手按在马鞍桥上,一手提着一杆铁枪,花白的胡须足有一尺长:“当真是英雄出少年,只有五百人就敢挑战我们三万大军,小娃娃,你胆子大得很啊。”
多年之前,我在汉水之滨跟在赵老将军身后救援黄忠老将军的时候就遇到过张合,那时我还是一个刚入伍的新丁,他和曹魏的另外一个名将徐晃见到赵老将军冲阵,自动避让了。差不多十年过去了,想不到在这里还可以见到这个自后汉黄巾暴动以来一直都活跃军队中的名将,他不是刚刚在街亭打败了马谡将军么,怎么会又到了这里。
“小伙子胆识过人,我很欣赏,不过可惜啊,你的武艺虽然高强,在我面前还显得嫩了点。”一个年不到四十的中年汉子在张合右边,显然是地位比张合还要高的人,黄色的胡须,一柄大刀横在马鞍桥上。我面色不动,脑子里使劲的转动着,突然想起一个名字来。
黄须儿,这人是曹操的三儿子曹彰,当年曹操从汉中退却的时候,我们几万大军沿山追赶,曹彰从代郡赶到,悍据斜谷,大败刘封,和魏延马超等将军打得难解难分。曹操死后,曹丕为了防止几个兄弟夺权耍了不少手段,据说曹彰交出了兵权,甚至有人传说他已经被曹丕毒死,想不到竟然在这里出现。
曹彰的右边是曹真,这半年来我们一直在武功河谷作战,我已经见过他几次了。
在曹真的右手边还有个大约五十岁的中年人,铁质的头盔遮掩下,一双眼睛如老鹰眼一般锐利,提着一杆铁枪,削瘦的脸上挂着一种和战场极不协调的略显阴险的笑容。这个人我不认识,但他却无端的让我害怕,总觉得他比张合和曹彰还危险。
饶是我胆大妄为,自诩智计过人,这时候也手心冒汗,敌人的阵容是如此强大,如果没有奇迹,我和小凤今天肯定得把小命葬送在这里,我要是死了,蜀汉最有前途的少年将军这样死了,这可不是我个人的事,是全军全国的损失。
我死了不要紧,小凤可是关羽将军唯一的女儿,关羽将军捐躯沙场,关平将军同日陨没,小凤可是整个国家整个军界的宝贝,她要是出点事情,丞相和赵老将军会撕了我,关兴和关索更不会让我好过。
我和小凤死了还可以做同命鸳鸯,反正我们是发誓要生不同年死同穴的,可要是小佥死了,我可怎么对得起死去的傅彤将军。
拼了吧,那是我当时唯一的想法。
“我,傅佥,傅彤的儿子绝不给傅氏家风丢脸。”小佥高高的举着铁锚挥舞着,完全无视张合曹彰等人浑身散发出来的煞气:“别马着你那一张脸装深沉,小爷我不吃这一套。”竟然直指那个神秘高手。
“小佥。”我一声低喝,跳来跳去的傅佥一哆嗦,缩回了阵内。
“小娃娃有性格,老夫喜欢。”那神秘高手脸色丝毫不变,语调平稳,我心里越发的感到一阵烦躁,这是只有特殊高手才能给我的这种感觉,像曹真、郭淮、郝昭这些人,在我面前我的心里绝对不会有丝毫涟漪。
“请恕小子眼拙,还没请教先生高姓大名。”在丞相北伐前的魏军将领中没有这个人资料,因此我只好不耻下问,顺便打发点时间,看看有没有什么好的脱身机会。
“老夫的姓名么。”那人呵呵一笑:“小伙子玩这手拖延战术,呵呵,不错,我魏国新一辈将领当众还少见如此优秀之人,告诉你没关系,相信你们丞相诸葛孔明也曾提到我,我的名字叫司马懿。”
“啊。”我和小凤互相看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里的惊异。在丞相的情报里,司马懿是曹魏方面最需要重视的人,因为他有着如丞相般慎密的思虑,而且比起丞相来,他更加阴沉,让人捉摸不透。只是他的职务是魏国都督荆豫诸军事,一直驻扎在南阳,前段时间听说上庸金城的孟达有意重新回归蜀国,怎么说他也应该在那边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怎么会跑到这里来了。还有,他那一身功夫又是怎么回事?
顾不得想他是如何看透我的小伎俩,连丞相都推崇的人物要是这点能力都没有肯定名不副实:“司马将军应该在南阳吧,怎么会到武功来。”这时候,能多套出点消息总是好的,至少如果有命回去,这些消息应该通知丞相知道,为以后的决策提供些线索。
“小朋友很有意思。”司马懿道:“你大概还在想孟达应该把我拖在上庸,可是让你失望了,孟达被我八天就打败了,而从上庸到武功有条小道,大军行动虽然困难,老夫要来,却也就是三五天的事情。”
“就算如此又如何。”小凤已经忍不住了:“就算是曹睿来了也就是一战而已,大不了一死,我夫妻二人纵横天下,还怕你们么。”我从来都没见过自己的岳父,但从人们的谈论中还是知道,自己这妻子的性格其实很像她父亲,敌人越是不可一世,她越是不服气,司马懿那种掌控了一切的神情早已激怒了这只母老虎,当然,这也是我心里想想,说是不敢说的。
我死死的抓住她的小手,母老虎才没能够冲出阵去。其实我是在等,因为我知道,赵老将军已经来了。
“哈哈哈哈。”一声宏亮的长啸在山谷中想起,那声音如同排山倒海的浪潮一般从身后涌来,如春风抚摸过我们的脊背,然后朝对面的敌人扑去,张合的嘴角一拧,好像是咬住了他的舌头,曹彰两只手猛的搭在了刀背上,司马懿眼睛猛的眯缝起来然后瞬间又恢复了正常。曹真等人脸色大变,只有那些对这种气势没多少感觉的士兵,他们只是惊诧于这山谷中回声的响亮。
“赵云。”张合一字一顿的说道。
“是我,呵呵,老朋友,你我三十多年的冤家了,都快入土的人了,见面还咬牙么?”老将军的声音这两年越来越祥和了,就像春天的阳光,洒在身上暖洋洋的,张合的脸终于放松下来。
“小风、小凤、小佥你们退过来。”老松树后,赵老将军一人一马一枪安步而出,微风吹动他的衣袍,整个人如流动的画一般,天人合一,这是无上的武道境界,或许穷我一生,也达不到这般高度。
曹军尽皆痴呆,我挥挥手,五百人有序的退上栈道,没人来追赶。
“我赵云一生追求,不过是国家一统,黎民安康而已,四十年来,也曾努力奔走,然后天下大势,非人力可以挽回,如今天下三分,总胜过当年诸侯纷争。”老将军轻捋长须,无限惆怅,退到他身后的我只看见他背影一直在微微颤抖,不知他今天为何如需激动。
“三位都是不世出的人杰。今天赵云一人在此,三位是要车轮战呢还是一起上来?”老将军长枪一举,霎时间山谷中寂静无声。张合无言,曹彰失语,文武韬略如司马懿也完全哑然。有一种武功叫无敌,有一种成就叫超越,此时此刻,老将军无敌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在这悬崖峭壁间,当大军无用武之地时,十万曹军连同他们超卓的统帅们都束手无策。
“丞相有命,要老夫我回汉中复命,如果诸位没有指教,那我可不能陪诸位了。”老将军叹道:“老啦,手上少沾染点鲜血,将来死去见到列为先贤的时候免得熏染到他们。走吧,都回去了,都回去吧。”既像是对我们说的,也像是对魏军说的。只不过魏军放松了双手,却是失落,我们放松了手,都是崇敬。
微风,轻轻吹过。
初平三年的春天,注定是一个不平静的春天,黄河以北的虢沱河、漳水河都还没解冻,前几天的一场大雪更是让整个原野银装素裹,通常在这时候,寻常的人家正全家围坐在热炕上面闲话家常,为新的一年筹划打算,但身居高位的人想法总是与众不同,袁绍和公孙瓒从去年的冬天就调兵遣将,在界桥广宗一带集中了数以十万计的大军,一场大战已经一触即发。
萧萧寒风中,三匹骏马上三个俊美的少年一路疾驰,那是我和我的朋友们赶着去界桥投奔公孙瓒。和我一起赶往界桥的另外两个人,一个是夏侯兰,我的乡邻伙伴,另一个是我在代郡的朋友田豫。
“难道大汉朝真的没救了?去年初诸侯还在联手对付董卓呢,转眼之间全都闹翻了,听说董卓去长安后,越来越过分了。”夏侯兰骑着一匹青色的大马,马背上搭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包裹,我翻过那包裹,全是一些法制典章类的书籍,他这个人没别的爱好,就爱看这个。爱看书的年轻人都有个毛病,就是看不惯社会的种种弊病,夏侯兰对当前诸侯混战的局面就有很大意见,天天对着我和田豫发牢骚,大有举世皆浊我独醒的味道。
“呵呵,子君兄又来了。”田豫策马跟在夏侯兰身后,对这些天来习惯性的牢骚已经见怪不惊了,一边轻轻甩着手里的马鞭,一边朗声说道:“十八家诸侯都打着讨伐董卓兴复汉室的旗号,可谁知道他们心里怎么想的,保不齐他们还想自己当……”声音嘎然而止,他扭头四下里张望了一番,看看左近没人,叹了口气道:“算了,算我啥都没说。”
自黄巾暴动以来,朝廷对地方上的控制越来越弱了,这几年,不仅黄巾的余党继续在山东河北一带活动,太行山的黑山贼也已经形成了庞大的势力,西凉的韩遂等人也逐渐壮大。随着灵帝驾崩、少帝年幼、何进掌权、诛杀宦官、董卓进京、废立新君、关东兵起、火烧洛阳等一件件惊天大事在最近一两年里发生,除非是脑子有问题,人人都能看到大汉朝这艘航行了四百年的航船已经行驶到暴风雨的中心。
雪儿愉快的打着响鼻轻快的小跑着,如果另外两匹马可以称作好马,那它就可以被称为神马,馨儿离开代郡的时候,无论如何要我骑上雪儿,因为雪儿是她父亲在贺兰山深处驯服的一匹野马。我骑乘过不少良马,但骑那些马的时候总得自己掌握平衡。雪儿给人的感觉不一样,特别是它慢跑的时候,特别平稳,当然,就算它发力狂奔,背上也是不怎么颠的,这是一种风范,一种马匹中的王者风范。
三个身材高大神采奕奕的年轻人走到一起,一路上很吸引了一些人的眼球,经过一些市镇的时候,总会有些人在路旁指指点点,偶尔还能听到有中年妇人在说:“看那三个帅小伙,咱家闺女要是能嫁给其中一个,可就一辈子福气了。”她们说话的声音虽然不很大,但一般也少有顾忌,因此总能清清楚楚让我们听到,然后我们三人总是赶忙拍马狂奔,到了无人之地再停下来,接着就是一阵肆无忌惮的狂笑。
“看来咱三人价值不菲。”我好不容易才忍住笑意:“再有几天就到界桥了,听说大战就在这几天,我们得快点。”袁绍和公孙瓒调兵遣将的时候,我刚刚从塞外回到代郡,师傅说我学艺有成,让我到界桥投奔公孙瓒。所谓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按照师傅的说法,方今天下汹汹,民有倒悬之厄,身为武者,绝不应该独善其身,而应该投身于滚滚洪流当中,寻找机会为人民造福,为靖难天下尽自己的一份力。
公孙瓒身为奋威将军,统率着精锐的边防部队,是诸侯中较有名望的人,他的白马军一直在北方和乌丸鲜卑作战,师傅对抗击游牧民族的人一向很欣赏的,因此觉得我应该去投奔他。袁绍巧取冀州,想要立幽州牧刘焉为帝和朝廷对抗,这样的人志向不小,但和董卓一样,狂妄自大,不值得效劳。就这样,我和田豫一起离开了代郡。
从代郡到界桥,中间刚好要经过常山,好久没回家了,因此我多耽搁了几天。
父母都健康,见到我回家,立刻让福伯安排全家庆祝一番,还请了族长和左邻右舍,大家看到我挺拔的个头,个个称赞父母有福气,对门的婶子就说:“想不到啊,当年那个大家轮流抱了好些年的孩子如今能长得这么精神,看这个头,赵家庄找不出几个小伙子比他壮了,长得又秀气,你们哪家有合适的亲戚,赶紧给赵大哥说说,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家店了。”
大哥大嫂得了个小子,有七八个月了,胖嘟嘟的。小妹个子长高了,越来越漂亮了,刚看到我的时候还有点不习惯,过一会儿就腻了上来,虽然打她出生我就在外面流浪,但是我每次回家一定给她准备了好玩的小礼物,给她讲天下奇怪的事情。
听说我要去投奔公孙瓒,父亲立即就表态支持,说袁绍的势力一到常山就到处拉丁拉夫,甚至想把手伸到赵家庄来,如果不是赵家庄同仇敌忾,许多壮丁非被拉走不可。“我和你族长伯伯看法相同,袁绍志大才疏,不是个成大事的人,至于公孙瓒,我们并不太了解,不过既然你师傅说了,那就照你师傅说的去吧。”
这次回家很巧的让我遇到了夏侯兰,他本来正跟河北名士乐隐学习经文,恰好这几天回家探亲,听说我要投军,坚决要跟我一起,我觉得他武艺不好不应该参军,劝他继续学习经文,哪知道他无论如何都要跟我走,还振振有词:“古有班固投笔从戎,今有夏侯兰携友参军,天下佳话。”
“子龙,你说,我们去见那公孙瓒,人家能接纳我们么?”夏侯兰勒住了马,抹了抹额头的汗水,看来不光马累了,他也累得不轻:“我们三个人毫无功名的年轻人,凭啥接近人家一个奋威将军啊。”
“那有什么关系。”田豫兜马回来,马鞭子一挥道:“凭我们三个的实力,到时候肯定得到公孙瓒重用。”
“我们三个很有实力么?”夏侯兰瞅瞅田豫又瞅瞅我,然后撇了撇嘴道:“子龙的武艺,一上战场保证一鸣惊人,国让你文武双全,机会也不小,至于我,差不多就是一个书生,书生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要想出头,难咯,难得很。”他摇头晃脑压低了嗓子装出一种极沧桑的语气,又是惹得我们一阵笑骂。
别人说三个女人一台戏,我们三个年轻男人走到一起,这一路说说笑笑打打闹闹,倒也一点不寂寞。
随着距离界桥越来越近,我们玩笑的心思也越来越少。虽然我们自诩才华出众,但毕竟都是年龄刚过二十的小伙子,想到自己就要参军,以杀人为职业,心里总觉得有些压抑。我和田豫常年生活在长城边上,征战杀伐见过不少,我甚至有过很多次杀人的经历,但杀马贼的时候,心里总是充满了对马贼的仇恨,那感情是不一样的。
磐河的河面结着一层薄冰,旅店老板说,再向南四十里就是磐河桥。磐河桥是东西官道的必经之地,它始建于始皇三十年,秦朝末年项羽在河北击败章邯和韩信攻占齐国都曾由这桥上经过,经过几百年的风吹雨打,桥面已经有所损坏了,不过桥身依然很坚固的。大桥跨过二十丈宽的河面,中间只有一个桥墩,桥面宽达四丈,可以并排着跑八匹健马,这样的大桥在全国也不多见的。
一大早,我们三个就上路了,由于大军云集,从那家旅店向南,很少再看到人烟,能够躲避的都扶老携幼躲开了,所谓宁为太平狗,不当乱世人,谁也不想被杀红了眼的大兵胡乱杀死不是?
一路上我们很少说话,三匹马又都是好马,四十里地说远不远,差不多一个时辰后,我们隐隐的听到了金鼓声和呐喊声。
“这就已经打起来了么?”夏侯兰自言自语道:“看来我们来得有点晚了?”
“前面有个土坡,咱们先到那上面看看形势。”顺着田豫手指的方向,一里之外有一个高不过十丈的草坡。草坡虽不很高,但是在这一马平川的平原上,绝对是个瞭望四野的好地方,田豫的敏锐,很早之前我就已经见识过的。
一口气冲上草坡,方圆十余里之内尽收眼底,西南方一条冰河,河边上一团团一簇簇的人群,看来已经陷入混战。战斗的规模不如我们路上想象的大,听说双方调兵十几万,可眼前的战场上顶多也就有一万人,田豫张望了一会儿,轻轻的嘟囔着:“骑兵不少啊,应该是双方的精锐部队吧,咦,那两个人怎么回事。”
两匹马冲出混乱的军阵朝草坡这边跑了过来,前面的那位头盔也跑掉了,头发披散下来遮住了大半边脸,一边使劲的打着马,一边紧张的回头张望。后面那位举着手中的枪,边追还边呼喝着。
“我们的机会来了。”夏侯兰从马鞍上摘下长枪,虽然他主要是学习经文,但勉强也算是文武双修,这年头,如果不会两手武艺无疑是非常危险的,特别是要到随时有生命危险的战场上。“我敢打赌,前面这个是公孙瓒的人,后面那个是袁绍的人。”没人跟他赌,我们专门从北方老远越过磐河,就是因为公孙瓒驻扎的地方在磐河东面,这个向东逃跑的人如果是袁绍的人,那一定是脑子进了水。
“大家都在混战,这边两个脱队的一定不是普通人物。”我从雪儿背上轻轻摘下飞羽艳,将目光锁定在追上来的那匹紫骝马上,马背上的人身材颀长,一杆枪银光闪闪。随着二人离草坡越来越近,我的神识也越来越清明。
那逃命将军骑着一匹白色的骏马,在他娴熟的驾驭下白马一直跑着某种奇怪的弧线,如果追赶的人骑术不精,只需两三次变向就非被甩开不可,这样的骑术,即便是漠北草原上的优秀骑手也不一定做得出来。或许紫骝马的脚力还不如那匹白马,可紫骝马背上的将军每次只要微微一带缰绳,那马就以一个更漂亮的弧线追了上去,反而能因此追近两步。
“那个雷公脸是我的。”看着夏侯兰贸贸然要冲出去,我一伸手扯住了他的马缰。以他的粗浅武艺根本不可能知道雷公脸有多危险,其实他只要看看那人在飞驰的马背上身体几乎没有任何颠簸,就该知道那不是一个他可以去碰的人物,田豫虽然也已经摘下长枪握在手中,但就一点也没有要冲出去的意思,只是拿眼睛看我。
“雷公脸,有意思,哈哈,有意思。”气氛有点紧张,他努力压抑着自己的笑声,又去看那越来越近的两匹马。那追在后面的瘦高个脸长长地,下巴尖尖的向前翘着,眼窝深深的嵌入脸颊中,太阳穴又高高的隆起,不是个雷公脸有是什么。
可能是因为后面的追赶越来越近,前面那个将军有点慌了神,刚刚跑到土坡下面,马突然陷到一个坑里,一下子把他掀下马来。眼看雷公脸提着枪风驰电掣一般冲过来,我不再犹豫,轻轻用脚踢了踢雪儿的肚子,飞羽艳一举,顺着草坡直冲下去。
那时候我既不知道要救的人就是白马将军公孙瓒,也不知道即将面对的是河北名将文丑。名将不一定都是武艺超卓之辈,但文丑确实是以武艺闻名的,而且和颜良并称为河北双雄,当然也有人称他们河北双凶。虽然我不知道雷公脸是谁,但他的气势告诉我他是个危险的人,特别的,我当年在试练过程中虽然也杀过不少人,但我很少感应到过谁的身上有他那么大的杀气,那一定是在经历了千百场生死战斗后形成的特殊气质。
公孙瓒的跌倒让文丑大喜过望,能够在战斗中击杀或者俘虏对方的大将将是极大的功劳,公孙瓒是敌方最高首领,这功劳该怎么算呢。数十几丈的距离,在高速奔跑的马儿脚下不过就是两个呼吸的事情,文丑似乎已经看到了那凌驾于所有人的战功,看到了颜良终于被压下去一头,看到了一匹通体雪白的战马。
不仅看到了一匹通体雪白的战马,还看到了一个一身白袍的少年,那马是他所见过的所有马匹中最好,那如飞的速度其它的马肯定是达不到了,那马上的少年紧闭着双唇,眉毛微微的扬起,一双眼睛闪烁着坚毅的光彩,手中一杆银枪,枪头在阳光中反射着刺目的光芒,那少年来得好快,眨眼间就到了面前,接着就是六条几可乱真的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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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风按:
让赵老将军的故事从界桥之战开始是我的意思,因为这是老将军军旅生涯的开端,对一个转战华夏数十载,被尊为“枪神”的人来说,具有特殊意义。
少年自然就是我,利用雪儿从草坡上冲下来那闪电般的速度,我已经迅速拟出了一个战斗方案,师傅说将军不能打没准备的仗,这话到师叔嘴里就变成了人不能打没准备的架,以有心算无心,总会占到先机的。
文丑眼睛里充满的枪影是疾风枪法的第五式“花影摇曳”,六朵枪花仿佛六条枪同时指向他胸喉间。幻出六朵枪花已经是我目前枪法的最高水平,虽然这样的枪法离师傅还有不小的距离,但是对不了解这种枪法的文丑来说,已经足够他手忙脚乱一阵的了。明显的,我看到了他眼中闪动的震惊。
本来我以为自己可以一霎那间击杀那个雷公脸,虽然我感受到了他庞大的杀气,但是我以为那仅仅是因为他长期行走于军旅中,并因此积累了太多的杀戮经验,至于他高超的骑术和沉稳的气度,虽然让我怀疑他是卓越的高手,但这样的水平并没有超越我的认知。或者,在潜意识当中,少年的我虽然不认为自己就是天下第一,但除开师傅等有限的几个人外,并不相信有其他人能成为我真正的对手。
雷公脸那夸张的震惊表情扭曲了他本来就丑陋的嘴脸,看在我眼里越发显得狰狞起来,刹那间只见他张大了嘴,原本拖在一侧的铁枪猛的挑了起来,宛如一道黑色闪电般搅入我的枪影中。田豫说他当时只看见文丑那慌了神的模样,以及那危险中毫无章法的一枪,但身在局中的我感受则截然不同,因为很明显的,我的六道枪影中只有一道是真实的,而他那一枪直接就奔我那真实的枪杆磕来。
“当~~~~”
一声金属猛烈敲击的声音响起,文丑满意的感觉到他的枪杆狠狠的撞在我枪头上,这说明他的眼光是那么的锐利,反映是那么的灵敏,因此才能在千钧一发的瞬间从那么多扰人神魂的枪影中找到真的枪身并成功的挥动武器撞上去,也许他还在想,对面这个小伙子不错啊,不知道叫什么名字,难道他是公孙瓒埋伏下来的奇兵么。
当然他没空想下去,因为几乎在两杆枪相撞的同时,从铁枪上传过来一股奇怪的大力,这股力瞬间传到他的手臂上,在肩臂间猛烈的撞了一下,不仅如此,那本来以为已经被弹开的长枪竟然只在空中微微的转了个弯,然后突然间就以比刚才更快的速度扎向了他胸口。
我的枪法传自一个古老的家族,这个家族五六百年来出了许多优秀的将军,每个将军都有辉煌的经历,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跟他们掌握了这套伟大的枪法有关。这套枪法经过几百年来历代枪客的淬炼,用完善来评价已经毫不过分,比如这招“花影层叠”,如果谁以为它仅仅是一个能耍出一堆枪花的花活,那么等待他的除了死亡估计没其它可能了。配合着疾风枪法独特的用力方法,在文丑的枪寻找到我枪头的瞬间,一股疯狂的旋转劲道已经冲入他的身体,造成了他手臂的短暂酸麻,更为让他难受的是,由于独特的旋转运枪法,被磕到的枪并不会弹出多远,而且能够以超乎人想象的速度进行第二次攻击。
这才是疾风枪法的精髓,借用对手的力量给予对手以致命一击。以前我在塞北追杀马贼的时候,就曾多次靠这一招瞬间制敌于死地。
“呀!”文丑猛的往后仰身倒下去,枪杆往马身上一敲,那紫骝马负痛,长嘶一声猛的前窜,这一着大出我的意料之外,眼看飞羽艳飞速的从他胸口上方掠过,心念一转,手腕跟着一沉,拖着飞羽艳就往他脑袋上拍了下去。
能够在仓促中破解我全力一枪,雷公脸的实力已经让我大为佩服,这利用战马的跳跃来躲避我夺命一枪的奇思妙想更让我赞叹不已,虽然我的武艺与经验让我在那一刹那作出一个变刺为打的反应,但这样的攻击和前面那凝聚着本门无数枪客精确计算的两招相比差距是巨大的,文丑把枪一舞,毫无悬念的就荡开了飞羽艳。负痛发飙的紫骝马展示了几乎不输于雪儿的速度,几个纵步已经跑出数十丈开外,在此期间,那雷公脸已经敏捷的直起身来,并且拉住马缰转过身来。
“好狠辣的枪法。”雷公脸抬手抹了抹脸上的汗水,那是命悬一线时吓的:“我文丑从军十几年,大小百战,遇敌无数,还很少遇到今天这样凶险的时刻,少年你好本事。”我的目光一直锁定着他,只见一个呼吸之间,雷公脸原本胀得绯红的脸又恢复了淡淡的苍白。
我轻轻的转动着手腕,刚才那次剧烈的撞击也让我手臂酸麻,但我知道对手受的伤害比我要大,毕竟我是从坡上全力冲下,气势上远远比从平地冲锋来得厉害,而且在我攻击的瞬间他的注意力还没完全从公孙瓒的身上转移出来,有点措手不及,虽然他成功从我枪下逃脱,但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都已经受到了不小的挫伤。
雷公脸说他叫文丑,这个名字我好像听说过,不过具体在哪听说的一下也想不起来了,很显然的,他有一身极高的功夫,或许比我还要高明那么一点点,遇到这样的敌人虽然很麻烦,却是锻炼自己的一个绝佳机会,这样的机会我怎么可能放过呢。飞羽艳轻轻的划了个圈遥指向他,也不答话,催着雪儿就冲了过去。
我不想无聊的自报家门,虽然有很多人认为在战斗之前交待几句会显得很有风度,但我以为那不过是为自己找麻烦而已,常山赵家虽然有足够的实力自保于乱世,但这也只是建立在和各大势力博弈的基础上,如果真把那些呼风唤雨的诸侯惹急了,说不定还能闹出什么事情呢,现在的常山基本已经被袁绍的心腹所控制,我可不想给家里添太多麻烦。
眼看着我和文丑打在了一起,田豫和夏侯兰双双从草坡上冲了下来,这时公孙瓒刚好从地上艰难的爬起身来,那匹惹了祸把他掀在地上的白马也重新站立起来,挨到公孙瓒身边低下了头,用脖子蹭着主人胳膊。
公孙瓒瞟了一眼我和文丑战斗的方向,再看看在他面前停下的夏侯兰两人,微微的松了一口气,用手拉住马缰,踮起一只脚踩了踩,然后咧了咧嘴,可能是扭伤了脚。田畴连忙跳下马来:“草民渔阳田豫,请问将军是奋威将军的部下么?”
“啊,噢,你们找奋威将军有什么事情么?”公孙瓒先是一愣,接着露出了恍然的神色,一边侧过头看着我和文丑战斗的身影,一边问,那杆双头矛看似拐棍一样的杵向地面,实际上根本就没扎进草皮。
夏侯兰后来说的,别看田豫和公孙瓒表面上一个谦恭有礼一个满面亲切,其实暗里都提防着呢,田豫按标准的寒士见到官员的礼仪束手而立,右手其实一直都虚握在剑把之旁,要是情况不对,一定可以在最短的时间里拔剑而起。虽然这样显得对公孙瓒不礼貌,但当时我们也并不知道他就是公孙瓒,关于他的一切身份都是我们猜的,因此谨慎一点也有必要。那公孙瓒大概也是这样想的,才会一边展露着亲切的笑容,一边看似无意的耍弄这他的长矛,还一边嘀咕着:“那少年不知是谁,居然能和文丑打成平手,真不简单啊。”
“那个雷公脸是文丑?”田豫大吃一惊,他不是我,我常年在塞外的草原荒漠中修炼武艺,对河北的人物并不很熟悉,他常年奔走在河北各地,对军政方面的人物或多或少都有耳闻,文丑作为袁绍身边数一数二的大将,对他来说无疑是个响亮的名字,听说我正在敌对的竟然是这样一个人物,不由他不吓一跳。很快的,他翻身跳上马背,顺手摘下长刀,对夏侯兰吼道:“子君,你先陪这位将军上破观战,我去帮子龙盯着点。如果对手是文丑,即便是子龙,我们也得小心点。”
此时的我,正和文丑激战在一起。
一开始因为各种原因占了点小便宜的我还是低看了文丑的实力,我一直以为他和我差不多而已,何况他又受了点暗伤。然而天下的事情决不因想象而改变的,再一交手,文丑的强悍立刻就表现了出来。
飞羽艳长一丈二尺,重四十六斤,是本门前辈在益州南部的泸水之滨采集一种特殊铁石冶炼得来,据说那是一种奇怪的铁石,用它熔炼出来的飞羽艳不但比普通镔铁炼制的武器硬度高,而且韧性也好,更奇特的是,尽管飞羽艳纯由这种铁石打造而成,它却不是一件笨重的家伙,假设要用普通镔铁打造这样一杆枪,还不知道得多重呢。就像文丑拿的枪,明显的只是在某种硬木表面包了一层较厚的铁皮,那重量至少也在五十斤以上了。
疾风枪法最讲究速度,使用太笨重的武器是不可能的,木杆的制式枪只重十来斤,轻便是轻便了,却又不耐用,不说在格挡中容易损坏,就是反复是高速挥舞也会让枪杆折断的,这个问题曾长久的困扰着前代的高手们,只有当飞羽艳被制造出来后,疾风枪法才得到了最大的发挥,可惜据师傅说,当年发现那块奇怪铁石的老前辈很辛苦的找遍了周围好几个山谷,也没找到另外一块同样的石头,因此飞羽艳就成了天底下上独一无二的武器。
两匹马对面一冲,其实并不是在一条直线上,而是擦着对方身侧冲过去的,到两马相距还有两三丈的时候,两个人的枪几乎同时刺了出去。
战马的冲刺瞬间就弥补了这两三丈的距离,眼看两杆枪就要捅入对方的胸膛,几乎在同时,两人的枪杆疯狂的旋转起来狠狠的撞在了一起,发出一声震天的响声,两杆枪高高的荡了开来,两匹马迅速的冲了出去,把主人带到了安全的距离上。
剧烈的撞击让我双臂一阵酸麻,赶紧的拨转马头,却发现文丑已经带动紫骝马直冲过来,转眼间眼前就出现了四朵耀眼的枪花。
眼看四朵枪花有如实质的刺向我左右肩和胸喉处,耳听得枪尖破空的呼啸声,一种巨大的压迫感迎面而来,大惊之下我猛的深吸一口气,飞羽艳突的向前刺出,猛的撞在刺向我喉头的枪尖上,手臂又是一阵酸麻,可那人只将枪微微往后一收,又一次刺了过来,来不及考虑的,我只得又抬枪挡了出去,然而对手的枪仿佛不会停止似的,总是弹起不足一尺的距离又刺了过来,连续十来次过后,我握枪的双手已经有点吃不消了,如果不是因为当年艰苦的力量和速度训练让我的出枪速度几乎在任何时候都能得到保证,估计现在我已经被他在身上扎了十七八个窟窿,连续的被动撞击也让雪儿承受了巨大的压力,良马如它也不得不连退两步来抵消巨大的冲击。
眼看连续的后退都摆脱不了他巨大的压迫,再退下去迟早被他攻破防守,我把牙一咬,双腿狠狠的一夹马背,雪儿立刻向前窜出,不再管文丑那再次划空而来的枪头,飞羽艳如飞一般的射向他怀里。无论如何,在速度上我还是比他快一些,如果他的枪刺伤了我,那么他一定会付出同样代价的。
“咦。”他一声轻呼,猛的拨马一跳,躲了开去,长枪往回一拖,刚好挡住我的枪杆,显然是不想和我以命搏命。机不可失,顾不得检查酸痛的肩背,带过雪儿追上去,疾风枪法挥洒而出。
田豫赶过来要帮忙的时候,我已经和文丑交换了十几招,双方招式展开过后,我终于觉得好过了些。各自的特点和优势不一样,文丑力大枪沉,招式狠辣,我的枪法变化多端,速度快捷,当我不再和他硬拼力量后,他要再觅到刚才那种和我连续对扛的机会也不容易了,多半时候双方都是一沾即走,寻求下一次的机会,这样一来,我基本上和他打成了平手。
“子龙,没问题吧。”田豫驻马十丈开外,只是拿到遥遥的指着文丑,没有再抢近来。
“不用你帮忙。”我大声的阻止着他要帮忙的欲望,对手既然是一个比我还强大的人物,凭他的功夫,多他一个人帮忙作用也不大,而且到现在为止,我还应付得来。
夏侯兰陪着公孙瓒缓缓往草坡上爬去,公孙瓒一边一瘸一拐的走着,一边问道:“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夏侯兰,字子君,和文丑打仗那个叫赵云,字子龙,刚才过去那个叫田豫,字国让。”现在确认了面前这个人就是公孙瓒这边的将军,想到我们就是来投奔的,夏侯兰毫不犹豫的一口气报出了我们的姓字,又说道:“我们是从常山郡赶过来投奔奋威将军的,对了,将军,我们还不知道你尊姓大名呢。”
“我就是公孙瓒。”爬上了坡顶,公孙瓒抬头看了看继续和文丑战斗的我,又往抬头往远处望了一圈,感叹的说道:“好地方啊,看得真远。”磐河桥这边,大概是因为公孙瓒跑了,已经有人在组织队伍在撤退,随着几排乱箭射出,混战的人群很快被分成了两部分,有些来不及退入本阵的人立刻被四面八方的敌人围拢来,顷刻间浑身上下就插满了刀枪。
“袁绍手下的将领真强啊。”公孙瓒叹了口气:“文丑之勇,比之吕布虽略有不如,但也差不太远,据说那个颜良武艺还在他之上,看来我应该把玄德三兄弟调过来帮忙了。小伙子,你干嘛发呆呢?”他正自言自语呢,一看夏侯兰睁大了一双空洞无神的眼睛不由吓了一条,连忙喝问起来。
“你就是奋威将军?”夏侯兰回过神来,还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难道我不是?”公孙瓒呵呵一笑:“我就是你们要找的公孙瓒了。”
“草民见过奋威将军。”夏侯兰单膝跪地行了个礼,大声说道:“常山夏侯兰随两位伙伴前来投奔将军,请将军收留。”
“哈哈,起来吧,先别那么多礼节,严冈他们正在撤退,该死的袁绍还想趁机冲突,哪有那么容易的事情。”公孙瓒眼中闪着摄人的光芒,边说边掏出一只精致的号角吹了起来,过了一会儿,东南方一片树林里突然涌出一支骑兵队伍迅速的冲了过来,看起来至少有上千人。
那支骑兵清一色都是高大的白马,所有人统一使用一种制式长枪,上千骑马冲出来的气势是惊人的,正要向我发动新一轮攻击的文丑一眼瞄见这支部队,立刻借着两匹马错位的当口拨马往回跑去。我带住雪儿没有追赶,我的能力不足以杀死他,追上去又能干嘛。
那支骑兵来到山下,为首的人仰起头,抬起手臂曲在胸口行了个礼:“主公,唐浩率领白马义三营前来,请主公指示。”
“唐浩,你马上去把严将军接应回来,记住,给我多冲几次。”公孙瓒狠狠的说着,唐浩一声允诺,带着部下风一般的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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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风按:
据夏侯兰老先生说,他亲眼目睹了赵老将军和文丑的这次战斗,只是他本身功夫不怎么好,看不懂中间的玄奥。
从山坡上望去,一千人的骑兵队如一朵白云迅速的移向远方,很快的它越过正撤退的己方战阵,朝袁绍的军队猛扑过去,袁绍的军队被迅速撕裂成了两部分。
那朵白云一直冲到磐河桥边,呼啸着又卷了回来,沿途只见袁绍的军队纷纷避让,避让不及的立刻就淹没在一片白色当中,很快的,袁军的后方响起急促的破锣声,人群潮水般的往桥上退去。一些慌不择路的士兵袁军士兵顶盔贯甲,毫不犹豫的就撞破了河面尚未解冻的薄冰。
原来一度陷入苦战的队伍这时顺利的撤退到山坡之下,大约有两三千人,许多人衣甲破败,身上浸染着血迹,为首的几个人骑着马一直跑到半坡上才跳下马来,然后一阵小跑到公孙瓒面前跪下道:“将军,你没事吧。”
“哼哼!”公孙瓒一阵冷笑:“袁绍小儿以为凭借颜良文丑就可以天下无敌,做他的清秋大梦去吧,明天会战,我会让他好看的。给唐浩发个号令,让他直接带队回界桥,我们就先回去了。”
磐河东十五里,界桥关,原城主的大院早就被改造成了帅帐,最近关乎这磐河之东五六万人的生死存亡的命令都是从这里发出的。此时,在东厢的一个小厅里,大略坐了几个人,冀州刺史严纲、青州刺史田楷、兖州刺史单经都在,他们原本是公孙瓒部下大将,最近公孙瓒南下争夺冀州,开始让他们遥领这几州的治权。
我们站在屋子中间,对面披着锦绣虎皮毯的矮塌上斜靠着的就是公孙瓒,此时他盔甲已近挂在塌旁,乌黑的头发梳得笔直的一直披散下来搭在肩上,略长的国子脸,在靠近下颌的部分垂着整齐的胡须,虽然看得出来他有四十来岁,但那神情,依然是能颠倒众生的美男子。在他的身后立着一个身材高大的青衣汉子叫关靖,是公孙瓒的亲卫营营长。
“赵云赵子龙,好名字,从云从龙,云中之龙,当真是年少有为,再过几年,文丑一定不是你的对手。”公孙瓒用手轻轻的敲着塌沿:“今日你们三人救我于危难当中,立下了大功,既然你们愿意投靠我,我一定安排给你们合适的事做。”停了停他又问道:“常山郡不是差不多都被袁绍控制了么,我得到的消息是,许多人都很支持袁绍啊,为什么你们几个不去投奔袁绍,反而要千里迢迢来投奔我呢?”
我恭恭敬敬听着他说话,虽然我不是个谄媚权贵的人,但从来都是个谦恭守礼的,在朝廷重臣面前表现得严谨一点,也是应该的。听得公孙瓒问话,我连忙正色答道:“小子在边塞时,常听师傅教诲,所谓黄巾以来,天下大乱,生灵涂炭,贫苦大众都盼望有一个仁义的人来治理天下,河北清议,都认为将军外能制服鲜卑乌丸,内能扫灭黄巾,和袁绍大不相同,因此我才和我的同伴来追随将军,不图什么荣华富贵,但愿能为天下早日重归太平尽点绵薄之力。”本来我还想说几句好听的,不过怎么也说不出口,说出来的话也不知道他爱不爱听,夏侯兰在我侧后方,好几次悄悄用手拽我衣襟,可能是觉得我说得不很得体。
“哈哈,好,”公孙瓒似乎很高兴:“你们初来军营,对一切都不熟悉,今天虽然救了我,但这是对我个人的恩情,并不是军功,因此,我也不能给你们安排什么了不起的官职,这样吧,我从白马义中挑选一个百人队,由子龙任队长,国让任副队长,你们先不忙进入军队序列,暂时直接听我指挥。子君不擅长武艺,先留在帅帐当个属员,陈立。”他抬头朝门外唤了一声,一个全副武装的清秀少年应声从门外进来:“将军请吩咐。”
公孙瓒指了指我:“赵云赵子龙,你已经知道了吧。”那个叫陈立的人看了看我,恭敬的说道:“是的。”
“我已经任命子龙为百人长,你带他去各白马义营挑选一百名精壮的战士,给各营营长说,就说是我的命令。还有,今后你就先跟子龙当几天助手吧,他才到军营,许多事情都不熟套。”公孙瓒吩咐了陈立,又对我说道:“陈立是我的亲兵,跟我已经快两年了,武艺不错,见事也快,本来我打算过段时间就派他到部队基层做官的,你如果有什么不清楚的,直接问他好了,好在你们年纪相当,应该会谈的来。你们这就先下去休息吧。”
我知道他们还有重要的事情商议,于是和田豫夏侯兰跟着陈立走了出来。
陈立很快为我找来了一队归我管辖的人马。这绝对是一支精干的队伍,平均年龄大概在二十到三十岁间,每个人都顶盔贯甲,全副武装,紧绷着脸,目光中透露着一种威风凛凛的杀气。他们已经知道我就是大战文丑的军中新秀,在军队这种地方,人们又很推崇武力,所以让他们当我的部下也不至于辱没他们。
看到他们都在注视着我,我跨前一步,朗声说道:“各位兄弟好,我就是赵云,承蒙公孙将军厚爱,让我做了诸位的长官,不过我初来乍到,许多时候还要仰仗各位大力支持。”刚刚二十出头的我还不习惯在人前意气风发的讲话,看着队中许多的伍长什长都蓄着胡须,看上去比我老成不少,虽然他们的功夫可能很少有人能挡住我一个回合,可我还是心里发虚,怕自己讲得不很得体。好在我自小家庭也还富裕,指挥几个下人的时间不少,后来在塞北试炼的时候,也见识过一些大场面,所以还不止于太窘迫。师门数百年来出过不少名将,他们传下来许多兵法,尽管这一代的师傅师叔都没从军的经历,我也对军队有不少了解。
田豫站到我身边,顾盼之间自有一种睥睨万夫的气势,好像他才是这支队伍的主宰似的:“各位,我是你们的副队长田豫,虽然我寸功未立,但是请大家相信,有赵队长的带领,我们一定能成为白马义中最精锐的百人队,最威风的百人队。”
“吼。”整个队伍爆发出整齐的喊声,田豫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同时从陈立手里接过一张名单,开始点名,我则把陈立拉到一旁,请他给我讲解军队中的日常安排。一入军营,一切行动再不能随心所欲,吃什么样的饭,穿什么样的衣,都是有规矩的,如果我以小兵的身份进入,还可以在老兵的提点下慢慢熟悉,这一来就弄个小军官当着,责任压肩,可不敢麻痹大意。
吃过晚饭,我和田豫已经跟手下的弟兄们混得很熟络了,当然比较起来,田豫跟他们好像更熟悉一点,因为他已经能叫出所有人的名字。陈立作为我的助手,显示出了很强的能力,让我有点吃惊的是,当我们去选队伍的时候,许多中队长百夫长在他面前都毕恭毕敬,有他的帮助,加上田豫主动承担了太多事情,我觉得自己这个队长干得非常轻松,简直就是在度假。
第二天天不亮,急促的号角声就穿透了黎明的黑暗,在陈立的催促下我们迅速着装,穿上了胸背缀着铁片的皮甲。这套皮甲是白马义的制式皮甲,虽然在关键部位缝上了铁片,但还并不很重,
我有幸旁听了那天早上的军事会议,或许是因为我头一天表现出色,或许是因为我当时是公孙瓒直辖的军队。公孙瓒说头天的战斗只是双方试探性的攻击,本方损失并不大,而且大致摸清楚了袁绍军队的实力。他认为只要作好布置,以白马军纵横天下十几年的战力要打败袁绍那是有把握的,至于颜良文丑,有句话说是“蚁多咬死象”,几百上千精锐骑兵的冲击之下,他们能逃出去就算本事大了。
然后是军事布置,其实都是公孙瓒和他的心腹们早就商量好了的。冀州刺史严纲带领五千白马义为前锋,越过磐河桥布阵,由于昨天唐浩所部的良好表现,众人对这支前锋的攻击力都非常有信心。公孙瓒和兖州刺史单经帅步兵二万跨磐河桥结阵为中军,左右军各有一万兵马,步骑混编,其中骑兵四千人,如果白马义冲锋成功,左右军的骑兵可以迅速包抄。后军是青州刺史田楷的一万步兵,其余部队留守界桥关。
公孙瓒对我说:“子龙,你刚刚进入军队,还不熟悉阵势,先随后军行动。”于是我被放到了田楷的后军,对这个决定我并不意外,昨晚我和田豫就已经讨论过这个问题,在大规模战斗中,个人武勇的作用并不那么突出,像我和田豫这种没有进行过阵型演练的人进入队列,有时候只怕还会还会干扰到军队的正常行进,甚至这种干扰必然会发生,因为军队的金鼓旗语我们都还不懂,令行不能禁止,岂不是军队大忌。
几万大军摆开的阵势,后军离开前锋不下五里,而且公孙瓒把中军摆在桥头,前锋和后队还隔着条河,根本就看不见前面的情况。从晨时开始,一两个时辰都只听到前面鼓声不停,但明显的队伍都没动,在田楷的安排下,田豫带着本队集结于他的亲兵队旁边,而我,则被他带到身边,听他一边给我讲着鼓语和旗语,一边兴之所至的胡侃,当然也不是真的胡侃,就是聊聊怎么习武怎么打仗的,或者聊聊当前的形势。看来田楷是个很好相处的人,并不因为他是州刺史我是百夫长就摆出一幅居高临下的样子。
终于前面喊声大了起来,好像是前锋开始冲锋了,但是前面发生了什么情况还是一点不清楚,只听见惊天动地的喊杀声。向两边遥望,左右军也在移动,由于没有命令,后军依然呆在桥后的空阔地带,田楷的话也渐渐少了,一直目光炯炯的瞪着桥上的帅旗。过了好一阵,突然中军骚乱起来,我心里就有个念头“糟了”,然后就看见中军高高飘扬的帅旗倒了下来,前面的部队如潮水般的退下来,磐河桥虽然很宽,但怎么够上万人想通过,一时间乱纷纷的。
“怎么可能。”田楷喃喃的说道,突然间双眼圆睁大吼道:“传令全军,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等待下一步命令。”然后对我说到:“子龙,快带你的白马义去中军支援主公,我随后就带队伍上来。”
“兄弟们,快跟我来。”眼看一支袁绍的军队向碶子一样刺穿中军,我连忙一马当先冲了出去。不是说即便有颜良文丑这样的猛将也挡不住白马义的集团冲锋么,怎么没用多长时间,连前锋带中军就崩溃了呢?我想不明白这个问题,我也没有时间想这个问题,我和我的队伍已经和冲突而来的袁绍军锋撞在一起。
我理所当然的选择了那个冲在最前面的军官,那个矮胖的家伙正追在公孙瓒的背后,脸上显露出狰狞的神色,一杆刀左劈右砍,轻易就把身边正惊慌失措四散奔走的幽州兵砍翻在地,跟在他身后的数百大汉人人长刀在手,狂劈乱砍,挡者披靡。公孙瓒空有匹好马,奈何被奔走的散兵挡道,一时间也逃不开,曾经是那么的风光无限白马将军,现在两天之内连续被人赶得狼狈不堪,这脸可丢大了,这个胖子既不是文丑,也不是颜良,因为据说颜良身材极为魁梧,难道袁绍手下还有什么武艺高绝之辈?心念动间,飞羽艳已经猛然刺出。
裂马枪八法,是师门一套威力极大的枪法,号称能枪枪裂马,就是一匹壮实的马只要挨上一枪,一定四分五裂,为练这套枪法,我可是吃过不少苦头的。两军阵中,和昨天在草坡下完全不同,眼看着数百人对面一碰,强如白马义也有六七个人被撞下马来,转瞬间即被无数刀枪刺穿身体。
来不及担心兄弟们的状况,有田豫和陈立主持我也没什么可担心的,我的首要任务就是击败面前的胖子,而且要快。飞羽艳带起风雷之声袭向那胖子,显然让胖子大吃一惊,顾不得再追公孙瓒,猛的一刀向我拦腰砍来,竟然是两败俱伤的打法。看来胖子的眼光很准,知道防守已经不能够挡住我必杀的一枪,而且他也够狠,必然是在沙场上经历过无数次生死瞬间,才能在千钧一发间想出对应的方法。
我可不想与他同归于尽,何况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远看他刀劈乱军只觉气势骇人,等刀他一刀劈向我,虽然那也是够狠够猛的一招,但除开那种悍不畏死的气势,在招式的速度力量方面和文丑比还有点差距,也就是说,如果在单挑的状态下,我想我完全能在二三十回合间就击败他。信心一起,飞羽艳轻轻一挑,迅速的格开了他的长刀。
由于两人身边都排列着各自的兄弟,因此双方的战斗并没有足够周旋的空间,完全要靠实力说话。凭借实力上的略高一筹,我把裂马枪法的强大攻击力发挥到极致,连续抢攻,胖子马上就陷入手忙脚乱当中,好像他战斗经验够丰富,虽然陷入了我的枪势狂澜,但刀法严谨,七八招下来,我也没觅到很好的机会。
田豫就在我身旁,一杆刀气势如虹,那胖子身边的士卒虽然悍勇,却没人是他对手,几刀下去,胖子的右侧已经处于田豫的刀风威胁之下。不仅有田豫威胁到他,虽然我们只有一百骑,但突然的出现让他和他的部下都措手不及,他的部下被连续击退,让他几乎要陷入我们的包围之中。
显然胖子也感到了极大的危机,在格挡我“万马奔腾”那招的时候手突然一软,大刀被我挡飞了起来。如此良机怎么能从我手下溜走,飞羽艳闪电般刺向他的左胸,他来不及回手,只能疯狂的向马背后倒去,想避过我的必杀,但我的出枪的速度连文丑都要自叹弗如,哪里是他能避开的,嗤的一声枪尖刺穿他身上至少两层的铠甲,扎进了他的右肩,再顺势一挑,他那至少二百斤的肥胖身体就飞了起来,旁边三四杆白马义扎枪在瞬时就刺穿了他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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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风按:
根据伪魏国所据原汉宫廷资料,界桥之战前双方集结兵力对比为:公孙瓒方面六万三千人;其中白马义六千人,其它骑兵一万人,其余为步兵各兵种;袁绍方面七万六千人,其中骑兵七千人,其余为步兵各兵种。
曲义,本西凉人士,曾随皇甫嵩剿灭黄巾,以善于统兵著称,后来属韩馥,再后来又叛韩馥追随袁绍,手下数千精兵,曾随他东征西讨,战斗力惊人。凭借超人的统兵能力,曲义超越袁绍故友原西园校尉淳于琼、猛将颜良文丑成为袁绍的首席大将,界桥之战开始,他率八百步兵二千弓弩手轻易就击溃了公孙瓒五千白马义组成的精锐前锋,阵斩公孙瓒先锋大将冀州刺史严纲。可惜他在追逐公孙瓒的过程中遇到了赵老将军,成了初涉军旅的赵老将军祭枪的第一个名将。
挑飞胖子的时候我并不知道他是袁绍的首席大将,只是看见对面军阵突然剧烈骚动起来,许多人不顾一切的冲出阵形向我扑来。他们本来基本上都是步兵,集结成队列后还能够抵挡住我的白马义冲突,这一乱了套,立刻被田豫陈立带着队伍冲了进去,而我也被裹进了冲锋的阵形,朝那些看起来有点疯狂的人冲了过去。
没有了如曲义这种武艺高强之人的阻挡,那些愤怒的士兵又自己失去了阵形,那里还挡得住我如猛虎一般的冲击,加上他们一直在突击,早已经深入我军的中军腹地,现在四周都是我们的人,这些人本来因为前锋的崩溃在四散奔走,现在有人出头反击,多数人又开始组织起来杀了回去,公孙瓒也清醒过来,开始组织反击。
等到曲义那些最悍勇部下的被我们杀死,其他人开始往后逃跑,逃跑的情绪是会传染的,很快,这支刚才还骄傲得什么似的军队就变成了一堆散兵游勇,潮水一般向桥那边退去。
磐河桥中部高高隆起,站到桥头能看出很远,虽然身边人头攒动,我还是一眼就望见了袁绍的中军大旗,此时战场上纷纷绕绕,几路军马杀得昏天黑地,就是袁绍的中军安静一点,看了一眼聚集在身边的队伍,刚才一战已经有二十几个兄弟战死,但现在围聚在我身边的白马义和步兵之少不下七八百人,都是战斗中失去了长官,后来加入攻击曲义队伍的,他们亲眼看见了我刚才击穿曲义所部精兵的神勇表现,现在隐隐有看我动向行事的企图。
所谓擒贼先擒王,有了这样一支队伍,我决定学习刚才曲义的做法,直接去冲突袁绍的中军,中军溃则全军乱,现在虽然我一举堵回了袁绍的前锋,但阵个河西的战场上,我们都处于不利的地位,如果奇袭袁绍中军成功,才可能真正扭转战场的劣势。
磐河桥东,田楷已经指挥后队推进到了桥边,整齐的队列阻挡了溃乱的中军,在公孙瓒临时拉起的帅旗指挥下,溃散的队伍又形成了队列,虽然一时间不可能把所有溃兵都收拢,总算度过了任人宰割的狼狈阶段。
曲义一举击溃严纲,令袁绍大喜过望,他不是不知道曲义的统兵能力,而是没想到白马义竟然那么不堪一击,本来白马义一贯的做法是变奔跑边放箭,到近身才使用扎枪的,可今天不知怎么了,他们直接放弃了弓箭,端着扎枪就冲了出来,这就使得曲义所部在双方接触之前没受任何损失。
白马义一乱,袁绍就命令自己的左右军开始冲锋,同时把中军的大部分兵力也派了出去,只留下一个千人队围绕在自己身边。
正当袁绍他们以为胜券在握的时候,战场上已经出现了变化。本来早就溃不成军的白马义残余骑兵,逐渐被一支看上去比较完整的小队所吸引,渐渐汇成了一支差不多两千人的骑兵队列。虽然没有人统一的下命令,但他们自觉的和身边的人形成了枪与弓箭的配合,弓箭手将一排排弓箭胡乱的射到天上,落下去的时候一定在袁绍那人数多达数万的步兵方阵里,外围整齐排列的白马义扎枪也有效的抵挡了妄图冲击这支骑兵的敌人。由于前面带头的人一直沿着袁绍中军方阵的边缘在跑,所以这支部队受到的阻挡并不多,行动速度相当快,很快的他们就越过了袁绍的主力,出现在中军大旗的前面。
尽管这杆大旗指挥着方圆几里内七八万的军队,但现在守护这杆旗帜的只是区区千人的步兵,而他们面对的是跟随我杀来的两千白马义,暂时别奢望前后左右其它部队的救护了,前军正在抵抗公孙瓒组织的反扑呢。
转眼我们就冲到这支队伍面前,他们显然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了,只看到眼前突然有了许多的白马,惊慌失措间,排在前排的弓箭兵连弓都来不及拉开。
“杀!”我招呼着身后的同伴,飞羽艳艳抖动间,接连刺倒了四五个正慌忙要张弓射箭的士兵,田豫陈立也迅速冲到我身旁,几十名白马义士兵像几把尖刀,战马高高的跳腾起来冲了出去,扎枪到处,直接将敌人的方阵冲出了几个缺口。令我惊诧的是,那些首当其冲的弓兵本来蹲跪在地上,现在来不及射箭了,竟然一个个跳起来,挥舞着手里的长弓乱打,几十个人被扎枪穿透,却没一个人转身逃跑。
“长枪手上前。”前面爆传出坚定的呼喊声,跟着眼前突然一片寒光,一排排长枪整齐的刺了出来,冲在最前面的白马义们纷纷中枪落马,白马义为了获得机动力,都是不穿重铠的,在马匹巨大的惯性下,长枪从前胸刺入,一下子就从后背透了出来,当然面对白马义冲击的枪兵们也一样,长长的扎枪瞬间就刺穿了他们的身体,就算没被扎枪刺到,也会被狂奔的马蹄到,就算马也被扎死了,巨大的冲力仍然让许多人手臂脱臼,人坐翻在地,甚至被马的尸体压得动弹不得。
四五杆铁枪刺到我面前,还有几杆枪刺向了雪儿,两三百年来北方一直流传着一首民歌,那首歌我从小就会唱,歌词很简单:“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那些枪兵看来很懂这个道理,但是我也知道保护战马的重要性,飞羽艳挥动起来,一招“横扫千军”飞快的在我和雪儿的身前布下一个防御的圈,把所有刺来的枪都格开了,雪儿也在瞬间被我拉着停了下来,躲开了一次危机。
“是袁绍!”我大声吼道,方阵的中心,锦绣大旗之下,二三十个骑着高头大马的人正注视着我们,中间一位身披黄金锁子甲的,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居高临下的贵族气度,那明显是一种豪门大户出来的人打娘胎里带来的骄傲,让人在千军万马中一眼就能够找到他,这样的人,我敢肯定的说,除开那个一直自诩为四世三公的袁绍外,不可能是别人。
“组成锥形阵!”陈立高举着白马义长枪大声吼着,一个身材魁梧的百夫长立刻举枪越众而出,看来他是前锋溃散后侥幸没死刚刚跟我们冲过来的,本来我和他军阶一样,没资格命令他,陈立是我的助手,更不该能命令他。可能因为陈立是公孙瓒的亲兵,呼喝之间自有一种威风,也可能是因为他刚刚经历了一次惨败的耻辱,现在决心复仇,所以毫不犹豫就站了出来,在他身后,几十位白马义迅速带马排成了锥子状,然后每个人都用脚狠狠的踢着马肚子,战马吃痛,迎着面前的枪林冲了上去。
“不!”我只来得及一声轻叹,几十名白马义就刺入了层层枪林,一阵人仰马翻间,夹杂着呐喊声、惨叫声、金属刺入肉体的割裂声等等,至少二十名白马义连同他们的爱马被扎成了刺猬,当然倒在他们马前的对方枪兵更多一些,那个百夫长冲在最前面,早就被淹没在了人堆里。
热血瞬间涌上我的大脑,他们并不是我的部下,从头到尾我也不认识他们,但我知道他们为什么去死,他们都是纵横河北的骄傲的白马义,无论战局如何,从没有像今天这样,五六千骑被一两千步兵击穿击透,整个阵形溃散,大家胡乱奔逃。这些跟着我杀回来的人,正是知耻而后勇,现在他们用生命的代价向我们还活着的人证明了,他们并不是懦夫,是堂堂正正最英勇的军人。
双脚狠狠的踢着雪儿的肚子,雪儿像箭一般的向前窜出,身边,白马义们再次组成了几队白马义冲了上去,又是一阵人仰马翻。十数道枪影刺向我,都被我一一我拨开了,枪尖抖动间我还刺穿了三个枪兵的喉咙,但是更多的枪刺了过来,我不得不带着雪儿又退了出来,战场上已经又多了百十具尸体。
一个枪手的千人队,居然可以硬扛白马义的组队冲击而屹立不动,这样的队伍,还真不是一般的凶悍,能够统率这样军队的人,必然不是个可以轻松对付的人,公孙瓒摊上了这样的对手,今后肯定要头疼了。
“别再冲了。”田豫在身边提醒我:“这样下去不是办法,袁绍的部队很快就会围上来了。”
“准备角弓。”我回过神来,白马义并不只有扎枪,马背上的弓箭虽然比步兵的长弓小一号,但发射灵活,伤害并不小,眼见对方一排排都是长枪,或许用箭才是解决的办法。
命令被传达了出去,对方显然有人注意到了这点,一声命令下,阵型开始一步步前移,竟然向我们逼了过来。袁绍虽然被亲兵围裹在军阵核心,却一直挥动着手里的长刀大声呼喝着什么,那样子不像是在被我们攻击,却像在主动攻击我们,看着在他的命令下整队袁军意气风发,视我们的箭雨如无物,我不由一阵无名火起。事实上他们也有弓箭兵和刀盾兵,在刀盾兵的护卫下,我们的弓箭伤害并不很大,但他们的弓手射出的箭支却可以轻易的穿透白马义的制式皮甲,我想,如果能一举击杀袁绍,或许这队虎贲死士就会像刚才击穿白马义的部队失去主将一样,轻易就被我们击溃。
从我的位置到袁绍也不过百步距离,我果断的将飞羽艳挂到雪儿背上,伸手摘下了弓箭。从师们南来的时候并没有带来弓箭,这幅弓箭还是昨天晚上找公孙瓒要的,这是军中最好的强弓,比白马义的制式弓好,也比弓箭手的制式弓要好。由于队伍开始围着对方的方阵射箭,只有本部人马还在我身后面对敌人方阵的进逼,所以我得带着马缓缓后退,保持和对方的距离,一边退我一边在弓弦上搭上长箭,瞄准了袁绍的面门。
虽然遥隔着百步之远,但是我很相信我的箭术,当长箭离弦的那一刻,我以为袁绍不死也得重伤,但是我失望了,长箭破空而去,确实是指向了袁绍的面门,没有任何偏差,可是在袁绍身旁的一个卫兵突然发现了主公的危机,来不及细想下,猛的从马背上跳起来,跳到了袁绍身前,长箭狠狠的扎进了他的胸口,剧痛使他的身体猛然的蜷缩起来,下一刻重重的跌在了地上。
我没有选择射袁绍的胸口,是知道向袁绍这类人物身上必然有优质的铠甲,这个卫兵的铠甲不知道好不好,也不知道把他射死没有,等我想给袁绍再补上一箭的时候,几个提着便携盾牌的人已经簇拥到袁绍前面,挡住了我射击的路线。
“袁绍,你也有今天。”身后响起公孙瓒洪亮的声音,原来是公孙瓒亲自带着数千步兵冲了过来。袁绍的千人队在我们刚才的打击下能战斗的已经剩下不到七百人,现在我方几千步兵加入,局面显然对我们更有利了。
“公孙瓒,你别得意得太早了,胜负还未可知呢。”袁绍的声音也不小,至少在嘈杂的战场上也让我们听得清清楚楚。围绕在他身边的将士们一个个露出坚毅的神色,所有人爆发出震天的吼声,排在最外面的枪兵稳稳的端着长枪,如果有人被乱箭射倒,身后的人立刻就补了上来,绝不给我们留下冲突的缺口。
“组织锋月阵,冲垮他们。”公孙瓒怒吼着,在他的吼声中,一个数百步兵骑兵组成的冲锋阵形成了,如果能够一命换一命,或许,袁绍和他的死士卫队就将成为历史,这场用无数生命堆积成的战斗就应该结束了吧。我和田豫没演练过这种阵形,因此没办法加入进去,由于队长没有参与,陈立约束着身后的弟兄也没有参与进去,一时间喧闹的战场中,我反而成为了闲人。
正在这时,四面八方喊声大震,无数袁军涌了上来,这些外围的敌人显然发现了中军主帅的窘境,忙不迭的围拢过来,隐隐又把我们这数千人围在了当中。南面一带的军队来势尤其猛烈,当先一员战将绣袍金甲,使一柄长刀,长得极其雄壮。他当然极其雄壮,因为我的个头在人群中已经算高大了,但他明显比我还肩宽体阔,身高起码在九尺以上。此人武艺极为高强,一队白马义迎着他的方向冲了过去,然而在他金刀起处,手下全无一合之人,任凭他砍瓜切菜一般,顷刻间二十余人被劈下马来,白马义一但支持不住,跟在后面冲上去的步兵就更不成了,稍一接触就是几十人的死伤,恐怖的情绪已经侵入到许多人的心中。
南北两个方向,本来应该是双方左右军争夺的地方,现在从南方来的这支部队看上去黑压压一片都是人,很明显是已经击破了我军的左路。西面是袁绍后军所在的地方,至少有上万人越过冰雪的原野向我们冲了过来。看样子北面的侧翼两军还在战斗,不过敌人从后军分离出来的小队也有包抄的态势。至于东面的磐河桥边,田楷指挥的后军和袁绍的中锋正在激战,田楷在靠河的一边,袁绍的中锋却靠近中军,中锋的后部已经转过身来。眼看过不多久,也会冲到我们身边。
这就是变幻的战局,眼看再多给我们一点时间就可以虎口拔牙一举击杀袁绍,然而就这点时间差,就演变成我们被围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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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风按:
据说公孙瓒刚刚组建白马义不久,一次出长城巡逻,巡逻队只有五十人,突然遇到一队八百骑的鲜卑兵,当时中原和鲜卑连年征战,公孙瓒在边境也一直在同鲜卑人作战。按照常理,五十人的队伍还不够鲜卑人一次冲锋,但是这五十人在公孙瓒的带领下,不但不落荒逃跑,而且主动去冲突那支鲜卑骑兵,那一战他们以死亡二十五人的代价杀敌一百五十余人,其余鲜卑骑兵被他们的威势所慑,四散奔逃了。从此之后,鲜卑人看见白马义就退避三舍,并且给了公孙瓒一个白马将军的美名。
金刀将来势好快,很快就已冲破我军三波阻截,眼看就要和袁绍的中军残部汇合,对我们而言,多呆一刻就多一份危险,我大吼起来:“请将军撤到桥上去,其他人跟我来。”我还不习惯指使别人,这后一句是对我所管辖的白马义百人队说的,不过在我和我的所部冲出去的时候,不少本不属于我管辖的军队还是跟了上来。
“挡我者死。”我飞舞着飞羽艳,接连刺死十多个倒霉鬼,他们本来并没有多厉害的武艺,偏偏要勇敢的冲在最前面,自然的就成了我立威的对象。有我这把尖刀在前面开路,白马义立刻展现出训练有素的冲锋能力,扎枪轻松的隔开步兵的武器,然后凭借战马的冲力逼迫步兵散避,跟着顺手一枪就扎穿了步兵本就简陋的皮铠。看来步兵奔跑中的松散阵形对骑兵的阻击能力远不如专门结成的防御阵形,片刻间即被我们冲得阵阵倒退,那位使金刀的将领拨转马头,就朝我们冲了过来。
“来将通名,我颜良手下不死无名下将。”
金刀将就是颜良,袁绍手下武艺号称第一的人物,虽然我已经猜到是他,还是有点吃惊,虽然文丑和他齐名,甚至武艺也和他差不多,但高明的人都清楚,他的武艺比文丑总要高那么一线。当然他也不在乎和文丑去分个高低,他们两少小相知,早在孩提时代就一起下河捞鱼,一起上树掏鸟,等稍稍大一点又一起拜师学艺,出了师门又一起参军,从河北一直打仗打到西凉,无数次的出生入死,早就建立起了血肉交融的感情。
由于出身寒微,因此他们虽然有一身超卓的武艺,却一直只能做一个下层军官,直到袁绍在西园当中军校尉的时候,因为机缘巧合,才把他俩收为了下属。袁绍是豪门大族袁氏的长子,但是他不像某些贵公子那么自以为是,他发现了他们的才能,就重用他们,他们也努力的展示着自己的才华。帮袁绍诛杀宦官的时候,正是他们俩率先冲进了皇宫,后来董卓进入洛阳和袁绍起冲突的时候,也是他们率部支援,让董卓有所顾忌,袁绍才能远走关东。
十八路诸侯讨伐董卓的时候,袁绍还只是渤海太守,为了保证主力离开后渤海不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偷袭,他和文丑被安排留守,错过了和华雄吕布的两场大战,造成了关羽、张飞、刘备三兄弟彗星般的崛起,不过他们并没太多的怨言,毕竟为主公分忧是做下属的职责。等到袁绍智取冀州,又是他俩轻松的杀死了妄图刺杀袁绍的耿武和关纯,威震邺城,其余韩馥的余党才没敢再乱动。
今天的大战,淳于琼这个和袁绍在西园共事过的人都只能老老实实的呆在后军,反而是他和文丑被安排成了左右锋,各率领一万兵马。虽然绝大部分都是步兵,颜良还是很快击溃了公孙瓒的的左翼,正准备乘胜掩杀的时候,探马来报说中军遭到袭击。主公的危机就是自己的危机,所以他带着部下向中军冲突过来。
“颜大将军,久仰得紧。”说话间我飞羽艳已经飞快的颤动起来,却是一招“梨花飘香”,这一招出自“破玉枪法”,昨天和文丑交手的时候他用过一次,以前也听师傅说起过,说是“破玉枪法”的绝招,这招枪法也能够靠枪尖的颤动形成虚幻的枪影,更主要的是枪尖不带一丝风声,就好比一个人站在梨花树下静静的嗅着花香那种感觉,对手如果对这点没准备,必然会松懈下来而陷入被动,极端的肯定是一招毙命。
我没想过要将颜良一招毙命,甚至也没想过要迷惑到他,因为我并没有真正学过这个枪法,使不出它的最大威力,我只希望颜良文丑关系够好,看到这个熟悉的枪法会走走神。我达成了目标,颜良显然是呆了一下,然后才想起要举刀格挡,这就落入了下风。
“咣当当当当”,一连串的金属碰击声响起,一回合之间,我攻出了一十三枪,枪枪都被颜良挡了下来,不过他的坐骑被巨大的冲撞力推得后退了两步,脸上也是一阵红潮,显然是吃了暗亏。
“颜良将军好功夫,以后有机会一定再次讨教。”他那把篆刻着黄金纹路的刀重量至少在六十斤以上,猛烈的撞击虽然给他造成了一些伤害,但我也觉得吃不消,两臂腰背都被震得阵阵酸麻。虽然我很想跟这样的高手多过几招,可看看四面袁军越来越近,田豫和公孙瓒也还没冲出去,我不得不放弃这诱人的想法,趁颜良还没反应过来,拨转马头吼到:“兄弟们,咱们走了,杀啊。”白马义的战马都是经过挑选的良马,大家一齐转身就跑,颜良的步兵一时半会也追不上,后面还传来颜良粗犷的叫喊:“喂,你就是文丑说的那小子吗?”
对他的咋呼我毫不理会,跃马挺枪向东杀去。
田豫保护着公孙瓒正向东北方向猛冲,那条路是我们刚才来的方向,敌人被冲开的缺口一直都在,即便有人注意到了,他们也无法分身出来填补这片空白,此时他们正辛苦的应付着田楷的压力呢。沿着这条路冲出包围圈,将是最快捷而安全的路线,只是不知道这是公孙瓒的主意还是田豫的主意。
看着敌人正分出一部分人来阻截我们突围的队伍,我一边大声的招呼着身后的同伴,一边将飞羽艳架在马背上,伸手摘下长弓,一口气把剩下的两壶箭都射了出去。箭支划过百步的距离,准确的刺进敌人的胸膛,顷刻间就射倒了二十来人,陈立在我身后兴奋的叫喊着:“太厉害了!队长好箭法!”其他人也一齐吼叫起来,那种兴奋的感觉仿佛刚才那二十支箭是他们射出去的一样。
被我射到的那片区域,敌人一片混乱,一大群白马义后面跟着更多的步兵毫不客气的冲了过去,很快就破坏了敌人军阵的一角。当然,这时的军阵早就不像一开始列队那样整齐和规范,反复的冲杀让许多位置上都不那么严密,看来袁绍军队整体的训练素质并不高,至少并不都像刚才我们遇到的中军大队。
飞羽艳寒光闪烁,连杀十来个人后,几千的骑兵步兵蜂拥而过,一时间袁军也没办法阻拦。回头一看,袁绍的中军大旗正在挥舞着前进,显示他亲自带队追了上来,那个叫颜良的人来得很快,很快赶上了我们还来不及撤退的步兵,我正打算再回去抵挡他一阵的时候,北面一带突然出现大批敌军,看来是白马军右路也受到了重创,敌人得以抽调兵力向桥边迂回。
袁军几万人乘势而来,锐不可挡,田楷本来还算稳固的阵形又被我们突围的队伍冲乱,就算我自以为有一身本事,也没有自大到以为可以凭借一己之力扭转整个战局,特别是在一个有颜良文丑存在,还有不知道多少高手未露面的局面下,即便是我,也完全无能为力。眼看整个战局再也无力扭转,本来一直在亲自擂鼓的田楷下达了全军撤退的命令,和我们一齐保护着公孙瓒往桥上逃去。
此时我才知道什么是兵败如山倒,身后的敌人越聚越多,我们的残部却散在磐河两岸,磐河桥只有那么点宽,磐河里还有着一层薄冰,不少人被从桥上挤到了河里,更多的人来不及跑到桥边,看到袁绍的军队已经拥到桥头,四面无路,要么投降了,要么被杀,要么死命的跳进了磐河坚冰当中,别看磐河面宽不过十丈,水也不深,此时却成为众多士兵永远的噩梦。由于拥挤得太厉害,后来听说磐河桥两边的四座便桥都被挤垮了两座。
本来我们是要奔回界桥关的,但是在离关还有四五里的地方突然出现大队的敌军,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前排巨大的盾牌深深的插在地上,盾牌之间的缝隙排列着秘密的长枪,后面有大量的弓箭手。这样的阵容根本就不是我们这种残破的军队能冲击的,看来敌人一开始就判断我们会在决战中失败,所有的准备都做足了。
公孙瓒在看到敌人的第一时间就勒住了马,狠狠的骂了句娘,然后拨转马头猛抽一鞭,向北方小路疾驰而去,在他的身后,是田楷、田豫、我和一众白马义残骑,后面还有不少跑得快的步兵,有的人实在跟不上了,就开始丢下刀枪脱掉铠甲,迅速的跑上了不同的岔路,再跑上三四里路,我们的身后已经只有几百骑兵跟随。
袁绍的追兵来得特别迅速,他的帅旗高高飘扬着,竟然一直追到了我们身后一箭之地,前面也是些骑兵,后面还有大队的步兵,大有不把我们追个全军覆灭就不罢休的架势。我一边跑一边探手从旁边部下的马背上摘下几个箭壶,打算在他们追得再近点的时候,要给他们点厉害瞧瞧。偷眼看追兵里面,使刀的使枪的都不少,却没发现颜良文丑的身影,不知道他们二位又干嘛去了。
正当我悄悄张弓搭箭的时候,旁边的一个小山包上突然旗帜招展,喊杀声一片,一支不知有多少人的队伍突然冲了出来,前面的骑兵至少也有四五百人,由于袁绍的军队刚刚从山坡下冲过,对侧翼毫无防备,那些骑兵先是射出几排密集的箭雨,射到不少人,然后迅猛的冲进了袁绍的队伍。
那队伍的最前面,有三个人明显与众不同,一个白脸的居中,一个红脸的在右,一个黑脸的在左,年龄都在三十出头,英气勃发,令我吃惊的是,三般兵器起处,袁绍军队人仰马翻,当真是所向披靡,无人敢缨其锋。
白脸军官倒还罢了,红脸的刀和黑脸的矛竟然都有非凡的造诣,护卫着白脸军官直冲下来,顷刻间袁绍军几十名骑兵就成了栽下马来,这样的武艺,即使是颜良文丑来,也不一定能比得上,这不应该是公孙瓒有意的伏兵,那他们为什么又来救援公孙瓒呢,而且巧不巧的正在这关键的时刻,如果他们是公孙瓒的部下,那我还真是小看了公孙瓒的影响力,这几位可都是厉害的人物。
“杀回去啊。”公孙瓒声嘶力竭的喊起来,拨转他那匹健壮的白马,在他喊话之前,我和田豫已经调过马头,当先冲了回去。早就扣在手上的三支弓箭被我用连珠手法射了出去,跟着又是三箭,弓弦响处,一定有位倒霉的人应声落马。一片混乱当中,只见袁绍的帅旗飘然跌落,许多人狼狈的掉头就跑,骑兵跑得快了些,一不小心就撞在了刚刚转身的步兵身上,然后直接就踩了过去,这时也顾不得了。
战争就是这样变幻无常,一会儿你取得优势,一会儿我占到上风,有时候靠的是精心的策划,有的时候却要靠一点点的运气,袁绍是必须逃跑的,没有颜良文丑等猛将在身边,跟在他身边的又都是鏖战半天疲惫不堪的队伍,乘胜追赶我们这些同样疲惫的败兵或许没有问题,要应付一支突然杀出的以逸待劳的队伍,特别是队伍中还有几位勇猛到恐怖的军官的队伍,那是不可以想象的。就我的判断,袁绍跑得还真及时,而且他的部下中也不乏死士,这些死士不断的脱离逃跑的队伍返身来阻拦我们的追赶,死了一拨又来一拨,渐渐的就让袁绍逃向了磐河桥。
一路上收拢着刚才逃散的败兵,公孙瓒也不直接追着袁绍去,而是指挥着我们奔向了刚才遇阻的地方,那里至少有袁军两三个千人队,看来他对刚才不能顺利退回界桥关很是不爽。
等我们来到刚才遇到伏兵的地方,那支袁军却不知到那里去了,于是我们又转向磐河桥,将袁绍的部队完全赶到了桥的另一边,其实也不是完全,只不过河的这边再也没有了袁军成建制的抵抗,就如同我们从桥上逃向东北十来里又杀回来,河的对岸仍然有我们不少散兵在奔走一样。
成功的控制了桥头,我们也没敢继续深入的追击下去,西面一带袁绍的军队还多,以我们现在的人马贸然杀过去,谁也不敢保证就能胜利归来。不过我军还在河边艰苦抵抗的小股部队无论如何是要救的,请示了公孙瓒之后,我和唐浩等人分别指挥着一些还没失去战斗力的白马义部队冲下桥西,反正敌人大规模编制的队伍也早已在战斗中分散开来,小股的部队拿我们没有办法。
终于,袁绍的后方传来一阵紧似一阵的号角,那是指挥他们撤退的命令。
战斗终于结束了,根据几天后的统计,这一战,我军战死一万三千余人,其中白马义战死三千人,其它骑兵战死两千五百人,战死的人当中,还有相当多的人是跳进磐河后淹死冻死的。实际上队伍的损失还要大一些,被我们从战场上救回来的人当中,大约有四千人伤势严重,其中不少人也许要落下终身残疾,还有大约两千人下落不明。
据说袁绍方面伤亡也在万人以上,他们的首席大将曲义被我阵前杀死,这绝对是个意外,我听到这消息后也非常吃惊,一个号称“沙场狮王”的人竟然被我不明不白就杀死了,这也太巧了点,当然,这个消息对我来说也是好事,公孙瓒立刻提拔我作了新组建的白马义虎贲中队的中队长,给我配备了五百名刚刚经历了战场残酷洗礼的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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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风按:后汉灵帝中平五年,大将军何进在西园组建了一支精锐的军事组织,由号称西园八校尉的八个人统领,袁绍被任命为中军校尉,是仅次于上军校尉蹇硕的重要人物。宦官杀何进后,袁绍一段时间内实际上成为了西园八校尉的首领,因为在那之前,蹇硕已经被何进所杀。后来董卓进京,袁绍被迫逃向关东,还有原来的右军校尉淳于琼追随。
撤回大营的路上,公孙瓒给我和那三个人作了介绍,我才知道那个白脸的叫刘备,红脸的是关羽,黑脸的张飞。虽然关羽和张飞有万夫莫当之勇,但刘备才是他们的头领,可见这个个子稍稍显得有点矮的人有一些我尚未发现的优点。
刘备是公孙瓒治下平原郡国的相国,和公孙瓒有同学关系,这次公孙瓒和袁绍的战斗本没通知他们参加,只是后来袁绍到处拉壮丁,公孙瓒才想起要调他们来助战,不过他们还没到来的时候,我们的决战就已经开始了。
“贤弟呀,这次多亏了你。”公孙瓒好像并没怎么把刘备当成下属:“昨天的试探性攻击,我的白马义一出,袁绍的军队根本就挡不住,所以我今天才把白马义用着前锋,不想袁绍竟然找到了破解白马义冲锋的办法。袁绍的兵力本来就比我多,一举击溃了我们白马义的主力,这仗就不好打了。”
“你们可能还不知道,子龙昨天大战文丑,五六十个回合不分胜负。今天在战场中,他一举击溃了袁绍的前锋,还突击到袁绍的中军,差一点就能击杀袁绍,如果真的击杀了袁绍,今天这一仗我们就赢定了。”
“文丑据说很厉害呢,名声比我还大,小兄弟你能和他打成平手?”张飞咧着嘴,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和他有点黑色的脸膛形成了巨大的反差,脸上不知是种啥表情,有点不相信的样儿,又有点兴奋:“呆会儿咱俩一定要比划比划,别看文丑名气大,我一点不鸟他。”
“益德!”刘备轻轻的喝了一声,张飞立刻就不吭声了,只拿眼睛四下里乱瞅,好像路边开满了鲜花似的,一会儿又靠到田豫旁边,笑嘻嘻的问道:“小兄弟,你和子龙是一路的吧,我看你武艺也不差,你说说,他和文丑是怎么打的?”
田豫苦笑着说到:“张将军,像你们这种级数的高手打架,我怎么看得懂,你还是自己去问子龙吧,他今天还和颜良交过手呢。”
“没天理了,没天理了。”张飞连声的大叫起来:“二哥你看看,多好的机会,怎么就没给我们遇上呢?下次我一定要找颜良文丑较量较量,看看在河北地面上,是他们厉害还是我厉害。”一边说一边还把一把沉重的铁矛使劲的抖动着,眼睛瞪得溜圆,好像颜良文丑就在他眼前一般,众人都不竟摇头。
回到界桥关,留守的人把我们接了进去,大家开始安置伤员和聚集散兵,夏侯兰来看我的时候,我正和田豫陈立等人感伤着呢,出战时全队一百零三人,回来的却只有四十人,虽然我们这支队伍是临时组建,彼此还不很熟悉,但毕竟是一支队伍的成员,大家又都还年轻,几句话之间就熟悉了,这一战下来,竟然有一多半的人没能回来,即便是看惯了生死的老兵,此时也心中难受。
公孙瓒忙着处理各种事务,庞大的伤亡让他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战争计划,界桥关外围的防御要重新布置,还要监视袁绍军队的动向,田楷单经等高级将领也各有要事,因此把刘备等人晾到了一边,天还没黑,刘备就让张飞来请我和田豫过去,说是闲来无事,大家可以喝点小酒,话话家常,本来他们听说夏侯兰和我们是一起来参军的,所以也邀请了夏侯兰,可夏侯兰和陈立早早就被公孙瓒叫去帮忙了。
回到驻地后,我和田豫就一直在讨论对刘备等人的观感,一致认为他们兄弟三人都不是普通人,因此有心想要接纳,现在别人来请,自然是顺水推船,稍稍安排后就跟着过去了。
刘备和关羽正在帐篷里闲聊,桌上还摆有简单的水酒和瓜果,居然还有几盘牛肉。一见我进门,刘备就站起来:“来来来,子龙、国让,咱们可是一见如故,白天大家都忙,也需要休息,所以强忍住没去打扰你们,现在天快黑了,大家无事,所以请你们来喝酒聊天。”
虽然我一开始就觉得刘备这个人很特别,他个子不高,但是很引人注意,只要他在哪里出现,一定会成为那个地方的关注中心,但是在战场之上,我不可能花很多心思去思考这个中的奥秘,现在我总算有些明白了。在他的脸上有一种迷人的笑容,会让你觉得非常容易和他相处,而他的眼睛又是明亮而深邃,让你觉得他非常的真诚而又足够的聪明。有他在场,关羽和张飞雄壮的体魄已经完全不能够吸引人的注意,当然,如果你用心去观察关张二位,也会发现他们身上的许多优点,只不过他们的光彩,远远比不上刘备就是了。
一旦双方坐下来,客套几句后,关系就显得亲近了,田豫舒服的喝了口酒,说道:“今天看刘相的军队,战斗力很强啊。”
“嘿嘿。”张飞一边用嘴撕咬着一块牛肉,一边含混不清的说:“郡国的军队成天被我和二哥折磨,不是我吹,除开死战的能力可能不如边关上那些长期在作战的边防军外,绝对不输给其他任何军队。”
“老三,别往我头上扣屎盆子,折磨士兵的是你,可不是我。”关羽的脸色本来就红红的,喝点酒下去,感觉就更红了,虽然如此,仍然感觉得出他不是那么爱说话。
“那是,我都把恶事做了,好事都归了你,没见士兵见我了像老鼠见了猫么,那些士兵都夸你好。”张飞嘟囔着:“二哥,不是我说你,对待士兵有时候就是要严格一点,否则管理起来麻烦,打仗的时候他不死命向前,说不定就当了逃兵,他会说是你纵容的。”
“你们就不能少争两句么?”刘备拿手敲了敲桌子:“为官之道,恩威并济,一头紧一头松的都不是好办法,都说你们好几次了,就是不改。”又转头问我和田豫:“袁绍的一支人数不多的部队连续击穿白马义组成的前锋和有两万人组成的中军,除开必须是百战精兵之外,按说一定有能力极强的将领主持,听说那个将领是曲义,子龙你可立下大功了。”
“曲义是谁?”我一头雾水。
“曲义原本是韩馥的大将,一度被认为是河北最优秀的将军。”田豫对这些了解得比我多,说起来都一套一套的:“我也不认识啊,不过回想那个将领死后他部下的表现,有点像是他。他应该是袁绍手下最重要的将领吧,怎么不在中军主持调度,反而亲自当起来前锋?”
刘备叹息道:“等战场打扫完成,或者等探子有了消息,我们就可以知道是不是他了,世事无常啊,想七八年前破黄巾的时候,他就是当时官军中最能突击的指挥官了,从来都是他去突破别人,当时就号称‘沙场狮王’,谁想今日被人突击了,当真是将军难免阵头亡。算了,我们不说这些军事上的事,不如说说各自的往事。”
渐渐的我们就把话题扯到了各自的往事上面,也就在那天晚上,我对刘关张的历史有了最基本的了解。
刘备生长在涿郡,据说先祖曾经辉煌过,废话,祖上是汉高祖,能够不辉煌么。他怀念的回忆着说,“还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父亲就去世了,小时候家里穷,我妈带着我不停的编凉席卖钱维生,那日子,确实艰苦啊。”摇摇头又说:“不过这样的生活给了我很大的锻炼,十来岁的时候,我已经能够一天之内独立编出两张凉席了。”
“由于还算聪明伶俐,我的一位同族的叔伯比较喜欢我,常常给我家点接济,还出钱让我到家学去读书。因为每天要编草席,所以我上学的时间不太多,学问是说不上的,不过就是能认些字而已。”
“十五岁那年,他们说我也不小了,不能再成天编席子了,否则可能要编一辈子席子,于是送我到卢植的门下读书,卢植老师可是天下大儒,学生不少的。”
卢植我知道,那是天下名儒,我大哥一度就曾经想去向他学习的。
“到了卢老师那里,我的生活就完全变了,因为同学们大多是富家子弟,像公孙瓒他们家就是累世二千石,有钱,也舍得花钱。”
“开始的时候我学习很认真,不过和同学们混熟过后,就经常参加他们的聚会,声色犬马,他们知道我家穷,也不要我花钱,渐渐的我学习就上不去了,不算太坏,但也好不起来,离老师那种水平可是差远了。”
“不过这段时间对我性格的形成很有帮助,因为我每天都花了很多时间在和同学们鬼混,对人际间的交往比那些埋头读书的可熟悉多了。特别是和公孙瓒的交往,对我后来的帮助特别大。”按说,如果在求学的时候不好好学习偏偏搞点其它的,这确实不像个好学生的作为,然而世界上的事情就那么奇怪,埋头苦读的进入社会做什么都不顺手,不怎么爱读书的干什么都好,所以刘备他这么说我一点也不觉得奇怪。
“公孙瓒大我十来岁,家世显赫,跟老师又久,所以在同学中地位很高,读书期间他就给过我很多帮助,后来我他给的帮助就更多了。”
“黄巾那年我二十三岁,张角这个人很不简单,能够鼓动几十万人跟他走,也不好说这些人就错了,因为朝廷的吏治越来越有问题,他们的生活确实艰苦。那时候我已经是涿郡刘实家族年轻一代的代表,依靠家族的力量,我组织了一支小部队,打了几个月的仗,有老二老三的帮助,立下了不小的战功,这几年做了几个县的地方官,前不久才做到平原的相国。”
刘备讲话的时候,关羽一直坐得端端正正的,这时候终于插话道:“大哥,冲锋陷阵是我和老三做得比较多,指挥还得你来。”
张飞笑道:“其实二哥花花肠子也比较多,不过还没大哥多。”
刘备显然很习惯这种说话的气氛,一点也不生气:“那不叫花花肠子,那叫思想。三弟你不是不能想,是想得少,只要你去想,说不定我和你二哥还不如你的。”
关羽是河东郡解良县的人,家在黄河边,背靠吕梁山,“我最怀念的是家乡的山山水水,河东是个好地方啊,自古就是米粮川,能供半个洛阳的。”
“同乡有一位老人说我骨骼好,是天生练武的好材料,于是给我筑基,练力,后来教给我一套刀法叫春秋刀法。”看过他今天在战场上展示的威猛刀法,我早就怀疑是“春秋刀法”了,据师傅说这套刀法威力奇大,其中的“绝命三招”更是有惊天地泣鬼神的功效,一旦施展成功,哪怕对手武艺高过自己,也可能在顷刻间授首,这一点上,“疾风枪法”的杀招都不一定比得上,不过对这套刀法师傅也没完整的见过,只是给我摆了几个复杂的刀势,说那就是“绝命三招”的招形,以后如果我在和人交手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对手用的是“春秋刀法”,一定要有所防范,既然关羽使得这样一套刀法,看来我以后一定要向他请教一番。
“春秋刀法必须依靠刀的重量,而太重的武器一般不利久战,而绝命三招需要把极重的武器使出极快的速度,所以如果要用这几招,一般都是在交手之初,一旦拖上十几二十个回合,这套刀法的威力就大大缩水,当然,即便是不使用绝命三招,这套刀法仍然不失为一种精妙的武艺。”师傅在讲解这套刀法的时候顺便说过他的故事,因为他恰巧遇到过一个会使春秋刀法的人,并且见识过绝命三招,当然,以师门武艺讲究到极致的速度,以师傅巅峰时期的超凡武艺,正面对敌,怎么可能在三两招之间就被人置于死地。只是不知道师傅所遇到的人是否就是关羽的师傅。
“我十八岁那年,师傅死了,我很伤心,就在那之后不久,我青梅竹马的翠萍妹子,一次在我上山打猎的时候被同村的恶霸闯入她家里强奸了她,等我回来的时候她已经上吊死了,手腕上还带着我送给她的一个白玉镯子,那是师傅留给我而我又送给她的。”
“我一身武艺,悲愤之余能做什么,提着刀就闯进了那个恶霸家,把那个恶霸一家老小杀了个精光。”关羽激动起来,上下牙碰得咯咯直响,一对拳头捏得死死的,眼里仿佛要喷出火来。
刘备轻轻拍了拍关羽的肩膀:“老二,都十几年了,别这样子。”我们一看,也连忙好言相劝,看来关羽就是一性情中人,这样的人,必定是忠诚的热血汉子。
张飞和刘备一样是涿郡的人,虽然没有刘备那样的皇族血统,但是他的家境却比刘备要好,由于经营着差不多占涿郡五分之一的猪肉生意,所以张家在涿郡算得是响当当的大户。我不清楚涿郡每年要养多少猪,或者说要买卖多少猪,不过我想那总是一个庞大的数字,看来张飞的家境还真不是一般的好,说不定都能比上我了。
“我的功夫那是祖传,好几代人都会,不过除我之外,这身功夫好象都用在猪身上了。当然,在没跟大哥之前,我也用来杀过不少猪。”张飞大大咧咧的说着:“你们别这样看我,我杀人的本事绝不比杀猪的手艺差,不信你们来试试?”
“不用试了,益德兄今天在战场上长矛一挥,所向披靡,小弟我看在眼里,记在心头,哪里还用得着在试。”田豫嘿嘿的笑着:“坐了这么久,你们不觉得憋得慌么?我提议我们集体出去放个水,回来再慢慢扯啦。”
一句话引起了大家的共鸣,突然间大家都坐不住了,哈哈大笑之间,纷纷走出帐门。抬头看满天繁星,夜色真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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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风按:
先帝姓刘讳备,出于小说行文的需要,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将不得不提到他的名讳。 先帝出生于涿郡楼桑村,据说他家门口的院坝里有一颗老桑树,高达五丈,一到夏天,枝繁叶茂,远望就像一座高楼,那是他爷爷的爷爷给他家留下的财富了。村子里就这棵树显眼,所以村子就叫楼桑村。
卢植字子干,很巧的是,他也是涿郡人,先帝能拜到他门下跟这大概也有点关系吧。他曾和郑玄一起在经学大师马融处学习,后来又双双成为新一代的经学大师。和郑玄不同的是,卢植还精通政治军事,历任后汉九江、庐江太守,后来又在朝廷历任要职,黄巾乱关东时,他被朝廷任命为北中郎将,为平定黄巾党立下了大功。考察先帝和卢植的关系,我们可以很肯定的说一句“有其师必有其徒”,真的,先帝在很多时候,跟卢植是很像的。就在磐河之战后不久,他病逝于幽州上谷。
自从荆轲在易水之滨高歌了那曲“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之后,民间就开始流传一句话叫“燕赵自古多义士”。细想来还真是那么回事,刘备、张飞、卢植都是涿郡的,田豫田楷是渔阳的,公孙瓒是辽西的,即便是颜良文丑,也是河北人士。
我和夏侯兰是常山郡真定县人,真定是常山郡府,城墙高大,虢沱河从西北绕城而过,形成一道天然的护城河。沿虢沱河南岸向西五十里,渐渐的平原消失了,巍峨的太行山层层叠叠,虢沱河就是从这座大山里流出来的。
赵家庄就在太行山里一个很大的山谷中,在那里,虢沱河先是由东南流向西北,然后又大大的转了个弯流向东南,从两山夹峙的峡谷中奔流而出,在河的南岸一带,长长的河谷地带地势平坦,气候湿暖,当真定县城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时候,常常就会有达官贵人或者他们家的夫人小姐到山谷中来小住几天,据他们说,他们其实很愿意把常山郡的官邸都搬到这山谷里来,能够生活在这山青水秀,冬暖夏凉的风水宝地里,简直就是神仙过的日子。
我就出身于这人间仙境般的地方。能够常住这人间仙境的自然不是普通的人物,要知道这周围方圆几十里的地面上多一半的人都姓赵,把赵家的男丁集中起来,可以组织一只上万人的威武之师,四百年来,赵家庄之所以能够成为常山郡首屈一指的势力,甚至能隐隐独立于常山郡的管辖之外,和这样庞大的实力是分不开的。
其实赵家庄的先祖是战国时期赵国王族的后裔,秦灭六国的时候,王族的一些人侥幸逃过了秦兵的搜捕,后来天下太平了,王室成员和一些忠于王室的人就在这山谷里落户,为了掩人耳目,所有的人都改姓为赵,并将这片河谷改称了赵家庄。
在赵家庄几千家大小人家中,我家是比较富裕的,不过由于我的出世,这个家就平添了许多麻烦。
不知道什么原因,我出生后很长一段时间,身体都软弱无力,看着人水嫩嫩的,就是脑袋歪着,胳膊腿摊软着,不会哭也不会闹。小孩哭闹总是让父母很闹心的,但不哭不闹就更让父母闹心了,几个月不哭不闹,长得再好,父母也知道孩子有问题了。为此,父亲母亲请来了常山郡所有知名的医师,买遍了河北所有能买到的补药,然而直到我四岁的时候,我仍然要在丫环的帮扶之下才能勉强站得起来,虽然我也想走两步,不过那腿怎么也不听使唤,一不小心走上一步,往往就是摔倒的代价。
直到我五岁的一天,父亲再次从外面请回来两个神医,才让我的病情有了转机。
两人神医一个是我的师傅,当时大概四十出头,身材高大,体型雄伟,看上去就让人觉得他浑身上下充满了活力,这让连站都不会站的我无比羡慕,另一个人个子矮小,五十出头,头发胡子都长长的有点花白了,背上背着个百宝箱,进了屋也不舍得取下来。
师傅其实不是神医,他只是陪神医来而已,父亲抱着我让那神医掰手掰脚左看右看弄了好半天,最后那小老头对我父亲说:“虽然我医治过很多疑难杂症,但是从没见过这样的病证,如果你放心,我想请你把小公子交给我们带走,我只有一层的把握能够治好小公子的病,一旦成功,就还你一个生龙活虎的小伙子。”
“如果不成功呢?”母亲在一边焦急的问。
“夫人请放心,即便是医不好小公子的病,也绝对不会让小公子吃苦受罪的。”小老头很肯定的说。
父亲想了很久,然后像下了很大决心的,坚决的说到:“既然神医这样说,那一切就依神医的意见。”
就这样我就被两个陌生人从家里带走了,他们带着我从河北跑到江南,从海滨转入辽东,我记不得那许多地名,总之两三年里,我们不知走了几万里路。小老头每天都拿一些长长的银针扎到我脑袋上,虽然不痛,但是总要吓得我哇哇大哭,然后他又要我喝一些苦得不能再苦的药水,连哄带吓,总之每天都要我喝下去几大碗。如果说小老头是我那几年的噩梦,师傅就是我避风的港湾了,他一个四十出头的男人,天天给我洗热水澡,天天给我松筋活骨,特别是我刚刚被小老头折磨过后,那种享受就甭提了。师傅宽大的手掌中好像蕴藏了一团温暖的火,让我的七经八脉都无不舒坦,无不通畅。
渐渐的我知道小老头的名字叫张机,师傅叫他张仲景,是闻名天下的神医,只要他说能治的病,基本上没治不好的。几年间他拉着师傅带着我满天下的乱转,找各地的名医探讨为我治病的方法,同时寻找一些奇怪的药物,这期间,我亲眼见过他治疗一些奇怪的病症,当真是药到病除,把那些病患者感动得鼻涕眼泪一塌糊涂的。
师傅名叫李隐,小老头叫他李于市,成天“于是于是”的叫,我虽然不很懂事,但怎么听怎么觉得这个名字奇怪,等我长大一些,就知道这不是师傅原来的名字,取的是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的意思,可是师傅原来的名字从来都不告诉我,我也无从得知。
在张老头和师傅的折腾之下,大概到我九岁的时候,糟蹋了不知道多少珍贵药物的我终于变得小胳膊小腿有力量了,对此张老头很是高兴了一回,他拿着一块写满了小字的帛布对师傅说:“于是,你看见没有,这是我对这几年治疗子龙的临床观察的记录,等我把这些记录整理出来,将来人们再遇到这种怪病的时候,就知道治疗的方法了。”终于能够正常行走的我就更高兴了,按照师傅教给我的步伐一遍遍的行走于驿馆的后院,欢笑声传遍了驿馆的每个角落,那时候,我突然就觉得小老头其实是天底下最好最好的人,他在我身上扎的针,灌我喝的药都是天底下对幸福的人才能享受的好事情。
“于是,你有一个好徒弟了。”张老头对师傅这样说,那时候我还没拜师呢,我叫小老头爷爷,叫师傅伯父,师傅很高兴,于是我就拜了他为师傅。
拜师仪式是在我家举行的,四年前我还是一个走哪里都要人抱的软体公子,所以当我大踏步走进赵家庄的时候很多人都赶着瞧我。小孩的记忆力是不长久的,就是见到父母后我也回忆了老半天才敢认他们,那些追着我看的叔伯姑婶就更加不知道谁是谁了,
我在家呆了一个月,重新认识我家里的每个成员,爸爸、妈妈、大哥、管家福伯、也包括刚刚才一岁的妹妹燕儿。终于可以自由奔走于赵家庄内和同龄的小伙伴们玩耍了,夏侯兰就是我那时才熟悉起来的,大家玩打仗的游戏,我总是当统帅一切的大将军,他却喜欢当书记员,一丝不苟的记录我打败了多少个敌人。我也不知道从哪里获得的力气,和比我大两三岁的摔跤我也从来没输过,虽然父亲很不高兴我每天出去弄得一身泥,说我没有赵家子弟儒雅的风范,但是母亲总是宠着我,她说我好不容易会跳会跑了,就应该多跑多跳,可千万别再不会跑和跳了。有师傅在我家,父亲也不好多说什么,只好由着我去。
一个月后,我就跟随师傅到了代郡,开始了艰苦的学武历程。
师傅在代郡有一座大房子,比我家还要大上许多,房子正面临街,后面是一片围墙围起来的院子,那围墙至少也有三里长,每天早上天不亮,我就必须起床沿着围墙跑三圈,一个十来岁的孩子,腿只有那么长,体力也不够,开始一段时间,我根本就没办法完成,但是不完成也没办法,师傅专门给我找了个监工陪我跑,那就是师叔李济,当时他也就二十四五岁,成天脸上挂着坏坏的笑容,和师傅说话都没个正形,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就更加为老不尊了。
于是,府里面的丫环仆人常常可以看见师叔手里拿着不知从哪里找来的荆棘条,远远的在我身后追着,我在前面呼呼的猛喘着大气,但是脚下一点不敢停,即便是走,也要坚持着走下去。我试着停过,因为我觉得我实在跑不动了,感觉心脏一直想跳出来,可我一停下来,那本来在我身后十丈开外的师叔突然就到了我面前,然后就开始数落我。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你连这种苦都吃不了,怎么能学好武艺,不如回家抱孩子去。嗯,好像不对,你自己都还是个孩子,我都二十好几了,我还没抱孩子呢。”我那时那知道回家抱孩子是啥意思,只是觉得他一本正经的,有点凶,然而,更凶的还在后头呢。
“你别赖在地上,我就不相信我治不了你。”师叔拿出手中的荆棘条看了看,歪着脑袋想了想:“嗯,用这个抽你?不好,一顿下来你屁股非开花了不可。”又把另一个手握成了拳头,摇了摇头:“嗯,这个也不好,打你一拳头,我就找不到虐待的对象了。”他突然伸手在脸上揉了几揉,我面前立刻出现了一张奇形怪状的脸,两个眼睛一大一小,左高右低,鼻子翻着,嘴巴歪豁着,从嘴角露出几颗发着惨白光芒的牙齿,整个脸也不知怎么的扭曲着,总之,虽然我知道那本是一个人的脸,但看起来无论如何也不像一个人的脸。
他恶狠狠的吼道:“你再不起来,我就晚上用这张脸进入你的梦里,让你睡不好觉。”
“啊,鬼啊。”我一声惨叫,努力爬起来,以比刚才更快的速度跑了出去。在一个小孩的心里,如果梦中见到如此恐怖的脸,那无疑是不可接受的,事实上,当天晚上我就一直做噩梦,梦里翻来覆去都是他那张怪脸,醒来后我就想是不是我哪里没让他满意,所以他才跑到我梦里来吓我,第二天的我,即便身体疲惫到连脚都不想抬,也只好坚持着接受他的折磨,还希望一切都能做得让他满意。
晨跑只是对我训练的一部份,接下来还有很多训练的科目,比如强迫我在桑干河里去游泳,我常常都是在呛到水的状况下被师叔拎出水面的。据师叔说,一切都是为了强化我的身体,只有拥有足够强韧的身体,才能够成为一个优秀的枪客。
也许是因为前些年补药吃得很多,我的身体恢复能力特别的好,虽然每天都被折磨得骨头架子都散了,第二天起来也总能够应付。当没有身体训练的时候,就有师傅给我请的先生教我读书诵诗,总之不能让我闲下来。
到十三岁的时候,我每天早上的晨跑已经被加到了十圈,现在我的体力已经很好了,沿着桑干河连续向上游游出十几里地都不觉得累,让我做了四年噩梦的师叔,终于被师傅发配走了,因为据说在中原爆发了大规模的骚乱,几十万自称是黄巾道的人在一个叫张角的人的带领下到处攻占城池,声称要夺取大汉的天下,代郡李氏虽然一向超然物外不理世事,但这么大的动静怎么也得关注一下,否则天下皇帝都变了我们还不知道,不是让人笑话么。
师叔被派出去闯荡江湖,一是因为我渐渐的懂事了,做什么不再需要有个人督促,二是因为我身体日渐强壮,已经可以独立的应付一些突发状况,也就是在那一年,我的课程有了明显的改变。
每天早上,我不再围着围墙跑步,而是背着重达三十斤的一柄大斧子,出城向西,在崎岖的山路中连续奔跑三十里路,那里的山上有大片的松林,山下有个村子,村子里有几十户人家,他们帮师傅经营着山下的农庄和牧场,我每天的任务就是到牧场帮他们看下五棵大树,然后劈成柴禾,完成任务就背着斧子跑回去。
五棵大树能够劈出两千斤上好的木柴,开始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劈好木柴后我的胳膊都会红肿一片。但是我不能够休息,我还得回去进行开弓的训练和刺枪的训练。
师门有一整套的训练方法,每次往回跑的时候,我都会使用一套气功,这套气功没别的用处,就是能够散瘀活血,帮助恢复手臂的肿痛。如果没有这套气功,我不能想象回去怎么能拉开那张硬弓五百次,怎能能够再练习刺枪三千次。
硬弓是不上箭的,从半石弓到一石弓到两石弓,我花了三年时间,后来还换过三石弓,但师傅说弓不是越强越好,只要我能够稳定的连续拉满二石弓一千次,就打好了成为一个绝世箭客的基础。
练习刺枪技术的时候,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用的是没有装枪头的木杆,师傅背着手站在一旁,只是要求我不断的刺出去,收回来。他纠正我的站姿,纠正我刺枪时候腰腿肩臂的细微误差,但从来不教我枪应该扎向哪里。枪应该扎向哪里,不是一个初学者应该了解的问题,每天连续三千到五千次甚至上万次的刺枪,渐渐的让我觉得枪杆就是我手臂的延长,我想让它刺向哪里,它就能够刺向哪里,绝对不会出现偏差。
十五岁之后,师傅才开始教我历史与兵法,这时候,师傅已经不再让我跟原来的教书先生学习经文了,他不想带出一个只会寻章摘句的腐儒徒弟,而我也觉得繁重的训练下找不出更多的时间的学习深奥的古书,在箭术和枪术上有所成就,已经成为了我人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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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风按:
常山真定赵氏,本是战国时赵国王室的后裔,秦灭赵国后,公子嘉带部分后裔逃往代郡,后来代郡被灭,公子嘉被俘,残部逃出长城,投靠匈奴,秦朝末年,这一族回到中原,定居于常山真定赵家庄,逐渐发展为常山大族。
张机张仲景,后汉末南阳人,精通医术,行医于河北河南一带,活人无数,人送外号“活神仙”,和行医于江淮江东一带的名医华佗一起被人们称作“北张南华”,是几百年难得一见的医学名家。他的医学著述《伤寒杂病论》和《金匿要略》等至今流传,为天下医者所尊崇,据说他还写了许多医书,记载了许多奇怪的病证,但这些书在他死后就已不知去向。
在我十七岁那年以前,我活得一直很辛苦,是的,非常辛苦。在我九岁之前,治病吃药走不稳摔跤很辛苦,在我九岁之后,跑步游泳练枪练箭辛苦。像我一样家境的家庭,许多和我一样年龄的人有父母宠着,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飞了,成天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他们过得很幸福。
我不像他们,我走路不坐车马,全靠两条腿来回跑,三伏天里,骄阳似火,我顶着日头练习刺枪,师傅在一边静静的看着,却绝不允许我停下来擦一擦额头的汗水,十冬蜡月,园子里寒风呼啸,汗水挂在眉毛上,不一会就结成了冰珠,可在练习满弓瞄准的时候,眼珠都不能眨一下。这样的苦,有几家豪门大户的子弟会遇到?更何况我还亲自进山伐木劈柴,这在许多人看来完全就是贱民干的活。
我从来不把干体力活的人看着贱民,他们靠自己的双手劳动,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辛辛苦苦的为自己挣一点刚刚够过年的生活,但是他们很快乐,这是我几年间在师傅的庄园里感受到的,他们辛苦,但他们从来不拿辛苦说事,在他们看来,一个人能够养活自己,养活家人就足够了,知足者常乐啊。
那时的我很辛苦,但是我也很快乐,生病的时候因为有人关心我而快乐,练功的时候因为取得进步而快乐,然而这一切在我十七岁那年的某一天被彻底的改变了。
那天早上,我像往常一样快步的跑向山脚的小村,虽然扛着五十斤重的大斧,但此时的我和刚接到这个任务时有了天渊之别,师傅没给我增加别的负担主要是让我能够更快速的完成任务然后回去有更多的时间练习枪法和弓箭。
离村子还有一段路我就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四年了,除开逢年过节偶尔回一趟常山外,其它时间我几乎每天都来这里,我习惯了这里的山山水水,习惯了村里的鸡鸣狗吠,习惯了山野林中的鸟语花香,习惯了叔伯阿爷的声声牧歌。
早上,当太阳刚刚照在桑干河两侧的山头时,满眼都是明亮的金黄色,这时候,贺爷爷已经赶着他养的那群牛羊爬到了半山坡了,然后就可以听到他高亢而古朴的歌声。“蓝蓝的天上啊飘着那白云,白云下面是那洁白的羊群,羊群好像那斑斑的白银,撒在草原上真是爱煞人。”
可今天我总觉得有点不对劲,贺爷爷放羊常去的那片山坡上不见羊踪,也听不见了他豪放的歌声,村子里静悄悄的,以前一定看得到的直上青天的炊烟也杳无踪迹,这可是四年来一直没有过的事情,我赶忙加快的脚步。
到村口的时候,那空气中隐隐的血腥味已经很明显的提醒我,村里出大事了。念头刚转过,我已经瞄见贺老伯家门槛上一条无力耷拉着的腿,门大开着,我一个箭步跳到门口,只见贺老伯身子摊在门后,胸口两道长长的伤口深可见骨,血已经流干,乌黑的血块凝结在衣服上,大半边腰身和身下的泥都染黑了。后面一点,是他老伴卷曲的身子,肩膀上有一刀,半个肩膀几乎被人砍掉。
我顾不得深深的震惊,连忙满村子跑,可入眼的都是惨烈的杀戮,仔细数过,一村八十七名男女老少一个不少,全都被杀了,其中大刘哥倒在一口水井边,身上至少被砍了几十刀,应该是因为他身强力壮,进行了顽强的抵抗,年轻妇女的尸体都衣衫破烂,肯定是遭受过侮辱的。看一村的残破景象,我可以想象行凶者的猖獗和残忍,我已经不再惊恐,取而代之的是满腔怒火。
村东头的林三嫂,我来村里第一个认识的就是她了,那天我在老杨的带领下进村的时候,她正在村东头的地瓜地里面刨地瓜,看到老杨到来,她连忙从地里站起来,使劲的拍了拍手上的泥,看看不干净,又抓起一把地瓜叶擦了擦,再把手在衣襟上蹭了又蹭,然后又整了整衣衫,忙忙的跑过来“杨管家、杨管家”的直唤。
她是想让老杨出面把她男人从乡下的庄园调到城里,看着她时而低眉顺眼,时而故作扭捏,才十三岁的我怎么看怎么别扭,不过又隐隐觉得很有趣,只是我想不明白,难道女人都是这个样子,都有这种魅惑人的能力么?所以一开始我对她的印象都特别深,她男人最终没有被调到城里,她也就一直没有实现她的进城梦,也就没能逃过这一次的大劫难。
大刘哥是个热诚的人,我最开始的伐木技巧和劈柴的技巧都是他教我的,他虽然没练过武,但有一身的好力气,四百斤重的原木,他能一口气从山顶扛回村子。只要你看到他,你就能够快乐,因为他的脸上从来都挂着发自内心的笑容,只要你有点小麻烦,招呼他一声,他一定会立刻放下自己的活计帮你做好。
这样一群纯朴而善良的人,他们也许成天的说着粗话,也许为点鸡毛蒜皮的事情就会骂上半天,但他们不会犯下什么真正的罪孽。地上凌乱的马蹄印告诉我,干这事的是一伙马贼,他们沿着山下的道路往北去了,我的使命是追上他们,哪怕他们可能有上百人,哪怕他们已经离开好几个时辰,哪怕我手里只有一柄长不及三尺的斧头。
涉水过桑干河后,火红的太阳已然西斜,黄沙上却仍然透着热气,从北方吹来的风帮我驱赶着高速奔跑所带来的汗水。马贼的踪迹不难找,他们有很多人,马蹄踩得一路痕迹,我不用担心失去他们的踪迹,路上我只停下来买了几个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