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拉清代行_言情耽美

拉拉清代行

作者:錆鏍

与过去说再见
重生在康熙四年
欧行纪要
前卷,流沙姐
新生命的开启
无需搅乱的中原
使用lesbian来称呼女性的同性恋者。源于古希腊的一个小岛的名称Lesbos。公元前7世纪时,Lesbos岛以其抒情诗人而闻名,最著名的是女同性恋诗人萨福(Sappho)。Lesbian本意指居住在该岛上的人,自萨福以后,Lesbian这个词汇开始有了新的注解。19世纪末,医学界开始使用lesbian来指称与萨福有同样性倾向的女性。lesbian开始包含女性同性恋的含义,并被广泛使用起来。——来自百度百科

  而lesbian,通常被人称为拉拉,而夜忻,就是一个拉拉。拉拉中的T。

  夜忻原本不是拉拉的。不过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女子,甚至还不如一般的女子,别人童年的时候甜美,她童年的时候淘气,别人少年时候纯真,她少年的时候热衷于打拳踢腿,别人青年的时候魅力动人,她青年的时候威力迫人。

  怎么说呢?她的性格还停留在青春期以前的发展路线上,虽然不如男孩子那般向着纯武力的方向发展,却也不像一般女孩子那般挨上温柔而有女人味的事情。

  当然,一切都不是绝对的,对于夜忻来说,她虽然不是很小女人,但是她也会跳舞。

  夜忻身材很高,勉强勾上模特的下线,也就是一米七五,不过在学校里,就属于过于高挑的了,而由于她的健康,她的体重也无法达到做模特的要求。不过练习武术的成果还是很不错的,她的身体健壮地连师兄弟都要考虑下,当然,她的技术还是很一般。

  不过对于夜忻来说,头脑发热被同宿舍的姐妹拉去学跳舞,也许是她一生最后悔的事情。

  当初她是很懒得学那种东西的,她小时候学过几年钢琴,在琴键上流下的泪水让她这辈子,不,连上下辈子和下下辈子都不会再对那些黑白的东西有好感了,因此上她对于音乐也没有什么好感,不管她的乐感有多好。她宁可去做俯卧撑,仰卧起坐,屈臂悬垂,也不要去听音乐、跳舞。

  想起琴键,就让她想起院长阿姨的竹鞭。她总是要求孩子们都有一门技巧。由于她的手指修长,因此上她被选拔去学习钢琴,这一学就是六年,知道她实在无法忍受院长阿姨的吹毛求疵,摔了盖板,然后躲去天天玩的武术道场打了两天沙包才算了事。

  夜忻还记得在她流泪的夜里,一个声音曾经轻声地在耳边说,“可怜的孩子,脾气还是这么犟,以后可怎么好!”

  她直到很久以后,才发现,院长阿姨的话是对的,她确实脾气太犟了些。

  由于没有亲人,她习惯了所有的事情都亲力亲为,同样也因此而减少了和其他人交流的时间,进而造成她习惯性地对于任何事情都绝少询问其他人的看法。对于她来说,一双灵巧的手能够给她一切。她会一点电工,一点钳工,一点瓦工,一点管道工,一点焊工,凡是生活中用的上的东西,她多少都会一点,凡是用得上的技能,她也多少都会一点。她会骑自行车,也会修,她会用电脑,也会拆。怎么说呢,只要她拿的动的东西,她都能用得差不离,这也是孤儿院的孩子们在日常的动手中掌握的技能吧!

  她开始并没有发现自己有成为拉拉的潜力。相反,她是因为失恋才去喝酒,因为喝酒才踏上贼船的。

  由于同情心过于泛滥,她居然会有兴趣劝说一位喝得半醉的女士及早回家,完全不顾自己也喝得七七八八,然后就是不小心送她回去,至于路与坏人这样的桥段倒是没有发生,不过她仿佛记得自己好像玩了两三次的背口袋。至少有曾经甩过人的手感而已。

  先是被她拖然后又拖她回家的女士,就是嘉晴,而野百合酒吧,也不是她所以为的正常的小酒馆。同样,她好像没有付账。

  她没有喝醉,因此上也没有宿醉的头疼,不过是起晚了,醒来的时候就差不多八点了。不过阳光实在是好,所以她懒得动,而且这个地方,她也不熟悉。

  “醒了?”一个女人问着。

  “啊!”她仍然在分辨这是哪里。

  “这里了我家,你好像还蛮喜欢我的床的。”

  “哦!”

  “我叫嘉晴,”她顺势坐在床边,“我喜欢你,特别是你出手打人的样子,很帅气。”

  “嗯?”

  “不会是忘记了吧,你可是拉着我一路过关斩将,甩飞了而是来个小伙子才出来的,别说,一式过肩摔,你居然用来对付了十三个人还游刃有余。”

  “是嘛?”夜忻迷惑了,她有过嘛?过肩摔啊!虽然本能了些,不过她没觉得昨天做了什么运动啊?晃了晃胳膊,也没有什么感觉啊?难道就那么轻松?

  “也没付酒帐,连调酒的小弟都让你给甩出去了。”嘉晴呵呵的笑了起来。说实话,她是一个充满了诱惑力的女人,无论是表情还是打扮,都充满了肉欲的色彩,而三十多不到四十的年龄,更是将这种色彩渲染地极为强烈。

  “我马上去结账。”夜忻不想欠任何帐,而且昨天如果真搞那么大,估计哪边会有点一件,希望用不着打架,否则她可能需要拉一些哥们出来了。

  “等你结账?”她用两根手指托起夜忻的下巴,但是被夜忻甩掉了,“不要动手动脚的。”夜忻钻出杯子,在地板上找到自己的衣服,并穿了回去。

  “你怎么谢我?”嘉晴还是那种半醉似的风情的微笑。“或者说,你怎么补偿我?”

  “我的员工被你摔了,椅子被你砸了两把,唯一的调酒师的手腕扭了,还有,你在我家睡了一夜,客房的费用怎么算?”嘉晴好像很认真地算着帐。

  “你怎么不说还有车费啊!”夜忻无聊地看着她那里拿腔拿调的抱怨。

  “忘记了,出租车的费用你也要分担一半哦!”嘉晴的眼睛迷得更细了,“你不提我还忘记了呢!”

  “你算好以后给我打电话就是,”夜忻扔出一张名片,她在学校里好歹还跟着教授的课题,多少有外快落手,因此上不很担心钱。

  “OK,”嘉晴简单地说着,顺手打开了房门。

  “欢迎随时过来,啊,对了,”她靠在门上一边挥手一边说着,“我很寂寞的,来陪我说话吧,一小时二百元哦,我只和顺眼的人聊天的。”

  夜忻迷惑地,用了三个小时走回学校。完全没有发现,她的拉拉生涯,原来是从此展开的。

  嘉晴是一个留守女性,因此上总是缺乏安慰,难免要到处找寻,因此上开了那件百合专用的BAR,男性恕不接待的。因此上,野百合里的所有男性,都是BAR的保安,所以才有夜忻过关斩将打坏一群保安的局面出现,但是嘉晴的丈夫却是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所以会经常发生一些小的事情需要到处飞,无法照顾家人。

  而由于夫妻双方都是那种极为健康的人,因此上生理需求也是相当困扰的事情,所以就有了男主人偶尔出轨,女主人勇做百合的事情。而对于嘉晴开了一个特种BAR,阿豪爹却说了一句很有深度的话“女人是需要有手帕交的。”忘记说了,阿豪是嘉晴的儿子。

  至于债务,嘉晴倒是没有要,只是在某个重要的日子里,要求夜忻当她一天的保镖而已。于是,夜忻第一次走入了灯红酒绿的场合,并且大展身手,然后嘉晴和夜忻进行了很多次的交谈,包括嘉晴的不快,孤单,寂寞,忧郁,压力等等,而没心没肺的夜忻,不过在满意于自己的债务又解除了一部分,要知道,对于夜忻来说,钱是重要的,能够留在身边就绝不花出去,能够坐三轮绝不打车。有三元的三轮不做四元的,有公交车连三轮都不做,凡是自行车能到的地方,一律拎着气管子出发。因此上,所有的债务能够用陪聊这种方式解决也是不错的选择。

  不过这一聊,倒把自己聊进去了,是夜忻没有想到的。

  而事情的起因,还是嘉晴丈夫的意外返回挑明的。

  本来阿豪爸爸回来,夜忻就决定离开,毕竟家人团聚对于嘉晴的重要性十分明显。不过阿豪爸爸第二天邀请夜忻喝茶,就让夜忻多少有点迷惑了。

  “谢谢你,阿晴这一阵子都没怎么喝过酒,在酒吧里也很安分,夜小姐辛苦了。”阿豪爸爸的话十分开门见山。

  “这个,尚先生,如果您……”阿豪爸爸打断了夜忻的话,并没有让夜忻说出分开的话来。

  “没关系的,我经常不再,如果阿晴有一个朋友的话,我也能放心些,”他轻轻吐了个烟圈出来,“至少我知道她每天和什么人在一起。”

  “这个……”

  “我很在乎她,但是什么也给不了,如果夜小姐愿意帮忙,本人可以再支付一笔酬劳。”

  “这似乎不方便吧!”

  “没关系的,只要三年就好,”尚先生的眼神飘向窗外,“再有三年,我的生意就可以全部收缩回来,那时候就可以陪阿晴了,不过夜小姐不要分不开啊!”他的眼神多少有点冰冷。

  “这个,我快毕业了。”夜忻简单地说着,“毕业就要离开。”

  “哦?如果这样的话,我就快点回来,或者,您可以考虑考一个研究生嘛!”尚先生的话简单而明了。

  这次谈话后不到三天,面试续读研究生的名额就下来了,可惜,不是她一直在学的医药化工专业,而是企业管理。

  然后就是三年稀奇古怪的生活,让夜忻不免渐渐觉得自己天生就是喜欢女人的,面对男人的时候,心跳的感觉越来越少,直到突然,她发现无论男女,都对她不再具有任何吸引力,她只看到了她们的丑陋,确实,只是丑陋。

  尚先生用各种物质上的东西,留她在他的妻子身边,而嘉晴也一样,夜忻身边的东西渐渐都打上了尚家的标志。夜忻开着嘉晴换下来的车,穿着嘉晴夫妇送的西装,拿着办好了送到手里的健身卡、美容卡、购物卡、住着嘉晴租给她的房子,里面堆了一屋子都是嘉晴夫妇给她买的洋娃娃,还有各种男用的或者女用的首饰、连空调里吹出来都是嘉晴那混着绿毒气味的空气。

  单位是尚先生联系的,工作很简单,上不上班两可,夜忻无聊到每天躲去图书馆看书。每天都在等待尚先生确实回到本地,或者嘉晴疲劳或者生理期,这是大小解脱时刻。

  夜忻越来越不喜欢人类,她觉得自己快要不属于人类了。
夜忻已经说不好自己到底有什么爱好或者兴趣了,不过是每天带着同样或者不同的面具。去或者不去上班,开车或者走路去兜风,购物或者懒得购物窝在床上,等待电话找她或者等待电话说不用她,挨着频道跳台或者不挨着频道看电视,看录像或者看影碟,玩游戏或者不玩游戏。

  总之是日复一日的无聊,若不是她好歹还有一门专业爱好,可以在家里做做小小的化工试验,她估计早晚会把自己憋疯。对于夜忻来说,生活的乐趣就在于看着书本上的一项项试验重新在自己手中完成。她会认真地把所有课本上的试验一一做完,更加热衷于自行提取化工原料,毕竟,购买浓硫酸对于夜忻来说并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而且对于天生具有特工天赋的嘉晴来说,她每天做了什么东西都能闻出来,不去当特工真是屈才。

  至于其他的,夜忻也无奈地满足于偶尔自己削一两把弩,偶尔做做裁剪,设计一些有的没的,穿得穿不得的衣服,虽然绝大多数是照着别人的设计抄。因为夜忻缺乏足够的创造力,她的能力,全部都集中在记忆力和分析力上了,只要是落成文字的东西,她都能照搬出来,甚至自己烧过陶的闸盒,绝缘性能还不错,只要不被电力局看到就好,那东西现在在夜忻家的地下室用着呢。

  说倒无聊,也确实是无聊,夜忻曾经花了两个礼拜时间,用酒精喷灯对着照片做出了上海珠宝展示会上最出名的永恒之心的黄金错银版本,当然,没有钻石,她是用仿制的树脂玻璃晶体镶嵌的,要知道,把有机玻璃做成块和分割都很容易,但是要做出钻石类似的截面就难了。

  她最擅长的就是做杯子,先做成陶胚,烧好以后上釉,最后用酒精喷灯吧釉面加工成极为特别的效果,当然,都是名家名画的效果,不过由于是选用了抽象派艺术的设计,所以很多人都觉得有点像床单布。

  但是她仍然乐此不疲,而且把她的作品放满了尚先生的公司,因为她会勒令嘉晴打发掉这些垃圾,而嘉晴则很简单地吧那些东西统统扔进老公汽车的后备箱。

  不过,她仍然不失为一个有情调的拉拉,一个十足的绅士。她每天锻炼,一周做两次美容,定期走访牙医,按季度进行体检,并且满意于自己的身体十分正常,虽然每月总会有那么几天极度不方便。

  她出入于所有尚家所出入的场合,当保镖或者男伴,为了嘉晴的追求者打过N次架,这个N已经超过两位数了。参加了6年家长会,直到阿豪毕业,然后带着阿豪打架、踢球、摔跤,总之是把一个父亲所应该做的都代办了。甚至连教育半大小子这种超难度体力劳动都是夜忻代办的,因此上,阿豪从小就特别怕夜忻,也因此没有走错什么路,从容毕业,专心工作,准备接掌家族工作。

  只除了那个倒霉孩子(请用天津话)不懂事,快三十的人了,还不给嘉晴找一个儿媳妇来。女朋友倒是一个换过一个,而且遵守规定,绝不同时与两个女孩子确定关系。可惜,一路谈了7、8年,眼瞅着奔三张的人,愣是没有合适的对象,让尚先生十分郁闷,不过由于尚家还有夜忻这么个没办法称呼的存在,因此上倒是也难十分逼迫阿豪解决个人问题。

  不过天知道什么原因,也许是男孩子天生的恋母情结,也许是小时候被揍多了要报复,也许是兔子要啃窝边草,也许是日久生情,也许是找不到好人退而求其次,也许是梦想破灭以后无奈的反击,也许是为了一劳永逸地解决父母之间横亘着的第三者。总之,阿豪做出了让家中的两个半长辈——夜忻比阿豪只大6、7岁,不能算是长辈,但是她和阿豪父母的关系,又算是长辈,因此上只能认为是半个长辈——跌破了眼睛(只有夜忻戴眼镜,所以只能跌眼睛了)的决定。

  在一个诗情画意的晚上,在一家勉强算是有点档次的餐馆(档次太高的不安全),在一种充其量算是干净的情调中,阿豪向着,他用保护他出来逛这个理由捞出来的,夜忻同志,宣告了一个十分惊人的消息。这个直接把夜忻从椅子上震惊到桌子上的消息——就是——他——四有青年的阿豪——决定——勉为其难地——娶——夜忻——当老婆。

  而且,戒指都准备好了。当然,那是上个礼拜,托词要给女朋友选戒指拉着夜忻出来采购的。

  然后,夜忻同志,毫无困难,也没有心理障碍地,伸手,给了,阿豪,小先生,一个,深情地,深入地,强大地——不是吻,而是——大巴掌。

  在然后,阿豪,小先生,神经反射地,眼含泪花,高呼,“我最最讨厌忻姐姐了啦!”。当然,前面内容忽略,阿豪不会那么没品味的,那是他15岁以前的表现而已,这次他甚至连头都没低,只是看着甩着手腕的夜忻,“忻姐姐的技术有所下降啊!”

  “不要和我谈什么技术不技术的。”夜忻怒了,“我教你追女仔不是让你来泡我的。你这种小屁孩还泡不动你忻姑奶奶我。”

  “别把自己说这么老啊!忻,你好好照照镜子,你还是那个样子,刚到我家时候的样子。”阿豪全然不管自己脸上,五条红红的痕迹渐渐浮现出来,只是目不转睛地看着夜忻。“走出自己给自己编织的笼子不好嘛?”

  “哦?好有深度的话?出自佛洛依德还是尼采?”夜忻嘲讽地看着他,“我记得告诉过你,不要说那些无聊的事情。婚姻,多少是需要一些情感支持的。”

  “忻姐姐的话,我一直记得清楚啊,我也觉得我们之间有足够的基础呢!”他把自己的另一边脸送上来,“特别是情感基础,‘如果有人打你的左脸,就把右脸也送上去’我多体贴啊!”他简单地嘲弄着她的信仰。

  说起来,夜忻并不信基督,不过是喜欢教堂的气氛,也是无聊,才去受了洗礼,反正中国人就是这样,什么都信也什么都不真信。

  “摩西十诫还记得嘛?”阿豪把一杯茶送到夜忻嘴边,“不淫欲啊!姐姐,不过说回来,姐姐也不在乎,不是嘛?”

  “少说这些有的没得,我可懒得理你。”夜忻懒得说话了,她对于阿豪死皮赖脸最没辙了,每次都是被阿豪的胡闹所动摇。

  “别这样嘛姐姐,你难道不知道我喜欢你嘛?”阿豪又变成小娃娃了。

  “我知道,你喜欢万能秘书,”夜忻对于阿豪了解的极端深入。

  “是啊是啊!我怎么离得开你呢?”阿豪忙着点头,也亏了他快三十的人,居然还能拉下脸皮充玩偶,“我想我是喜欢上忻姐姐了,或许会爱上姐姐吧!”他故作陶醉状向着夜忻这边贴过来。

  “恶,爱,少说这个字了,不够恶心的。”夜忻轻描淡写地说着。但是心中一阵剧痛。是的,是剧痛,不是狂跳,她实在承担不起爱这个字眼。

  “多神圣的字眼啊!那是一种心灵的对话,姐姐,”阿豪仍然背着当年夜忻教给他的“爱的真谛”。

  “啊!爱吗?”夜忻只觉得耳边一阵鸣响,啊,是爱吗?她已经多久没敢碰触心灵的那个小角落了?爱啊!仅仅是想到就让人无比心痛啊!爱么?

  夜忻仿佛听到自己身体碎裂开的声音,还有耳边传来的呼唤。

  在失去意识以前,她仿佛听到白桦林的歌声:

  那天空依然阴霾依然有鸽子在飞翔

  谁来证明那些没有墓碑的爱情和生命

  雪依然在下那村庄依然安详

  年轻的人们消失在白桦林
生命是不是总是循环不尽呢?在二十年前的那个傍晚,她也曾经对一个男子说过同样的话。那一段日子,记忆深刻而且强烈。她不知道是否因为付出了所有的真爱,因此以后再也品尝不到感情的滋味。只有每当想起当日时候撕心裂肺的痛苦。

  虽然粗鲁,她仍然不失为一个阳光女子,在少女时期,虽然称不上娇俏可爱,却也算得上活泼热情,在学校里,也算是风云人物,不算漂亮的面孔,以及敢作敢为的性格,让她在男生中拥有一批可以一起喝酒,一起骂娘,一起打架,一起受伤的“哥们”;回忆那段懵懂的日子,她也会发现一些追随着她背影的眼睛,也见过她青春热情的摄影。但是,当时她不懂,并辜负了那些纯真的情感。她的情感,给了那个曾经是老朋友、铁哥们、死党的人,就在她教导他如何追自己的女同学的时候。

  “只要一句话,保证所有你一追一个准,”她喝了点啤酒,因此上话相当多。

  “什么话?”他也喝了啤酒,但是没什么影响。

  “笨蛋啊你!”她指着他的鼻子大笑,“女人一辈子听不够的话啊!”

  “什么话啊!”他的眼神,应该有一多半是在装傻。

  “还能有什么话啊,爱是love,爱是amour,爱是rak,爱是爱心,爱是love,爱是人类最美好的语言,爱是正大无私的奉献……”她高声唱起了正大综艺的主题曲。而他也在一边点着头,认真地倾听了半天。

  “你不会要我把你的走音加跑调一起照着唱出来吧!”他明显是在装傻了,但是她居然没看出来。

  “居然胆敢认为本尊的歌声走音,拖下去重打,打死再打!”她挥舞着手中还有小半瓶液体的啤酒瓶子,“笨蛋啊笨蛋,以后要叫你傻瓜啦!”她又喝了口啤酒,润了润喉咙,全然不顾洒出来的液体已经在她的运动服上留下一个个斑点。

  “是我爱你啊!大笨蛋!”她不满于对方的迷糊,直接说出了那三个字,“只要你敢说,我敢保证,以你那该天打雷劈的相貌,一定可以无往而不胜。”

  “那如果对方不懂呢?”他眨着那双桃花眼。

  “那就深情默默地说给她听,我想我是爱上你了,尝试着做朋友好吗?”她装作男生的样子。

  “如果是你的话,我想,可以吧!”他接上了下茬。

  “宾果,就是如此,去吧!我勇敢的骑士,用自己的厚脸皮,征服一切打算去征服的女子吧!”她喝得有点多了,情绪十分激昂。

  “哦,”他送她回宿舍,这是她教导过所有哥们的,所谓的女性的特权。

  “明天我来接你,我会试着去喜欢上你的,丫头。”他轻轻地吻在她的额头,那是他们对于这个小妹妹最为亲切的表示。

  然后,她迷迷糊糊地成为了他的女朋友,然后迷迷糊糊地自以为爱上了他,迷迷糊糊地继续着横冲直撞地生活,直到他说分手,她毫无心理压力地同意了,并且一起吃了散伙饭,就好像过家家一样。在茫然若失的一周以后,换他说了那三个字,然后他们再次在一起,然后就是热力十足的恋爱,然后不到一个月,再次由他提出分手。然后是再次在一起,她始终是被动的,一次次感情被击碎,一次次付出,以及伤害,直到他明确的提出,他要她的全部,而在某些方面极端保守的她,拒绝了,从此他一去不回头。

  而她,则因此形销骨立,她已经在之前的热情里,催眠了自己,付出了所有的感情,在此之后,她仍然干着自己的事情,但是却再没有了笑容,她也喝酒,但是喝多少都不会醉,连以前兄弟们醉喜欢的红晕,也不再抹上脸颊。

  直到一个月以后,她的体重已经掉落到之前的四分之三,本来圆圆的还有一些看头的面孔,彻底成为了骷髅,一个本来也不错,但是躲了她很久的哥们,终于告诉了她她变成如此的原因。原来,她所付出的那个人,是为了一个赌约,一个能够在三个月内把她骗上床的约定,一个拿她的贞操开玩笑的约定。她的他,输了,用尽了心机,在明知道她有多认真的情况下,他本以为活泼好动的她,并不在乎女孩和女人的差别,但是,所有人都错了,她在乎。

  然后,她彻底告别了女性的快乐,她温柔地对待所有人,但是决绝所有的亲近,每次想起情感,心口就是一阵剧痛,次次如此,她逃避所有的爱情。

  她常常想,也许这就叫刻骨铭心,以后可算是不会搞错成语了呢。

  然后,她喜欢上了历史,她喜欢看尼禄,喜欢看汉尼拔,喜欢看俄狄浦斯王,喜欢看麦克白……她在悲剧中获得力量,她让自己知道,自己起码活着,很幸运。她看战争,看一长串的阵亡名单,看雁南飞,看绞刑架下的日记,看集中营的日子,看敖德萨档案,她知道,她是相当幸福的,起码,她还爱过,很多人一直到死,不都没有体会过爱情吗?

  她用了两年的时间重新振作,在此期间,嘉晴的关心起了相当大的作用,阿豪也让她找到了一种完全没有功利,没有男女之情在内的真实的情感。她觉得,自己也许还能找回爱人的能力,哪怕只是亲人之爱也好。

  然后,就是这个让人无法接受的日子。由于阿豪的话,她重新品尝到了那种锥心刺骨的感觉,从嗓子中透上来的苦味,喉咙刺痛,心被抽紧,胸骨的下面无比的疼痛。眼睛一时间看不到任何东西,耳朵什么也听不到。那种痛苦,让她失去一切的感官功能。她恍如梦游地沿着路走着,慢慢地走到她已经十八年没有回到的地方。

  人工湖边一个隐蔽的角落,她再次看到了当日的情景,他一边吻着她一边告诉她,他们必须分开,他有多么不舍,但是必须分开。谎言啊!谎言!

  她感觉到湖水蓝得十分诡异,又十分诱人,她还听到自己身体里一阵碎裂的声音。她感觉到一种比平时剧烈十倍的痛在体内爆发,然后嗓子中不再是辣辣的感觉,而是黏黏的,舌尖不再发苦而是发甜。一些黏黏的热热的东西从口中涌了出来,然后什么也不知道了。

  二十分钟以后,在医院的急救室外,医生摘下口罩,摇了摇头,“内出血,已经太迟了,对不起,我们无能为力。”

  阿豪看着自己衣角上的大片鲜血,突然觉得十分痛苦,一种失去了什么似的痛苦,他突然发现,他对她的情感,远远超过一个弟弟对一个姐姐的情感,他真正的迷茫了。

  夜忻就这样走了,在一个深夜里,走了。

  但是,新的夜晚仍将来临,就好像哲人说的,只要地球还在转,太阳就要升起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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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什么感觉啊,疼吗?不疼啊!”夜忻奇怪地思忖着,那是一种什么也不知道的感觉。一种自己都无法感觉到自己的状态。“难道,我的神经全部都不起作用了?那会不会是植物人?什么感觉都没有,只有思维。”夜忻迷茫地思忖着,她无法感觉,只能任由自己的思绪乱飘。

  然后就是一阵子的眩晕以及烦闷,然后就是一种骤然的轻松感,接下来便是模模糊糊地感觉到了一点点不同的状态,首先找到的,是触觉,但是仍然很迟钝,勉强感到周围的环境多少在变化。接下来是味觉,她感觉自己仿佛在吐出了什么东西,舌头上有一点淡淡的味道,接下来是听觉,她仿佛听到了什么声音,然后是视觉,她感觉到了光,确实是光。她大口地呼吸着,不知道这种表现在其他人的眼中代表着什么。

  然后就是长久的沉睡,偶尔会有一点东西喂到嘴里。不过夜忻根本懒得想目前是一个什么状态,她要做的事情,就是全心全意地去寻找自己的五感。她觉得,十二宫黄金圣斗士里,只有一个沙迦实在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情,原来找回自己的感官,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没有感觉的日子,实在不是人过的。

  夜忻对于锻炼颇有一些心得,否则也不可能不利用任何工具就可以满足一位虎狼之年的拉拉,而夜忻最擅长的语言能力,暂时还没有办法回复,莫说声带,目前连舌头都不怎么听话,她只能努力让自己的舌头在口腔中练习各种能够做到的动作,比如平卷和侧卷。因此上,夜忻决定首先要回复的是自己的手指活动。

  对于夜忻来说,手指是她所无比骄傲的肢体,它们可以灵活地做出各种动作,各种佛教手印——那是因为某位女性那时候对于敦煌文化十分热衷,而当时她恰巧闲得很;各种柔软动作——她非常讨厌那个表演柔术的魔术师;各种舞蹈动作——幸好某人对于芭蕾只热衷了不到2年;各种按摩手法——每天都要互相搞美容练习;她还会裁剪、手工、简单木工、瓦工、钳工;会使用各种常用工具……总而言之,作为一个T,她实在是所有的拉拉所仰慕的T,真正能够代替男主人,是那种上能换灯泡钉钉子,下能修马桶通地沟,中能洗衣服做饭贴壁纸的完美男向。

  有的时候她自己都觉得奇怪,真正专业的知识,她几乎都不会,但是常识类的全都会。无论男女,有她常识的一半,就足以组织家庭而不费力了。可惜,要谋生就缺乏一点点,她擅长的只是一张嘴,她只有一张能够轻松获得别人信任的嘴而已。

  所以,她在努力练习舌头以外,努力练习着手指,抓紧,放开,十指分开进行屈伸运动,用十指分别碰触,以重新掌握臂部的肌肉,并抓紧找回触觉,指内侧,外侧,指尖,指根,一点点触摸,寻找触觉。

  至于最重要的视觉,为了防止发生伤害,她会在能够确定无害的时候再进行练习。

  她逐渐找到了光感,然后根据光线的周期变化,找到了大致的计时方式,然后逐渐地发现自己每天吃的东西相当少,然后她发现,自己的活力越来越少,多半是吃得太少造成的。

  她终于无法继续忍耐下去了,她决定必须自己做出一些改变。混吃等死虽然是一种非常高尚的情操,但是,混着等死确实一种无法接受的活动。

  在确认外面的光线对于她的眼睛不至于造成伤害的基础上,她第一次睁开了自己的眼睛。

  面前的一切,让她彻底恐惧了。

  那巨大的一切,告诉她,她或者,并且处于一个非常低的相对位置上,肯定是在地面附近。而且面前的建筑,显然并非钢筋水泥的结构,她看不清天空的颜色,但是却知道,那天空,肯定非常干净。

  这个时候,她才想要寻找一下自己的听力,然后,突然间,她听到了一片的嘈杂,有的她能听懂,有的不能,比较容易被确认的是,她听到了前世最为管用的汉语,以及专业性最高的英语。

  夜忻决定循声而望,看看自己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

  但是,她发现,自己甚至没有力量转动自己的脖颈。在所有活动的努力都告失败以后,她决定使用自己永远是最优秀的能力——尖叫。

  夜忻的尖叫,被她的爱人称为是女人中的女人,高音中的高音,穿透力之上的穿透力。

  “只有尖叫的时候,才觉得你也是女人呢!”嘉晴总是这样说着,慵懒而满足地在她的上臂上画着大大小小的圈圈。每次她觉得幸福以后,总是要拉着夜忻陪她聊上一会,完全不顾夜忻偶尔也会有情绪,她有的时候也会有那种生理上的渴望,虽然很少,但是一年总是有那么几天,她非常敏感。不过与嘉晴那种天天时时刻刻敏感相比,就要收敛不少了。不过在敏感的时候被挑逗也不是什么让人无比舒适的事情呢。

  不过说起尖叫,就不得不提到蟑螂,和大多数女性爬老鼠不怕蟑螂不同,夜忻有过在酒窖空手抓耗子的经验,但是却会被蟑螂吓得尖叫。怪不得头一次听到她尖叫的阿豪爸爸会意味深长地说“天生万物,果然一物降一物。”里面的双关,让夜忻在第二天发现那个男人身上一片片的红紫青痕。不过说起来也许男人真是一种贱人,每次被嘉晴发泄后的阿豪爸爸,总会给她买上一两件小礼物,似乎是为了弥补她迁就他坏脾气的老婆的缘故吧!

  要是他送的赤金领带别针还在身边就好了,夜忻在很久之后,回忆她最遗憾的东西的时候,这样想着,虽然说她有很多贵重的礼物,但是在她最困难的时候,真正能够起作用的,只有——真金白银,但是,那个时候没有。

  “哇——”

  婴儿的啼哭惊破了她自己的计划,她现在是一个婴儿吗????

  在重新找到理智之前,夜忻的脑子里只转着一个念头——这下玩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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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婴儿来说,哭泣是一种本能,更是对于肺活量和体力的锻炼。医生的话,夜忻直到今天才有深刻的体会,她发现,哭叫对于她来说,消耗实在是太大了,用不了多少时间,她就觉得非常疲劳,想要睡觉。

  而天色,也渐渐更加明亮起来。她也哭累了,她在迷迷糊糊中,听到几个女人的声音。

  “好歹是条性命,罪孽啊!”

  “是个漂亮的娃娃呢!”

  “这么小的样子,怕没满月呢!”

  “可惜家里不宽裕。”

  “这人来人往的地方,再让车给碾了就造了孽喽!”

  “听说樱桃胡同周家向养个娃娃,要不打听下去?”

  “哟,是个女娃娃,要不让人给那个地方捎个信?”

  “别作死了,不知事呢,你也好意思望牢坑里送?”

  “……”

  一群女人叽叽喳喳,只管念着,全不看夜忻已经饿得懒得哭了。

  “天主啊!”一个鼻音很重的声音穿过鸭子们的讨论传了过来。显然不是中国人。然后,夜忻就觉得有人抱起了她,还给她搞了一些糊糊吃了,让后,在睡梦中,她来到了接下来,度过了四年时光的地方——珠市口基督教堂。

  “安文思兄弟,你快来看看,多么野蛮啊!”那个男人的声音,在空旷的空间中,带来了巨大的回音。

  “安静,类里斯兄弟,现在的局面对我们很不利,你就安静些吧!”空旷的回音,把夜忻从昏睡中叫了回来,听着周围半懂不懂的声音,她实在是很郁闷,于是,她简单的利用了婴儿的特权,号了一嗓子。然后,问题解决了。

  “这是,一个孩子!”被叫做安文思的人声音浑厚带着一丝沙哑,听上去很特别。“天啊!”他忙着抱过夜忻,“还不到三个月大!开什么玩笑,”多少了解点医术的安文思立即把手指探到夜忻的额头,又认真停了停她的胸腔。“万幸没有生病。”他凌空划了一个十字,“感谢主!”

  “主无所不能,”抱夜忻来的那个人也跟着划了个十字。

  “不过这个小不点,实在是个大问题,”安文思沉吟着说,“咱们现在随时可能被随便哪边再搞到牢里去,怕是照顾不了孩子。”

  “也是,不过也不能扔回大路上去吧!”类里斯眉毛拧了起来。

  正在两个人沉吟的时候,一个苍老而虚弱的声音传了过来,“小孩子就留在教堂吧!”一个老人佝偻着身体踱了出来,在只放了不到四排座位的教堂前排颤抖着坐了下来。“就让常女士照顾一下,反正孩子也吃不踱,加上一些教友们捐赠的旧衣服,怎么也能养活下来。”苍老的人又是一阵咳嗽。

  “汤神父,您的身体还没有恢复,轻回去休息吧!”

  被称为汤神父的人摆了摆手,掏出手帕擦了擦嘴角,“没关系的,新生命总是让人看了高兴,不是么?”苍老的人伸出手来,安文思忙在一边坐下,把小小的肮脏的襁褓送到老人的面前。“是个女孩子,没发现什么疾病。”他简单地说着。

  “啊!可怜的孩子,”重男轻女的现象,全世界都差不多啊!对于汤若望来说,他初生的地方,也是非常重视男孩子的,而女孩子,特别是小户家庭的女孩子,一旦多了,就是一个重大的负担,甚至有领主把自己的女儿当使女用的。“等她大一点,再送给教友家吧!现在的情况,我们还是小心点好。”

  于是,夜忻在睡梦中,被交给了一个叫做常秀的妇人,开始了她在珠市口基督堂内为期四年的生活。

  ————————

  对于夜忻来说,重新做婴儿实在是件非常无奈的事情,而让她更无奈的,就是必须重新学习语言。这一点让夜忻十分郁闷,夜忻的前世,虽然算不上学识渊博,但是好歹能够听懂中原地区十来个省市的地方话,外带英日语对话以及部分小语种的常用语。但是在这个地方,好像所有人都在各说各话一般,几乎除了个别的字眼以外,什么也听不懂。而身体上的不方便还在其次。当然,她还是很了解锻炼的要点的,因此上不用担心伤害自己,而且她也会认真锻炼,不会在搞什么伤心致死的飞机了。

  说起来也是多国语言荟萃造成的麻烦,汤若望是德国人,安文思是葡萄牙人,还有法国人,偶尔也有荷兰人、英国人、比利时人出现在教堂里,于是,教会内部,通用的是拉丁语和意大利语,当然,法语和葡萄牙语也有很多人能讲,偶尔还会出现德育、荷兰语等等,于是就是一团杂烩。至于常秀,她也懂得一点点的意大利语和拉丁语,而且其他的传教士都会用半吊子的汉语和她交流,但是她一个人抱着小夜忻的时候,却总是用另外的语言,夜忻也不知道她在说什么话。

  夜忻有的时候不自觉以为,她身处于巴别塔的建筑现场中,那些显然多数是中年向上年纪的传教士们,还是十分有激情的用着各种语言辩论着什么。她很喜欢听别人说话。可能是婴儿的本能,也可能是一种危机感引发的,夜忻总是觉得多听听就能及早学会这种语言。

  不得不说,儿童的潜力是无限的,人的大脑能力更是远远超过个人的预想,至少对于夜忻是这样的,她简直不能相信,她居然只用了三个半月,就能够控制声带发出短促的音节了,不久,对于有自主意识的婴儿最为痛苦的时候,到来了。

  “宝贝儿,说·以父及子及圣神之名~”,“嘿,太长了,说·我们的天父,”,“别闹了,这个时候教主祷文有点早吧,说·哈利路亚,”最为精神充沛的安文思最喜欢孩子,可能是因为老男人都喜欢孩子吧!教会里面几个为首的教士,看上去都有40多岁了,也是他们最先不小心听到夜忻念叨单词的。要知道,夜忻总是十分小心地不让音节从口中发出的,她都是做做口型就了事,因为她毕竟还不能完全听懂他们的交谈,只能说大概地知道一个意思。她的全部精神都在记忆他们的对话,并试图分析语法并照出具有独立意义的单字来。也就是所谓词汇量的积累。不过同时积累三四门语言,实在是一种强大的挑战啊!

  不管如何小心,在一次弥撒时——啊!忘记说了,夜忻正式被教会收养以后就进行了洗礼(非夜忻本意,纯属不可抗拒因素),然后每天的祈祷都会又常秀妈妈抱着参加,于是——不小心地跟着喊了句“阿门”,她本来是想试试她的声带是否发育完全,又想着教堂里人士众多,应该不会发现她的小声音。但是……天知道童音的穿透力怎么这么强,她发出声音的当时,就被教堂里所有人都听到了。要知道,这是每周的弥撒,虽然不比节庆,但是也是有不少人参加的(否则夜忻怎么敢凑趣说话),然后就是一通“感谢主!”“主的意旨”“命定之人”“天赋异禀”等等的话被小声地地念了起来,进而发展到一片混乱。

  夜忻觉得脑子里一片混乱,什么天赋异禀,整个一个天生臆病,开什么国际玩笑,要是天赋异禀,还会被语言困扰这么久嘛?

  然后就是“半岁女童教堂高呼天主至上”的传闻就在北京四九城里传开了。搞的夜忻不由得觉得好笑,这是被扔在珠市口,被基督会的人抱走了,要是被扔在牛街,被抱去的话,估计现在她该学会高呼“安拉至大”了。这么算下来,紫禁城里的娃娃们,学会的头一句话,会不会是“主子万福”或者“皇上驾到”?估计多半是“奴才给主子请安”吧!果然是喜欢叫人家奴才也喜欢自称奴才的人呢。

  不过,不管夜忻在脑子里搞什么飞机,她的身体确实在慢慢长大,骨骼渐渐结实起来,她觉得可以试试爬一爬,或者坐一坐,至于走路,她暂时还没有让自己变成罗圈腿的打算,在确定自己不会缺钙的情况下,她才会站起来看看。于是,教堂里面就出现了一群教士围着小宝宝教说话的局面。

  不过对于夜忻来说,她最想要的,就是先学会一门能够足以和所有人交流的语言。可能的话,就意大利语吧,出于对于1800年以后的一些教士的讨厌,她早就讨厌上了拉丁语了。法语也不错,英语基本不用学了,德育或者荷兰语也可以考虑一下……夜忻已经忘记自己吃几碗干饭了,不过说回来,有这么一个综合性语言环境,语言能力全面些也不是不可以考虑的事情。

  在幸福地学习语言以及继续锻炼自己可爱的肢体的同时,她意外地发现,一直照顾自己,也是负责整个教会中人员伙食的常秀妈妈,居然是满洲人,这一点让她大出了一身冷汗,因为她不小心发现,常秀妈妈哄孩子和唱歌时候的字眼,她曾经在某民族音乐的节目里听过,是蒙古小调,而很多专有词汇,则说明了她会说满语。然后就跟她学了不少满语的常用语,当然,也许是蒙语,她反正也分辨不出来,只是直觉地知道大概的意思而已。

  在有时间的时候,她就会看着自己的手指,把每一句曾经听到的话用一条掌纹记录下来,这是她自己开发的一种记忆方法,只要她的双手还在,她就能够通过手掌上的纹路,回忆起很多东西来。她甚至可以从自己现在没有几条线的手掌上,回想起前世的手掌以及上面的每条纹路,进而回忆起很多不能落于文字的记录和资料。这是一种女人的本能,没有安全感的人,一定要有一种把自己在乎的东西放在足够安全的地方的办法。她的办法就是自己的掌纹。她喜欢那种有所把握的感觉。

  夜忻最喜欢汤若望,他的年纪大,身体也不好,但是他脾气最好,也最有时间,除掉祈祷以外的时间,他都是靠在自己的床上,把夜忻安置在他的内侧,抱着原文的圣经给夜忻一行一行地念,偶尔还会穿插一些讲解,夜忻也很快就能够用那种语言与汤若望简单地进行一些对话,不过最后到了她能够分辨各种语言以后,才发现,她第一种能够顺畅使用的语言,原来不是汉语也不是意大利语,甚至不是汤若望的母语德语,而是她最为讨厌的拉丁语,不过这个时候,她已经别无选择,因为汤老头子已经决定让她从拉丁语起步,进而扩展到多语种空间了。
三,汤玛法

  汤若望是一个很有趣的老人,他至少能够懂得一些中国式的幽默,虽然他一直到七十六岁,仍然无法真正明白什么是中国式的幽默,比如乐天知命、又比如清静无为。他总是奇怪于中国人的不作为,或者说是和稀泥的个性。他总是说,只要坚持一步,就是成功,但是中国人总是在成功与半成功之间晃荡。他实在是难以忍受这种既往东又往西的事情。因此上,对于政治上的东西,他总是摇摇头说,实在是搞不懂。

  他总是说,在科隆,领主就是一切,什么都是领主说了算,说了就算的,所有的东西,都会被执行,然后就会看到成果,从来没有一个领主会为了建设一个城堡听很多人的意见,然后把七八个设计师的设计揉在一起造出来的。他总是对中国式的中庸之道耸肩,当然,现在他基本上耸不成肩了,他的背已经开始佝偻起来,现在要耸也就是耸耸驼背罢了。

  在夜忻来说,汤若望是一个很不错的老人,在夜忻练习爬的时候,是的,婴儿总是要练习爬行,抬头,然后再练习走路,而且在婴儿时期,爬行而练习抬头,对于日后的脊柱发育以及颈椎都是很有好处的。在夜忻练习爬的时候,他总是在床的四周放上很多垫子,让夜忻可以自由地掉下去而不会受到太严重的伤害,可惜,夜忻就是不上当,如果打算体会高空坠落,她可以去玩跳伞嘛,虽然现在好像还没有降落伞发明出来,那似乎是十八还是十九世纪的事情。但是,夜忻仍然不准备去跳床,她喜欢练习站立,以及顺带压腿,是的,仅仅八个月大的夜忻,想要站稳还是一个大问题呢,不过趁机拉拉韧带也不错,婴儿的柔韧度果然不同凡响,简直可以说,什么动作都能做出来,别说劈叉了,直接劈叉以后躺下都不是什么大问题捏。

  至于语言问题,夜忻也认命了,这一世,她只能把拉丁语拿来当第一母语了,还有意大利语做第二母语。到现在为止,她还没机会认真学习下汉语,因为所有人的汉语都是夹杂在其他语言中说的,因此上,她若是流利地说汉语出来,一定会被抓包的,至于满蒙语言,她倒是知道了一点点,因为常秀妈妈总是每天晚上一边做针线一边和夜忻用满蒙语言说话,不过夜忻说不好究竟是满语还是蒙语。她只知道是北方游牧民族的话罢了。至于其他的德语、法语、荷兰语、挪威语、她倒是都知道了一些单字,反正语法也差不多,大不了混着说就是了,反正中国人听不懂,欧洲人也不见得明白,不过教会里人都知道就是了。

  接下来的日子,就越来越快乐,在一个春天的午后,教会里难得弥漫起蛋糕的香气。那是利类斯的手艺,所有的教士中,只有他真正会烤面包,但是他早就被中餐征服了,所以南怀仁这些家伙,想要品尝正宗欧洲风味只有等待利类斯先生心情好。而利类斯心情好的时候,总是会嚷嚷着“兄弟们,多好的一天啊,我们去吃炸酱面吧!”或者是豆汁,或者是油条,总之不会去做面包的,他喜欢说,“哦!放过我吧,弟兄们,你们还没有吃够那些东西吗?要不要去天桥吃点肉饼?那可比荷兰人的碎肉饼更美味啊!”在夜忻想来,利类斯大叔一定是为了偷懒,要知道,做面包需要头一天夜里就开始做准备,发酵上一夜还要赶早烤出来,实在是很麻烦。

  不过今天有蛋糕吃,实在是非常幸福的事情。应该是有好事吧!今天是节日吗?复活节还没到,三一节好像已经过去了,还有什么有的没的节日么?怪异了呢,不过对于夜忻来说,她只有好奇,没有压力,因为她正被汤若望抱在怀里看圣经呢!这可是原文圣经,还烫了金边,很贵重的。应该是汤玛法重要的东西吧!

  昨天讲到了约伯记的第二十二行,这样下去,夜忻估计自己还没有形成牢固记忆就会把整本圣经都背下来了。按照生理常规,她会在日后,把三岁前的事情全部忘光的,不过像她这种带着记忆重生——转生的,是不是可能保留所有记忆呢?要知道,婴儿时期的记忆力可是最好的。夜忻大有把所有能背的东西都背下来的冲动。至少,日后她将会能够听懂多种外语,当然,在夜忻看来,所谓的日耳曼语系,不过是普通话和地方话的关系而已,因为每个词的音都是相近的,拼写也差不多,语法更是一脉相承,只是很多连词和介词是不一样的,但是想想北京自称“我”,山东自称“俺”,上海自称“侬”,还有那个著名的“冯特好老贼忒”就能够充分说明西欧目前的语言状况了,反正说不好,听明白问题不大,要知道,在前世,夜忻可是带着本子走遍全国,差不多的地方话都能听个五五六六,虽然够不上全懂,日常用得上的却不费力。想来欧洲那边也差不多,特别是发现那极为类似的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无聊啊无聊,只是一些发音规则不一样,语言之间的差别比汉语和蒙语的差别小多了。

  “好了,玛利亚,去吃饭喽!”汤若望拍拍仍然窝在他怀里盯着圣经大本的夜忻,让她从他的膝盖上滑到地上。“走了走了,”他一边唠叨着,一边拉住夜忻的小手,让夜忻带着他向小餐厅走去。

  小餐厅实际上就是厨房,原来修道士们自己起火的时候,就一边做一边吃,不过改吃中餐以后,由于中餐的气味很重,就在厨房中间做了个隔断,把两口炒锅隔在了外面,里面放了餐桌还有烤箱。简陋的杂木餐桌上尽是拼接的痕迹,也没有上漆,只是用蓝色的桌布盖上而已,而桌布上也早就留下了大量无法洗掉的油渍,要知道,现在还没有成块的肥皂,大家还都在用沤子,就是类似肥皂水的东西,纯粹是皂基没有完全皂化的结果,夜忻倒是满想给大家做一点肥皂出来的,但是想想需要动用的材料,就自己放弃了,没人会同意让一岁多的孩子玩火的,而且还要用上碱和酸。当然,汤若望就有一个小的实验室,不过里面的东西,在几年前被砸了,所以很多材料都没有了,而南怀仁也报怨了很多次,他总是报怨他被折断的画笔,埋怨着毛笔不如刷子好用。当然,最为头疼的就是羽毛笔了,修道士们总是撺掇夜忻去找酒店的厨子们要鹅翅膀上的毛,但是酒店并不总是做烧鹅的。

  夜忻每次要了鹅毛,总是第一个给汤若望,这是一举多得的决定,第一,汤玛法是教会的NO.1,什么事情,只要他先知道就没有后患;第二,汤玛法对夜忻最好,所以好东西要他先挑;第三,让他知道教会里的人在虐待女婴,为自己的未来争取权益;第四,让她去要鹅毛的人太多了,她怕自己会分赃不均,要知道,南怀仁还好说,年轻人一笑就过去了,安文思可完全是为老不尊,要是他拿的比别人少,是会摆出“你欺负我”的表情的,夜忻不想和自己的胃口过不去呢。

  说回来了,夜忻的今世还真是有点乏善可陈,她本来想借着转生换副好点的皮囊玩,但是看了看镜子里的幼童,无奈地把五官都挤在了一起,还真是像包子啊!她无奈地念叨着“我还真是薄皮大馅十八道褶”呢,唉,什么时候才能张开呢?婴儿肥啊婴儿肥。连自己的面孔都没办法预测,不过可以确定的是不会太丑,因为她没有发现五官有哪个长得太有特点。而且她很白,喵喵的,白极了,面粉都没她白。当然了,现在的面粉还是全麦粉呢,当然没皮肤白。

  “汤神父,下午还要读约伯记吗?”夜忻无奈地问着,她想看看其他的东西,启蒙教育难道只能读圣经?格林童话有没有?安徒生总是出生了吧!再不成讲讲英国的亚瑟王、法国的太阳王、亚历山大大帝、哪怕是大流士王或者十字军东征都好啊!不过想想,似乎少年十字军第四次东征也过去没多久不是么?那么看上去,美洲是不是已经开始殖民了呢?非洲是没戏了,澳大利亚呢?发现了没有?好像是1630年前后,发现了也没法殖民很多吧!迷迷糊糊地,夜忻就爬在饭桌上迷糊着了,转生以后,她总是爱睡觉,但是时间很短,每次思考东西太多就会不自觉地睡着,然后过上半个小时就醒,目前更是如此,每过三四个小时就要睡半小时,晚上也一样,睡半小时就会醒,胡思乱想个一阵子再睡着。

  “喜欢么?不喜欢的话,我给你读读几何原本吧!你不是总问我为什么星星是这样转的吗?读懂以后,你就可以自己算了哦。”汤若望很和蔼,但是让夜忻有一种吞掉老鼠的感觉。我不会问星星啊!问你星星的大概另有其人吧!几何原本,不要开这种玩笑。解析几何夜忻都学腻了,想起前世那些奇奇怪怪的题目,她就感到眼前晃着各种的抛物线以及双曲线。

  打算盘吧!玛利亚,一个声音插了进来,是诺玛士,他不是传教士,只是一个商人,受教会之托送一些信件来的,他见到中国的算盘就觉得非常可爱,可以说,他已经爱上算盘这种简单的计算工具了,每天都是在三下五去二、三一三十一等等口诀,连吃饭都不忘记带着他那把从地摊上买来的简易算盘。

  “不要,”夜忻重重地转过头去。引得桌子上笑声一片。不过夜忻,也有她的担心,那就是她长的很快。根据利类斯的话说,他们捡到她的时候,大约是不到两个月大,在教会呆了差不多一年,因此上她应该只有不到一岁三个月,但是她现在能跑能跳,差不多赶上很多两岁多的孩子身高了。不过人总是各种各样的,有的孩子天生就长的快,也不算很特别,所以夜忻总是自我安慰着。不过汤若望总是把她当一个学生来看,会认真地教她很多知识,完全不考虑她是不是接受得了——当然夜忻接受得了,不过一岁的孩子就很难说了——满意于她会很开心地用手拍书页——天知道夜忻分析半天才找到符合婴儿的动作来——在她偶尔读上一两个字的时候高兴得手舞足蹈——全然不管夜忻读的完全不是她自己指的那一行。

  汤若望是一个容易满足的老人,他沉浸在自己的思路中,也完全不在乎他教导的丫头沉浸在她的思路中,两个人,一个自顾自地教,一个自顾自地学,倒是也满有乐趣。

  不过,这种日子,不会很长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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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快乐,天使在为你唱歌……”是一支夜忻从来没听过的曲子,也许是哪个国家的生日歌吧,今天是谁的生日呢?也没有蜡烛?难道现在还没有吹生日蜡烛的习惯?奇怪啊!夜忻不由地想着。念叨着自己习惯的生日歌,那也有多少种呢。还有很多赞美诗。

  “听天使在高声唱,哈利路亚……”夜忻想起那个曲调来了,于是拍着手唱歌,孩子应该是这样的吧!或者说,本来他们就应该唱这首,是故意改了词么?圣三一降临也是这个曲调嘛,简单说就是,赞美诗统统加一起也就是二十多种调子,左不过是换汤不换药,换词不换曲而已。不过他们的表情也太奇怪了吧!童声合唱团不是早就有了嘛?不会被震惊了吧!靠!难道又玩大了?

  “我说……唧唧唧唧唧……”

  “我说……喳喳喳喳喳……”

  “我说……吱吱吱吱吱……”

  “我说……咕咕咕咕咕……”

  “……”

  餐厅一下子变成了养鸡场,所有人都在小声高速用着各种语言交谈着,夜忻一时间无法跟上他们的思路,何况她的听力发展得还不是太好。只能大概听明白,他们是想搞一个童声合唱团或者类似的合唱团,在弥撒的时候进行唱诗活动,毕竟由于词曲翻译的问题,到现在还没有达成一致。他们甚至打算到大庭广众之下去进行唱诗,类似演出活动以达到传教的效果。夜忻真是佩服死早期传教士的想象力了,送医药下乡差点被扭送官府,发传单被当作草纸,去布道被当成乞丐打发,居然有一次传教到了牛街附近,被附近居住的少数民族兄弟打成烂羊头扔出来。然后才看到阿拉伯风格的圆顶建筑——清真寺。

  不过说回来,他们也确实够有韧性的,就好像后世某大神在百家讲坛里说过的,什么叫浪漫,就是在两极之间来回晃荡,要不是极为激进,要不就极为保守,要干就要做到无可再干,要不就彻底不干。简单说,就是自己和自己找不痛快,只有这样才觉得痛快。这些传教士就是这样的,和简爱那个跑去印度传教,一直歌颂上帝到死还觉得自己很愉快的某人一样,这些在中国的传教士,也是所谓全心献给上帝的人物,他们觉得在中国传教,无论遇到什么样子的困难,都距离天国更近一步,那个被民族兄弟揍成烂西瓜的家伙,甚至连续多少天地感谢上帝来坚定了他的信仰,不久之后,就决定南下去南直隶传教,以试图组织一场在东方大陆的十字军圣战。夜忻真的为那位先生感到担心,快五十的小老头,还那么有精神,的确很特别,很强大。

  但是,说一千道一万,欧洲人和中国人的思路就是不同的,甚至同是亚洲人的印度和东瀛,与中国的思路也是完全不同的,民族性和地域性有关,和气候有关,和物产有关,一切的文化都是因为文化所滋生的土壤而造成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中国,就是会产生调和性强的性格,就好像欧洲盛产冒险家,日本盛产武士道,印度盛产和尚,波斯盛产舞女一样。

  有时候,夜忻也想,不知道中国人,看到恒河那神圣的泥水中泡着的满满当当的人体的时候,会是一种什么感想。相对的,死海里浮动的人肉,倒觉得可以理解,毕竟人家是在泡矿泥,而恒河里,似乎只有泥沙,只是不知道尼罗河以及亚马逊河里面有没有这种场面,不过根据知道后世,亚马逊河仍然经过雨林,因此上可以推断,亚马逊河一定是几条河里最为危险的一条。夜忻不由地想,若是有机会去那窝娜广场,一定要去看看那著名的四河喷泉,顺便在喷泉底下捞点零花钱出来。

  看着那些家伙,把话题从唱诗班转移到传教,再转移到传教地区,再转移到南方传教局面,再转移到增加本地教友,然后转移到已经入教的所有的人的个人关系,夜忻觉得,实在是受不了了,她也懒得多说什么,只管爬下了自己的椅子,到餐桌的另一头,找到了桌面上谈不上漂亮的,满是裂口的大蛋糕。

  与二十一世纪相比,那个蛋糕可以说是相当难看,首先,烤焦的蛋糕皮没有削去,蛋糕也没有抹奶油或者糖霜,外观看上去就是一般的蛋糕胚,上面勉强抹了一层融化的糖汁,可能还撒了一点糖粉上去,但是这些装饰让夜忻更没有食欲了,因为看上去糖汁还在继续流,估计要在银盘上增加一些未来会变成又硬又脆很难清理的东西,上帝保佑利类斯兄弟记得在盘子上抹过油。而且,糖粉看上去正准备融化在糖汁里面,一定会是黏黏糊糊的东西,向起来就是否头疼,希望不会搞得满身都是,夜忻看了看自己的身上,满意地注意到那是一件半旧褐色大褂改成的罩衣,应该不会过于担心搞脏,毕竟她天天在传道士们的桌子上玩,身上很容易沾墨水的,只有夜忻自己知道她是为了能够带一点点墨回去,好在衣服里面记一点东西,当然,那些东西对于常秀妈妈来说是孩子涂鸦,不过她仍然满意于终于藏了两三块手帕大小的速写记录,她自己也不敢保证记忆力。

  看来,解决问题的关键,就着落在这个蛋糕上面了,夜忻小小地对着漫天诸神祈祷了一下,也不考虑在上帝荣光照耀下的教会里,各路神仙有没有机会起作用。她简单祈祷蛋糕不要太粘,外加最好能够好吃一点。然后认命地开始攀岩,哦,不,是攀木,桌子和椅子。

  夜忻爬上椅子,进而爬上桌子,小小地考验了一把自己的臂部力量,满意于锻炼的成果,她能够用胳膊把这个不大的身体直接拉上与头同等的高度,若是到了身高两米的时候仍然能够做到这点就好了,当然,那可能几乎没有。坐在所有人的中间,蛋糕的正前面,夜忻高兴地高呼着“感谢主赐予我们的食物,阿门!”然后一把拍了下去。

  ……

  ……

  没有什么问题,不过是夜忻用自己的手,给自己拍下了一大块蛋糕而已,不过她之前喊的那句,倒是成功地让所有人回了魂,完全不管大家的感受,夜忻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蛋糕了,虽然她很喜欢吃蛋糕,但是,她不能多吃甜食,她的肺不好,甜食吃多了会喘不过气。难得遇到这么健康的小身体,她不吃到天荒地老绝不放松。任由着自己的手指满是蛋糕屑,只管一路咬了过去,直到南怀仁把她的小身体抱回自己的角落。

  “让她吃吧!今天是她的生日,不是么?”汤若望开心地捻着胡子。

  “也是啊,玛利亚到教会已经有一年了呢!”利类斯高兴地拍着桌子。

  “给她准备一份礼物吧!”南怀仁说着,“我去给她画幅肖像好了,手艺不好,打发这个小不点也够了。”

  “呵呵,蛋糕就够了,反正她还这么小,什么也用不了。”

  “我早就想好了,”汤玛法简单地从自己教士长袍的领子里抽出来一条银链子,上面是一枚有着蓝宝石装饰的银质十字架“这个给她吧,她还没有自己的十字架呢!”

  “这不是巴尔家的……”

  “是啊!让她冠上巴尔这个姓也无所谓吧!”汤若望简单地说着,“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贵族而已。”

  “呵呵,也就神父你是贵族,我们可都是农民啊!”安文思哈哈地说着,顺手切开蛋糕分给大家,给了夜忻最大的一块。

  “农民,呵呵,那我不也是农民么?”汤若望大笑着,“科隆郊外土里刨食的,哈哈!”

  于是,夜忻的生日,就被确定为复活节前的一个礼拜日,美其名曰给夜忻过完生日正好开始准备复活节的大弥撒。

  不过,对于夜忻来说,最好的礼物还是常秀妈妈晚上送她的衣服,那是一身极为漂亮的红色衣裙,掐着鹅黄的牙,还用丝线绣了一些鲜艳的花。即使在前世,夜忻也没有穿过这么漂亮的衣服。

  秀妈妈看着夜忻穿着大红的百褶裙在床上拧动着身子让裙摆划出一条条漂亮的弧线,蒙古式样的裙子上带着的一串串彩色木珠发出动人的声音。她开心地唱起了蒙古小曲,歌颂着草原上翱翔的雄鹰,歌颂着草原上盛开的花朵。全然没有想到这个孩子还只有一岁多一点。

  夜忻并不知道,这个生日有多特别,在她的少年生活中,这身由常秀妈妈亲手缝制的衣裙,以及汤若望送的那枚十字架,居然起到了特殊的作用,而这些作用,是当事人和赠与者都没有想到的。

  在夜忻开心地跟着修道士们学着各种语言以及简单的科学知识的时候,她怎么也不会想到,这是在康熙五年,基督教在中国最为困难的时候。虽然夜忻的前世对于教会没有什么好感,不过这时的教会还没有变质,至少,他们给了夜忻以再活一次的机会,因此上夜忻决定有保留地接受他们。不过,这仍然是整个中国,环境最乱,对于教会最困难的一段时间,而麻烦,就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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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啊,生日啊,我的生日好烦啊!”夜忻唱着自己的歌曲,一边忙前忙后地给所有的大人们添乱。

  “感恩节啊,感恩节,为什么这里吃不到火鸡……”夜忻开心地听着利类斯一边布置圣坛一边小声嘀咕,他应该有很多年没有吃过火鸡了吧!

  “要不要吃一点圣诞节的烤鹅?”夜忻在后面小声说,“火鸡和鹅有什么区别吗?”她认真地分析着两个词在词源学上的区别,虽然目前来说,词源学还是一种埋藏在某个语言学家脑子里的直觉和本能,远远没有上升到一种理论科学的高度。

  不过好像所有的人都不在乎夜忻的感受,只是大家忙得团团转,然后被忽视的夜忻,也就很认命地从厨房搞了一大包的小甜饼到教堂的侧门坐着吃,要知道,教堂的正门处,惹到程度堪比街市,毕竟,还有两天就是感恩节了。

  突然,一个老先生突然走了出来,身上的袍子质地一般般,新旧也一般般,应该就是个一般般的人物,夜忻现在还没有多少机会认识在京的教友们,他们也多数是深居简出,弥撒也是结束立即散去,若不是大节庆,根本就没有机会见到,更别说认识了。

  “啊!丫头在这里啊!干什么呢?”老先生摸摸夜忻的头,大概所有的女孩子都有一个公共的名字叫丫头吧,差别不过是谁家的。夜忻睡觉的时候经常听人议论谁家谁家的丫头怎么怎么样,又谁谁谁家的丫头怎么怎么样。天知道怎么男人也这么无聊,看着偶尔出现在路上的丫头哦也是急急忙忙,扭扭捏捏,脚底下踩着大大小小的裹脚,低着头,全没有一点点精神气。相对的,满人的丫头倒是满街跑着,全无一点女儿家的矜持,当然,那都是小丫头,不过满人的大丫头也颇有气势,路上不时见到叉腰骂街的都是那些满族人家的姑奶奶,但是那种场景也不常见。

  现在的北京城,全没有一些后市的尘土飞扬,但是也缺乏色彩,若不是在皇城附近,珠市口这里怕也不是什么热闹场所,当然,这里还有不少特别的事情。比如说,是不是要出上一趟红差。然后周围的人要连着议论好几天杀的是什么人,然后把这些人的祖宗三代乃至六代挖出来以充学识渊博,还有人大口吆喝着满语,撩着衣襟,特地露出腰间的红带子来。不过除了红带子,也就是镶蓝旗下奴最为猖狂,不少的奴才随便嚷嚷着一个名字冲进教堂来四处翻看,若没有钱币给他们,便会略走祭坛上的银烛台,以至于无法的教士们每次弥撒后,都要把烛台收到祭坛下面的洞里。不过即使如此,也不时有祭器被顺走。然后都要靠教友们自己捐赠了。

  “您好,”夜忻知道这位老先生最想听到她用中国式的语言打招呼,但是她不能,她并没有接受过中文的教育,因此上没有机会也不能显示出她的汉语水平已经达到可以那北京人调侃的程度。

  “老夫姓罗,你可以叫我罗伯,或者罗伯伯,”那位老先生捻着胡子说着,看上去,他或许是一位教书的先生吧!

  “罗伯?罗伯特?萝卜?罗伯斯?罗伯尔?阿罗波?”夜忻一下子联想起N多和ROBU或者ROBO可以引起联系的词来。顺便鄙视了下汤若望,他们总以为常秀妈妈会教自己汉语,这样他们就有通译了,但是,问题在于,她差不多已经熟悉满文了,但是汉语,她仍然不敢随便表现。

  “罗……伯……好!”她装出最为生硬的声音挤出这几个音节来。“我……不……说……话”她没办法用她被教导的几个词汇来说明“她不擅长汉语”这个意思来。只好寄希望于罗老头子能够自己领会精神了。

  “唉,可怜的孩子,”罗先生叹了口气,对于这个生于中国但是却无法说汉语的丫头起了深刻的同情。不过说回来,夜忻才是更加郁闷的一个。

  明明会说话,就是不能说,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此。不过还有更痛苦的就是,明明有800种方法说明一个问题,但是却只能找最麻烦也最说不清楚的一种。

  “你在做什么?”罗伯问着,夜忻简单地举起手里的甜饼“COOKIES”多么明了,反正在欧洲,对于饼干的翻译是一模一样的,拉丁语和意大利语都是它,或者用满文或者蒙古文??夜忻迷惑了。

  罗伯看着夜忻手里的纸包也疑惑不已,看着他那便秘的表情,夜忻觉得多少有点可怜,对于现在的中国人来说,饼干,或者桃酥的概念,似乎还没有形成吧!所以,夜忻无奈地从手里的饼干碎块(当然是碎的,否则怎么可能让她拿出那么多)里面翻出一块相对完整地,放到了萝卜先生的手中,然后看着可怜的被萝卜化的罗老先生郁闷地捏着那个小东西走进礼拜堂去。

  目送走萝卜先生的背影,夜忻就蹲在了地上,要知道,闷笑时间太长可是会出内伤的。

  不过,对于自己的汉语能力如何真正浮出水面,夜忻还需要找到一个合适的契机和理由,以目前来看,她保持一种能听不能说的状态似乎更好,至少,那样对她来说比较安全,在这种复杂的局面下,也许只有哑巴才能够拥有比较好的生存能力,至少,没人担心她会泄露机密,或许,她应该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只懂得洋文不懂中国话的女子?或者她能够偷偷地拥有一个暗地里的身份,或许的事情太多了,夜忻有点考虑不过来。但是她目前唯一确定的就是,她暴露的语言能力,暂时只在日耳曼语系内,在这个语言系统中,任何语言之间没有太大的秘密,或许说不好,但是听懂或者说个半吊子,并不是什么特别的事情,因此上,既然暴露了,她就可以放开了使用这种语言,至于其他的,满蒙语言到现在夜忻仍然不知道她听到的是哪一种,所以压根没有说过,因此上,也不担心会让人误解她能够听懂或者说得出来。至于汉语,她还是勉强自己暂时放弃吧!毕竟,现在的局面太危险了,而以夜忻的小身体,暂时还只能呆在一条船上,脚踏两只船的事情,还是等她腿再长些再说吧!

  不过那位被叫做罗伯的家伙倒是对夜忻很感兴趣,甚至把利类斯拉出来说明这个丫头的问题,不过利类斯一句话就让罗伯彻底无语了,因为利类斯用拉丁语对夜忻说“怎么样?这个老头没难为你吧!”而夜忻也简单地回应着,“老绅士似乎没有见过小甜饼呢。”她笑得十分天真,利类斯也十分慈爱地拍了拍夜忻的头。

  “好好玩,别走远了,厨房给你留着很多饼干哦。”利类斯和大多数欧洲人一样,对于孩子的管束十分粗疏,在孩子上学之前,他们需要的,只是亲近自然而已。而罗伯则看着他们发愣。

  晚上,在晚祷以后,夜忻被暂时留在了汤若望的身边,“玛利亚,罗雅各兄弟说,想带你到他家生活,因为你的语言能力很糟糕,”雅各是罗伯的教名,不过看上去那个老先生还是蛮好心的,至少,他会觉得中国人还是要会说汉语的,所以才会提出那个要求吧!不过,夜忻白天已经决定了,语言能力要被雪藏,因此上,她必须拒绝这个提议,而且她也无数次地考虑了如果发生需要她必须进入汉语环境时候的对策,没想到这么快就用上了。

  “不嘛,爷爷!”夜忻只有在要缠着汤玛法要什么东西的时候才会叫他爷爷,“玛利亚不喜欢他,他说话玛利亚一个字也听不懂,不好玩。”不过她也知道,她似乎是汤若望的一个实验品。但是,这些都要暂时放一边,目前的难度在于如何隐藏实力,至少她要安安稳稳地长大,最近她才回忆起,康熙十年以前,传教士的日子可是不怎么好过的。与其让自己早晚变成一个不中不洋最后被扔在民间发生什么麻烦,不如暂时充当完全的洋人,起码这样大不了跟着其他洋人一起去广东,起码要有一个安全长大的机会,很多事情要等到她多少要开始学习知识以后才能做,对于一岁多的孩子来说,做什么都嫌太早了一些。

  “多玩一阵子就听懂了嘛!”汤若望简单地说着,“罗雅各兄弟也会说拉丁语啊!”

  “不要!”夜忻很“生气”的宣告了她的选择,然后一路小跑回了自己和常秀妈妈的卧室,甩掉鞋子钻进了被窝。那边,常秀妈妈已经等了她一会了,于是就拿了毛巾来给她擦脸。

  “怎么了?娃娃?”她总是叫她娃娃,“没洗手也没洗脸,不干净啊!”

  “妈妈,汤爷爷不要我了,”夜忻正好可以把她憋了一年多什么都不能做的委屈都哭出来,“他要玛利亚去罗绅士家。”夜忻一通连珠炮的拉丁文让常秀妈妈有点反应不过来。

  “怎么了?汤神父要把娃娃送走吗?”常秀妈妈一出口就是一串满语或者蒙语,反正她知道夜忻听得懂,就是不会说——其实是不想说。

  “啊!玛利亚不要当聋子啦,玛利亚不要离开秀妈妈,不要离开汤爷爷还有南叔叔啦!”夜忻一通报怨,搞得常秀妈妈有点跟不上,只听明白玛利亚要她就够了。

  “好啦好啦!”常秀拍着夜忻,想要哄她睡下,“娃娃是秀妈妈的宝贝儿,人家不要我们娃娃,秀妈妈喜欢,秀妈妈要我们娃娃。”常秀一边哄着,一边看着这个女娃娃,看上去,娃娃不过一岁半大,但是说话已经连贯起来,比很多两三岁的孩子都不差了。常秀一时分神,竟把这个丫头看成了当年曾经照顾过的庆格格,那个已经去世的定南王夫人,她不过只活了三十岁啊!

  当年,也是这样一个小姑娘,也是被保姆嬷嬷抱着,还要伸手叫着“秀妈妈,秀妈妈”样子,哭得满脸都是眼泪的样子。

  当年的小姑娘,再也见不到了。

  看着夜忻睡着的小脸,这个丫头的命,又将如何呢?就如同她去庙里求的那一签所述,命里注定苦不堪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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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常秀妈妈说了些什么,或许是感恩节的准备工作太多,或许是汤神父身体状况又差了些,或许是大家都舍不得夜忻。总之,罗先生带夜忻去抚养这件事情被压下来了,谁也没有再次提起。而教堂,已经布置得差不多了。

  圣坛上罩的盖布,是几位女士发愿绣的,据说从过完年十五就动了针线,一直到感恩节前一周才绣完,上面的阵脚细密而且匀实,看上去十分典雅,银烛台是一位官员捐赠的,据说这位官员的地位相当于大主教的地位,反正那些教士搞不明白,搞得夜忻得到的二传信息更是失真,她估摸着应该是一个中级官员送的吧!房顶上的吊灯,应该是银制或者水晶的,不过国内的教堂倒是满入乡随俗的,清洗吊灯的时候,夜忻看到了,那吊灯实际上是由一个个瓷质的类似球形的小碗架在金属支架上构成的,原来天天烟熏火燎的,夜忻都以为是铁做的呢。横竖都是黑乎乎的。

  墙壁被全部重新粉刷过一次,据说去年因为都是刚刚出狱,教会不能太张扬,因此上连粉刷都省略了,不过今年教友们都十分热心,找来不少的工具和石灰,于是就自发地简单粉刷了一下,算不上很白,现在的石灰也含有很多的杂志,远远比不上后世的乳胶漆。所有的小型油画也被拿下来,简单地清理了一下。然后夜忻无奈地发现,无论是在前世还是后世,直隶范围内的教会,礼拜堂里的装饰,还是以基督受难为根本主题,油画内容不是基督的死亡就是基督的复活,或者还有末日的审判,但是主题还是以基督的苦路为主,夜忻见过的教堂里的装饰画差不多都是这个内容,或许是因为这部分内容比较容易被接受。

  随着教堂布置的逐渐完结,所有的人都去休息了,连常秀妈妈都累得简单地擦了擦脖颈和胳膊就倒床上懒得动弹了。夜忻则被解放了,可以四下乱跑,即使是汤玛法也不管夜忻跑去教会小小的藏书室,至于那把锁,说难听点,纯粹是防君子不防小人,在实用性上甚至比不上后世夜忻用改锥就能暴力破坏的东西,要想打开实在是不花什么力气,随便找个细铅丝,分分钟搞定。因此上,夜忻不知道自己偷着进去多少次了,若不是夜忻太小,单独的机会太少,她早就躲里面看个昏天黑地了,要知道,所有的计划都要建立在现在的科技水平能够达成的基础上,而这个基础,就全着落在那些藏书上了。

  但是,仿佛是老天注定的,夜忻今天下午是没有机会摸进藏书室了,白费了所有人都会睡上半天的大好时机。如果上天给予夜忻重来一次的机会,夜忻一定不会去搬那个三足凳的,虽然那个很稳,但是实在太小了,爬上去就费了不小的力气,要知道,现在夜忻还只有一岁半甚至还不到,虽然说小孩子精力过剩,但是天天这么跑上爬下的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特别是在刚刚下了大力气闹了常秀妈妈一阵子,把她成功地累睡过去。

  踮着脚尖,夜忻终于够到了那个门锁,要知道,虽然说国内的教会并不像在某些欧洲国家搞得那么高达,但是对于一个一岁的孩子来说,也实在是够高的,夜忻也只有在身高上才对自己的年龄郁闷不已,虽然说有了重来一次的机会,但是,却力不从心。没有什么事情比等待长大更郁闷了,夜忻不禁皱了皱眉。

  藏书室的确不是让孩子玩的地方,而且里面的灰尘非常多,虽然说夜忻的衣服都是从旧衣服改来的,也不想被搞得太脏。而让夜忻更加痛苦的就是重要的书籍都放在书架的上层,而下层扔着的,都不过是报纸杂志而已。

  用最大的力气,把所有比较新的报纸从桌面上扫到地上,夜忻没有打算隐瞒自己进过藏书室的意图,毕竟那是隐瞒不了的,至少那把锁她就锁不上,而教会的人也早就习惯了她会跑去抓报纸,反正她也不会乱撕,最多折个乱七八糟,所以安文思他们就放任夜忻自己折腾,而相对重要的内容,他们也会藏起来,所有的人都知道,夜忻是没办法够到书柜三层以上的书籍的,即使爬书架也不成。

  最近的报纸没有什么好读的内容,因为首先,本来就没有几分报纸,然后,一份报纸从欧洲运到中国,至少需要两年,所以,目前的报纸,基本上都是到港水手们带着包东西用的,多数都是XX商报,单面很粗糙的油印,报告印度一带的商品价格,偶尔有一份半份不全的《牛津公报》还被各种油污搞得脏兮兮的,夜忻估计,要不是对于故乡的怀念,这些东西怕是没办法保留的这么好,因为桌面上,最近的也是1652年的报纸了,在海上飘了很久,很多字迹都模糊不清了。穿插着一些某某人发现了某某试验有了某某有趣的反应,希望大家一起来研究什么的,偶尔有些人宣称已经证明了某个问题。用了某某方法。这个阶段,发明实际上相当开放,而大多数人也没有意识到专利技术以及技术垄断,或者说,专利意识已经有了,但是却并没有达到真正有应用价值的阶段。

  无聊地把所有报纸统统丢上天,因为小孩子的义务是破坏而不是建设,只有增加熵值才是不被注目的,因此上,夜忻每次都会开心地扔一下那些报纸。

  “哥,那个娃娃在干什么?”一声大吼打破了夜忻的自得其乐,而转过头去,一个差不多十岁的男孩子正惊讶地指着夜忻。由于距离太近而且陌生感和压迫感太大,差点吓夜忻一跳。

  “老五,别那么大声,”年纪稍大些的孩子仿佛很老成地瞪了那个“老五”一眼,转过来大量着夜忻,“是教会里的孩子吗?”

  “皇上,”老五小声地说着,完全不在乎夜忻是否听得懂他们的话,因为他们再用满语交谈,“没听说教会里有小孩子啊!”

  “也是,去年年初教会报上来的入教人员名册里,的确没有小孩子,”年纪大的少年沉吟着。

  呼,说神见鬼,夜忻自己恼怒地想着,头几天刚刚换算出来现在是康熙五年,今天就见到康熙五年的康熙了,不知道康先生打算干吗,要知道,现在是近有鳌拜和朱三太子,远有三藩察哈尔和葛尔丹,再远还有台湾,而且最近几年天灾人祸,康小鬼不抓紧时间学习学习怎么治国理政,跑到教会来干吗?不知道花环下容易隐藏枪口,越是集会场所越容易被暗杀吗?斐迪南、圣雄甘地、林肯、肯尼迪、连带着甘地一家的女人,几乎都是死在人多的地方了。当然,现在以上人士还统统没有出生。

  “皇帝陛下啊!”夜忻用拉丁语小声地念叨着,顺带思考着自己下一步该怎么办。正在这个时候,一只大手——相对夜忻的——伸过来捏了捏她的脸。搞得夜忻十分郁闷,要知道,那个动作在前世可是夜忻专用的,只有夜忻对别人伸狼抓,还没见有人能吃到夜忻的豆腐的,不过,身体的反射神经就是比大脑指令快,前世把女子防狼术练到熟及而流,在大醉状态下都能使用的夜忻,第一时间就使出了从下向上攻击的最简单一招——掰手指。

  别看小孩子体力不足,但是要掰一个手指还是有富裕的,特别那个手指是小指的情况下。于是,藏书室里想起了同一人的第二声大叫,“嘿!”胳膊一抡就把夜忻甩开了,幸好夜忻也算是从襁褓就开始锻炼,所以勉强没让自己的脑袋和桌脚柜角做亲密接触,但是别处就免不了了,夜忻勉强调整了一下身子,整个肩膀撞在了柜子上面,就是一阵乱响,然后一些书籍就从书架上掉了下来,那些都是厚厚的典籍,其中一本正好砸在夜忻的头上,饶是夜忻偏了偏头,没有让头顶受力,仍是把夜忻砸的一阵头晕。

  接着就是一通楼梯响和脚步声,想来教会里的人被惊动了。

  “怎么样?”年长的少年,康熙小皇帝看老五常宁把小孩子甩了出去,就知道闯祸了,只听那些书砸在地上发出的声音,就知道分量不轻,小孩子砸了这么一下,出了认命也没准,要是让宫里知道常宁闯祸,砸死了教会的孩子,真不知道会出什么乱子,特别是在太后信教的时候。康熙忙上前,顺手把夜忻抱起,摸了摸,肯定还有呼吸,大松了一口气,只是不知道娃娃是不是给砸伤,摔伤了,只是并不哭叫。而这个时候,常宁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做了些什么,只是使劲地甩着自己的右手,嘶嘶地呼痛。

  “哦,我的天主,发生了什么事情?”藏书室的门口,被一群黑衣的教士遮得密不透光。

  “哦,是这样的……”康熙正要解释,怀里的夜忻哇地哭了起来,这个时候,夜忻在缓过气来,知道现在应该哭了。

  “汤神父,我要汤神父嘛!”夜忻用拉丁语哭叫着,“坏人捏玛利亚,坏人还摔玛利亚,玛利亚被书砸到头和胳膊,玛利亚疼!”夜忻一边思考着以她的年龄能说什么,一边哭着,反正说不上来就哭,有哭没有错。

  “啊,汤神父,汤神父,”后面,汤若望颤颤巍巍地下来了,他最近身体一直不好,开春以后肠胃更是虚弱,所以很少走出房门了。

  “玛利亚宝贝儿,你的汤爷爷来了!”汤若望带着无比的慈爱从人堆里钻了出来,从康熙手里接过了夜忻,“乖乖哦,不哭,很快就好了,哦!”不过说回来,小孩子的回复力就是快,而且说实话,神经末梢还是不够发达,因此上夜忻本来也没有觉得多疼,不过砸得很难受,以夜忻上辈子自己虐待自己练武的忍耐力来说,也算不上什么生命中不能承受之痛,因此上也就渐渐地不哭了。

  “既然有客人到来,就请到老朽的房间去吧,这里目前实在不是待客的场所。”汤若望已经很老了,所以一时也没有认出面前的少年,不过说回来,前两年历法之争的时候,他也没能近距离认识下康熙,所以认不出来也算正常。

  “啧啧,玛利亚的胡闹水平更高了,”安文思比较风趣,“这次可能是她最接近这些大部头的一次哦!”他非常喜欢调侃夜忻,因此上并不会错过任何可以打趣小不点的机会。

  “才没有,”夜忻知道更多的反击方式,只有等到她年龄超过4岁才有机会使用,现在她还没到反应那么快,词汇掌握那么多的程度。

  “好啦好啦,”南怀仁轻轻地安慰着夜忻,一边对两位少年说,“小朋友是受伤了吗?”他的汉语十分生硬,距离流利还有数十光年的距离呢。

  “其实是我五弟先动手抹小孩的,怪不得小孩子,”康熙倒是很公道。

  “哦?是被玛利亚折的啊!”南怀仁还不懂掰这个词在掰开烧饼以外的应用方式,所以用了折。“算是他赶上了,玛利亚这一招,我们全都躲不过的。”南怀仁毫不讳言他们都曾经在夜忻这一手上吃过亏的事实。

  “好疼,我也太过分了些,”常宁已经不那么疼了,不过右手的小指似乎有点肿了起来,他终于恢复了正常的思考功能,发现自己的错误了。

  “这事回去再说,”康熙用满语狠狠地给了常宁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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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常宁低头退了一步,他被康熙吓到了。不过说回来,康熙自己也非常忧虑,要知道,他可是用替太皇太后给索尼家送东西的机会跟出来的,求了索额图带了两三个侍卫才能在附近走走,若是被宫里知道他们出来办差,还偷溜出去闯祸,不知道要被太皇太后她老人家念多久,要知道,老太太的唠叨能力总是很强大的,特别是孝庄文老太太,教导出两个还算过得去的皇帝,都是唠叨的功劳。

  “娃娃怎么样了?”

  所有人刚刚坐下,还没来得及开始说开场前的闲话,一个女人的声音就穿了过来。让康熙不由得一愣,在这个地方,还有人说满洲话吗?

  冲进来的人,便是常秀妈妈,这个年近五十岁的女人,带大了不止一个孩子,却没有属于自己的孩子。所以她对于身边的孩子十分珍视,早就打定了不管如何要给娃娃出气这个主意的常秀,先声夺人地出现在汤若望卧室外面的会客厅里。只震惊的所有人都楞了一霎。

  “娃娃,娃娃,”常秀一把夺过了目前躺在安文思怀里的夜忻,忙着翻看夜忻身上有没有伤痕。看着夜忻后背上和肩膀上的那两大块青痕,还有头上那个肿起来的大包,不由得悲从中来。“我可怜的娃娃,妈妈就不在那么一会,怎么就成了这个样子了,我的娃娃哟!~~~~~”只听这个长音,夜忻就想起了蒙古长调的气势了。

  “你们是谁家的娃娃,知道不知道小孩子是很娇嫩的?这么小的娃娃也大,你们的心还是肉长的吗?”常秀一连串的满语,搞得皇家兄弟两人有点头大。

  “这个,伤不是打的,是磕的。”夜忻知道,只要两个小破孩敢搭茬,就一定讨不了好去。果不其然。

  “磕的?娃娃10个月就能走,一岁就能跑,现在连碗都不能用了,她自己有本事磕这么重吗?你们倒是找个一岁的孩子让她自己磕磕看。”常秀的话绝没有一个脏字,也没有针对两个孩子本身和他们的祖先,这也是一种本事,大多数的满人,都很少把攻击夹杂到人身攻击上,吵也好闹也好,都是就事说事,可以勾三搭七,指桑骂槐,但是绝对不能骂到实处,骂到可以直接指的人,谁知道谁是谁的谁的谁。虽然看上去像是绕口令,却也真是因为满洲人实在是家族巨大,天知道会扯到那家大员。

  “这都是我们的错,”康熙扯了扯常宁,不让他多话,“幸而这个孩子没有大碍。”

  “没有大碍,头可是六阳会首,关着全身上下,这头上伤了,天知道以后会出什么事情,怎么说没有大碍?被小石头砸到没命的孩子不知道有多少,您倒是找个砸了真没事的人给咱看看?”常秀可是得理不饶人,不过那边常宁却好像发现了什么,已经忘记了辩驳,只是愣愣地盯着常秀的额头。

  “不知道这个孩子的家人在哪里,我们也好有所补偿。”康熙倒是满老道的,直接就提到了补偿。

  “哎呦,这个可怜的孩子啊!被人扔在路上,若不是我们养下来,天知道现在也不是那个坟坑里的小骨头,或者是被哪头畜生给害了啊!我聪明的娃娃哦,教什么会什么,举一反三的样子,就是那当官做宰的也不一定比得上,若不是长生天的眷顾,怎么可能有这么聪明的孩子哦!要是被砸呆了,以后可怎么办啊!”常秀这套哭,可算是抑扬顿挫,别说皇家的两位见识少看愣了,就是夜忻这种前世今生无所不看无所不为的也绝少这种经验。夜忻怀疑是早有套路的,否则怎么可以这么一套一套的。“我的缺人爱少人疼的娃娃哦!”常秀的歌曲,唱的更悠扬了。夜忻不由地开始腹愎起现代的那些“碰瓷儿”的人士了,实在是不够专业啊。

  “晕,”夜忻只有这一个感觉,早先怎么不知道这个妈妈的杀伤力有这么大呢?真是蔚为观止,没想到草原上的长调,拖成哭诉,也是这么有艺术感染力和艺术表现力。不知道泼妇骂街让这位妈妈改动下,是不是够得上上央视春晚呢?估计差不多。不过常宁的表情,更奇怪了。

  在常秀妈妈的艺术陶冶下,以及几位传教士的迷茫下,有关于赔偿以及道歉的协议到底还是做出了。简单说,就是两位少年的家长,在最近几天,带上一些小礼物,到教会来与常秀妈妈聊一聊,以后家里要认真管教,此笔才算揭过,大概就是这个一丝。然后在所有传教士听不懂语言的一头雾水下,夜忻的偷笑不已下,以及康熙与常宁的无从置喙下,此事就此敲定,由于三天后就是大弥撒,因此上家长见面会必须在两天之内召开。

  在被抱回房间以前,夜忻不由地好笑,说起来,康熙小皇帝也是个缺爹养少娘疼的家伙呢!常宁也好不到哪里去,不是吗?不过,不知道明后天究竟会是什么人带着康熙她们出现在秀妈妈面前。夜忻不由得感觉到十分期待。的确,从今天的情况看,常秀妈妈的确很好,很强大。

  至于康熙和常宁,从教会出来的时候,就已经很晚了。只有忙忙地赶回索家,让他们安排着回宫,好容易出来一次,居然一点风景都没看成,空惹了一场官司,他们算是亏大了。

  马车辘辘行在禁城内高耸的墙壁之间,所有的空间都如此逼仄,压抑得让人不想呼吸,间或有一二小内监从某门户中转出来,见了那车忙不迭地转身向壁,更有人一路小跑向内去了,说起来,这清初的皇宫,人少地多,许多地方都缺乏打理,很多不常用的宫殿都十分破败。

  车里的玄烨看着一路上红白斑驳的墙面,不由得心中感慨。若说起来,这座禁城,自己的家,的确是应该粉刷了,想着刚刚去过的教堂,里面虽然说不上华丽,但那未干的灰粉散发出的淡淡的混合着水汽的刺鼻气味,却给人一种舒服的感觉,仿佛整个教堂都是活的,在呼吸一般,而这座宫城,大有一些地方满是死气。让人心生厌倦,内务府说要整修说了许多日子,但是鳌拜却次次茬过话题,而实际上,内务府的款项,也仅勉强维持太后与皇帝等几位主位居住的宫室,至于其他部分,也只有暂时由着它去了,毕竟国库空虚,也只能因陋就简。索性太皇太后与皇太后两位都是省事的,几位太妃也说不上奢华,因此上宫费还不至于接济不上。

  车子转过乾清门,便停了下来,那边吴良辅早带了养心殿中的役使太监带了卤簿侯着了,说起卤簿,按说,玄烨做皇子时,卤簿倒是不少,前呼后拥总有二三十人,但即位以后,说不上什么原因,这乾清宫的人倒是越来越少,与其数到底着卤簿太监少了几人,倒不如直接省了部分卤簿来的省事,因此上应该有六十四人的队伍,这时候却和玄烨做皇子的时候差不多,仍是三十二人,虽然气闷,但是也总比和内监吵闹来的有些价值。

  “我的主子,您可算回来了,”这个时候,也只有养心殿大总管,也是六宫都太监吴良辅敢说话了,“慈宁宫那边已经念了多时了,皇后也早就过去请安,主子不回来,这六宫都不安生啊!”

  “哦?皇上不回来,六宫都不安了,那老吴你走得还很稳嘛!”常宁知道吴良辅的后台颇有些身份,心中常常不忿,但却碍于身份,也不便撕破脸,因此上只是尖刻一番而已。

  “我最最慈善的五殿下哟,您就别打趣奴才了,奴才几根头发,敢跟这三宫六院的主子们相提并论啊!”吴良辅也算是聪明人,就是不接招。说这话,一行人就进了乾清宫的侧殿,伺候梳洗的内监早捧了静面水,漱口水在殿内等着了。见了几人进来,忙一个个上前跪下伺候玄烨洗漱,一边上常宁的贴身小太监也忙忙去打了洗漱用的水来,伺候常宁净面,偏这个时候康熙早就洗漱完毕,开始穿戴常服,待到常宁洗完脸,玄烨早就领头出门了,常宁忙忙地含了水,一边漱口一边跟了上去。

  “我的皇上哥哥,您倒是慢点!”常宁把口中的水吐在西长街的墙根下,这一路紧赶,悬点没把他呛着。

  “噗嗤!”转头一看,别说玄烨领头笑了出来,就是那些小内监也禁不住别过脸去了,原来这位未来的亲王殿下,眼前衣襟上点点滴滴,竟是滴落的漱口水,嘴边也是纵横一片,架不住京城春天风大,竟是直帮着这位还在幼年的皇弟大人抹上了一撇小胡子,常宁犹自不觉,幸好那两个小太监还算是护主,忙着上来拿绢帕擦拭了一番,又整理了下帽子和衣领。

  康熙见了一笑,“这两个奴才不错,”遂领头进了慈宁宫,常宁也忙着跟上,两个小太监得了皇帝一句话,喜得无可无不可,忙忙地趴下磕了三个头,爬起来按着帽子一路追逐主子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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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宁宫花园,是整个紫禁城最漂亮的地方,自先皇世祖顺治帝入关以来,一直善加整修,供奉大清的圣母皇太后,也就是后世的孝庄太后,而现在的母后皇太后是先皇的第二位皇后,后世成为孝惠章皇后的,不过当前,她仍是大清的母后皇太后,算起来,她也才不过25岁的一个女人,就这么只能焖死、闷死、困死、老死在这个皇宫里面,玄烨即位后,母后皇太后本当与次年正月大节后移居慈宁宫,但是说起来,这位佟佳氏皇后,实在是命运不济,世祖去世不足四个月,便追随而去,谥号为孝康章皇后。不过说回来,孝惠后倒是满能熬的,可能和先帝在世时不受宠爱有关吧,反正这位女性命很大,直熬到康熙五十多年,说起来,也算是一手拉拔着康熙长大也不过分。这位皇太后也很孝顺,虽然说应当迁居,但是却不准备让慈宁宫原来的主人搬家,于是自己只是从原来的坤宁宫侧殿搬到了慈仁宫而已,也算是孝行。不过,这位皇太后一天十二个时辰倒有差不多十个时辰是在慈宁宫的,因此上去不用两处请安也是很省事的事情了。

  这个时候,康熙刚刚亲政,但是索尼的身体却越来越糟糕,因此上才有太皇太后命人送内造的饮食玩物之事,名为赏赐,实为探视,而常宁正是好玩的时候,也大可去找索尼家找些乐子,玄烨也要找索额图商量有关归政的事情,谁知道商量未果偏常宁闹着要逛街,而商量也没有什么接过,正在头疼,也便出来散心,天知道散心不成,成了糟心了。不过这些事情要瞒也瞒不住,虽然说教会在大清算不上什么人来人往的地方。但是由于历法之争以及天生对洋人看不顺眼,因此上鳌拜辖的正蓝旗总是盯着这里,而济尔哈朗也是不是地给那些洋人下绊子,这次实在是好奇,因此上从后门过来瞄瞄,偏让常宁捅了这么大漏子,虽然说索额图满口答应会帮忙息事宁人,但是谁知道会是如何,毕竟索尼对洋人也没什么好感,只是看着汤若望他们确实计算准确才不想多事而已。

  回宫的路上,兄弟两个早商量过了,这事若全指望索额图怕是不合适,还是和慈宁宫商量一下来的合适些,只是直接和太皇太后说,怕是不大合适。

  正胡思乱想间,慈宁宫里的传喝之声已经传遍了大殿,正殿东间的帘子一挑,一位端庄秀雅的女子转了出来,却是太后跟前的苏末尔嬷嬷,这位嬷嬷年纪也进四十了,但看上去仍不失二十许容色,康熙见苏末尔迎了出来,也忙着赶着走了几步。

  “皇上可回来了,没磕着碰着吧!”苏末尔一边过来行了个蹲安,一边忙着拉康熙的手,康熙也略作势行了个半礼,口称“苏嬷嬷好,”又忙问着“太太和额娘都在?”一边捏了苏嬷嬷一把,“回来有事嬷嬷帮朕参详一下。”便进了门。

  慈宁宫的东间只点了起码的两只大蜡,然后便是佛前的一小盏长明灯,一应的陈设都是半旧的,只有外臣请见的时候,才铺设团花大褥及陈设,平时竟是素得很,最近自亲政以来,更是少见外臣,偶尔召见,也都是家奴,这宫里,竟是冷清得很。孝庄太后和孝惠太后正面对坐着玩“沙特拉”(一种蒙古棋类游戏,类似国际象棋)。见皇帝来了,便停下手里的铜棋子,“皇上回来了,出去玩一趟,有什么收获没有?”一边的小内监早捧了帕子和水来,孝惠亲为孝庄净手,有自己擦拭了,挥手让内监把棋子收拾下去。

  往日见了孝庄总是会粘上去撒娇的常宁今天闯了祸,怕得很,只顾着望苏嬷嬷身后缩,谁知被孝庄一眼就看到了。

  “常宁啊!出来,我说怎么不见你,在苏末尔裙子后面躲个什么劲,”孝庄随手点指,常宁只好一步一错,看看康熙又看看苏末尔,半天才挨到孝庄的身边。

  “给祖母请安,给太后请安,”常宁虽然不自在,但是规矩是不能错的,请过安,便站在一边,说什么都不肯说话了。苏末尔一边倒是有点奇怪,“怎么了?皇上,你们出去到底碰着什么事情了?”她也有点着急了。

  “苏末尔,你听说什么没有?”

  “奴婢只听皇上说有事,却不知道是什么事情。”苏末尔果然是孝庄的陪嫁丫头,二话不说就把皇帝和一位未来的亲王给卖了。

  “都是孙儿的错,请皇祖母不要责怪弟弟,都是孙儿没照顾好弟弟,”玄烨上前一步,一撩前襟,跪在地上,将今天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都说了,又说,“这事该怎么办好,孙儿也没个主意,有不敢劳烦祖母,所以想请苏嬷嬷帮忙拿个主意,五弟怕也是这个想法。”

  “胡闹,”孝庄养气的功夫很深,因此上绝无大怒,但是口气中的不满却可以看到,常宁也顺着孝庄的手边跪下了,一边的皇太后忙把茶端了出来,“姑姑喝口水,”又挥挥手,“皇帝也别跪着了,都起来吧!”又向着孝庄说,“这事既然已经出了,便当好好处理了,只生气也无补不是?”一边又指挥着给皇帝上座,上茶。

  “哼,”孝庄轻轻哼了一声,顺手接过茶来喝了,“说起来,也不是什么大事,偏老五仍是这么毛躁,让人怎么好托付大事,怎么堪用。”她的眼睛多少有点红了起来,“先帝统共就这么几个骨血,偏病的病,弱的弱,也就是老二和老五能给皇帝搭把手,苏末尔,”她伸手点指,“你说说,这么个多事之秋,他们不说小心谨慎,偏偏跑出去,又出了这档子事,这是多少双眼睛瞧着,谨小慎微还来不及,我说过多少次,宁肯忍着,咬着、憋着、看着,把事情都记在心里,藏在肚子里,日后有你们扬眉吐气的日子。”她又喝了一口茶,“毛躁,太毛躁了,焉不知你挥那一下膀子,就不是你心浮气躁的过?常宁,你什么时候喝小孩子致起气来了?嗯?”这个时候,常宁早又顺着孝庄的脚边跪下来了,孝庄这一指头正点在他的额头上,直点了个趔趄。

  “算了,别那边装避猫鼠了,去隔壁,让苏末尔看看你的手指,既没大事,上点药给我反省去。”前面把苏末尔喝常宁指使出去,后脚孝康太后也推说去倒茶出去了,于是房间里只皇帝和孝庄两个人了。

  “好了,皇帝,你说说看吧,你是怎么办的。”随着帘子的落下,孝庄全没了刚才的那一丝严苛,反而十分慈爱。

  “回皇祖母,孙儿将这事告诉了索尼了,索尼让索额图去处理,说一定会处理得天衣无缝。不过孙儿想着总有点不足,也有些不放心,”玄烨嘴角向上略挑了挑,算是笑了,便起身坐到孝庄的下首,抓起茶来,“因此回来还是要讨祖母一个主意,本想着请苏嬷嬷帮忙参详下,不想常宁一会也瞒不住。”康熙接着喝茶遮眼,一边瞟这孝庄的神色。

  一边上,孝庄早就看到了皇帝的动作,嘴角微微抿了抿,看来皇帝果然是长大了些。随即拈起茶杯也来喝茶,一时闷了半晌,见皇帝决然不肯说话,便开了口,“看来皇上是拿了主意绝不肯说了,不过也无所谓,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我便说说自己的意思,皇帝和心里的主意对对。”

  “这事啊,说起来不大,只怕被有心人利用了,毕竟说回来,老五毕竟是皇室宗亲,在教会里受了伤,还有皇帝在场,若是被有心人见了,只抓住皇室血脉在教会里受到伤害这一条不松口,这些洋人就一个也别想活,想来,皇帝也是担心有人利用这一点,所以才让索尼出头吧!”

  “正是呢,”康熙见祖母问话,便如此回答,至于心理,却并不全如此想。

  “不过索尼出头还是有点不足,毕竟索尼只是辅政大臣,若说起皇族受伤,他还是没办法庇护,而且说回来,索尼那个老头从进关就对汤若望那个老头看不顺眼。”康熙想起和索尼提到教会时候,索尼那副发绿的表情,便觉得此言大有道理。

  “所以说啊,如果有人要拿这事找教会的麻烦,索尼想庇护也庇护不住。所以啊,要想保住那几条人命,必须皇家出头,若论起来,也只有裕亲王够得上资格,偏裕亲王现在在外面练兵,回不来,因此上,这事情也只有着落在我这个老太婆身上了。”孝庄喝了口水,随即继续。“说回来,这个教会也没听说有什么好,皇帝干吗一定要护着他们。说起来,那个孩子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活着死了都没什么大不了的,皇上看重的是那几个西洋和尚。皇上倒是说说,你看重他们什么?”说完,孝庄便不再看康熙,只是专心吃茶,说起来也是有趣,这一杯茶统共也没几口,偏喝了又喝,就是喝不完。

  “回皇祖母,孙儿还记得先帝在时,曾提起历法一争,为了历法不准,特钦定御前进行推演,偏本朝钦天监竟束手无策,那些西洋传教士却落笔如飞。孙儿便想,那西洋人,纵不识历法,然其在推算上的能为,确胜我朝甚多,而且还有钟表机械等物,孙儿便想。这西洋人也是有些能为,就此杀了未免可惜,总要他们把这些能为留在我朝才是。”

  “嗯,也算是一个道理,不过这么多年,仍没有什么进展。”

  “都是语言不通,”康熙做了个结论,“那西洋教士虽然学习汉语甚快,但总是在日常会话上,若说起专业词汇,仍是不知所云,偏理藩院没人懂得他们的语言。本来先帝的时候还派人去学习,不过现在,嗨,不说也罢。”的确,自康熙登基依赖,朝廷中对于这些洋人便没有什么好感,所以也就谈不上学习交流什么的。学习洋文的也是更少,即使是教徒也听不大明白那些半文半白夹杂着拉丁语的祈祷词。

  “罢了,既然皇帝认为他们的学问有可取之处,而且他们也的确罪不致死,那本宫就替皇上拆了这个烂羊头好了。只是那个孩子,不能轻轻饶过。”孝庄拍拍手,唤外面的人进来。

  “只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放过也就罢了。”康熙想起那个满脸泪痕口水的小不点来,觉得一阵子好玩。

  “看看再说吧!”孝庄又端起茶来,外面苏末尔嬷嬷也挑帘进来,见皇帝正向孝庄请跪安,便一边笑着,“皇上这就回去吗?刚太后也回宫去了,也好传晚膳了,”一边送康熙到慈宁宫门口,便回来,见孝庄仍在拈着佛珠沉吟,便笑道“刚皇帝走了,苏末尔和娘娘说个趣事!”便向太后耳边嘀咕了几句。

  孝庄微闭的双眼猛地睁开了一线,随即再次合拢,“原来有这等事情,若果然是她,本宫确真需要好好看看了。”

  “苏末尔,准备轿马,皇帝上朝,我们出去逛逛,娜木钟(孝惠太后)也一起去散散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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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脆的钟声,打破了京城的晨曦,然后,随着高亢的鸡鸣,京城醒了过来,渐渐的,卖油条豆腐脑豆汁烧饼的小贩儿也推着独轮车辘辘地逐渐出现在初春暗淡的清晨中。一阵阵的手铃,摇响了教会的早祷,教会中所有的人,都在东面的小礼拜堂里嗡嗡地念诵着各自的祷词,只能听清其中无数的“我们的天父”“感谢主”“赐福”“阿门”,至于其他的,真正是各用各语,什么词都有,在这个远离基督教世界的地方,无论是基督会、圣修会、新教、东正教、天主教、圣母浸礼会的教士,都能够放下彼此之间在教义上的争执,全心全意地投入了每天神圣的开端。至于未来,他们将会为他们各自的教会募捐,进而在这广大帝国的中心城市进一步再建立几所属于各自教派的圣所。而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即使是在地球对面的地方正打生打死的教派,也暂时相安无事,毕竟,对于这个陌生的地方来说,他们都是一类的人,中国人可分不清楚那么多的教派。所谓的本笃派教义根本无法彻底执行,因为很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拉丁语,在中国,根本就不可能用拉丁语传教的,因为,中国人是看不起欧洲的语言的。因此上,他们必须妥协,是的,妥协,别无选择。

  夜忻经常听到这些传道士讨论如何讨好中国人,讨论如何用金钱或者其他方式来争取信仰,但是他们普遍认为中国人反复无常,因为中国人绝少当面拒绝他们,而是在笑着送他们出门以后,将自家大门永远对他们关闭,他们喜欢着教会送他们的座钟、玻璃器皿、小的银器,也因为油画的质感而惊讶不已,但是在这些之外,他们只打算为他们提供一些权利内的方便,而不是对于信仰的需求,或者虔诚,只是一种功利性的交换,而且是不等值的。即使是那些皈依了信仰,接受了洗礼的人士,也并不阻止自家的妇女去寺庙上香,甚至自己也去上香,将天主的徽记带进佛教的梵音。这些都让这些传教士们无法接受。但是说实话,在中国,对于神佛一向有“敬鬼神而远之”的思想,当然更有“礼多神不怪”的概念,所以,在中国,神佛系统之间,绝无任何抵触,而是互相交融,传统道教神佛系统中的四大金刚,不也在寺庙门口看门吗?道观的外面,不也有《西游记》故事壁画吗?所以说,把基督教的东西也带进去,其实也算不得什么大事。

  对于神佛信仰的单一性与综合性之间的矛盾,其实也是东方人和西方人的思维方式的差异之一。西方的概念强调自身,是排他的,东方强调整体,是抑“我”的,体现在各个方面,就让这些传教士彻底晕菜了。

  不过无论如何,西方的节日也是非常热闹的,毕竟凑热闹也是东方人的传统。就好像逛庙会一般,教堂里面焕然一新,外面也擦得一尘不染,连大钟也被擦了个锃亮,换上的新的钟绳还有着不少的麻刺呢!

  目前,我们应该称呼这位太皇太后为“昭圣慈寿恭简安懿章庆敦惠温庄太皇太后”一般叫昭圣太后的就是她了。因此上,我们也就不必再次操心这个称呼问题,反正,大清暂时就这一位太皇太后。而目前的皇太后坚持不肯受尊号,也难十分介绍,暂时就用皇太后称呼也便罢了。

  说起来,头一天晚上,索额图就悄悄到了教会,与几位教士密谈了一番,敲定了给教堂一些捐赠息事宁人,偏常秀妈妈不依不饶,很是给了索额图一点好话,不过偏索额图并没有回嘴,也不知道是什么道理,夜忻身上有伤,早早就睡下了,而常秀则和索额图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只是一阵声高一阵声低,偏那些洋人不大通满语,因此上却如有耳朵的聋子一般,只知道常秀妈妈一通猛喊,索额图那边却甚少声息,最终还是灰溜溜地出去了事。

  这些,也是夜忻后来才听说的,不过这个时候,她还是爬起来去找汤爷爷听故事,圣经故事前世虽然也大致看过,但是确实不如汤老爷子连着原文带着其他故事、神话、传说一起来的好玩,往往念不了几行,而扯来扯去的东西都不知道扯出多少来。

  至于自己的伤,夜忻实在是没心情,也没功夫管,她现只担心自己有没有机会活下来,清初期婴幼儿死亡率高得不是一点半点,康熙的孩子活下来的就不到一半嘛,或者一半多一点?反正死的不少,而目前的西洋人的健康观念还远远不够看,要是闹一场天花,她倒是不怕,若是鼠疫可就麻烦了。

  至于说起天花来,还有点趣事呢。

  那还是夜忻刚会走路的时候吧,常秀妈妈带她一起去集市,常秀去找几位相熟的东家商量具体的买卖商品,而夜忻就在门口看着外面的集市。西洋人是吃肉食的,所以常秀找的也是几位专门搞屠宰的人物。而这些人的后院。都养着不少的牲畜,特别是牛羊,实际上,猪肉在中国并不是上等的肉,因此上集市上的上好位置,多是买牛羊肉的。所以,牲口棚里尽是牛羊,可能是由于屠宰场的杀气,所以这些牛羊都很木讷,甚至是木呆呆的,而场院,则可能是因为血的缘故,整个都是黑漆漆的,空气中弥漫着血腥的味道,仿佛永远不会散去。在场院的一角,拴着一头在口鼻附近长着不少白点的小牛,看上去颇似前世满脸青春豆的小子面孔,让夜忻看上去就觉得好玩。

  凑上去时,那小牛只是老老实实地卧在哪里,并没有什么动作,夜忻见了,突然想起自己这一世还没有种牛痘的现实,于是发生了强烈的自行种痘的愿望,而面前的小牛,好像正好合适。不过夜忻从来没见过生天花的牛,只听说这种痘痘是从四肢发起,往往集中在牲畜的腹部,不知道这牛是否如此。

  夜忻见他们谈得入神,便偷偷凑过去看,只见果然是可爱地满身都有,当然,数目不多,有的干了有的正在起,看上去有点类似水痘,不过夜忻也顾不得太多了,反正一直到康熙中期,中原地带的天花爆发都是一波接着一波的,对了固然好,错了也不过早几天送命而已,因此上,夜忻一边念叨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痛起筋骨,昏厥其身”的自造语录,一边在这里到处找钉子,偏偏中原建筑少用钉子,寻了半天,竟没找到,无奈之下,见地上两三根木刺,怕是劈柴落下来的,便拾了起来,在牛鼻子附近的脓包上捅了捅,沾上脓液,一边撩起罩衣,在自己的腋下扎了下去,又怕没有扎破皮肤,便多扎了几下。她可不想在身体的表面上留下太多的疤痕,而牛痘,偏巧一定会留疤的。

  于是,夜忻开始发烧,然后好转,大概烧了两三天,小孩子发烧是正常的,至于腋下的伤口,常秀妈妈倒是追问过几次,夜忻一通鸡同鸭讲,反正那时候她还小,能说就不错了,谁也不能认真去追问她,到了春天,她倒是没有生病,不过一直在念叨着“非典”“禽流感”云云,搞得传教士以为她在学蒙古话,常秀以为她在学洋鬼子话。让夜忻一通偷着笑。

  不过,在这个让夜忻担心是否会爆发流感的春天的早晨,注定不会轻松,而夜忻,也要面对自己人生中第一个重大挑战,

  时代的潮流,正要滚滚而来!
“鳌公啊,今天老三跑去珠市口教堂去了,您听说了么?”济尔哈朗一向自忖为智多星,因此上,对于康熙每次出宫的行踪总是非常注意,也喜欢自作聪明地进行一番分析以及总结。

  “不过是出去索府一趟罢了,小孩子嘛!坐不住。”鳌拜对于这些事情并不过于在意,他在意的是康熙出来都见了谁,有多少人,多长时间,谈了什么。

  “可不能这么说呢,他上次,”济尔哈朗捏了捏自己的鼻子,那是他的习惯动作了,“就在索尼那里呆了半日,那天索府的人可是不少,李嬷嬷的两个儿子,还有杰书的二儿子也都去了,不知道说了些什么,鳌公要当心才是。”

  鳌拜沉吟了一下,“那这么说,皇上难不成这次还是与他们会谈去了?”济尔哈朗本来就是用的鳌府的眼线,他知道的,鳌拜自然都知道,鳌拜知道的,他未必知道的清楚。他自然听得出鳌拜口中的挪谕之意,那便是,今天从早到晚,只有皇帝兄弟这一波客人,而且只两柱香的时候就跑出来,回去以后更是不到一炷香就出了门,根本谈不上谋划什么,仅仅来往的寒暄,能够做到就不错,要知道,还要宣旨呢。

  “这个,谋划一次,怕是用不着总聚头吧!不过他们跑到鳌公眼皮低下,到底要做点什么还真说不好,难不成让那洋和尚做那魇胜法儿么?”

  “洋和尚有什么法术可言,他们野蛮地很,再说了,”鳌拜把手里的弯刀拍在了桌子上面,“一杀破万法,我鳌拜是沙场里趟过来的,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什么法术能害的了我不成?”

  济尔哈朗忙着堆笑,“正是呢,以鳌公一身的霸气,一身的正气,巫术邪法自然伤不到鳌公啊!”

  鳌拜那里听了这番奉承,眼睛都找不到了,“我哪有什么霸气,不过是一身的血腥气而已,想某在扬州,那叫一个威风,哈哈!”鳌拜那里大笑了一阵,却很快平静下来,果然思谋细密,这巴图鲁的勇号并不是随便得来的,这大小数百战,也不是轻松过来的,因此上很快就回了神,找到了正体。

  “说起来,这些洋和尚在洋庙里搞的是什么,细细涮涮的,刷房?”

  “听说是什么感恩节还是什么的,似乎是洋教的一个大节庆,所以一通折腾,算不得什么大事,”济尔哈朗捏着鼻子琢磨着,“不过老三和老五两个跑去,可就说不好了,要是他们利用教会搞点什么事情,我们的人可是盯不住的。”

  “这洋庙会不至于搞那么大吧!”鳌拜考虑了一下,“谁还不知道老夫看那些洋和尚不顺眼,跑到老夫鼻子尖上摆龙门阵,未免不像。”

  “要这么说,也是,听说老五出来的时候手指似乎不怎么便当,上马的时候还捏着兰花指呢!难不成上洋庙学戏去了?”济尔哈朗想起手下的回报就觉得有趣。

  “什么兰花指,是手指伤到了,倭赫早就把信传回来了,”鳌拜喝着茶,却不多说话。

  “那就难怪了,不过说回来,这个老五也够能闯祸的,听说前几日,才把杰书家那匹菊花青尾巴给剪了,上个月在市上和遏必隆家的奴才为了一盆花打了个乌眼青,今天不想又弄伤了手,也算是能为。”

  “屁能为,小孩子胡闹罢了,若是老夫的子女,哼!”鳌拜挥了下手。

  “查实在了,若是老五的手真是在教会伤到了,正好是一个口实。”济尔哈朗一向惟恐天下不乱,也真不愧了那个智多星的自诩。

  “查吧!上次没把他们清理干净,这次啊,让他们统统去广州,省的看着闹心。”

  这边鳌拜他们商量着要查教会暂且不表,那边慈宁宫里,却是热闹非凡。这太皇太后出宫,可不是小事,何况还有多年不出宫门一步的皇太后陪同,鸾仪司的太监们早就打点好了一应的卤簿仪仗,一水杏黄伞盖,朱雀旗,为了凑那64对的金漆卤簿,临时还将皇帝大婚时候的皇后仪仗借了些出来,从前日晚间太皇太后的话出口开始,就一路忙到了清晨,却没得一丝消停。

  待得太后出了慈宁宫时,早有一袭肩舆抬往了月华门去。秦得喜原预备着主子要驾临某位大臣家,因此上是按照出行的标准传的仪仗,谁知两位主位只穿了平日的常服,也未上珠翠,钗钏首饰也一律不用,这一惊可了不得,忙赶着命人抄小路往上驷院去传日常用的青盖朱轮车两辆到月华门侯驾,又找人给御前侍卫传信赶着换便服,一边吩咐着还要一边尾追着两位太后的肩舆不被落太远。这叫一个乱。

  “小喜子那里磨叽什么呢?”昭圣太皇太后靠在肩舆上,一边养神一边听着后面乱哄哄的一团。

  “小喜子怕是会错了太后的意思,这会子正忙着描补呢!”苏茉尔那边也懒得给他打圆场。而秦得喜听得前面念着他的名字,忙甩开小内监赶到前面去。

  “奴才在,主子请吩咐,”秦得喜不敢越过苏茉尔去,只在肩舆侧后面回话。

  “你那里都忙得是什么,看急得,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苏茉尔那边用不着太皇太后吩咐,直接就问起来了。

  “不敢瞒着大姑姑,”秦得喜赶着走着,一边杀鸡抹脖子地给苏茉尔做眼色,要她别追问地太过,“銮仪司那里听说老祖宗想要出去转转,忙不迭地准备东西,谁知道老祖宗穿了这身,他们的孝心怕是要白准备了。”秦得喜轻描淡写地念着,但是也不敢过于隐瞒。

  “那你就让他们接着这么折腾不成?”苏茉尔见他知道怕,也就不十分地追问。

  “哎哟我的大姑姑,奴才哪里敢啊!奴才已经命了他们去传两三辆收拾得最干净舒适的马车去月华门候着老祖宗的慈驾了,特特叫了老胡头来给老佛爷掌车,管保又舒服又稳当。”秦得喜那边的汗就好像豆子一样噼里啪啦地掉着。

  “那护卫大事呢?”苏茉尔看着秦得喜的样子好笑,话里也带了些笑意出来。

  “我最最最亲的亲姑姑哎,这事奴才怎么敢马虎,奴才已经给赫龙哈传了信,让他们抽一队人立即换上常服去宫门侯旨了,哎哟我的大姑姑,我的好姑姑,我的亲姑姑,求您好歹超生吧!”秦得喜的脸都快成了茄子色了。

  “算你办得妥帖,”苏茉尔微微一笑,凑到太皇太后跟前,“太后您说呢?”

  太皇太后只用一只带着指套的手指在苏茉尔的手腕上敲了那么两下。

  “得了,别那里摆相儿啦,下次小心吧!”苏茉尔转过头去,专心地随着太皇太后的肩舆。后面的秦得喜忙不迭地甩下了袖子擦汗“我的皇天祖宗啊,可算是混过去了,”他那边话还没落音,后面太后的肩舆正好从他旁边经过,扔下一句话,“混的什么?”直吓得秦得喜一屁股摔在地上,险险些没挡了太后肩舆的路。

  这个时候,皇子常宁正偷偷地溜去上驷院,见正在备车,便一路摸了过去,只见上驷院里一路的人仰马翻,收拾车轴车轮的,忙着换坐垫帷幕的,检查板子褥子的,一路的横忙。一溜六匹挽马,一水儿的栗色,清早就已经遛过洗过了,现在正在进行最后的梳理和装饰,挽具原本都是用红黄绫子包裹的,既然要微服,自然不能再用,便忙忙取了青布把内里的绫子整个包上,粗针大线地缝上,等回宫了还要再拆,因此上并不把手工做得十分结实,谁知道用不用撕掉这层遮布呢?

  看着大家都忙得紧,常宁就悄没声地溜上了一挂已经安置好的大车。躲在褥子后面,只等着跟着太皇太后一起出门了。

  至于太皇太后,一登车就看着常宁了,却也并不嗔怪。

  “罢了,反正都是你惹出来的,就一起去逛逛吧!但是,不许惹事。”苏茉尔好好检查了一下,各项都很齐备,才放心地点了点头。

  但是,不惹事,不代表事情不会找上门来。而教会的大门口,正有着一团漩涡,等着择人而啮呢。
受伤的是皇帝的五弟叫常宁的这件事情,夜忻其实从开始就很清楚,也知道如此对待宗室总是会有麻烦的,但是她就是决定赌了,就赌康熙皇帝玄烨对待传教士的态度,就从历史上,他命人教会南怀仁汉语和满语,并且大量翻译西方科学著作这件事情上,就可以确定。而且,她拥有500年后的人对于康熙的评价知识,她知道康熙是要发奋进取的,特别是青年时候的康熙,还带有一种执拗和莽撞,因此上才会引发三藩之乱,让清朝差点滚回了关外。不过这些都无所谓,她只要知道,这个时候,康熙还是被压制与被损害的,还需要获得一些发泄,以及需要拉拢一切可以拉拢的力量。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夜忻赌的就是这一点。教士是站在鳌拜的对立面的,而鳌拜是站在皇帝的对立面的。既然苏克萨哈皇帝保不下来,那么教士也一样保不下来,不过,还有别人能保住他们的命,而且也必须要保住他们的命,那就是太后,只要皇帝要,太后就会给皇帝做到,而且这些传教士还有着外国人这个免死金牌,要知道,有清一朝,还没有多少把外国人明正典刑的事情发生,左不过提前流放到广东而已。反正汤若望就快死了,不是么?夜忻知道,要到康熙九年,南怀仁才开始有其利用价值,而汤若望,则是到康熙六年就彻底失效了,所以,这四年,她必须给自己找个护身符,哪怕用撕的,也要把皇帝或者其他皇族撕一块肉下来给自己做挡箭牌。夜忻的目的就是如此。

  而昨天的事情,就证明了皇帝确实要保住这些教士的命,至少,让索额图过来息事宁人就是一个表象,现在的皇帝,要准备着他的侍卫大军,要准备韬晦,装成一个好玩的孩子,因此上,她的作为,就要能够构成这个大背景的一笔,纵然不重要,所以她折了常宁的手指,在康熙的衣服上抹上大片的眼泪,这样,他们回去的时候,会好像被欺负到的小孩子。

  夜忻偷偷的乐了,既然已经是漩涡了,索性就让它做一下试金石,如果历史会因为自己而改变,那也不用太介意,大不了跟去广东,那边虽然现在是险山恶水,不过五百年后可是经济名城呢。或者跑去西方好好看看,混一个发明家、创造家、改革家、艺术家一类的东东顶在头上也不错,横竖文艺复兴还没全完成呢,不是么?正好给它加把火,不就是后现代嘛?咱们把新新人类,现代之现代,否定之否定,摇滚乐,蓝调,乡村民谣统统带回去,对了,还有贝多芬,贝多芬既然还没出生,索性就不要成长了,咱们先盗窃你一半的成果在说。

  如果说,历史不会改变,那就更省事了,不会改变的话,她就躲起来,反正她知道历史,哪里不打仗上哪里去。或许跟着福宁去广州?那是康熙快三十年的事情,有点不赶趟,或许能够建设新台湾?那是康熙二十二年前后的事情,年纪上应该正好合适,高山族的姐妹们能歌善舞,应该很养眼的。而且少数民族风气比较开放,女权运动一定比中原地区容易开展。

  其实,归根到底,不过是夜忻的身体本能反应而已,不过是夜忻自己从这个麻烦中给自己找到了一些能够利用的东西而已,顺便找了一些能够活下去的理由。不过说一千道一万,也没有杀婴孩的道理,即使是成吉思汗铁木真当年杀孩子也是杀那些高出车轮的,现在的夜忻,就是伸直了双手外带掂起脚,也够不到车轮的顶上的。要知道,清代的车轮要搁到现代,别说比二八自行车的车轮高不少,就是四零的自行车轮怕也赶不上,当然,如果有四零的自行车的话。

  说起来,夜忻倒是真想搞辆自行车骑骑,再不成搞个儿童的三轮车也好,就算重温儿时记忆了,自从夜忻习惯了风驰电掣的感觉以后,这么慢悠悠的生活节奏实在让她受不了。做一件衣服要一针一线地缝上两三天,一条领子要一针一线地绣上半个月,眼睛就受不了,亏得常秀妈妈还说等她五岁就教她做女工,她不要,彻底不要,她可以确定,一定,以及肯定这一点,在后世,因为会钉扣子而被那帮哥们无数次利用以后,她就已经把这一点深深地刻在灵魂里了,在她看来,女人能够简单地缝缝绽口,钉钉扣子,缝个沙包,打条围巾就足够再足够了,若能够裁剪,就是女人中的女人,至于缝纫,满地的收小活的人在,缝纫机不算难学,因此上也不差她一个。

  好了,收藏名单里增加一条,会缝衣服的。也许她需要去估衣铺看看价位了。

  可惜,目前的她,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认命地继续吃别人喂的东西。至少目前抚养她的人,对她的要求就是,“小孩子就应该安心地被大人喂,乖乖长大就好了。”郁闷啊!完全被年龄打败了。夜忻看着教堂房顶上吊着的瓷碗吊灯,再次摆出思想者的标准架势来。直到一个声音问她“盯着房顶研究什么呢?”

  夜忻完全没有考虑到对方说的是什么语言,但是她已经习惯了用拉丁语说话,直觉地回答道,“研究吊灯的摆动,其时间间隔貌似是固定的。”由于她根本没有过脑子,所以她说出了不该说的话,一惊之下,她回过头来,顿时大为放心,因为她看到,问话的人,是从来没有见过的女子,而根据她在两世为人的了解,即使在人口密度最高的时候,这个人口密度最高的地方,一个黑头发黑眼睛的女子,能够听懂拉丁语的可能性,仍然无限接近于零。

  面前的女子,穿着裁剪简单的旗装,但是质地相当不错,而且上面的织绣和手工都是上乘的,而她的后面,还有两位穿着更加考究的女子在,更后面还有两三位年轻的女子,显然是一起来的。而且显然是大人物。夜忻扫过几个女人,看到了穿着最为考究的两位女士左手上华丽的银制镂空掐丝指甲套,并被其超级繁复俗气的华丽风格狠狠地雷了一下,更是大致猜到了她们是什么人了,微微行了个礼,夜忻向教堂后面的厨房跑去。

  常秀妈妈刚刚浆好了准备在感恩节穿的衣服,正把衣服往架子上面晾着。突然间夜忻一路小跑着冲了过来,一边叫着秀妈妈一边往她身上爬,常秀便把夜忻抱起,向着她小手指的方向走了过去,转过通向礼拜堂的转角,常秀和她抱着的夜忻,就与那穿着华丽讲究的一行人走了个面对面,然后,双方居然,全都愣住了。

  “秀儿吗?”那个发言问夜忻的女人,便是苏茉尔,而现在,她的眼睛,直勾勾地落在了常秀的身上。而常秀也楞楞地看着她,“苏茉尔姐姐?”她好像很久没有说出过这个名字一般,一个字一个字仔细斟酌着发音,似乎嗓子都在发抖,夜忻在她的怀里,也感觉到她的肌肉在微微发颤,心跳也在不断加快,颈部的皮肤在发热,呼吸渐渐急促。

  常秀妈妈抱着夜忻行了个蹲安,“苏茉尔姐姐一向还好?老祖宗她身体好?太后太妃们身体都好?小主子们都好?”她一连串的问话好像连珠炮,又急又快,问的苏茉尔都不好回话了。

  “我不过是牌名上的人,说不上什么好不好的,至于主子们……”她让开身子,常秀顺着苏茉尔的眼神望去,突然好像不能控制身体一般,急急地冲了两步,蹲下身,放夜忻下来。随即跪倒在打头的那位贵妇人跟前。“老祖宗,常秀给您问安了。”随即,便伏在地上,哭成了一团。

  “常秀?以前在东五所伺候的常秀?”太皇太后猛地见了故人,一下子却认不出来,倒是后面的皇太后眼力好,“可不是常秀嘛!姑姑,以前带过三四位阿哥和格格的。喏,常宁小时候不也是她照管吗?”一边点手叫缩在最后面的常宁,“还不过来,你念秀姑姑念了多久呢,”一边揽过常宁来,“这是老五,你以前天天抱着玩的,他四岁上你指配出去以后,他还很是哭了几场呢!”

  “这是五阿哥,我的宝贝娃娃?”常秀看着这个头天刚受了她一通排揎的男孩子,不由得愣了,那边太后早就把常宁向着常秀这边推了过来,“认真看看,仔细看看,我们须没屈了五阿哥,可是全须全尾囫囵个好好地呢。”

  “娜木钟,难得见面,找个地方坐着说话把,只在道上挡着不是做客人的礼数。”太皇太后淡淡地说着,又像夜忻道,“孩子,带我们去你住的屋子好不好?”夜忻也不多想,点点头,蹦蹦跳跳地去了,其实,也不是夜忻不想好好走路,而是一岁半孩子的身体,实在不适合稳稳当当地走,如果要是摆出后世那种模特姿态来,岂不是要吓死几个人。因此上夜忻索性用蹦的,就当锻炼力量了。

  一路蹦到了自己住的偏房,夜忻一把推开了大门,顺手拖开了凳子,等在那里,因为她知道常秀一定会过来亲亲她,说她很厉害,那是她一直以来想要培养夜忻的行为,不过这次看上去她的心思全被以前的“娃娃”占据了,因此上夜忻就被冷落了,不过夜忻也懒得和被她抓得大叫的小屁孩吃醋,看大家都坐下了,就跑到门口去看蚂蚁上树了,她对于蚂蚁的研究,目前着落于分析蚂蚁的孵化问题,因此上她总会翻出很多蚂蚁卵来玩。

  不过,玩归玩,她还是要听着外面的动静的,毕竟,她们的出现,实在是过于戏剧性了,让她都没有办法继续分析后面会发生什么事情了,毕竟,对于夜忻来说,政治,还是她一直没有搞明白的课题,而所谓的商场、战场、政局之间错综复杂的相互关系,也让她这个热衷于专业技能的人所无法完全理解。她勉强能够了解人力资源学,以及普通心理学,但是如果到了政治层面,她就完全没概念了。

  里面的谈话,多半就集中在夜忻的身份、身世、情况、年龄、技能、爱好等等,以及教会的情况、人员、心理、对大清的忠诚度、技能、教义等等方面,反正是要把夜忻和教会的情报兜个底儿掉。不过夜忻也管不了那么许多,常秀的嘴长在她身上,说黑说白都是她,夜忻只担心她自己的生活,和她自己的未来。
在房间内,在许多的寒暄和讨论完成后,话题最终集中在常秀本人身上。

  “秀儿啊!你不是嫁给理藩院的博洛克了吗?怎么到了这里?”孝庄太皇太后在听过了所有的诉说以后,淡淡地把话题转移到了常秀本人的身上。听到博洛克的名字,常秀的眼睛亮了一下,随即又暗淡了下去。

  “主子也知道,博洛克是带兵的出身,不懂那些文话,只是因为在南边放马的时候,让西洋传教士的药救了一命,便觉得西洋人的药好。您也知道,咱们草原上的人,在南方多有水土不服的,又不大懂水性,多有水土不服的,又饮食不惯,不自觉地泄死,吐死,弱死就有不少,我家提领也是这样,南方湿气又大,受了伤,伤口总不见好,反而容易生成大疮,又是脓又是血的,一点点小伤烂成碗口大,在草原上抓把土一揉就能好的伤口,都能要了人命,见了洋和尚的药得使,哪有不顾命的,这情分,便记住了。”常秀一边说着,一边机械地擦着桌角。

  “哦,怪不得从南面过来的将士多有说西洋人好的,又有说西洋人不好的,却是怎么回事呢?”孝庄接着吻了下去。

  “这些西洋人不都是传教士,那些商人多是没有药的,只要赚钱,咱们哪里认得那许多,之见了西洋人,就以为是会治病的,看了那只要卖东西没药品的,怎么会不骂呢,”常秀仍然是幽幽地说着。

  “怪不得,又要钱,又没东西,确实不招人待见。”苏茉尔跟了一句,“看样子,西洋人也不全是郎中。”

  “正是呢,”常秀接着说,“西洋人的传教士里有一些郎中,商人里也有会治病的,但是多数西洋人是不会治病的,但是那些兵不知道,见了蓝眼睛的就以为有了生路,那些洋人见都是拿刀动枪的,哪有不怕的,既怕了,便说不得随便那些什么来凑数,自然治不好病,还要要命,因此上,也多有说洋人不好的。”常秀接着说了一句,“我家提领是被治好的,所以说洋人好。”

  “哦,这样啊,被刀枪逼着,也难十分怨洋人。”孝庄太皇太后简单地评价了一句。

  “我家提领受了重伤,丢了只胳膊回来,也不能再打仗,又不好吃干晌,正赶上先帝爷推崇洋人的算学,要理藩院派人学习西洋算学,和语言,我先生便自请去了。”

  “然后呢,你怎么到了这里?博洛克呢?”苏茉尔忙着问着。

  “头几年还好,只是博洛克伤了……那里,所以我们也没有孩子,他又好吃个酒,家里总是不大宽裕,也赶上和教会关系比较近,因此上常从教会里扰些个嚼裹,可惜,博洛克命不好,去南边时候落下的伤,一直没好利索,每年一冬一春的闹,大夫也看不起,看了也看不好,就这么拖了两三年,先帝去了不到半个月,他也跟着去了,不过这样也好,他还能跟着先帝鞍前马后地,也是他的造化。”常秀的眼睛,多少有些红了起来。

  “那你就一直在教会里?”苏茉尔擦了擦眼泪,“也不给宫里个信儿。”

  “不在这里可去哪里呢?我也不会什么,汉话也说不好,本想请内务府遏大人帮忙谋个洗洗连连的差事,偏说我男人是和洋人勾结的,洋人现要清算,我也就没了活路,正赶上锁拿洋人,那些传教士们怕教堂荒废了,又记得我是个寡妇失业的,便让我帮忙守着钥匙,不过是看看门罢了。头年冬下,放回来的放回来,流放南面的流放了南面,我本来是要回去的,他们看我还算是实在,便留我帮着买些菜蔬肉食,吃住都和他们一起,按月多少有点零用,便这么过下来了。”常秀说着,泪便慢慢地收了,“难为主子们惦记着,秀儿这里可承受不起。”常秀的眼神向下瞟着,那边常宁已经不自觉挪到了常秀的身边,拉住了她的袖子。

  “秀儿嬷嬷既然没地方去了,便回宫去,好不好?”常宁一手拉着常秀的袖口,转脸向着太皇太后,“皇祖母,咱们叫秀儿嬷嬷回宫好不好?一起好不好?”

  “五阿哥别说笑了,奴才是不祥的人,怎么能进宫呢?况且,秀嬷嬷在这里也很好的。”常秀一边摸着常宁的头发,一面淡淡地劝着。“这么多年,奴才早就惯了。”

  “不会惯的,怎么会惯呢?”常宁的眼角红了,“娃娃每天认真练射箭,现在能在马上射中靶子了,秀儿嬷嬷,您还没见过呢!”常宁伸出一双小手,露出手上层层的老茧,都是挽弓练出来的。

  常秀看着常宁手上的茧子,心里一疼,眼泪也掉了下来,“苦吗?”常宁只是摇了摇头,“秀儿嬷嬷,回来好不好?”

  夜忻看着里面那些哭哭啼啼情深意切的表演,觉得十分无聊,却多少有点感动,更加坚定了绝不让自己栓在男人身上的决定。夜忻一定要亲手把握自己的未来,如果不能亲手掌握它,就亲手打破它,绝不让任何人控制自己的未来,夜忻已经受不了那种三纲五常,受不了那些认命的人,常秀甘心守了活寡守死寡、苏茉尔甘心一生不嫁、孝庄和孝惠甘心守着金碧辉煌当未亡人,但是夜忻不干,夜忻绝对不要这样的生活。夜忻向后退了两步,正靠在一个人身上,夜忻顿时觉得自己实在是没运气。今天怎么全用后背和人打招呼!

  夜忻认命地回过头去,却见了那日的小皇帝,眼睛也是多少有点发红,却并没有多说什么,没有穿常服,身上的大氅下面隐约可见青色的朝服下摆云龙纹,没带帽子,就那么光着头,站在教堂院子里的槐树下面。

  “您好,”夜忻没打算给他继续感伤的机会,直接拉拉他的衣角,领着他进了屋子。

  “哥哥,”她爬上常秀的膝盖,指了指门口,“弟弟”她指了指一边的小破孩常宁,“我对吗?秀妈妈?”

  “皇上,”孝庄惊呼了出来,显然没有想到皇帝下了朝就直接跑过来了,除了两位皇太后和夜忻,所有人都起身给皇帝行礼,而玄烨则简单地一挥手,“都免了吧!”又向着常秀问着,“这小东西刚说的什么?”

  “回皇上,”常秀抱着夜忻行了一礼,“玛利亚说的是拉丁语,头一个词是哥哥,后一个词是弟弟,最后一句是问奴婢她说的是否正确。”

  “哦?好个机灵的娃娃,好好调教下,定是栋梁之才,”玄烨听了,呵呵地笑着,不过孝庄似乎听出了些什么,“玛利亚,这是他的名字吗?”

  “回老祖宗,玛利亚是教士们给她起的名字,这个名字在西洋十分常见,类似于咱们这里管女孩子叫大格格。”

  “哦?是个女孩子?”孝庄看了眼苏茉尔,“抱来我看看。”

  “倒是个清秀的孩子呢!”苏茉尔淡淡地说着。孝庄就着苏茉尔手里,认真地看了看夜忻的眉眼。

  “眉眼中煞气太重,这个孩子脾气一定很倔强。”

  “这倒是,教士们总是不让她去图书室,但是她就有本事进去,谁也挡不住呢。”常秀看着夜忻,满是宠溺。“她从小就不爱哭,学东西也快,长得也快。”

  “她好像听得懂我们说话似的,”孝庄看着夜忻左看看右看看的样子,觉得十分好笑。

  “是,听得懂的,简单的话她大多听得明白,复杂的就不成了,不过她只会说拉丁文。”常秀笑着说。

  “怎么搞得?”孝庄皱了皱眉。

  “汤神父喜欢她,天天腻在一起,就学会了。”

  “汤玛法?”太皇太后轻轻地念着,“也是很久不见了呢!”

  “皇祖母,要不要请汤玛法过来,朕也只听先皇提过两次而已。”

  “也罢了,见便见吧!”太皇太后微微笑着,“虽然没有通译,不过汤老头的汉语说的勉强,秀儿也能顶半个通译,有他们在,总是能明白差不多的。”

  “至于常秀,”皇帝沉吟着,“虽然说按规矩不能进宫了,但是若皇祖母高兴,到慈宁宫配祖母说说话也不算违制。”

  “那就随秀儿决定好了,既然皇帝都开了口,我这个老婆子自然没什么好忌讳的,”孝庄显然曾经很喜欢常秀。

  最后,经过与汤若望、南怀仁、安文思等人的磋商,事情就那么决定了,常秀进宫做女官,算是配太后解闷,至于夜忻,也跟着常秀一起进宫去,由太皇太后亲自教导满蒙语言,以备日后通译,每周回教会一日,礼拜兼继续学习西洋语言。

  于是,事情就在所有人的互相妥协以及不愉快之下就此决定下来。

  不过当夜,慈宁宫里传出了一道懿旨,命十三衙门的人把夜忻的底细细细地查出来,看看到底是一个什么来路。
宫廷,是全世界最郁闷的地方,而清朝的宫廷,还要加上丑陋,夜忻粉粉粉讨厌大辫子以及秃脑瓢,虽然说对于西方人也没什么好感,不过……,算起来科学技术似乎对夜忻更有吸引力。

  夜忻完全不知道自己算是一个什么样的的地位,绝对不是奴婢,因为没人指使得了也没人会指使她,听得懂不代表听话,也没人恶心到会虐待婴幼儿。当然也不会是主子,因为她只有常秀在照顾,理论上应该算是寄居的意思,算是常秀的家人。

  不过这些,夜忻都懒得想,她只是在思考,她下面怎么才能多学一点东西,而且这么复杂的环境,极端超过她的认知以及控制能力,她可不是那些政治斗争中摸爬滚打出来的皇室成员的对手,而且以她已经基本固定的思维模式,根本也无从学习那些政治斗争,因此上,她最大的机会,就是满世界找书看,至少目前为止,没人知道她看得懂中文,这就是机会。

  不过,纵使慈宁宫里没人管她,任由她爬上爬下东串西窜,她所能找到的第一本带字的东西,居然是一本《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让她郁闷到头发掉光,当然,她的头发没有掉光,不过仍然是简单地系上而已,如果要给她梳包子头,她就一把扯乱,一来二去,她也就省的多事了。小孩子用不着规矩,这就是她最大的幸运。什么规矩不规矩的,她咬紧牙关,除了洋话什么都不说,想那些无聊的人也拿她没辙。

  慈宁宫很漂亮,慈宁宫花园也很漂亮,特别是花园里的小湖,非常适合养鱼,也很适合游泳嘛,可惜夜忻不想重新学游泳了,否则跳下去,会不会顺着水直接出宫呢?那样可就太合适的,如果不被从教堂里抓出来就更好了。

  应该是得了太皇太后的指示,常秀天天教她满语,苏末尔也动不动就过来陪着常秀给夜忻创造满语环境,但是夜忻就是咬紧青山不放松,坚持除了拉丁语一句话不说,开始还来两句意大利语,后来连意大利语都不说了,做出在逐渐丧失语言能力的样子,逐渐到连拉丁语都懒得说为止。

  出于无聊,夜忻每天把大量的时间消耗在陪太皇太后和皇太后两位念经上了,她会坐在太皇太后的前面,抱着经书跟着看,反正几位老太太也没什么超级大的架子,更没法和后世的慈禧老太太比,反正是夜忻怎么折腾都没关系,反正夜忻也没有那么厚的脸皮把自己的排泄物扔在别人身上,好歹也是快四十心理年龄的人了,即使是厚脸皮的拉拉,也是有一定的底线的。

  佛告须菩提:“莫做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则为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须菩提,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

  “须菩提,如来所得法,此法无实无虚。须菩萨,若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则无所见。若菩萨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

  “须菩提,当来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经受持读诵,则为如来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无量无边功德。”、

  我的天啊,夜忻看着那些有的没的“如是”“菩提”“功德”“人相”“我相”“众生相”只觉得整个脑袋好像要爆炸开了一般。偏偏这两个老太太,其实只有孝庄是老太太,孝惠是“小”老太太,一个个木头似的。倒是太后跟前的秦得喜有点意思,但是这个意思她又不能自己去找。宫女倒是不少,她又不能挨个去捏捏,摸摸,偏偏一个个忙得脚不沾地。好容易赶上一个休息的,又会拍拍她脑袋,“我的好姑娘,让我歇歇吧!”让夜忻除了在她们脸上顺两把以外,什么收获也没有,倒是那些丫头知道夜忻喜欢亲她们以后,经常肯抱抱夜忻,让她吃她们的胭脂,只是夜忻一项知道胭脂里面的铅太多,拒绝碰那些涂过胭脂的脸,惹得苏末尔一通好笑。

  不过教会的人可算是倒霉了,被鳌拜整个又全端进牢房去了,不过幸而太皇太后携皇室“准”全家到教堂一游,才算保住了教会的房子,让夜忻送了一口大气,要知道,她写的那些小东西,可都藏在教堂基督圣像后面呢,若是一烧,统统都要完蛋,

  康熙每天都来给太皇太后问安,然后会汇报每天朝堂上面的事情。每天这个时候,夜忻都躲在太皇太后的袖子地下吃瓜子仁。完全不必和其他格格一样避出去,她小,小就是资本,八九岁的格格要懂事,她不是格格,也不是奴才,她没有下人,也没有上司,她只管天天起来就到孝庄的屋子里玩,从上到下都不管她,由着她,没笑脸也没冷脸。倒是康熙的老婆,赫舍理氏喜欢她,她也还是一个孩子,但是她就是喜欢孩子,每次来都要抱抱她,逗逗她,也就是她看出来夜忻喜欢书籍。

  因为赫舍理有一天偷偷告诉她,她自己住的地方有很多书,她可以教她,然后她就经常去赫舍理哪里,一通乱看,虽然说多数是什么《女儿经》《女孝经》《女四书》《女论语》不过好歹还有两三本《唐诗选辑》《宋长短句》什么的可以一看,不过好像赫舍理很喜欢教人学成女木头,因此上夜忻多不理她,她看书不是为了插图,所以,不管赫舍理准备的那本女儿经里面有多少插图,她都没多瞄过一眼。倒是难得遇到一本插图版的《天工开物》,不是据说那书早就失传了吗?最后还是从日本传回来的,怎么赫舍理这里有?

  赫舍理好像知道她懂得满语和汉语,但是她总是不说破,不过是经常对她说汉语,虽然她的汉语也好不到哪里去,怪腔怪调还打着圈圈,带着嘟噜,倒是有后世北京话的尾音,难不成后世的北京话尾音总是往上挑是从满语来的,呢呢的,还讷讷的呢。夜忻只管肚子里偷着乐,却不好意思当面笑出来。恭悫和端敏两位长公主,虽然说年纪都不大,却都已经指配出去了,因此上也很少出来,倒是赫舍理那边更热闹一点,毕竟都是八九十三四岁的女性,正是好玩的时候,又有一个一两岁的活玩具,可比那些小猫小狗的好玩多了。

  夜忻也很痛苦地被她们拿各种各样的衣服,首饰,胭脂粉装成过无数次的鬼了。若是可以随便说话,夜忻就把后世的各种化妆方法统统拿出来,什么骷髅、生活妆、宴会妆、透明妆、烟熏妆、舞台妆,统统都扔出去,雷不死她们的,不过说回来,好像赫舍理这里只有一包散粉两三色胭脂而已,好简单啊,里面的颜色加一起还赶不上夜忻前世的眼影盒中色彩的一个零头,可怜可怜。要不要发明出一点眼影来呢?夜忻又陷入了沉思。

  只是天意让夜忻无奈。

  后面的事情很俗套也很老套。

  夜忻在宫里住下了,每七天去教会一次,然后不久索尼就死了,宫里面乱了一阵子,八月初的时候汤若望死了(阳历九月),利类斯和安文思被勒令流放了,不过据说还没过长江就允许返回,接着南怀仁病了,然后开始流行十三郎香会了。鳌拜好像被抓了,从哪里抓到的不知道,反正知道的时候,从毓庆宫到慈宁宫的路被彻底堵死了。不过鳌拜被抓也没用,因为黄河发水了,然后南方干旱了,北方沙暴了,西边蝗灾了,吴三桂要钱了,耿精忠哭穷了,尚可喜偷懒了,几个额驸不乖了,西面的王辅臣开始不听使唤了,总之,玄烨小破孩开始头大了。

  没错,玄烨开始头大了,夜忻也快4岁了,赫舍理还是天天抱着自己的女儿经没完,现在只有端敏还和赫舍理玩,其他的都嫁出去了,有的已经死了,康熙的头一个孩子没活下来,不过夜忻发现自己长的太快了,看上去似乎快有常宁被夜忻折手指时候的个头了。

  啊,对了,夜忻会骑马了,虽然是一岁的小马,很野,但是夜忻到底是能骑住了,和后宫不多的几位主子的放纵有关,反正是怎么折腾都没人管。还有,夜忻终于抹进了皇帝的御书房,不过当时玄烨也在,不过是没管她而已,十六岁的人怎么也不会和四岁的致气。

  还有,夜忻准备落跑了,这次落跑是有基础的,那就是——天花又来了。
作为流行性强,致死性强的传染病,天花是很多人的天敌,特别是满洲人和蒙古人的天敌,康熙八年是一个多灾多难的年头,先是干旱,然后是蝗虫,接下来就是瘟疫,而这次的瘟疫,就是天花。由于封锁,京城还不算明显,但是据说河南一代已经有不少村庄都空了,或死或跑,路边都是累死、饿死、病死人的尸骸,或者被草草掩埋,或者就那么扔在路上,然后不时倒下某个身躯,给这些路边,增加一些点缀用物。

  随着春天的到来,死亡也进入了京城,先是一两个负责运水的小内监身上起了水疱,然后就是发烧,等到被太医确诊为天花的时候,皇宫里负责杂事的太监宫女已经躺下十几个人了。

  幸而都是一般的宫院,也没有主位,因此上康熙忙下令,皇宫内的所有嫔妃,娘家在京城的统统可以回娘家,年纪小的宗室统统离宫,毓庆宫的书房也不开了,康熙就在南书房找几个大臣读书了事。夜忻也要离开皇宫,当然要离开,夜忻十分高兴地从郁闷地赫舍里那里敲诈了一大批的书籍,包括《天工开物》的抄本。

  宫里也提前释放了一批宫女和太监,于是乎哭声震天外加欢呼蔽日。宫女们超过十八岁的统统放归本家自行婚配,只除了某些点了名去伺候主位的。太监们年纪大的全部扔出去自生自灭,横竖这些太监都是前明留下来的,扔掉干净。

  赫舍里是个乖孩子,可惜夜忻不喜欢乖孩子,赫舍里很识趣,夜忻喜欢识趣的孩子,赫舍里很清秀,所以夜忻谈不上讨厌她,更何况赫舍里给了她不少的金子,每年过生日,她都会从各宫主位那里多少搞到些小东西,还有过年,反正每年从每个人手里能搞到两个小荷包,里面必然有一个或金的或者银的桃花样子的小锞子,总有半两差不多,四年算下来也攒了二三十两了。

  还有不少的绸缎锦缎,都是尺头,这些都是常项,反正是人人有份,她比宫女们高一等,比格格们低一等,也不知道算是哪等的,不过她根本不在乎。她只要知道这些东西最后能换成钱就够了,她爱钱,比什么都爱。

  太皇太后那里也有不少的赏赐,不过都是些大大小小的衣服,布匹,糖果点心,她几次想高呼,折现吧,折现吧!但是她不能,若不是装作不能说满蒙语,她是再没机会跑出去的。特别是康熙皇帝看着她的样子,就好像再看大不列颠百科全书中文版。恨不得她能够立刻学会说她能听懂的所有语言,给他把洋人的书都翻译出来。

  “小不点,你倒是说话啊!”康熙经常这么对她说,他给她念奏折,有关西洋人的,有关各国情况的,用汉语也用满蒙语,但是她就是一言不发,带着一副悲天悯人的眼光看着这个自作聪明的皇帝。顺便每次收到赏赐都会拿给他看,但是就是不松手,一副守财奴的样子。甚至整个慈宁宫都知道慈宁宫里有个见钱眼开的娃娃,凡是掉落在慈宁宫的东西,都会第一时间到娃娃手里,不拿绸缎或者金银锞子换,一定拿不回来,只除了太皇太后和皇太后的东西她回放回原处,因为她总要有所靠山。

  “常秀妈妈,我要去欧洲,”在离开皇宫之前,夜忻这么对常秀说,正在帮夜忻打理东西的常秀楞了。“娃娃,你在说什么?”她的惊讶溢于言表。

  “我要去西洋,”夜忻又重复了一边,“一定要去西洋看看,去看看汤玛法和南神父的家乡是个什么样子。”夜忻的眼睛向着天边,要知道,过不了三四年,这片大地就要一片大乱了,夜忻不打算凑这个热闹,她也需要找个地方来看看到底什么时候能够长大,毕竟她现在已经长得太快了,四周岁多的人,快要有九岁的个头,看上去像是妖物,早晚会出事的。

  “你怎么去?”常秀妈妈问着,她从来不信小孩子的话,“先去教会,找商人,跟着商船回去。”夜忻对于自己的未来,想得很明白。“一个人?”“或许,”夜忻低了头,“或许可以雇佣一个太监。”她补充道。

  “然后呢?”常秀妈妈淡淡地说,“你吃什么?花什么?用什么?”夜忻微微笑了笑,“现在攒的,而且,”她的眼睛瞟向了三宫六院,“似乎可以从这个皇宫里挖一点东西出来。”“什么东西?”“用不到的瓷器,那些压库房的。”夜忻想着,“四年后的地震里不知道震碎了多少,让这些注定要被大自然的威力抹杀的东西发挥点余热,算不得我的错,不是么?”

  由于天花的爆发,在京的旗人说得上是人心惶惶,内务府也乱成一团,夜忻就拿着皇上批的两三个字从内务府搞出来两三大箱子的瓷器,左不过是理藩司那里寄放的,理藩司目前没人,要不理藩司的仓库也会被夜忻倒腾光,因为康熙的字都是给夜忻当字帖的,因此上,夜忻也算是假传圣旨了,不过皇帝不管,几个近臣也不说话,太皇太后默认,皇太后更是把给自己专门烧造的一些礼佛用的瓷器一起给了夜忻。用她们的话说,现在宫里这么乱,丢点东西也是正常的,与其让夜忻自己往外顺,不如送她些,比从宫里刮出去的只怕还要少些。

  于是乎,夜忻带着三大箱子的尺头,四五箱子的瓷器,还有满满一手帕包的金银,重新出现在了珠市口的教会。现在,这个教会都快成了医院外加收容所了。

  现在的教会,少了汤若望,暂时是汉语最好的南怀仁挑头,安文思目前应该在广州,或者是泉州,利类斯还留在教会,里面帮忙的换了两个粗手大脚的女人,一口的河南普通话,教会的礼拜堂里面铺满了稻草,躺了一地的患者,什么病都有,外面的药店也差不多,酒店都停了业,有心眼好的,把席棚支起来给难民当房子住,更多的则是大门紧闭。舍粥的都只在外城的城门附近,也是放着难民都到城里来。米越来越贵,熬绿豆汤的豆子也越来越贵,药材也越来越贵,什么都贵,吃一个鸡蛋都差不多要半两银子,因为鸡也死得差不多了,鸡瘟猪瘟也凑热闹,每天东郊的义庄上都在埋死尸,一层又一层的,也没什么碑或者木条立,埋尸人都麻木了,间或挖出一具半具的尸骨,也毫不动色,只管继续挖下去,然后把那些东西和新死人的尸体胡乱堆在一起掩上土了事,露着一只胳膊或者一只脚的时候多的是,野狗野猫什么的都聚在那里,埋尸人一转身,就把尸体往外拖,赶也赶不走,也没人管,反正那三分地里早就层层叠叠的。

  还有那得了肺痨的,随便找个水沟就喝水,胸前斑斑点点都是咳出来的血,衣服脏得找不到颜色,头发枯黄,身上瘦得见不到肉,卖烧饼的好心,递过半个烧饼,那人勉强小小,咧开的嘴里,牙齿上都是黑的,没吃就是一口血喷在上面,喷着喷着,这个人就倒在路边再也怕不起来。

  七月十五日,正是鬼节前后,这几天连吓带病,每天早晨都要收拾出十几车的尸体,尸体从城里云出去,到不了义庄就会高上一倍。

  而夜忻,也准备好了去天津,她要从那里上船,一路南下去泉州,然后经过马六甲和锡兰,到红海,从开罗步行去亚历山大港,然后从亚历山大港去罗马,她已经拿到了基督会和浸礼会的介绍信,到了泉州,还可以从教会手里搞到更多的介绍信,几乎可以用来一路从中国走到非洲,若是在锡兰能够找到合适的船,她也许会绕过好望角,那样她就有机会去找一找橡胶树苗。如果没有的话,她也可以从莫桑比克上岸,一路向北,越过沙漠去阿尔及尔。不过夜忻觉得那样估计还不如横穿非洲大陆活命的可能性大。若是从开罗走到亚历山大,或许还能见识下帝王谷,看看胡夫金字塔前面的狮身人面像,据说当时的狮身人面像鼻子还是蛮挺的,后世的照片和图片上,人的脸都赶上得杨梅大疮的了。

  从中国到欧洲一路,没什么能赚钱的买卖,当然,除了茶叶,但是茶叶也是要到欧洲才能卖上价钱,不过能运到欧洲的只有团茶,散茶是受不了海上的潮湿的。至于丝绸,就只能寄希望于樟木以及密封的火漆,瓷器是最方便的,里面撒了不少的绿豆,也垫了不少的纸屑,后世和前世的经验有机融合起来的结果,就是去天津的一路十分省事,反正入海也没有什么大碍。

  当然,京城里也不是什么都贵,也有便宜的,东北来的毛货和皮货就很便宜,也是没办法的事情,那些东西,现在没人买了,只有就近处理,本来要卖到五六两一条的毛皮,现在只能卖到一二两,夜忻尽力买了些,不过她也只有百来两银子,因此上也只能看着可以赚到的钱就那么眼睁睁地错过去。
林公公既然不是洪公公,也不是高公公,更不是李公公,他到底是一个什么人,值得单独为他开一章呢?

  林公公是宫里的老人,按说这次出宫,他正好属于可走可不走的范畴里,而且宫里颇有几位是不打算他走的,至少皇帝曾经和夜忻说,“这个人,朕本来还是打算留着的,但是留着也没有什么大用,到糟蹋了,给你用也就罢了。”于是,林公公就成了夜忻的全职保姆了。

  对于夜忻来说,林公公的确是一个很昂贵的人,这不是说他吃穿用讲究,而是说他的私房钱,林公公自己的私房钱比夜忻的还多,至少夜忻从出宫以来,就没见他算计过,马车本来可以租,他直接就买下了,虽然说没有多花钱,但是夜忻还是肉疼,毕竟要坐船走,马车是不能留的。对于夜忻的抗议,林公公什么也没说,只是翻了下眼皮,让夜忻自己郁闷去,实在说不好到底谁是谁的头。

  同样,林公公的昂贵还体现在他的身价上,夜忻找康熙要人的时候,康熙本来是打算把先不多久从景福宫撤下来的老总管给夜忻的,还要给夜忻三百两的银子,算是去西洋的路费和买书钱,让夜忻一阵的恶心,三百两连路费都不够,成心就没打着她有一天学成归来的主意。不过后来康熙决定把林公公给她,还是因为她看在三百两银子的份上,给他写了十一个字,“三藩、陕西、察哈尔、朱三太子”。然后康熙大笔一挥,只给她一百五十两银子了,外带林公公,张老总管不给她了,于是乎夜忻也只能带着这个身价超过一百五十两白花花的硬通货的大牌随从演出“哑巴娃娃西游记”了,因为对于林公公来说,夜忻是不会说话的,因此上,凡事他说了算。日子是他看的,车子是他雇的,车夫是他挑的,路上的东西是他买的。夜忻写了八百张条子要他找郎中要几副治疗鼠疫的药房,都被林公公一个白眼给打发了,夜忻无奈之下,只有自己跑去敬寿堂,找夫子开了些清热解毒,拔毒败火的药材和药方出来,又借着年纪小,不知羞,从药店后面找小伙计要了几把仙鹤草,回去熬过晒干了装在不知道哪里顺来的圆锥型瓷酒壶里层层封严实了。

  夜忻做这些的时候,林公公都在站旁边干岸上看着,什么都不说,也什么都不做,只是那里冷笑。夜忻不免觉得自己大概雇了一个冷笑家回来。若不是林公公素来不说话,她都不知道怎么办了。也幸好林公公素来不说话,夜忻大还有自得其乐的机会和大把大把的乐趣可言,否则对着一张扑克脸,人会很快衰老的,夜忻还没有在长大前先变成小老太太的渴望。

  至于从京城到天津的路,却要安静许多,至少没有几个难民,有也是从京城去天津的,拖老携幼,连男带女,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尤似刘宝瑞口中的八旗兵丁,但还少多了一份铁杆庄稼。里面人人蓬头垢面,多还插着一脑袋的茅草,不晓得是没洗脸还是就打算遇到人就卖了。不过錆鏍是没打算买人,这里买不如去锡兰或者开罗买。那边起码不用教语言,还可以学语言。至少锡兰是通用葡萄牙语和阿拉伯语的,万幸以前大航海ONLINE玩的比较熟,虽然说玩到最后也没有出了地中海。

  天津港现在还是满破落的,全没有后世那种热闹而且满是灰尘的感觉,不过教堂倒是满不少,让夜忻彻底省下了住店的费用,不过马力诺神父倒是对于这种老少配的存在加以了无尽的好奇,难道他是从欧洲皇室出来的?怎么八卦水平那么高?刚刚出示了南怀仁的介绍信,甚至不用看,就被热情的修女嬷嬷给拉去了女修院,虽然夜忻记得这个时候天津应该还没有女修院建立啊!直隶地区最著名的女修院应该在保定府的高阳,怎么跑天津卫来了,不过也算不清,到了这个地方以后,很多事情都不怎么正常,汤若望早死了一个多月,某个格格出嫁又没有按时走,该康熙六年的,居然拖到了康熙七年,本来虽然天灾不断,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