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东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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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东,原指山海关以外的中国疆土。后泛指“辽、吉、黑”东北三省,有时亦包括内蒙,合称“东北四省”。
东北地广人稀,山峦江河众多,自然资源丰厚,是契丹、鲜卑、突厥、女真、蒙古各族的发祥和聚居之地。这些民族多喜游猎,善骑射,因与中原各部族摩擦不断,故常被传统文化所排斥,冠以“夷蛮”之名。令身居关内之人鲜有知闻,东北二字愈显神秘。
自夏朝大禹治水时,东北就作为一个方位被扩入中华版图。《尚书·禹贡》有言:“禹别九州,随山浚川,任土作贡。”九州中的冀州和青州就已涵盖辽宁的部分地区,这也是有文字起,东北第一次被载入典籍。后《尚书·尧典》又拆九州为十二州,新增的幽州营州更以辽河为界细化为辽东和辽西。不过此十二州并未包括今天的吉林和黑龙江,仅以“东北”代称辽宁。
古时人口财力有限,直至春秋时,尚未有国在东北建制设郡,仅以少数民族朝贡来确认简单的隶属关系。据《史记·五帝本记》载:早在舜时,北方朝贡的民族有“山戎、北发、息慎”。息慎又名肃慎,在尧舜时代就居于长白山脚下。《山海经·大荒北经》也有关于肃慎的记载:“东北海之外,大荒之中,有山名曰不咸,有肃慎氏之国。”不咸山意为神仙山,即今天的长白山。及至周时,孔子曾亲眼见过肃慎的贡品“楛矢石砮”,并为陈国惠公做了鉴定。楛字发(hù)音,楛矢就是以长白山区的楛木制作的箭杆;而石砮就是用松花江坚硬的石头磨制的箭头。相传春秋战国时期,一群隼鸟飞过陈国宫廷上空,其中一只受伤落入庭院,伤口形状凶恶,箭头穿过隼鸟并有一尺外露。陈惠公惊其威力而四处询问,恰逢鲁国司寇孔丘周游列国。陈惠公知孔子通晓天下学识便派人请教,孔子回复说:“这群鸟从很远的地方飞来,鸟身上的叫做“楛矢”,为肃慎国所造。过去周灭殷时,国势强大,四方的属国都来给周进贡。武王为彰显周之美德,曾把楛矢赐予众诸侯国以示天恩,作为十二诸侯之一的陈国也一定会有楛矢石砮。”不出孔子所料,陈惠公果然在金库中找到此物,方知道原来很早以前,东北就有会制造楛矢石砮的肃慎人。
战国之后,东北的政治地位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位于北方的燕国,为防御劲敌东胡的侵扰,从燕昭王执政时开始修建长城,几乎把今辽宁全境包括,并设立郡县以辖其地。《史记·燕世家》记载甚明:燕筑长城,自造阳至襄平,置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郡以拒胡。以上五地分别为今河北宣化、北京密云、辽宁凌源、辽宁北镇以西和辽宁北镇以东,这是有史以来,中央集权首次在辽宁,也是在东北地区建制设郡。
后秦嬴政统一六国,仍把防御北方胡人当作首要任务。令蒙恬扶苏督军30万并携劳力百万续接燕赵长城,使之与秦长城一体,更加以延伸。《史记·蒙恬列传》有文可证:“因地形,用险制塞,起临洮,至辽东,延袤万余里”。后秦灭,至两汉三国时,除继续保留辽东、辽西、右北平三郡,前汉时增设苍海郡、玄菟郡、乐浪郡、临屯郡、真番郡。这些郡已把今松花江流域、图们江流域,相当于今吉林省及接近黑龙江省地区,置于辖境之内,特别是把今朝鲜部分领土也划入四郡,归为汉的统一管辖之下。随着历朝不断扩大管辖范围,郡县制的巩固和完善,东北区域最终形成。
而后中国经历隋唐,隋国运不过30余年,外与高句丽兴兵混战,内受瓦冈李唐重创,早早结束了两代即灭的命运,着实无力推动东北发展。太宗继位后,励精图治连续收复失地,积蓄国力;后高宗李治兴兵灭掉高句丽,甚至在今朝鲜领土上建制设郡!气魄之大,令人惊叹。遗憾的是,顾及到各种原因,唐朝不断缩小领土辖地,最后又退回到秦汉时期所辖版图。
元代承前启后,作为发祥于东北的部族,它不仅承认辽金人的东北区域说法,更使之发扬光大。《大元一统志》说:“开元路,南镇长白之山,北浸鲸川之海,三京故国,五国旧城,亦东北一都会也。”这里提到的“东北”,就是从当今东北区域这个大范围说的。于是“东北”这个概念,从元代起,既是方位又指为区域。
自明代以后,东北地区又有了一个新的名称,这就是人人皆知的“关东”,问及“关东”的由来,须了解当时形势:明朝统一全国后,先后遭遇两大劲敌:其一是蒙古,即元朝遗党及后裔,元军虽被驱出京城沿长城北迁,但始终未停止对明朝的侵扰,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明朝灭亡;其二是女真,女真本是散游在关外多个部族的总称,也是满族的祖先。明朝本欲采取“东夷制北虏”的策略来让蒙古女真相互牵制,但无奈女真部族在明朝中期羽翼渐丰、异军突起,经常入边侵扰,至明后期,努尔哈赤一统女真诸部,开始对明朝进行大规模的武装袭击,故明朝异常注意边疆布防。
为抵御强敌入侵,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十四年命魏国公徐达率厕建山海关,专设山海卫,派重兵守御。山海关与一般防御工事不同,反映了一种新的防御构想:关城背依雄峻的燕山山脉,临万顷碧波的渤海,所谓“襟连沧海枕青山”,山海关之名,即源出此义。山海关一经建成,其政治军事地位立刻显示出来,山海关所在位置,恰好处于河西廊的咽喉之地。从今辽宁锦州直抵山海关下,长约400里,背靠医巫闾山,前临渤海湾,于山海之间,仅一线之通。这一狭长地带,位辽河以西,故称为河西走廊。山海关像一把大锁,牢牢地锁住了从东北进入华北的陆路通道。在军事技术与交通工具不发达的古代,的确是一座难以逾越的雄关。后来事实完全证明了这座雄关的巨大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像努尔哈赤、皇太极那样雄才大略,清八旗军队那样骁勇善战,在辽西徘徊了20多年,整整两代人都无法打破这座雄关的防御,只能望关兴叹,驻足却步,几度临关又几度无功而返。难怪古人称赞它为:“两京锁钥无双地,万里长城第一关”。
山海关的出现,第一次把华北与东北截然分开,自此便成为两大区域的天然分界线。一座关城,竟成为今日华北与东北、辽宁与河北两区两省的大致分界线,这恐怕是朱元璋徐达所始料不及吧!
自山海关落成,古人就有了内外之分的新地理概念。山海关以西,即长城内侧统称“关内”;山海关以东,即长城外侧统称“关东”或“关外”,后“关内”又逐渐被称为“关里”,以至后来,有山东、河北乃至江南地区的人流寓关外,往往不称省名,而泛称“关里”。
清朝在入关前的28年(1616-1644年)中,与明朝激烈争夺东北,最后完全摧毁了明朝对东北的统治。并于1644年乘李自成农民军推翻明朝政权的机会,挥师进关,占领北京,再经过近20年战争,彻底打败了南明政权,重新实现全国的统一。清朝是满族贵族创建的一代封建王朝。它按照自己的意愿,在全国建立了具有满族文化特色的政治制度。东北是它的故乡,被清朝统治者尊为“龙兴之地”,因而受到格外重视,很快设官建制,逐渐完善起来。自清朝定都北京后,以盛京(沈阳)为留都,设文武大臣驻守其地。
清朝政治方针趋向于大统一,反对“华夷之辨”、倾向“中外一家”,故清入关后不再续接长城,但顾及到山海关的战略地位,仍予以保留。但此时山海关的作用已发生本质改变,稽察往来商旅、抽取税收成为它的要务。此外,由于清朝集权迷信东北是他的“龙兴之地”,必须要防止外人破坏“龙脉”,山海关更成为阻止关内人口进入东北的人工屏障。
可叹时不我待,正当中华民族忙于在小世界改朝换代时,西洋人的鸦片和大炮已撞开清政府大门。自此之后,局势每况愈下,百姓生活水深火热之中,我祖父的产业也是在这时开始衰败的。雍和宫西,有妙仁堂,为京都第二大药房。下至桔梗陈皮,上至灵芝人参,无一不全。这祖产始创于康熙三十三年(公历1694年),与雍和宫同起,及至我祖父时已相传十四代,康乾盛世之时可谓日进斗金。
我于光绪十一年(公历1885年)出世,清政府当时可谓屡战屡败,亡国之势渐露,家父为激励家众,为我取名“知焉”。我虽家道中落,但依靠祖辈殷实积蓄仍可养尊处优。祖父对我溺爱有加,除对我厌学偷闲姑息纵容之外,更在我十二岁时订下一纸婚约,可叹我小小年纪便沦为她人婚夫。
我自幼聪颖,无奈生性顽劣,对四书五经摇头晃尾之态深恶痛绝,常与私塾内其他同学戏弄先生,缺席逃学几乎家常便饭,仗着祖父溺爱,家人也拿我无甚法办,最后便由我去了。十岁之后,我逐渐对摸鸟上树等事失去兴趣,迷上绿林传说。当时京城武林名望最盛者乃半壁街(今崇文区)顺源镖局总镖师王正谊,江湖人称“大刀王五”。他手中一把大刀,北起山海关,南至江苏淮阴均无对手,无论武义或人品在当时均无人可出其右。顺源镖局镖师无数,除走镖接任外,其余人等每日均在半壁后街的演操场上习武练功,风雨不误。雍和宫与半壁街相距二十余里,我等顽童为了观习演武,竟能每天徒步相往。
时至光绪二十六年,京城形势直转急下,西洋众列强借清朝诛杀义和团不力之名拥兵直入取了京城,大刀王五率部全力抵抗,终因寡不敌众被取了项上人头。王五被杀之后,人头挂于城门,家人无法将之尸体入殓。天津的霍元甲听闻,只身赶来,连夜将王五的头颅取下埋葬,当天晚上,霍元甲就住在王五故居西侧的一间屋内。
自农历五月八国联军攻陷塘沽,祖父就关掉药房做好举家全迁准备。及至六月天津沦陷,父亲已打点官军,携家小经由山海关逃至关外。后又听闻八国联军攻陷紫禁城,全家便没日没夜向东跑,见前方群山环绕时,与路人打听,方知已至吉林长白地界。
有崇山峻岭相围,祖父料想即便是西洋人也不敢贸然入内,甚感满意,遂决定举家定居于此。父亲接任祖业,重新在东北做起本行,店名仍叫妙仁堂。此时我已年方十五,渐渐懂事,加之国破家亡,使得我愈加成熟,竟能安心读书,令祖父父亲不胜欢喜。
岁月如梭,时光如箭,远方恶报频传,清政府只剩残喘之息,祖父也在黯然中去世。家中只有父亲和我可以跑内跑外维持门面。药房生意每况愈下,渐渐入不敷出。父亲在叹气中度日,无有他法。
我们所居之地,位于长白山西北麓(近今吉林省抚松县),居民不多,但往来贩卖草药的山民却不少,我见在当地出售成药利润甚微,便打起草药的主意。抚松临近长白山,地理优势占尽,山中几乎全为原始森林,其中不乏珍奇草药。百年灵芝,千年野参均有人挖出过。这两种宝物,据说可以使死人复活,活人增寿,德行好的吃了可以直接升仙,任你拥有其中哪一样都可以卖到连城价值。我本居京城,生于天子脚下,怎能容忍在边陲之地做一世药房掌柜。于是下定决心,一定要苦学挖参之道,日后重振家业。
转眼我已十八,父亲几乎拿出家产一半让我打理。这几年来,除每日进货售药,其余时间我都沉迷于药典之中。由于父亲乐善好施,买卖也厚道公平,当地百姓对我们逐渐友善起来——这正是我重振家业大计的第一步。长白山起伏连绵,积雪终年不化,原始森林中巨树高于二十丈者比比皆是,山中终日密不透光,虎豹狼熊自不必说,就是植物也能沾染仙气变化为鬼魅袭扰山人,没有本地向导的指引,外人是万万不敢入内的。
为拉拢当地山民,我特地遣人打扫五间客房作为来往药贩的免费馆驿,整日好菜好饭,恭敬如宾。一面通过与药贩交谈掌握更多药材知识,另一面组织当地山民前来馆驿出卖草药。短短几月,药房竟比肩叠迹,药贩与山民也两得其乐。转眼飞雪飘飘,又近年关,当地山民为感谢我提供的免费馆驿,决定由村长牵头,于腊月二十九日晚在村公祠外大排筵宴,此等机会我岂能错过,又出资置办各种宴席所用。
其实我最想接近的是四爷。他的原名山民们都不记得了,也不敢问。我只知道他以前仿佛与绿林响马一起占过山头,排行第四,后来老婆被大寨主看中,竟背着四爷胡搞。四爷怒杀了奸夫淫妇,一手抱着女儿一手策马扬鞭逃出山寨,再不过问绿林之事,从此便隐居在我们这小小集镇。四爷身高体壮,虽岁过五十,仍精神矍铄,二目闪闪放光,杀气逼人,以至学堂的先生们常常用“四爷来了”吓唬淘气的学生。说实话,我见到四爷也很打怵,他性格暴躁多疑,一双鹰样的眼睛能把人心事看透,我生怕自己的小伎俩被他识破。
虽然这老头孤傲多疑,却因为一种本事,在山民心中享有极大威望,这种本事就是挖参。您不要小瞧这挖参的行当,它虽不算什么正当职业,却能迅速积累财富。关内的商贾显贵,常因为一棵正宗的野生老参而抢破头颅,抛出连城竞价。即使是品色一般的小参,如能找到恰当买家,也能保证半年衣食无忧。况且人参这东西,既不需要春种秋收也不需要浇水施肥,几乎等同于捡宝,这无本万利的事情当然人人想做。
但想做的人多,敢做的人少,能做的就更少了。传言挖参损命,非命硬之人不能消受。每次入山,少则五日六日,多则十天半月,不仅要日行百里,而且要与虎豹为伴,保不齐哪次就有去无回。更让人胆寒的是各种成仙的鬼魅,常施以妖术邪法使人产生幻境,死于迷路干渴。这小小集镇,每年因挖参而守寡的妇女就不下十余。所以没有十足把握,常人是断不敢贸然进山的。
四爷便是这集镇上挖参行当中一顶一的高手,传闻十年前有术士云游,经过此地,见四爷面相竟大惊失色,言四爷是十世难遇的天罡地煞附体,英气直冲霄汉,乃极阳之人,道行浅的鬼魅只怕见到都要现出原形。我不知道鬼魅是否害怕四爷,但我知道集镇的山民对他都很畏惧。四爷仗着这股胆气,纵横长白山林十余载,从未出事,这也让集镇的山民对四爷多了一分莫名的崇拜。
不知是不是老天订下的规矩,暴烈的男人通常都有漂亮的女儿,而且爹越暴烈,女儿就越漂亮,这曾一度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后来才恍然大悟,原来是暴烈的男人大多能娶到漂亮女人的缘故。四爷的女儿也没能逃出这个规律,年方二八就出落得楚楚动人,虽不敢说国色天香,但在我们这个小集镇里,绝对是风流少年私下倾慕的第一人选。之所以说“私下倾慕”是因为大家都太怕四爷了。
不知是不是老天订下的规矩,美丽的女人通常都很多病,而且容貌越美丽,病就越致命,这也曾让我一度百思不得其解,后来想破脑子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可叹四爷的女儿也没能逃出这个规律。六岁就得了不治之症,时常头痛,严重时竟能昏厥几日不醒,四爷走遍白山脚下所有名医药堂均不得解,后遇见一个不知什么附体的巫婆,告知四爷说:病人前世本是嫦娥身边的丫鬟,因不小心喂死了玉兔而被贬下凡间受罚。病人如果想减轻痛苦,就必须在草药中搀以极品玉粉做引,何时服下的玉粉数量能够完全还原为玉兔,何时才能痊愈。四爷本不相信,无奈当时也无其他办法,只能冒险一试。便托人在辽西最大的玉器店买了一块上品白玉,研碎后让女儿兑药服下,竟三日不痛!四爷大喜,重重赏了巫婆。巫婆在临走对四爷说,光吃够这白玉还不能治本,必须要弄到组成玉兔双眼的红玉才行。
红玉又名血玉,其形成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红玉必放于殉葬三百人以上的大型寝陵中;
其二,红玉必须在寝陵内吸收两千年以上的怨气。
四爷详细记录下来,一边挖参积累财富,给女儿购买白玉暂缓其痛;一边托人打听血玉的下落,为了讨个吉利,还特地找了易名先生,给女儿改名为静玉。我当然不能放过四爷的这个短处,早在两月之前就故意放出消息,说我身居京城的表叔是当地最大的文物贩子,与全国各地的盗墓贼均有联系。后来消息“不知不觉”传到了四爷耳中,老头子亲自登门拜访,我都以进药外出之名躲了起来。想着他美丽女儿头痛的模样,我也很不忍,但我告诉自己:无论什么东西,太容易得到,就显不出珍贵。为了实现复兴大计,我必须得昧一回良心。
村公祠前的聚宴就是我计划的第一步,之前我打着外出进药的幌子,跑到辽西的大集镇里买了很多京城出产的东西,好容易憋到腊月二十九的下午,才回到集镇。
镇上的山民已经把村公祠前布置的喜气十足,女人们在露天的棚子里煮鸡炖鱼,孩子们则在空地上笑语欢天地放着爆竹,眼见着这浓浓喜乐,我的心软了,想马上结束这预谋已久的谎言。不过一想起老头子暴跳如雷的样子,这念头马上又灭了,戏还是要继续演下去的,否则我脖子上架的就是老爷子的马刀。
傍晚时候,村长和众山民们已陆续来到村公祠前,我客气地给村民们发了京城的礼品,兼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祠堂前十余张桌子,四爷果不出我所料,早已坐到显著的位置,静玉也坐在旁边。又发了一会礼品,我来到他们的桌前,对四爷一躬扫地,道:“四爷,您也来了,真是给晚辈的面子。晚辈刚从京城回来,知道四爷爱抽旱烟,特给四爷买了一只铜嘴烟枪,聊表寸心,望四爷笑纳”。四爷喜出望外,忙起身相扶,说:“贤侄太客气了,我一糟老头子,何德何能,竟让贤侄破费”。我起身又来到静玉跟前,从怀中掏出一个红绸包着的小盒,对静玉说:“静玉妹妹,此次哥哥回京,在八大胡同看到有胭脂水粉卖,特地给你捎回一盒,你看看喜不喜欢?”。静玉先是一惊,旋即露出笑容,伸手接过小盒打量。
由于平时常受头痛折磨,静玉很少能笑。这难见的风景竟让我撞到一次,真是死都值了。料想当年白居易笔下“回眸一笑百媚生”的杨玉环也不过如此吧。不知不觉中,一股急流的气血直冲脑顶,我手心发汗,并开始微颤。静玉拿了水粉专注地端详,看来甚是喜欢,女孩的兴奋和矜持同时写在俏丽的脸上,一时竟紧张得不知说什么才好。我忙问道:“静玉妹妹,这胭脂,你喜欢么?”,静玉低下头,小脸憋的通红,半晌才开启皓齿朱唇说:“喜欢,多谢焉哥哥”。
这一声“焉哥哥”传入耳内,顿时让我感觉像吃了十粒“槟榔顺气丸”一般,沸腾的血液从脚底板冲到天灵盖,在体内川流不息。我想,这恐怕是自我我从娘胎里出来,第一次听见别人这么温柔的叫我吧,等着吧,静玉妹妹,等哥哥挖出古参的时候,一定要到找京城找最好的神医治好你的病,再八抬大轿把你迎娶过门。旁边四爷轻咳一声,把我从美梦中推醒,我咂了咂嘴,恋恋不舍的把目光从静玉的身上移开。四爷拉我坐下,问道:“听说,你有表叔在京城开古玩店?”,我答道:“是有,不过好像没有什么正经的器皿书画,都是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四爷顿时来了精神,道:“贤侄啊,你也知道,你静玉妹妹从小就得了怪病,头痛起来,几日不消,一旦疼痛起来,连我这糟老头子的心都跟着一起痛啊。几年前我带你妹妹去看了巫医,巫医说这病必须要服食上等的玉才能解除,这些年来,四叔我靠着入林抬参,买了无数白玉,可终不能去根,如想痊愈,必须有吸收两千年怨气的血玉才能行啊。不背着贤侄说,你四叔以前是响马出身,被逼无奈才躲入这深山小镇之中,如果出现在关内,必遭仇家所杀,我死了倒没有什么,你静玉妹妹她小小年纪,尚未出阁,我要死了,她又有谁可以依靠……”说到这里,语音竟有些呜咽,我心头为之一震,牙根咬破了舌头,也觉得此事我做的太不地道,竟拿一家父女的幸福算计。不过此时我已骑虎难下,只有学会了这挖参的手艺,日后做个大活,然后带着钱回京城,给静玉妹妹治病这一条路了。
决心已定,我忙起身站立,正言与四爷说道:“四爷您放心,从今之后,静玉就是我的亲生妹妹,我刘知焉有一分能力绝不隐藏半分。我明日就飞鸽传书,让表叔留意血玉的消息,一旦有了消息马上告予您知!”。闻听此言,武勇了一生的四爷竟不顾众相亲在前,老泪纵横要给我下跪。我哪能消受的起这般,忙上前阻止,众乡亲一起把四爷扶回原位。
我趁着混乱,绕到祠堂后,长舒了一口气,刚才咬破舌头的积血缓缓从我嘴角流下,这时,一轮明月正升上树梢。
擦干嘴边的血,我从村公祠后面绕到侧面,偷眼观看祠堂前边情况。四爷已回归原位,正接受着其他村民的贺喜,斑驳的老脸已笑成了一朵花,左颧骨下那道刀疤也随着一起一伏的。我看着浑身起鸡皮疙瘩,便想借着解手之名,在外面多呆一会再回去。百无聊赖中,我打量着面前的祠堂。觉得有些怪异:一般村祠是为了祭拜祖宗所建,建筑风格多偏向高大宏伟,即便村中穷困,无力大兴土木,也必要修得中规中矩、方正宽敞。
可眼前的村公祠却显得异常狭窄,甚至比普通的民房还要窄,整整一个细长条的模样。如果说是因为村民穷困,无力修建也于情理不通:祠堂的侧墙乃是用上品青砖所砌,上边还有金色琉璃点缀,价值必定不菲。为了弄清原因,我贴近侧墙仔细观看,借着月光,可以看清祠堂侧墙的青砖大小不一,仿佛是为了拼一个图案。退后几步,我终于看清,原来是一个虎头。
把村公祠的建筑风格和虎头综合在一起后,我恍然大悟。原来这帮山民所建的,并不是一个祭拜祖宗的祠堂,而是一座以虎为图腾的神庙。我立刻想起了小时候在京城里时,曾听过游走的说书先生讲过一段“关东传奇”,说明朝的时候,关东之外的游牧民族由于畏惧和崇拜老虎,曾奉老虎为山神爷。凡要入山打猎或采药,都要虔诚祭拜。当时我一直以为是说书先生为了骗钱混饭而编造的谎言,没想到竟是事实。从修建风格来看,这个细长的神庙也是仿了老虎的身形。
正在感叹之时,有了拍了我肩膀一下,道:“刘公子在此做什么呢,村长和大家都在等你入宴开席呢”。我回头一看,是准备去后山解手的王屠夫,于是报以一笑,答道:“刚解了个手回来,正要回去”,看着王屠夫走向后山,我也抬脚回到神庙的前面。
到了庙门口,我立刻闻到空气中弥漫着香气。放眼望去,在十余张桌子的正中间不知何时已置放了一个火堆,上面摆着猎户打来的各种山鸡野兔以及不知名的动物,女人在旁边翻烤着,黄白的荤油让火熏的嗞嗞乱响……
我小的时候家境殷实,吃惯了山珍海味,也没觉得有多好吃。到了现在,家道中落,虽还没混到吃不饱饭的程度,但也少见油腥。闻见此形此景哪招架得住!立刻回座和村长、四爷及山民们推杯换盏起来。酒桌之上,我先是给村长戴了不少高帽子,然后又勾起四爷的光辉过去,好生赞扬了一番。最后,终于切入正题:请求四爷带我进山挖参。
四爷的脸马上变了颜色。我吓了一跳,不过仔细观察,四爷的神情只是不解,并没有怀疑。于是我立刻解释:“晚辈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在京城时就常听说书先生道,关外深山玄妙无比,恰巧晚生也是个对奇门遁甲十分喜爱之人,如果到了关东,却还没进过山的话,以后回到京城,恐怕会被人耻笑”。听了这些,四爷的神情终于缓和下来,对我说:“山中虎狼成群,你当真不怕?”,我立刻答道:“晚生不怕,只盼能随四爷一同前往”。四爷一口喝干了碗中的酒,用短衫的下摆擦干嘴,大笑道:“果然是有胆的汉子,四叔答应你了”。我大喜,连忙又给四叔、村长倒酒,众人又欢宴了一个时辰才散。
得到四爷口谕,我的心情变得更好,药房的生意也全都交给小二经营。余下的时间,我都用在走访老猎户和查阅村长记录的地方志上。由于勤学善问,在短短半月之内,我由一个对长白山一知半解的毛头小子,竟变为半个山人。
与四爷相约进山是四个月后。在学了一个多月山况后,我又趁着最后的几十天里,走访了村中几个德高望重的药农,请教人参知识。当地民风淳朴,加之我又曾给卖药人提供过便利,所以药农们都对我毫无保留。经过这十几天的请教询问,我的心脑仿佛被重塑过一般,对人参又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以至做梦都是手握人参——当然,另一只手也不能闲着,搂着静玉。每做此梦之后,和我同住的小二起来时都要沮丧的告诉我:“公子睡觉又笑了”。至于沮丧的理由,是因为他要清洗我昨晚用过的枕巾。
我记性不好,老爱忘事。偏偏挖参又有忒多问题需要注意,于是我只能在山民居所拼命耳听心记,感觉快要忘时便跑回家里口述,让小二记在纸上。结果这几个月里,药房钱没赚到多少,小二的书法倒是长进了。
还有五天就要进山,我夜夜掌着灯火,一遍一遍翻看着宝典,生怕因为一丁点疏忽而错失了暴富良机。为配合理论,我还特地在老药农们那里借了好多不同品相的人参,放在一起比较。和我同住的小二看了觉得很新鲜,便问道:“公子,这参,当真能卖到连城的价值?”我正愁苦学了一月的知识没处炫耀,哪能放过这免费的听众,顺势打开话匣子。首先我问:“小二,你能看出,炕上的这一堆人参中,哪棵品相最好么?”,小二用目光把所有人参从头到尾扫了一遍,然后拿起最大的一棵,摩挲了摩挲,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又放下。对我说:“公子一定以为小的愚钝,会选这棵最大的吧,小的虽然没读过四书五经,但在为您记载的几天里,也记下不少诀窍,这最大的,未必就是最好的”。我闻听此言,大笑道:“真乃‘强将手下无弱兵’!不愧跟了我多年,够鬼的你”,小二听了,鼻子差点气歪了,笑言道:“公子,你还强将呢?不是小的为您抄写,恐怕您早把这些东西忘到九霄云外了吧,您要真那么厉害,就把个中奥秘给小的说了听听”。我一听来了精神,把宝典交予小二,道:“宝典中所有记载的问题你都可以考我,答不上来一条,月底我给你加十文老钱”。
小二本是脱了长衫,准备躺下和我扯淡。闻听有老钱可挣,立刻又来了精神,披上外衣,如同佛爷入定一般端坐在炕沿上,“首先,公子您说说,这辨别极品野山参的方法是什么”。我略加思索,答道:“品参如品人,不能只看一个方面。辨别一颗参是好是坏,至少要观以下四点,即:‘根、须、皮、纹’。其中根茎的讲究最大,也称地下茎,即主根顶端细长部分,俗称‘芦头’。每年秋季,地上部分脱落,春季再复生,所以在根茎上留下一个茎痕,俗称‘芦碗’,由于生长缓慢,芦碗数量随参龄增加而增加。根据根茎形态不同,可将根茎分为‘马牙芦、堆花芦、圆芦、线芦、竹节芦、二节芦、三节芦和雁脖芦几种’几种。马牙芦多在根茎的最上段,稀疏而大,形如马牙,故得其名;堆花芦则多在根茎的中段或上段,因为茎痕排列紧密,形如堆花,故称为‘堆花芦’;圆芦则指根茎的下段茎痕,因表面比较光滑,形如圆柱,故名“圆芦”;根茎细长而较圆滑者称为“线芦”,较粗长而不太圆滑者则称为“草芦”;至于竹节芦就更好识别了,茎的中下部,在一定间隔处呈环节状突起,形如竹节而已;最后说说这雁脖芦:它的根茎一般是直立的,因生长受阻等原因,从某部位弯曲,形似雁脖,称为‘雁脖芦’,也称‘回脖芦’。我前面这些说的,都是某个部位的特征,如果你的参想卖个好价钱,则必须要具备以上多个特点。比如上端形态是马牙芦,下段是圆芦或竹节芦者称为‘二节芦’、同一个根茎上具有马牙芦、堆花芦、圆芦(或竹节芦)者,称为‘三节芦’。上品的野山参至少要具有“三节芦”,而且以‘雁脖形三节芦’为佳,这是极品野山参的重要特征”。
说完,我朝小二挤了挤眼,问道:“怎么样?你家公子还不像你想的这么饭桶吧~我看你的十文钱是得不到喽”。小二仔细对照了宝典,发现并无错误,但仍对十文老钱情有独钟,问道:“公子所言即是,不过貌似公子只答对了一部分,主根、支根、须、皮和纹您还没说呢,我就不信,您能一点不漏的全说出来”。看见小二较真的模样我哈哈大笑:“小二莫慌,听公子慢慢道来”。
野山参的主根被称为“体”,根据其形状可分为“灵体、横体、顺体、笨体和疙瘩参”几种体形:
灵体体态小巧玲珑,支根(即参的腿)匀称,明显可分,多为两条,分裆自然,体短粗而质坚,支根短粗,须根细长。根形呈菱角形、元宝形或跨海形,称为“灵体”;横体主根短粗,两条支根分裆角度大,或有一条向横向伸展者,称为“横体”;顺体的主根较长,圆柱形,支根顺直生长者,称之“顺体”。如为一条支根者,俗称“赶山鞭”;笨体和它的名字很像,它的主根较长,支根两条以上,粗细不匀,主根和支根极不相称,体形蠢笨,称之为“笨体”。小二你刚才拿起那条最大的,就是笨体;至于疙瘩参嘛,它主根短粗,近似圆球状,支根两条以上,长短不匀称,明显细于主根者,谓之“疙瘩体”。
除了主根之外,还有其他很多讲究:主根上长出的支根又叫“不定根”,又俗称“艼”(音dǐng)。其形状为中间粗,两端细,呈枣核状,俗称“枣核艼”。根茎基部生的不定根,称为“护脖艼”;两个不定根对生于根茎两侧,称为“掐脖艼”;不定根(艼)和根茎(芦)统称为“艼帽”。一般生长年限久远的野山参上多生有参艼一至三根,这是野山参艼的特点。
至于“须”就更好理解了,就是野山参支根上生长的细根,也有山民称之为“须根”。生长久远的老山参须根上具有小疣状物,俗称“珍珠疙瘩”。须根可分为“皮条须”和“水须”两种。
“皮条须”即山参的须根粗细较均匀,细长,清晰而不乱,柔韧而不脆,似皮条样,中下部缀有明显的“珍珠疙瘩”;“水须”在须根上生长的细小的吸收根,俗称“水须”,白色,细嫩而脆,多数在植株枯萎后而脱落,少数变为次生须根而继续生长。
说完,我摸了摸小二的下巴尚未长硬的甬毛,调侃道:“这棵参的须,就叫‘秃毛须’,很不值钱的”。说完我放声大笑起来。
虽然我们有主仆关系,但小二毕竟也是年轻气盛之人,况且我和小二从小就在一起,也没有什么礼数的约束。所以他受了调侃,总要想办法弥补。他略加思索,转过头指着我的下巴,道:“如果我的是须‘秃毛须’,那公子的须则是‘皮条’须”。我听了顿时来了兴趣,接道:“此话怎讲?”,小二道:“整天想着四爷家的静玉小姐,不是一副皮条客的模样么?”。我一听这话急了,道:“你这个狗嘴吐不出象牙的家伙,休要把公子的美事,用此等下三滥的词语形容。静玉小姐,她必将是你家公子明媒正娶的正室。至于‘皮条’嘛,如果以后静玉夫人随身带个丫鬟,我倒可以帮你拉拉……”,小二毕竟是个没太见过市面的孩子,一听说女人,脸通一下就红了。
为了给他圆场,我接着说:“别发愣了,十文老钱你不要啦?”,借着钱的诱惑,小二鼓足了劲,继续听我白话。
我接着说:
野山参主根的外层表皮称为“皮”。皮的色泽,老嫩程度与生长年限、地势、坡向、土壤、水分等条件有关,常见的皮分为“老皮”、“嫩皮”、“紧皮”和“锦皮”四种:
老皮,指参表皮粗糙,黄褐色,无光泽;嫩皮,指表皮鲜嫩而细腻,黄白色而有光泽;紧皮,这个是松紧的紧,指表皮细腻,老嫩程度适中,外皮丰满,内在充实,黄色而无光泽;而最后一种,锦皮,是锦缎的锦,指皮肉质地坚实,皮紧细腻,黄白色或金黄色,外皮似锦缎,故称“锦皮”。
说了半天,我也说的口干舌燥,就想收收尾。于是说:“总而言之,如果你想挖到品相好的参,就必须得像我一样,苦苦钻研。为了安抚你失去十个老钱的心情,我最后送你一首无价的挖参秘诀,只要你掌握它,日后必将发达。”
小二此时,显然已经被我的一顿白话给弄懵了,还真的拿出笔墨来记载,我念道:
芦碗紧密相互应,圆膀圆芦枣核艼。
紧皮细纹疙瘩体,须似皮条长又清。
珍珠点点缀须下,得此一棵够一生。
转眼又过了两天,与四爷相约进山只剩一日。这几天我是昼不思饭,夜不思寝。没事瞎就寻思:比如一旦挖了宝贝,要怎么复兴祖业,要怎么说服四爷让我带静玉进关治病,治好病怎么向四爷开口提亲……想的我是脑瓜生疼,满嘴起大泡。正当我四脚朝天,躺炕上说梦话之时,小二来报,说四爷传话,让我过去一趟。我一听,立刻来了精神,知道四爷此时找我,必是有重要的事情,不是问我血玉的消息,就是布置进山前的准备工作,或者,是以布置进山前的准备工作为名,来问我血玉的消息,不管怎样,我都要尽快的过去。
跑在颠簸不平的土路上,我脑子里其乱无比:一会儿几十棵野参从眼前飘出来,一会又是静玉穿着大红绸缎的婚服在朝我羞笑,一会又变成了四爷拿着马刀架在我脖子上……区区二里多的路程,我竟觉得异常遥远。
四爷家的大院,以前我只在远处度量过尺寸,今天是第一次进来。别看四爷在外的身份只是一个小小的“把头”,但多年以来,他靠着胆识和经验也积累了不少财富,若不是因为静玉的病,恐怕说他是集镇的首富也不为过。
正对着外面的,是两扇黑油漆的松木大门,左门雕秦琼,右门雕敬德,其高均丈二有余。这浮雕的画师,也必是得了多年的修为,笔法粗中有细,两幅雕像均是气势昂然,不怒自威,雕塑与落款处的浮雕书法浑然一体,真是令人看了好不叹服。震撼之余,又想有事在身,并不能仔细观看,只好随管家穿过大门,来到前跨院。
前跨院异常宽阔,靠东边倚墙立着一个兵器架子,上面刀枪剑戟斧钺钩叉无一不全,其中最扎眼的,是一条渡了亮银的镔铁短棍:其长有六尺、粗过幼儿的胳臂,少说也有五六十斤。我心中发毛:难道四爷平时就拿这东西练武?看来一旦我的诡计败露,后果将不堪设想……想着想着,冷汗又不争气地冒了出来。
四爷已从正厅降解而迎,只见他,上身罩金黄色水獭皮英雄大氅,内衬麻布坎肩,腰系一指宽的棕红牛皮带,下身着黑色束腿紧身长裤,脚蹬宽大的洒鞋,一条大辫随头摇摆,周身上下向外迸散着阳刚之气。见我到来,四爷伸出宽大的手掌上前拉住我,道:“贤侄,别来可好?”
我急忙上前施礼,道:“四爷,小侄一切都好,不知四爷今日找我,可否有着急之事?”,四爷见我一步就进入正题,也不便继续客套,便拉着我的手说:“此地不是讲话之所,来来来,与我进大厅一叙”。我随四爷进入走廊,小心打量身边的一切,只见走廊宽阔无比,在前面与正厅的交叉处立着一面红松木框的屏风,上画一幅水墨巨图,走近一看,下有草书落款,名曰“不咸图”:图上乃是长白山的远景,画风粗犷豪放,山体雄伟壮阔,且处在云雾缭绕之中,愈加显博大神秘,最左边配有一首古诗,由于是草书所写,我也没看清内容,只觉得笔体苍劲有力,笔势狂怪怒张,深有后唐怀素和尚遗风。
少顷,我二人已步入正厅,只见这正厅高有一丈五尺,长宽均有十丈开外,内有鹿皮所罩的宽大交椅,中间放置着大方石桌,桌下垫的,也是一大块不知名的皮货。这气势和排场,就是镇中的县衙也不能及。哪里是小镇的民所,分明是响马的聚义分赃大厅。
分宾主落座之后,下人备茶。我被身边这气势所慑,也不敢贸然开口,只能等四爷先发问。四爷坐定,揭盖喝了一口热茶,搓着手对我说:“贤侄,今天找你来,共有两事。不说你也能猜到:一件有关于你静玉妹妹,还有一事是进山之前的一些交待”,我心想:果不出我所料,就忙应道:“四爷放心,想我表叔现在已经接到我的书信,他必然会把全力把血玉之事办妥,只是血玉太过难求,而且真假难辨,所以是需要一点时间的”。
四爷听过,显得很高兴,说道:“贤侄办事,我是放心的,你帮我留意便好,只要有货,银子便不是问题,你在当中联系,我也短不了要重重谢你”,闻听此言,我忙对心中未来的老岳父再表忠心:“岳……,不,四爷,您越和我办事就越知道我的为人,静玉妹妹的事就包在小侄身上,请您老一定放心!”。四爷满意的点点头,道:“至于第二件事,就比较长了,中午别走,我们叔侄两人在酒桌上再叙”。
刚才四爷一提静玉,我这全身血液,又以平常两倍的速度在身体内穿行流动,我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尽快挖出宝参迅速致富,而眼前就坐着的,就是这行业的专家。我怎能轻易放过学习的好机会,便直入主题,道:“小侄这些天来,为了上山不拖累他人,也去药农猎户的家里学习了不少识参辨参的技巧”,四爷一听笑道:“好小子啊,我倒要听听你学到了什么,你和我详细说说”。
年轻人的炫耀之心总是有的,况且,我早已把这老头假想为岳父老泰山,就更想在他面前显出我的好学之态,博取好感。于是,我逐一说出了先前小二考我的各个技巧。四爷听的津津有味,不住的拍手称赞。末了,四爷给我做了个总结:“贤侄的确聪颖好学,短短三个多月,就学到了这么多识参辨参的技巧,着实是后生可畏!不过这不咸神山,神秘莫测,危险丛生,要进入光凭这些还是远远不够的”。我见成功地引出了四爷的话匣子,忙继续施展捧人大法,道:“小侄愚钝,况且短短三月,以小侄资质只能习得一点皮毛,这更多的,还要请四爷面授”。
四爷不愧是性情中人,听了我的称赞大笑道:“不愧是京城来的公子,说出的话的确中听,让人舒坦。你四叔我最痛恨的,就是有两个臭钱就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回忆起来,这几年也有不少本镇和外镇的公子哥来提亲,我没一个看上的,都是一群吃爹喝娘的酒囊饭袋、奸懒馋滑的败家子。唉,世风日下,能像贤侄这样勤奋好学的年轻人已经太少喽”。
闻听此言,我心里甜的,如同用大号刷子刷了三层蜂蜜油漆。旋即,我立刻觉察到不对劲:我是来干嘛的?来拍马屁的,结果一番话下来,我却差点被拍晕了,看来这老头子的确是不简单啊。闲话说再多也没用,还是捞干的唠吧。打定主意,我把话题转移到另一个方向:“四爷,听说,这进山有特别多的规矩和讲究?给小侄讲讲可否,省的我进山犯了忌讳,危害了大家的财路”。
四爷点点头,说道:“不瞒贤侄说,进山抬参在当今这个乱世,绝对可以说是一本万利的事情。可为什么艳羡的人多,真正靠此道发财的,却寥寥无几呢。我总结了三个原因”。
我连忙接道:“四爷,请明示,有哪三个原因?”
“第一是没胆气”,四爷答道。
我点了点头,四爷接着说道:“巍巍长白,绵延百里,你等久居关内,只知道五岳之高,却不知白山之险。我年轻时也在泰山、黄山参加过当地响马的婚寿宴席,每次闲时,我都要细问过当地的观山先生。最后统计并做了记载:泰山高有五百丈、黄山六百丈、华山有六百九十丈,而不咸神山高为九百一十丈,可谓诸名山之首”。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一为不咸山的高度,二为四爷的执著。
四爷接着说道:“不咸神山不仅山体奇高,而且范围极其广大。关内人士均以黄山为旷世奇观,其南北长不过八十余里,东西宽不过六十余里,而这不咸山南北长有六百里,东西宽过四百里,当中有多少倍数,恐怕我不讲,贤侄也知晓吧”。
我连忙点头,再次沉浸在对四爷的崇拜之中。
望着我如炬的眼神,四爷大笑,仿佛伯牙遇见子期。大笑过后,四爷继续说道:“如果光比这高矮和长宽,不咸顶多占了一个山高地广之名,不咸之险,与五岳并不相同,五岳险在山路,而不咸则险在山林”。
我接道:“请问四爷,如何个险法”?
四爷答道:“不咸神山的六成以上,均是无边的原始森林,林中异常潮闷、酷热难耐,动物尸体和树根腐烂之后,尸气聚积在一起久而不散,加之入云的古树遮蔽了天眼,这就极容易孕育一些奇兽异草,发生很多在关内无法理喻的怪事,一旦遇到这些孽物,几乎十人九葬,最后连尸体都无法找寻得到,所以没有超常的胆量,凡人断不敢贸然进山,自然也就无法享用这抬参的回报”。
我问道:“四爷,请问何为‘遮蔽天眼’呢”?
四爷答道:“这但凡有天理王法之处,须是老天爷看得见的地方,如果某地由于天然或者人为,能够造出足以遮蔽一切阳光的所在,即使是老天爷,也必须睁一眼闭一眼”。
我接道:“原来如此,看来胆气的确是进山的最大考验,难怪那天在村公祠前的酒桌上,四爷问我可否有胆进山,小侄明白您的良苦用心了”。
四爷继续说:“这第二点嘛,是经验。光有胆气只能说有了进山的资格,却未必能在险时全身而退。我尚不说那些变化的孽物有甚危害,单单是森林内的虎豹狼虫就不是好应付的,况且在不咸山中,除了上述所说的虎豹,还有黑熊和野猪,黑熊重有千斤,一巴掌能拍死一头野狼,而野猪若是发起疯来,一两只老虎也未必是其对手”。
见我咂舌的模样,四爷安慰我道:“其实那些巨体的畜生,对人也有所畏惧,人若不主动惹它,一般也不会主动攻击。我们常进山的,最怕的就是山狗,也叫土狼,这些畜生狡猾异常,鲜肉腐食全都不挑,一旦被其盯上,则必是一场血战”。
听四爷说了这么多,我额头早已渗出丝丝细汗,但为充充面子,我也只能硬装英雄,答道:“虎豹等巨体畜生小侄并不甚害怕,小侄只是对蛇虫这些恶心的东西有所畏惧,之前听药农说过,这不咸山中的蜈蚣,有一尺半寸长的,通体油黑,专爱在人睡觉的时候往耳朵里钻,如果第二天一早起来,发觉自己听不见声音,则要马上找一根草棍试试自己的耳朵是否已被这妖虫穿透”。
四爷答道:“的确有此蜈蚣,名曰‘透耳蚣’,除此之外还有不少毒蛇,均是片刻能致人死地的毒物。不过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只要做好防范,却也是无碍大事的,蛇有盘蛇道,只要你参透其中的奥妙,不仅能避了蛇咬,还能在其必经的道路下埋入尖刀,只露出刀锋,蛇一旦爬过,就相当于自己剖了外皮”。
我闻听此言,不住拍手称妙。四爷的脸旋即又沉了下来,说道:“不过抬参的时候是万万不能打猎的,否则祖师爷就不会保佑……”。我刚要问个究竟,只见四爷家的下人前来禀报,说饭菜已经备齐,问是否要马上摆宴,四爷转过脸和我说道:“有什么话,咱们爷俩在酒桌上再说,走,陪四叔一起解手净面去”,我憋回一肚子的问题,与四爷一起出了正厅。
随四爷外出解手净面的过程自不必细表。一袋烟工夫过后,我俩又回到正厅,这时再看当中的石桌,可谓奇古玄怪,眼花缭乱。各式各样的盘子已把石桌堆满:方的、圆的、长的、短的盘子上又堆了许多不知名字的菜肴。仅仅肉的颜色就有黑、红、白、黄四色,各式的猴头山菌等山珍更是花样繁多。这排场,就是我小时候家业鼎盛的时期也鲜能见到。
分宾主落座之后,下人给我和四爷的海碗里倒满了酒。四爷倚在鹿皮大交椅上,举碗说道:“难得我叔侄二人相聚,老头子我今日非常高兴。作为地主,我先干为敬”。说着一口气喝干了碗中的烈酒。我本没多大酒量,属于二两进肚就会满脸通红的角色。可遇到今天这个局面,怕是我不舍命相随,就会闹出许多不快,为了最终的目的,我只能捏着鼻子一口气灌了下去。看我喝完,四爷挑起大指称赞:“果然有山人的豪气,来来来,动手夹菜”,说完用筷子夹了一大块红黑色的骨肉放入我的碗碟。我不知这肉出自何处,一时愣住没敢动筷。四爷眼见我的窘态,笑着对我说道:“放心吃,这是不咸山土产的狍子肉,味道鲜美着呐,赶快尝尝”,我夹了一小块放入口中,立刻觉得整个头,鼻里面都都被一种不可名状的土腥味填满。品口感,虽不及猪牛羊肉滑润精细,但沁人的土腥味却像罂粟一样能让人为之着迷。
四爷继续说:“狍子外形与梅花鹿相似,但脸要小,眼睛更大,而且前腿短,后腿长,极善奔跑。听到这里,贤侄一定会觉得奇怪,既然狍子这么善跑,猎户又如何能够抓到”。我应道:“的确奇怪,难道是用实现挖好的陷阱”?四爷摇头:“任何生灵都有其弱点,只要抓住,便能为你所用。这狍子也不例外,它有一天生的弱点:就是对任何事情都极为好奇。你遇到狍子之时,只需朝天大喊一声,它就会驻足观看,这时你就可以用弓箭和飞叉从容地了结它”。我惊道:“天下竟有此等傻物!侄今天真算长了见识”,四爷大笑道:“正因为狍子的傻气,所以山人常称那些头脑不灵光的人为‘傻狍子’”,言毕,我俩一齐大笑。之后四爷又给我夹了鹿肉,野猪蹄等等,叔侄二人交杯换盏,不亦乐乎。
几碗酒下肚,我醉意渐强,眼前的方桌也开始旋转起来。我知道,不能再喝了,否则就要误事,于是赶紧调转了话题:“四爷,您刚才说,在采参的时候如果打猎,祖师爷就不会保佑了,这点小侄不太明白,望四爷详述”。四爷答道:“刚才我与你说了凡人不易进山抬参的两大原因,现在我再说说这最重要的第三条。我们抬参之人,是蒙上天之恩,才能够采集到这异世的宝物,倘若没有神明相佑,不仅会两手空空,而且还会遇到麻达鬼的纠缠,所以抬参人从进山到下山,都必须遵守山规,不能有一条与之相悖”。
说到山规,四爷的眼睛立马变得锃亮。我知道,这下他的话匣子是彻底让我打开了,自然心中暗喜。四爷继续说道:“久居山下的镇民,由于畏惧老虎,常以老虎为山中之神,如想上山采药或打猎均要提前前往‘虎神庙’诚心祭祀,以求虎神保佑;我们这些进山抬参的却不信虎神,我们有自己行业的祖师爷,他姓孙名良,祖籍山东,本是一个善走单棍的老把头(注:老把头,指挖参的首领;走单棍,指擅长孤身一人进山挖参),后在这不咸山中不幸仙逝,死前留有一首绝命诗,诗曰:‘家住莱阳本姓孙,隔山跨海来挖参。三天吃了个喇喇蛄(注:喇喇蛄,在东北常见的一种虫子,两只前足呈锯齿状,通体黑亮,力气较大,喜在夏秋在亮光处出现),你说伤心不伤心。有种上山来找我,顺着古河往上寻’,从此之后,老把头便飘然成仙,常出来显圣,化身为白胡子老头,引渡迷山之人,指点他们获得宝参,脱难下山。以致后来祖师爷威名远扬,使得原先那些以虎为神的猎户和其他山民都以他为山神。阴历三月十六日是老把头生日。每至此日,不咸山下各村镇的抬参人、伐木人、猎户都要置办酒席,焚香设奠,以祈平安。听到这里,我恍然想起半个月前,许多采药人和猎户的家里的确供奉着香火,只怪我当初怕犯了忌讳,没敢深问。
四爷越说越兴奋,开始滔滔不绝起来:“入山抬参时,先要选背风向阳的矮坡搭上埨子(注:埨子,东北方言。指构造极其简易的窝棚),待埨子盖完,要马上在埨子的东南方向,用三块瓦盖上一座小庙来供奉山神爷。抬参人要自备纸禡,上印五缕长须老人,怀抱一把开山斧,坐享烟火”。
“除了要对祖师爷诚心祭拜,这进山抬参的言语和行为,也是极其讲究,有一处说错,便容易铸成大祸,所以我今日把你唤来,要教你一些基本的准则,你一定要牢牢记住,省的日后生出事端”。我忙点头称是,期望四爷继续传授。
“抬参讲究吉利,很多名称都不能像原先这么叫。比如‘进山’不能叫‘进山’,要叫做‘放山’;‘上山’也不能叫‘上山’,要叫做‘压山’。放山的人数有严格的讲究,最多不能超过二十人,常在十人以内,一般取‘三、五、七、九’其中的一种,为的是‘去单回双’(把挖到的人参也算做一个人,凑成双数),忌二人(怕见财起异)、四人(音同‘死人’),如果特殊厉害,也可以独来独往,这叫做‘走单棍’,如果多次走单棍而不出闪失,就可以得到‘单棍王’的雅号,走单棍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是抬到的宝参可由一人独享;而坏处就是危险太大,一旦遇到意外情况,没有他人照应很容易暴尸野外”。
我听的如痴如醉,只恨日头转的太快。
酒宴已毕,下人撤掉碗盘,我二人也转到厢房喝茶。这茶乃是极品的黄山毛峰配以野山参的细须泡成,其味醇甜可口,其效滋补全身。只可惜我心里想的早已不在这茶上。
喝完茶,四爷带我来到前跨院,指着一根木杆问我:“你可知这是什么?”,我先前的所有注意力都被立在西边靠墙的兵器架子所吸引,并没注意到东边还立了根一丈多的木杆,一时也是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就随便应了一句:“是旗杆吧”。四爷摇头,道:“这根木杆叫做‘查索’,传说是清太祖爱新觉罗·努尔哈赤当皇帝前,用来抬参的工具”。
我大惊:“太祖也曾进山抬参?”。四爷点了点头,道:“明末有两大悍将,即戚继光与李成梁。戚继光忠心报国,德行甚好,除了全力加固长城,又研习各种兵器战术,使得边关十年不见烽烟,让明朝皇帝坐享一劳永逸的铁统江山。只可惜因为长久没有战争,戚继光无法再立战功去封侯进爵,其重要性也不复存在,慢慢被人忽视和遗忘。在宰相张居正死后便永久的失去了靠山,吃尽了不会玩心计的苦,最后竟落得个被贬岭南的悲惨下场”。
“李成梁就聪明得多。他领兵镇守辽东辽西,在对付女真族的策略与戚继光不同:他一方面以夷制夷,拉一个打一个;一方面不求一举扫除,总是要给敌人留一点后路,以便自己随时有仗可打,有功可立。结果关外烽火不断,战功一再累积,爵位竟升至最高,成了朝廷不可或缺的栋梁,没有人不敬他三分。”
“明朝万历年间,朝中有观天象的官员觐见说,关外出现一名能够危及到天子的满人,此人脚下有七颗红痦子,如不加以扼制,日后必将作乱,劝明帝应当尽早诛杀,以绝后患。万历皇帝听罢,急令辽东总兵李成梁缉拿。恰巧努尔哈赤的脚底就长了七个红痦子,李成梁发现后将其五花大绑,准备于次日押往北京。所幸努尔哈赤命不当绝,李成梁的爱妾喜兰见他聪明非凡,相貌英武,一心想要解救,便在半夜开了后花园的门,让他骑着大青马逃跑。或许是上天有眼,最后乌鸦和喜鹊都来帮忙掩护,努尔哈赤最终逃出了虎口。而放掉努尔哈赤的喜兰则被李成梁打的皮开肉绽,一丝不挂的死去。努尔哈赤跑进长白山里,与八名抬参的女真人结拜为兄弟。他们历尽艰险,一共抬出了八八六十四棵大山参。之后用这些山参换来马匹、兵器、粮草,人也越聚越多。努尔哈赤和他的八位兄弟南征北战。经过几年的磨炼,成为一个能骑善射、有勇有谋的将领。又到后来,他们统一了东北一带,努尔哈赤当了清朝的皇帝,他的八位兄弟成了八旗首领。在建立大清之后,努尔哈赤敕封舍命营救自己的喜兰为佛托妈妈,岁岁崇奉祭祀,喜兰因为死在万历年间,所以在民间也被尊为‘万历妈妈’”。
我一直以外表粗犷的四爷只是一介武夫,徒有慑人的外形而没有让人折服的内涵,可四爷刚才的一番博古通今,却让我彻底对他改变了看法,惊的我张大嘴巴,愣在那里,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四爷接着说:“抛开那段历史不说,咱们再回过头来说说这根‘查索’。为了方便,以后我叫它‘索拨棍’,你别小看这跟木棍,它可大有讲究,我们大多数活动都于它有关”。
我有点不解:“拿一根长枪或一柄大刀不是更好”?
四爷摇头:“此言差矣,拿棍子不是叫你打猎的。拿长枪大刀就更不行了,那与占山为王的响马有什么区别?你要记住,我们抬参的人,是受上天和祖师爷特殊眷顾的人,既然祖师爷老把头都肯把人参拿出给你采,那你就一定要保证不去动山上的其他物件,否则你再被麻达鬼困在山上,祖师爷老把头就不会出来救你。”
“和这棍子有关的,主要有‘排棍’、‘叫棍’、‘接棍’和‘回棍’四样。所谓‘排棍’,就是进山之前的人员分工:一般找一个有经验的首领来带队,这个负责人被称为‘把头’,当把头宣布在某块地开始寻参的时候,所有人要排在一个横排,把索拨棍横过来,每个人的棍子都接在一起,最远也不能让出一块砖的厚度。之后大家开始地毯式的搜寻。其中边上的两人关乎着队伍的走向,必须要选择有经验的老手担任。最左边的人叫做‘里棍’,最右边的人叫做‘边棍’,头棍和边棍要边走边‘打拐子’,‘打拐子’就是将细树枝折断成一定的形状,做记号,避免重复搜寻;除了把头,里棍和边棍,中间的可以由一些没有经验的新手来担当。”。
“所谓‘叫棍’就是为了避免进山与猛兽相遇,在抬参之前大家都聚在一起,拿棍子敲打树干。山上的动物平时很少能够听到如此大的声音,一般都被吓跑了。这样就既够保证了自己的安全,又能够与猛兽秋毫不犯”。
“在不抬参的时候,队伍可以散走,有的走在前面,有的走在后头。‘接棍’和‘回棍’是为了大家保持联系而采取的一种措施。我曾和你说过,进山之后,话是能少则少,最忌讳乱说。谁要是说了什么,喊了什么,就必须要拿着。比如你喊‘唉呀,蛇呀’,就必须把蛇拿在手里,喊‘唉呀,老虎’就要把‘老虎’撵回来,如果说出口却拿不到,就是破了山规,第二天就不用上山了。为了稳妥,大家一般都拿索拨棍联系:每隔一小会儿,把头都要用索拨棍敲一下树干作为通告,之后由里棍和边棍续敲,这叫做‘接棍’,其他的人听到必须也要敲一下,叫‘回棍’,表示‘我在这,没走散’。把头只听棍子的响声就能判断有没有人走失,这在光亮不好的丛林中是很有用的”。
我不住啧啧称奇,四爷有些得意。继续讲道:“为了吉利,很多话也要换着法儿说。‘快当’是山里人最爱说的两个字,它在满语里指麻利、顺利、吉利和祝贺的意思,山上人还很喜欢在工具的前面加上这两个字,比如‘快当斧子’、‘快当签子’等等。”
“进山后第一次看见人参叫做‘开眼’,如果从上山到下山都没抬到一棵人参,就叫做‘没开眼’。看见人参不能直接喊‘人参’,而要喊‘棒槌’。只有这样,才把它定住,否则它就要遁地逃跑。有底气的喊山人一喊,甚至能把人参吓得一抖,有时人参的籽都能抖掉,据说这吓掉的人参籽,是千金难买的极品补药,产妇吃了有催生的作用。以上的这些叫做‘喊山’”。
“‘喊山’之后把头还要‘接山’,即把头问:‘什么货?’,发现者要根据参的品相,即有几品叶子来回答。人参共分六品:一品叶叫‘巴掌子’、,二品叶叫‘二荚子’,、三品叶叫‘灯台子’,其余的几品叶就叫几品叶。五品叶以上都是极品,六品叶则为宝参,如果喊山的人回的在五品叶以上,大家就要一起喊‘快当,快当’”。
“喊山是非常严肃的事,决不可乱喊,如把其他草误当‘棒槌’喊了,就叫‘喊炸山了’,喊炸山是不顺利的表现,大家应该马上下山,或者诚心祈求老把头保佑之后继续压山。走单棍的也要喊山和接山,所不同的是他要自喊自接”。
说着说着,不觉天色已晚。我余兴未尽,四爷见我对抬参诸事兴致甚浓,也很高兴。想留我一起吃晚饭。我礼貌的拒绝了,现在除了静玉,恐怕没有任何东西能够激励我把四爷所讲的每一条都记住,所以我要马上回家让小二帮我记录。
回到家,小二正在打烊,我吩咐他立刻准备文房四宝到厢房见我。待他到了,我把到四爷家的经过简要的说了一遍,小二皱了皱眉,说:“公子,您忘性大,所以小的把很多东西都记在纸上。这么多天,来来去去也记了不少张,这次四爷又说了这么些话,怕是用毛笔记完,纸都有二斤多重呢。难道你上山也要带着这些纸?别人看见还不笑掉大牙啊”。
我一想也有道理,别人都背着粮食、工具,我要是背着几斤纸上山,可真要丢人现眼了。但没了这些救命的东西,万一哪天真犯浑触犯了山规,结果也不好不到哪去,怎么办呢……
正当我犹豫不决时,小二笑了,道:“公子,您去了四爷家里应酬,小的在家也没闲着,我苦苦研究了一天,终于做成一件新鲜玩意,正好能解决你说的问题。我不敢说后无来者,但绝对是前无古人……”。我知道小二这小子鬼点子多,顿时来了精神:“赶快拿出来给我看看,要是真好,月底我给你加五十个老钱”,小二见目的已经达到,便笑着从身后拿出东西。我一看,恨不得上前去抽他俩嘴巴,不就是一截一指多长的树枝么,敢情这小子想钱想疯了。小二不慌不忙,解开了树枝上的铁丝,这截树枝立刻分为两半,我仔细一看,原来树枝是中空的,里面被小二塞了一根细直的炭条。为了固定炭条,外面用铁丝系紧。我恍然大悟,原来这小子是想用里面的细炭条写字!经过树枝外壳和铁丝的固定,既能书写平稳,又能防止炭条折断,还脏不到手,每当炭条用完,还可以松开铁丝更换!用它替换了毛笔,就可以在一张小纸上面写更多的字。这么好的点子我怎么没想到,简直是太妙了!
我乐不可支,从钱袋里掏出一两多碎银子,全部塞给了小二,夸他道:“好小子,也别月底了,这些银子全都赏给你。只可惜呀,现在是个乱世,要是个太平盛世,咱把这个研究拿出去开个作坊,几年下来咱就得是京城首富,那些卖毛笔的都得哭去”。
小二受了褒奖自然是欢喜万分,忙把以前记录所有事项又誊写了一遍,又新加了四爷今天说的。我在一旁看着,心中暗喜:敢情用这炭笔写字真是快啊,不到一个时辰,以前几天写的东西竟然全写完了。小二又拿裁刀,把纸裁成巴掌大小的小册子,装订起来。我把小册子拿在手里,心里特美,心想:赶明儿在四爷和静玉面前炫耀炫耀。
一夜无话,待到次日。我梳洗已毕,早早的来到四爷家里。只见四爷正与人正在前跨院交谈着什么。见我到来,四爷摆手致意,我连忙过去施礼。礼毕,四爷给我介绍方才说话的同伴,我抬眼观瞧,只见一左一右立着两名彪形大汉:往左看,是一个面色黑红的汉子,虽然身高只有六尺不到,但腰身却有我两个粗,环眼扎须,一身皂黑的短褂显得特别简练。右边的大汉面色黄白,并无胡须,身高八尺,发长至肩,身形略显瘦长,目光中有说不出的深邃。四爷一拍黑面大汉的肩膀道:“贤侄,这两位都是我们压山的同伴,也是我的过命兄弟,这位黑面的,是邻镇的洪屠户,以前我还在二龙山的时候,他就在我帐下任先锋官,两膀一晃,有千斤之力,黑熊见他也要退避三分”,我忙抱拳施礼道:“晚辈见过洪叔叔”。洪屠户见我如此客气,也心生喜欢,和四爷说:“现在这么有涵养的公子哥可不多见了,贤侄免礼免礼”;四爷又走到白面高个的近前,介绍道:“这位是二龙山神仙洞的静虚道长”,我又来到道长近前躬身施礼。静虚道长前来搀扶:“贤侄起身,早从四哥空中得知你的事情。今日一见,果真是英雄少年”。
以前我不止一次在八大胡同听说书人讲过:“僧道妇女不可临敌,一旦临敌必有绝技在身”,眼前的道人虽不着道袍,但依旧仙风道骨,气宇轩昂,料想也必定是厉害的角色。
介绍完毕,四爷对我说:“今儿是四月十八,乃黄道吉日,正是百草初生、参苗萌发的时节。我们山里人习惯把此时称为‘放芽草’;除此之外,还有两个时节适宜进山抬参,一个是阴历六七月间,叫做‘放黑草’,民间俗称‘青榔头市’;另一个是阴历八九月间,叫做‘放刷帚头’,民间俗称‘红榔头市’”,听完四爷介绍,我脑子里又开始画浑,什么青榔头红榔头的。四爷见我不解,有说道:“贤侄你留神记住,这‘榔头’可不是指耕地种田的榔头,是指人参的果实,六七月间参果初发,颜色黑青,形似榔头,故称‘青榔头’;八九月间参果成熟,颜色鲜红光洁,故称为‘红榔头’,这些都是我们山里人自造的土话,难登大雅之堂”,说完哈哈大笑起来。
静虚道长接过四爷的话:“这‘放芽草’既是抬参的最好时节,又不是抬参的最好季节”,我听后,心中不禁暗想:“不愧是牛鼻子老道,说话果然够玄够怪,什么话都得反着正着一起说,而且还都不出错,要是放到太平盛世,也不愧是一名国家的栋梁“。心中虽然如此所想,但脸上不能表露出来,还得谦虚地接道:“道长此话怎讲,晚辈望求赐教”。人都喜欢被捧着说话,就比如,一个教书先生,有十分的能耐,你要捧着他说,他能给你教出十二分来;又比如,一个媒婆,手里有十名如花似玉的姑娘,你要捧着她说,她能给你领出十二个来。静虚道长当然也不能跳出这个俗套,见我虚心有加,他也是耐心相答:“说它不是最好的季节,是因为这个时节的参苗初生,很难辨认,如果不是道行极深的抬参人几乎不能发现;说它是最好的时节,是因为大家都怕抬不到人参而都呆在家里,我们抢在前头,自然能够有所斩获”。旁边的洪屠户终于耐不住性子,捅了捅四爷说:“有话咱们边走边聊,先祭拜了老把头再说”,四爷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无可奈何的说:“老洪啊,老洪,你是一直改不了你性急的毛病了,既然如此,咱们先到把头庙罢”。
四爷一声令下,我们四人和随行的五个伙计一起携带了足够的纸禡香袔前往把头庙。入了把头庙,我们几人边烧纸边诚心念老把头临终前写的《绝命诗》。传说老把头之所以会被如此尊敬,除了升天成仙、解救路人之外因为他忠肝义胆,据说他当时本能够逃生,是因为寻找与他同去的失踪兄弟张禄而导致饥饿而死的。这当中还有一段故事:
传说山东莱阳有一户孙姓人家,老两口就一个儿子,取名为孙良。这一年,山东大旱,灾民把方圆几十里的草根树皮都吃干净了,每天饿死的人不计其数。孙良听说关东不咸神山出产人参,便和家人商量要闯关东。可家人早就听说关东山高林密、虎豹成群,死活也不答应他去。可孙良是个有志气的人,说要做什么就一定要做成,最后家人无奈,凑齐了点盘缠送他上路。孙良吃尽了千辛万苦,终于来到不咸山内,林子里数不尽的獐狍野鹿,奇花异草,把个孙良乐得找根棍子一拄就放起山来。只可惜,他一连走了好几天单棍都没开眼。这天,他正在林子里放山,突然遇到了同行。神山里人烟稀少,人见人格外亲。一打听,这人也是山东莱阳的,叫张禄,经过交谈两人还挺投缘,于是就搂土为炉插草为香,结拜为生死弟兄。孙良比张禄大两岁,孙良为兄张禄为弟。别看张禄年龄没孙良大,可他放山的年头多,很有经验。他就教孙良认识什么是几品叶,什么是“刺官棒”(一种假人参),还给孙良讲人参精变大姑娘的故事,还有许许多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传说,在孙良的心里打下了深深的烙印。
这一天,孙良和张禄分头出去遛趟子(搜人参),约好三天后回来见。孙良出了戗子(简易窝棚)走了一头晌儿,在一个向阳坡上发现了一大片人参。他乐坏了,一口气儿挖了好几棵,又在那儿的树上刻了“兆头”(记号),就捧着人参回到窝棚里去等兄弟张禄。可是一连等了三天张禄也没回来,孙良担心兄弟出意外,就出了戗子去找人。茫茫林海,孙良走啊走,找遍了大山各处;他找啊找,找遍了河沟坡岔;可是到处也不见兄弟的踪影。就这样,孙良一直找了六六三十六天,连饿带累,就昏倒在一块大卧牛石头旁。他醒来后,咬破手指在大石头上写下了《绝命诗》,绝命诗的版本有很多个,其中一个是这样写的:
家住莱阳本姓孙,
漂洋过海来挖参。
路上丢了好兄弟,
找不到兄弟不甘心。
三天吃了个喇喇蛄,
你说伤心不伤心
日后有人来找我,
顺着古洞河往上寻。
写完,孙良就靠在这块卧牛石上死了。最玄的是,老把头死后尸体竟能靠着卧牛石岿然不倒。一伙伙进山的猎户、采药人发现孙良的《绝命诗》之后,就开始传诵他的义举,传来传去,最后竟传到康熙耳朵里。为验明真伪,康熙还亲自来到长白山的卧牛石上观看,果然看到老把头的尸体立在那里,康熙点点头,自言自语地说:“此人勇敢忠义,我封他为山神爷老把头,今后农历三月十六就是他的生日。”康熙皇帝话音刚落,就见孙良的尸体摇了三摇要倒下去。康熙有点奇怪,就命令手下人说:“快!放倒一棵树,树墩给他作凳子。”
不一会儿,树墩弄好了,孙良的尸体果然稳稳当当地坐在上面了。
从此,孙良就成了受封的山神爷老把头。每年农历三月十六是老把头的生日,挖参人、采山的、猎人、木帮都要放假,杀猪宰羊为山神爷过生日。山里的人也不坐树墩,因为那是山神爷的板凳,是祖师爷的位置。
祭拜完祖师爷老把头之后,我们一行人又回到四爷住处。四爷引领众人来到后跨院的库房内挑选工具。抬参是一项异常繁琐的工作,除了要防备猛兽之外,还要防止迷路、干渴、饥饿、中毒和生病,所以要带的东西特别多,大体来说有:索拨棍、棒槌锁、狍子皮、油布、快当签子、快当斧子、快当锯、快当剪子、快当铲子、干粮、草药以及黑铁锅等炊具,还有用椴树皮编成的背筐和布制的背篼等等。
库房里的索拨棍与四爷家前跨院的‘查索’并不一样,‘查索’更多的是作为一种祭祀工具,也是满族住户的象征;而放山用的索拨棍,却要讲究实用:它是一根五尺二寸长的木棍儿,一头粗一头细,粗的一端拴两个铜钱,这样可以在幽暗的森林里发出声响,能让放山人知道自己身边有没有同伴,在材料上,一般是选用天然的粗树干或粗树枝,不用剥掉树皮,为的是表面粗糙,在雨天使用不打滑。
棒槌锁就是一根两端系了大钱的红头绳。在喊山完毕之后,由队伍的把头拿出棒槌锁,将中间的红绳绕在棒槌的主茎上,两头大钱分别搭在插在索拨棍和树枝上,否则棒槌就要遁地而逃。然后一行人马上搭建把头庙,以落叶为纸,以草棍为香,磕头拜谢祖师爷老把头。红头绳要选用新的,上好的材料。绳上的大钱的讲究更多:禁用道光、光绪年号,因为"光"字不吉利,象征着空手而回;普遍受欢迎的年号是开元、乾隆、嘉庆等出口吉利的年号。
袍子皮是搭埨子的时候用的(埨,发lǔn音;埨子是山里的土话,指极简易的窝棚),把它铺在地上,可以隔绝土地的湿气,避免着凉受风,是放山人不可缺少的装备。
快当签子、快当斧子、快当锯、快当剪子、快当铲子、油布这些都是喊山之后的抬参工具。其中快当签子的讲究最多,这根签子是与棒槌表皮直接接触的工具,既不能太硬也不能太软,更不能粗糙,否则碰坏棒槌的表皮就会使棒槌的价钱下跌数倍,所以一般材料都难以胜任。有经验的放山人喜欢用鹿骨或鹿角作为签子的材料,在山里经常能看到虎狼吃剩的或跌落山崖摔死的野鹿尸体,取其顺直的一段,削磨熏制成六寸长的签子,用来挖棒槌。这是经过长斯的摸索实验才固定下来的专用工具。鹿角坚固耐磨并且非常光滑,不会划伤棒槌。快当斧子、快当锯、快当剪子、快当铲子都是挖掘工具,品相好的野参多生长在大树附近,一些极品的七品叶、八品叶大棒槌甚至直接与大树的根茎相连,互相汲取营养。大树一方面能把附近的地下水吸引过来解决原始森林最缺少的水源问题,另一方面还能满足棒槌对光照近乎苛刻的生长要求:据说要长成极品的大棒槌,每天只能接受辰时这一个时辰的光照,多了少了都不行。
大树虽然给棒槌成长创造了必要的条件,但它同时枝繁叶茂,根茎在地里生长的范围都非常大,这自然就给挖掘工作造成很大困难,放山人需要先用铲子大致敲定一个范围,这个范围要包含棒槌所有的根茎须,当然里面也混有大量杂草和树根,挖参人要先用手扒去棒槌周围的乱草树叶,开出‘盘子’,用快当锯锯断棒槌周边的树根。——不能用斧子砍,树根有弹性,会震坏棒槌。这时就需要用短锯、剪子等工具剔掉其树根杂草,把棒槌一丝不损的抬出来:细树根用剪子剪断。用快当签子仔细拨除棒槌周围的泥土,直到棒槌全部根须露出,任何细小的根须都不能挖断。清理出每根须子都要随时用原来的土掩埋以防掉水分,抬棒槌所用的时间与棒槌生长的大小和环境有关。成色好的野参,通常都要三到五天才能挖完。这时棒槌锁的重要性体现得更加明显:从行规来说,系了棒槌锁可以防止棒槌跑掉;即使棒槌自己不跑,万一别的队伍发现了这棵棒槌,棒槌锁也可以作为提醒,意思说:‘这棵棒槌已经有主了,请移驾别处吧’。山里人把行规和声誉看得特别重,宁可自己不得,也不能坏了规矩,毁了名声,所以有了棒槌锁的棒槌,即使再大再好,你也不许染指。同样的,发现并挖到棒槌的队伍也必须要恪守规矩,比如最典型的就是“抬大留小”:即小棒槌不挖,待其长大留给后人。如果挖出的棒槌果实成熟,要自觉的把棒槌籽撒在地里,给以后压山的队伍制造机会。
棒槌挖出后,为了保鲜,要“打参包子”——即揭一块新鲜的苔藓铺好,再放上一些原来的土,把棒槌裹住,包上树皮(一般是桦树皮),用树皮腰子捆好。苔藓柔软、潮湿、不易干燥,用来包裹棒槌最好。
以五品叶为首的成批棒槌叫‘片’,以六品叶为首的成批棒槌叫‘堆’,如果发现了成片成堆的棒槌,在打完"参包子”之后,不能抬屁股就走。必须给后来的队伍留下有用的信息,这叫“砍兆头”。先在棒槌附近红松树上用刀、斧距地面一索拨棍高的位置面向棒槌方向削去一块树皮,在光滑的树干左侧按队伍人数刻横杠,右侧按抬出棒槌的品数刻横杠。然后给兆头“洗脸”,洗脸是为了保护兆头几十年后也能看清,用火烧去兆头四周的松油。这种循环往复、互帮互助的行为极大的帮助了放山人,有经验的队伍往往能在许多年前的老兆头前找到棒槌。
放山人讲究平等互助友善。放山挖到棒槌,卖的钱帮伙成员不分老幼一律平分。抬棒槌时遇到别的帮伙,就要见面有份儿。如果两帮都是单人,那就见面分一半儿。帮伙之间不争山场,讲究先来后到。发现己经有人在这座山了,就赶紧转移到另外的山场。搭的埨子下山时不许拆,要留给别人用。临走还要留下油、盐、粮食和火石,以备救助他人。
放山的主食是小米。这也是几百年来积累的经验:小米耐潮,抗饿,好做易熟,如果天潮生不起火,饿急眼了生吃也能勉强消化,可解燃眉之急。不咸神山上有数不清的白桦树,小米一般用桦树皮包好吊进来,挂在埨子上,不能放在地上,以免潮湿。
除了小米之外,必须带的食品还有盐和熟豆油。山里潮气重,又有山风,用火石打火比较困难。除了做饭之外根本没有熬豆油的机会,吃饭的时候基本就是拿筷子蘸一下油腥润润喉咙,绝大多数正餐都是小米加咸菜;除了在吃的方面十分困难之外,在行路方面也是危机四伏。放山人没有任何工具指引方向,完全靠经验行事,迷路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就需要依靠把头的个人能力,依靠团队的集体努力来摆脱不幸,如果被困住了下不去山,就叫做被“麻达鬼”迷住了,特别容易全军覆没。通常辨别方向的方法是依靠进山前的标识物,或依靠太阳和北斗星定方向。较为实用的方法还有四种:一是看树冠,树叶繁茂的一面通常是西南方向;二是看树干上的苔藓,生长苔鲜的一面一般是北面(阴面);三是看水流方向,顺水走向低处,就是下山方向;四是听乌鸦叫,有乌鸦叫的地方一般都有人家。在这种生存、生活都极为恶劣的环境下,能坚定人们意志的,除了抬出大棒槌换来钱粮之外,剩下的恐怕只有山民对神灵和行规的敬畏和依赖了。所以放山人在语言上有特多的讲究,比如凡事只许说“拿”,不许说“放”。吃饭叫“拿饭”,回“埨子”睡觉叫“拿房子”,休息叫“拿火”(抽烟),做饭叫“端锅”,挖参叫“抬参”,这些长期形成的语言习惯都是出自对神灵的敬畏和自保生命的期望。
大伙各自从四爷家的库房中拿了应手的工具,集合在前跨院整装待发。我们一行共九人,除了四爷、我、静虚道长、洪屠户之外还有五个伙计,他们都是四爷的下人。其中有三个体格比较结实,被编到我们挖参队伍里,另一个身体偏胖、行动笨重的,充当端锅做饭的角色。
我们四人各自挑选了长度齐眉的索拨棍,又打了绑腿,系住领口,周身上下没有半点崩挂之处。最后吩咐伙计们拿了称手的家伙,背着压山的工具开始启程。看着四爷家的大黑门吱呀呀的关上,我偷偷呼出一口长气,心中就像打翻了五味瓶子一样复杂。按理说,眼前的一切,都在按我设计的计划发展,可我心里并没有预期的喜悦,反而有些不安。这种不安,就像幽灵潜伏在我周围:每当我集中精神,想伸手抓住它们、撕裂它们时,它们就跑得无影无踪。当你刻意想忘却的时候,它们又偷偷从你背后摸上来,慢慢经由脊梁爬到你的心肺里去。
在我前面的,是被我以女儿性命为要挟的响马,他正拎着七尺长的索拨棍和洪屠户大声说笑着,他以前可能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可能是个敢于与几十人正面交锋的关东汉子。而他此刻被我愚弄着,像个吊了线的木偶,我总觉得,像他这样精明的人,是不可能完全的相信我的。让我更加不安的,还有静虚道长的目光:他的眼神实在是太深邃了,仿佛能够洞察、刺穿一切,大多数时候,我根本不敢与他对视。有时我真担心,他们私底下是不是已经识破了我的小伎俩,等把我带到山上之后就活埋掉。
我越想后背就越发凉。加之我不常走山路,短短几里洼地,竟然跌了三四个跟头。看着我的狼狈相,四爷和洪屠户笑得合不拢嘴——这让我稍稍好过,不再自己吓唬自己。戏,还要继续演下去,即使很难演。
又走了二十几里,头顶的光照开始越来越暗,我觉得可能已经进了山口,再往前走就是密不透光的原始森林了,我问身边的伙计:“快要到地方了么?”,这话正巧被四爷听见,他转回头和我说:“还差得远呢,要是棒槌真就生在集镇旁边儿,它就不值钱了”,我想想也对,便默不做声随着大伙继续前行。也不知翻过几座山,越过几道岭,脚下的烂树叶子开始越来越厚,走在上面就像脚踩棉花,轻飘飘的。林中没有风,树冠却在轻动,地上的光晕也随之一晃一晃的。耳边开始传来一些不知名的细声:像鸟叫,又像是风吹树叶的沙沙声。
空气里开始弥漫泥土和松脂的香气,夹杂着腐朽落叶以及动物粪便的腥臭味。我确定我们已经进入到原始森林的内部,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在山里走这么远的路,脚下早已磨出好几个水泡,为了不显得太熊,我强忍着跟随在队伍的后面。渐渐的,日头开始偏西,四爷吩咐伙计就地搭埨子。静虚道长走到四爷身旁说:“今天一共走了八十五里”,四爷很满意,点了点头,转过身来看我的脚。
“贤侄”,四爷叫我。“把鞋脱了让我看看你的脚”。还没等我硬充英雄,洪屠户一个箭步上来,拦腰把我抱起,使我坐到他另一只胳臂上,我的两只脚自然而然的伸向面前的四爷。四爷轻轻解开我的绑腿,取下我脚上的布鞋。连我也没想到,我脚底的白布厚袜竟已和脓血沾在一块,显得异常可怖。“无量佛”,静虚道长颂了一声法号,从背囊中掏出小瓷瓶给我伤处上撒了药末。“以后我们每天少走几里也无妨”,四爷看着我的伤脚安慰我道。我刚要抢回面子说话,静虚道长摇头:“古语云,欲速则不达,刘公子要是在这里逞了英雄,真正到了抬参的时候,恐怕就没有力气去走”。这一席话既说到了我的心坎处,又给了我台阶下,我不便继续再装硬汉,顺势点头称是。
上完了药粉,伙计们的埨子也搭的差不多了。这埨子选在了背风的山坡处,有着天然屏障的保护。山风是放山人最不能招惹的东西,一旦睡觉时被吹了山风,第二天起来就可能口歪眼斜,乱了心志,山里人管这叫“中山风”或“鬼叫魂”。所以搭建睡觉的所在,是放山人的头等大事。
待伙计们在埨子底下垫完了狍子皮,洪屠户直接把我抱到里面。几个伙计又在附近拾了三块形状规矩的石头,搭了一座祭拜祖师爷老把头的小庙。四爷与其余人等捻草为香,叩拜了老把头。我则被当作伤号看待,只能呆在埨子里头。
又过了一个多时辰,透过树枝间隙的光晕彻底黯淡,最后消失掉。我的脚经过静虚道长不知名药末的涂抹,也舒服了许多。这一个多时辰我在埨子里被憋的够戗,能听见外面人的低语声和脚步声,但就是不知道在干什么。有时我甚至觉得,他们是不是在挖大坑要活埋我。我越想越怕,按了脚上的伤,觉得没有大碍,就偷偷的摸了出去。
走出背风的山坡,一轮明月闪现出来,月光被茂密的树枝遮挡得斑斑驳驳,随意的撒在地上。耳朵听到的声音骤然增多:有山风与树叶摩擦的沙沙声、不知名的鸟叫声、山风吹到坳子里面发出的怪叫声还有大鸟扑腾翅膀的声音,夜晚的森林是禽兽的天下。
四个伙计正熟练地在营地四个角均匀地撒着粉末,粉末借着风力散发着刺鼻的辛臭味。,凭我在药房多年的经验判断:这里面肯定有硝磺和煤油,伙计们的举动应该是对周围野兽的警告——晚上生火做饭时的香气儿会飘出很远,鼻子尖的野兽隔着五里之外都能闻到,如果把狼群我们就会有很大麻烦。所幸的是,狼群对于硝磺很是畏惧,爬虫和蛇也都一样。
不一会,端锅的胖伙计把火生好,要回埨子里取小米,我又退回到埨子里面双眼紧闭装睡。胖伙计看也没看,拿了几样东西就走了。待他脚步走远,我重新探头出去,这时四爷和静虚道长一行人已经从南面回来,看样子是去山头瞭望。我知道,装睡的伎俩无法欺骗他们,索性就钻出埨子接迎,简短的寒暄过后众人回到埨子。“明天一早,我们就到南面的大鸦山去放山”,四爷直奔主题。
吃过晚饭,众人和衣而卧自不必细表,一夜无话,待到次日平明,天光微亮。无需约定,众人都自动醒来。在山里,根本没有条件梳洗,简单的收拾过后便出了埨子。端锅胖伙计在我们熟睡时就已经下地,动手把昨夜吃剩的小米蒸馏,这勤奋的样子与他平时玩世不恭的态度并无一致。
众人围在火堆旁边,开始饱餐战饭,饭一成不变仍是清蒸小米,菜则多了几根新挖的黄花芽(婆婆丁),中间是一盅熟豆油和一盅盐水供大家用筷子蘸食。我以前在家里从来都是细嚼慢咽,这次可吃了大亏,连同文质彬彬的静虚道长在内,所有人丝毫没有等我意思,不到一炷香的工夫就草草结束了战斗。最后洪屠户打趣我说:“贤侄你慢慢吃,我们几个去那边拿火(抽烟)等你”。
几个伙计坏笑着拿了烟叶坐在旁边的火堆旁看着我,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被关在笼子里养的小兽,全身上下都不自在。端起盛小米的饭碗一口气全给倒进嘴去,幸亏旁边还有点水喝,否则我又要出丑。我抬眼向四爷他们望去,除了静虚道长之外都在抽烟,他们几个抽烟的姿势极其怪异,嘴里叼着烟袋,双手却搂着索拨棍,就像抱着个宝贝生怕长腿跑了似的,可能这又是他们的习俗吧,反正我也不抽烟,也懒得问了。
不得不说,他们的烟抽的实在是太多,好容易捱倒辰时,众人才祭拜了祖师爷老把头——这几乎成了每次行动的例行公事。八个人擎了八条索拨棍开始出发。由于昨天天黑,再加上脚上疼痛难忍,我并没有特别留意脚下的路,今天沿山路一走,才发现,原来这里根本不算什么深山,脚下走的路上有很明显的脚印,形成了特别容易辨认的山间小路,这可能是猎户和药农的必经之路。又走了半个多时辰,峰回路转,眼前闪现一座黑咕隆咚的山头,离脑袋两尺高的地方有着斗大的三个字“大鸦山”,众人在这里停了停脚,稍作整备,我趁机向旁边的洪屠户讨教这山为什么叫这么奇怪的一个名字。洪屠户仿佛很吃惊的样子:“为啥叫大鸦山,因为大呗,而且有数不清的乌鸦在山里面”,看着洪屠户单纯的表情,我心里很舒服,四爷和静虚道长这两人都太不简单了,和他们说话总是觉得心里没底似的,而洪屠户简单粗犷,虽然事事不修边幅,但贵在让人放心。
稍事休息,一行人继续前进。经过一个窄窄的通道之后,眼前的视线开始开阔起来。前面是几座不大不小的山丘,虽然看似不远,但实际却遥远非常,不是有句话叫“看见山累死马”么。但由于小的时候经常逃学,我眼力还是蛮好的。我细细打量远山,发现这大鸦山有些不对劲:仙山都是云雾缭绕的,这仿佛成了一个定则,这大鸦山也不例外,只是大鸦山里的云雾的颜色并不是白,而是淡黑。几座忽远忽近的山丘包围在黑云的笼罩中,却是我从来没见到过的。看其他人习以为常的样子,我也不便多问。
大鸦山的空气比前面的几座山要好,很少能闻到腐烂的气味,走在嫩草上面,心情也随之好了起来。渐渐地,前面的白桦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红松树,四爷和静虚道长在前面放慢了脚步,看来我们已经开始进入腹地了。这时一种很古怪的东西闯入我的视线,之所以称作“东西”是因为我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形容它:它应该是一种活物,但只有两条像蚂蚱一样的腿,每条腿都有人的小腿粗细,在眼前蹦跳着。
其他几个人像疯了一样朝那“腿”扑了过去,一下把我弄的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我进退两难,想过去帮忙,又不知这“腿”的底细,生怕被它踢伤;不过去帮忙又显得不够仗义。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那“腿”已经挣脱了两个伙计的撕扯要向远处跑了,洪屠户见势不妙,也顾不得其他了,纵身一跃直接压在了“腿”的上边,他到底是屠户出身,又做过好几年的先锋官,有一股子让虎豹都畏惧的蛮力,对付这样一双“腿”自然是不在话下。伙计们从身后的背篓里拽出绳子,把这“腿”绑了个结结实实。
见我瞠目结舌呆在那里,四爷他们觉得很好笑,就像眼前这荒诞的事情本来就该存在,而惊慌失措的我却像一个怪物似的。静虚道长从长袖中掐了一道黄纸,用手指蘸了松树上的红粉末刷刷点点写了一道奇符,“啪”一声贴到那“腿”的最上边,说也奇怪,那“腿”的最上面本是一堆不平坦的肉块,贴上黄符之后竟然慢慢的向内凹了一大片。当然,经历着骨肉销蚀,这“腿”也痛得乱蹬乱踢,只是绑绳很紧使得它无法挣脱。它渐渐地平静起来,也不知是适应了还是疼得晕了过去。
静虚道长接着又借树上的粉末写了一道符,贴完这道符之后,那“腿”又像是复苏了一般,但这回的情绪并没有之前的暴烈,仿佛很顺从。四爷一个眼色,伙计们会意地解去了“腿”身上的绑绳。尽管我心中还是难以平静,但我知道,凭着四爷的经验,没有绝对的把握,是决不会拿同伴的性命开玩笑的。索性快步上前观看。
静虚道长长出了一口气,晃了晃左手的拂尘,显得有些疲惫。这样子,极像我小时在八大胡同里听说书人讲牛鼻子老道的神态,仿佛两道黄符耗费了他五百年道行似的。我虽对他既恨又怕,但也要装做关心的样子嘘寒问暖。“并无大碍”,静虚道长点了点头说。“只是我没想到,刚刚进入大鸦山竟然就碰到了一匹‘林中马’,实在是有够幸运”。
“静虚道爷,何谓‘林中马’呢?我怎么在外面从来没见过这种异类,史料上也从没有记载,甚至沈括的《梦溪笔谈》这些专讲异事的书籍都没提过”
“这‘林中马’是仅存于不咸神山的神物,名字也是山民给起的,传说是玉皇大帝在一次寿宴上吃剩的蚂蚱腿,被玉皇大帝随手一抛,抛进了不咸神山的林中,这物件借着玉皇大帝的神气慢慢修炼,最后竟有了修为,由于并没有为害苍生,天庭也未深究,于是不咸山的所有山系内,都有着它的踪迹,只是平时,入到深山才能碰到此物,没想到今天一上午便抓到一匹”。
“那又为何唤作此物为‘林中马’呢”?
“所谓‘林中马’,即只能活于林中的神物,可以当马使,让它驮人担物,但必须要事先将其驯服。普通的马体形高大,难于在山林中穿梭自如,这‘林中马’却能走得比人还要灵活。它的后背本来是向上凸起的,极不便于载物,但却代表着它还从未被别人驯服过,这叫做‘一勺马’,如果碰到的林中马背部已经凹下,则代表已经有人用过,根据被驯服的次数,分别叫‘初勺马’(三次以内)、中勺马(三次以外六次以内)和多勺马(六次以外),每用过一次,在放生之前都要在背顶旁侧用刀刻一个横纹以做标识。‘一勺马’和‘多勺马’最受欢迎:‘一勺马’的背部尚未被定型,其可塑性大,只要降伏之人道行够深便可任意蚀掉它背上多余的部分;‘多勺马’同样很受欢迎,因为它已经多次为人担过行李,腿上功夫了得”。
我本身也是对奇物怪事异常感兴趣的人,得知这‘林中马’已然没了危险,索性俯身贴近观看。这怪物长着青黄色的软毛,颜色就像刚冒出的草芽,两条长腿的上面毛发浓密,仿佛为了特地掩盖什么。我很想揭开看看究竟,但又不了解这怪物的脾气秉性,遂不敢贸然伸手,回头看了一眼四爷征求意见,四爷微笑点了点头。我放心把浓毛一撩,竟也闪出一张‘脸’来。这‘脸’生的十分奇怪:两个巴掌大的‘脸盘’上,四边都闲着,中间却紧紧绷绷嵌着十多只毛乎乎的眼睛,亏得我在掀之前已经做好了思想准备,否则真不知要闹出什么笑话。几个好事儿的伙计纷纷凑上来数眼睛,听他们的意思,仿佛在辨认这‘林中马’是公还是母。后来一个伙计很高兴,而另外两个却垂头丧气的离开,听他们的意思,应该是头公马。我偷数了一遍,共有十九只眼睛,心里也有了点儿数:敢情单数就是公的;双数九是母的。我还是头一次听说过这样的趣闻。
这‘林中马’很温顺,虽然挑担的伙计几乎把一半的行李都搬到它背上的凹肉里,它还是在边上静静的吃草,仿佛诸事与它无关的样子。我刚才的所有注意力都放在查眼睛上了,并没有发现嘴长在哪,这回仔细一看,其实就是在眼睛底下的一条细缝,它要是抿起来很难发现。看了半天,我也见怪不怪了,总之有了这怪马,队伍行路的速度又能提高不少,我在闲暇之余也可以摩娑把玩。我是多疑的,身边又有这么多高深莫测的人,这一度让我很不安,怪马的出现让我多少有了缓解,我觉得:面对一个心理简单的畜生总要比与人相处保险些。于是我主动向四爷申请照看这怪马,四爷见我喜欢也就欣然同意。
我们八人一兽继续沿大鸦山路前行,渐渐地,地上的路越来越不明显,抬眼一看,我们已然进入崇山峻岭之间。之前笼罩在远山的黑雾,我终于辨得其真实面貌,原来竟是成千上万只盘旋的乌鸦,难怪此地叫‘大鸦山’;也难怪这里的空气这么新鲜,动物的尸体不及腐烂也早已被这千万只的黑鸟啄食殆尽了。乌鸦群在远处飞行盘旋,一行人并没有什么特殊反应,我手中牵的怪马却有些不安,每个脚步都有许多惊慌和不情愿。
左转右转,一行人转到一个狭窄的山谷口。我抬眼下望,心生欢喜:谷里姹紫嫣红、花草茂密,不似外面的四五月天气,反倒像是八九月的模样。我在心里不断默念:“见怪不怪,见怪不怪”,随众人下了山谷。下了山谷,手中的怪马也受了外界的感染开始活跃起来。加之身边花团锦簇,虫翩蝶舞,大家心情都很不错。四爷继续带着众人左转右转,又转了半个时辰,一个古旧的埨子出现在众人眼前。包括我和几个伙计在内,都没有料到此情此景,面上显示惊异之色。
只有四爷、洪屠户和静虚道长三人显得很自然,甚至很得意,仿佛一切就应该这样似的。静虚道长摇摆拂尘,慨然道:“十年了,时光快得如箭如梭,想当年四哥您刚下二龙山,我们兄弟三人就来大鸦山抬参,转瞬十年即逝,转眼物是人非,我们都变成了糟老头子,静玉侄女也出落成大姑娘了”。四爷也百感交集,一时竟激动得说不出话,只有老泪在眼眶中转圈。良久,四爷憋回眼泪,一挥大手,众人来到埨子跟前。
十年前搭的祖师爷老爷庙还在,但已被风雨冲刷的不成样子,几个老头儿亲自去拾新的石块,安详的神态就像一群无邪的孩子。我在心里寻思着:看来人必须得有点儿信仰,很多时候本尊都被击垮了,信仰还能继续支持着你屹立不倒,帮你完成最后的心愿。
众人重新修整了埨子,在这里驻了营,至于外面的胖伙计,我想四爷是担心他太胖,遇到什么危险难以自保,索性就把他留在外边。
走了几个时辰,众人肚子也都饿的咕咕直叫,眼看天光已经到了下午,四爷下令就地埋锅造饭。这次我吃饭的速度略微进步,囫囵吞食过后,我又有伺候小马吃草的事业,总算没有时间静下来再瞎想四爷他们要如何活埋我。众人吃过饭拿过火之后,四爷又留了一名伙计在埨子里端锅,顺便照看小马和行李。剩下的七个人拿了七条索拨棍拜祖前行。
我对这大鸦山越想越糊涂,为什么这山谷能够保持四季如秋?山里又储存了多少果实腐肉能够养育成千上万只乌鸦?一个一个疑惑在我心中打转,让我挥之不去。
四爷和洪屠户调侃道:“老洪,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十年前的约定”?
洪屠户接道:“四哥,这我怎能忘记:十年前,你我弟兄在大鸦山看见一棵二品叶的小棒槌,瞅着品相不错,大伙都没舍得给抬出来,我当时和你打赌,倘若静玉侄女十年后能找到好婆家,咱们就再也不去碰那棵棒槌”。
“可惜到现在丫头也没找到婆家”,四爷无奈的摇了摇头。
“既然棒槌没保佑侄女找到好婆家,那咱们明天就去抬它下山,估计它能长成三四品叶了”。
我在旁边默不作声地听着,心里很舒服:一群人风餐露宿的忙活四五天总不至于落个空手而归的下场,我一路担惊受怕也能收到点儿回报——当然最大的收获是熟悉了大鸦山的山况,为我以后走单棍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日头又向西偏,看来今日无论如何也不能压山了,大伙都在埨子附近拿火唠嗑。我突然想起衣袋里还装着临行时小二送给我的炭笔和巴掌大的小册子。拿出来显摆显摆,一则可以向四爷他们炫耀我的资质,二则还可以记载当地的地形地貌,着实是一举多得的好事。于是伸手将炭笔掏出,四爷他们当然不解,但经过我口若悬河般的讲解和示范,纷纷点头称赞,几个伙计也开始对我另眼看待。看来之前,在伙计眼里我似乎是一个废物。
在小册子上新翻开一页,我用正楷规规矩矩写下了“大鸦山”三个字。接下来就不知道怎么写好了,于是向四爷问询起这山谷的名字,以及谷内四季常青的原因。四爷告诉我,这山谷叫做“如秋谷”,因为封闭在怪石的怀抱之中,又只有南面一个缺口,在温暖的南风和山中腐叶枯草的蒸腾之下囤积了大量的潮气。潮气久久不散,加速了枯草的发酵,地下几尺之内都是养分十足的黑土,使得谷内极其适宜生物的生长。久而久之,那些不适宜的花草一点点的死掉,剩下生命力强的开始逐渐变化,成了四季常青的品种,这些绿树能够提供足够的果实,供养大鸦山数以万计的乌鸦生存。
我又认真记下,直累得手腕生疼。写完刚想回埨子休息,却又想起林中马大半天并未进食,于是又解了绑绳溜马。
溜马归来吃喝拉撒暂且不表。出发第二天的黑夜,我躺在袍子皮上难以入眠。
我躺在埨子里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加之晚饭吃的太急,肚子里叽里咕噜乱叫不停,于是准备起身解手。
绕出埨子,我特地往北走了半里多路,找了一块合适的平地,低身拾了几片外形宽大的树叶,解掉裤带开始方便。暖风徐徐吹过,衣服贴着身子轻轻飘动着,别提有多舒服。头上皓月当空,满斗星辰,正是自古文人墨客赋诗造句的高产之时。我深受感染,也撅着屁股酝酿。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可惜明月虽在,我却没有高枕大床,只能铺了袍子皮,睡在异地他乡……”
正胡想乱吟着,东边有一道白光骤然闪现,虽不及皓月之明却也分外惹人注意,白光过后东边烟雾升腾。我忽然想起,这景象有点像小的时候二婶经常给我讲的狐狸精在山里抓童男炼仙丹的故事。身为童男,我不禁汗毛倒立,提了裤子匆匆跑回埨子。
埨子里众人横七竖八地躺着,其中洪屠户鼾声最大,几乎盖掉附近的所有声响。经过跑动,我的身子异常酸软,躺下之后很快进入梦乡。恍惚里,仿佛有人在我头上轻轻走过,我心里想开睁开眼看看是谁,可眼皮像铁幕一样沉重,就是睁不开。
再次清醒时已是次日清晨,林子里起了大雾。出了埨子,整个山林都是白蒙蒙一片。我有生第一次在浓雾中吃过了早饭,其中滋味自然是怪异非常。虽然天公不作美,可队伍已经出发两天,今天不论是狂风还是暴雨,都必须要出去压山了,况且四爷在十年前还储备了一棵二品叶的棒槌,众人总不至于空手而归。
我和四爷的意见不谋而合,众人在浓雾中祭拜了祖师爷,拿了索拨棍前行压山。四爷又挑了一名身体相对单薄的伙计留在埨子端锅做饭,其余七人一马踏上了上山的小路。“如秋谷”位于大鸦山腹地,被怪石紧紧环抱着,没有知情人带领,外人发现的可能性太少。由于山路常年没人走动修葺,所以异常难走,我只有抓住前面伙计的索拨棍才跟得上队伍。四爷走走停停,仿佛十年前的方位现在也不敢叫的太准。有时还要停下来侧耳倾听一会儿,其中有什么奥秘,我也不尽得知。
边走边听,渐渐地,我也能听到,头上多了一种奇怪的鸟叫声。四爷停住把队伍集结,宣布之前储备的二品叶就在前面不远处,我百思不得其解:刚才所有人都身处浓雾之中,旁边又没有任何的标识之物,判断东西南北都困难,怎么能判断前面是不是有棒槌的地方。四爷顺过索拨棍让我抓住说:“跟住了,等翻过这座山我告诉你”。
翻过一座小山,高处的雾气已消褪大半。前方闪现出一座油黑的怪石,四爷和洪屠户驻足打量,最后达成一致,这就是十年前放山的石砬子。见没人答理自己,我便摇动四爷的索拨棍,四爷看我调皮,就打开了话匣子,告诉我一段不为人知的传说。
原来,在不咸山脚下有一位美丽的姑娘爱上了以挖深为生的小伙子,小伙子姓王。这一年,当地县官为了讨好皇上,多次逼着小伙子上山抬参。小伙子不知道,很多六品叶以上宝参的底下,都有专吃人参果的黑鳞大蛇守护,在动手挖之前必须用铜钱插入地中方可全身而退。小伙子为了赶快赎回自由与姑娘团聚,便没有估计其他,结果被蛇咬了,中毒而死。美丽的姑娘久等不归,进山寻找,她在山里不停的呼唤“王哥!王哥!”,后来碰到另一伙抬参人,告诉了姑娘真相。听说心上人被大蛇咬死,愤怒的姑娘当场晕倒,后来竟变化为了一只专啄大蛇的眼睛的鸟,这鸟飞啊飞,最后终于找到大蛇为王哥报了仇,这个感人故事被不咸山区的山民代代称颂,叫声极似“王哥”的小鸟在以后就被山民称为“棒槌鸟”。说来也怪,哪里有棒槌鸟叫,哪里就能发现棒槌。
少顷,众人七扭八转已经进入一大片红松地,四爷示意队伍放慢速度,支起耳朵听了一小会儿,低下身子轻声吩咐道:再走一里就是小棒槌的所在,棒槌榔头形的果实是许多小畜牲最喜爱的吃食,也是畜生修炼升仙的快速捷径,于是在小棒槌周围总有小畜牲的活动痕迹。而大畜牲为了捕食小畜牲也经常潜伏在棒槌周围伺机行动,这些猛兽平时根本就不曾见过活人,一旦与人直接相遇受了惊吓,保不齐就有拼命反击的勇气。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在入林之前必须要叫棍。
“叫棍”在之前已经提过,就是所有人找一棵材质比较脆、敲起来声音比较响亮的大树,然后一起拼命拿索拨棍敲击树干,以制造尽可能大的声响吓跑猛兽的动作。林子边上正好有几株参天的乌皮杨树,极适合叫棍使用。众人蹑足潜踪摸到树下,在四爷的指挥之下,一齐端索拨棍砸向树干。四爷和洪屠户又一齐高唱起以前在二龙山当响马时常唱的词牌《赤壁怀古》:“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众人的这番折腾显然有了效果:枯树叶子上悉悉索索之声响个不停,野鼠到处乱窜,大小体形的野鸟也都冲出树冠乱飞,本来寂静的林中一时间变得杂声四起。幸亏静虚道长提前叫我把手中的小马栓到一根粗树枝上,否则小马也有受惊脱逃的可能。这样看来,林中的大小禽兽,但凡耳朵不聋的,也都退避三舍。
敲了半炷香工夫,所有人都累得口干舌燥,于是众人席地而坐,又取了怪马背上的水囊饮水。我侧对松林,喝水的时候,眼角余光再次瞟见昨晚见过那略略发紫的烟雾,这烟雾如烟又如水气,在林中缓缓升腾。由于这次是在白天,我胆子稍微大了一些。我私下觉得,即使是狐狸精也不至于这么嚣张,敢在光天化日之下炼丹。
四爷也被我的眼神带到烟雾的方向,不过他只是点头笑笑,并招呼洪屠户一同观看。一见这景象,我心里一下炸开了锅。以往那种对四爷的怀疑再次占领心头:难道这几个老家伙不活埋我,而改把我这个绝世大童男卖给狐狸精炼丹?
只能把话挑明了。不是你的,你怎么争取也争取不来;是你的,你想跑也跑不掉。想到这里我反倒有一股视死如归的豪气,定了定神,笑着对四爷说:“四爷,你仿佛有话要对晚辈说”?
四爷一愣,见我盯着紫烟的方向,会意一笑,说道:“想必贤侄幼年身居关内,地处天子脚下,也必曾受过纬书的熏陶,就不必四叔献丑了吧”。
提到“纬书”,我立即回想起祖父的书房里的确是有过几本,在我与药农猎户请教天文地理之时也的确是认真翻过几回。所谓纬书,讲究颇多:严格来说,它属于官学范畴。但由于纬书对天下安定有利,经过官方修改,又广为散布民间,成为雅俗共赏的学问。“纬”通“谶”字(谶读chèn音),有预言、预兆之意。主要思想是以古代河图、洛书神话及西汉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说为理论。从整体上看:纬书杂论阴阳五行、天人感应、天人合一、天文历法、地理、风俗、历史、占算之术等等,但其核心是论述社会政治问题。通过把政治事件、政治人物神灵化、天文化达到使百姓敬畏,万民朝拜的效果。所以纬书在政治上有相当高的地位,常人只知有《五经》、《六经》,却很少有人知道与之对应《六纬》存在。
纬书本是阴阳师、方术士们的必修教材,在创立初期曾为正统学问之人所不齿。但在与皇权搭钩之后,竟从容地登上了大雅之堂,并堂而皇之地与儒家挂上了联系,自古很多儒学、经学大师也深谙纬书之道:如西汉末的经学家刘歆,东汉才俊贾逵等人。我自小喜欢奇门遁甲,玄学天文。虽对四书五经等大部头深恶痛绝,但对杂七杂八的闲书却很喜欢。
听闻四爷提到纬书,我暗自觉得事情仿佛并不是我想象的那样,其中仿佛又暗藏许多玄机,但一时卡住,也不知道说什么好。静虚道长手捋拂尘,转身对我说道:“我也喜读天文地理著作,纬书我曾读过四十余部,关于棒槌,在其中一本就有详细的记载”。
我虽没读过太多的纬书,但也觉得这似乎合乎道理。抬出来的棒槌大多数还是被皇权贵族所消费,既然这样,棒槌被写到纬书中也就不足为奇。借着大伙喝水休息的时机,我也就平心静气,坐在静虚道长面前把昨晚的所闻所见讲了一个详细。
“贤侄昨晚见到的白光就是棒槌所引来的‘瑶光’。纬书《春秋运斗枢》中曾说:‘瑶光星散为人参,废江淮山读之力,则光不明,人参不生’”。
见我疑惑不解,静虚道长进一步解释:“瑶光星是北斗七星之一,按纬书的说法,只有天地相应,大顺江山,瑶光星的光辉才能到达大地,才有人参生长,如果山川社稷逆了天意,瑶光星便不能正常发光,人参便不能生长”。
“另有纬书《礼斗威仪》曾提过:“下有人参,上有紫气”,说罢用眼睛斜视了刚才我见的紫色烟雾。
说到这里,我才彻底明白四爷刚才微笑不语的真正缘由,看来我又一次误会了四爷他们。
待静虚道长说完,水囊也几乎在大伙手里传了个遍。众人正准备起身入林,四爷叫我停下——因为我手上还牵着之前驯服的林中马,要想入林,这小马必须有所安顿。经过几次的喂食,小马和我的感情甚好,我也逐渐喜欢它温顺的性情。按四爷的意思,它本应该被栓在林子外面,但我怕它独自呆在外面被猛兽吃了,就说通四爷把它栓在我裤带上,尾随大伙一齐前行。四爷见这匹林中马的确异常乖巧,也不惹是生非,便欣然同意。
众人在四爷一声令下挥师入林。进入林中之后,全部七人横过索拨棍开始压山。四爷自己站在最左边做了里棍,静虚道长站在最右边做了边棍,其余几人被夹在当中准备进行地毯式的搜索。不消片刻,四爷就发现十年前在一棵大松树上留下“兆头”的痕迹。那兆头的对着的,就是我魂牵梦绕,日思夜想的棒槌。
抬眼望去,在一棵挺拔红松树下的不远处有一堆比其他地方稍微茂密的青草,青草刚发了嫩芽,棒槌头部的小榔头花穗儿就飘摇在其间。洪屠户不由分说,往前赶上一步大喊一声:“棒槌”。这一声震天动地的喊叫,别说棒槌,就是身边的活人也震的耳朵嗡嗡直响。幸亏现在刚四月天气,棒槌还没打籽,若是赶在八九月份,非得把这小棒槌吓得参籽掉落一地。
洪屠户喊山过后,四爷忙快步向前接山:“什么货”?洪屠户稍事观察,立马大声回答:“灯台子”。看来之前的二品叶小棒槌经过十年的滋润已然长成了三品叶。四爷从背囊中快速掏出棒槌锁,这棒槌锁红绳两端的铜钱撞在一起发出悦耳的叮当声。
这一系列连贯动作就发生在瞬间之内。时间虽短,却给我留下相当相当深刻的印象。即使在多年以后,我也不能忘记此情此景。感叹之余,我也只能戳在原处楞楞等着四爷布置下文。
四爷小心趴在地上,拿棒槌锁轻轻系住棒槌露在外面的根茎,两端的大钱一个插在土里,另一个则插在索拨棍上。据说这样做一则可以防止棒槌遁地而逃;二则可以警示地底下的蛇虫使之弃参而去。之前我曾说过,棒槌鸟传说中的王哥就是省略了这一步才招惹了黑鳞的大蛇致死的。眼前的这棵三品叶“灯台子”虽然不是什么极品宝参,但也有可能存在小蛇蜷于棒槌根子底下舔食根须——这在之前是被印证过的。蛇与棒槌之间的关系在整个历史上也没谁能说得清。一种较被认同的说法是大蛇伏在参下地里是为了方便舔食棒槌,以达到滋养本体的目的;也有人说大蛇是出于修道成仙的原因才守护棒槌;还有人觉得,大蛇之所以喜欢蜷缩在棒槌附近,是想靠棒槌来吸引狐狸野兔等猎物……总之,两者的奇妙关系,到今日也没有一个让人信服的定论。
四爷用棒槌锁锁住灯台子棒槌之后,众人的心稍稍放下。几个伙计开始“开盘子”,大约半个时辰,伙计们开出了一个长宽均二尺有余的方形区域,其深度大约有三寸左右。再往下,他们就不敢挖了,主要是怕掘坏了须子让棒槌贬了价值。
四爷与静虚道长闪掉外衣,一个掏出鹿骨所制的快当签子准备贴着棒槌开挖;另一个擎了快当斧子和快当锯处理杂草和树根。
别看四爷人高马大,可干起细活却一点都不输于刺绣的大姑娘:他一手拨土,一手用鹿骨签子试探虚实。我深知,这是个不好干的活儿。用力小了,无法判断棒槌须子的所在;用力大了,就会刮坏参皮,让棒槌身价倍跌。静虚道长在旁边极力配合四爷的行动,一会拨除杂草,一会锯断碍事的树根。在两人的配合之下,小棒槌逐渐闪进众人视线。
大约两个时辰的时间,小棒槌被一点儿不剩抬出土地。我急不可待地上前观瞧,这灯台子乃锦色外皮,灵体水须,芦头中等大小,一圈圈的芦碗像丝线一般盘在棒槌身上,让人爱不释手。我颤抖地从四爷手中接过棒槌,第一次触摸了刚从土里抬出还热的棒槌。
众人再次在棒槌附近搭建把头庙,跪谢老把头不吝赏赐的洪恩。然后,几名伙计去北坡揭了一把潮湿的苔藓,给小棒槌打好参包子。为稳妥起见,大家一致同意把棒槌放在四爷身上保管。四爷也并不推辞,但他强调:既然小棒槌能生长在这片林地,保不准几十年后此地还会有其他棒槌生长出来,虽然自己可能无福消受,但放山人的规矩不能坏掉,要在原来的大松树上给后人们留下兆头。
众人都被四爷无私大义的性情所感动,纷纷表示支持。洪屠户和一名强壮的伙计分别拿着快当斧子和快当锯去松树左右砍兆头。我们一行共九人,抬到了三品叶的灯台子。按规矩要在正对棒槌的大树左边刻上九条横杠,右侧刻上三条竖杠。锋利的工具很快在松树表皮留下清晰的印记。刻完兆头,还要给兆头“洗脸”,这个以前我也说过:是为了防止松油以后覆盖到印记上面使兆头难以辨认,而用火烧掉部分松油的行为。
本来一切都进行的异常顺利,伙计们也成功用火石引起火种。火舌嗞嗞啦啦地吞掉了松树上的松油。一瞬间,一股怪风刮过,油借火势,火借油威,燃烧的竟异常激烈。松油滴在地上,把脚下的枯叶也引燃了一小片,我们几人连扑带踩,总算是遏制住了火势。众人擦干头上的汗,望着被熏的油黑油黑的脸相视大笑,仿佛为了这得之不易的辛苦。
我本来坐在草地上,为刚才扑火的费力而歇息。看四爷他们动身往回走,也正要起身与队伍集结。这时,突然感觉有人在向后拽我。回头一看,竟是系于我裤带上的林中马。这怪马一改以往的温顺姿态,显得极为毛躁,仿佛灭顶之灾就在眼前一样。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以为是刚才不小心引燃的山火让小马受惊,旋即,我否定了自己的猜想。如果真的是山火,为什么刚才小马不惊,而等火扑灭了才显出焦躁的表情呢?
还没等我寻思明白,头上忽的一声暗了下来。阳光在瞬间里像要被遮蔽了似的。我哪见过这种场面,抬眼一看,发现大事不好了:原来成百上前的乌鸦一齐飞过我们头顶,继而盘旋,越聚越多,大有随时俯冲下来的姿势。
在我的头脑中,从来没有关于乌鸦吃人的记忆——甚至连乌鸦袭击人的事情都没有听闻过。但今天是怎么了,竟然千百只乌鸦聚集在一起做出鱼死网破的样子。我抬眼望向四爷和静虚道长,他们看起来也很茫然,一副全然不知的样子。看来之前多年的放山生涯也从没遇到过这样的怪事。
乌鸦越聚越多,在它们前头有一只通体油黑肥大,仿佛首领模样的在调兵遣将。我一时不知道如何是好,用眼角余光去探询四爷那边的动静。让我惊讶的是,他们也呆呆的立在那里不知所措。
突然,肥大的首领乌鸦在我们头顶盘旋了一圈,做了一个奇怪的“∞”字形轨迹。乌鸦群像疯了一样从南面飞过来往我们身上扎。四爷和洪屠户等人毕竟是练家子出身,虽然被从没见过的怪事惊的楞住,但面对危机,仍保持了临危不乱的本性。四爷和静虚道长三人抡起索拨棍闪展腾挪,各自都躲过第一轮乌鸦的袭击,并把几只倒霉的死鬼打落。
乌鸦们见在四爷身上占不到什么便宜,立刻调整方向几个身形矮小的伙计展开疯狂进攻。几千只乌鸦各自张开利嘴向地面扑来。我亲自目睹了从我出生以来最惨烈的一幕:一个叫小三子的伙计瞬间被几千只乌鸦把外衣啄烂,继而把脸和全身掏的血肉模糊。待我反应过来,小三子的一只眼睛已经被乌鸦啄碎,残余的眼球耷拉在眼眶外,脓血和白绿色的浆水滴滴答答地从他眼眶的黑洞里流淌出来。
我肚里酸水一翻,差点吐了出来。还没等我适应眼前惨烈的景象,我腰带上所系的林中马像疯了似的向北面狂奔,背上的行李洒了一地。我则被它像拖死狗一样拽了好几丈,眼见前边有一座矮矮的山石横在地上,如果我再不起身,恐怕不被乌鸦啄死也得让山石撞一个脑浆迸裂,万朵桃花开。我一个激灵,一骨碌身,竟不知怎样地头朝上脚朝下起了身,继而两腿一迈,越过了危险的山石。
我被小马拖着一路向北狂奔。回身一看,另一个叫小宝儿的伙计也跟着我往北跑来。我特意使劲往后拽住裤带减速,使小宝儿能够赶上我。在这种生死攸关的时刻,多一个朋友显然多了一分生存的机会。
我和小宝儿一路向北狂奔下去,背后是四爷他们拼杀的声音。渐渐地,声音越来越远,最后连乌鸦的叫声也听不见,即便如此我心中的惊惶也没有任何缓解——刚才那一幕太惨了,或许现在,小三子已变为一具血尸——按最好的结果估计,他也是个后半生不能自理的废人。我们一个时辰以前还去揭湿苔藓给棒槌打参包子,刹那之后,一个欢歌笑语的少年,竟被乌鸦群啄得血肉漠糊,无法辨认。我在心中暗暗慨叹造化弄人。
受惊的林中马越跑越快,我也只能拼出吃奶的劲儿紧随在后。如果我放慢速度,我们之间就可能会更换主仆关系:变成马儿牵着我。小宝儿也是铁了心跟定了我,伸手抓住我的底襟。我们二人一马,卯足了劲往北跑,一口气翻过了一座小山,回到来时那座雾气茫茫的大黑山里。
进入了满是浓雾的大山,我的心里稍稍放松了点儿:起码乌鸦群想在大雾中精确定位我们是一件很困难的事。看到到危险逐渐消失,我就想拽住小马,与小宝儿停下来喘口气。怎耐这小马儿眼睛虽多,但眼神太过不济,左跑右跑竟一头撞在一棵松树上,这一下可不得了,小马被彻底惹毛了,我和小宝儿只能继续跟它瞎跑。
俗话说:“屋漏偏逢连夜雨”,我和小宝儿被它牵的精疲力尽,加之林中雾气太大,跑着跑着,一个没留神,我们二人一马一同踩到一大片湿苔藓上。我心说“不好”,往前一滑直接跌下山崖。
我眼前一黑,心想:完了,要回老家了。之后我感觉腰上一股巨大的力量袭来,眼睛一闭就等着忍受全身被摔成肉饼的滋味。
默念了六七个数之后,身体并没有被砸烂的感觉,只是腰里被勒的厉害。我心里开始打鼓:难道老天爷不收我这个傻家雀?不能,刚才明明是林中马一脚踩空,跌下山崖,顺便把我和小宝儿也给拽下去,没有理由不往下掉;抑或是山体太高,还没落地?算了,生死由命,富贵在天,受着吧。又闭眼等了一会儿,还是没有动静。这时耳边突然传来小宝儿的喊声:“刘公子,刘公子……”,听到五六声喊叫后,我终于确定自已并不是在下落:按照经验,小宝儿比我墩实,我俩从同一个高处落下,他肯定要落的比我快,我俩的距离应该越来越远才对,但刚才他的声音明显是从一个固定的方位传过来的,能达成这样的效果只有一个可能:就是我俩都没有在下落。
我睁开眼朝小宝儿的喊声方向望去,只见他正卧在我脚下不远处的一个石台上,石台距地面三丈有余,直接掉下去可以说是必死无疑,所幸的是,石台上边儿的山缝子里,长出几棵松树,小宝儿刮在树枝上,自然就破了下落的力道。即便如此,小宝儿也被摔的够戗,衣服和脸都被松树枝剐破,脚也可能摔折了。
在确认没有危险之后,我开始打量起自己身边的情况:原来我和林中马的绑绳被另一棵较粗的松树挂住,各自被挂在一根树枝两端的绳子上。亏得我平时吃饭较少,体重较轻,否则林中马就会让我像升旗一样拽上来。再看林中马,已然不再动了,仿佛昏了过去。这在我的预料之中——任你是多么烈性的畜牲,经过这一吓,一跑,一跌,一落的过程也有可能被吓晕过去,何况是生性温顺的小马。反过来想想,比起小马醒来,我更愿意让它昏着:一旦它醒来发现自己悬在空中必定更加惊慌,如果摇断了树枝,我恐怕又要重回阎王老子的怀抱。
正当我左思右想不知所措之时,我突然感觉头上一阵怪风袭来,继而浑身一轻,整个人竟飞了起来,小宝儿在底下拼命地大喊:“老鹰,刘公子,老鹰”,我想抬头向上看看,却使不上劲儿,看来老鹰是叼住了我后背的衣服。
林中马同我一起被叼了起来,我俩可真成了难兄难弟——在林子里它拽了我下山,在树枝上我又拽它一同送死,不知我俩前世是谁把谁家孩子推进井里溺死,竟结成这样的一个送死的联盟,我再次在心理慨叹造化弄人。
按我之前的理解:我本以为要自己要随着老鹰,在大清国的上空翱翔一个半个时辰,穿越七省四十县,见识了全国的名山大川之后,被老鹰扔到台湾岛的深海里喂鱼,做一个博闻天下地理的死鬼。没想到事实根本就不是这样,老鹰的巢穴就在离我几丈远的地方——确切的说,就是在小宝儿跌落的那块石台子顶上。之所以老鹰没有先去抓离它更近的小宝儿,可能是它觉得我挂在树上,随时都有掉下去的可能,而且我们这边有两个“人”,而小宝儿那边只有一个,掉到山谷内摔碎太过可惜,所以优先来照顾我们。不管怎样,我觉着,活着就有逃出去的希望,总比直接摔死要好。
我以前听有经验的猎户讲过,如果已经被野兽完全控制,能装死就尽量装死:一则有些畜生厌恶腐食,比如黑熊;二则装死也能让这些野兽放松警惕,只有这样才有机会伺机逃走。打定主意,我便屏住呼吸,一声不吭任由老鹰摆布。
在巢穴上盘旋了几圈儿,老鹰一松爪子,把我和林中马扔了下来,好在林中马尚属深度昏迷,没有醒来,否则老鹰回来一人上几口我们就彻底玩完,我心里默念阿弥陀佛,感谢佛祖保佑,没让小马醒过来。
老鹰继续在上空盘旋了几圈,见我和林中马都老老实实躺着,就放心的飞走去抓小宝儿了,我赶快解掉腰带上与林中马系在一起的倒霉绳子,然后翻过身来。刚才躺着装死倒没有觉出什么,翻身一打量周围的环境可吓了我一大跳。这巨鹰的巢穴大抵是一个圆形,从这边到那边至少能有两丈多远。里面有几只刚从蛋壳里孵出的雏鹰,雏鹰虽然出壳不久,可却比家里养的成年大公鸡还壮,看来平时伙食供给的很不错。这几只雏鹰正仰着脸,张着嘴等母鹰往里塞肉。我再看自己身子底下,竟然是一条被母鹰叨的皮开肉绽的巨蛇,这蛇本来就奄奄一息,被我和林中马在上空奋力一砸更是雪上加霜,只剩下微弱的气息趴在那里缓慢地吐着信子一动不动。
很显然,我们两人一蛇一兽,都将要成为老鹰及老鹰喂养雏鹰的美味口粮,如果不想办法逃脱,成了鹰屁股里拉出的屎,我做鬼都不好意思和其他鬼说自己是怎么死的。我大体摸清了周围的情况,一咕碌身站了起来继续探查。
我在鹰巢边上偷偷地挖了个洞,向平台方向望去,小宝儿拖着受伤的右腿和巨鹰捉迷藏。由于小宝儿所站的平台非常靠近峭壁,老鹰一个刹不住就容易撞到山石上,所以这畜生很是谨慎,多数时候都是在小宝儿头上盘旋,伺机而动。左绕右绕,趁着小宝儿跌倒在地的时机,老鹰终于下定决心,一个恶虎扑食的姿势奔小宝儿后背去。小宝儿在四爷虽然只是四爷家的普通下人,也没专门学过什么武功,但在四爷和洪屠户的耳渎目染之下也不是孬种。眼见自己面临危机,情急之下,放下受伤的右腿,弓起左腿,打算来个兔子蹬鹰。老鹰在之前轻轻松松打败了巨蛇,又毫不费力抓住了我和林中马,根本就没料到小宝儿能留着这一手,尽管极力闪避,还是被蹬了一下。
老鹰这畜生,向来没有天敌,更没受过什么攻击,哪能受得了这种气,挨蹬之后被小宝儿彻底激怒,也顾不上撞不撞墙了,像疯子一样直奔小宝儿猛扑过来。小宝儿急中生智,在平台上打起滚儿来,转眼间,身边墙上留下不少老鹰叨过的痕迹。
突然一束绿光从老鹰叨过地地方射了出来,绿光的外面本是覆盖了峭壁上的一堆枯草,我仔细地观看那束绿光,那绝不是一道普通的光。难不成枯草的后面隐藏着什么秘密?抑或是人工雕凿的山洞?如果那样,我们就算是得救了。
我扒着鹰巢底下的小洞,偷眼向外观瞧。以目前的形势来看,母鹰若想在短时间内制服小宝儿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这让我的心稍稍放松,闭上眼睛开始考虑逃跑的对策。
要逃出老鹰的袭击,我和小宝儿就必须先进入山洞。那山洞离平台有五尺多高,以小宝儿的腿伤,我若不抬着他,他是断然爬不进去的。而且老鹰绝对不会允许我俩在它眼皮子底下开溜的。要想跑,就得把它的注意力吸引到别处。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难点,就是鹰巢与平台之间的横向距离太宽,大约有一丈六尺多,如何能够安全地从鹰巢到达平台也是我亟待解决的。我脑子开始飞速旋转……
正在这时候,小宝儿那边已经有了新的情况:老鹰在胡乱叨了几十口之后,终于如愿把小宝儿肩膀撕掉一大块肉来,小宝儿疼的哭爹叫娘,满地打滚。
此时我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大体的纲略,只是期望小宝儿能再多坚持一会儿。眼见那边的情况已经火烧眉毛,我就下定决心,不管太多,走一步看一步。
打定主意,我掏出小二为我准备的炭笔,用笔尖对准大蛇的脑袋就是一顿乱捅,可怜的大蛇就这样被我送上阎王宝殿。之后,我拎起蛇头偷偷地在鹰巢顶上的一根粗树杈子上打了一个死结。伸手拽了拽,蛇身子的弹力还属上乘,我满意地点了点头,计划的第一步算是达成了。趁着母鹰还没起疑,我开始执行第二步:先是迅速解下系在林中马身上的绳子,让绳子穿过并绑住鹰巢边缘的一根坚固藤条,我使劲儿向下抻了抻,觉得牢固可靠,迅速地在绳子两端打了两个绳套,然后转身抓住两只嗷嗷待哺的鹰雏,以最快的速度把他们的大腿塞到绳套里。这一步做得必须很快,但凡天下的母亲,无论反应多么迟钝多,只要听见子女的哀叫声,都会立即变成世界第一勇猛的战士。我拉紧绳套,确认绑住两只雏鹰的大腿之后,便一手一只,把雏鹰大头朝下,从鹰巢的边上扔了出去。
雏鹰还不会飞,哪遭受过这种虐待?这次被我像包子一样从鹰巢里扔出去,已然吓得不行,好在大腿上有我所系的绑绳,不能轻易掉到山谷里去。远远望去,这两只雏鹰就像是倒挂在熏肉店里的两只烧鸡,分外惹人注意。那母鹰与小宝儿激战的正酣,丝毫没注意到我之前的动作,直到自己的孩子被倒挂着发出哀嚎才觉察到事情不对。眼见巢外的形势,母鹰一下乱了阵脚,也不顾在地上打滚儿的小宝儿了,一个加速,径直向巢内飞来。我瞅准了时机,从鹰巢边上离母鹰最远的一端,双手抓着大蛇的尾巴,奋力助跑一段,朝小宝儿所在的平台荡了过去。
愤怒的母鹰望着被倒挂的雏鹰不知所措,林中马身上的绳子很牢,母鹰要想解救雏鹰绝不是一时两晌能完成的,这就给我和小宝儿逃走提供了宝贵的时机。我在天空飘荡着,感觉差不多能越过沟壑的时候,手上一松,腰里一挺,顺势滚落在石台之上,腿上感觉一阵酸麻。我半跪着,回头观看母鹰的行动:母鹰仍然在雏鹰身边盘旋,根本无暇顾及我们。
眼看大好机会我摆在眼前,我怎么能够浪费掉?情急之下猛然一起身,坏事儿了,左脚的脚踝骨被扭得脱了臼。剧痛之下,身子刚站起来又疼得倒了下去。我家是做药的出身,祖父和父亲都是半个医生,我虽然从小贪恋玩耍,但也习得了一点儿基本疗法。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刻,我只能忍着疼痛顾全大局:于是一手固定脚踝,另一手找好方位,忍住剧痛,“喀”的一声,硬生生的把脚踝给按回原位。
我扶墙起身,用右脚跳到小宝儿跟前,朝发射绿光的洞口指了过去,小宝儿马上会意,和我一齐蹭到洞口底下。这时,我犹豫了,差不多有六尺多高的洞口,以我俩现在的伤脚,无论哪个都不可能独自上去。只能一个人先托着另一个上去,然后上面的,再把底下的拽上来。谁先谁后,在这火烧眉毛的时刻成了横在我俩面前的一件大事。
我俩素不相识,更没有什么友情和亲情,所以对入洞的先后都很介怀。往好了说,如果先上去的人,在劳累惊吓之后,上去就昏倒了;或者后上去的,腿上的伤加剧,疼得站不起来,那么在平台上的那个人,就要被愤怒的母鹰啄成筛子。往坏了说,如果两人素有积怨,或者上面的人故意想害死底下的人,也是异常轻松的事。
眼见着鹰巢那边,母鹰开始相信雏鹰不会在短时间内跌落山涧,逐渐的把注意力又转回到平台,我的心慌了,去它娘的吧,老子赌上一把,趁着腿还没肿起来,索性就当一回人梯,能救走一个总比两人全变成鹰屎的好。于是我半跪在地上,示意小宝儿先上。小宝儿楞了一下,旋即心领神会,知道此地不是个谦让的所在,就单脚踩了我后背,我借着那只好脚,使劲儿用力一挺,把小宝儿挺起三尺多高,小宝儿伸手揪掉洞口的杂草,一头扎进山洞内便没有了声息。
我倚着峭壁喘了几口粗气,觉得接下来的时间比什么时候都要难受。在很多时候,当你已经得知结果,哪怕是最坏的结果时,你的心也绝不会比等待结果时跳得剧烈。
等了一小会儿,也不见里面有什么动静。我心里开始慌了:难道小宝儿在里面遇见了怪物?或者找到了通向外面的道路,离我而去了D中的疑问一个接着一个,令我痛苦难耐,正在这时,老鹰已经发现我俩的诡计,愤怒得像离弦之箭一样朝我扑来。我眼睛一闭,心想“完了”,就做好了等死的准备。
这时洞口里伸出了一只手,拍了拍峭壁。我抬头一看,心中狂喜,也不顾脚疼,借力就被拽进山洞。
救我的正是小宝儿。山洞里射出微微的绿光映照在他的脸上,显得异常可怖,我猜自己脸上此时也必定是面无血色,青面獠牙。不安的感觉渐渐爬上心头。这显然不是一个天然的山洞,通道的墙壁有用斧头扦子凿过的痕迹。修建的人出于什么目的在这荒山野岭凿地三尺修建山洞?这山洞中的绿光又究竟代表着什么?一个个疑团在我心中挥之不去。
逃脱老鹰的捕杀之后,我和小宝儿都暂时放松了紧张的神经。为了弄清绿光的所在,我俩低下身子,爬进狭长的通道。不一会儿,前面闪出一间封闭的石屋,唯一的门,就是我俩进来的通道。看格局,洞口和通道应该是整个山洞的一个气孔。石屋建造的很简陋,仿佛不是给人居住用的。我俩互相搀扶着进了屋,屋子当中置有一张石桌,石桌上放着一个巨大的石盒。由于长久无人照管,外加山里的雾水和水气,石桌和石盒外面斑驳地挂上一层苔藓。老苔藓死掉,新苔藓又一层一层覆盖到老苔藓上。那幽幽的绿光,就是从石盒的缝中射出的。
我俩面面相觑,谁也不敢贸然去掀开盒子,仿佛里面会蹦出一只能吃人的僵尸似的。有一炷香的工夫,我俩都在沉默。石屋里的气氛有点尴尬:看得出,谁也不想先动手,都在和对方比拼耐力。俗话说“三个和尚没水喝”,人一多,总要互相计算一些利害和得失:倘若获救的只有一个人,这个盒子应该早被打开了。
冷风呜呜地从洞口灌进来,屋里又冷又潮。加之我俩脚上都有伤,站了一会儿就都忍受不住了,于是紧挨着坐在石屋阴冷的地上。“刘公子”,小宝儿首先打破僵局。“你说,我们能活着出去么”?
此时我心里也乱得如同一团乱麻,但我又能说什么呢?说出不去?然后两个人放弃一切生还的可能在这儿被冻死,被饿死?四爷他们有武功在身,又有索拨棍可以使用,这次肯定能逃过大劫。我要真死在这儿,那该多冤啊!刚挖的“灯台子”棒槌肯定能换来不少银子,拿着这些银子,我就能回北京去找我的姨丈,就有可能找到治疗静玉怪病的神医,最后就有可能把静玉娶到家。而小宝儿呢,他只是一个普通下人,出去之后仍然是一个普通下人,他有什么可失去的?所以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他有足够的资本和我死磕耐力。
生死由命,富贵在天。我一直很相信这句话。该没的有不了,该有的也逃不掉。等来等去,损失最大的还是我。说不定腾来腾去,最后等我俩饿得满头金星,迫不得已打开石盒,发现出路的时候,都没了出去的力气。那样岂不是更加窝火?唉……算了,大不了再做一回好人!
打定主意,我笑着对小宝儿说:“宝儿啊,你放心,咱俩肯定命不当绝,出去的办法一定放在这石盒里面,一会儿我就把它打开”。小宝儿显然觉得我的主意有点儿疯狂,愣了一下。旋即接道:“刘公子,上次你救了我一回,这次理应由我打开石盒”。
我心想,算了吧!你要真这么想早就去打开石盒了,还容得我咬牙放屁的?算了,和你计较了,拼上性命豪赌一把吧。我扶墙勉强站起,小宝儿也单腿着地,一步一歪的跟着我。石屋其实不大,如果从里面真跳出个吸血僵尸什么的,我俩谁都跑不掉。
我在石盒周围打量了几圈儿,左看右看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小宝儿总是以他的伤脚为幌子,刻意地与我保持一定距离。最后我万般无奈,只能伸手去掀那盖子。
盖子很沉,起初我出于戒备,只是用手尖儿试探性地推了推,发现根本不动。停了一会,发现周围并没有什么异常,我胆子逐渐大了起来:整个手掌都搭在石盖顶上,使劲儿一推,还是纹丝不动。我慌了。
好在小宝儿是个端锅的,常在背后的布兜儿里放一把镔铁铲子。他把这个得力的工具递给我,我又绕盒子走了两圈儿,仔细的观察了石盒吃力的部位。确定之后,把铲子柄对准盒子往外漏光的细缝,使劲儿往里一插,卯足了劲儿用力一撬。只听见“嘭”的一声,盖子落在石桌另一边的地上。
石屋里立刻光芒四射,满屋都被怪异的绿光照亮。我和小宝儿被吓得抱着头就往通道方向跳。扒着门槛向里探头缩脑地偷看了半炷香工夫,觉得没有什么异常,两人又互相搀扶着回到石桌近前。
绿光是从石盒中的四个方形窟窿中射出的。起初,我和小宝儿都被强烈的绿光晃的眼冒金星,时间长了,才逐渐适应。原来在石盒里面,窟窿下边,还有二十个与窟窿等大的方形石块儿,五块儿一行,共四行。每个石块儿上都刻有一个字,连起来是这么读的:
清平福明世
主灭朝臣庸
安然观明月
康宁方为王
这四句看似像诗一样的文字,读起来并不押韵。而清朝之前的古诗,大都以押韵为尊。打心里说,我并不喜欢押韵的古诗,因为我本身就是个不喜欢按规矩办事儿的人。我觉得,韵脚限制了许多诗人思维,他们本来要让思绪怒放,再怒放。顾及到韵脚,作诗人经常要瞻前顾后。古今中外,不乏有擅长写无韵脚古诗的诗人,我也读过一些气势磅礴,狂怪怒张的无韵脚古诗,可从没读过像石盒里写得这么怪的:每句话看似是一句话,又与上下文没有任何关联,作诗人究竟要通过它传递一种什么意思呢?
我越想就越觉得其中暗藏玄机,仿佛这静止的诗,比那会动的怪兽还瘆人。渐渐地,眼睛已经被绿光照的快睁不开,我后退到石屋的一侧,倚墙坐了下来。小宝儿仿佛对那绿光和古诗很感兴趣,一直趴在盒子旁边观瞧。
“刘公子,我觉得这是一个开启暗道的机关”,小宝儿很激动地对我说。
“嗯,我也这么觉得,你看咱们头上,有进气的长条孔。刚才咱俩所走过的通道,我猜只是这个整体建筑的一部分。在建筑这间石屋的时候,肯定在这附近留有通往主厅的通道,只是我们没找到,否则这石桌和石盒是不可能被放到这儿的”。
“那你的意思是,只要咱们能把这石盒研究清楚,就死不了了?”,小宝儿眼睛里闪着亮光。
“对,只要研究清楚,我们就能出得去这石洞”。我安慰着小宝儿,同时也给自己鼓着劲儿。嘴上虽然这么说着,可心里却在隐隐担忧:以前我在八大胡同儿,总能听见说书先生讲,但凡能够制造出这种机关的人,大多是深谙“西洋八宝转心螺丝”的奇人,为了防止自己设置的机关被破掉,设计者通常都要设计几个埋伏。这些埋伏,有的是引诱新手的陷阱,让新手一眼就“看出门道”,继而按照自己的理解去实施计划,结果走进设计者预先准备的圈套。轻则被一番戏耍,重则小命不保。我和小宝儿都是阅历尚浅的小孩儿,怎能斗得过那些奇人,这让我不免有些悲观和惘然。
“我觉得这是一首藏头诗”,小宝儿接着说。“你看,古诗顶上有四个窟窿,这个机关的开启方法应该是在四句话里眯取一个字,放到窟窿中”。
他的这个分析,我也表示赞同。的确,这个盒子,我想不出更多的使用方法了。设计者肯定是用这样一个谜题去考验解谜人。于是我点头表示赞同。
小宝儿接二连三的被我肯定,很是高兴。一直盯着盒子往里看,他的眼睛在绿光下闪耀着异常的光亮:有狂喜,有急切,有激动,还有盼望。
此时的我,又何尝不是急切的盼望逃出这个鬼地方?但我与他相比,更多了一分理智,毕竟想彻底破解这个石盒,要绕过未知的陷阱,与其傻欢喜,还不如静下来好好的研究一二。靠在石屋的冷墙上,我闭上眼睛,一次次地拆分组合着古诗。
风又从山通道方向吹来,我被凉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方想起刚才逃亡时跑的太急,忘记用杂草和苔藓掩住洞口。如果我们在这石屋中过夜,很可能被山风吹的口歪眼斜,山里人叫做“吹丢了魂儿”,山风是山里人最惹不起的,于是我起身一瘸一拐地回通道掩上洞口。
一炷香左右的工夫,我掩完洞口,一瘸一拐返回到石屋。小宝儿的腿伤比我重,应该在石屋里休息着,而且他生性胆小,凡事都缩后不靠前,留他在石屋里,他应该不会乱动。我心里这样想着,可眼皮竟不受控制地狂跳,一种不祥的预感在我心中萌生。
扶墙往回走的途中,我心里萌生了一种不祥的预感,仿佛石屋内即将发生一些事情似的,于是我咬牙加快了返回的脚步。快要到石屋时,我开始发现,周围绿光的亮度在慢慢变暗,而能够导致这个现象的原因只有两个:一是小宝儿正用盖子盖住石盒;二是……他正在往窟窿里填字!
我的心一下提到了嗓子眼儿。刚才我说过:机关的设计师为了防止自己的作品被人轻易破解,总要设置一些小埋伏。不谙此道的新手非常容易深陷其中,甚至搭上性命。小宝儿虽然在关键时刻屡次退缩,甚至还让我鄙视过,但起码他是我现在唯一的伙伴,如果他出什么意外,我独自一人困在洞中真有可能疯掉。
我跳着跑进石屋大门,这时绿光的亮度,已经减少到与没打开盒子之前差不多,小宝儿应该拼到了第三块儿或第四块儿,我大叫:“宝儿,停手”,可惜已经晚了,在我刚跳进门槛的那一刹那,从石盒子里呲出一股暗红的雾气,正喷在小宝儿脸上。小宝儿大叫一声,栽倒在地。
我急忙蹦了过去,搀扶小宝儿起来。只见小宝儿脸已变得青绿,没有一丝的血气,仅仅剩下一丝的气息。我摇晃着他在耳边呼唤:“宝儿,宝儿,快醒醒,别睡过去”,小宝儿艰难地睁开双眼,用微弱的声音说道:“尸气,我中了尸气……快,把我背囊里的……棒槌…拿出来,喂给我吃……”。
棒槌!宝儿的身上怎么会有棒槌?我清楚的记得,抬上来的灯台子小棒槌是放在四爷那儿保管的,直到遇袭之前棒槌都没有易手,怎么会跑到小宝儿的背囊里?而且压山有压山的规矩,绝不允许自己从家里带人参,小宝儿身上的棒槌一定有蹊跷。
虽然我疑虑重重,但在这紧要关头,还是救人第一。我用一只胳膊夹住小宝儿,另一只胳膊伸进他的大布囊里。端锅的负责所有人的起居和日常生活,所以身后的背囊里装了不少必备的应用品。为了让我第一次放山的生活过的太苦,四爷这次在放山之前特地多带了两个端锅的伙计——以四爷和洪屠户这样的老手,其实带不带伙计都不会耽误到抬参的进程。
摸了几下,我手指果然摸到一团湿漉漉的东西。没错,摸到的一定是苔藓,也就是棒槌的参包子,我手上稍微一使劲,把整个苔藓包袱都取了出来。
屋里的光显得很暗,我不敢贸然行动。只能把小宝儿连拖带抬,搬到向光的一侧。借着微弱的绿光,我打开参包子,一棵四品叶紧皮儿小参展现在我面前。这肯定是一棵年代悠久的老参。虽然只有四品叶,但从芦头和根须来看,参龄至少得有一百二三十岁:棒槌本来是由小变大逐渐膨胀的,而眼前的这棵棒槌却因为参龄太老而越长越小,把精华都浓缩在小小的身体里,真是堪称极品!!!
摩娑着极品的小棒槌,我邪心一动:“如果带着这棵小棒槌出洞,不说飞黄腾达,起码大碗吃肉,大口喝酒,整天躺在家里什么都不用做,足够享受个十年八载的”,想着容易,但放着将死的人不管,巧取豪夺别人的棒槌,又有辱我世代书香门第的门风。我是前也不是,后也不是,一时戳在那里不知怎样才好。小宝儿的印堂和眼圈儿越来越黑,呼吸也越来越弱,我猛然想起,这是尸变的前兆啊。任其发展下去,小宝儿就要变成一具僵尸了。有银子固然不错,但我也得先保住小命儿再说啊。打定主意,我双手捧着小棒槌,把棒槌头放进嘴里,上牙膛一使劲,“吭”的一声把棒槌咬下一半儿来——小宝儿此时已经神志不清,我必须把棒槌嚼碎,然后再吐出来喂给他。
人常说百年的人参,千年的灵芝能让人起死回生。今天我算见识到了真正的威力,小宝儿服下半棵人参不到一盏茶的工夫,青绿的肤色就以极快的速度在他身体上退去,取而代之的,是鲜嫩红润的皮肤。我在心中大赞棒槌的威力,顺便把剩下的半棵藏在短衫的衣袋中。过了半个时辰,小宝儿已完全恢复正常,只是经过前前后后的折腾,他身子还有点虚,我就把外衣脱下,垫在他身子底下,安顿他躺下歇着。
安顿完小宝儿,我的注意力又重新回到了石桌的盒子上。果然不出我所料,小宝儿取了每句古诗的第一个字,把“清主安康”这四个字镶到了窟窿里。我之前也曾这样想过,只不过这个答案太简单了,简单到我没法相信它是真的。
以前我曾说过,我对正统的仕途经文很是厌烦,但对一些稀奇古怪的题材却异常感兴趣。拿藏头诗来说,我十三四岁的时候,经常在学堂里和小玩伴们当游戏来作,输了便要请对方喝豆汁儿。其实大多数的人,对于藏头诗有一个很大的误解,以为顺次把每句的第一个摘下,然后重组一个句子,便破解了其中的奥秘,其实真正的藏头诗比这要深奥的多。采摘文章首字的“藏头诗”应该叫做“嵌字诗”才对。真正的藏头诗要把每句的头字,藏于下句的尾字之中。特殊地,第一句的首字,要藏在最后一句的末字里。
历史上最早的藏头诗应数白居易的《游紫霄宫》,其原诗如下:
水洗尘埃道未甞,甘于名利两相忘。
心怀六洞丹霞客,口诵三清紫府章。
十里采莲歌达旦,一轮明月桂飘香。
日高公子还相觅,见得山中好酒浆。
粗略读来,这只是一首普通的押韵古诗,但你若仔细观查就会发现:原来每一句的首字,都是前一句末字的偏旁部首。难怪后人尊白文公为一代诗圣,他对文字信手拈来的功底儿果然不是凡人能比的。
这藏头的古诗也只是诸多变体诗歌的一种,石盒中的古诗只是糊弄新手的“嵌字诗”而已,但这是一首“竖斜嵌字诗”,即竖着读和斜着读都能成句的特殊诗体。
清平福明世
主灭朝臣庸
安然观明月
康宁方为王
竖着读是“清王安康”,而斜着读却是“清灭明王”,如果我没有猜错,这个石盒,乃至这个石洞,应该是清朝尚未入关之前所建,属于只有朝廷内部才知道的秘密建筑。我围着石盒又转了几圈儿,觉得自己的估计没有错误,就伸手把“灭”、“明”、“王”三个字,替换了之前的“主”、“安”、“康”,当最后一个字模嵌到窟窿里时,靠里面的石墙开始旋转,一道暗门闪现在我的眼前。
暗门打开的一瞬间,石盒里不知又有什么机关被触动,被移走的石块儿立即回归了原位,看来是为了下一次的开启做准备。小宝儿被响声所惊醒,睁眼一看暗门已被打开,一时惊的嘴巴张的老大,我也没时间和他解释事情的经过,用尽全力半拖半抬把他拽进暗门。
暗门里头是一条狭长的通道,借着石屋的绿光可以看到,通道里人工雕琢的迹象非常明显,略微倾斜的上坡是由一级级的青条石所构成。左右两边的石壁狭窄而潮湿,伸手摸摸有种柔软滑腻的感觉,如果没猜错应该是苔藓。出口方向有一团微弱的橘红色光晕,目测一下大约有二十几丈远。
生还的希望支撑着小宝儿起身站立,我俩相互搀扶着迈上石阶。石阶踩上去感觉软软的,想必也是布满了湿滑的苔藓。以我俩现在的脚伤,如果直接上去,不被摔下来几个来回才怪。好在小宝儿的那把镔铁饭铲还在。于是我走在前面,担任了“逢山开道、遇水搭桥”的先锋官。铲子的钢口不错,石阶上附着的苔藓被我像烙馅饼一样轻松铲下,然后甩到下边。我两人就这样一低一高地,步履蹒跚地登上石阶。
走到十几丈远时,身后的暗门轰然关闭,回音在狭窄的通道里听的特别清楚。我心里一惊,暗叫不好,忙往回瞧。再看那暗门儿,已然关得严丝合缝。再想回去势比登天。黑暗中,小宝儿被惊的紧紧抱住我,吓得说不出话。我一边驱散着心中的焦虑一边还要安慰着他,使他不能崩溃。
没了绿光的照射,通道彻底暗了下来,只有前面微弱的橘红色光晕还在半死不活地指引着我们。我在黑暗中一只手拉着小宝儿,另一只手凭直觉给台阶上的“馅饼”翻身,再加上我刚复位的伤腿,那寸步难行的处境可想而知。短短的十几丈距离我竟觉得走了半个多时辰。慢慢地,我们走近红光,看清它的原貌:原来红光的出处是通道的转角,嵌在墙中一根形似蜡烛的东西。我心中纳闷,这山洞至少也有一两百年的历史了,而且看样子并不是常有人来,为何这根蜡烛能够长明不熄呢?贴在蜡烛跟前,我仔细观察了一番才发现:原来石壁被抠了一个方形的大洞,长宽都有一尺半寸多,一团金黄的东西就被嵌在里面,而蜡烛的灯芯儿就是从那团东西里伸出来的。看样子这东西很耐烧,否则不能坚持这么长时间。
小时候我最爱去八大胡同附近厮混,一是因为那里离家离比较近,只有七八里的路程;二是因为那里三教九流齐聚,说书卖艺的江湖人士奇多,正对我的嗜好。当然,八大胡同最著名的,是附近数百家品相不等的青楼,但当时我年岁太小,邪心杂念还没发育完毕,所以烟花之地对我尚无多大魔力。
我最爱的,就是听人说书和看人习武。在当时,北京城里的“武圣人”,顺源镖局总镖师王正谊,也就是大刀王五,就在半壁街居住。有他在附近威着,其余的吆场卖艺在我眼中早就沦为杂耍。所以我去八大胡同的大多数时间,都是泡在茶馆儿听人说书。我所爱听的类型有两个:一类是武林轶事;另一类是今古传奇。我不止一次听人讲过:在一些秘密通道和王公贵族的寝陵中常要使用一种长明灯,一经点燃能够千年不灭,而这奇灯的燃料,就是从人尸体中精炼出来的尸油。
尸油是南洋降头术士的最爱,一小瓶儿纯正的尸油在黑市常能被炒到天价。究其缘由,是因为尸油能够帮助降头师养鬼。降头是盛行于南洋的一种巫术,通常都是用在害人和报复方面。据说精通此术的巫师,可以在千里之外杀人。降头术大体可以分为“药降”、“飞降”和“鬼降”三种。其中药降是所有降头师必须修炼的一门基础学问,它与云南苗寨盛行的“放蛊”非常相似:苗寨的女子,常将毒蛇、蜈蚣、青蝎子、癞蛤蟆和毒蜘蛛放在一个坛子里,然后埋在地下。由于坛中空气稀缺,这几种毒物出于生存的本性,就在坛中相互厮杀。一个时辰之后,打开坛子,唯一存活的就是这“五毒”中最强的。把它闷死晒干,再研磨成粉,就是让人闻风丧胆的“蛊毒”。将蛊毒下在欲害人的身上,就可以使人精神错乱,癫狂,或者使人的肉体遭受极大折磨。“药降”原理与“蛊毒”相似,它常被南洋的少女使用,对付负心的情人。
飞降是降头术中的终极绝学,它也叫“飞头降”。像武林各门派的其他绝学一样,在研习之前必须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关于这方面的传闻,喜欢听书的人肯定不会陌生:古今中外,挥刀自宫和走火入魔丢掉性命的人不计其数。飞头降对修炼者要求极高,不是每个降头师都能忍受的。练习时首先要忍受剧痛,使自己的头颅与身体分离,然后让意志操纵头颅,在晚上寻找未成形的胎儿和新鲜活物的血来吸。婴儿是由父精母血所凝成,为降头师延年益寿的上佳品,食得一滴就能增加不少道行。如果吸不到婴血,用其他的活物的鲜血也可代替,但不管吸什么,都必须保证每晚都有收获,不能有一晚闪失,否则就会前功尽弃。据说练习飞头降需要跨越七个境界,每个境界都要练习七七四十九天,加在一起就有三百多天。想保证每晚都有血吸,难度显然是非常大的。所以飞头到了外面,常常都是饥不择食,见人吸人,见狗吸狗,困难时连家禽都不放过。南洋的居民为了防止飞头来自家作乱,常在屋顶放置一丈多高的针刺,兼在庭院种植针刺较多的草木。初学的降头师由于道行不够,常常把肠子也一齐拽出来,如果不幸被针刺和草木刮中,就基本被宣判了死刑,等到天光放亮之时,飞头便会化为一滩血水消失殆尽,无头的降头师也会死在家中。所以绝大多数练习飞头降的人,都是怀有极深的仇恨和报复心,是这种切齿的仇恨赐予了降头师不畏死亡的勇气和毅力。
最后一种降头,叫做“鬼降”,顾名思义,就是“养鬼下降头”。培养出的小鬼常隐于无形,只有降头师自己,或者法力更加高强的降头师才可以看见。小鬼可以帮助降头师做事,施法时还可以作为帮手,一旦降头师本尊摊上危险,它们还可以事先为降头师通风报信,实为降头师不可多得的左膀右臂。有的降头师为了图财还将自己养的小鬼引渡给别人,在小鬼的帮助之下,升官经商都能够异常的顺利。传言养成极品的小鬼,需要找到尚未破身的夭童,取得其生辰八字,在葬礼之后偷偷来到坟前祭拜,同时使用法术勾魂。勾魂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为了彻底得到鬼魂,降头师要在坟前种植一段藤菜,短则几日,长则几月,待小鬼儿的魂魄能够完全寄生在藤菜上之时,降头师念咒焚符,并取下一截儿藤菜,速速返回家中,将藤菜刻成一寸半高的小人儿。给予小人儿衣物,同时再以黑墨和朱砂为小人儿着上五官,置于盛满尸油的袖珍小瓶之内。最奇特的是,这瓶中的小人儿也有讲究,必须得一男一女才能养住,如瓶中长久只有一个小人儿,就会孤阳不长,独阴不生,太过寂寞而萌生逃离之念。
在唤出小鬼儿之前,先要念咒,然后在纸上写出让它们所做之事,小鬼即速速去办。但养鬼的降头师本身要有极高的法力,否则会被小鬼反噬。墙壁内长明灯金黄色的燃料,如果我没有猜错,就是尸油。传闻正统的场合,尸油只能从人的下颚用邪火烧取,整整一个下颚也只能烧出半小盅来,眼前一尺半寸大小的方块儿……至少要四五百人才能够炼出。想着想着,我身上的冷汗不自觉地从后背和额头冒出来。
转过通道的转角,前方仍有几十丈的台阶要走。这时我犹豫了:取下这长明灯,无疑能够给我和小宝儿的逃脱带来巨大的帮助,但一想到这黄乎乎的东西来自几百人的下颚,我肚里就翻腾难耐。拿,还是不拿,这是个问题。
正当我低头考虑是否拿着尸油蜡烛上路时,小宝儿在旁边已然耐不住寂寞,也没和我打声招呼,直接就把那团黄乎乎的东西给取了出来。看着他手里那团金光灿灿的油脂,我肚里的那点儿小米儿和黄芽菜差点儿呕了出来。旋即转念一想:也好,既然小宝儿不知道,我也就不告诉他了。只是以后,我再也不吃他做的饭了。
小宝儿端着长明灯给我照亮,我继续在他前面用饭铲子掀苔藓“烙饼”。一点点儿的,前路越来越短。在下一个拐角处,一扇半掩的石门出现在我俩眼前。说实话,我最畏惧这种半掩半开的门,因为我小时候听的那些鬼怪故事里,半掩半开的门总爱闹鬼。我觉得,这样的门里面,总是藏着些不干净的东西,而那东西,正透过门缝,在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朝我冷笑。
一想起这些瘆人的东西,我一时楞在门前,不知是推还是不推。小宝儿以为我“烙饼”烙的太累,已然没有力气,便要自告奋勇推门。我一摆手,示意他站在后面。一来他要推门那灯就要交给我,二来我的脚毕竟只有脱臼,比起他的骨折还是强出不少。我单脚着地,把住门边,浑身一使劲儿,那门绕着中轴开始旋转起来。
门内有一个回廊,转了半圈之后,一间富丽堂皇的正厅闪现在我俩面前。屋内灯火辉煌,正厅的东、南、西、北、东北、西北、东南、西南八个角和中间的石桌上,各安放了许多比小宝儿手里还亮的长明灯。这些灯的外面都被金色的小篓所包,散发着淡淡的香气,我默查了一遍,每一堆都有五盏,共四十五盏。在这些明灯的照耀之下,大厅内亮得连地上的绣花针都能看见。
在八处长明灯下,各有一扇高大宽敞的石门,通向八个方向。我在心里暗自嘀咕:“妈妈的,也不知老子撞到哪位天神的仙洞来了”,小宝儿更是木雕泥塑一般,楞在那里不知所谓。我拍了他肩膀一下:“喂,宝儿,想什么呢?”小宝儿一惊,回头和我说:“刘公子,我怎么越来越觉得这不是个好地方呢?”
“怎么不是个好地方”?我接道。
“我觉得,这里不像是活人呆的地方”。
“你可别瞎说,人吓人,吓死人”,我又说。
“刘公子,你看这儿有这么多门,我们走哪一个才能出去?”小宝儿问
“总有一个会出去”,我又答。
我俩说了一通废话之后,也都觉得无趣,便互相拽着袖子在大厅里打量四周。大厅里只有一张石桌,石桌上摆着一尊香炉,香炉内空空如也。
“看来只能一个门一个门的试了”,小宝儿终于说了句有内涵的话。
“不错”,我接了一个简练的回答。
我俩走到最近的一扇门前,只见门上刻着一个不小的“东”字,但门所处的方位,却是地理的西南,我一时无法参透其中的玄机。只能推门进去。
门里边黑乎乎一片,并没有光亮。我唤小宝儿再次燃起尸油灯在前面开道,上下打量一番之后做出判断:这里似乎是一间书房,之所以不敢太肯定,是因为屋中并没有置办书桌和文房四宝,而是立了几排巨型的书架,里面满满当当立着不少发黄的纸书。我让小宝儿看好油灯,千万不要让火苗燃到书页,否则这一屋子能决定我俩命运的文字将会付之一炬。
借着光亮,我在书架上随便挑出几本纸书,并搬到了正厅的石桌上,小宝儿熄了尸油灯,也凑过来观看:最上边的一本是:《大元一统志》——这本书绝对算得上前朝的经典,据说此书由元世祖忽必烈帐下的爱将虞应龙搜集编撰,里面囊括了华夏各地的风物地貌,传闻此书到了明朝就已散失民间,也有人说明清的宫廷中存有它的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