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塌糊涂
作者:
正文 000-025 0
写小说是什么意思?我写了两本书,现在在写第三本,我想,我谈到过一些事物,我想,更多的事物我没有谈到,我落下了什么?是的,我落下了很多,能确定的是,我从未涉及有价值的事物。
现在,我在为我的读者写书,我为男读者写,也为女读者写,我还为漂亮的女读者写,尽管我知道她们对此不感兴趣,但我仍要写,我要利用我的头脑,使我的读者从中得到享受而不是折磨,更不想写些低级幼稚的作品来侮辱读者的智力,为此,我不惜认真写作,我有我的很多问题,在我狂妄的时候,我对我的写作有信心,相信我能通过文字做出点什么,就像牛顿在狂妄的时候,相信在宇宙间存在引力一样。
当然,对于引力,牛顿虽然找不到什么证据,却能洋洋洒洒运用数学描述他创造的引力,可我呢?我能用中国的方块字写什么呢?
也许我可以谈谈与我素昧平生的人,我读《罗素传》,知道他为能够顺利地与妇女通奸绞尽了脑汁,其干劲丝毫不亚于为统一数学基础所做的工作,我左手拿《圣经》,右手拿《古兰经》,同时读它们,我还顺手读斯宾诺莎的《神学政治论》,我还读《数学史》,为伯努利家族的奇特天赋叹为观止。我还读一些其他的书,我可以谈谈书中的人物,谈谈我的喜好,我的趣味,甚至谈谈诸多令我反感的电影。
但是,我现在不想谈,我什么也不想谈,没有事物经得住谈论,很多时候,谈论如同一只手,当你把手伸向事物时,事物在一瞬间便消失了,谈论无法触及事物的一分一毫,谈论什么也不是,而事物似乎是虚幻的,如果不谈论,就不会出现。
也许我可以像其他作家一样搞搞老生长谈,比如:谈谈道德。
在我看来,人世间永远时髦的风尚叫做道德风尚,道德是人类的一大发明,也反应出人类饶舌的本性,道德的价格似是而非,随时代而波动,而其深不可测的价值却更令人刮目相看,很多人为此着迷,我注意到,19世纪以前,欧洲最富才智的人几乎都把他们的天才浪费在讽刺教会上,然后,慢慢地,准星开始偏向道德,最终定在那里――然后围绕着道德繁衍出一茬茬大同小异的文化,就像母鸡围着鸡窝生下的一个个大同小异的鸡蛋一样-―这种令人倒胃的人文景观没完没了,道德简直成了聪明人的零食和笨蛋的饭票,真是令人啼笑皆非――何谓道德,好坏是也――做个好人可能运气会坏点,但能令人一生充实――狂热的迷信!非常叫人吃惊的是,谈到道德,连5岁的小孩也能说上几句,而且绝不比一个50岁的大人说得差――在我看来,这种对于道德的兴趣实在是生活狭隘乏味的有力证明,至少,热衷于此道之人令我颇觉可疑,真不知这种长舌妇的话题什么时候才能停止――我可不想去凑那个热闹。
那么,我谈谈美如何?
既然真与善被道德关进了自己的城堡,那么,美呢?
我不知美在世间的命运如何,甚至人们是如何发明了美好的事物,至今对我仍是一个秘密,那些已被发现的美在现代被商业资本大加利用,直至令人倒掉胃口为止,而更多未被认出的美则以令人恶心的面貌徘徊在世间,着急地等待审美专家前来认领,摇身变成赏心悦目的礼物送给疑神疑鬼的人们供其消遣,而相信毁灭美能带来快感的人们也在摩拳擦掌,时候一到,他们乐趣就会来临。
算啦,我还是离这个话题远一点吧,因为我根本就不相信里面有什么值得一谈的东西。
我在人世间至今连一件确定的事物都没找到,因此,我什么也不知道。
我悲哀地承认,我像大家一样,只能夸夸其谈,胡说八道,不知所云。
我得承认,在写作之外,我什么都不相信,甚至连阅读也不相信,而在写作时,我相信叙述。
我别无它法,只能相信,而且这的确是一个信与不信的问题,因为我在从事写作,如果不相信叙述,那么,我便无法下笔,但有一点我是确定的,那就是,在很多情况下,我不相信叙述,那个时候,我便不写,与朋友打麻将,坐酒吧,驾车兜风,或者,吃饭。
如今是我相信的时候,甚至是迷信的时候,我坐在电脑边,敲击键盘,开始写作,一个字又一个字,我写下它们,并且确信,这些连在一起的文字具有某种意思,也就是说,代表某种意义,通过这些遮盖一片片空白的文字,我能够重现或者谈论某个人,某种情感,某些回忆,某些包含在时间与空间之中的事物,我相信,通过文字的排列组合,我将可能建立起一种形式,透过这种形式,让我可以对"存在"这件事说三道四,但也仅此而已,我无法回答任何具体的提问,比如,时间是什么?我不知道,相信也没有人知道――有些事物我天天挂在嘴边,根本就是拾人牙慧,第一个说出时间二字的人也许在告诉另一个人"太阳在移动,虽然很慢",但在我看来,他谈的不是什么时间,而是运动,但是,关于运动呢?很多问题便到此为止。
算了,还是谈其他的吧――用人人可用的方式,或者说,我最讨厌的方式,我是说,漫谈的方式,我可以谈我认为更可靠的东西,我见过的人,我们之间的谈话之类,我不能保证我谈得准确,也不能保证我的谈话成功,但我会尽力,我不知人生应当如何,却知道人生很难谈论,过一天算一天,肌肉变成脂肪,皮肤渐渐失去光泽,坏习惯不仅无法改掉,而且与日俱增,坏念头无法克服,而且此起彼伏,好奇心变小,自以为是,虚荣心增加,如果说到成长、进步、解放之类的东西,不知这些算不算?
我承认,这是一篇莫名其妙的序言,我尽力在里面讲出一些信息,但是,作为序言,它七拼八凑,一塌糊涂,还是到此为止吧。
1
我知道,别的不行,但说到"我错了"的故事,谁都可以讲上一箩筐,讲法虽不同,内容却千篇一律,无论是害人的忏悔型,还是害己的后悔型,在我看来,前者厚颜无耻,后者假模假式,两样都叫我讨厌,但在我的生活里,确实出过很多差错,我不知道我该如何来讲这些差错,我确实不知道。
2
青春岁月一去不返对于我是有些标志的,即使把性欲减退忽略掉也不行,把肥胖贪吃视而不见仍然不行,忘掉过去的阅读趣味也还是办不到,总之,青春岁月的确有些标志,虽然我说不清这些标志是什么、在哪里,我只隐隐感到,人生的一个阶段在某一时刻忽然间就不见了,这没什么大不了,我进入中年,还可以尽情享受苦闷和空虚,可以与疾病做斗争,可以慢慢死去,我有一些不太可靠的人生经验,比如,胃疼了一定要吃达克普隆,见到漂亮姑娘懂得少惹为妙,写剧本要多要钱,读不费力的书一定是在消磨时光,等等。我相信,这些不太可靠的人生经验对我的余生一定可助一臂之力,我是这么认为的――还有,我想起自己第一次吃龙虾,发现大口地吃虾肉也不过如此,第一次见到太阳是什么时候?已经不记得了。我还记起一天读完可笑的黑格尔之后,自己是如何变得可笑的,我眨眼之间便发现除了意识以外,一切都不存在,都是幻觉,一只青蛙看到的月亮与我看到的一样吗?也许一样,也许不一样,大地、山脉、星星,都是想象的产物,走到街上,看见人群,我认为他们像鬼魂一样令我着迷,他们的幻影令人产生无限的遐想,诸如此类的感受往后还会再有吗?还有什么东西会叫我感到新奇呢?我的心跳还会加快吗?我的脸会因为羞愧而变红吗?看到可怜的人被折磨惨死,眼泪还会夺眶而出吗?我还会爬上高山,仰望星空,感到自己很渺小吗?射精的一瞬,还会有那种妙处无穷的体会吗?
答案大半是否定的,我感到我的心慢慢地被重复的生活变得麻木,出于习惯,也许还会有些条件反射似的动作,也许会脸红,会心跳,会掉下不值钱的眼泪,但我知道,那是条件反射,虽然我有意识地不肯承认,那也没用,我的铁石心肠和无动于衷是无论如何也难以掩饰的。认识到这一点后,我想,我也许用不着再欺骗自己了。
3
于是,我想到嗡嗡,她是一个自天而降的天使,她使用某种方式,在人世间与我取得联系,告诉我所有有关我自己的事。
当然,这些事情令我倒胃,厌恶得无以复加。
我意思是说,作为上帝的使者,嗡嗡来到人间的目的,就是专门指出我是一个多么无药可救的混蛋的。
证明这一点易如反掌。
4
嗡嗡有一双翅膀挂在身后,会飞,还会跳舞,还会感到委屈,还会撒娇,她过17岁生日后不久与我相识,那时候,她长得极像达·芬奇笔下的蒙娜丽莎,但却没有蒙娜丽莎那一身的毛病,比如,她不会在嘴角露出那么一种狗屁不通的所谓"神秘的微笑"来,在我看来,嗡嗡有肉有血,时常害羞,细腰长腿,发际还飘动着一根根柔软的毫毛,一望便知,是个货真价实的处女。
那是三年前的事了。
5
现在是99年8月,7月曾有那么几天,北京夏天气温连创历史新高,公共汽车内温度达65摄氏度,叫人怀疑下车后的乘客能否有运气回家,然而司机没有出错更应视为奇迹,一种叫空调扇的东西满街流行,据说它可以把温度降低摄氏3、4度,供那些没钱买空调的人抱回家聊以自慰,整个北京最忙的电话设在供电局,报告断电的消息此起彼伏,抢修队完全无法满足人民的要求,按照电视上的宣传,美国热死67人,中国的行情当然可想而知,我的空调运行正常,但从出门后走入汽车到把汽车冷气开足这三分钟却让我数次热伤风。那十几天过后,北京的树依然很绿,街上仍然布满行人,天空依然灰不见底,而煤气照有,按下开关,电灯应声而亮,水管中仍有自来水流出,每到傍晚,家家户户的抽油烟机隆隆作响,少许炊烟照常冒出,也就是说,北京终不愧是历史名城,再次稳健地经受住了老天爷的考验,我是说,这里万古不变,事事如意,一切均好,勿须多言。
就是在这种时候,我开始运笔如飞,巧舌如簧,勾画有关我,有关嗡嗡的故事,当然,我只是陷入对文字的迷信,试图通过文字叙述而已。
6
说实话,嗡嗡,唉,刚见到她时,我没想到以后她会如此可爱,这是所有事情中惟一一件出乎我意料之外的事情,也就是说,我在不该犯错的地方犯了错。直到现在,我也认为,我的错误无法原谅,因为那是以后错误的起因,当然,一错再错直至错无可错是我的特长,但这次却叫我异常恼火,甚至,叫我痛苦。
那是在3年前。
7
3年前,我与陈小露分手,决心从此收山,再不向姑娘看上一眼,还决心搞创作,把我那点可怜的知识与能力用在写书上,我买了很多书,多得可以让我读上500年,变成知识分子,甚至把家也搬了,搬到谁也找不到的东高地,唉,现在看来,这一切蠢透了,蠢得无法再蠢了。
8
那一幕发生在中国芭蕾舞团招待所的地下室,我是坐着小春那辆破夏利来的,起因是我在东高地的家里写作,无聊至极的小春找到我,向我诉说他的无聊至极,既然无聊至极,就应当想办法摆脱,小春的办法是找姑娘,如果条件许可,我想很多人都愿意使用这个办法,在你无聊的时候,能够找到一个姑娘,与她谈情说爱,最后把她弄到床上性交,然后设法摆脱,一切麻烦结束之后,你便有机会再次面对新的无聊,新的无聊与旧的有点区别,区别是,你懒得把前面的过程再来一遍了,至少,你会缺乏相同的热情,这是纪德的经验之谈,但这种经验只对像他一样聪明的人有效,而对我和小春却不行――我们笨到还会再以相同的热情再去寻找所谓"新的姑娘"。
笨蛋总是可悲的,我和小春就是这么可悲,我们居然上了夏利就出动了,我们从东高地开到虎坊路,在丁字路口不远处找到那个招待所,招待所处在地下室,小春在那里认识两个姑娘,一个叫菲菲,一个叫嗡嗡,她们刚从舞蹈学院毕业,分到一个歌舞团,歌舞团没有地方给她们住,便为她们租了一个地下室招待所,此外,歌舞团先让这些刚毕业的姑娘和小伙子到外地演出了一圈儿,让姑娘的大腿和小伙子的肌肉为歌舞团挣了点钱,最终才把她们关到地下室里。
这些都是小春告诉我的。
9
小春还告诉我一些别的事,比如:他认识两个姑娘的曲折经历。
起因是半年前,他带着一个姑娘回家上床,但那个姑娘非要跟他学开车后再上床,小春虽然弄不清学开车和上床之间有何联系,但姑娘说了,小春仍然照办,两个人在南苑机场附近练车,小春当教练,姑娘开,姑娘把车开得险象环生,差点撞到一队正在机场附近巡逻的大兵,这些荷枪实弹的大兵负责保卫机场,一直坚信,因为他们的存在,才会使坏人身处险境,但没想到自己也会身处险境,于是一气之下,把小春和姑娘带回营房,当做试图破坏机场设施的可疑人员审了一通。
小春知道,大兵长期与大兵相处,看到有人与姑娘在一起便会十分不快,但同时也对与姑娘相处十分好奇,于是,小春就设法满足他们的好奇心,在审讯中,他对大兵们讲起找到这个姑娘的经过,不料,大兵中有一个情窦初开的居然也想试试,就缠上了小春,这个大兵是北京人,他们家在舞蹈学院边上开了一个小卖铺,每天都有嘴馋的舞蹈学院的姑娘前去买零食吃,姑娘们没有想到的是,还有比她们更馋的人,那就是时常在小卖铺里帮忙的大兵,姑娘们年纪很小,于是大兵就耐下心来等她们长大,她们长到17、8岁时,纷纷有了男朋友,却没有一个爱上大兵,大兵因此很苦恼,于是让小春给他想办法,通过让利销售,大兵博得了一个班姑娘的好感,这个班全部分到歌舞团,对于大兵来讲,那时大势已去,班里只有两个姑娘没有男朋友,就是菲菲和嗡嗡,菲菲太胖,嗡嗡太瘦,大兵便约她们出来,付账请她们吃饭,并向小春布置了任务。
小春有两个任务,第一是说说笑话,活跃气氛,第二是告诉其中的一位,大兵惦记着她,准备与之相好,我想小春一定是没有全部完成大兵交待的任务,因为事后据小春讲,两个姑娘全都爱上了他,而他只喜欢其中的一个,正好把另一个介绍给我,这样,据小春说,借用大兵的术语,这个班的姑娘终于可以被全歼了。
10
(据我那点可怜的人生常识所知,很多卑鄙下流的大事业往往起源于高尚的大念头,比如,列宁要把俄国人民从可恶的沙皇的魔爪之下解放出来,结果却使人民置于更加可恶的斯大林的魔爪之下,沙皇不过把一些他看不上眼的人弄到西伯利亚流放,而斯大林却把那些人直接送进地狱,由于斯大林更加干脆利落,因此苏联人民也就更加倒霉。当然,在这方面攀比起来也很困难,因为历史上还有更多令人遗憾的大念头导致过更坏的结果。教训是,理想主义者是害人精,所谓伟大的理想主义者特别可怕,他们改变世界的念头往往很大,而大念头总是会导致大灾难,受害人多,波及面广,而小念头再可恶也不过是小灾小难,涉及人数还少,我有时想,如果在沙皇治下,如果斯大林只是个恶少,他就是从一出生就很酷地自己咬断脐带,拎着机枪跳下床,冲上大街,沿街狂扫,见人一灭一个,一直不受惩罚地干到死,大概所犯的错误也不会比他在现实中更不可原谅,人们还可以用他的大名来吓唬小孩子,小孩子一闹,便恶声说:斯大林来了!
但是,但是――
言归正传。)
我对于像小春那样的小念头总是能够接受,他只是想干掉一个处女,而且,不想造成什么太坏的后果,我知道,小春兜里经常要装一盒避孕套,以免姑娘们遭受更大的损失,因此,我跟着他去了,老实说,我当时一心想搞创作,与他一起去,只不过是为散散心,根本没真想去嗅什么姑娘,当然,这其中另有一重原因是,小春找的姑娘的长相都毫无例外的欠佳,不符合我爱美的天性,因此,与他出去多半是白费劲。
按照惯例,出发前,我与小春商量了一通,小春讲了两个姑娘的长相,特点,在没有征得姑娘同意的情况下,我们开始私下瓜分,他一口咬定,他喜欢那个白的胖的,而我只能喜欢那个黑的瘦的,我与他讨价还价了一会儿,最终答应了他的要求,于是,我们出发。
11
在地下室,小春把我带到一间又小又潮的小屋里,屋里有三张床,各躺一个姑娘,其中两个又矮又白又瘦又小,像是用信纸和细铁丝糊起来的,还有一个又高又黑又瘦又小,像是用写满字的信纸和细铁丝糊起来的,也许,我想,她就是小春说的嗡嗡,我往这个小房间里看了一眼,便开始后悔跟他来。小春自己却走了出去,原来他想找的菲菲在另一间屋里,小春去找她,我只好坐在原地,和三个姑娘看电视,不时跟她们搭几句话,姑娘们显然对我没兴趣,爱搭不理的,令我感到十分没劲。
不久,小春慌慌张张回来了,说菲菲她爸从大连过来看她,他不想在那种场合里久留,于是溜到这边等菲菲。我和他就坐在床边,小春点上一支烟,抽了起来,电视里放的是一个武打片,我注意到,斜对面床上躺着的姑娘,对电视节目十分熟悉,另外两个姑娘想看的电视剧在几点几点,她都能以专家般的自信随口说出,绝不犹豫,她的小脑袋从被子里伸出,像个被刨出地面的土豆,而且她还十分害羞,绝不多对我们说一句话,另外两个姑娘倒是随和得多,有一个叫娜娜的还抽烟,我对着小春的耳朵小声问:"斜对面那个不爱跟咱们说话的就是嗡嗡吧?"小春看了我一眼,笑了:"没错。"
这时,门开了,菲菲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三个苹果,一把小刀,进门便削,给嗡嗡一个,小春一个,自己一个,我没有,在边上干坐着。
菲菲对小春说:"我爸总算走了,你刚才走的时候,他还对我说,你以后可不许交这样的男朋友啊!"大家都笑了。
然后,小春与菲菲说了几句话,我们便走了,走前约两个姑娘出去玩,菲菲答应了,嗡嗡说,再说吧。
12
坐在小春的车里回家,我如释重负,小春对我说:下次我一定把嗡嗡也给约出来,怎么也得一人一个呀!我说:"不用,真的不用。"小春说:"哥们儿说话算数。"
13
小春说话果真算数,两天后,他便开车把两个姑娘接到东高地一个歌厅里,又把我叫来,我们4个人一起唱卡拉OK,小春会唱歌,在大学时便抱着一把吉它给姑娘唱,现在他是拿着话筒唱,菲菲和嗡嗡都喜欢唱,那个小歌厅又脏又破又黑,4个人花100块钱便能泡上一个小时,顶上一个粘着碎玻璃的旋转顶灯晃得我睁不开眼睛,我只记得嗡嗡唱了一首《明天我要嫁给你啦》,我喝了两筒可乐。
然后,我们4个人来到我家。
14
小春有个问题,就是没房子,他一直住朋友家,我也是他的朋友之一,幸亏他朋友多,因此一个月也轮不上我几天,小春认为,我那里有个书架,里面有很多书,看起来不像个粗人的住处,我又有很多录像带,可以放给姑娘看,而且,我不怕得罪邻居,闹到多晚都可以,还有,我会做饭,半夜不用开着车四处找饭馆,因此,就认定我家适合嗅蜜,凡新认识的姑娘必往我那里带,当他带一个姑娘来的时候,往往面露歉疚,十分不安,而带两个来,便面露得意之色,极热情地把其中更难看的那个拼命介绍给我。
小春是我的大学同学,一直住东高地,我从城里搬过来后与他在一个饭馆相遇,他大喜,与我叙旧之后便一见如故,我在东高地不认识什么人,见到他自然十分高兴。东高地位于北京城正南10公里处,非常偏僻,很多北京人都不知道这个地方,这里是航天运载火箭研究院所在地,美其名曰:航天城。我父亲在这里工作,因此分下一套住房,空着没人住,我便沾光搬过来,这样,城里的朋友找我十分不便,我出去混,半夜回来连出租车也找不着,因此,很难外出,极适合强迫写作。我搬来时决心很大,想写完一个长篇再说,不料才过一个月便觉失算,因为独自一人的后果往往是,我每天睡10个小时觉,在醒着的14个小时里,打4个小时电话,做5个小时饭,发5个小时的呆。
小说的进展极缓慢。
我可以这么总结这件事:决心就是决心,与决心的对象没什么关系,仅此而已。
15
在我家,嗡嗡和菲菲起初显得十分拘谨,四人各喝了一杯茶后,菲菲松弛下来,与我和小春聊起了天,嗡嗡坐在一旁,显得神秘莫测,她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只在谈话涉及到她时才"啊"一声。
在小春的追问下,菲菲告诉我们很多有关她们班姑娘的情况,我听到很多名字,什么蒙蒙啊,什么可可啊,什么黄黄啊,全都是两个字连在一起的,令我想到我曾逛过的一个狗市。
菲菲也是处女,18岁。处女一般有很多迷信,比如,很多处女就相信,一个姑娘有了一个男朋友,就不应再有另一个,就如同童男在得到一个女朋友之后就想尝尝第二个,当然啦,一个迷信的处女如果碰到同样迷信的童男,那么两人的日子一定都不太好过,我说这话是指我的青年时代,记得当时我也与一个处女要好过,那时我有记日记的习惯,即使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日记里,我也要在记录完对目前女朋友的爱之后,用刚学的英文记下一点对别人女朋友的幻想,还好,因为当时的英文水平实在拙劣,到现在竟像某种密码一样无法读懂,不然,那些符号便会成为铁证,我是指,在一般人眼里,它足以证明我从小便是一个无药可救的小流氓。
16
再次言归正传。
菲菲喝着茶,津津乐道地给我与小春讲她们班的情况,起先讲的是有多少男孩多少女孩啦,谁谁谁是哪儿人啦,有什么特点啦,对于这些信息,我与小春极不耐烦地听过去,接着,菲菲讲起了每个女孩的恋爱史,她只顾说得痛快,不料听的人却十分生气,甚至有些气急败坏,因为菲菲讲出的那些美好的爱情故事,在我与小春听来,完全是一个个"色狼历险记",我们气的是,为什么那些男主人公不是我们?当然,另一个情况也应交待清楚,那就是,为什么一个班十几个女孩只有菲菲和嗡嗡没有男朋友?此事涉及到的问题菲菲和嗡嗡大概想也没想过,我是说,一般来讲,男孩挑女孩大概总是从最好看的挑起。
这些情况弄清了,你就知道我和小春为什么气急败坏了吧?
17
对于我与小春来讲,菲菲的话里包含很多信息,这些信息从菲菲嘴里出来是一个"意思",到了我和小春头脑中,却变成另一个"意思",这足以证明,语言是一个非常不可靠的东西,这个结论可以用来提醒某些人,如果想要通过语言做点什么,那事先可得掂量掂量。
比如,菲菲说:我们女孩都家住外地,刚到舞院的时候,才12、3岁,什么人都不认识,每天练功很辛苦,老想家,有的人还哭,我们也没什么钱玩,北京的很多地方我们都没去过,过了一年,我们认识了一些外面的人,他们请我们吃饭,带我们去玩,慢慢地,我们对北京就熟悉了。
这句话在我和小春的头脑中,就变成这样一个"意思":妈的,她们刚到一年,就有一帮禽兽动手去嗅她们了!也不想想,她们才13、4岁,还请她们吃饭,带她们玩!真不要脸!
小春问:你们是怎么认识外边人的?
菲菲说:开始认识一个人,那个人有很多朋友,然后大家老在一起玩,慢慢地就都熟了。
这句话在我和小春的头脑中,变成这个"意思",即,那帮孙子的方式也像我们俩一样――小春通过开小卖部的大兵认识了菲菲和嗡嗡,然后又把两人介绍给我。当然,就是这个"意思",也包含着许多令我与小春迷惑不解的问题,比如:另一伙人是否也像我们俩一样,在得到这些姑娘之前自己先私分一通,以便彼此免伤和气?
小春问:后来呢?
菲菲说:我们班从舞院附中毕业后,大部分人就直接分到团里,只有几个女生考上大专。后来我们一总结,才发现考上大专的女生都有一个特点?
小春问:什么特点?
菲菲说:凡是考上大专的人都在外面有男朋友。
小春问:你们俩为什么不考啊?
菲菲说:我们哪儿交得起那么多学费啊!再说,学了也没用。
这句话在我和小春那里变成这样一个"意思":原来这些学舞蹈的姑娘这么小就什么都敢!而且,要想弄到好点的,还得替她们出学费!
18
就这样,小春与菲菲聊着天,一个天真无邪,一个居心叵测,我和嗡嗡坐一旁听着,菲菲讲了很多事情,虽然杂七杂八,有用的东西不多,但我想,对小春来讲足够了,至少把菲菲弄到手没问题。
19
没过几天,小春再次约菲菲出来玩,这回菲菲和一个叫黄黄的姑娘来了,黄黄是四川人,除了具有一切四川姑娘诸如白皙苗条之类的优点以外,还具有一些东北姑娘的优点,我是说,性感丰满,小春特意告诉我,她有一个男朋友在外地,也就是说,在离她很远很远的地方,而我却近在眼前,小春的另一重意思,是指我,他是说,我对他找来的姑娘总是挑挑拣拣,所想的姑娘全都远在天边,而黄黄却近在眼前,只须征得她的同意,我便可以对她为所欲为。
对一个新认识的姑娘为所欲为当然叫我很高兴,但是还得征求人家的同意,这可就难了,因为人家可能同意,但更可能不同意,同意还好说,不同意我不是自取其辱嘛――我对自取其辱不感兴趣,因此,结识黄黄就成了这样一件事,为了高兴,我要冒着自取其辱的危险――很多人都说这是理所当然的,是一笔好买卖,但我不这么看,这其中涉及一个因素,用数学上的一个词表达,叫做概率,说到这里,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了吧――简直没可能!我可以把从小到大认识的姑娘列出来,做为分母,能让我为所欲为的那一个作为分子,我告诉你这个分数值是多少――用极限的观点看,趋近于零。
然而,我还是跟着小春一起出发了,我们先请两个姑娘吃饭,然后与她们一起去位于亚运村的东方一号迪厅蹦迪,之所以去东方一号,因为当时我妹妹在一家报纸做事,手里有北京所有迪厅的免费门票,于是,小春就问我要走,然后逛遍了所有的迪厅,最后,他说,最好的是东方一号。
说起东方一号,我个人也认为那是一个很好的迪厅,空间大,音乐时髦,表演时间长,去的姑娘也漂亮,可惜,名字起得有点问题,以前,住在北京的各家各户都有一个门牌号码,而一号专有所指,那就是公共厕所,因此,我每次听到东方一号时,头脑中的反应便是"东方大厕所",由于有着这种不幸的记忆,我一进到迪厅里面,果真仿佛闻见一股厕所专有的味道――我可不是指那种廉价香水味,而指那种更原始更直接的味道――带着这种感觉,我很难在舞池里使劲运动,大口呼吸。
于是,我坐在靠近舞池的一个吧台上,点燃一支烟,边吸烟边喝可口可乐。
从我的视线看去,小春、菲菲和黄黄三个人在舞池里蹦迪,我注意到,作为舞蹈演员,她们可一点不像,两人不知为什么,几乎没什么动作,只是僵僵地站在舞池里,随着音乐略略摆动上身,而且眼睛东瞧西看,不知在寻找什么,很快,我便把目光投向其他姑娘,靠近DJ台边上有个细高挑儿,穿牛仔裤,上身一件紧身毛衣,跳得很起劲,我可以看到她的脸,那张脸在灯光下显得奇怪的漂亮,在众多跳舞的人中显得很突出,突然,我认出了她,但一时之间却怎么也叫不出她的名字,我看了她一会儿,忽然,我把头转向四周,竟然发现很多男的也在看她,有一个甚至馋得张开了嘴――真是一脸傻相!我想到自己竟与这种人为伍,不禁心中暗堵,可是,不往舞池里看,我的眼睛简直就没有任何可看的东西,我只好再次把目光投向那个姑娘,还好,她刚巧被一男的叫走了,看到两个人亲昵地离去,我迅速向周围扫视,发现看客们不约而同地流露出失望的表情,这时,小春他们回来了,他们喝了点饮料,音乐正在放到"宠物店男孩"所唱的《GOWEST》,台上,一组穿着海军服的少男少女在表演劲舞。
"一起跳吧?"小春对我说。
我说:"你们先玩你们的。"于是,他们又去跳了。
接着,我便忽然在人丛中看到了刚才那个在舞池里蹦迪的姑娘,同时,我也终于记起了她的名字,刘琴。
20
刘琴与我有些渊源,我不得不介绍一下她,以免大家弄不清楚在我的小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我特别讨厌混乱的小说,那种小说犹如抒情诗,想到哪儿就说到哪儿,令人头晕目眩,我认为混乱说轻了是轻率与不负责任的产物,说重了就是作者的脑子进水了,不够清醒,那样的作者能有运气找到同样不够清醒的读者,完全是这个世界上的一个不解之谜,很长时间以来都令我感到非常不可思议。
长着一张小狐狸脸儿的刘琴曾与我有过一次鱼水之欢,那是半年前她发现自己的男友另有所爱的时候,在此之前,她一直死抱着她的迷信不放,就是我谈过的那种迷信――她认为如果她自己不与别的男人上床,她的男友也不会跟别的姑娘上床,当然,她男友的行为使她终于破除了迷信,解放了思想,而我却意外地因为她转变观念而交了好运,那是在一个聚会上,我和一个朋友老牛与一帮不太认识的人坐在一个饭馆里,先听老牛小声地介绍了一下她的事迹,然后大声地介绍我们相识,她当时拿着一个大号扎啤酒杯大叫:"我怎么喝不醉呀?这是什么酒呀――都五扎了!"我对身边的老牛说:"你看,喝晕了――一定是叫她那色狼男朋友气的!"没想到这句话竟传到刘琴耳中。
她转过头来,盯着我说:"你是谁?"
我说:"不是刚刚介绍完嘛――"
她说:"介绍了那么多人,我哪儿记得住?"
我说:"记不住就算了。"
她说:"你刚才说什么?"
我用同情而礼貌的口气说:"我说你男朋友也太不像话了。"
她却用无情而无礼的口气反问我:"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由于她大叫大嚷,此刻,半桌的人都把脸冲向我们,大家知道,刘琴脾气火暴,最近心情又不好,因此,很可能无事生非,大闹一场,有这种好戏可看,他们当然绝不放过。
我见势不妙,想走,被坐我旁边的半醉的老牛一把按住了:"别别别啊,人家姑娘问你话呢,别走别走。"
他伸过头去,对刘琴说:"你刚才说什么来着?"
刘琴对老牛说:"他议论我是什么意思?我跟他有什么关系?"
老牛转过头看着我:"是啊!也是啊!"一副挑事儿的样子。
事已至此,我也只得强充硬汉了,我放大声音,为的是让在座的其他人听得见,说道:"有关系啊――"
"什么关系?"这回又是老牛,他得意洋洋地,脸上是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神情。
我说:"我可以帮她啊。"
"你帮谁啊?"刘琴说道。
"帮你啊――"
"帮什么?我和我男朋友的事和你有什么关系?你能帮我什么?"
"一起报复你男朋友呗。"
"报复什么?"
忽然,大家哄堂大笑起来,大笑声中,刘琴手中的杯子咣地一声掉到桌上,人却出溜到桌下,等人把她拉出来才发现,她已吐得满地都是。
聚会照常进行,刘琴被横放在3把椅子上呼呼大睡,那天不知为什么,大家闹得很晚,夜里3点钟才散去,临散前,大家开始相互询问是谁把刘琴叫来的,不幸的是,没人承认,及至问到最有可能的老颓,他咕哝了一声就又趴在桌上睡去了,我和老牛面面相觑,吐一吐舌头,看来,送人的任务最终落到我们头上。
我们一人一个,连哄带说,把老颓和刘琴分别弄到两辆出租车上,我钻进老颓的出租车,老牛一把抓住我:"别啊,我送老颓吧,我们顺路,那刘琴是你惹上的,你送吧。"
"我不认识她家,也不认识她。"
"那不管。"说罢,老牛把我揪出出租车,自己强行坐了进去,然后一溜烟跑了。
我来到刘琴坐的出租车边,打开门,推刘琴:"哎,你醒醒――"刘琴推了我一把,往后座一倒,睡着了。
出租司机问我:"去哪儿?"我说:"我不知道。"出租司机冲我喊道:"抬下去抬下去――"我说:"我也不认识她。"
"那你们怎么在一块儿啊?"没办法,我走到后座门口,深吸一口气,探身进去,把刘琴的小背包拿下来,打开,翻找她钱包,里面除了300块钱外,什么也没有,背包里有一个小化妆包,一串钥匙,一小盒纸巾,一个没电的手机,没有任何东西说明她住在哪里。我只能再次叫她。
刘琴睁开眼睛,但不说话,然后又闭上。这时,出租车司机已经十分不耐烦,骂骂咧咧地叫我们下去,我只好把刘琴拖到车外,放到路边,把她的后背靠在一根电线杆上,我坐在她身边,点燃一支烟。
半天,凉风一吹,刘琴醒来,她四下看看,看到我,说:"我想上厕所。"我点点头,恳切地说:"去吧。"
"可是,厕所呢?"
"我不知道。"
"这是哪儿?"
"东直门。"
"我刚才是不是睡着了?"
"你喝醉了。"
"是吗?"
"是。"她打了个哈欠:"几点了?"
"不知道。"她站起来,开始向两边张望,辨认方向,然后说:"厕所在那边――我先去一趟。"她说着便向马路对面走去,一辆出租车"吱"地一声紧急刹住,传来司机的叫喊:"不要命啦!"
刘琴犹豫了一下,像是没听见,她绕过出租车,接着往前走,看到这里,我也只好跟上,本来我是想悄悄溜走的。
我走到刘琴身边,她说:"我没事儿,你回家吧。"我灵机一动:"要不要喝点热茶,醒醒酒――上完厕所以后。"
她点点头:"好吧,你在这儿等我。"
"我也去――去男厕所。"
21
在一个小饭馆喝茶的时候,刘琴不看我,歪着头,像是在想着什么。
我要了一碗汤面,刘琴说她也想吃,于是又要了一碗。饭馆墙边儿有个洗脸池,刘琴去洗了脸,回来用餐巾纸擦净。
"你脸上有个小白点儿。"
"是吗?在哪儿?"
"左边。"她用手摸左边的脸,手指恰恰从纸屑边上划过,没擦掉。
"还在吗?"
"还在。"她又擦,终于擦掉了,边擦边自言自语:"我刚才一定很丢人。"汤面上来了,我们分头吃,彼此默默无言。
吃完面,刘琴出了一层细细的汗,脸色也好看起来,眼珠比起刚才来,转动得更加灵活,精神也好多了。
"你叫什么?"
"周文。"
"周文――听说过――你认识老牛吗?"
"就是他介绍我们认识――不过你都忘了。"
"我喝醉了。"我点上一支烟。
"老牛呢?"
"他也喝醉了,他叫我送你回家,可我不认识你家。"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然后问我:"今天是星期几?"
"星期四。"
"真快,一个星期了。"
"什么?"
"没什么。"我叫服务员结了账,然后对她说:"你能自己回家吗?"她像醒过来似的说:"能――谢谢你啊――"
我们一同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出饭馆,来到街边,我不知跟她说什么,她好像也一样,几次欲言又止的样子,最后她说:"以后再见。"我点点头。
一辆出租车驶来,我拦住,拉开车门,让她先上,不料她执意不肯。
我站在车门边儿,向她问道:"你住哪儿?要是顺路我带你一段儿。"
"我――你先走吧――我还想再呆儿,头疼。"
"我不着急,没事儿。"
"我也没事儿。"
"你先走吧。"
"还是你先走。"
"那么――"我拉开车门,刚要钻进出租车,忽然她问我:"你一个人住?"
"是。"我看着她,等待着她的下文。
她左看右看了一刻,对我说:"我去你那儿睡一觉方便吗?"我看看她:"没问题。"
"那谢谢你。"她钻进汽车,我也坐了进去,汽车开动了。
"我昨天就喝醉了,醒来已经是中午,我还以为是晚上。"少顷,见我不说话,她又说:"前天也是,大前天也是――"风吹得我有点难受,我把挡风玻璃摇上。
"再往前一天也是,再往前一天也是――我醉了一个星期了。"出租车往前开了不到5分钟,她又睡着了,睡着睡着,一歪,靠在我身上。
22
到了我家,我放了热水,问她洗不洗澡,她说不洗,我就自己进去洗了一个澡,出来时惊奇地发现她在看电视。
我用一块干毛巾擦着头发,她说:"我也想洗澡,你有多余的衫衣吗?"我到衣柜里找了一件印着约翰·列侬头像的T恤,走到她身边递给她,她接过去走进洗手间,水声响起以后,她却把门打开一条缝,探出头来,头发湿漉漉的:"帮我拿一下我的包行吗?我要里面的一瓶药,"她一指自己的脖子,"我脖子过敏。"
我拿了她的包递给她,她伸出一条光光的胳膊接住,拿了进去,我走到床边,躺下,拿起遥控板换着频道看电视,一会儿门开了,她出来,穿着我的T恤衫,光着两条腿,手里拎着自己的内裤:"我把内裤洗了,有衣架吗?"
"在阳台。"
她去了阳台,回来后坐到床沿上。
"我里面什么也没有穿。"她对我一笑。
我点点头,差点说出"那太好了"之类,但我说出口的却是:"要么,你睡沙发吧,我的沙发太小,我睡不下――我给你找条毯子。"我起身要去给她找毯子,她拉住我。
她看看我:"除了我男朋友,我从没跟别人睡过觉。"说罢,把T恤脱掉,冲着我:"你该不会把我推一边去吧?"
"一会儿你乱喊的时候,该不会喊你男朋友的名字吧?"我开着玩笑,强自镇定地说。
"我从来不喊,一次也没喊过。"她钻进被子,用后背对着我。
我看到她的肩部不知为什么抖了起来,像是感到冷似的。
23
我与她开始乱搞的时候,天已有点亮了,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的脸,她自始至终闭着眼睛,除了喘息,没有一点别的声音,事后,她掀开被子,往我的下面看了一眼,又把被子盖上,说:"原来所有的男人全是一样的。"
24
我第一次醒来时是中午11点,刘琴还在我身边睡着,她用后背冲着我,我起来喝了口水,然后继续睡,再次醒来时,刘琴已经不见了,阳台上她的内裤也不见了,我的T恤衫被团成一团儿,扔到沙发上,我看一看表,正是下午3点,这时电话响了,我接起,是老牛的声音:"哥们儿昨天夜里喝多了,一直睡到现在,刚刚梦见你把刘琴操了。"
"真奇怪,"我说,"我是把她操了。"
"操得怎么样?"
"有点尴尬。"
"跟你说件事儿吧――前天夜里哥们去JJ,蹦迪的时候有一姑娘老跟我照眼儿,我把她嗅回家,操完之后,我还想呢,这才叫艳遇呢!不料她穿上衣服,张口就管我要一1500――我与她讨价还价,最后给了她800,我光着屁股,从地板上捡起裤子,从裤兜里拿出钱包,从里面数钱给她的时候,不由得想到――这才叫尴尬呢!"
25
关于刘琴,现在就说到这里,我们该回到迪厅了。
忽然间,我发现在人丛中走来走去的刘琴,和一个男的一起,径直向我走来,从我身边擦肩而过,坐在我后面的一张桌子边,虽然她完全没有注意到我,但我却感到浑身不自在,我迅速喝完手上的饮料,又下意识地四下张望,我看到小春他们在跳舞,我站起来,走到吧台边上,坐到一个高凳上,要了一杯红酒,一口气喝下去,这才感觉好点儿,我想,我的样子看起来一定很好笑,因为自始至终,我都慌慌张张,不知为什么。
正文 026-035 26
有时候,出于某种不好的预感,我就会忽然慌手慌脚,在迪厅里碰见刘琴,就使我变成那个样子,其实就是相互认出,我估计,我们至多也不过打声招呼,最多再加上几句漫无边际的对话,仅此而已,重要的是,我预感到,我们只要相互认出,我就会出现那种不自在的感觉,为了躲避那种感觉,我却落入另一陷阱,即,随着我的行动,那种不自在的感觉也随之提前到来,倒不如干脆过去打声招呼――奇怪的是,对于我,如果遇到无话可说的旧日情人,这种情况便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简直防不胜防,这便是艳遇的恶果之一。
27
所谓艳遇,在我与老牛的经验看来,无非就是一次尴尬的经历,你本来只想从一个姑娘身上找点乐子,不想碰到任何麻烦,可实际上,却往往很难有什么快乐可言,因为快乐往往是一种对未来的愿望,而你对未来的愿望是什么呢?无非是想尽快逃离罢了,因此,在整个艳遇的过程中,你一直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你对未来没有期许,因此无法从中获得快乐,你会感到十分别扭,进而尴尬,直至认识到,这比花钱买笑更为没劲。
28
小春在吧台边找到我,说他们跳累了,问我还想去哪儿玩,我说不知道,两个姑娘也没主意,最后,小春说:"去你那儿看录像吧!"
于是,我们一行人来到我们家,小春要看那盘老掉牙的《美国往事》,我便给他放上,不幸的是,小春听不懂英文,我的英文也不好,但由于我陪很多人看过,每句台词都听过无数遍,因此,大概能听出是什么意思,由于这点本事,我便被强拉硬扯,担任翻译――这样干的结果是,小春不断地对我问这问那,看得津津有味,两个姑娘却一言不发,昏昏欲睡,兴味索然。
顺便提一句,小春有个特点,就是喜欢看所谓的艺术电影,看着看着,便可达到忘我境地,因此,有一段时间,他总是把我塞进他的汽车,逼着我东跑西颠,借来艺术电影供其欣赏,直至搞得我对这类电影彻底失去兴趣方才罢休。
不久,黄黄站起来,说她看累了,进入外屋,顺手把我也叫了出去,看来,菲菲一定事先嘱咐过她什么,于是,我到外屋与黄黄聊天,小春从艺术中蓦然惊醒,他出来上了趟厕所,回去时顺手把门给关上了,因此,在我那套两居室中,就出现了十分理想的情况,我与小春各自与一个姑娘单独相处,他的条件更为有利,因为看录像,早把灯关了,而我虽然与黄黄坐在一片光明中,但也可施展手段。不幸的是,我与黄黄聊了两句方才发现,她是个不太爱说话的姑娘,并且十分严肃,这是我最怕遇到的一种姑娘,因为我讨姑娘喜欢就那么几招,开玩笑啦,贫嘴啦,最早还玩过深沉,可是玩深沉到高中以后就不灵了――于是,面对黄黄这类姑娘,我便会像黔驴一样感到技穷,因为她根本不吃我这一套,所以我的本事(什么好玩的事儿啦,荤笑话啦)就根本派不上用场,我想她听得惯的话是诸如:"咱俩交个朋友吧――你嫁给我吧――我一定永远好好待你"之类,而我又实在拉不下脸来说这些厚颜无耻的谎话,因此,我和黄黄说过几句便干耗上了,但我们俩都没感到有什么别扭,相反,我们倒一齐竖起耳朵,仔细谛听里面的动静,那意思分明是说,我们俩真够高尚的,给小春和菲菲创造了那么好的条件――但是,他们在里面究竟干什么呢?门关得严严的,一切都无从得知,我们两个牺牲品由于注意力不在对方身上,竟没有察觉出这样一言不发地干坐着有多无聊。
29
多无聊!当我一个人在星际漫步的时候,可能会遇到这种无聊的情况,解脱的办法是,把地球想象成一颗蓝宝石戴在手指上,无聊的时候,我就猜测宇宙间的黑暗是什么?我会被何种东西化为乌有?另一个我是谁?他是否存在?我的灵魂何时学会舞蹈,并轻轻伸出一只脚?――我放上一张唱片,音乐为我描绘出一个世界,千奇百怪的音乐,热情的,冷漠的,紧张的,随意的,音乐与心有关,心是什么?巫婆手里的水晶球?一颗果核?一团呼啸而过的粒子?心,我有吗?一颗心,在这黑沉沉的暗夜,在一个姑娘的身边,在灯下,我与她一起听音乐,我听我的音乐,她听她的,一段音乐,便把我与她分成两个事物,她的音乐,她的趣味,她的情感,我指尖冰凉,她面无表情,我们在等待着一件与我们无关的事物,彼此默默无言,黄黄的脸冲向一边,我冲向另一边,我们坐着,听着我刚刚播放的唱片――海顿的大提琴协奏曲,听完第1首,再听第2首,没有第3首,第4首,第5首,海顿只有两首大提琴协奏曲流传下来,这是200多年前的音乐,比起现代音乐来,在无聊方面完全可称得上棋逢对手,一个中板乐章之后,再跟上一个慢板乐章,罗斯特罗波维奇在很多年前,对着录音话筒,用他的大提琴奏出一堆一堆的音符,而在很多年后,通过两个HARBETH牌喇叭,我听到这些音符,旁边还坐着一位姑娘,这件事情说起来令人眼花缭乱,但事实上,试图把一个场面或一种状态交待清楚就会这样。
30
门开了,小春出来了,后边跟着菲菲,两人一副关心我与黄黄的样子,对我们问长问短,就像刚才关上门这段时间里,我与黄黄之间出了什么事儿似的,事实上,如果我们能说出一件事,比如上厕所之类,就准能成为4个人中的一条新闻,然而就连这么一件事也发生在我们4人都在场的情况下――奇怪的是,除我之外,他们三个像约好了似的,分别钻进厕所又出来,最后我不得不也进去了一趟,不是因为我也要小便,而是他们无法关严抽水马桶后面的水箱,作为房主,我不得不进去亲自动手制止那哗哗的水响。
随后,小春送两个姑娘回去,我送他们三人出门,这次活动彻底结束,结束前,我还把地扫了一遍,从录像机里拿出小春没看完的录像带,收好,据说,他过两天还要来看。
他们走后,我打开电脑,打开电脑上方的台灯,又把茶壶里的剩茶倒在一个不知谁喝过的玻璃杯里,再点上一支烟,于是一切就绪,我认为,我完全可以开始写作了,我坐在电脑边上,开始创作,我深知,只要我一动手,一本书就将在我手下诞生,它很有可能成为一本流传千古的名著,在我看来,成为名著并不难,难的是运气,运气的意思是,只要有那么一帮子人同意,我的书就能成为名著,当然,这件事和我完全没有任何关系,问题的关键是,我必须得写出一本书来,这件事就像参加摇奖一样,你首先得把你的彩票儿填好,然后等着开奖,开奖人会宣布,下面一本世界名著是――我到时只需带上耳朵去听就行了,显然,我就是丢三落四也不要紧,甚至听不听也无所谓,因为这个消息不止是讲给我一个人听的,很多人都会知道,这就够了,说到底,一本书成为名著和鱼香肉丝成为名菜是一回事儿,难道其中有什么区别吗?
31
再补充两句关于名著的话题,不然认真的读者就会以为我在这里扬扬得意地大放厥词,我想,我有必要在这里解释一下我对世上名著的看法,在我看来,名著里有价值的实在太少,以至于如果把名著定义为欺世盗名的作品倒是更加贴切,对于这个问题,我在后面仍会谈论,因为这与我的写作有关。
因为我的写作,才有了这本书,可以这样说,我的书是我的写作的一部分,我的写作还涉及更多东西,我的生活,我在人世间所见所闻所想等等,我认为,这是一本正经书应该交待的东西,这话是说给那些不是专看故事的读者听的,事实上,写作对于我意味着对一种生活方式的研究,而生活方式是人类的存在方式之一,通过写作,我面对人的存在这一问题,不怕读者笑话,我一直在试图弄清存在的真相,这是我在人世间的最后一点好奇心,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可以说,我的存在是我写作的起点,为了弄清我的存在,我才写作,我不祥地预感到,我前景黯淡,我没有希望,但我也因此而看不上那些无能或缺乏勇气的别的写作者,在我眼里,他们对于我的话题毫无价值,因此,我根本不屑于提到他们。
存在,在我看来,这是生命的头等大事,也是我的写作起点,我想,这么明说之后,专爱看故事的读者也许会失望,既然你已买了我的书,我想,我也会尽量设法对得起你,在我的书中,也为你留下几个故事,我提醒你自觉地使用跳跃阅读法,读到你们不感兴趣的段落时,请蜻蜓点水一样一跃而过,这样说是因为我不想让你误以为我在为你的阅读设置障碍,我不是那样的人,相反,我一直追求清楚明白,反对昏话连篇,不知所云,为此,不惜让人说我罗哩罗唆。
与此同时,我还要说明,我的虚荣心不想让我做一个故事大王,故事大王在我眼里毫无价值,尽管像什么中国的曹雪芹、外国的毛姆、海明威、茨威格之类的故事大王也很难做,但我个人对此没有兴趣,除非拮据得需要指望写故事糊口的时候。
在我的书里,也有故事,但故事的存在是与我的写作息息相关的,要是故事影响到我的表达,我会毫不犹豫地把故事扔在一旁,我想这一点我必须提及。
我毫不怀疑大多数读者的无知,因此,他们喜爱千篇一律的纯故事而不在乎思想,也因此,所谓"故事之上的故事"才有机会存在,罗布-戈里耶、博尔赫斯之流的荒唐才被看成是合理的,我讨厌他们对于思想的隐喻,我认为思想的出发点是清楚明白,而隐喻却从云山雾罩、条理不清出发,因此,上面两位作家对我来讲毫无价值,尽管他们的出发点也是人类的存在,但他们含糊混乱的昏话确实叫我讨厌,其程度绝不亚于对黑格尔的讨厌程度,那个骗子横行了一个时代,以至于很多笨蛋从他那里得出一些叫我哭笑不得的诸如"无限就是有限、死就是活"之类的玄学感悟,还称他为哲学家,真是令人扫兴!在我眼里,黑格尔是个病理性的臆想症患者,且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喜欢不懂装懂的人是他的易感人群,他跟哲学家这一称呼毫无关系,他的言论为何能够时髦真是德国人应该好好想想的问题,我是说,号称会思想的德国人,在黑格尔问题上把他们的轻信狂妄暴露无遗,凭着这一点,要是我想挣他们钱的话,那么写上两本天书叫他们对我顶礼膜拜看来不成问题――在我看来,与他同时代并开过对台课的叔本华算个哲学家还差不多,叔本华的写作也面对存在,他在涉及难以表达的事物时,机智地使用比喻,说明哲学家的头脑比文学家要清楚得多,因为至少比喻能让人看懂。
另外,我说读者无知并非出于恶意或贬意,而是我认为比较贴切的描述,我不认为无知是错误,我自己就很无知,我无知我也要把我的无知诚实地公布出来,用不着藏着掖着,我认为,比起诚实的无知来,不懂装懂更不自然,尽管不懂装懂是个经历几千年而不变的永久时尚,一直受到人类莫名其妙的由衷爱戴。
据说发现并承认无知始于苏格拉底,因此,他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知识分子,这是对知识分子的最低要求,要是按更高的要求,承认无知也离知识分子相距甚远,在我眼里,世上称得上知识分子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上帝,你叫他造物主也可以,他是真知道这个世界是怎么回事,可惜,在人世间找到他并向他打听一些情况的门路至今还没被发现,人们只是发现一些似是而非的所谓"神迹",也就是上帝存在的某种迹象,比如还未被发现例外的某些物理定律之类,至于真神,很多人天真地以为到了彼岸就可看到,不幸的是,在这件事上,至今人类尚无丝毫把握,要是真有把握,牛顿之类的人就会早早自杀,这样就会省去很多东猜西猜的麻烦,明话直说,在这个世界上,我个人既想做个知识分子,因此也一直在独自悄悄摸索,我认为我找到一些神迹,也就是上帝存在的证据,我遇到的问题说来十分不幸,与那些在神农架找到几个野人脚印儿的人遇到问题如出一辙,脚印是有了,但那脚印是真是假却无法弄清,因而野人的去向也就更是无从谈起,在我不耐烦的时候,也图过侥幸,琢磨过通过自杀的方式去彼岸逛一逛,对此我曾反复权衡,最后是理智占了上风,我认为有关上帝蹲在彼岸坐等我辈的说法太像是个谣言,太不可信,因为从古至今,尽管上帝的假使者满天飞,却没有一个人设法真的带信回来确认这件事。
这些都是不得不说而又不吐不快的离题话。
32
下面接着我的叙述。
于是,在96年,在一个深夜,我开始写可能成为名著的书,我开始写,我一行也没有写出来,我坐在那里,东张西望,剪指甲,用湿纸巾擦显示器,我抓起电话,只要头脑中出现一个电话号码就拨出去,我打电话,一个又一个电话,我告诉别人,我没事儿,一点事儿也没有,我不再打电话,而是点起一支烟,烟抽完了,我又抽了一支烟,我再次抽一支烟,然后我拿起一本书,别人写的书,胡乱翻看,我会使用五笔字型打字法打字,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得有一个人告诉我打些什么,我满心希望有那么一个人出现,像听写似的在我身边叨唠,我照他所说逐字打出,直到最后一个句号,我希望他说,现在这本名著写完了,你署上你的名字吧,然后消失不见。问题是,今天这个人不在,我会五笔字型也没有用,我坐在那里,开始时手脚乱动,后来一切趋于静止,我面对电脑,陷入寂寞。
我说的是寂寞,是的,寂寞――独自一人的时候,回忆令人无所适从,阅读往往乏味,每天生活规律叫人厌烦,不规律则一事无成,我住在东高地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写作有何价值?没有价值,混过生命有何乐趣?我搞不清。刚到东高地,除了成天想着跟我那些狐朋狗友联系以外,什么也干不成,根本就忘了,我搬来就是为了躲他们的。
33
但是,我仍然要面对写作,面对我给自己找的工作,我来到东高地,把自己关进斗室之中,我非要写出一些什么,尽管我图轻松,我怕困难,我能力差,但我仍想把自己那点微末行当干好,我的虚荣心、好胜心及侥幸心驱使着我工作,一想到我也可能中大奖我就干劲倍增。
关于写作,其实话题很多,它的原因,它的过程,它的结果,它的性质,它的内容,它的内含,它的外延,它的对象,它的范围,作为一个客观的存在,它的意义,作为一种迷信,它的影响等等,还有诸多"为什么"之类,我相信,数也数不完,我要是从头写起,那么,一本笑话集锦便会从容诞生。
在这里,我只想说,人类具有记录自己蠢行的奇特天性,它的源头一直可以追溯到史前,据说人的前身,那些长毛未褪的古猿,就时常在游手好闲之余手拿硬物在黑暗的山洞壁上写写画画,这就是写作的前身,因此,写作,作为一个事物,就这么存在下来了,如果一个弹球上的细菌也会写上两笔,并建立一个图书馆,我想,人类大概会说这是一个笑柄,奇怪的是,轮到人自己,态度便有了改变,他们自豪地把那些毫无意义的胡写乱画说成是史前文化的一部分,美其名曰:史前艺术,并以自己现在仍会信笔涂鸦为荣,对于这种态度,我也有不解之处,他们为什么不拿起一块古猿的粪便而沾沾自喜呢?他们完全有理由为他们在现代仍能像古猿一样自如排便感到骄傲。当然,我的不解也就到此为止。
34
在我看来,阅读与写作是一回事儿,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为了写出新意,你不得不看看别人都写过些什么,比如说,我可不想费半天劲写出一本《资本论》来以后,发现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已写过相同的作品。同理,为了阅读,你还得写上那么两笔,以此来推断别人写出的东西是否具有价值,比如说,如果我随手就能写出一段"对于存在这一事物,我可以把它简单地分成存在与外界的存在两个部分",那么,我就可以断定,休谟在《人性论》里的某些论述属于老生常谈,我不知道我讲没讲清我的意思,我是说,对我来讲,写作除了是一种生活方式之外,似乎没有别的意义,著名作家往往凭会写东西这么一点儿能耐骗得与之极不相称的利益,这方面的参考读物我推荐99年北京流行的一本书――英国人保罗·约翰逊所著《知识分子》,有时候我甚至觉得知识分子那么猛烈地抨击政客或商人,完全是因为小骗子对大骗子的嫉妒,这方面我很为中国的制度骄傲,老谋深算的中国人从来不会被那些喜欢舞文弄墨的人蒙倒,李白、杜甫虽然会写两笔诗,但他们俩妄想凭此获得一官半职的嘴脸却成为当时人的笑柄,至于老柏拉图的例子就更别提了,在他的范围里,很自然地,他认为哲学家应该成为国王,还好,他的如意算盘也没能得逞,只好在幻想里建立一个理想国聊以自慰,他那个理想国在我看来十分可恶,因为缺少像他一样才能的人在那个国家里往往会活得不太自在,我认为,那是为他一人建立的国家,万幸的是,这个国家建在纸上。虽然我本人喜欢写东西,但我却从没有把我的爱好看成是一件什么大不了的事儿,至多只关心关心我的爱好能否养活我,使我能跟别人生活得一样好而已。我毫不怀疑我写的东西没有价值,我承认,我抱有侥幸心理,希望我的写作能给我带来超出它本身价值的利益,这种希望与一个卖假古董的商人所抱的希望没什么区别,我想,很多人能理解我的想法。
35
我喜爱写作,写很长时间以后,我才认为这是我的个人爱好,在我的人生经验中,一般来讲,我认为,人应当为他们的爱好付出代价,而不是得到好处,如果一个人为他的爱好得到好处,那么我只能说这个人十分幸运,搞艺术的老祖宗是那些过着饥寒交迫生活的吟游诗人,他们往往十分质朴,给人说上一段书,讨几口残羹剩饭便能满足,而现代吟游诗人就油滑多了,他们的油滑之处在于,他们先来一段讲演,说什么人的生活应分为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并自行规定,精神生活高于物质生活,这段讲演的可恶之处在于,首先,他们把他们的爱好推及别人,其次,他们竟能把他们的爱好置于别人之上,事实上,这种骗术即使算不上无耻也十分无聊,因为这种对生活的二分法本来就十分不客观,是对擅长动脑筋的人的一种优待,因为话语权掌握在擅长动脑筋的人手里,他们就对此大加利用,这是人性中邪恶的一面,在这种言论之下,总体上看,体力劳动者的利益被无情地侵占了,而且,精神生活就那么有价值吗?我看这是个问题。
精神生活优越论的基础在于教育,由于教育需要一笔时间与资本的投入,受过教育的人,也就是那些所谓能有精神生活可过的人,非但不感激他们的运气,反而变本加利地想把他们的教育培训费当做一笔无形资产,大加利用,一副以一当十的架势――这里面最可气的就数所谓搞文化、搞艺术的,他们脑子最不好使,培训费最低,得利最大,却闹腾得最厉害,一个工程技术人员,除了得应付十分枯燥艰难的练习与训练以外,在日常工作中解决的问题也往往十分棘手,十分实际,而一个搞文化的,训练本身就十分轻松,工作中也更容易找到乐趣,又不解决任何实际问题,只是空对空地胡说一气,但既使这样他们也牢骚满腹,想想看,一个商人,再怎么样也十分繁忙,因为要处理大量细枝末节,难得有搞文化搞艺术的人的那份轻松,但商人却没有那种不自重的抱怨,更没有那种与"肮脏的钱"相对应的"肮脏的文化"来突出自己,贬低别人,看看18世纪末的维也纳吧,十分吝啬的犹太商人用他们省下来的一点小钱来帮助文化,让老百姓在剧场里得到乐趣,这种情况你根本在搞文化的人身上看不见一点影子――以我个人的经验,我看一本数学书的时间往往超过看10本思想书或20本文化书或30本小说的时间,而且费的劲更不可同日而语,但我很少见数学家指责别人不懂数学,而常见到文人嘲笑别人没文化,这一事实有时令我十分生气,因此,每当看到有人出来酸酸溜溜地指责什么物欲横流我就怒不可遏,这分明是在说,为什么物欲没往我身上多流流呀!
我深信,文学艺术的价值远不像现在标出的市价那样高,科学家在追求事物的确定性时所付出的劳动,要远远超过漫无边际的插科打诨、胡说八道所付出的劳动,即使是体力劳动者的简单重复劳动也要比什么笔耕不辍来得辛苦,我在写作时,一想到要在大太阳下耕种田地就心惊胆战,一想到写一本数学书、物理书就倍感力不从心,而要是写点什么别的,就觉得轻松得多,不是吹牛,就我这水平,我还真看不上诸如小说之类的东西,什么《飘》呀、《情人》呀,在我看来,易如反掌!我甚至觉得太低级,《追忆似水年华》、《尤利西斯》、《城堡》之类也只是稍有难度,莎士比亚的剧本对演员来讲如同基督徒的《圣经》,在我眼里却是英国的琼瑶电视剧,只不过它比琼瑶更成功而已,电影剧本完全是瞎胡闹,除了塔尔科夫斯基、伯格曼与费里尼那样的剧本值得一写以外,我还真找不着可写的东西,就这些破玩艺儿还被搞电影的吹得事儿事儿的,其实只不过有点文学性而已,胡编乱造、故弄玄虚、胡来一气方面,再也没有比那些被称为"大师"的人更叫我讨厌的了,据我所知,只有搞气功、魔术一类的家伙们才彼此互称"大师",目的看来是想在民间挂靠"师级干部"这一级别,我很想写上100本冠冕堂皇的所谓知识书,题目都拟好了,诸如《加权资本与知识》、《单交还是乱交》、《谎言与历史》、《家政学与文化场》、《离散人类学》、《人口密度与文化》之类,给人类的文化迷雾之中再添新雾,但我很为这种行为感到不安,这种漫谈式的知识令我望而生畏,十分反感,是的,这里面没有什么是确定的,由于它不确定,知识的意义便经不住解构,于是,真诚的人便无意中与无耻之徒串通一气,在人类通向真相的道路上无恶不作,胡作非为。可是,有什么能制止住这种没有价值的行为吗?在我看来,由于人具有热爱谎言的天性,加之迷信的力量遍布全球,终于使追求真相变成一种为世俗生活所耻笑的不合法的下流行为,我对此种幽默由衷地感到好笑。但有时,我随手翻翻《性史》之类的书,便忍不住也想把我上面提到的欺世盗名书写出来,同时还学福柯摆起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架势,如果有人同意,我便可高兴地喊:"看哪,他们叫我大师!我把他们都蒙倒了!"
正文 036-050 36
事实上,我不想蒙倒谁,我也不想搞自我欺骗,我也写作,我用别人的作品给自己解闷,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我的作品也给别人解解闷,我不想极不正当地把自己的生活方式描绘得冠冕堂皇,我犯不着,我争取与愚蠢和哗众取宠划出界限,我还要点面子,不想掀开被子让别人看我如何手淫,绝大多数情况下,我做得出来就敢说出来,我不怕语言的残酷无情,我也不在乎是否在道德上获得成功,我没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我知道,自己在胡写乱画,不着边际,可我就这么点能力,我自认为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有着芸芸众生的一切情感方式与生活习性,我用不着害怕失去什么,我原本就什么也没有,我轻装上阵,无所畏惧,我的笔也不是我的武器,我的笔坏了我会寻找别的饭碗,我当然也像大家一样,在人世间挑挑拣拣,尽量找又轻松报酬又高的工作,抄上了我就尽情地享受,抄不上我也没办法,要是找不着好活儿我也许会撑上那么一阵子,撑不住了我也不会土崩瓦解,我会退而求其次,我相信我能对付着把日子过下去,这方面我像大家一样是个行家里手――在这个人口如此众多的星球上,我只是沧海一粟,伴随着潮起潮落混我的日子。97年的我就是这个样子,当然,97年,这个有意思的年份,也送给我一份大礼,那是嗡嗡,叫我现在想想便觉难受的嗡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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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故事距嗡嗡还有些遥远,现在嗡嗡还未与我熟识,她还未与我说过几句话,还未爬到我的身边,还未在我身边安静地睡下,嗡嗡一个人睡在她自己的床上,有几个布娃娃陪伴着她,她现在与两个刚刚毕业的舞蹈演员住在一间9平米的临时宿舍里,那是一间歌舞团提供的小平房,花100块钱就能收拾得可以住人,嗡嗡有自己的简易衣柜,折开来能随手提走,里面装着她心爱的不值钱的衣裙,最贵的是一条花300元买的名牌LEECOOPER牛仔短裤,她穿着有点小,但由于太贵了,所以一有机会就会吸一口气穿在身上,她还有一床被子,是远在云南的妈妈做的,还有蚊帐,还有洗脸盆、毛巾等洗漱用品,还有一包廉价化妆品,嗡嗡用它来马马虎虎地描眉画眼,对付她很不喜欢的各种演出,嗡嗡还有一个小箱子,几本相册,里面的相片记录了她17岁的人生,这就是她的全部家当,从地下室搬到剧院后,这些东西就陪伴着她。她一个月挣300元左右,演出补助好的时候也不过一个月2000元,那是她用自己的苗条身体,在舞台上灵巧地做出各种动作换来的,总之,嗡嗡生活在她自己那一方小小天地里,她的眼睛不大不小,头发稀疏,黄白相间,眉毛用镊子拔成细细的一线,作为一个时常抬起手臂的舞蹈演员,连腋下的汗毛也被她忍着剧痛一根根拔去,她十分干净,黄皮肤,走路轻快,嘴里的牙齿像一块块傲然伸出的参差不齐的小小墓碑,脸上带着被狗咬伤后痊愈的细小疤痕,以及同学用铅笔扎破后又长好的黑印儿,她的腰肢纤细,手指柔软得能向手背弯过去,她在夏天喜爱穿长长的裙子或短短的短裤,能唱街上所有流行歌的前3句,总之,17岁的嗡嗡是个还未长出翅膀的天使,我想她一定是被一阵轻风吹到人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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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小春已经把嗡嗡分发给我,可我却还未认领,我随着他一起去剧团找菲菲,时常碰见嗡嗡,还碰见很多与嗡嗡一起分到团里的姑娘,不用说,我眼花缭乱而又十分矛盾,生怕一下挑错了事后后悔,与此同时,小春倒是目标明确,他开着他的旧夏利,带着吉它和啤酒,天天急急忙忙往剧团跑,一进去便扎进菲菲的宿舍,弹起吉它,唱着流行歌,对着菲菲直抒胸臆。
菲菲活泼好动,说话罗唆,耐心细致,与小春脾气十分和适,小春当时迷恋艺术,当然是通俗艺术,包括外国电影与中国摇滚,凡与艺术有关的事物无不令他动心,菲菲会跳舞,在他眼里简直就是高雅艺术,他最爱坐在练功房,看着菲菲排练,觉得档次提高了一大截,菲菲与其他姑娘们的舞姿搅得他心神不定,菲菲坐在下面休息时,小春便与她说话,趁机请她吃午饭或晚饭,如果菲菲同意,甚至早饭他也愿意请,一次两次三次,他把菲菲带到我那里,聊艺术,聊生活,看录像,一星期后,他把菲菲从我这里带走,带到另一个朋友的房子里,小春认为那里适合乱搞,便在那里提出了乱搞要求,菲菲认为,自己一个处女就这么失身恐怕有点不太合适,便拒绝了,小春便坚持不懈地提出请求,菲菲再一想,反正处女早晚要失身,也就委婉地答应了,据小春向我介绍,菲菲是这么答应的:"要不然你先把我给灌醉了你再――"
这种答应法不幸刺伤了小春的自尊心,他认为自己只请求与菲菲乱搞,可没请求过菲菲喝醉后再乱搞,他认为菲菲提出的办法不合适,因为他在其中扮演一个处女诱奸犯的角色,虽然这角色是处女分派的,于是遭到小春拒绝,我了解小春,他是我的朋友,小春很要面子,他在做一件事之前总是考虑做完后怎么讲它,他可不想自己事后被说成是一个擅长诱奸处女的人,他认为那样太丢人――总之,这件事情拖来拖去,两人拉拉扯扯前后有那么一个钟头,我想小春最后还是与菲菲达成了一致,像一切处女一样,菲菲事后要求小春不要把这件事讲出去,也像一切小青年一样,小春没有遵守自己的诺言,至少他把这事告诉了我,而且是怀着内心的欣喜,急不可耐地在第一时间把自己胜利的消息告诉了我,从电话里的声音看来,我认为他发一笔意外之财也没这么高兴过。
于是,用一般人的话讲,叫做,菲菲与小春好了――你用不着问是怎么好了,反正,他们就是好了,就如同一个人喝醉,用一般人的话讲,叫做"这个人喝好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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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菲菲好了之后,小春忽然对我产生了一种负疚感,我认为,只有好朋友之间才可能产生这种负疚感,小春的情感我能理解,就像碗里有一块好吃的肉,小春一筷子夹走,猛地吞进肚里,事后发现我正看着他,于是他便对我说道:"怎么着,你还没吃啊?"于是,在他的内心深处,负疚感油然而生,这至少证明小春是个仗义之人,这种性格使他在这个泥沙俱下的世界里显得卓尔不群,十分了得,一般人可不是这样,如果我的另一朋友建成在这种情况下就绝不会这样,他会对自己的嗅蜜本领一通吹嘘之后,立刻断定没嗅上的人是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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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小春的负疚感,我想我是得到了好处,特别是在他与菲菲不久以后住到了我那里,我得交待一句,小春是这种朋友,他帮你忙和麻烦你的时候都干脆利落,我不知他为什么放着自己另一个专门用来乱搞的房子不用,而带着菲菲住到了我这里,我当时正在搞写作,没想到问他这个问题,现在我猜测这件事可能与小春的虚荣心有关,他认为找一个搞艺术的姑娘就应该住到搞艺术的朋友那里去,于是,情况越发对我有利,因为他们住了不久,我发现,不仅小春对我的负疚感没有消除,而且菲菲也对我产生了负疚感,这让我得到了更多的好处,当然这件事还得从头讲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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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晚上,小春带着菲菲敲门进入我的房间,坐稳后问我,能不能在我这里借住一宿,我说没问题,我有一张多余的单人床,我们三个人动手把床装好,放在厅里,他们俩当晚就睡在那里,第二天晚上他们仍睡在那里,第三天还睡在那里,然后就天天睡在那里,我是说,我们三个人住在了一起,我还要再三说明,小春是个仗义之人,这次他的仗义表现在一些生活细节方面,比如:他们从未在夜半乱搞大喊大叫,令我想入非非,他们永远督促我认真写作,连他们看录像时都放低音量,把门关上,他们在两人不和时也未大吵大闹,只是相互盯着对方,没完没了地看来看去,他们在我的小屋里悄无声息地生活。
当然,我们三个人时常在一起玩儿,在我不写的时候,我们一起看录像,去饭馆吃饭,或是干脆在家做饭,我擅长做饭,菲菲擅长洗碗,小春擅长在外面吃饭时请客,总之,我们三人处得不错,彼此相安无事。
有一阵儿,小春与我迷上了打台球,我们天天到台球厅打台球,每晚以100元做为赌注,赌赢的钱用来上街买录像带,我得说,那一段儿,我与小春的台球技艺进展神速,通常一小时打十几局,往往对方还未打满三杆另一方就已取胜,不幸的是菲菲,她特别爱玩,而我们俩借口她水平太差总让她在一边看着,日久天长,连菲菲都说,应该给我找一个女朋友,好在我们打台球时陪着她玩。何况,菲菲认为,住在我那里最好是为我做点事情,力所能及的,也就是介绍女朋友给我,我对菲菲这一建议十分赞成,甚至与小春一起海阔天空地想到了以后,连试试男女混居的生活方式都妄想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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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菲菲开始张罗着为我介绍女朋友,当然,就在她的同学里选择。
我事先声明,我对找姑娘有个标准,那就是尽量去找那些有男朋友的,这么干对别人来讲十分缺德,但对我来讲却十分方便,我认为,在寻找异性伴侣方面,不应当过多地考虑别的男人,因为你既不想得到他,也不想与他有什么关系,相反,你倒巴不得离他远远的,因此,考虑他无非是想使事情复杂化,而且公共道德也不应是障碍,因为这其实只是个先来后到的问题,我就是后到了,夹个塞儿又怎么啦,有能耐你把我轰出去呀?另外,试想如果在这方面大家都怀抱利他主义相互谦让,说什么"这姑娘还是你操吧,我无所谓",想必更不自然。而且,随着时代的变迁,女子有了更多的权利,使她们可以自己做主,以前这件事不仅要征得她的同意(这已十分困难),还须与她的伴侣商量(这更令人望而却步),弄不好还要来一场回到远古时代的决斗,只不过把古猿的徒手互殴改成两人各持凶器,我认为那样不仅增加了伤亡的可能性,还十分不便,更何况,这使得事情绕得弯子太大,你本想弄到一个姑娘,没想到却参与了一起暴力活动。作为一个和平主义者,我认为,像特洛伊战争那样原始愚昧的暴力活动越少越好,现代海伦出于虚荣心也许会盼着时光倒流,回到希腊,但现代男子可不会轻易上当,他们学精了,他们学会了尊重女性,以免自己受到更大的损失。
至于为什么我宁愿找有男朋友的姑娘而不愿找那种似乎更易到手的女光棍呢?那取决于我个人的分析,我想,最好我还是把理由列出来吧,这样看着清楚。
理由如下:
首先,单身姑娘之所以单身,我想定有原因,不管原因是什么,我想这种人还是少惹为妙,最起码,在你弄到她之后,少了一个物归原主的机会,你摇身一变,成了那个原主,因此只能自己扛着,我可不想扛,扛个姑娘很容易就会把她扛老,(我特别警惕那些第二天就会变老的姑娘,我宁可找那些已经自暴自弃的真老姑娘,她们倒显得通情达理)一句话,我没有对别人负责任的能力,因此就不敢贸然打那些漂亮磁器的主意,我可不想与谁谁一起艰苦奋斗,等到成功后再甩掉她,我只在人群中找我的单身异性同道,她们像我一样不安定,没主意,走一天看一天,对生产下一代暂时没有兴趣,敢冒性病与怀孕的险而不敢冒成家立业的险,对自己了解甚深,不敢轻易对自己及别人的人生之类的东西大包大揽,凡事喜欢往坏处想,对未到眼前的明天不相信,不肯生骗也不肯放弃寻欢作乐的机会,不太狡猾,最好受过一点女权主义的熏陶,经济上能照顾自己,没有出溜到又势利又赖皮的地步,她们可以干脆利落与我一夜露水,天亮"白白"时也干脆利落地离我而去,重要的是,她们必须有点姿色――老实告诉你,这样的单身姑娘至今我也未碰见一个,我要是把希望寄托在这种姑娘身上,而且妄想她们在我面前接二连三地出现,那不是神经病吗?
其次,拆散一对貌合神离的情侣十分容易,因为里面可利用的条件很多。想想看,男女在一起一般会经历一个从相识,到小磨擦,到大磨擦,到相互看透对方,直至撞出分手的火花的过程――当然,这当中任何时刻都可使双方步入婚姻,但只要是没迈进那个门槛,我就有机可乘。
先从最容易的说起。
在他们已撞出分手的火花之时,出于神秘的习惯势力,姑娘一方往往对散伙后的单身生活不太习惯,因此,她们更习惯于在没散前就替自己物色下一个猎物,如果我恰巧出现,那么就很有可能获此殊荣,因为那时的姑娘最不客观,对旧情人事事看不惯,往往带着早已受骗上当的心理去四处奔波,一旦有那么一个人,比如我,咬紧牙关,忍着厌恶心理,耐心地听听她们诉苦,那么很可能就被她们当成一个善解人意的人,众所周知,姑娘最喜欢善解人意的人啦――这时,我只需拥有两只耳朵就可得手,要是姑娘真的受了旧情人的伤害(多半是因为那人不忠于她,找了别的姑娘),我至少可帮她报上一箭之仇,最坏的情况下,蹭上一次也不成问题。
当他们出现大磨擦之际,你只需旁敲侧击,为姑娘打抱不平,很快大磨擦会上升到前面一种情况。
至于小磨擦嘛,我想,通过你的分析,把它弄到大磨擦的地步也非难事。
相识的阶段其实也很容易,那时的姑娘往往抱着一种奇怪的挑选心理来货比三家,如果她们要知道照单全收那算她聪明,但是,姑娘往往相信一个男友比两个好这一荒谬结论,因此,她天然地便会来回对比,甚至,作为她对其性魅力的迷信及虚荣心,她往往会公开地与两方交往,并把一方的情报向另一方汇报,这时,关键是你要坚决而迅速地把她带上床,那么她一般不会把这一情报再向对方汇报了。更有趣的是,很多姑娘往往不太自信,她会带着你会见她的同性朋友,然后听取朋友的意见,这不仅可以增加你追求别的姑娘的机会,还可利用女人间的奇怪的同性嫉妒心理达到你的目标。
即使在最难的情况下,就是一对看来相安无事的情人中间,你侧身而入也会给姑娘一方的生活平添光彩,而令她的男友苦闷不堪――即使不得手也会为他们以后吵翻添点借口,而且,重要的是,有男友的姑娘只把我与她原来那个男友作一对比,这总比对付那些单身姑娘要好,因为单身姑娘往往用你一个人与她想象中的很多男人做对比,这样一来,你自然很难取胜。
如果是那种追求道德的人呢,我想拆散一对也可为自己成为道德完人找到说法,因为你可说服自己并不想占有姑娘,只不过把她借来一用,过段时间便原物奉还,甚至还能想到,你这么做没准是甘当反面教材,让姑娘了解世道之险恶,从而对重圆后的破镜加倍珍惜,这也可使你平添几丝慰藉,甚至觉得自己很高尚呢!当然,这类人十分讨厌,甚至我的小说也不想给这类人看,这类人是十分伪善,无论做了什么事都能自圆其说,根本用不着我为他们想任何办法,在比无耻方面,我至今对这类人甘拜下风。
另外,我对神圣的已婚妇女没有兴趣,她们肩负着生产下一代的使命,我想,能够让她们多花点时间在小孩身上,那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果下一代小孩像上一代人一样愚蠢,那么,人类走投无路的窘状就会荒谬绝伦地延续下去,我不是什么理想主义者,从未认为人类以后会步入光明,事实上,我对我受过的理想主义教育一直非常痛恨,要是从小有人告诉我,你生而为人,真是倒了大霉,那么我至少不会有那种理想破灭的滑稽体验,现在也不会把不知所云的理想与大言不惭的谎言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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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归正传。
一开始是一个叫夏蔚的姑娘,名字不错,长得也过得去,就是天生不喜欢说实话,对于生活中有撒谎习惯的人,我倒没什么特别的意见,只是觉得与这种人相处不太方便,因为撒谎的人往往不是在所有事情上都撒谎,因此,对于这种人说的话,你只能东猜西猜,十分繁琐,况且,现在这个姑娘正傍着一个开化肥厂的家伙,我们请她一起看电影,没想到她却没去,让我们三人在电影院门口等了半天,等我们看完电影,她来了,却想拉菲菲去另一个地方玩,总之,不妙的经历一而再、再而三,最后我失去了兴趣,菲菲认为介绍一个不成,还害得我东跑西颠,非常过意不去,只好给我介绍第二个,第二个只见了一面,我们在一个饭馆请她吃烤鸭,吃饭间我几乎未说出什么话,因为那个姑娘十分厉害,说出的每句话后面都带着一个惊叹号,因此,此事作罢。菲菲开始意识到情况并不简单,因此松了劲儿,接下来,重新进入恶性循环――我是指,我自己也为这事儿转悠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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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你要是想办成一件事,全指望别人可不行,因为别人没有你的愿望,办起来当然有一搭无一搭,当然,我这是指普通人,他们身边没有别人作为自己意志的工具,因此事事要自己操心,我不幸就是这么一个人,随着菲菲与小春在我那里一住再住,看着一对青年男女成天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慢慢地,不觉产生了羡慕心理,写作之情一扫而空,我不是天才,没有那种对写作有利的坚强意志与恒久耐心,很容易受到各种诱惑,特别是在我看来是好事儿的诱惑,我虽然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或者心血来潮会想到搞文学,但我想文学本身是否同意让我尽情来搞还是个未知数,我本想来东高地后,环境会迫使我孤独,迫使我写出名著,但谁知情况起了变化,我也随机应变,改了主意,当即决定,我不应把时间浪费在虚头八脑的文学上,我可不想写出好书来让别人尽情地欣赏,从中得到无穷的乐趣,而我却过着悲惨的禁欲生活,我没有尼采那种爱好,我是个精明实际的中国人,我缺乏上帝那种献身精神,而且上帝也不过为了人类得救献出了自己的儿子,自己却过得好好的――甚至上帝此举的效果,我是说人类得没得救这件事,我都认为现在作出结论为时尚早,我承认我有时会被神奇的自我牺牲精神所感染,可一旦我想到献身的具体对象与效果时,大半就会改变主意,我认为为救朋友两肋插刀还有点谱儿,因为朋友很可能拦住你,而且还说你够义气,但献身于像文学之类的把戏我却认为不太可靠――再看看小春他们那一副如鱼得水的样子,不由得十分眼馋,对文学的追求在我心中悄然熄灭,认为就是写十本名著也不如弄到一个姑娘来得实在――根子上,我虽然有时狂傲无比,目空一切,但更多的时候,我胸无大志,也喜欢同样胸无大志的朋友,在我胸无大志的时候,我还真看不起那些满腹理想的家伙――尤其是希特勒之类的理想主义者――在我看来,理想主义者的狂妄令我心惊胆战,一有机会我就躲他们远远的,免得身受其害、成为实现他们理想的会说话的工具。
我还要说,当我满腔肉欲的时候,我不由得对精神生活充满厌倦,如果它不能更好地为我的肉欲服务,那我简直就觉得精神生活完全是在活受罪,当然,一旦肉欲得到了满足,我便会摇身一变,转而看看人类的精神世界里有什么值得我消遣的地方儿,我的大实话也许会让有些人看不惯,但是我想我也有我的权利,即,对看不惯我的人看不惯的权利。因此,我照说我的做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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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到姑娘对我可不是一件简单事,尤其是我在一段时间脱离了我的环境以后。我翻开电话本,打给几个姑娘,她们当然正忙着,没时间陪我散心,我忽然想到刘琴,决定给她打个电话,打她的电话费了我很长时间,我先是打给一个专管选演员的副导演,他手里有刘琴的电话,我按照他的电话打过去,对方却是一个男的,那个男的说自己买了刘琴的手机,但他与刘琴并不认识,而是通过刘琴的朋友办成的,他知道刘琴朋友的电话,并告诉了我,我再次打给刘琴的朋友,刘琴的朋友也是演员,在外地拍戏,她知道刘琴换了手机,但她把电话忘了,她说她宿舍里的桌上有个电话本,刘琴的电话就记在上面,她说可以叫她的室友查一查,她告诉我她的宿舍的电话,我再次打过去,接电话的人是个姑娘,听说了我的意图,还真找到了那个电话本,据说是绿皮的,她从里面查到刘琴的电话,告诉了我,我打过去,接电话的人仍然不是刘琴,而是刘琴的另一个朋友,她说刘琴昨晚把电话拉在了她男朋友的车上,而她男朋友刚把电话交给她,她问我:"你有急事吗?"对此,我还真不能把实话告诉她,只好说:"没什么正经事儿。"她说:"一会儿刘琴到我这儿来取电话,我叫她给你回吧?"
我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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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第二天才接到刘琴打来的电话,傍晚我正为吃饭发愁的时候,刘琴在电话里问我:"有谁在昨天打过这个电话?"
我说:"我。"
"你?不可能吧――"她说,声音飞得一塌糊涂,不用说,正大麻呢。
"为什么?"我问。
"因为――你是个男的吧?"
"是。"
"告诉你,这一段儿,我不认识男的。"
"为什么?"
"因为――"忽然,她咯咯咯笑了起来,"我认识的男的太多啦,听不出你是谁?"
我说:"我是周文。"
"周文?"
"对。"她想了一会儿,电话传来她向别人问话的声音:"你们谁知道周文是谁?"眼看着这事儿越来越离谱儿,我只好恨恨挂下电话,不料,半分钟后,电话又打来了,是刘琴的声音,那声音听起来别提多晕了。
"周文,是吗?"
"是――"
"你在哪儿?"
"在家。"
"我想起你来了,"又是一阵笑声,然后,她像是把嘴贴近话筒,以至于声音都有点听不清楚了,"你就是那个趁我喝醉把我骗到你们家的那个人吧?"
我只好老实承认:"实不相瞒,正是在下。"
"为什么给我打电话?"
"我关心关心你呗。"
"关心我?"
"算不上关心。"
"那算什么?"
"瞎操心呗。"
"为什么?"她又笑了,这一次笑得更长久。
"你什么时候开始飞的?"我找到一个话题。
"我?我飞了吗?"
"我不知道。"
"我没飞,我和朋友在一起――"
"噢。"
"――飞――"她接上一口气。
"噢。"
"你知道现在几点了?"我看看表:"晚上六点。"
"晚上六点啦!――我怎么一点不饿呀?"
"我可饿了――我得上街吃饭了。"
我已被这种聊天弄得狼狈不堪,而且,据我的经验,她现在正是饶舌的时候,因此决定打住话题。
"是吗?"
"啊。"
"你一个人吃吗?"
"我本来想请你一起吃。"
"这可是你说的啊――"
"怎么啦?"
"你得记住,你欠我一顿饭。"
"我记住了。"
"今天饶了你。"
"谢谢。"
"哎,你是那个写剧本儿的周文吗?"
"什么意思?"
"我问你,你是不是写剧本?"
"是。"
"哎,我还真有事找你。"
"什么事儿?算了,等你清醒了再说吧。"
"你什么意思?"
"我――我不知道你什么状态。"
"我状态还行――你来吗?"
"我还有事儿。"
"那你说请我吃饭的事儿呢?"
"你不是说今天饶了我吗?"
"我说过吗?"
"说过。"她又发出一阵长长的笑声,从听筒里听起来,她笑得十分开心。
"别害怕,我又不想吃你。"她又笑了,这次笑的时间更长了。"该吃吃你的。"我说。
"真的不和我们一起吃饭?"
"除非你们答应跟我们一起群奸群宿。"
"真恶心。"她又笑了起来。
"不答应就算了,反正这儿一帮人呢,多一个少一个无所谓。"
"真的?"
"什么真的假的?"
"你们真的?"
"真的假的另说着,你别派记者来采访就行了。"电话被捂住了,我什么也听不见,少顷,听筒里再次传出刘琴的声音:"哎,是周文吗?"
"是。"
"我们一起吃饭吧,就我们俩,我真的有事找你,再说,我也想看看上次骗我的是什么人。别说,上回我还真没怎么看你,现在一点印象也没有。"
"哎,你要这么说,我还就挂电话了,要不然你永远弄不清楚什么叫神秘。"
"别别别――"
"别别别――"我学她。
"说真的,你知道我在哪儿吗?"
"不知道。"
"在一个朋友家――我们一起做的吃的,三个菜,一个汤,你来吧,我朋友马上有事,要出去,菜呢,我们没吃了,还有不少,汤呢――还剩一口。"
"你不会在菜里放点什么吧?"
"放心,我不会,我在饭里放。"说罢,她再一次咯咯笑起来。
"你别叫你朋友走啊,我还没见过呢。"
"真恶心――我朋友比我大20多岁,我管她女儿叫大姐,你就别想了。"
"噢――"
"你来不来?"
"在哪儿?"
"在方庄小区,柳芳园。"她又说了楼号门牌号,然后说:"你找不着的话打我的手机,我下去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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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然找的着,即使是最善躲藏、下手最狠的KGB女特务,只要有点姿色,我相信我都能找到,并把她干掉。我收拾了一下自己,让自己看起来不引起别人肉体上的厌恶,我是说,我让自己干干净净的,然后下了楼,坐上一辆出租车,直奔目的地。
按门铃的时候,我用一只手堵住了望孔,免得对方隔着门偷看我,直到里面传来"谁呀"的喊声,我的手也没松开。
门开了,刘琴出现在我面前,她穿着一条牛仔裤,上身一件紧身T恤,比我印象里瘦十倍。
"请进。"
"我叫周文。"
"我叫刘琴。"
"我知道。"
"我也知道。"
"你没变。"
"你也没变。"
"我变了吧。"
"我才变了呢。"
"我看变来变去也变不出什么花样,别瞎变了。"
"你真恶心。"在寒暄中,我进了门,在门厅里换上一双布拖鞋,走进铺着地板的客厅,看到餐桌上十分整齐地码好了一桌饭菜,还真不是剩的,桌子上还铺了桌布,我走到厨房,洗了手,翻回来坐到饭桌边。
"可以吃了吗?"我问道。
"吃吧。"刘琴坐在我对面。
我开始吃起来,因为很饿,所以吃得很快,汤就喝了两碗,刘琴只是拿着一双筷子比划了几下,便停住不吃了,她不停地喝水,很少说话,等我吃完,便把东西收拾起来。我装着要帮她收拾,被她拒绝了。
我坐到沙发上,等着她回来,她回来坐在我对面的地上,把面巾纸盒子递给我,让我把嘴擦一擦,我心领神会,但擦完之后才觉上当,因为我没有在纸巾上发现饭粒之类的东西。我冲她笑笑:"别这么周到,你又不是饭店服务员。"
"是啊――我只是一个想讨好编剧的演员。"
"这么说就让我放心了。"
"你真恶心。"
"真的?"
"我讨好你干什么,你也不想想?"
"我想过,没想出来――轮到我就剩下讨好你了。"
"这么说还差不多。"
谈话中断了,我们彼此看看,又同时像无话可说的人一样伸手拿茶杯喝茶,喝完以后又同时放回桌上,算她机灵,找到件事干,她给我倒茶,我干坐着,但我也有应对办法,我看她倒茶,并指挥:"再多来点。"说完这句话,我又想到一个话题。
"前一段看到过你,在东方一号。"我说。
"一号?不可能,我没去过。"
"奇怪?难道我看错了?"
"我根本就不会去东方一号,我只去巴娜娜。"
"哎,这可怪了,要不是那次遇见你,我还不会想起给你打电话呢。"
"你呀――"
"难道我那天见鬼了吗?"
"你骂谁呢?"
"我自言自语呢――我问你,你有没有一个长得跟你特别像的妹妹或姐姐?"
"你胡说什么呢你,我们这拨儿都是独生子女,你以为我外地农民呐!"
"真怪――太像了。"
"我告诉你吧――迪厅那种地方,谁和谁都像,黑咕隆咚的,哪儿看得清楚?"
"哎怪了,难道我是灵机一动想起的你?"
"我看你是在性饥渴时想起的我。"
"答案正确,加十分。"
"真恶心。"我们一齐大笑起来。
"你最近怎么样?"
"我?我好得很。"
"怎么个很法?"
"我的俩男朋友以前一块儿争着找我,现在不知为什么,一下子都不理我了。"
"也好,难得清静,是吧?"
"是什么是!我都快气死了!"
"为什么?"
"他们俩现在正抢我的好朋友呢!"
"你好朋友是谁?"
"谁?我们宿舍的,你应该认识吧,上回见过。"
"上回?上回我净看你了――别人没印象。"
"唉,"她叹口气,"听说你在给老王写剧本?"
"前一段儿写过,后来他觉得我写得不行,找别人了。"
"真的?"
"这种事儿,我都懒得骗你。"她笑了:"原来是这样。"
"完了,"我说,"白请我吃一顿饭吧?"
她苦笑了一下,强忍失望,假装没听懂:"你说什么呐?"
从此开始,谈话变得断断续续,终于,我们无话可说了,我走到阳台上,望着下面的灯火,想着如何脱身离去,我回头看,只见刘琴躺在地板上,一动不动,甚至连眼睛也闭上了。
我说:"哎,那我走了。"刘琴睁开眼睛,看看我,没说话。
我从阳台走回来,路过她:"你做的饭挺好吃的。"刘琴笑了:"别走,一会有几个朋友过来一块儿玩,我们去巴娜娜。"
"我不去了,那儿太吵。"
"那――"她看看我,"真倒霉。"
我听见她这么低声咕哝道,也不知她指的什么。
我走到门厅里换鞋,刘琴走过来看着我:"真不跟我们玩去啦?"
"下次吧。"
"那么,以后打电话吧。"她一边打着哈欠一边用手揉着眼睛说。
我点点头,拉开门,往外走。
"再见。"她对我说。
48
我对演员的生活方式颇感兴趣,有时候,我看到那些从未有望成名的演员四处奔波,真是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演员的成功极其有限,而且即使对于有才华的演员,混出名也多半得靠运气,但演员却有办法使自己面对极不可靠的前途。演员是一些特殊材料制成的人,他们能做到很多人无法做到的事情,我无法想象长时间无戏可拍时演员的感受,我无法想象那些整夜整夜被灯光照着的姑娘是如何使自己的美丽不褪色的,我能从众多人中一下子把演员认出来,每个受过训练的演员都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他们谜一样的目光散布在北京这座城市中,散布在酒吧、游泳馆、迪厅、饭馆、剧院以及制片厂的放映厅中,那些演员的身影充满激情与梦想,被录制在胶片或录像带中让人观看,有时,我会接连看到两个不同时期的电影,由同一个演员演出,年龄却相差几十年,几乎使人认不出,而由同一人的面貌构成的幻影却分明告诉我某种有关时间的信息,我无法想象一个年老的演员是如何观看自己青年时代的电影的,因为他过去的幻影不仅会活动,还会发出声音,这种可怕的记录迫使一个人的现在直接面对过去,克拉克·盖博与费雯丽接吻的镜头被盖博年老时看到,他会想什么呢?他会相信那一切曾经发生过吗?我不知道。有时,我在拍片现场看到一个个男女演员,兜里装着与常人不同的不可告人的辛酸,却能在镜头下面做出种种与内心毫不相干的表演,我感到那真是一种奇迹。
49
我十分讨厌照相,也十分讨厌看自己以前的照片,那是一些令我讨厌的证据,它证明我在毫无意义地存在着,这让我受不了。而记忆里的自我却好些,它十分模糊,而且,加上不太确实的想象,往往可以使我避免过分清晰地面对过去的岁月,从而让我觉得还过得去,然而,照片却是无情的,它使我不太愉快地看到所谓"成长"这一事物,十分客观,十分具体,它讲叙着一个从无到有的生命要历经的痛苦与荒谬,更讨厌的是,任何事物都有尽力保持其存在的特性,而人的生命既具有这一特性,又枉然地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只能在胡乱挣扎中,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的不妙结局,即使从子孙身上也无法得到安慰,因为子孙的头脑从零开始,里面没有你的记忆,甚至,你还得为子孙毫无意义的存在感到不安。
还有更令人烦恼的事呢,这一切意识,永远发生在你的死亡之外!你能看到,能感觉,能推断,还能相信你的推断正确,你的目光一旦从忙忙碌碌的人生的表象离开,就会落到你的存在上,让你的生命在悲观中流连不止,在虚无中欲罢不能!
50
我想,我又说了离题话,我是怎么啦?
让胶片、相片、录音磁带、镜子之类真切清楚的东西见鬼去吧!我可不想面对它们。我应回到云山雾照的记忆之中,我的记忆能够被我的想象力所控制,在存在的暗夜里打出一团亮光,我可以令它温馨,也可令它具有香味,任何可以使我感到安心的办法我都会尝试,我只能依靠我的记忆生活下去,我需要一片混沌的舒适,我需要忘记自己,我需要让我的存在平添热闹,我需要写作,我相信,我能安慰自己,在叙述中,我不会迷失,因为我知道我的职责,我是一个笨蛋作家,我要写畅销书,我要与人生欢聚一场后再恋恋不舍地离去,我要走向一个花园而不是一个废墟,我要走进花园,去把那五颜六色的花朵都摘落,我领着你,我的读者,我要让你与我一齐忘情地在人世间玩耍,我骗你,为的是让你高兴,让你开心,而不是带你进入荒漠,与你一起相互偎依,一起惊惧不安,一起陷入苦恼,我不想那么干,我不想与任何人一起身处无法脱身的险境,我要强撑着不往那种倒霉地方想,尽管我知道,我并不具备变地狱为乐园的天赋。
正文 051-065 51
事到如今,我也懒得再领着读者兜圈子了,我想我还是讲讲我是如何机智地诱奸了嗡嗡的吧,时候已到,故事应该开始了。
52
老实不客气地说,这件事全赖刘琴,还有一部分账要算到小春与菲菲身上,当然,徐静与赵燕这俩姑娘也少不了,正是这些当事人一步步离我而去之后,才剩下我与嗡嗡两人,还得浪费唾沫先从刘琴说起。
53
小春与菲菲仍在我那里生活,他们多数时间不吵架,可一旦菲菲认为小春对她不够关心,就会吵,小春呢,在他与菲菲单独相处时很好,可一旦他见到菲菲的漂亮同学,就会被她们的美貌所打动,就会幻想换换口味,这时,他往往不够耐心细致,对菲菲的要求有所大意,就会嫌麻烦,他有时会认为,要是弄到一个比菲菲更漂亮的姑娘他就会对她更加好,事实上,他总在幻想着把其他漂亮姑娘编入他的后宫,不幸的是,他不是一个皇帝,甚至是个居无定所的流浪汉,人世间,除了一个他不太爱回的家与一辆夏利车以外,他几乎一无所有,在这个如此势利的社会上,他的想法惊人地不切实际,事实上,就是把比菲菲更难看的姑娘塞入他的后宫都有些难度,想想看,一辆夏利能装得下什么呢?但小春也有清醒的时候,他意识到菲菲十分难得,因此,就会对菲菲关怀有加,这往往发生在两人吵架之后,和好如初之时,此时,两人就会表现出一种幸福的样子,做为旁观者的我便会明白"只有神和野兽是孤独的"那句话的含义,我是说,我认为自己像只野兽。
于是,我便出动,去寻找我的伴侣,管它合适不合适,先变成人再说别的。
我开始尽量与过去的朋友联系,夜间外出,为此,我把存款尽数拿出,买了一辆捷达汽车,开着它四处转悠,到公共场所混时间,看话剧、看电影、听音乐会,流行音乐会也去,连舞蹈都看,画展也去,还换饭馆吃饭,一晚上与几个醉鬼留连于好几个酒吧,总之,什么都行,只要能碰到更多熟人,碰到一个熟人就能把熟人周围的人都认识,这样积累下去,只要花上足够的时间,在北京这种地方,你就会认识几乎所有常在外面混的人。
我就是这么干的,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快,我就能够在外面搭上姑娘了,可惜我那时没把嗅蜜与选美搞清楚,所以一直暗暗难过,认为出动的效果不甚理想,直到一天在一个酒吧趴在桌上吃薯条之际,耳边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请挪一下――"我一回头,是刘琴,我们背靠背坐着,椅子挨到一起,她的衣服被夹在当中,而衣兜里的手机正在响着。
她一笑:"是你呀――"我搬动自己的椅子,对她说,"这电话肯定不是我打给你的。"
她找到手机,看了看,一下子关掉:"讨厌,没完没了的,真讨厌。"
"谁呀?"
"我男朋友,我在他身边他就劝我多出去见见导演,我要老跟导演在一起,他就打电话让我回去,什么人呐!"
54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刘琴随便一句话,我立即心领神会,我回头看到她与两男两女坐在一桌,其中一个边说话边指手划脚,还真像个导演,与刘琴在一起的姑娘一副爱听的样子,我回过头,与我一桌的两个酒友正无聊地把头望向电视,那里正播出一场足球比赛,我把椅子横着移了移,又向后移了移,这样,我正好与刘琴能够侧着脸说话。
"你最近怎么样?"
"最近――我?"
"是啊――"
"刚从上海回来――"
"上谁的戏呢?"
"老王的――我演女二号。"
"怎么样?"
"没劲――贤妻良母型的,你看我像吗?"我笑了笑,没说话。
"你呢?"她干脆把椅子转过来,与我坐并排。
"我?"
"你写什么呢?"
"没人约我――想写也写不了,在家呆着呢。"
"哎,我知道有一制片人在找剧本呢――"
"别给我介绍――""那你想我给你介绍什么?"
"女朋友。"
"算了吧――又想耍流氓了吧?"
"你的意思――要耍一块儿耍是不是?"
"真恶心。"我笑了起来。
"你真找女朋友呀?"
"真的――发一个吧。"
"哎,你想要什么样的?"
"好的呗。"
"什么样的算好的?"
"你这样的就成。"
"我这样的你哪儿有戏呀。"
"眼看着你这样好的不成,我就只好退而求其次――"
"哎,我问你,我算好的吗?"
"算,你就算好的了。"
"真的?"我手机响了,我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是一个我约好的姑娘,我盯着刘琴的眼睛,"可是我得走了,有姑娘在等我。"
"那我要是陪你呢?"刘琴一把抢过我的手机,跟我闹,"不许接。"我乐了,"那也要有个先来后到呀。"她看着我:"那么,留个电话吧?我把你电话丢了。"我把电话写在烟盒上,把一包烟给她:"先别抽,等我们练完了一起数着星星抽。"
"为什么?"
"因为我要把你带到荒郊野外,在深更半夜乱搞,在我的汽车顶上。"
"真恶心。"
"我们可以数着星星乱练,你数一颗,我练一下。"
"我看我数不了几颗就会数晕。"
"我想我练不了几下也会练晕。"
"你说什么呐?"
"我?对台词――灭琼瑶的电视剧台词,你说这种台词能让演员的大虫牙酸倒吗?"
"我说呀――真恶心。"
55
是的,真恶心,我以前根本不会耍贫嘴,写了几年电视剧以后居然无师自通,出门在外经常能够派上用场,我是说,随时都能出口成章,碰到不吃我这套的就会顿遭白眼儿,但要是遇上随和的却能没话找话,说个没完,无疑,刘琴就属于后一种人,她把椅子转回去,接着与另一桌的人说话,我从她手里要过电话,打回去,那个姑娘告诉我,晚上不出来混了,明天一早有事,我失望地挂下电话,把目光也投向电视,万般无奈地看那场我特不爱看的足球比赛。
比赛完毕,我与来的两个人付了账,出了酒吧,招手告别,我走向我的汽车,却在路边看到正在打车的刘琴。
"你把出租车钱给我吧――这趟活儿,我拉了。"她回头看到我,笑了:"怎么又碰见你了,我都换了俩地儿了。"
"我一直追着你――没发现吧。"
"你那么恶心呐!"她对我说,笑了起来。
"你不是住方庄吗――我顺路送你。"
"方庄?"她像恍然大悟似的说,"我早不住那儿了。"
"你住哪儿?"
"我住亚运村那边。"
"完了,跟我们家正相反,你还是打车吧。"
"你看,你看,还说要把我带荒郊野外去呢――现在不是正深更半夜吗?"
"可我还没想好当不当强奸犯呢――"我一招手,"上车吧。"
"我跟你逗着玩呢――我自己打车走。"
"那好吧――再见――下次可别逗我了。"
"你真想送我?"她挑起眉毛问我。
53
开着车,带着刘琴,听着音乐,一会儿便把她送到家,她住在亚运村往北很远的一幢像是农民盖的五层楼房里,夜深人静,四周连路灯也没有,我停下车,对她说:"要不要再送你一段?"她想了想:"只许送我到门口。"
"我还是走吧。"
"谢谢你。"她下了车,一直走进漆黑的楼洞。
我看看表,已经半夜两点了,于是掉了头,把车向外开,没开多远手机就响了,我一接,居然是刘琴。
"是周文吗?"
"当然了――你改主意啦?"
"我们这儿停电了!"
"怎么了?"
"我害怕。"
"那――"
"我什么也看不见,打火机落酒吧了,门也打不开,这楼里只住了两户人。"
"你男朋友呢?"
"给他儿子过生日去啦。"
"你的意思是――"
"你回来接我吧。"
"好吧。"我再次掉回车头,往回开了一段,来到刘琴楼下,车灯下,只见刘琴站在楼洞前,用手挡着眼睛,冲我招手,我停下车,她迅速拉开门钻进车里。
"吓死我了。"
"你是说我吗?"
"真吓死我了。"我把车内的灯打开,只见她手里拿着我给她的那盒烟,我从烟盒中拿出一支烟点燃,递给她,她吸了一口,把烟雾吐出:"什么破地儿呀!怪不得才卖八万,我住进来不到一个月,都停三次电了。"
"你男朋友送你的房子?"
"他?"刘琴看我一眼,"他只送过我这个手机――和一脸盆精液。"我们一齐大笑起来。
"要不,你跟我混吧?我可以把手机钱省了。"
"你?"我低下头:"我正找女朋友,找来找去我看还不如你。"刘琴看我一眼:"不合适,你太小,我想找个年纪大点的。"
"年纪大还不容易,再过几年我不就年纪大了吗?"
"算了吧――再过几年我也年纪大了。"她黯然地说。
"到那时候――"
"到那时候――你就后悔了。"
"还真没准儿――可是――"
"可是――"刘琴看着我,"你别多想了,我们去哪儿?"
我心头一凉,停了一下,才接口道:"不知道,我们家有俩朋友住着,不太方便。"
"要不,你陪我上去吧。"
"行,我后备箱里有一包蜡,前一段买蛋糕时白送的。"
"你去拿着吧。"
57
我们没有用上蜡烛,我一手打着打火机,一手拉着刘琴的手走上一节节楼梯,后来我不用打火机了,我抱住她往上走,一直走上五楼,再往后,我们开了门,进去,再往后,我们上了床。
刘琴是个瘦骨精,我与她乱搞时,她的髋骨总会撞到我,看样子她是那种喜欢乱搞的人,搞得非常好,我们中间一句话也没说过,只在完事前,她提醒我:"别――"我说我知道。
她去洗澡,我却差点睡着,她洗完回来叫我,我去洗。
随后,她对我说:"明天一早他可能回来――你只能睡到天亮的时候。"我直起身说:"我还是现在就走吧。"她拉住我:"别,再陪我躺一会儿。"我说:"一会儿我就真困了。""你要愿意现在走,就走吧,反正我一睡着就没事了。"我下了床,拉开窗帘,月光透进来,我找到自己的衣服,穿上,往外走。
她叫住我:"真怪,我们俩一碰到就会出一些怪事。""我看你就像一件怪事。"我开着玩笑,话音未落,一头撞在一个衣柜上。
58
从刘琴那里出来,我把车开回到东高地,我开门进去,小春与菲菲已经睡着,我轻手轻脚上了床,闭上眼,却无法睡去,有种人生如梦的感觉,半天,我才发现我是醒着,睁着眼睛在黑暗中愣神,我想我有点失眠,于是起来吃了一片安定,天朦朦亮的时候,药力发作,我慢慢睡去了。
59
我像是被一阵说话声吵醒的,起初,说话声听起来显得非常模糊,渐渐地,说话声清晰起来,我没有睁开眼睛,而是竖起耳朵,仔细地听,原来,小春正与菲菲低声地吵架,因为他们要压低声音,所以听起来就显得格外的凶狠,我可不想在这时醒来,于是,接着装睡,不久,两人由于没吵出什么结果,决定休战,我正要趁机起床,不料,小春的一句什么话却引起了菲菲的不满,很快,两人再次开战,话题变换很快,从一个人不关心另一个人,转到什么是关心,转到举例说明,从一个例子又转成相互告诫,这时,两人显得十分推心置腹,显然,双方都对对方十分关心,可一个关心,另一个却不领情,很快,两人开始就某一问题争执起来,接着,菲菲开始埋怨小春不好好工作,努力上进,小春说菲菲不该跟别的混混在一起混,忽然,话题再一转,两人都说自己这样过是不得已为之,因为看不到什么希望,这本是一个和好的机会,不幸的是,两人错过了,相互指责再次开始,声音越来越大,小春示意菲菲到厅里去吵,不要吵醒我,于是,两人来到厅里,关上门,一会儿,菲菲进来,低声哭着,收拾东西,准备离去,我想做为朋友,我应劝一劝,于是假装醒来,问菲菲:"是不是吵架了?"菲菲悄悄地擦去眼泪,不说话,很快便把一个小包收拾好,然后走了出去,单元门当地一声关上了,我叫小春,他过来,我说:"追去吧,别打架呀!"小春抽了两口烟,追了出去,半小时后,我已起床,刷完牙洗完脸,正喝速溶咖啡时,小春回来了,坐在我旁边,连连叹气,我说:"怎么了?"小春说:"不回来,走了。"我说:"那晚上去她们团找吧。"小春说:"你看,弄一个姑娘也没什么劲。"一会儿,他又说:"你写东西吧,我们没耽误你吧?"
60
我要说,任何开头都是好的,但开头之后,坏事的苗头就会出现――总之,你早晚会面对不知所措的局面,如果菲菲与小春只是混在一起几天,那么一切要么随风而去,要么便会有一段或好或坏的记忆,不幸的是,事情慢慢发展,最终会把人拖进泥潭――总之,好结局不多见。
小春在我的房间里来来回回走了有10公里,断然得出结论,且与我有关:"我得把她找回来,还没帮你找一姑娘呢,她要走了,还真麻烦。"这成为小春晚上找回菲菲的理由,也许因为同样的理由,菲菲决定回来――当然,这是笑话,总之,晚上,两人已经再次相亲相爱地与我一起看录像了,为了庆祝他们和好,我给他们放了一盘由艾尔·帕西诺与米歇尔·法依弗主演的美国商业片《弗朗基与约翰尼》,让他们觉得,外国人也吵架,与中国人一模一样。
电影看完后,我们一起听音乐,小春再次向菲菲提出给我介绍女朋友的事,我假装表示,不着急,反正也就那么回事,小春问我昨天夜里有没有什么好事,我说,我说不清,反正碰见一姑娘,最后一起上了床。
"好看吗?"小春问我。
"是个演员。"我说。小春说:"还是找菲菲的同学吧,免得你学坏。"菲菲说:"可我们班女孩除了嗡嗡都有朋友了。"小春说:"嗡嗡够呛吧?"我说:"是不太合适,我想,怎么也得比嗡嗡好看点吧?"菲菲说:"嗡嗡挺好看的。"
我说:"那是在500年前的意大利。"菲菲说:"你要是闷的慌,我就叫嗡嗡过来,她反正没事儿,昨天晚上我还看见她一个人在传达室门口转来转去,一副没事干的样子,我们这些不回团的人有什么事儿就问她,她天天呆宿舍里,什么事儿都知道。""要不叫来?"小春问我。
"叫来也行,我可以把老巍介绍给她。"
老巍是我的同学,没别的毛病,就是头有点秃,给自己起了一个乐观的外号叫靓仔,谁要说他不亮,他就在我"晃他晃他"的叫嚷声中,低下头给别人看。
"不合适吧,"菲菲说道,"老巍人是不错,可看起来像个四张儿的人,嗡嗡才17岁。"
"可是,"我反驳道,"靓仔10年前也17岁呀!"别说,菲菲还真让我给驳倒了。
"要么,把他们俩都叫来,相互看看吧。"
"可周文怎么办呀?"小春说。
"我不着急。"我说。
61
有情人勾搭成奸必须有人从中帮忙,现实生活可不像电影,男主人公对着女主公在无论什么场所一点头,说:"嘿,我是鲍勃",两个人就算认识了,接着,两人就能海阔天空地说下去,但现实中,女主人公可不会接那个下茬,最多只会在心里说一句:"有病吧?"现实生活中,人们的警惕性往往很高,男女主人公必须得有人介绍,要不然,大家就会表现出一副老死不相往来的架势擦肩而过。
尤其在涉及准备相互乱搞的男女初次见面的问题上,介绍人相当重要,我认为,这种类似性交互助会的组织形式是民间最有生命力的组织之一,也是人类迄今为止最有价值的组织形式之一,国家的能力再怎么强,制度订得再怎么严密,成立的组织再怎么得力,都无法与之媲美,在帮助别人能够顺利地性交这件事上,我想国家机器明显地弱于民间的松散组织,由朋友同事同学亲戚父母所织成的关系网中,解决就业之类的问题虽然非常勉强,但让青年男女相识、乱搞一气却是这张网的强项,而且,这个关系网十分慷慨大度,以至于很少从中抽取税费,试想,要把这件事推到国家那里(即使是最发达的美国),那么这个国家很难像现在这样安宁,我是说,根据中国的古老格言――清官难断家务事,也就是说,一国之君要是缠在本民族的性事中去,那么他的日子一定不太好过――甚至我会怀疑,像美国总统这份美差,是否还会有人冒着被刺杀的危险,去抢那只有4年的任期吗?看来,人民把世上最难的事留给了自己,而不麻烦国家,使国家只设个法庭和医院,解决一下由此带来的诸如手续、事故之类的问题即可,并且从中还有油水可捞。我敢说,没有一个权力机构关心过两性资源匹配问题,科学研究也帮不上什么忙,一对男女只须相互看一眼就能定下的事,要放到权力面前,就不定有多麻烦,而且,后果还更难预料,看吧,天知道那些婚介机构把性交市场搞得多么混乱!我也从未听说过有哪国的**官员讲过诸如"性交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这样有水平的话,倒是类似"英美两国关系很重要"这样没水平的话讲了又讲,也不知纳税人花钱雇这帮政客干嘛用!我只知自从亚里士多德以来,"政治学"就极少提出过有点价值的思想来,发展到现在,完全把政治这件涉及所有人的事搞成了丑行表演俱乐部,排出的一桩桩闹剧在世界各国巡回上演,令人惊奇的是,竟没人起哄让这个马戏班子解散了事。
62
离题话到此为止。
说到做到,这是菲菲的优点,第二天晚上,我与小春菲菲去团里接嗡嗡。
幸亏这一趟,我还有了别的收获,我是说,在菲菲的宿舍里,我看上了与菲菲同宿舍的赵燕和徐静。
我们把车停在到剧团门前的停车场,然后来到菲菲的宿舍等着,菲菲说她去叫嗡嗡。
由于常与小春在一起,又常来菲菲宿舍,因此,对于菲菲的同学,经常打照面,一来二去,我大体上都熟悉,甚至每个姑娘那点事也都知道。
菲菲与两个姑娘同住,分别是赵燕和徐静,两人的共同点是都很白,另一个共同点是都有一个北京男朋友,因此北京话说得很流利。赵燕是山东人,细腰肥臀,大眼睛,高个子,目光呆滞,我认为是个很有前途的广告模特,徐静是天津人,长得一副早熟的样子,与我说话绷着劲儿,像个大人,但在同龄人中,她喜欢与人逗着玩,有一次在演出前,被大家抬起来塞进垃圾桶,事实上,她的样子有时候显得过于严肃,令人敬而远之。
两人第三个共同点是,都很认真,很小就希望不出错,找到的男朋友都是诚实可靠型的,与我同龄,也就是说,他们比她们大10岁,而且,正碰上她们最天真的时候,在那个时候,她们一心只希望能够有一个从一而终的机会,我看到她们二位男友的照片,从照片上看,两人的男友都穿西装,一个面似烧鸡,另一个像马戏团变戏法的,而不知为什么,同班的姑娘们竟都觉得两人的男友很帅。
嗡嗡还没来,我和小春与赵燕徐静聊天,她们纷纷表示男友对她们不关心,还向我们诉了不少苦,于是我向她们建议试试我,我劝她们说:找一个男友,瞄准了嫁给他,这可不好,因为那样就会错过更多的男友,这么小的年纪,怎么可能一下就知道自己真正需要什么呢,惟一的办法就是趁着年轻,多尝试。当她们向我表示她们是正经人时,我再次对她们苦口婆心,我说:你们不能对你们的生活那么不负责任,这也太不严肃了,你们跟我混混试试,说不定还有新发现呢。两人异口同声地表示,她们可不想有什么新发现。此时我本应收手,然而,菲菲与嗡嗡还未到来,我只好最后一次试图挽救她们:别这么假装死心塌地地混了,换换吧,哪怕更坏呢,至少,换换口味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当然,这都不是我的原话,我的原话要生动得多,可是,两个姑娘仍然不为所动,我们以前多次见面,但我一直不愿冒着被她们看成流氓的危险来对她们讲上面一番话,这次我仗义直言,却被她们真的当成了流氓,她们非但不感激我对她们的一片深情,反而把我误解得一塌糊涂,因此,当我向她们要到呼机号时,我怀疑她们给我的是假的。
我认为,这恰当地表现出这俩姑娘的第四个共同点,即:对人戒备之心很重。
还好,在我对这俩笨蛋姑娘倍感无能为力之时,菲菲领着嗡嗡推门进来。
63
嗡嗡是一脚踢开门进来的,她走在菲菲前面,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进来后脑袋四下转转,听我们说了几句话,立刻就弄清了情况,此刻,菲菲坐在小春的腿上,说:"周文,你到底喜欢哪个?"我说:"我都喜欢。"
"真喜欢假喜欢?"
"这俩还没答应让我喜欢,我也没喜欢过她们,哪儿谈得到真假。"嗡嗡插嘴进来,说:"老周,你请人家吃饭了吗?"
"我现在就请,"我说,转脸向俩姑娘,"今天我请你们吃饭吧。"赵燕说:"我男朋友今天来接我。"
徐静说:"我男朋友今天也一起来。"我摇摇头,对嗡嗡说:"她们不肯。"嗡嗡从床上跳起来,抓住徐静摇了摇:"静静,你跟老周吃饭去吧,你跟老周吃饭去吧,老周人可好啦。"静静逗她说:"人好你不找。"嗡嗡说:"去!我可不想找男朋友。"
"为什么?"菲菲笑着问她。
"我觉得傻。"这一来,三个姑娘都不乐意了:"嗡嗡你说谁呐!"嗡嗡扭扭腰,把头发一甩:"说你们呐!"
赵燕看着我:"哎,你找嗡嗡吧,你看嗡嗡多好呀!"
"去!我可不想要男朋友,男朋友有什么用!"嗡嗡说。
"那你还向我们推荐,我们都有了。"
"你们不是喜欢男朋友嘛,越多越好。""就是就是。"我随声附和道。
"你!"嗡嗡一指我:"流氓!"随即大笑起来。
"那你们什么时候跟我们一起吃饭呀?"小春说。
俩姑娘相互瞧瞧:"以后吧。"
"那我们走吧。"小春说。
"再见了。"俩姑娘在后面欢送道。
64
我和小春带着菲菲与嗡嗡一路回到东高地,嗡嗡在车后座上,转着脑袋看着公路两边,与菲菲聊着天儿,表情有点紧张,我想,菲菲一定是告诉了她今天晚上要给她介绍男朋友,小春在我旁边开着车,他问我:"你觉得菲菲宿舍里那俩姑娘怎么样?"我说:"还行,赵燕长得漂亮,徐静要是混熟了,估计是个小可爱。"
"你说什么?赵燕漂亮?"嗡嗡表示反对,"眼睛那么大。"
"眼睛大有什么不好?"
"没神儿呗。"
"我下次告诉赵燕。"
"别说别说。"嗡嗡叫道。
"其实徐静好,而且,徐静的男朋友对她不好。"菲菲说。
"对,徐静好,赵燕的脾气怪不兮兮的。"嗡嗡接口说。"哎,菲菲,我向她们要了呼机,你看是真的假的?"
我把一张纸递给菲菲,嗡嗡一把抢过去,看了看,对我说,"都是真的,你呼她们吧。"一路上,我们聊着天,回到我那里,我与菲菲嗡嗡三个人做饭,小春看电视,饭刚做好,我们给嗡嗡介绍的男友、我的同学老巍如约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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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介绍一下老巍。
老巍与我是高中同学,他的最大特点是心肠好,为此,在这个人心险恶的世界上,他倒尽了大霉,但老巍却对此浑然不觉,他用一种浑浑噩噩的劲头来对付扑向他的飞天横祸,高中时我们俩时常在一起看电影,在他早晨上学时,路过一个电影院,因此,他每天养成一个在电影院的售票窗口刹车的习惯,我在上早自习时,经常可以看到他走进教室,把书包一放,然后对我把手一挥,我就扔下手头的事,跟他一起去旷课看电影,我记得他最爱看的一套电影是《寅次郎的故事》,每次的结局都令他十分高兴,寅次郎在故事快完时常耍一个小把戏,那就是,他对着心爱的姑娘东绕西绕,直至姑娘跟别人跑了为止,老巍看到那里常爆发出由衷的笑声,我当时对此十分不解,因为我看不出有什么好笑的,可他却能一眼看出来,我认为他像寅次郎一样,从来没有对人生抱过什么指望,他身上有太多寅次郎的影子,胸无大志,得过且过,为人随和,罗哩罗唆,内心敏感,对失败怀有根深蒂固的认同感,他十分喜欢失败,任何人的失败都能让他发笑,他自己的失败也不例外。
印象深的一件事是他考大学时表现出的聪明才智,高一入学时,他的成绩在我们班排最后一名,他那时对学习兴趣不大,而对射击运动情有独钟,他参加了北京市射击体校,每天一放学便慌慌张张赶去用小口径步枪练习射击,他的射击成绩不太理想,终于使他在高考前放弃了训练,考大学前夕,他对自己能否过关没有任何信心,差一点报名进入一个免试大专,不幸的是,他的英语口语水平太低,没能被录取,他因此只能硬着头皮参加高考。意外的是,他的成绩竟在我们班排第一,加上体校的让分,他足足可以考取全国任何一所顶尖名牌大学,不幸的是,他对自己估计过低,志愿没报好,只去上了一个全国重点大学。
把我和老巍联系在一起的事情不是电影,也不是考试,而是姑娘,我们是这种联系法:从高中相识开始,他就对我喜欢的姑娘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兴趣,只要我喜欢,他必爱上,我把姑娘弄到手以后,他就跟着我们一起玩,自己从来不单找,而是一心瞄准了我找的姑娘,为此,长期以来,他遭受了不小的经济损失,因为我时常两手空空,一起玩时只好由他付账,但他似乎对此心甘情愿,于是,在我与姑娘之间,永远站着他这么一个电灯泡,但他又有一个奇怪的才能,即,总能在三人中为自己找到一个很好的位置,比如,郊游时,他给我与姑娘照相等等,往往是,我、姑娘加上老巍三人混在一起,在北京城里东游西荡,当然,他也能得到一点小甜头,当我们三人熟了以后,他便开始找各种机会占姑娘的便宜,拥抱啦,乱摸一气啦,后果是,凡是与我混过的姑娘的上半身,都毫无例外地惨遭他的动手动脚,无一幸免,为了治疗他的毛病,有几年,我专找那种胸部平平的姑娘,还赢得了一个平板车间主任的美誉,直到他叫苦不迭,频频向我抱怨为止,当然,还有更要命的后果,那些无法适应他性骚扰的姑娘往往连我也一起炒了鱿鱼了事。
当然,为了摆脱这个怪现象,我与老巍一直做着不懈的努力,我介绍一个又一个姑娘给他,奇怪的是,我介绍的那些姑娘一般对他都不感兴趣,其中的例外只有两次,一次发生在大学里,我把我妹妹的一个同学介绍给他,两人总算是成了,我得以摆脱了他,他也像找到幸福似的尽量避开我,免得我向他借钱,破坏他的幸福,这是他青年时期最美好的几年,直至姑娘离他而去才算完事。另一次,我以后将要讲到,这里先不说,这两件事使他形成一种迷信,认为即使找到姑娘,也要带着姑娘与我在一起混,不然,姑娘很快会从他身边离去,有了这个迷信,我想,我很难再次摆脱他。
当然,也有悲惨的时候,那就是我也找不到姑娘的时候,这时老巍也起作用,他鼓励我,一有认识姑娘的机会便督促我前去,甚至不惜借钱给我,我至今还欠着他的债。
在我们相识的漫长的十几年间,我们这种奇特的关系竟保持下来,使得我们得以亲自建立一个不太彻底的共产主义战斗小组(,在为生活而拼搏的同时,长久以来,过着半共产,半共妻的生活)。
我要给嗡嗡介绍的就是这么一个人。
正文 066-085 66
老巍一身推销员的打扮,名牌西装,真皮手提包,质地很好的西裤,棉布衫衬,他进厨房洗干净手,然后坐在饭桌边,我对嗡嗡说:"嗡嗡,这就是你的男朋友,老巍,"又冲老巍奸笑了一下,"这是嗡嗡,你们先彼此好好看看,看完再吃。"嗡嗡低下头开始吃饭:"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人嘛。"老巍倒是真听我的,他连筷子也不拿,直视嗡嗡,目光像一群蚊子在她身上各处叮咬,弄得嗡嗡浑身上下十分不自在。
"怎么样?"小春问老巍。
"怎么样?"菲菲问嗡嗡。
两人又抬头相互看了看,都不说话。
"我饿了。"老巍说,开始吃饭。
吃饭间,由菲菲发问,老巍简单地介绍了一下他的工作经历,也就是他在社会上如何四处碰壁的小小的倒霉史。他先在一家通讯公司工作,干了两年,工作是,为公司内部员工买火车票,由于为人天真,就这么个工作都没保住,被开除,于是开始了他最不情愿的一段生活,老巍为人十分懒惰,得过且过,对生活要求也不高,但就这么一个人却被迫接二连三地换工作,他干过冰淇淋推销员,卖过早早孕试纸,在两家婴儿奶粉公司呆过一段时间,然后是在北京的各大医院中推销进口药等等,现在,他终于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在一个进出口公司做进出口代理,当然,天知道这份工作他能干多久,真是一部打工族血泪史,总之,一顿饭就在老巍的悲惨经历中吃完,当然,大家用了太多的时间帮着他唉声叹气,因此饭吃得很不舒服,收碗筷的时候,连嗡嗡看他的目光都充满了同情,他要动手,大家纷纷说,你别动了,呆着吧。
老巍于是呆在那里,一副可怜的样子,仿佛连今天见嗡嗡都是社会对他实施苦肉计的一次实验。嗡嗡与菲菲进入厨房洗碗,我问老巍:"怎么样?"老巍皱皱眉头:"太难看。"一会儿,菲菲一个人从厨房出来,我问菲菲:"怎么样?"菲菲摇摇头:"没戏,嗡嗡直抱怨,说怎么把四张儿的人介绍给她。"我看了看老巍:"看来,这件事儿就这么定了。"老巍点点头:"下次给我介绍一个好点儿的。"
这时,嗡嗡进来,我问她:"嗡嗡,你觉得你男朋友怎么样?"嗡嗡抬腿便向我踢来,踢得真高,差点踢中我的脑门儿,我眼急手快,一把抓住她的脚,嗡嗡刷地就来了一个竖叉,真不愧舞蹈学院科班出身,功夫甚是了得,我松开手,她又不依不饶地打了我一拳,说:"你别乱开玩笑啊。"我说"嗡嗡,你放心吧,老巍不会缠上你的,他不喜欢岁数太大的姑娘。"
"你是说我长得老吗?"嗡嗡翻翻眼睛说道。
"我是转达别人的意见!"
"去!滚蛋!――马上在我眼前消失!"嗡嗡一指我,如同一个魔术大师般地命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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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希望能如嗡嗡所愿,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掉,要是嗡嗡的话是某种灵验的咒语,那么,我便可以从我的现实中解脱出来,可惜,语言从来都没有那么神奇的力量,语言的力量在于欺骗,它是从假象中被创造出来的不可信的声音,认识到这一点时,我已对写作丧失了信心,老实说,刚搬到东高地时,我还对语言抱有幻想,我每夜伏案写作,试图手举蜡烛,照亮我的记忆,让过去的黑暗重现出它原来的面貌,我不确定自己将会看到什么,但我希望我的过去在摇曳的烛光中熠熠生辉,显出丰富迷人的轮廓,我对我的想像力抱着不切实际的空泛的信念,但是,从我笔下显现出的过去却分明令人起疑,时间已让它变质,腐朽,化为齑粉,消逝在我的身后,当我回过头去,一切早已灰飞湮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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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可挽回的,那些无可挽回的岁月,那些无可挽回的情感,我能够回忆起那些东西,它们终于成为无可挽回的经历――我无法回到7岁,无法回到7岁时的样子,无法经历7岁时的情感,无法像7岁的我一样,用树枝去逗弄青蛙而从中感到无尽的快乐,现在,我只能坐在灯下,为以往的一切感到忧伤,是的,我很忧伤,我为我自己忧伤,也为我不得不置身其中的世界感到忧伤,我为所有的苦难感到忧伤――我在这黑暗而单调的世上活到31岁,变得厌倦、易怒、冷酷而铁石心肠,什么也无法触动我,有时我看电影,那些令人作呕的亲情啦,傻瓜男女的爱情啦,还有什么笨蛋的奋斗史啦,全都令我讨厌!我翻开一本本破书,只见上面尽是夸夸其谈的胡说八道,除了这些,人世上还能提供什么呢?随着年纪长大,我看待事情的方式愈加趋向于悲观和沮丧,因为在我生活中没有见到任何一个好结局,只要是坏事,就准能成长壮大,而好事竟像是梦境似的从我身边不翼而飞,我几乎对好事无法感受,因为但凡好事,就必沾上愚蠢的色彩――像那些盲目的服从啦,糊里糊涂的舍己救人啦,简直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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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能这样,我对自己说,我不能这样愤世嫉俗,因为那很容易,就像那些无限依赖这个世界却止不住对其说三道四的长舌妇一样,我不太喜欢那种人,他们在传统中浸淫很久,然后一跃而出,把自己说成是反对派,对传统指指点点,自以为这样便可以把自己抬高到与传统并驾齐驱的地步,我不喜欢他们那种横空出世的狂妄派头儿,我对任何名不副实的举动都很看不起,对诸如一劳永逸之类的念头非常反感,我来到世间,不是被派来解决关于人生问题的专家,我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知道,我被动地承受着人生的各种问题,直至筋疲力尽,我被人生搞得烦不胜烦,却无一丝办法,甚至连产生解脱的念头都看不上,是的,我很悲观,对此,我尽量掩饰,我简直就像掩饰一种不正当行为一样掩饰我对人生的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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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嗡嗡时,我已处于上面那种精神状态之中,那种糟糕透顶的状态简直无药可救,时至今日,我仍被强烈的悲观情绪所左右,只有偶尔的歇斯底里才令我从那种状态中走出来喘息一会儿,我的生活就建立在那种状态之中,起先,我对写作念念不忘,后来,我对嗡嗡念念不忘,再后来,我试图忘掉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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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我想把嗡嗡发给老巍的时候,使我念念不忘的事情还要多得多,我那时还未想想到诱奸嗡嗡,我天天惦记着朋友们能给我打电话,使我能够得到一次轻松自如的艳遇,使我能够安下心来,享受艳遇所能带来的种种妙处,不管是多么倒霉的经历我都愿意尝试,我不怕尴尬,也不怕引火烧身,我认为我见过的世面还不足以让我安心从事我所能够从事的工作,我一到晚上便能突然醒来,即使是下午才勉强睡去,我想我的内心有足够的空虚,来装下北京的夜晚所能提供的种种生活方式,一句话,日子再怎么难捱我的好奇心也不在乎。不幸的是,只要屋漏就会偏遭连阴雨,对于好奇心,这个世界也自有打击它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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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们有一个特点,即,他们总在我想找他们时,忙得要死或是比我还要无所事事,这种朋友的坏处很明显,一点帮不上忙不说,还会变本加厉地给我添堵,这种恶劣的本领简直就是我的朋友们的强项。
97年北京产生不少新生事物,摇头丸便是其中之一,不知为什么,我们常去的酒吧迪厅,一时间都被那些酷爱服用摇头丸的摇头迷给占据了,它的一个作用是,你很难找到一个贫嘴对象,时髦的姑娘们被你打电话死叫活叫过来,往往在你身边一坐下就开始摇头,直至把你摇得晕头转向为止,其间,她们偶尔也吐上两次,不巧吐到你身上你也不好意思抱怨,我们认识的姑娘多属此列,因此,一次又一次,夜间聚会从不欢而散渐渐发展成一种货真价实的灾难,我是说,在摇头丸的作用下,连最外向的女演员们都找到了内在自我,并且沉浸其中,那么,像我这样的人便完全失去了与她们交往的价值。
这件事还有更令人啼笑皆非的地方,我是说,除了那些真的有药可吃的人以外,还有更多没药可吃的家伙,他们经过细致地观察,很快便认定在北京的公共场所摇头是一种时尚,极力摹仿,这不仅使人真假难辨,而且由于那帮家伙的蠢行,摇头风看起来竟显得愈演愈烈,可气的是,经过一段时间,这种荒谬绝伦的现象直把北京搞得污烟瘴气,使北京的夜生活平添几分滑稽色彩,令我这个习惯夜间出动的人感到遗憾,我得指出,正是这种不正之风使我失去了接近漂亮姑娘的机会,断送了我与她们正常交往的途径,让我自如嗅蜜的希望化为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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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次无聊聚会发生在位于新街口的JJ迪厅,本来到场的人有十几个,很快,姑娘们便跑到舞池里去摇头了,不是喝醉酒叫喝高了么,对于摇头,也有一个与此对应的外来语叫摇HIGH了,不止一次有人对我说起喝酒与服用摇头丸的共通之处,依我看,如同白种人对于清楚明白有一种天生的热情,我是指起源于古希腊的科学精神,而有色人种的热情却正好相反,他们正经八百地对糊里糊涂崇拜得五体投地。
在中国,从古至今,流行一句叫做"难得糊涂"的格言,这个格言完全把糊里糊涂吹捧成一种美德,甚至认为达到那种境界很难,事实上,这种智慧我3岁时就具备,长大成人学会喝酒后,还能把这种境界发挥到用形体动作来表现的水平。我曾私下里认为,凭着这点东方智慧,加入"世界笑柄促进会"绝对没有问题。
这种糊里糊涂的境界,最终在现代被一个听起来更加随心所欲的字所代替,那就是"飞",当人们喝酒过量的时候,人们往往用"晕"来描述,但吃了点乱七八糟的兴奋剂之后,人们便觉得似乎应比醉酒更上一层楼,于是便要飞了,当然,这种飞行根本用不着空气动力学的帮助,往那里一坐,便能如直升机一样就地起飞,至于为什么飞,如何飞,飞到哪里则完全不必操心。
这种情况根植于传统,自古以来,不是就有《逍遥游》么,听听吧,"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这种无边无际、张嘴就来的感想,听来完全像是服用摇头丸以后的胡言乱语,我推测,在中国,聪明的古人已找到类似摇头丸的怪药,在药力的作用下,那些荒唐透顶的学说便纷纷出笼,如此形成的学说在我看,除了在假大空方面独占鳌头之外,并无其他意义,可惜它们的现代版层出不穷,这表明,在人世间的任何领域中,都存在没完没了的竞争,而且,由于太容易,因此在荒诞不经方面的竞争尤为激烈,建树甚多,远远超乎一般人的想象,简直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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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少说。
在迪厅里,我由于无药可磕,只好呆坐于吧台边,听着我身边的一个朋友正和一个找上门来的三陪讨价还价,两人说着说着,好像说到某个二人均认识的熟人,于是,三陪拉着他离开吧台,去见那个人,于是,我察觉到大势已去,因为我既没醉又没飞,不可能与那些晕头转向的家伙们有话可说,我扫视一下我的桌边,发现男的一个个悄悄溜掉,姑娘们四处乱窜后终于找到熟人,不再搭理我们。
半小时后,大家已经纷纷失散,我收拾起桌上的手机,正要离去,忽然间,我再一次神使鬼差地看到了刘琴,她一副生命不息摇头不止的样子从舞池里走出来,直奔到吧台边上,对酒保喊了一声"一瓶矿泉水",话音未落,便腾身往我身边的椅子上一坐,可惜,坐得偏了一点,于是从高高的椅子上掉到地下,我拉她起来,发现她已飞得一塌糊涂,瞳孔散得老大,神情恍惚,我把她的矿泉水递给她,为她付了账,她干脆坐在地上,蜷着两条腿,低着头,一边喝水一边用一只手像敲鼓似的上下挥动,半天,她认出了我,于是做出一副要攀谈的样子,让我坐到她旁边,我拉她起来,坐到一个空桌旁,在震耳的音乐声中,我们发现要说话简直是活受罪,于是她用两只手拉住我的衣服,原地摇起头来,我的脸被她甩起的头发几次抽中,疼得够呛,却无计可施。
一会儿,有两个商人模样的家伙过来推推了她,她看了看,做了一个叫对方走的手势,来人知趣地走了,再过了一会,她对我说:"咱们走吧。""去哪儿?""你有地儿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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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然有地儿去,我把她塞进我的汽车,带回我家,一路上,她不停地跟着车里的录音机唱歌,一首又一首,有的她会唱,有的她不会唱,但她每首都跟着唱,还不时摇下风挡玻璃,向外面吐唾沫。
进门后,她先去洗了脸,然后对我说她已"没事儿了,过去了",随即拉着我坐到沙发上,说要聊天儿,我说给她泡点茶,她说不要,我问她要不要吃点东西,她说一想吃的就想吐,我打开电视,她说太乱,硬要我在深更半夜放一盘电子音乐,还好,我刚刚清理过屋子,把一堆现代音乐当垃圾扔掉,只剩下几百张古典音乐CD,于是,她打消了听音乐的念头。
但她仍想跟我说话,她拉着我的衣服,诚恳地对我说:"周文,说正经的,我问你,在蓝蝴蝶后面追印度大麻飞得高,还是追云南大麻飞得高?"只这一句话,我已弄清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用说,她仍飞着,而且飞得正厉害呢。
我把她拖到沙发上,叫她横躺,然后把她的后背垫高,免得躺平了吐出来,她看着我,脸上闪着奇怪的光彩:"周文,我告诉你一件事。""什么?"
"他们给我吃的药有问题。"
"什么问题。"
"我觉得我上当了。"
"怎么啦?"
"我觉得他们给我吃的第二片药是春药。"
"你怎么知道的?"
"我特想那个。"
"他们是谁?"
"别打岔――你不认识。"
"噢。"
"我从来没吃过春药。"
"那你怎么知道他们给你吃的是春药?"
"我有感觉,"她说,"他们中有一个人总想对我那个,好几次都被我识破了――"她笑了起来,"他昨天把我骗到他家,还求我,求了好几次,我没答应。"
"噢。"
"你知道我什么感觉吗?"她再次笑起来。
"什么感觉?"
"还问呢,你真恶心。"
"你有感觉,这太好了。"
"为什么?"
"这样就免得我求你了。"
"求我我也不答应。"
"那我就趁你睡着搞偷袭。"
"不可能――我睡不着,我现在兴奋得很。"我大笑起来,她看着我,很快,也跟着我笑了起来。
"真奇怪,我怎么总能在奇怪的地方遇见你啊?"
"我也奇怪。"
"而且,每次都跟你上床。"
"这次就不一定。"
"这次,这次随你便。"听到这里,我心花怒放,伸手抱起她,往床边走去。
"你说,"她用胳膊勾住我的脖子,"这件事奇不奇怪?"
"我不知道。"我把她放到床上,顺手扑到她身上。
"你知道,除了你我从来没跟别人随随便便上过床。""我哪儿知道?"她一下推开我:"你说什么呐!"
"我说错了,行了吧?"我再次扑上去,她再次推开我。
"你说话太难听,给钱!"她向我佯装生气地伸出手。
"你要是非向我要钱,那我可要还价了啊。"她收回手:"算了,便宜你了――我可告诉你,最后一次啊。"说罢,她直起身,从床头柜上拿起我昨夜喝的一杯剩茶,喝了一口,然后趴下,把头偏向我:"我后背酸疼酸疼的,你给我按摩按摩。""我不会。"
她笑了:"那你把灯关了,把衣服脱干净,爬上来,这总会了吧?"
"这还差不多。"
"我可告诉你,你要是一两分钟就完,我可跟你急。"
"你觉得多长时间合适?"
"怎么也得半个小时吧。"
"才半个小时呀?"
"你想开着灯,当着我的面儿说大话吗?"
"我不是说大话,我是说,你说的春药才半个小时就够啦?"
"我不够有什么用,你以为――"
"我以为,"我说,"我可打电话叫几个哥们来。"
"那我明天一早就把你们都送进监狱――别废话了――你废话太多,这一点有人跟你说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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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刘琴,很多人都说过我这人废话太多,对此,我没有感觉,事实上,我自己也不喜欢那些说话滔滔不绝的人,可是,那天夜里,我与刘琴说了很多话,也许说得太多了,无论她怎么提醒,我也要一句接一句地说下去,似乎吃兴奋剂的不是她,而是我,我一边与她乱搞一气一边对着她乱说一气,到后来,我们彼此以污言秽语相向,下流话一句接一句地从我们口中喷薄而出,真是过足了嘴瘾,我们说得十分开心,我们搞搞停停,床上床下地跑来跑去,甚至还放起音乐,跳了一段裸体舞,刘琴表现出她十分可爱的一面,我是说,她人情味十足,她对我讲了很多事,多得我一件也没记住,后来,她向我提出很多不着边际的问题,逼着我一个个回答,我回答不出,她就逼着我想,我想不出,她就叫我去查查书,那些问题往往题目大得惊人,什么性呀,社会呀,死亡呀,焦虑呀,孤独呀,后悔呀,宇宙呀,上帝呀,杂七杂八,当然,我完全是胡说八道一锅粥,这也没有影响她的兴致,她对我刨根儿问底,穷追不舍,很多令我好笑的问题被她以非常严肃的态度问出来,我就像一个赤身裸体参加法国高师哲学考试的学生,对每一个问题拼命回答,有一度,她对我讲出的任何答案都拍案叫绝,后来不行了,她的头脑渐渐清醒,我无论说什么她都一律嘲笑,其间,我与她一起抽了一支她卷的大麻,我也跟着她一起傻呵呵地笑个不停,再后来,我睡着了,她的性欲仍然没有消褪,我在半梦半醒的状态下,与她在性方面展开了好几次遭遇战,之后,我再次睡去,然后是一场稀稀拉拉的游击战,她睡一会儿,醒一会儿,活跃至极,看来她真是一个春药的受益者,我被她搞得疲于应付,到最后,我觉得自己缩在被子下面,活像一团儿用剩下的废纸,而她仍像一条小鱼一样活跃,我仍记得她给我的阴茎起的种种名字,其中一个叫"面条儿",使我在梦中也被逗得笑出声来。她说话声音并不好听,却让人觉得亲切自然,我估计我们大概乱搞了有十次,虽然并不是每一次都成功,当然也不是每一次都失败,在她一次次的奇袭中,我感到了一种轻松至极的游戏所能带给人的种种乐趣,甚至疲倦也无法把这种乐趣夺走,刘琴青春焕发,不断地发出希望被轮奸的种种感慨,一直到第二天中午,她才沉沉睡去,到傍晚,我被一个电话叫醒,开车到三里屯的一个酒吧谈事儿,回来后,刘琴依然在沉睡,我也睡去,第二天中午,我醒来,她仍在睡着,我摇了她一下,不料却差点被一脚踢翻,于是我不再碰她,到晚上,她仍然在睡,我一个人看了一个电影,又到楼下去散步,刘琴醒来一次,上了趟厕所,吃了两片面包,说着要走,不料又倒在沙发上睡着了。我接到小春一个电话,说要与菲菲过来,于是再次叫刘琴,刘琴先是对我破口大骂,然后梦游似的在我的房间里转了一圈儿,最后倒回床上,再次睡去,我只好电话告知小春,叫他们另找地方,随后的一整夜,我一个人翻完了一本厚厚的《西方美术名作鉴赏辞典》,把从公元前二世纪到本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白人裸体女子看了个痛快,我发现,从画像上看,2000多年间,在白人画家笔下,女子从古代的姿态安详、神性端庄,发展到现代的形体扭曲,半人半兽,真是越来越粗野了,不知道是因为画家的缘故还是女子本身的缘故。据我推测,也许现代画家不像古代画家那样工作时头脑清醒,只是不时偷袭一下女模特,他很可能头脑混乱,因此行为更加大鸣大放,肆无忌惮,以至于把诱奸女模特与绘画工作混为一谈,成天胡搞一气,就像西方社会已经认可了成名画家可以恣意乱交的合法性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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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清晨出门,在路边小摊上吃了早点,看着滚滚不息的上班人流从面前经过,然后在勤奋的报摊小贩手里买了几份报纸,其中的一张上还登着一张刘琴的剧照,她在剧中扮演一个为事业与爱情奋斗不息的都市白领,幸亏是扮演,不然像在现实生活中这样昏睡百年就会麻烦上身,当然,我不能肯定她在我面前表现出来的是不是她的本色,更可能的是,她在扮演一个昏昏噩噩无戏可演的演员。
我回来已是早晨8点钟,刘琴踢掉被子,皱着眉头狂睡不止,我拿她的剧照与真人做了一下对比,发现判若两人,我从地上拾起被她踢掉的被子,一半盖在她身上,一半盖在自己身上,让她在我身边伴我入梦。
大概是上午10点来钟,刘琴醒来,她叫醒我,我让她一切自便,接着睡去,下午3点醒来后发现刘琴已经走了,餐桌上我给她带回的早点被她吃得一干二净,我收拾了一下房间,发现她除了一把坏掉的梳子以外,没有遗落任何东西,我本想打个电话问候一声,但一想她很可能并不愿意接听,就打消了这个主意,我给小春打了个电话,告诉她,我这里的姑娘走了,他要过来随时请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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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几天,我投入写作,刘琴也没音信,倒是一个导演朋友找救急的女演员问过我,我把刘琴的电话给了他,事后也没了下文,小春与菲菲这一段处得不错,不再争吵,只是显得有点无聊,我曾向他们建议如果实在无事可做吵吵架也无妨,他们谢绝了我的好意,甜甜蜜蜜地抱成一团儿,菲菲团里要求练早功,于是两人天天相互接来送去,我在无所事事时,也与小春一起去菲菲的团里,与姑娘们耍耍贫嘴,我时常遇到嗡嗡,她仍是一副天真的样子,见面与我嘻嘻哈哈,丝毫没有想到将来有一天我会把她弄到床上,当然,我也没有想到,我曾几次做过徐静与赵燕的工作,苦口婆心地劝她们丢开男友,与我混上一段,但她们显然对此不感兴趣,她们俩加起来还不到40岁,却比一个40岁的人还稳健,闪着机警的大眼睛,在人世间寻找可以一劳永逸的爱情,对我所持的旁门左道观点不屑一顾,看来她们已经走上正路,其中赵燕正忙着收拾与男友新租的民房,摆弄丢在宿舍里的一个别人送的旧空调,徐静除了抱怨男友晚上不是看电视就是玩游戏,对她不理不睬以外,似乎一切顺心,有时,两个姑娘会谈到彼此的男友胸无大志,事业无望,我还劝她们最好自己先具有一些凌云壮志再去要求男友,俩姑娘对我的观点再一次表示不买账,在我看来,身边挂一个成天敦促自己上进的女友,对任何男人都是一个苦差事,不怕累不嫌烦的话,男人也许应该为爱而四处奔波,反正苦尽甘来之时,自然会有甩掉身边已经人老珠黄的长舌妇的机会,当然,苦尽甘来的机会并不很多,这样也不错,因为至少可以保住得来不易的爱情,当然,姑娘们往往也会见机行事,其中有点姿色的对死守爱情的想法也会改变,这已是我的老生常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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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靠别人或靠自己,那一段,眼看着我在姑娘方面无所建树,于是在外面混的时间越来越短,我的精力只能有一个地方可使,那就是读书写作,从长期来看,这是我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从事儿的行当,我想到"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的古训,只好不无遗憾地缩回家里写我的名著,幻想某一天,我一夜成名之后,把我的捷达车换成法拉利跑车,这样即使再不舒服姑娘也愿意往上坐,可是,我一想到我成名后会给那些我也许并不欣赏的人带来同样的好处,就使我的工作情绪大受影响,工作劲头大打折扣。梵高那么努力画画,除了非常缺德地把他弟弟的油水榨干以外,在生前没得到丝毫享受,除了敢碰碰没人敢碰的劣等妓女外,与一个循规蹈矩的油漆工相差无几,最可气的是,留下几幅画还让那些擅长欺骗的画商饱足了私囊,就连学无所长而又满怀奇怪激情的欧文·斯通都通过写他的传记得到了好处,要是把那些擅长利用梵高的劳动成果成名致富的人集合在一起气梵高,那么他的向日葵就会画得更加疯狂,更可能的是,他要是未卜先知,说不定会一夜之间变得像毕加索、达利之流一样狡猾,不幸的是,在他生前,目光十分短浅,除了以画画为借口坑他弟弟以外,一点别的本事也没长,我可不想学他,我再怎么着也不愿让对我好的人吃大亏,让我看不上的人赚大便宜,况且,世上靠搞艺术欺世盗名的人多如牛毛,一个比一个腕儿大,我眼睁睁看着什么斯皮尔伯格什么吕克贝松之流一次次得手,以艺术的名义骗取钱财与名声,而在不学无术的公众眼里,他们竟没有成为二十世纪的著名诈骗犯被送上法庭,而是成为什么著名世界导演,真叫我有说不出的遗憾,他们诈骗得如此成功,以至于公众不觉得自己的艺术情感受到了愚弄,自己的眼泪随之一再贬值,反而无怨无悔地认为得到了无尽的享受,这除了让那些小骗子有说不出的嫉妒以外,也给那些雄心勃勃的后起之秀树立起不小的信心,他们会全力以赴狠挖这块诈骗市场的潜力,其中的标新立异之徒还会开辟新的领域,在新一轮的角逐中粉墨登场。他们之所以能这样猖狂、无耻地尽情表演,在我看来,只能说明公众的没出息是没有止境的,竟是一副你们敢骗我们就敢上当的勇敢劲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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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总是这样,一搞写作我就会麻烦上身,问题成堆:写本名著吧,骗得太狠,自己心里有点过意不去,这不是往污泥浊水里跳嘛,还别说,作为搞写作的,我这人还真有点烂泥糊不上墙,总想把自己从坏人堆里择出来,不骗吧,满腔的私欲一点也得不到满足,生活毫无乐趣可言,97年我已29岁,开始步入中年,随着我的知识及阅历一点点增多,人性恶在我心中悄然抬头,明显得特征是,我已开始形成了自己判断力,可以轻而易举地识破不少别人的人性恶,这是我对自己进行分析的结果,要知道,在我天真烂漫、管坏人叫叔叔的时候,我可不知道世上还有那么多欺世盗名的事情,那时候我甚至觉得什么"如果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是句叫得响的诗,而笨到无法看清那是一句明显的废话,而我29岁时知道了,而且,在那个年龄,由于我自己心中坏念头不断,因此,特别能够领会别人的坏念头,我看出大量名不副实的作品被人争相传阅,以图一睹为快,大量居心险恶的举动受到人们一致赞扬,大有争相摹仿之势,由于那时我死抱着一些父母学校教给我的人生信念,因此显得十分孤傲,一副不与人同流合污、与恶念头格格不入的样子,差点变成一个活鲁迅,幸亏我只是口头上的活鲁迅,仅仅在与朋友们聚会时高声谩骂,愤怒得一塌糊涂,而没有把一切诉诸笔端,要不然,我没准儿真会变成一个呐喊与彷徨专家,实不相瞒,我那时便认为搞艺术重要的是建立有价值的形式,而不是像法国解构主义那帮子不学无术的人一样去拆别人的台,自己连一点像样的东西都拿不出来,在此之前,我还真让不少外国所谓的当代思想家骗得够呛,甚至认为"5月风暴"是一场令人振奋的"巴黎公社",我得承认,我那时急于汲取新知识,被那些充满陈词滥调、故弄玄虚的什么"社会学""符号学"及各种"主义"给蒙倒了,直到受其影响的那帮子人脱颖而出,冲到社会上,干了些与朴实无华的知识分子身份极不相符的事情后,我才稍有警觉,接着,我找来他们的著作仔细一读,才算认清了他们的嘴脸,弄清了是怎么一回事,我现在手边就有一本法国罗兰·巴特写的不着边际的书,名为《神话――大众文化诠释》,我随便翻开,把第72页的胡言乱语顺手抄下,以博读者一笑。
"吃牛排代表一种本质与道德。它应该使所有类型的人受惠,因为它每一片都相同,尤其是对神经紧张和淋巴管腺方面,因为它满足了人们的需求。葡萄酒成为许多知识分子的中庸主义物质,带引他们朝向自然的原始力量,对他们来说,牛排是一种补偿性食物。有鉴于此,他们将知识主义提到散文与驱魔的水平,驱魔的方式是凭借血液与软绵绵的肉片,驱逐他们平常受到訾议的呆滞与艰涩。例如:对牛排塔塔酱的狂热,就是抗衡敏感及与病态有关的浪漫关联的神奇魔咒。在这种预备阶段中,可以找到事物的所谓萌芽状态:血糊和蛋白、柔软及赐与生命物质的完整和谐,一种分娩前形象的有意义轮廓。"
这段颠三倒四、异想天开、毫无意义的文字,落到我这种从小就熟读"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人手里,当然原形毕露,不是吹牛,外国人要是敢斗胆与中国人比赛假大空,真是妄想,在这里我要不客气地指出,他们不仅太嫩了点儿,而且,简直连资格都没有,在他们刚开始学写天书的时候,我已经读了一堆天书了。
据说,巴特本人曾是一个在一片恶骂声中成长起来的作家,最终,他赢来好运,得以跻身于同时代的文化名流之林,与列维-斯特劳斯、福柯、拉康并肩,我知道,全世界的人都在读这帮时髦作家的书,但不知道其中有多少人像我一样,把他们的书当作没写好的笑话一样读,有时候在我懒得嘲笑他们时想:要是法国那位实事求是的老笛卡尔健在,看到他的后代作家敢这么胡作非为会怎么想,我猜到的是,往好里说,至少也要把他们拉一边去先学学几何,看看他们头脑清不清楚,然后最多好心把他们安排在神学院最次的学生辩论会上做旁听,让他们说话前先把逻辑搞清楚。当然,要是落在维特根斯坦手里,可能就剩下铁头拐杖招呼了,我这么说是根据老波普尔在剑桥三一学院的一次遭遇,以及老罗素更多次数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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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不讲道德地欺骗读者,写上几本天书名著,对我来说至今也是一个问题,我一直拿不准是否真要这么做,问题是,不这么做,依我的能力,根本无法写出有价值的书,多少次,我为这个问题彻夜不眠,通宵达旦,冥思苦想,左右权衡,很多时候我都用种种理由说服自己使用奸计,一夜成名,因为这样的榜样多得数不胜数,十分容易学习摹仿,可不知怎么的就是下不了决心,我时常在书架边踱步,摸彩似的从书堆里一抽,抽出一本数学书,看了两页,灰心丧气,再抽一本,物理书,翻上一会儿,几乎打消了写作的念头,可是,我抽出第三本,已经是莱布尼茨的《人类理智新论》了,我翻了一会儿,觉得写这样内容空泛的书在现代一定缺乏读者,只好扔回书架,达尔文的《物种起源》让我看了一会儿,虽然里面讲了很多关于动物的故事,年纪小或像年轻鲁迅一样幼稚的读者一定爱看,但写这样的书实在太麻烦,且与我的身份不相称,我的中国护照使我很多地方根本去不了,于是,我只好放回去,再接着抽,这一本是《城堡》,看来,我只好拿卡夫卡消遣一下了,不幸的是,卡夫卡的游戏色彩太重,苦巴巴的又不好笑,这种书写起来一定会令我感到十分乏味,我只好踱到沾了马尔克斯光的那帮南美作家的书边,一本一本地看下去,先是科塔萨尔的厚厚的《跳房子》,再是略萨的两本厚书,《酒吧长谈》与《胡里娅姨妈与作家》,这三本书一年前读得我头晕,也许是秘鲁与阿根廷的时局不太稳定,要么作家写的书为什么要那么厚呢?我是说,从小有过使用板儿砖经验的我,认为完全没有必要把书写得像一件凶器那么厚,也没有必要把故事搞得像电视剧那么长,读者有那么大耐心看,作者难道就有那么大耐心写吗?要知道,写比看还要费劲呢!南美作家废话太多我一直有所领教,真要在他们的书中看到点新意却不太容易,这在薄一点的书中也能验证,富恩斯特的《最明净的地区》半年前叫我读完后立刻肃然起疑,加尔德的《白痴市场》读来令人沮丧,卡彭铁尔的以此人名字命名的作品集令我感到瞠目结舌,谁能把他的两个故事一字不落的一气读完,那么此人一定是个真正的书迷,我是说,与现代的见歌就能听的歌迷一样的性质,蒙特罗的《默默的招供》十分罗唆,以至于我无法认真一句句听完,从书名上看,作者显然认为自己犯了罪,我可不想学坏,而且像我这么大岁数,就是想亲自犯罪也用不着别人教唆,被说成是大手笔的拉米雷斯写的《天谴》我认为是本没写好的探案小说,作为一本艺术类型的小说也好不到哪儿去,另外奥内蒂的《请听清风倾诉》彻底地让我决定今晚不再翻看南美小说,而去外面散散步,吹吹中国的夜风,顺便提一句,南美的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被很多人喜欢,据说因为他写得神秘而短小,不是我为中国会写字的人吹牛,依我看,中国的很多无名谜语作者都要比他写得好。就这么一种不可救药的风格还被日本的村上春树给抄袭得更不可救药,在村上的努力下,神秘被保持下来了,而短小变成了冗长,使得故弄玄虚变成了世界范围内的新时尚,没办法,读者的无知把作者的愚蠢变为成功已太普遍了――南美小说在一段时间内被称为"文学爆炸",这充分反映出南美人诈诈唬唬的天性,当然,点燃这根导火索的仍然是万能的金钱,不信请看智利作家何塞·多诺索所著《文学爆炸亲历记》――在发展中国家,这种抽疯似的乱炸一气的现象没什么了不起,我敢说,给我一亿美金,我就能在中国造出一颗文学原子弹来,响动与毁坏力比南美人只好不差,非把世界上的读者震得大跌眼镜,炸得满地找牙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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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到楼下,对着夜风小声诉说着我的困惑,我弄不清自己该写些什么,有价值的书写不出来,没价值的书不爱写,写骗人的天书我又不情愿,这是我的毛病吗?老实说,只有夜里我才这么想这件事,白天,我宁可把这个毛病当做我的优点,我走着,走着,内心深处的思想斗争像哈姆雷特那么激烈,一会儿,我劝自己,写吧写吧,该蒙就蒙,该骗就骗,反正读者都说自己不是傻子,另一会儿,我又鼓励自己,别妥协,别学坏,要诚实,什么都别写,就这么呆着,看懂别人的笑话就够了,不一定非要自己也变成笑柄之后才算有资格说我看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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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写剧本时,内心可没有这种不安,我认为剧本只是我谋生的工具,我知道,我写的剧本在播出后不久就会销声匿迹,而且,剧本是集体骗钱项目,想到电视台、制片人、广告商、名演员、导演都比我骗得更狠,我便会心安理得,可写书是单干呀!在东高地我的小屋里,我坐在电脑前,惶惶不安地思前想后,浪费了大量时间,最终也没有得出什么正经八百的结论,在我东想西想的时候,地球、收费电表、太阳之类的东西照转不误,每一个清晨都抢着来向我报告时间的流逝,我的身体也每况愈下,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不再适合衣不遮体、风餐露宿、沿街乞讨,追随犬儒主义的生活方式了,我的前辈,那些愤怒专家,比如鲁迅、叔本华之类的人也没有给我做出愤而自杀的表率,因此,我不得不学着他们,一边得过且过地混日子,一边骂骂咧咧地写文章,实际上,我不喜欢这种生活方式,私下里,也不想像他们一样没出息,但我与他们一样,由于缺乏能力,无法在世间干点实事儿,因此只好像他们一样忍气吞声地写我的名著。有时,我还感到有点幸运,比如,我看了凯鲁亚克的日记,发现作为一有色人种,工作压力很小,因此混起来要好受得多,我知道今生今世想赢得像梦露、伊莎贝尔·阿佳妮之类的白种靓女是痴心妄想,因此也就能坦然面对我的命运,但如果是白人,即使想通过写写文章出人头地这么一点小事也要面对无数聪明前辈,凯鲁亚克就被他的前辈压得喘不过气来,经常偷偷对着窗外闪过的姑娘大腿发出无奈的叹息,实在是把他馋得够呛,难怪日子过得那么颓废,要知道,对于像福克纳之类本国农民作家,或是海明威、诺曼·梅勒之类的粗人,凯鲁亚克也许有点办法,但欧洲的一系列作家却令他望而却步,要知道,他是一个空怀一身梦想的天真的美国白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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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对某事犹豫不决或毫无办法的时候,特别希望得到一些实事求是的帮助,不幸的是,在我周围,能做出这种帮助的人完全没有,相反,倒是那些假忠告满天飞,比如,有一夜,我的情欲突然来临,且愈演愈烈时,我打电话问一个朋友该怎么办,他既没有妓女的电话向我提供,也没有姑娘发给我,倒是向我大谈特谈左手右手在手淫方面的不同用途,这类废话在他看来,恨不能当新闻使,至少,也应算是生活小窍门儿,可却对我毫无用处,就像面对一所燃着大火的房子,你叫不来消防队就别提什么自己动手,杯水车薪,因为说也没用,97年我面对的就是这种情况,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我只好自己摸索着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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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加紧写我的名著,到现在我也坚持认为,学习诈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