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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中尉的女人
作者:
正文
中译本前言
《法国中尉的女人》已译为世界大部分主要语言。由于刘宪之、蔺延梓先生及百花文艺出版社的努力,现在它又有了中译本,对此我甚感欣慰。遗憾的是我对当代中国知之甚少(尽管对其古代诗人和哲学家还略知一二),因此,很难说我的故事中的人物和背景对当今的中国人民来说,是否过于遥远。不消说,中国人民懂得,十九世纪的英国是一个极富侵略性的国家,它不仅对外不讲自由,对内亦无自由可谈。实际上,我的小说的主题就是写在这样一个毫无自由的社会里,一个地位卑贱的女子是怎样获得自由的。争取自由并不是谋取私人利益的事情,也并不仅仅是与社会相抗衡的问题。我曾说过,自由不应视为个别人的事情。只有靠许多人的共同努力和相互理解,自由才可能取得。

  这部小说因写了好几个可能的结局——一个以悲剧结尾,一个是以喜剧结尾,等等——而变得引人注目。有人指责我,说这一技巧“扼杀”了欧洲的传统小说。不过我以为,真实生活本身充满了各种解释,有不同的发展趋势。生活并不是从一开始便固定了的故事,它不象铁道那样只能有一个固定的旅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本身的历史就证实了这一点。

  约翰·福尔斯

  一九八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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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章
放眼西眺,

  烟波浩渺。

  日晒雨淋,

  伫立首翘。

  孑孑孤影,

  日驰天遥。

  胜境何在?

  天涯海角。

  ——哈代①《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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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托马斯·哈代(1840—1928),英国著名诗人、小说家。

  英国国土在西南方伸出一条腿。腿背面有一凹处,叫作莱姆湾。莱姆湾是这一带最大的海湾。海湾一带的那片陆地叫作“莱姆里吉斯”,这是一个古老而不引人注目的名字。在莱姆湾,东风是再叫人讨厌不过的了。

  一八六七年三月末的一个上午,狂风怒号,侵人肌骨。这当儿,却有一男一女沿莱姆里吉斯码头走了过来。对这一双男女的行色与关系,明眼人一看便可猜出几分。

  码头近处的防波堤至少在过去的七百年来一直是老样子。对土生土长的莱姆人来说,那防波堤不过是沿海边蜿蜒曲折的堵灰蒙蒙的长墙①,仅此而已。事实上,由于码头远离镇子,恰似希腊的比雷埃夫斯港远离雅典城一样(当然按城市和港口的规模来讲是差得很远、不好相比的),因此,莱姆人似乎对它是不屑一顾的。自然,因为有时实在看不下去,莱姆人几个世纪以来还是花了不少钱来修缮防波堤。但是,对一个不计较纳税而且很有眼力的人来说,莱姆里吉斯码头却是英国南海岸最美丽的海边壁垒。它之所以受到重视,倒不仅是因为象导游手册上说的那样,它散发着英国七百年来的历史气息,因为英国战舰就是从这儿启航去迎击西班牙无敌舰队的②,因为蒙默思公爵③就是从其侧面登陆的……最重要的是,它是民间艺术的一块瑰宝。

  它既简单又复杂,既粗犷又雅致,既有细腻的曲线又有大笔浓抹,象亨利·莫尔④和米开朗琪罗⑤的绘画作品似的。它清新,生机盎然,尽善尽美。我这样讲是不是言过其实了?或许是吧。不过,我的话是经得住检验的,因为从本书故事发生的那一年至今,码头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当然莱姆镇已有了很大改变。倘若你立在海边向内陆望去,这种检验就失之公平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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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莱姆里吉斯码头附近是一条石砌的防波堤,统称“theCobb”,在本书中,码头和防波堤经常混用。另外,莱姆里吉斯指一个地区,莱姆镇是这个地区的小镇,本书中也经常混用。

  ②1588年,英国舰队击败了称雄一时的西班牙无敌舰队。

  ③即詹姆斯·司各特(1649—1685),是查理斯二世的私生子。1685年,詹姆斯二世继承王位以后,他在英格兰西部起兵叛乱,失败后被杀。

  ④亨利·莫尔(1898—?),英国画家、雕刻家。

  ⑤米开朗琪罗(1475—1564),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著名画家。


  不过,要是你在一八六七年,象刚才讲的那个男子所做的那样。向北方和内陆眺望,映入你眼帘的却是一片和谐景象。有十几所房屋和一家小小的造船厂座落在码头与内陆的交界处,如风景画似的错落有致。造船台上摆着一只小帆船的骨架。越过倾斜的草地向东半英里,是莱姆镇上茅草加石板的屋顶。莱姆镇在中世纪曾名噪一时,但从那以后便日渐衰落。西面是当地叫做克立夫斯崖的灰色峭壁,静静地矗立在遍布鹅卵石的沙滩上。蒙默思正是从那儿开始了他的愚蠢行动。再往远处的内陆方向望去,可以看到连绵不断的悬崖峭壁,映掩在茂密的树木之中。单凭这一点,我们就可以说防波堤确实象是最后一道壁垒,它阻止了海崖西部严重的水土流失。我说这话也是可以得到证实的。在那一带,当时并看不到有什么房屋,就是今天,远处海滩上也不过只有几间孤零零的破旧茅屋。

  由此看来,当地人并不难看出(当时也的确有一个人在望着),那一男一女都是外乡人。他们都是高雅人物,不会因为怕冒一点风寒而放弃欣赏码头风光的大好时机。不过,那个在旁观察的人如果把他的望远镜焦距调得更近一点,他就会发现,那一对儿似乎对默默地一起散步更感兴趣,而对莱姆镇那些沿海的建筑物却不以为然。而且他一定还会注意到,这两个人不仅有高雅的兴致,也有高雅的外表。

  那年轻姑娘穿着入时。一八六七年还吹着另一股风:人们对女裙衬架和大女帽开始感到厌恶了。透过望远镜,可以看到她穿着一品红的裙子,裙子很瘦,紧紧地捆在身上——而且还很短,因为厚厚的绿色外套下面裸露着一双雪白的脚踝,在码头的护墙上姗姗地移动着。带网的发髻上面戴着一顶卷边低平小帽,小帽的边上插着一束精致的白鹭羽毛——未见过大世面的莱姆妇女当时觉得这种头饰款式很不顺眼,她们至少还得再过一年才敢于尝试。那个男子个头稍高,周身上下穿着浅灰色衣服,一只手里拿着大礼帽。他刮掉了腮边胡了——一两年前,英国男性最佳时尚的公断人就说过,这种举动有些庸俗,也就是说,外国人会感到滑稽可笑。今天看来,我们必定感到那年轻女子衣服的颜色十分刺眼,可是那时因为刚刚发明了苯胺染料,所以衣服都是大红大绿的。再说,其他方面的陈规陋习紧紧地束缚着妇女们的一举一动,于是作为一种补偿,妇女们希望穿大红大绿的刺激性颜色,而不愿谨小慎微地去穿得素净淡雅。

  那位持望远镜的人最感莫名其妙的,大概是站在蜿蜒、暗黑的防波堤上的另一个人影。那人站在防波堤靠海的尽头,看得出是倚在一门古代的炮管上。那炮管倒竖着,权作系缆柱。那人周身着黑,风吹动着她的黑衣服,可是人却木然不动,只管向大海望去,颇似一尊海事遇难者的活纪念碑,一个神话中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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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章
一八五一年,英国人口中十岁以上的女性人数约为8,155,000,而男性人数仅有7,600,000。很明显,一个维多利亚时代的少女如果命定要结婚当母亲的话,男子的数目显然是不足以匹配的。

  ——诺矣斯顿·帕克①

  《维多利亚鼎盛时期人俗录》

    我要张起银帆驶向太阳,

  我要张起银帆驶向太阳,

  我那虚假情人会哭泣悲伤,哭泣悲伤。

  一旦我离开,我那虚假情人会哭泣悲伤。

  ——西乡民谣“西尔维离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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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生平不祥。

  “蒂娜,亲爱的,咱们已经拜了海神。假如咱们现在向回走,背对海神,他是不会怪罪的。”

  “您的骑士风度尚显不足。”

  “请问,此话怎讲?”

  “我原以为,您会乘机大大方方地挽着我的胳膊,多在这里呆一会儿呢。”

  “咱们都变得娇气十足了。”

  “因为咱们现在不是在伦敦啊。”

  “象是在寒冷的北极,如果我没有搞错的话。”

  “最好是走到防波堤的尽头。”

  于是,那男子带着无可奈何的神色,冷冷地朝陆地瞥了一眼,似乎这是他最后一次向陆地眺望,再也不回来了。然后,他转过身去,两个人继续朝防波堤走去。

  “我想听听,上星期二您和家父是如何商定的。”

  “关于那个令人愉快的夜晚,您姨妈已从我这儿把每一个细节都探听去了。”

  那女子蓦地站住,两眼直盯着他。

  “查尔斯!请注意,对别人您尽可以打马虎眼,但对我,您这样粘粘糊糊,态度不明,那可不行。”

  “我的宝贝儿,如此说来,咱们怎能以神圣婚姻的形式粘糊在一起呢?”

  “请把这种低级的笑话留着,到您的俱乐部里去说好啦。”她做出一本正经的样子,催着他向前走。她说:“我收到了一封信。”

  “呃,我担心您可能收到了。是令堂来的?”

  “我听说出了点事儿……在码头上。”

  查尔斯本想发火,但转念一想,又改变了主意。他们向前走了几步,他才说道:

  “我承认,令尊跟我之间在哲学问题上发生了一点口角。”

  “您那样就太不老实了。”

  “我认为那样做正是老实的表现。”

  “那么,你们谈了些什么?”

  “令尊居然认为,应当把达尔文装进笼子,送到动物园的猴子房去展览。我想讲一些关于达尔文理论的科学论据给他听,但怎么也说服不了他,简直是对牛弹琴。”

  “您怎么能够——您又不是不知道父亲的见解。”

  “我非常尊敬他。”

  “其实是您非常恨他。”

  “他的确说过,倘若有人将自己的祖父说成是猴子,他是不会把女儿嫁给他的。其实,回想一下,他总会记起,我的‘猴子’是有爵位的。”

  她边走边朝他望了一眼,然后莫名其妙地把头扭向一边。她每次认真起来,都要摆出这个姿势。他们虽然已经订婚,但在她看来,当时订婚中碰到的最大障碍恰在于此。她的父亲是位富翁,不过她的祖父却是位布商。而查尔斯则不同,他的祖父是位从男爵。她轻轻地勾住查尔斯的左臂,查尔斯握了一下她戴着手套的手,微微一笑。

  “亲爱的,咱们两人的婚事反正已经定下来了。您畏惧令尊,那是天经地义的事。而我要娶的是您,而不是他。您别忘了,我是个科学家。我写过一篇专论,因此也算是科学有吧。哎,别这么笑,您要是不听,我就把时间全花在化石的搜集和研究上,而不用在您身上。”

  “我大概还不会嫉妒化石吧。”她有意停顿一下。“因为您踩着化石走了至少有一分钟,却未曾看它们一眼。”

  他赶紧低头搜索,猛地伏下身。防波堤上有些部分是用带化石的石头砌的。

  “天哪!您看这个,氢氧钙石。这种化石一定是从波特兰鲕状岩演化来的。”

  “要是您还呆在这儿不走,我就要惩罚您,把您送到一家采石场去干一辈子。”听到这话,他笑着乖乖地站起来。“怎么样,我把您领到这儿来,够味吧。看吧。”她把他带到石墙旁,那儿砌着一排平整的石头,可以作为台阶往下走。

  “还记得简·奥斯丁的《劝导》吧?在那本小说里,奥斯丁就是让马斯格鲁夫跌倒在这些台阶上的。”

  “真够浪漫的了。”

  “绅士们都是浪漫的……在那个时代。”

  “现代的绅士们就不浪漫,而是讲究科学了么?咱们冒险向下走走怎么样?”

  “等回来的时候吧。”

  他们又继续朝前走。这时,他看到防波堤的尽头站着一个身影,而且他看出那是位女性。

  “天哪,我原以为那是个渔夫呢。可那不是个女人么?”

  欧内斯蒂娜眯起眼睛望了望。她那灰色的眼睛长得很美丽,可惜是近视,只能看到一团黑影。

  “她是不是挺年轻?”

  “太远了,看不请。”

  “不过,我可以猜出那是谁。一定是那位可怜的‘悲剧人物’。”

  “悲剧人物?”

  “这是个绰号。她的绰号多着呢。”

  “还有些什么?”

  “渔民们给她起了个下流绰号。”

  “我亲爱的蒂娜,您可以肯定——”

  “他们称她‘法国中尉的……女人’。”

  “噢,那么人们就都不理她,她也就只得到这儿来消磨时光,是吗?”

  “她……有点神经错乱。咱们往回走吧,我可不想靠近她。”

  他们停住脚步。查尔斯注视着那个黑影。

  “这倒满有意思。那个法国中尉是什么人?”

  “一个男人呗。据说她已经……”

  “爱上他了?”

  “比这糟得多呢。”

  “那么是他甩掉了她?有孩子吗?”

  “没有,据我所知没有。都是些传言。”

  “可是她在那儿干什么呢?”

  “人们说她在那儿等着他归来。”

  “噢。就没有人关心她吗?”

  “她算是波尔蒂尼夫人的佣人。我们去她家拜访时,从没见到这个佣人,但她确实住在那儿。咱们往回走吧。我看不清她是什么样子。

  他笑了笑,没有动。

  “要是她向您扑来,我就当您的保镖,显示一下我那微弱的勇气。走,去看看。”

  于是,他们向前走去。那女人站在一根系缆柱旁,帽子拿在手里,头发紧紧地裹在黑大衣的高领子里。那件黑上衣四十年前还算时髦,这时看来则是不伦不类了,活象斗牛士穿的大衣。她的裙子里没有衬架,但很明显,那并非是因为她不了解伦敦的时髦风尚,只是忘记未用罢了。查尔斯故意大声说了句什么,以便让她知道有人来了。但是,她却一动不动。他俩又向前走了几步,从侧面看清了她的面容,发现她的两眼正直勾勾地望着遥远的天际。蓦地,一阵大风骤起,查尔斯连忙抱住欧内斯蒂娜的腰,惟恐她被吹倒。那女人扶在系缆柱上的手握得更紧了。

  风势稍缓,查尔斯便立即走上前去。至于此举的原因,他自己也糊里糊涂,大概是教给欧内斯蒂娜怎样来表现勇敢吧。

  “您这位女士,我们不能看着您身处险境而不告诫一声,风再大一点,您会——”

  她转过头来看了他一眼,或者说,查尔斯觉得是她盯了自己一眼。查尔斯对这第一次见面久久难以忘怀。难忘的并非是那张脸上意料之中的东西,而是意料之外的印象。在他们那个时代,最受推崇的女人面容是文静、柔顺、腼腆。那张脸不象欧内斯蒂娜的那么漂亮。不论什么时代,也不管用什么样的审美标准衡量,那确实不是一张漂亮的脸蛋儿。但那却是一张令人难忘的脸,一张悲凉凄切的脸。那张脸上所流露出的悲哀,正象树林中所流出的泉水一样,纯净、自然、难以遮拦。那张脸上没有矫揉造作,没有虚情假意,没有歇斯底里,没有骗人的面具,最重要的是,没有神经错乱的痕迹。神经错乱、疯狂只属于那茫茫的大海,那一望无际的天涯。那种自作多情的悲哀,正如泉水淙淙而流的本身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但要把它从沙漠中汲出来就不自然了。

  事后,查尔斯总觉得那一眼具有穿透一切的力量。当然,这样说并不是指目光本身,而是指它的效果。在那一瞬间,他觉得自己被对方看成了面目可憎的敌人,被一眼看穿,活该被刺透、被消灭。

  那女人默默不语。她回头看的时间充其量不过两三秒钟,随后便转过身,照旧盯着南方。欧内斯蒂娜扯了扯查尔斯的袖子。他转过身,朝她耸耸肩,微笑一下。快走出码头时,他说:“要是您刚才没讲那些窝囊事该多好啊。乡间生活的弊病就在于此。人们对彼此的隐私都了如指掌,没有神秘色彩,没有浪漫情调。”

  当时欧内斯蒂娜挖苦他说,他只懂得科学,哪里懂什么轶闻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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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章
另一个应加以考虑的因素是,每一生物的主要机体组织部分都是由遗传造成的;因此,尽管每一生物在自然界适得其所,但它们身上的许多机体结构与现在的习性并无直接的密切关系。

  ——达尔文《物种起源》(1859)

    在我们历史上的所有年代中,聪明人自然会选择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做一个年轻人。

  ——G·M·杨格①《时代风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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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G·M·杨格(1882—1959),国史学家,曾主编《英国历史文献》,著有《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等。

  用过午餐后,查尔斯回到他白狮旅馆的房间里。他对着镜子,呆呆地望着自己的脸,他的思路混混沌沌,难以理清。他感到脑袋里有说不尽的神奇东西,感到心里隐隐约约有种挫败感。这种心情与防波堤上发生的事毫无关系。真正使他烦恼的倒是以下这些事情:在特兰特姨妈家吃午饭时,他只讲了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对有些事情他故意避而不谈,但做得又过于显眼;自己潜心于古生物学研究,但这种学问是否是自己的用武之地,他感到没有把握;欧内斯蒂娜到底是否真正理解自己,而自己是否真正理解她,这他也吃不准;他感到百无聊赖,无所事事——他最后发现,产生这种情绪的原因,是他必须熬过一个漫长、阴郁的下午,而这对他来说,简直是个威胁。那时毕竟是一八六七年,而他刚刚才三十二岁,他对人生的思索已经够多的了。

  虽然查尔斯喜欢把自己看作是一位热爱科学的青年,而且,倘若他能听到关于飞机、喷气发动机、电视、雷达等未来科学发展方面的情景,他也不会过于惊奇。但是使他目瞪口呆的,可能是当代人跟他那个时代的人对时间本身截然不同的看法。在我们这个世纪里,最糟糕的大概就是觉得时间不够用。我们之所以有如此的感觉,倒不是因为我们对科学有一种无私的偏爱,也并非出自我们智慧的本能,而是我们要将社会的聪明才智与万贯财富用在提高效率的方法上——似乎人类的最终目标不是向完美的人性迈进,而是为了得到完美的、闪电般的时效。可对查尔斯、对几乎他所有的同代人和社会显贵来说,人世间的时间是无限缓慢的。对他们来说,问题不是计划时间以完成需要做的事情,而是想方设法找点营生,以消磨那漫长的悠悠时日。

  当今为了谋取财富而产生的常见病之一是精神分裂症,而在查尔斯那个时代,通病之一却是百无聊赖。不消说,对一八四八年的革命浪潮以及此时已消声匿迹的宪章运动①的回忆给那个时代投下了巨大的阴影,但对许多人——包括查尔斯——来说,最有意义的事情莫过于那遥远的抗争早已烟消云散了。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是繁荣昌盛的时期,这是毋庸置疑的。工匠,甚至普通的劳工,都富裕起来了,这就使革命的可能性大为减少,至少在英国是这样。人们已把革命抛到了九霄云外。当然喽,查尔斯不可能知道,正巧在那天下午,那位大胡子的德国犹太人正在大英博物馆的图书馆里悄悄地工作着,而且他在那灰色墙壁的图书室内的工作将结出鲜红的果实。要是您当时把这一果实以及后来它那涤荡一切的效果预先向查尔斯描述一番,他是无论如何不会相信的——尽管如此,一八六七年三月过后的六个月,《资本论》第一卷还是在汉堡问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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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英国工人阶级为争取普选权而发起的强大工人运动。这个运动经历了1839、1842和1848年的三次高潮。

  查尔斯之所以不象多数人那么悲观,还有他个人的多种因素。他的祖父,即那位从男爵,属于乡村绅士中的第二类人:他们喜欢猎取狐狸,痛饮红葡萄酒,收藏人间任何有学术价值的东西。他的祖父平生喜欢收藏书籍,谁知到了晚年,竟对石头发生了兴趣,于是不惜血本,连家人也动员起来,挖掘他在威尔特郡的那三千英亩土地上并不妨碍耕作的座座土丘。他拚命搜集钙石、古糙石、燧石等各种石头,发掘新石器时代的各种古墓。待到他的大儿子继承家产后,却拚命搜集起古代战争的袖珍战利品和纪念品来,那劲头跟他老子一样狂热,真是一脉相传。遗憾的是,老天爷惩罚了这个儿子,当然也可以说保佑了他,叫他至今还没娶妻。老人的小儿子,也就是查尔斯的父亲,继承了大宗产业,土地和金钱,应有尽有。

  查尔斯的父亲一帆风顺,一生只遭受一次灾殃——年轻的妻子去世,刚出生的女儿同时夭折。那时,查尔斯才刚满一周岁。查尔斯的父亲咬紧牙关,强忍悲痛,一心扑在抚养儿子,即使不能说他给了儿子伟大的爱,至少是在精神和肉体上使他受到了一系列严格训练。总的说来,他除了喜爱自己以外,最喜爱的是他的儿子。他把自己名下的土地售出,精明地购买了铁路股票,糊涂地扔进了赌场(他不是向上帝而是向阿尔迈克赌场去寻求安尉)。从他的生活方式看,他好象不是出生在一八○二年,倒象是在一七○二年。他一生主要的任务就是享乐。他一八五六年归天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享乐过度。查尔斯成了唯一的继承人,不仅继承了老子日趋减少的财产(纸牌赌博吞没了他的铁路红利),而且到头来还要继承伯父的大宗财产。当然,一八六七年,尽管他的伯父恢复了痛饮葡萄酒的家风,但还没有走上黄泉之路的征兆。

  查尔斯喜欢伯父,伯父也喜欢他,不过他们的这种感情在彼此交往中并不总是显而易见的。查尔斯虽然经常遵照伯父的吩附去打猎,射杀鹧鸪、野鸡什么的,可是他无论如何也不射狐狸。那倒不是因为狐狸这种猎物无法食用,主要原因是他对猎人们那种难以言传的残忍十分厌恶。更叫他的伯父不满的是,他不喜欢骑马,倒情愿步行。真是不可思议。要知道,对一位绅士来说,步行作为一种消遣,只有在瑞士的阿尔卑斯山才得体,实际上他并不反对骑马,只是他生来就热爱自然,对不能近距离、安闲地观察自然而痛恨不已。不过有一次他交上了好运。那是多年前的一个秋天,一只奇异的鸟儿正在他伯父的一块麦田边上跑着。他举枪把它打死了。当他发现自己打中的是一只什么样的鸟儿,而且知道那是一种稀有品种之后,他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有些恼火,因为这种硕鸨在英国索尔兹伯里平原上已濒临绝种的境地,他打死的这只鸟儿是最后的几只之一了。可是他的伯父却喜不自禁。那只鸟儿被剥制做了标本,放在温斯亚特庄园各厅的玻璃罩里,象一只杂种火鸡,就那么永远朝玻璃罩外面呆视着。

  他的伯父总是向来访的乡绅们喋喋不休地大谈这只鸟的来历,人家都听腻了。每当他想到要废弃查尔斯的继承权时——事实上他一想到继承权的事儿就火冒三丈,因为他的庄园最终还是应由男性来继承的——他便站在那儿望着查尔斯的不死鸟,就又恢复了他作为伯父的慈爱心肠。怎么会产生了废弃继承权的念头呢?这都怪查尔斯。他没有每星期一次给伯父写信。再说查尔斯有个怪僻,常常喜欢整个下午泡在漫斯亚特庄园的图书室里,而他的伯父却是极少到那儿去的。

  而且,查尔斯还有比这更严重的过错呢。当初在剑桥大学读书时,他在一年级倒勤奋好学,颇有长进,背了不少经典,并且信奉国教,在国教的三十九条教规下签了字,这在当时的年轻人中算得上是难能可贵的。可是到了二年级,他渐渐误入歧途。终于,在伦敦一个雾气浓重的夜晚,他突然发现自己色迷迷的搂抱着一个赤条条的女人。他懊恼万分,挣脱那个伦敦下层社会女人的浑圆双臂,一头扎进教堂里忏悔起来。事后不久,他向父亲宣布,他希望去当牧师。他的父亲闻言惊恐不已,对这种大逆不道别无它法,只好把这邪恶缠身的逆子送往巴黎。谁知到巴黎后,他童贞顿失,在这条路上就愈走愈远。同时,正如他父亲所希望的那样,他有意识地密切注意宗教问题。查尔斯看出,当时英国国教改革中的所谓“牛津运动”①表面上颇有些诱惑力,骨子里不过是罗马天主教的教义而已。他才不愿意谨小慎微地将典型的英国气质消耗在天主教的禁忌之中呢。英国气质一半是讽喻现实,一半是遵从传统,也就是说一半是要消极,一半是要安逸。他后来返回伦敦以后,粗略研究了当时的十多种宗教理论,结果一无所获,最后变成了一个响当当的不可知论者。生活中并没有上帝,他崇拜的是大自然,而不是《圣经》。倘若早出世一百年,他或许成为一位自然神论者,甚至泛神论者。他有时为了陪伴别人才去做礼拜天早祷,但他是很少单独前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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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1833年至1841年,牛津大学代表贵族利益的一些保守分子刊印了九十本小册子,发动了一个竭力恢复旧制的运动,主张在教义、仪式和教会规章上大量保持天主教传统,鼓吹维持教会的较高权威地位,被称作高教会派。与此对立的“低教会派”观点倾向于清教徒的新教。

  一八五六年,他在那罪恶的城市里混了六个月后,回到了英国。三个月后,他的父亲一命归天。查尔斯将贝尔格拉瓦街的大宅子出租,自己住到肯星顿街一座不大的寓所里。一个年轻的单身汉住这样的寓所倒更合适些。伺候他的只有一名男仆、一名厨子和两名侍女。有他那样的社会关系和巨大财富的人,使用如此少的仆人未免过于寒酸,但他自己倒觉得没有什么不便;再说,他的大部分时间都用来游山玩水,也用不着多少仆人。有时他也偶然命笔,写写边远地区的游记,投给流行杂志。有一次他在葡萄牙旅游九个月,有位雄心勃勃的出版商居然约他写一本书,但查尔斯觉得写出来未免“有失身份”①,再说写书这玩意儿必然要集中精力,劳心费神。他踌躇再三,拿不定主意,最后还是决定作罢。其实,他近十年来就是一直这样举棋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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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英国当时一般文人的社会地位不高,被上流社会瞧不起。

  虽说查尔斯在发展缓慢的维多利亚时代随波逐流,但他本质上并非是个绔绔子弟。有一次,他偶然遇到一个了解他祖父癖好的人,这才知道当初老人为什么夜以继日地监督着一伙懵懵懂懂的乡下人大挖石头;这件事,只有他家里的人才视为笑料;而实际上,别人都把查尔斯·史密逊爵士尊崇为对罗马人征服英国以前的时期进行考古的先驱。大英博物馆里至今还珍存着他收集的文物。查尔斯不知不觉地发现,自己的性情倒很象祖父,而不象祖父的两个儿子。近三年来,他越发觉得自己对古生物学热心起来,最后打定主意,干此一行。他经常到地质学会走走,参加各种学术讨论会,还经常手拿楔形榔头,挎着收集包,兴致勃勃地离开温斯亚特庄园,外出收集标本。对此,他的伯父以为大谬不然。在他看来,一个绅士去乡下,手里拿的最得体的东西应当是马鞭或猎枪。不过,退一步说,拿榔头和拎挎包总比到讨厌的图书室去读那些讨厌的书本好些。

  而且,查尔斯对另一件事情也毫无兴趣,这也使他的伯父怏怏不快。黄缎带和水仙花是自由党的标记,这些东西在温斯亚特庄园被视为旁门左道,应受诅咒。老头子是保守党的虔诚信徒——而且对保守党的活动有着浓厚的兴趣。他想让侄子竞选议员,可查尔斯总是婉言拒绝。他声称自己没有任何政治信仰,但私下里他对格拉斯通①倒是极有好感。在温斯亚特庄园,格拉斯通却是最大的叛逆者,是一文不值的小人。这样,尊贵的家世和懒于社会事务的习性轻易地断送了对他来说本应是顺理成章的锦绣前程。

  懒散大概是查尔斯最突出的特点了。他象自己的许多同代人一样,发觉那一世纪早期那种重视义务的风尚正转向对自我的关心;推动新的英国前进的力量已经不再是献身精神,而是一种把自己变成尊贵人物的日趋强烈的欲望。他知道自己有过于挑剔、举棋不定的毛病,可是究竟干什么好呢?在历史界,刚刚出了个麦考莱②,谁还能写出更好的史书?说到小说与诗歌创作,英国文学史上已是人才济济,再写点东西又谈何容易?在科学界,莱尔③和达尔文依然健在,谁还能成为一名有创见的科学家?要想搞政治吧,迪斯雷利④和格拉斯通两个山头对峙,各霸一方,谁能与之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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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W.E.格拉斯通(1809—1898),英国政治家,曾三度任英国首相。他曾是保守党领袖,后来领导了新成立的自由党。

  ②麦考莱(1800—1859),英国政治家、历史学家,主要代表作有《詹姆士二世登极后的英国史》、《古罗马歌曲》等。

  ③查尔斯·莱尔(1797—1875),英国地质学家。

  ④本杰明·迪斯雷利(1804—1881),英国政治家、文学家,曾两度任英国首相。


  读者们将会看到,查尔斯有好高鹜远的毛病。聪明的懒汉为了证明自己懒得有理,总是要好高鹜远的。总而言之,查尔斯有着拜伦式的游手好闲,却没有拜伦那些发泄情感的途径:作诗和寻花问柳。

  虽说查尔斯对自己今后的前程心中无数,但他还是个讨人喜欢的青年。很遗憾,国外的游山玩水磨掉了一些他那极度庄重正经的外表(维多利亚时代的人把这种庄重正经叫作热情、道德严正、诚实等名目繁多的假名堂),当时作为一名英国绅士必须具有那种风度。乍一看,他的确有些玩世不恭,肯定受到旧的腐朽道德的侵蚀。可是在社交场合,他总是得到母亲们的青睐、父亲们的亲近和姑娘们的秋波。查尔斯对窈窕淑女还是颇感兴趣的,而且也不顾惜使姑娘们和她们雄心勃勃的父母到头来落得个竹篮打水的结果。于是他得了个清高、冷漠的名声。这一名声对他的行为不能说不是一种有益的报偿——到三十岁时,他在婚姻问题上还是象鸡貂求偶一样:嗅一嗅诱饵,然后转身离去,避开在他前进路上设下的婚姻陷阱中的钓钩。

  伯父时常催促查尔斯早日考虑终身大事。可是,查尔斯动辄反唇相讥,说伯父也一辈子未婚,于是老头子就卡了壳,无言以对。在这种情况下,伯父便咕哝着说:

  “我从来没找到过合适的女人呀。”

  “瞎说,您从来就没有找过。”

  “谁说我没找?我在你这个年纪时……”

  “您只惦记着猎狗,只晓得什么季节去打野鸡。”

  于是,老头子便满腹愁肠地望着眼前的葡萄酒发呆。他对自己未曾娶妻并不怎么感到遗憾,可是膝下无子,买了骏马、猎枪来给谁呢?这是最伤脑筋的事。他看到自己的人生之路就要不留痕迹地消失了。

  “我真糊涂,真糊涂。”

  “亲爱的大伯,我可并不糊涂。别难过了。我也一直在寻找合适的姑娘,但还没有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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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章
遗下的都是完成的!哦,幸运儿啊,

  离开人世,却留已竟姻缘一段

  替他们作无声的应答——

  韶华流逝,生活并非纷乱杂沓。

  ——诺顿夫人①《加拉夫人》

    英国多数上层或中产阶级的家宅下都有自己的粪池……

  ——诺颖斯顿·怕克

  《维多利亚鼎盛时期人俗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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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诺顿夫人是英国著名剧作家理查德·谢立丹(1751——1856)的孙女,其生平不详。关于她的情况,可参阅本书第十六章对她的评论。

  波尔蒂尼夫人的府邸座落在莱姆里吉斯后面陡峭的山坡上,那儿视野宽阔,可以俯视远近的景物。那是摄政时期①建造的一所楼房,是波尔蒂尼夫人社会地位的鲜明写照。楼房的底层是厨房。从今天的标准来看,厨房的设备、卫生等条件之差,简直是不能容忍的。固然,在一八六七年,住在那幢楼房里的仆人可能非常清楚谁是他们生活中的暴君,但照我们今天看来,真正的恶魔必定是那宽大的厨房。厨房里光线昏暗,有三只炉子每天需要加煤封炉两次,捅旺两次。而且,要想有条有理地把这幢楼房里的家务搞好,就离不开炉子,所以炉子是万万不能熄灭的。不管是在酷暑盛夏的日子里,还是在刮着西南风的时候,那个恶魔总是吐着滚滚浓烟——那贪得无厌的炉膛总得喂饱啊。还有那墙壁的颜色!四堵墙壁哭叫着要淡颜色,要白色,可是它们反而变成了墨绿色——那种颜色里含有大量剧毒的三氧化二砷。好在仆人们对此一窍不通(说句良心话,楼上的那个暴君也不懂)。厨房间里非常潮湿,恶魔又吐出了那么多烟雾和油垢,不过这可能倒是件好事,至少那些致命的灰尘就不能飞起,难以逞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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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英国史上自1811年至1820年期间。当时,英王乔治三世重病,由其子威尔士亲灭摄政。1820年,乔治三世去世,由摄政王继承王位,即乔治四世(1820—1830年在位)。后世把这个时期的建筑和装饰称为“摄政时期风格”。

  在这块阴森森的领地上,当头目的是一位叫弗尔利夫人的女人,她是波尔蒂尼夫人的女陪伴。她身材瘦小,总是穿一身黑衣服。穿黑的原因与其说是守寡,不如说是习惯。她满脸阴郁,究其原因可能是她已看到无数可怜虫穿过她的厨房扬长而去了。男管家、男仆、园丁、马夫、上房侍女、打杂侍女——他们实在忍受不了波尔蒂尼夫人那么多的规矩,只得逃之夭夭。逃跑固然是一种丢人、懦弱的行为;可是,人家规定你每天六点起身,从六点半干到中午十一点,再从十一点半干到下午四点半,接着又从五点干到夜里十点,而且每天如此,这样,一个星期就得干一百多个小时,在这种情况下,谁还顾得了什么脸面和勇气?

  据传,倒数第五个逃跑的男管家曾将仆人们的心情概括地对波尔蒂尼夫人说过:“太太,今天我宁肯呆在我那穷透了的家里,忍饥挨饿地过一辈子,也不想多在这儿呆一个星期了。”有些人很怀疑,谁能胆大包天,竟敢对那位令人敬畏的女人说这种话?但不管怎样,当那位男管家背着铺盖卷从楼上走下来,并声称他确实说过那话时,其他仆人们听了后心里是什么滋味,这是不难猜测的。

  至于那个声名狼藉的弗尔利夫人何以能长久地受得住女主人的折磨,这在当地是一团谜。最可能的是,倘若老天有眼,她自己本来也可能成为波尔蒂尼夫人的。她的妒嫉心使她留了下来。再说,这所楼房里常常降临的灾难也使她高兴,满足了她的阴暗心理。总而言之,这两个女人都是后来虐待狂的老祖宗。相互容忍对彼此都有利。

  波尔蒂尼夫人有两件恨事,或者说一件恨事的两个方面。一是恨脏——当然她有时对厨房间还是能高抬贵手的,因为那是仆人们住的地方;二是恨伤风败俗。在这两方面,哪怕是芝麻绿豆大小的事儿,也别想逃过她那鹰一般的眼睛。

  她象一只硕大的秃鹫,在无限的闲暇中无休无止地盘旋着。对于第一件事,在人们的五种感官之外她又贡献了第六种感官。她能准确地发现灰尘、指印、污斑、怪味道、破布烂条以及浆洗不周的麻布等。在她家里,任何形式的不洁都在她痛恨之列。她可以毫不手软地解雇不洁的仆人。园丁进屋时手上有点土,厨子衣服上有点酒斑,侍女床下有点乱毛线头,一经发现,他们就得立即卷铺盖。

  最可恶的是,除了在家里逞威风以外,她还在外面为所欲为。要是什么人礼拜天没有去参加早祷或晚祷,凡让她发现,她必得痛斥人家是极端的道德堕落。她勉强每月给女佣们一个下午的休息时间。有时侍女难得利用这点时间同小伙子外出走走,倘若她发现,这个侍女就要大祸临头;倘若堕入情网的那个小伙子竟敢偷偷地来莫尔伯勒府邸与那个侍女幽会,那么大祸也必定降临到他的头上,因为府邸内的花园实在是一个人为的大陷阱。这个陷阱非常人道——此处所谓人道,是说这个陷阱象大张着的嘴巴,但没有牙齿——然而,其力量之大,足以咬断一个人的大腿。波尔蒂尼夫人特别宠爱帮她设陷阱的那些残酷的仆人。这些人,她无论如何是不会解雇的。

  若非生不逢时,这位太太准能在盖世太保那儿充当个角色。她有一套审讯的特殊本领,可以在五分钟内使最坚定的姑娘泪流满面。她是蒸蒸日上的大英帝国极度傲慢性格的缩影。她判断是非的唯一标准就是她那完美无缺的一贯正确。她统治别人的唯一宗旨是:要对那些粗野的群氓痛加谴责,毫不留情。

  不过,在她自己的阶层,在她的一个小圈子之中,她却是赫赫有名的慈善家。倘若你怀疑她的乐善好施,你的对手必定会摆出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尊贵善良的波尔蒂尼夫人不是收留了法国中尉的女人吗?当然我几乎用不着说明,当时这位尊贵、善良的太太只听说过这个比较文明的绰号;比“法国中尉的女人”更加低下的绰号还有,只是她还没有听说过。

  那件颇为轰动的事件发生在一八六六年春,正是我在小说中所写的时间背景的前一年。那件事与波尔蒂尼夫人生活中的一大秘密有关。实际上,那是一种不足挂齿的秘密:她深信存在着地狱。

  当时莱姆镇的牧师在神学方面还比较开通。不过,对自己的收入来自何方,这位牧师也是心中有数的。莱姆镇的教堂不大,会众也不多,他在那儿供职混得还不错。他布道时颇有窍门儿,热情奔放,侃侃而谈。他使自己的教堂没有十字架、神像和装饰物,总之,没有天主教弊端的任何迹象。每逢波尔蒂尼夫人对他大讲自己对来生的看法时,他总是随声附和,不加争辩,因为他心里明白,手头拮据的牧师是不能与富裕的施主争辩的。波尔蒂尼夫人在金钱方面是有求必应,其大方程度跟她对家中十三个佣人的吝啬程度差不多。前一年冬天(就是第四次大霍乱袭击维多利亚英国的那一年),波尔蒂尼夫人偶染微恙,牧师便不断前去问候,其殷勤程度跟医生差不多。医生一再向她保证,她只是有点肠胃不适,决非是可怕的霍乱。

  波尔蒂尼夫人并不是糊涂虫,相反,她处理实际问题时极为精明。正象她的舒适的现实生活是一个实际问题一样,来生也是一个值得深思的实际问题。她在卧室里躺着,一个可怕的数学问题一直萦绕在心头,使她不得安宁:上帝是怎样计算施舍的呢?是根据一个人已经拿出的量计算呢,还是根据一个人按能力应当拿出的量计算呢?已经拿出了多少和应当拿出多少,她比牧师清楚得多。她已经给了教堂一笔可观的数目,但要进入天堂非得拿出财产的十分之一不可,而她知道,那数目还差得多。当然她已经修改了遗嘱,保证所缺份额待她死后可以全部补齐。叫人不放心的是,万一读遗嘱时上帝不在场,听不到“全部补齐”这句话,那可怎么办呢?还有,在她生病期间,弗尔利夫人给她读《圣经》读的恰巧就是“寡妇的硬币”①那一节比喻,波尔蒂尼夫人总觉得,那个比喻对她太不公平。这件事深深地埋在她的心里,比她肠子里的大肠肝菌钻得还要深。有一天她的身体好了些,牧师面带忧色地前来看她,她便利用这一机会,仔细审查起自己的良心来。开初,牧师打算帮她解脱她的精神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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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寡妇的硬币”见《圣经·马可福音》第十二章第二十四节,讲一个寡妇捐献了两枚硬币,但她已尽了最大的力量。这一比喻是对波尔蒂尼夫人的尖刻讽刺。

  “尊贵的太太,您这样想是危险的。造物主全知全能,眼明心亮,咱们不能怀疑他的怜悯——或公正。”

  “话是这么说,要是主问我我的良心是否清白,我怎么回答?”

  牧师笑了。“您应当说,您的良心是混沌的。上帝怜悯众生,宽大无边,定会——”

  “别忙,要是他不宽大呢?”

  “尊敬的太太,要是您这样说话,我就只好说您的不是了。

  对他的怜悯,我们不能有丝毫怀疑。”

  两人都沉默了。在波尔蒂尼夫人眼中,牧师好象是两个人似的。一个是地位低于她的下等人,吃喝要靠她,教堂各种活动的大部分费用要靠她,向穷人发放救济品也要靠她;另一个是上帝的代表,在他面前,她必须在心灵上向他屈膝。这样,她对牧师的态度往往是别别扭扭,前后矛盾,忽而居高临下,忽而屈尊奉迎。有时她会挖空心思想出句话来,使这两种态度兼而有之。

  “可怜的弗德里克要是不死该多好,他一定会给我出主意。”

  “那是自然的。不过,他的主意肯定跟我的差不多,您尽管放心好了。我知道他是位基督教徒。我说的话是完全符合基督教教义的。”

  “他的死对我是个警告,也是个惩罚。”

  牧师严厉地瞪了她一眼。“当心,亲爱的夫人,当心,对造物主的决断是不可妄加议论的。”

  波尔蒂尼夫人改变了话题。对于她丈夫的早死,世界上哪一个牧师也没法向她解释清楚。这件事只有她和上帝知道。此事象一块黑色蛋白石一样,是一团谜。它有时闪闪发光,象是发出严肃的警告,有时又象是已付出的一笔赎罪款项,来清算她可能犯下的罪孽。

  “我只是施舍,但还没有做好事。”

  “施舍本身就是大好事呀。”

  “我还不如科顿太太。”

  这种突然的谦恭并没有使牧师感到惊奇。他从以前的材料中早就知道,波尔蒂尼夫人本人也深知自己在虔诚比赛中远远落后于科顿太太。科顿太太住在离莱姆镇几英里远的地方,平生以狂热的施舍名闻遐迩。她常常访贫问苦,是一个传教士协会的主持人,还创办了一所失身妇女之家。不过那个妓女收容所的教诲手段极为严厉,结果那些受益者一有机会便逃回那罪恶的深渊中去。当然,这一点波尔蒂尼夫人并不知道,正如她不知道比“悲剧人物”更下流的绰号一样。

  牧师干咳了一声。“科顿太太是我们大家的榜样。”这句话简直是火上浇油——也可能有弦外之音。

  “我也要去访问穷人。”

  “那太好了。”

  “只是那种访问总叫人丧气。”这一回,牧师没有帮腔。波尔蒂尼夫人接着说:“我知道这种想法是罪孽。”

  “快别这么说,别这么说。”

  “是的,是罪孽。”

  接着是一阵长时间的沉默。牧师在想着一个小时后的晚饭,波尔蒂尼夫人在想着自己的罪孽。过了一会儿,她想出了一个摆脱困境的折衷方案,用异乎寻常的、怯生生的口吻说:“您是否知道有什么女人,比方说某个好人陷入逆境……”

  “我不大清楚您的意思。”

  “我想找个陪伴,如今我写起字来感到挺费劲,再说弗尔利太太《圣经》读得也不好。要是有合适的人,帮我抄写和读经,我愿意叫她到我家来。”

  “好吧,既然您有意,我就给您打听一下。”

  波尔蒂尼夫人觉得她这一次是做善事,真正投入了基督的怀抱,不过她又觉得过于匆忙,于是便稍许退了一步,说:“在道德品质上,她必须是无可挑剔的。我不能不为我的仆人们着想。”

  “当然,当然,尊贵的夫人。”牧师说着,站起身来。

  “另外,她最好没有亲戚。亲戚有时怪麻烦的。”

  “请放心,我给您找的人,保您中意。”

  他握了握波尔蒂尼夫人的手,然后向门口走去。

  “还有,福赛思先生,找的人可别太年轻了。”

  他鞠了一躬,出了房间。刚走到一层楼楼梯的一半,他突然想到“法国中尉的女人”,便停住脚步。这时,一个念头闪过他的脑际,他在思考着。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念头呢?是一种与恶作剧不无关系的情绪?或是他在波尔蒂尼夫人面前长期虚伪(至少是不够坦率)的结果?不管怎么说,反正是一阵冲动使他转回身来,走回客厅,站在门口。

  “我突然想起了一个合格的人,她叫莎拉·伍德拉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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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章
啊,天哪,提这样的问题

  又有保益?如果死亡

  首先意味着生命了结,

  那爱情,如果不是

  在涓涓细流中戛然中止,

  就是一种平庸的友情,

  或是最粗野的色迷

  在树林中肆意饕餮,

  全不顾折断茎叶,

  揉碎葡萄。

  ——丁尼生①《悼亡友》(1850)

  年轻人都急不可耐地要去莱姆。

  ——简·奥斯丁②《劝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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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阿弗瑞德·丁尼生(1809—1892),英国维多利亚时代著名诗人。他的代表作《悼亡友》是为了缅怀自己挚友亨利·哈拉姆早夭折而作的。

  ②简·奥斯丁(1775—1817),英国女小说家。


  欧内斯蒂娜有着她那个时代的典型长相,即小小的下巴,椭圆形的脸盘儿,娇弱得象朵紫罗兰,至今人们还可以从当时的大画家菲兹①和约翰·利奇②的作品中看到这种脸型。她那灰色的眼睛和苍白的皮肤更增加了这种娇弱感。在生人面前,她会动人地垂下眼帘,看上去要是有什么男人贸然对她说句话,她便会立即晕倒似的。其实不然,她的眼角和嘴角都微微向上翘着,虽然象二月的紫罗兰的花香一样不易为人觉察,但她的这种神态确实表明,她决不会依头顺脑地屈从伟大的神灵——男人。或许,正统的维多利亚人会根据她这种微妙的表情把她看成难以驾驭的夏泼小姐③但照查尔斯这样的人看来,她却有着无限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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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菲兹是英国幽默画家H·K·布朗(1815—1882)的笔名,他曾为狄更斯的一些小说画过插图。

  ②约翰·利奇(1817—1864),英国幽默画家。

  ③夏泼小姐是英国作家萨克雷(1811—1863)的著名小说《名利场》中的女主角,她精明干练,工于心计,不屈不挠,但又品格低下,是个女冒险家形象。


  特兰特姨妈家的房屋座落在布罗德街。查尔斯离开那儿后悠闲地踱了百来米步,回到自己下榻的旅馆,心事重重地(定了终身的恋人不都是如此愚蠢么?)登上楼梯,走进自己的房间,拿起镜子端详起自己的面容来。在这同时,欧内斯蒂娜寻了一个借口也回自己的卧室去,其实她是想透过镂花窗帘再看一看未婚夫。当然,她的确本来也想回自己的卧室去的。在姨妈家里,唯有这个房间还算说得过去。

  她美滋滋地望着查尔斯走路的样子,望着他向特兰特姨妈的侍女脱帽致意的姿态。那侍女正巧外出有事,欧内斯蒂娜看到查尔斯向她脱帽,感到很窝火,因为那个侍女生了一双多塞特郡农民特有的滴溜溜乱转的小眼睛,面色红润,富有挑逗性。再说,打从订婚那天起,她就严格规定,查尔斯不得向六十岁以下的任何女人看一眼——谢天谢地,特兰特姨妈刚好超过一岁,不在禁区范围之内。欧内斯蒂娜看了一会儿,然后转身走进卧室。这个房间是专门为她布置的,很合她的胃口,一副法国气派,家具之多与英国式的房间不相上下,只是稍许亮堂些,浪漫些。特兰特姨妈的其他房间则顽固地、不容他人置喙地大量保留着四分之一世纪前的风格。那简直是个博物馆,摆满各种物品,而且那种摆设方法叫人一下子既看不出有颓废的东西,也看不出有雅致的东西,它很能使人联想起乔治四世普林尼那种令人作呕的鉴赏力。

  谁也不会讨厌特兰特姨妈。她那天真无邪、富于表情的面孔上老是挂着微笑。谁要是跟这样一张面孔过不去,那可真是太荒唐了。她有着一帆风顺的老处女所特有的、发自内心的乐观。孤独可能使人脾气乖戾,也可能教会人独立生活。特兰特姨妈年轻时处处为自己打算,到了老年却尽心竭力为别人着想。

  谁知,欧内斯蒂娜却偏偏跟姨妈处处作对。她对五点钟不能准时开晚饭感到不满;对塞在其他房间里的那些单调的家具不满;对姨妈过分关心她的名声不满(这位姨妈居然不懂得未来的新郎和新娘希望单独坐在一起,单独去外出散步);欧内斯蒂娜感到最不满的是,她觉得自己本来就不应该到莱姆镇来。

  欧内斯蒂娜是独生女儿。从出生那天起,她就不得不忍受每个独生子女都得忍受的痛苦——在无穷的娇惯之中过日子,而这种娇生惯养又是那样毫不放松,始终如一。从出生起,她的轻微咳嗽会召来医生;从身体发育开始,她稍微有点别出心裁,化妆师和剪裁师就前来为她服务。年复一年,她的轻微蹙眉会使父母暗中反躬自责。至于时兴衣着,室内新式装饰品,父母对她都是百依百顺。但有一样事情,不管她如何赌气,怎样抱怨,都无济于事,她得听父母的。那就是她的健康问题。父母深信她患了肺结核。他们因为嗅到底楼有潮湿气味便搬了家。有一次在外度假时,因某个地方一连下了两天雨,他们就赶紧离开那儿。住在哈雷街①的一半医生都给她检查过身体,但没有发现什么。她生来从没患过什么大病。她既没有嗜眠病,也没有慢性虚脱病。她可以——如果父母允许的话——彻夜跳舞,接着第二天整个上午打板羽球,也不会有任何不舒服的感觉。尽管如此,她还是象蚍蜉撼树一样,无力改变把她视如掌上明珠的父母所因有的看法。要是他们能看到未来的情况就好了。欧内斯蒂娜比她的同辈人都活得长久。她生于一八四六年,死于希特勒入侵波兰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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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伦敦一条街道,是名医居住的地区。

  她的那些毫无必要的养生措施都是由父母安排的,其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就是每年必得到莱姆镇跟姨妈住一段时间。一般情况下,她总是在冬天过后方才到莱姆镇换换空气。可今年不同,她被早早地打发到这儿,为的是养养身体准备结婚。英吉利海峡的阵阵微风当然对她有益无害,谁知她在莱姆下马车后总是愁眉苦脸,象是个囚徒来到了西伯利亚似的。莱姆镇社交界的风尚跟特兰特姨妈家的家具那样不伦不类。说到那些娱乐,对于熟悉伦敦最上等娱乐的一位大家闺秀来说,还不如没有倒好一些。她跟姨妈的关系,并非是人们所想象的外甥女跟姨好的关系。实际上她变成了英国的朱丽叶①,变成了淘气的孩子,而姨妈却变成了大脚板的保姆。要不是罗密欧前一年的冬天仁慈地降临到她的身旁,并且答应陪她消磨那难熬的寂寞,她准会抗命不从,逃之夭夭。至少她曾打算这样做。欧内斯蒂娜的坚强意志,超出了她周围的人,也跟她的年龄很不相称。好在她还能恰当地遵从传统习惯,而且与查尔斯一样,同样有着自我嘲讽的意识,有时她竟然还有幽默感,不然的话,她准会变成一个可怕的、宠坏了的孩子。她每次提到自己时,总是加上这么一句:“你这可怕的、宠坏了的孩子”——这样做倒是时时提醒了她,对她大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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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朱丽叶的故事,见于莎士比亚的剧作《罗密欧与朱丽叶》。该剧取材于意大利,所以这里说“她变成了英国的朱丽叶”。下文的罗密欧指查尔斯。

  那天下午她在自己的卧室里脱去外套,身着无领衬衫和衬裙,站到镜子前面。一时,她陷入了高度的自我陶醉和遐想之中。她的颈项与双肩恰与脸蛋儿相配,十分匀称。她的确非常漂亮,是她的圈子里少数几个漂亮姑娘之一。象是为了证明这一点似的,她抬起胳膊,松散开头发。她明白,这样的举动似乎有点不大正经,是一种罪过,但她需要这样做,正象冬夜需要洗个热水澡、睡张暖和床一样。她想象着自己是个不正经的女人,例如一个舞女,一个女演员,想象着真正罪过的时刻该是什么样子。随后,如果你这时正瞅着她,你准会感到非常惊奇,因为她蓦地停止了扭动,不再欣赏自己的脸型,而是匆匆仰头看了看天花板,抽动一下嘴唇,急忙拉开抽屉,抽出一件睡衣来。

  刚才她扭身看镜子的时候,顺便瞧瞧床头,于是,她的脑海里闪过性的念头,一种想象,一种赤裸裸的四肢被紧紧抱住的幻觉。她对那种事儿的实际情形一无所知,所以想象起来未免心惊肉跳。

  久而久之,她偷偷地给自己定了一条戒律。不管什么时候,只要身体上产生性冲动的反应,使她想到那种事儿,她便在心里默默地说:“我无论如何也不干。”然而,人们尽可以把狼关在门外,狼却还是黑夜里在门外嚎叫。欧内斯蒂娜需要有个丈夫,需要查尔斯做她的丈夫,她也想要生儿育女。但是,要得到丈夫与孩子,就得付出她隐约感到神圣的代价,而这代价实在是高得吓人。

  有时她感到实在迷惑不解,上帝为何允许人们将这种纯真的向往变成一种残酷的义务。她那时代的大多数妇女都有同感,男子也不例外。由此看来,若要理解维多利亚时代的这一问题,必须抓住这一基本概念——义务。而在我们的时代,义务云云,就未免大煞风景了。

  把狼的嚎叫平息以后,欧内斯蒂娜走到梳妆台前,打开抽屉,拿出一本日记簿来。日记簿的外面是一只摩洛哥皮包,用一把小金锁锁着。她从另一个抽屉里拿出一把暗藏的钥匙,打开金锁,抽出日记簿。她飞快地翻到最后一页。在那一页上,她写好了跟查尔斯订婚的日期,以及从订婚到结婚之间每一天的日期。每过一天,她就用整洁的线条把那一天的日期划掉,表示这一天已经过去。有两个月的日期已划掉,大约还有九十个日期未划。这时,欧内斯蒂娜从日记簿顶端抽出象牙头铅笔,迅速在三月二十六日这个数字上划了一下。实际上,这一天还有九个小时才结束,但她习惯上总是谅解自己的这一点不诚实。随后,她翻到日记簿的前面,或者说接近于前面,因为这簿子是别人在圣诞节送给她的,前十五页已密密麻麻地写满了祝词之类的东西。这十五页后面有一空白页,上面贴着一小枝茉莉。她凝视了一会儿,低头闻了闻,松散的头发飘到日记本的那一页上。她闭上眼睛,试图再次想象那令人陶醉的日子。那一天,她会快乐得要死,高兴得泪流满面,幸福得难以形容……

  这当儿,她听到楼梯上传来特兰特姨妈的脚步声。她慌忙藏起日记本,动手梳理她那柔软的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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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章
啊,毛黛,无瑕的幼麋,

  你又怎适合做一个主妇?

  ——丁尼生《毛黛》(1855)

    

  那天下午,当牧师再次来访时,波尔蒂尼夫人的脸上明显地带着一种冷漠的表情。她的两片腮帮子朝下耷拉着,象牛脖子下面的肉一样松弛,把两片嘴唇压得紧绷绷的。

  “你提到的那个女人我没听说过嘛。”

  牧师觉得碰了一鼻子灰。他想,倘若那个慈善的撒玛利亚人遇到的不是那个受伤的过路人,而是波尔蒂尼夫人,情况会怎样呢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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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圣经·路加福音》第十章记载:一个旅行者去耶利哥,半路遇上强盗,被剥去衣服,打个半死。一个撒玛利亚人经过那儿,动了善心,给他治好伤,并救济他。

  “我想您也许不知道,她是夏茅斯镇的姑娘。”

  “姑娘?”

  “是的。我不大清楚她的年龄,大概三十岁,也或许更大一点儿。我想还是不要乱加猜测为好。”牧师发觉自己在为缺席的被告辩护,可是他发现开局不利。“她的处境艰难,非常需要您的恩赐。”

  “她受过教育吗?”

  “受过。她受的教育是当家庭女教师,她以前也做过家庭教师。”

  “现在呢?”

  “据说她现在失业了。”

  “为什么呢?”

  “这就说来话长了。”

  “我想,在我们进一步谈下去之前,我希望你先介绍一下她的情况。”

  牧师便坐了下来,把他所知道的关于莎拉·伍德拉夫的情况告诉了她。为了见义勇为地拯救波尔蒂尼夫人的灵魂,他便拿自己的灵魂冒险,隐瞒了某些情节。

  “那姑娘的父亲住在比敏斯特附近,是梅里顿勋爵的佃户。别看他是个不起眼的农民,为人却十分谨慎,街坊邻居都很敬重他。他为人很精明,谁也没料到他竟能使女儿受到了良好的教育。”

  “他去世了吗?”

  “几年前已去世了。那姑娘便在夏茅斯镇的塔尔博特船长家当了家庭教师。”

  “那位船长是否可以写封信,介绍一下她的情况?”

  “亲爱的波尔蒂尼夫人,如果我没有理解错您先前讲过的话,咱们是在讨论恩赐问题,而不是雇佣问题。”她点了点头,就算是道歉,就连这样的道歉,对她来说还是破天荒头一遭呢。“这样一封信当然可以弄到。她是主动辞职的。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您还记得那艘法国三桅船吧?它好象是从圣马洛启航的。去年十二月,大风不是把它刮到斯通巴罗崖下的浅滩上了么?您一定会想起,不是有三个水手被夏茅斯的人救起来了么?其中,有两人是普通水手,另一人是中尉。船一开始被撞破时,他的腿就给撞伤了。他抓住一块木头,被冲到了岸上。您一定从报纸上读到过这件事。”

  “很可能。我对法国人不感兴趣。”

  “塔尔博特船长本人是位海军军官,人很善良,便叫家人悉心照料这位……外国军官。那个中尉不会讲英语,莎拉·伍德拉夫小姐便被叫去当翻译,并且负责照料他的生活。”

  “她会讲法语?”波尔蒂尼夫人对这一可怕新闻所表示的惊慌足以使这位牧师哑然失声。谁知那位牧师却若无其事,温文尔雅地鞠了一躬,微微一笑。

  “亲爱的夫人,大凡家庭女教师都会讲法语。既然世人要求她们有些造诣,那又怎能迁罪于她们呢?好啦,咱们再说那位法国绅士。我很遗憾地说,他配不上绅士这个雅号。”

  “福赛思先生!”

  她绷起了脸,但绷得不很紧,惟恐这个可怜的人看了太紧张,吓得说不出话来。

  “我得马上说明,在塔尔博特船长家并没发生过什么逾闲行为。真的,伍德拉夫小姐即使后来也没在任何地方有过逾闲行为。我听弗斯哈里斯先生说过的。对那桩事儿,他比我清楚得多。”他指的是夏茅斯镇的牧师。“可是那个法国中尉赚取了伍德拉夫小姐的爱情。他的腿伤好了以后,大家都说他乘车到了韦茅斯,只是在那儿顺便小住几天,想搭船回国。他走后两天,伍德拉夫小姐百般恳求塔尔博特夫人准许她辞职。听说塔尔博特夫人想要她说明辞职的原因,但是没有成功。”

  “那么,塔尔博特夫人就让她擅自离职了吗?”

  牧师巧妙地抓住这一机会,说道:“是呀——再蠢不过了。她是个糊涂虫。要是伍德拉夫找的是个好雇主,以后的悲剧本来是不会发生的。”他顿了顿,以便让波尔蒂尼夫人领会一下他话里有话。“简短捷说吧,伍德拉夫小姐到韦茅斯找到了那个法国中尉。她的行为当然应当受到严厉的谴责。但据我所知,她在那儿是和一位堂妹住在一起的。”

  “照我看来,即便如此,她也是不能饶恕的。”

  “当然。不过,不要忘记她出身低微。在抛头露面问题上,下等人不象咱们那么谨慎。另外,我忘了向您说明,那个法国人事先已经跟她有了婚约。伍德拉夫小姐是抱着结婚的幻想去韦茅斯的。”

  “慢着,他是个天主教徒吗?”波尔蒂尼夫人把自己看作邪恶势力包围之中的一位纯正的圣徒。

  “他的行为说明,他毫无基督教的品行。不过他肯定对她说过,他在那个误入歧途的国家中,不幸跟我们是同一教派的人。过了些日子,他就回国了。他向伍德拉夫小姐保证,他一回到家,便找条新船马上回莱姆镇,跟她结婚并把她带走。他还撒谎说,他回来时便会提升为船长。从那以后。她就一直在等待着。很清楚,那个人是个狼心狗肺的骗子。他肯定曾在韦茅斯想对那可怜的人儿图谋不轨,而她那坚强的基督教信念向他表明,他的企图不过是一场梦想,于是他便扬长而去了。”

  “那么,从那以后她怎么样了?塔尔博特夫人肯定不会再收留她了。”

  “太太,塔尔博特夫人有点怪,叫人摸不着头脑。她竟主动提出把伍德拉夫小姐接回来。好啦,还是让我说说这件事的悲惨结局吧。伍德拉夫小姐并没有发疯,绝无发疯这回事。如果让她做什么事,她还是完全能胜任的。但是她患了严重的忧郁症。这当然与悔恨自责不无关系,但与她固执的幻想也有关系。她以为那个法国中尉是个正人君子,总有一天会回到她的身边来。因此,您可以看到她经常在咱们镇子的海边踯躅。弗斯哈里斯先生本人一直很关心她,向她说明她的希望是空中楼阁,并且还告诉她,她的举动不大合适。太太,说句不中听的话,她可能有点神经错乱了呢。”

  接着是一阵沉默。牧师把自己出的主意交给了异教神——机会。他知道波尔蒂尼夫人正在打算盘。按照她的秉性,听到让这等人进入她的莫尔伯勒府邸,她应该是大吃一惊。好在还有上帝,说不定他会起作用。

  “她有亲戚吗?”

  “据我所知没有。”

  “那么,从那以后她靠什么为生的?”

  “太可怜了,据说就是靠点针线活。大概特兰特夫人一直请她做针线。但她主要靠从前的积蓄过日子。”

  “如此说来,她有积蓄?”

  看到她没有表示反对,牧师象吃了一颗定心丸。

  “如果您收留她,太太,她就算真正得救了。”这时,他打出了王牌:“或许——当然我无权对您的良心作出评判——

  她反过来也能拯救别人呢。”

  波尔蒂尼夫人仿佛突然看见一个令人眩目的超凡形象:科顿太太正用圣洁的双手将她推出天国。接着,波尔蒂尼夫人双眉紧蹙,瞅着厚厚的地毯。

  “希望弗斯哈里斯先生能光临寒舍。”

  一个星期后,夏茅斯的牧师弗斯哈里斯先生由莱姆的牧师陪同,来到波尔蒂尼夫人的大客厅里。他呷着非洲马德拉岛产的白葡萄酒,根据其基督教同行预先的提示,介绍了关于莎拉的许多情况,并且也省略了不少情节。塔尔博特夫人写了一封厚厚的情况介绍信,这封信固然帮了不少忙,但恐怕帮的倒忙更多些。因为她在这封信中没有严厉谴责家庭女教师的不端行为,这在波尔蒂尼夫人看来是很不光彩的。其中,有个句子特别令波尔蒂尼夫人光火:“法国中尉瓦格纳先生是位挺迷人的小伙子,再说,塔尔博特先生叫我关照您,海员的生活本来就是不检点的。”信上还说,莎拉小姐是一位“工作熟练、责任心强的教师”,“我的孩子们一直在深深地怀念着她。”波尔蒂尼夫人对以上这些话也不感兴趣。可是,塔尔博特夫人这种不过于苛求的态度和愚蠢的感情还是帮了莎拉一点忙,因为这等于是向波尔蒂尼夫人提出了挑战啊。

  这样,莎拉便由牧师陪同前来参加面试了。一开始她就使波尔蒂尼夫人暗暗高兴。她看上去是那样的失魂落魄,被环境压得透不过气来。当然,她的模样儿令人怀疑——只有二十五岁光景,而不是“三十或更大一点儿”。不过,她满面阴郁,象个罪人,而波尔蒂尼夫人正是对这样的人才感兴趣。再说,她总是沉默寡言,也叫波尔蒂尼夫人觉得那是无声的感激。最重要的是,波尔蒂尼夫人厌恶仆人的鲁莽和主动,在这方面,她对被解雇了的许多仆人的举止还记忆犹新。按照她的说法,鲁莽者总是先主人而说三道四,主动者则能预见她的需要。那样的话,就会剥夺了她的乐趣——她喜欢责问仆人们为何不能预先知道她的需要。

  随后,在牧师的提议下,她口授了一封信,由莎拉抄写。莎拉的书法漂亮,拼写正确无误。接着,她又出了一个狡猾的难题。她把自己的《圣经》递给莎拉,叫她诵读。至于读哪一段,波尔蒂尼夫人事先早有打算。不过,到底是读《诗篇》第一百十九篇(“品行端正,遵守上帝法度的人必有厚福”),还是读《诗篇》第一百四十篇(“啊,上帝,请您拯救我脱离那个凶恶的男人吧”),她绞尽脑汁,举棋不定。最后还是决定叫她读前者,因为除了听听声音之外,还要当心一点儿才好,免得诗人的话过于打动读诗者的心弦,以生不测。

  莎拉的声音深沉有力,带着乡下口音。乡下口音在当时倒也无妨,只是到了后来,有教养的斯文口音才变为社交的必要条件。而当时,上议院有许多人,乃至于许多公爵都保留着自己的乡音,谁也没对他们另眼相看。弗尔利太太的声音乏味得很,读起来疙里疙瘩,或许是因为有此一比,所以莎拉的声音一开始便博得了她的欢心,甚至还使她颇为动情。

  “啊,上帝,我将永远铭记您的教诲!”莎拉读这一句的姿态也叫她赏心悦目。最后是简短的问话。

  “福赛思先生告诉我,您对那个外国人还抱有希望。”

  “我希望不要谈此事,太太。”

  要在平时,若有什么女仆胆敢对波尔蒂尼夫人这样说话,那么,“最后的审判日”必然随之而来。但是莎拉说得极为坦率,毫无惧色,然而又十分恭敬,所以波尔蒂尼夫人也就有生以来第一次放弃了她训斥别人的大好机会。

  “我不希望家里有法语书。”

  “我一本也没有,连英语书也没有,太太。”

  顺便提一句,她说的倒是大实话,因为她的书都卖光了。

  “那么,你总应该有本《圣经》吧?”

  姑娘摇了摇头。牧师连忙插话说:“这件事由我来办,亲爱的波尔蒂尼夫人。”

  “听说你常去教堂?”

  “是的,太太。”

  “希望你能始终如一。不论我们身处何种逆境,上帝总会安抚我们的。”

  “一定遵命,太太。”

  这时,波尔蒂尼夫人提出了最令人难堪的问题,事实上,牧师原先已请求她不要提及此事。

  “要是……那个外国人回来,你怎么办?”

  可是,莎拉又一次做得恰如其分。她一声不吭,只是垂下头来,摇了摇。波尔蒂尼夫人此时心情极佳,把这一举动看作她无声的忏悔。

  于是,波尔蒂尼夫人做了好事,决定雇佣莎拉。

  当然,波尔蒂尼夫人没有想到问问莎拉:不如她严厉的基督教徒大有人在,但莎拉原先拒绝了他们所提供的工作机会,现在却偏偏来到她家,这究竟是为什么?其实原因很简单,只有两条:第一条是在波尔蒂尼夫人的住宅可以俯视莱姆湾;第二条更简单,她在人世间所拥有的一切钱财,不多不少,正好是七个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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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章
现代工业巨大的产量……可容纳越来越庞大的类似古代家奴性质的非产业性的雇佣工人队伍的存在,而且随着他们的自身繁衍,这支队伍将愈加庞大。他们包括了男佣女侍和门人老卒等。

  ——马克思《资本论》

    

  萨姆拉开窗帘,清晨的阳光洒满了查尔斯的全身。其实,这时正鼾声如雷的波尔蒂尼夫人也在她的卧室里做梦,巴望着她死后不多会儿,天堂的灵光会倾泻在她的身上。气候宜人的多赛特郡沿海地区一年中总有十来次这样的天气——气候不合季节,不仅仅是温和,而是从地中海吹来了阵阵热风,带来了光芒。在这种时候,自然界就有点乱了套。十一月份本应该冬眠的蜘蛛却在热烘烘的岩石上爬来爬去;画眉在十二月份歌唱;报春花在一月份开放;三月分的气候酷似六月。

  查尔斯坐起身,脱下睡帽,吩咐萨姆打开窗子。他用双手支起身子,望着照进室内的阳光。前一天他那种隐隐不安的心情象天空的乌云一样吹散了。他感到暖洋洋的春风透过半敞着的睡衣搔抚着他的脖颈。萨姆正站在那儿磨剃刀,他随身带进屋来的铜壶热气缭绕,生意盎然,正象普鲁斯特①的作品给人的丰富联想一样。生活是那样愉快、安定、平静、丰富、井井有条。楼下铺满鹅卵石的街上,有人骑着马悠闲地朝海边走去。一股微风吹动着破旧的红色天鹅绒窗帘。在和煦的阳光中,即使破旧的窗帘看起来也很美丽。一切是那么美好。但愿世界永远如此,永远象此时此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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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普鲁斯特(1871—1922),法国作家。

  楼下传来小蹄子啪嗒啪嗒的落地声,接连不断的咩咩叫声。查尔斯站起来,向窗外望去。街上有两个穿皱褶外套的老人,正面对面地站着讲话。其中一个是牧羊人,用牧人的弯柄杖斜撑着身子。十二只母羊和一大群羊羔慌慌张张地呆在街上。古代英国留传下来的这种衣着样式到一八六七年虽并非罕见,但已不多,看起来很别致。每个村庄里都还有十来个老人穿这种外套。查尔斯想,要是自己会画画就好了。的确,乡下真叫人陶醉。他转身对仆人说:

  “说真的,萨姆,在这儿过这样的日子,我再也不想回伦敦去了。”

  “要是您老是站在风口上,先生,您就真的去不成伦敦啦。”

  主人冷冷地瞪了他一眼。查尔斯跟萨姆相处已经四年了,彼此都很了解,比那些理应更加亲密的家庭成员熟悉得多。

  “萨姆,你又喝酒了。”

  “没有,先生。”

  “新房间好一些吗?”

  “好一些,先生。”

  “伙食也不错吧?”

  “很对口味,先生。”

  “这就说明问题了。你早晨总是闷闷不乐,不大吃东西,这样,吝啬鬼会高兴得唱起来呢。所以,你肯定是喝酒了。”

  萨姆用拇指试试刀刃是否锋利。他脸色阴沉,那样子叫人怀疑他可能随时心血来潮,割断自己的喉咙,或者朝笑眯眯的主人喉咙上割一刀。

  “都怪特兰特夫人家里那个当厨子的姑娘,先生,否则我根本不会……”

  “请把那剃刀放下,说说你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看到她了。她就在下面街上。”他翘起拇指,向窗外指了指。“她正在街对面喊叫呢。”

  “她在喊什么?”

  萨姆的脸色更加阴沉了,似乎就要大发雷霆。

  “她在喊,‘你有没有扫烟囱的袋子?’”萨姆不高兴地停了一下,才又补说了“先生”。

  查尔斯笑了。

  “我认识那个姑娘。是不是穿灰裙子的那一个?是看上去很丑的那一个?”查尔斯这样说是不公平的,因为他说的姑娘就是前一天下午他向她脱帽致意的那一个。她身材丰满,长得俊俏,是莱姆镇可以为之骄傲的小东西。

  “一点也不丑。无论怎么说也不丑。”

  “啊哈,爱神丘比特对伦敦佬不大公平哟。”

  萨姆忿忿地扫了一眼,说:“我讨厌她,混帐的挤牛扔婆!”

  “萨姆,你刚才说‘混帐的’这个形容词,是道道地地的俚语嘛。你可能,正如你常常吹嘘的那样,出生在一个大酒店里吧,去那里的人是专说粗话的——”

  “在一家大酒店的隔壁,先生。”

  “这么说是靠近大酒店。但在这样愉快的日子里,我不准许你使用大酒店里的语言。”

  “太丢人了,查尔斯先生。她的喊声被这个旅馆里所有的马伕都听到了。”所谓“所有的马伕”也不过只有两个人,而且其中一个又是聋子,因此查尔斯并不同情他。他笑了笑,做了个手势,示意萨姆给他倒热水。

  “别生气啦,听话,给我去端早餐吧。今天早晨我自己刮脸。我要比平时多吃一份松饼。”

  “好的,先生。”

  可是当怒气冲冲的萨姆走到门口时,查尔斯叫住了他,手里还拿着肥皂刷子,就对萨姆数落起来。

  “乡村姑娘胆子小,不敢对伦敦来的先生大人讲那样的粗话,除非她们被惹恼了。我很怀疑,萨姆,你大概性子太急躁了。”萨姆大张着嘴站在那儿。“要是你不快一点去给我端早饭,我就要毫不客气地踢你那倒霉的屁股了。”

  门关上了,但并不是轻轻关上的。查尔斯对着镜子,朝自己的映像挤挤眼睛,随后板起面孔,做出一本正经的样子,俨然是一副严厉的年轻家长的模样。接着,他看着自己做出的鬼脸,情不自禁地笑了。他平静下来,深情地注视着自己的面容。的确,他长得五官端正——宽阔的额头,胡子长得跟头发一样乌黑。因为脱掉了睡帽,他的头发乱蓬蓬的,这反而使他看上去更年轻些。他的皮肤微白,但不象伦敦绅士们的那样白——在那个时代,经日光浴变成棕色的皮肤不被看作社会地位高和健美的象征,而是恰恰相反,被认为是社会地位低下的标志。仔细看来,这会儿查尔斯的脸有些发呆,前一天百无聊赖的感觉又微微向他袭来。回到旅馆,摘掉在社交场合那种一本正经的假面具以后,他的脸就显得天真无邪了。他长着典型的多利安人的鼻子,冷静的灰眼珠。从脸上明显地看得出,他受过良好的教育,有自知之明。

  对于他的面孔,人们可以作出多种不同的解释。此时,查尔斯开始往脸上涂肥皂。

  萨姆比查尔斯年轻十来岁。由于年纪太轻,当仆人很不称职。再说,他常常心不在焉,争强好胜,虚荣心很强,自以为精明干练。他喜欢倚在个什么地方,嘴角里嚼着一根稻草秸或欧芹梗,在那儿说说笑话,混混日子。他常常冒充养马行家。有时候,主人在楼上喊他时,他却在楼下用筛子捉麻雀呢。

  当然,凡是名叫萨姆的任何伦敦仆人都会使我们想起那个不朽的文学形象韦勒①。萨姆跟韦勒有着同样的背景,不过《匹克威克外传》已经问世三十年了。萨姆并非真心实意地爱马。他吹嘘自己是养马行家,这跟当代某些工人自以为对小轿车的性能、结构了若指掌一样,都是以此来显示自己社会地位的提高。萨姆甚至还知道韦勒这个人物,当然他没看过《匹克威克外传》,而是看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的话剧时知道的。他居然也知道世道变了。的确,他那一代伦敦普通百姓的地位比过去提高了。诚然,他有时到马厩去看看,但那主要是向乡巴佬马伕和旅馆听差示威,来炫耀自己地位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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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即萨姆·韦勒,是狄更斯在《匹克威克外传》中创造的著名典型人物。他是匹克威克先生的仆人,满口伦敦土腔,是个乐观、滑稽、聪明、心地善良的人物。下文提到的桑丘·潘沙是文艺复兴时期西班牙小说家塞万提斯的小说《堂吉诃德》中的著名形象,跟萨姆·韦勒有近似之处。

  十九世纪中期,一群新型的花花公子登上英国舞台。上流社会原有的各类人物,布鲁迈尔勋爵①的那些萎靡不振的子孙,都被称为“显赫人物”。但是新崛起的手艺人以及象萨姆这样未来的高等仆人已经挤了上来,开始了竞争。“显赫人物”把这些向上爬的人物叫作“势利鬼”。就“势利鬼”的局部含义而言,萨姆的确是够典型的。他对衣着款式十分挑剔——象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时髦派”一样挑剔。他把自己大部分的工钱都花在赶时髦上。他身上还表现出这一阶层的另一个特点:努力学习上流社会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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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乔治·布·布鲁迈尔(1778—1840),英国贵族,摄政王的密友。他的“那些萎靡不振的子孙”在这儿是泛指,指英国贵族子弟。

  众所周知,萨姆·韦勒不会发“V”音,而是把“V”发成“W”,这是多少世纪以来伦敦平民的语言特点。但到一八七○年,这种平民语言已受到“势利鬼”们的蔑视,资产阶级小说家也对此嗤之以鼻。不过,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小说家们还是将这种语言用在下层人物的对话里,但已用得不很准确了。势利鬼们主要是学习送气音。对我们的这位萨姆来说,这真是一种艰苦的努力,而且常常是失败多于成功。他在发“a”和“h”这两个音时经常搞错。实在说,这并没有什么可笑之处,它是一场社会革命的预兆,可查尔斯却看不出这一点。

  查尔斯之所以没有看出这一预兆,可能是因为萨姆给他提供了生活中十分需要的东西:茶余饭后闲聊的机会。查尔斯喜欢那些绞尽脑汁的双关语和影射性的句子。他感到这类东西很幽默。在萨姆学习语言期间,查尔斯就可以尽情地对他讲这些东西了。其实,这些幽默令人厌恶,是受过教育的人所特有的。经济剥削已给萨姆带来了深刻的创伤,查尔斯的这种态度是对他进一步的侮辱。尽管如此,我必须说明,他跟萨姆的关系确实还有些亲密,是合乎人性的,这比当时许多腰缠万贯的暴发户与家仆之间那种冷冰冰的关系好得多。

  不用说,查尔斯家里多少世代以来一直是雇佣仆人的,而那个时代的暴发户却不是这样——实际上,他们往往都是奴仆的后代。查尔斯不会去想象一个没有奴仆的世界,而这些暴发户却会想象得到,也正是这一点促使他们更注重主仆之间的地位要泾渭分明。他们尽量使仆人变成机器,而查尔斯却很明白,他的仆人同样也是他的伙伴——他的桑丘·潘沙,是支持他对多萝西娅①式的欧内斯蒂娜进行精神崇拜的滑稽人物。总之,他所以把萨姆留在身边,是因为萨姆常常给他乐趣,而不是因为他找不到更好的“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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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神话中的仙女。

  可是萨姆·韦勒和萨姆·法罗①之间(即一八三六年与一八六七年之间②)的不同之点是:前者对自己充当的角色心满意足,后者对自己充当的角色痛苦不已;韦勒会回答有没有烟灰袋③,而且还会讲几句笑话,而萨姆却态度生硬,双眉紧锁,不予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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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即查尔斯的仆人萨姆。

  ②一八三六年是狄更斯发表《匹克威克外传》的时间,一八六七年是本书故事发生的时间。

  ③这儿指上文中特兰特姨妈家的女仆玛丽在街上高声问萨姆有没有扫烟灰的袋子。萨姆自以为是高等仆人,觉得玛丽的举动有损他的体面,因此不予理睬。而在三十年以前,狄更斯笔下的那个萨姆·韦勒就不会在乎这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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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章
当年绿权葱郁,如今洪波涌起,

  大地哟,沧海几度变迁。

  如今通衢喧闹处,

  曾是深海寂静时。

  山峦曾是波涛,变化挪腾,

  昔日的归迹已荡然无存。

  坚实的土地已化为乌有,

  如变幻的云雾,形销九天。

  ——丁尼生《悼亡友》(1850)

    但如今你若想自鸣清高并立即撒手什么也不干,最好的遁辞是做一些高深的学问。

  ——莱斯利·斯梯芬①《剑桥杂记》(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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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莱斯利·斯梯芬(1832—1904),英国文学评论家和传记作家,曾任《英国名人传记辞典》的编辑。

  那天早晨,莱姆镇上阴沉着面孔的人不只萨姆一个。欧内斯蒂娜醒来时,觉得阳光明媚的天气反而使她苦恼。她觉得身体不适。尽管如此,她却不想让查尔斯为她的病情操心。这样,当查尔斯照例十点钟来到特兰特姨妈家时,发现迎接自己的只有那位老太太。她说:欧内斯蒂娜夜间睡得不好,希望多休息一下;还说他最好下午来喝茶,那时她的身体就好了,这样行吗?

  查尔斯焦虑地询问:要不要请医生?他得到的回答是不必要。于是,他离开了那儿。他吩咐萨姆要买些什么花送到生病的姑娘那儿,还允许并提议萨姆自己也应弄一两束花,送给那位深恨烟灰的年轻姑娘。萨姆干完这一点事,就可以得到放假一天的报酬。一切布置停当后,查尔斯便考虑如何安排自己的空闲时间。

  空闲时间并不难打发。只要对欧内斯蒂娜的健康有利,查尔斯什么地方都愿意去。但也必须承认,使他愉快履行婚前义务的不是别的,正是莱姆湾一带的山丘。斯通巴罗山、布赖克温岭、克立夫斯岭——这些名字对一般人来说毫无意义。可是,莱姆周围的山丘上裸露着一种罕见的石头——地质学上叫侏罗纪的蓝色里阿斯石。当然,对游山玩水的人来说,这种石头是毫无吸引力的,因为它呈灰色,使人看了感到沮丧。况且,其质地不过是石化了的污泥,叫人望而生畏,而不是讨人喜欢。这种石头也极为松散,石层极脆,动辄滑走,结果这条约十二英里的蓝色里阿斯石海岸的水土流失,历来比英国任何其他地方都严重得多。可是这条海岸却有着研究价值很高的化石,再加上水土之易于流失,因而它成了英国古生物学家的圣地。近一百多年来,这儿海滩上最觉见的动物是人——是挥动着榔头的地质学家。

  查尔斯已经去过那时可能是莱姆镇最有名的商店——“古化石商店”。那爿店是著名的玛丽·安宁开设的。她是一位未曾受过正规教育的妇女,但有着发现标本的天才(当时许多标本还没有进行分类),鱼龙化石就是她首先发现的。查尔斯曾怀着敬意到这个当地著名的商店里参观,同时也花费不少钱买了他梦寐以求的化石,放到他在伦敦书房的标本橱里。然而,他有一点感到很失望。那时,他正专门研究一个分支,而“古化石商店”却很少有那类化石。

  查尔斯求之不得的是棘皮动物化石,或者叫作石化的海刺猬。这种化石有时叫作烤钵石(来自拉丁语的“testa”,意为瓦片或瓷罐)。烤钵石虽然常常是对称的,但其形状还是五花八门,有着刺状纹理。这种化石除具有珍贵的科学价值外(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初从比奇海角获得的一些竖式标本是进化论最初的实物证明之一),还是十分好看的小摆设。由于这种化石不易找到,所以更使人感到求之不得。即使您花上几天时间,到处寻找,也可能一无所获。假如一个上午能找到两三片,那么这个上午就可以说是终生难忘的时刻了。既然查尔斯只是为找点事儿来做,以打发光阴,再说他生来就只愿作个业余研究者,所以并未自觉地意识到这种化石的魅力。当然,出于对科学研究的关心,他会对有同样爱好的伙伴们忿忿地说,棘皮动物化石的研究“无人过问,真不光彩”!这是他常用的理由,以说明他在如此狭小的领域里化费那么多的时间是有道理的。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动机,反正他在一门心思地搜集烤钵石。

  实际上,烤钵石并不隐藏在蓝色里阿斯石中,而是只能在挤压极紧的燧石中找到。化石店的老板告诉他,这种化石最可能在镇子西面的地段找到,不必去海滩上寻找。从特兰特姨妈家出来后约半个小时,查尔斯再次来到码头上。

  那天码头上可够热闹的。渔夫们腰里挂着丁当作响的虾蟹罐子,正在漆网、补网;有钱的人、早春的游客和当地一些居民在海边溜跶着。此时虽仍在涨潮,但海面已平静下来。查尔斯没有发现那个眼睛盯着大海的女人。不过,他对那个女人——或者防波堤——都没有多想,便迈着轻快的步子沿着克立夫斯岭下的海滩朝目的地匆匆走去。他的脚步与他平时在镇子里闲逛时懒洋洋的步子迥然不同。

  他那种打扮叫你看了不禁哑然失笑。他为这次海岸之行做了充分的准备,穿一双带钉的长统靴子,油布绑腿把诺福克法兰绒马裤紧裹在腿上,外面披了一件长得可笑的紧身大衣。他头上戴着混绒布遮阳帽,手里撑着来海滩的路上买的梣木棍,肩上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帆布包,包里装着锤头、包装材料、笔记本、药丸盒、手斧等杂七杂八的东西。对我们当代人来说,最难理解的是维多利亚时代人的方法论。这一点我们可以再清楚不过地(也是再滑稽不过地)从贝戴克①早期写的旅游指南里向游客提供的大量建议中看出。我们实在难以想象,假如按那些建议行事,旅行中还有什么乐趣可言?就拿查尔斯来说,他怎么竟不懂得轻装会更舒服些?怎么不知道根本不需要戴帽子?在乱石粼粼的海滩上穿坚硬的铁钉鞋不是无异于穿滑冰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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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贝戴克(1801—1859),英国早期导游手册的作者。

  我们尽可以哑然失笑,但当时人们在穿得舒服与按建议行事之间采取游移态度,这说不定还是值得敬佩的呢。这里,我们再次遇到了两个世纪之间分歧的焦点:义务①是否会推动我们前进?倘若我们把这种对衣着、对力求应付不测的深思熟虑看作愚蠢无知,看作无视经验,那么,据我看来,我们在对先辈的判断上就犯了一个严重的——或者是轻浮的——错误。这是因为,正是查尔斯那样的人——尽管他那天穿得十分臃肿,带的工具过多——奠定了今天所有现代科学的基础。他们在这一方面的“愚蠢”只是一种表象,说明他们对另一至关重要的愚蠢持严肃认真的态度。他们发觉:当时的理论不足以解释世界;认识现实的窗口被传统观念、宗教信仰和社会呆滞弄得模糊不清,这才是最大的愚蠢。他们懂得有许多东西有待于他们去探索,而探索本身对人类的未来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而我们却以为(在实验室里的人除外),没有什么东西需要探索了,以为只是跟目前人类生活有关的东西才是最重要的。难道我们做这一些就够了吗?或许够了。可是不要忘记,最后对这问题下结论的不是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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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在维多利亚中期(而不是现代),不可知论和无神论是与神学教条紧密相联的。为提醒读者注意这一点,我最好还是引用当时女作家乔治·艾略特的名言:“上帝是不可思议的,永生是不可相信的,但义务是绝对的,不可避免的。”我们可以进一步指出,在这种可怕的信仰游移当中,义务显得更加绝对。——作者原注。

  如此看来,查尔斯那天弯着身子搜索前进,沿海岸敲打着石头,多次在遍布卵石的宽阔地段搜寻,难堪地被摔个仰面朝天,我觉得对这一些不应该感到好笑。查尔斯对不时摔倒并不在意,因为那一天天气晴朗,里阿斯化石到处可见。不多会儿,他发现自己到了个僻静处,四周一个人影也没有。

  海水波光粼粼,候鸟歌声阵阵。一群蛎鹬飞过头顶,有的是黑色,有的是白色,还有的是红色,向着他前进的方向飞去。海滩的岩石之间有许多诱人的水池,一阵怪异的念头闪过这位可怜老兄的脑海——研究海洋生物是否更有趣?不,不,是否更有价值?或许可以离开伦敦,到莱姆定居……不过欧内斯蒂娜是无论如何不肯答应的。我极为高兴地记下这一点:这当儿,一个完全合乎人性的时刻来到了。查尔斯警惕地环顾一下四周,当他确信四周无人时,便小心翼翼地脱去靴子、绑腿和长统袜。那是童年才会有的时刻,他试着回想荷马的诗句,说明这样的时刻古已有之。可这时一只小螃蟹从他身边爬时,捉螃蟹的念头分散了他的精神。查尔斯在水中的巨大倒影落在螃蟹警惕的、高高翘起的眼上。

  正如你可能嘲笑查尔斯笨重的装备一样,你也可能嘲笑他研究面太宽,不够专门化。可是请不要忘记,自然史的研究在当时并没有象今天这样含有贬意,被认为是逃避现实和不健康的情调。查尔斯还是一位颇有造诣的鸟类学家和植物学家。要是从我们今天关于科学的见解来看,假如他专门研究海刺猬而抛弃其他,或者终生研究海藻分布,可能会更好些。但是,请想想达尔文,想想他的《贝格尔航行记》①吧。《物种起源》是普遍研究的胜利,而不是专门研究的胜利。就算你可以向我证明,对查尔斯这样一位没有什么天才的科学工作者来说,专门研究会更好些,但我仍然认为,查尔斯作为人而不是神,普遍研究更有利。这并非是说业余研究者有条件涉猎面宽些,而是说他们应该扩大自己的研究领域。让科学界那些试图将人们禁锢于一个狭小天地的发号施令者见鬼去吧。

  查尔斯自称是达尔文主义者,但他实际上并未真正理解达尔文。不过这并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因为达尔文本人也并不理解自己。达尔文的天才著作推翻了林尼厄斯②《自然之阶梯》中的观点。这部著作的主调是“世上不会产生新物种”。这一主调对该书之重要就象耶稣对神学一样,它解释了林尼厄斯为什么要千方百计试图将世间万物加以分类、命名,使之固定不变。我们现在可以看出,那种将不断变化着事物使其固定不变的企图是注定要失败的;林尼厄斯本人最后神经错乱也是十分合乎规律的。他知道自己堕入了迷宫,但他并不知道迷宫的墙壁和通道也是无休无止地变化着的。即便是达尔文,他也没有完全摆脱这个瑞士人的羁绊,因此,当查尔斯仰视着悬崖上的里阿斯岩层想入非非时,我们对他是不应当有所指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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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贝格尔”是达尔文去世界各地考察时所搭乘的船名,这部书是他的考察记实。

  ②林尼厄斯(1707—1778),瑞士生物学家。


  他知道,“世界上不会产生新物种”是一派胡言,不过他通过对岩层的观察再次发现,世间万物确实是井然有序的。他从那些灰绿色岩片的破碎方式中还看到当代的社会象征主义。他还看到时间给人的一种启迪:必然规律(这种规律是神圣的、有益的,谁能说规律、秩序不是对人类有极大利益呢?)自身总是安排得非常巧妙,对那些适者和优越者的生存有利。例如,查尔斯·史密逊就是一个适者、优越者。在这春天阳光明媚的日子里,他独自然切地探究着,理解着,欣赏着,记录着。他感到欣慰。当然,他不能理解自然阶梯倒塌后的结果:即新的物种产生,旧的物种总得让出地盘。查尔斯懂得,作为个体的人总是要灭亡的——维多利亚时代的人谁都懂得这一点。但是普遍灭亡这一概念在他的脑海里就象此时天空那片最小的云朵一样,根本就不占任何位置。虽然如此,当他最后穿上长统袜,打好绑腿,蹬上靴子后,他很快找到了普遍灭亡的一个十分具体的例证。

  那是一块非常漂亮的里阿斯化石,上面有菊石印迹,十分清晰,简直是宏观世界的缩影,飞旋着的星系聚集在这十英寸大的岩石中。查尔斯按照惯例,在化石上刻好发现的日期和地点,随后,他的思路再次飞出了科学的天地——这一次是飞向爱情。他决定回去后把化石送给欧内斯蒂娜。化石如此漂亮,她一定会喜欢。再说,过不了多久,化石会连同她本人一起回到他的身边。使他越发觉得欣慰的是,他背上的负担加重了,这既是一种劳累,也是一种礼物,顺应时代潮流的义务感涌上了他的心头。

  他的另一个想法是觉得自己向前走得太慢,比原计划的速度要慢。他解开上衣,拿出怀表一看:已经两点钟了!接着,他回头仔细地望了望,发现一英里外,海浪正拍打着崖角。他并没有退路被截断的危险,因为他发现他的头顶上方有一条陡峭但还安全的小路。顺着小路攀缘而上,就可走到上面一片茂密的树林里。但是沿着海岸返回镇子已经不行了。其实,他的目的地本来就是这条小路,不过他原来打算快一点到这里,然后顺着小路走到上面的平地,因为那里有燧石层。为了惩治自己的拖拉,他在小路上飞快着往上走。不过由于走得太快,只得坐下来歇口气,身子被那讨厌的法兰绒布裹着,汗流浃背。他听到附近有山溪哗哗的流水声,于是走过去喝了个够。他浸湿手帕,擦擦面孔。接着,他向四周张望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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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章
……我知道,这颗心

  从未铸就长相爱。

  底焰熠熠在燃烧,

  怪异,不安,又浮躁。

  ——马修·阿诺德①《告别》(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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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马修·阿诺德(1822—1838),英国维多利亚时代著名诗人,文艺批评家和教育家。著有史诗体叙事诗《邵莱布与罗斯托》和抒情诗《色希斯》、《夜莺》等,其中《多佛滩》至今仍是脍炙人口的抒情佳作。

  我上面列出两条最明显的原因,说明莎拉为什么甘愿到波尔蒂尼夫人家里,让她左盘右问。实际上不管其原因怎样不言自明,她都不愿说出口来。其实,原因还多着呢。莱姆镇是个狭小的天地,她对波尔蒂尼夫人的名声并非不了解。听到牧师引荐的消息后,她曾整整一天犹豫不决。于是她去找塔尔博特夫人,想听听她的高见。说起塔尔博特夫人,那倒是个心地善良的年轻妇女,可惜并不精明。她虽然希望莎拉再回到她家(以前确实还真的请过),但她也知道,干家庭教师这一行需要日夜操劳,而莎拉恐怕无力当此重任了。尽管如此,她还是很乐于帮忙的。

  她知道莎拉此时已分文不名,整夜想象着少女时代读过的浪漫文学中的场景,不能成眠,她想象着饥肠辘辘的女主人公蜷缩在白雪覆盖着的大门口,或者在空荡荡的、不遮风雨的阁楼里发着高烧。其中有一个形象最叫她心惊胆颤。那是舍伍德夫人①的小说中一段逼真的描写:一个女人被追逼得走投无路,纵身跳下悬崖;电光闪闪,划破夜空,照射在那些残酷的追逼者身上;最骇人的是,那个命在倾刻的人脸色蜡黄,恐怖地尖叫着,她的斗篷张开来,又黑又大,象只乌鸦的翅膀,向死亡的深渊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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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玛丽·舍伍德夫人(1775—1851),英国儿童文学家,她的童话《苏姗·格雷》和《好孩子家庭的历史》流传很广。

  塔尔博特夫人对波尔蒂尼夫人有些怀疑,但她隐瞒了这些,建议莎拉接受这个差事。于是,这位从前的家庭教师吻别了塔尔博特夫人的两个孩子小保尔和弗吉尼亚,回到莱姆活受罪。她相信塔尔博特夫人的判断。是啊,一个聪明的女人信任一个愚蠢的女人(尽管她心地善良),还会有什么好的结果呢?

  莎拉的确很聪明,但她的聪明却属于一种罕见的类型。在我们现代的智力测验中,她的那种聪明肯定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它不是分析型,也谈不上是解决问题型。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学会了数学,这无疑就说明问题了。她的聪明,即便是在那些事事如意的日子里,也从不以活泼机灵的形式表现出来。她的聪明在于能够识别他人的价值,能够充分理解别人。那是未曾涉足纷繁的人生,未曾在伦敦混迹过的人所表现出的一种神奇洞察力。

  她有某种心理分析能力,正如有经验的马贩子具有相马能力一样,一眼便可分辨出良马或劣马。或者说,让我们跳过一个世纪,她心里似乎天生有一架计算机。我特意用“心”这个字,因为她是用心灵而不是用大脑来对价值进行计算的。凡遇到装腔作势的空洞理论,遇到欺世盗名的学问或片面的逻辑推理,她都可以凭本能觉察出来。她还能看穿人们的行为,看透人的本质,不为假象所迷惑。至于她怎样会有此种能力,她自己也说不清楚,正象计算机无法说清自己解题的过程一样。把她说成是一位精明的道德法官,这也不足以说明问题,因为她的理解力远远胜过法官。再说,倘若道德是她衡量一切事物的唯一依据,那她就不会干那种事了——再清楚不过的证明是,她在韦茅斯时并没有跟什么堂妹住在一起。

  这种天生的洞察力是她倒霉的第一个原因。第二个原因便是她受的教育。其实那并非是多么了不起的教育,充其量不过是第三流的淑女短训班。当时她住在埃克塞特郡,白天进学校读书,晚上干活挣学费,干的是针线活或是侍候人的活计,有时还要干到深夜。她与同学们相处得不好,她们歧视她,她也藐视她们。于是,她便常常一个人躲起来拚命读小说,读诗歌,所读数量之大远远超过了她的同学们。本来嘛,诗歌和小说是孤独者的两大圣物呀。书取代了她的实际生活经验。不知不觉,她总是根据司各特①和奥斯丁的标准而不是以现实社会的目光看人。她将周围的人看成小说中的人物,用诗的标准来衡量他们。不幸的是,她自己所学的那些纯洁东西,终究抵挡不住别人教她的那些世俗的东西,结果,纯洁东西被冲得一干二净。表面上看,她变成了高等女郎,实际上却成了等级社会的牺牲品。她的父亲迫使她离开了自己的阶层,但又无力把她提高到上一个阶层,这就使她处于高不成低不就的局面。对她已经离开了的那个阶层的小伙子来说,她显得过于挑剔,高不可攀;对她所向往的那个阶层来说,她又显得过于平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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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沃尔特·司各特(1771—1832),英国历史小说家,主要小说有《艾凡赫》、《昆丁·达沃德》和《罗布·罗伊》等。

  她的那位父亲,就是莱姆的牧师所说的那个“十分谨慎的人”,其实呢,他毫不谨慎,是个集所有错误于一身的人。他日夜回想着先祖的荣耀,因此,他送女儿去寄宿学校读书并非出于对女儿的关心,而是希望她光宗耀祖。四代以前,他的祖辈们还是名声煌赫的绅士。他们跟德雷克家族甚至还是远亲。其实,此事纯属道听途说,谁知天长日久,居然弄假成真,他们也便成了弗兰西斯勋爵的嫡系后裔。不管怎么说,先祖们从前确实在达特茅与埃克茅之间冷僻葱绿的荒原上拥有一块很小的采邑。莎拉的父亲曾三次去瞻仰过,然后便悻悻地回到从巨大的梅里顿庄园租来的小农场上苦思冥想,反复筹划。

  女儿十八岁毕业回家,他显得老大不快(也许他原以为家中会出现什么奇迹,但谁知道他怎么想的呢?)。他吹牛时,女儿坐在偷木桌子对面不以为然地望着他。那神态刺激着他。在他看来,女儿成了一堆废铁(他出生在德文郡,而德文郡人总是视金钱为一切的)。他终于被刺激得发了疯。他放弃了租佃,自己买了一个农场。他自以为很聪明,拣了个便宜货,谁知便宜过了头,便宜货竟是一片不毛之地。有好几年,他抵东押西,拚命保持着荒唐可笑的绅士外表,最后完全发了疯,被送往多切斯特疯人院,一年以后咽了最后一口气。这时候,莎拉自己谋生已有一年了。她一开始是在多切斯特的一户人家任教,为的是离父亲近些。父亲去世后,她便来到塔尔博特家。

  莎拉虽然没有陪嫁,但她人长得标致,求婚者还是大有人在。谁知使她倒霉的那第一个原因动辄作怪,她一眼就看穿了那些伪装成信心十足的求婚者。她看清了他们的卑鄙,他们屈尊俯就的架式,他们的施舍心理和愚蠢行为。这样一来,她无法逃避的命运就是做个老处女。大自然花了几百万年的时间使她进化到今天,以便让她逃避这种命运,可这又有什么用呢?

  让我们想象一下实际上可能没有发生的事情。就在查尔斯丢下欧内斯蒂娜,独自专心致志地进行科学远征的那一天,波尔蒂尼夫人正在一张纸上罗列莎拉来她府上以后所做的值得称道的好事和错事。无论怎样,我们总可以想象她是在做这件事,因为莫尔伯勒府邸的莎拉小姐外出了。

  让我们一开始高兴点,先说值得称道的方面。她可能写道:“家庭气氛比以前愉快些了。”这第一条至少在莎拉来此工作的一年前是难以想象的。最令人吃惊的事实是,自莎拉来后,不管男仆和女仆,谁也没有卷铺盖走掉(据统计,过去卷铺盖走掉的多是女仆)。

  这种奇妙的变化是在莎拉就职(即担负起拯救波尔蒂尼夫人之灵魂的职责)不过几个星期后的一天上午开始的。象以往那样,老太太敏感地发现了一起玩忽职守的严重事故:有个上房侍女的任务是每星期二给第二客厅(波尔蒂尼夫人给自己和她的陪伴人分别准备了一间客厅)的蕨花浇水,谁知那女仆竟然忘记去履行自己的职责。蕨花倒是原谅了她,仍旧绿茸茸的。而波尔蒂尼夫人正好相反,气得直翻白眼。罪犯被传唤上楼,承认了自己失职。波尔蒂尼夫人本来可以大发慈悲,饶她这一次,可是那姑娘近来有两三次类似的过失都已记在女主人的惩治簿子上,所以,她的丧钟实际上早就敲响了。于是,就象家犬理应去咬夜贼的脚脖子一样,波尔蒂尼夫人带着这种责任感敲起了丧钟。

  “许多事情我都可以容忍,但这件事却不行。”

  “我再也不敢了,太太。”

  “不管敢不敢,别想呆在我家了。”

  “唉,太太,饶了我吧。”

  波尔蒂尼夫人朝那女仆的面孔瞅了一会儿,仔细地欣赏着她的泪水。

  “弗尔利夫人会给你结帐的。”

  莎拉小姐这当儿正好在场,因为波尔蒂尼夫人刚才正在口授信件。她的信大都是给主教们的,或者至少从她授信的语气上听起来是给主教们的。这时,莎拉提了一个问题,而且这问题的效果还出人意料。首先,那是她在波尔蒂尼夫人面前第一次提出的与她的职责没有直接关系的问题。第二,这问题对波尔蒂尼夫人的决断暗含着抵触情绪。第三,问题是向那个姑娘,而不是向波尔蒂尼夫人提出的。

  “你好些了吗,米莉?”

  不管那姑娘是由于听到同情的声音还是由于身体支撑不住,反正她跌倒在地,摇着头,双手捂住了脸。这使波尔蒂尼夫人吓了一大跳。莎拉小姐快步走到她身边,不一会儿就弄清了,那姑娘身体确实不好,最近一星期已晕倒过两次,但心里很害怕,不敢告诉别人……

  莎拉扶着米莉到了女仆的寝室里,安顿她上床休息以后,便又回到波尔蒂尼夫人的身边。这次是波尔蒂尼夫人提出了个令人惊讶的问题。

  “我该怎么办?”

  莎拉在回答以前直盯着波尔蒂尼夫人的脸。老太太的面色严峻,使莎拉下面的回答简直是对传统势力的让步。

  “您看怎么做最好就怎么做吧,夫人。”

  于是,可贵的花朵——原谅——就这样在莫尔伯勒府邸扎下了一条脆弱的根。当医生前来给女仆检查并说她患的是萎黄病时,波尔蒂尼夫人感到自己的确很慈善,因此异常高兴。后来又出现过一两次类似事故,虽然不象这一次那样充满戏剧性,但其结局都与这一次差不多。不过,这种事也只发生过一两次,因为莎拉总是抢在波尔蒂尼夫人的前头,对女仆做的事情进行检查。莎拉已经摸透了波尔蒂尼夫人的脾气,不久便能够象一位精明的红衣主教摆布无能的教皇一样,老练地摆布起波尔蒂尼夫人来,当然那都是为了达到高尚的目的。

  波尔蒂尼夫人列出的莎拉值得称道的第二条,很可能是“她的声音”。如果说这位女主人对仆人的世俗事务不够关心的话,那么她对他们的灵魂的关怀却是无微不至的。他们星期日必须两次去教堂。另外,每天还要进行早祷——包括唱圣歌、日课和祷告——而且老太太总是亲自到场,威严地主持一切。从前,有一件事总叫她伤透脑筋,这就是,不管她怎样对着仆人们怒目而视,也不能使他们乖乖顺从和进行忏悔,而顺从与忏悔正是他们的(当然也是她的)上帝所需要的。他们的脸上总是挂着对波尔蒂尼夫人的恐惧和麻木呆滞的表情——象是慌慌张张的羊群,而不象得救了的罪人。但莎拉却改变了这一切。

  莎拉的嗓音实在优美,既清晰又有节制,可是总是带着悲调,有时感情过于强烈。但不管怎么样,那确实是一种诚挚的声音。在这伙不知感恩的人群中,波尔蒂尼夫人第一次看到她的仆人们确实神态专注,有时还带着笃信宗教的表情。

  早祷固然很好,但是还要进行第二次崇敬上帝的仪式。仆人们被允许在弗尔利夫人淡漠的目光和粗糙、呆板的声音中于厨房里举行晚祷。楼上,波尔蒂尼夫人只一个人听莎拉读《圣经》。在这样小型的仪式中,莎拉那优美动人的嗓音达到了最佳效果。有那么一两次,她的声音竟使那双从不动情的金鱼眼睛流出眼泪。真是难以置信。这样的效果自然不是故意制造的,而是产生于两个女人之间的深刻差异。波尔蒂尼夫人信仰的是虚无缥缈的上帝,而莎拉知道,上帝是实实在在的。

  莎拉读《圣经》时,不象那些著名牧师和达官要人一样,那些人要模仿布莱希特戏剧演出中的语气(“现在是你们的市长在给你们读一节《圣经》”),要求达到潜移默化的效果。恰恰相反,莎拉直接述说耶稣的苦难,述说那个生在拿撒勒的男子①的经历。在这种时候,她似乎失去了历史概念,是在述说眼前发生的事情。有时房间里灯光昏暗,她似乎忘记了波尔蒂尼夫人的存在,好象看见耶稣就在自己的面前。有一天她读“喇嘛,喇嘛,救救我吧”那一段,读到这几个字时,她犹豫了一下,然后沉默起来。波尔蒂尼夫人转身望了望她,发现莎拉泪流满面。这一时刻使波尔蒂尼夫人摆脱了日后的无限困境。或许因为这位老太太起身抚摩了一下莎拉低垂的肩头,所以她已被地狱的烈火烤干了的灵魂总有一天会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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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拿撒勒是现在巴勒斯坦地区的一小城镇。根据《圣经》传说:这儿是圣约瑟和圣母玛丽亚的故乡,耶稣的诞生地。

  我冒险将莎拉说得象个主教。其实她不信神。正如她看穿了人世一样,她同样看穿了维多利亚时代的教堂,看穿了教堂中那些沾满污秽的玻璃、那些愚蠢行为和对《圣经》狭隘、拘泥的解释。她看到世间存在着苦难,她祷告,希望苦难结束。我说不出,假如莎拉生在我们这个时代,她会成为什么样的人物;但要是她生在更早的时代,我相信她要么会成为圣女,要么会成为皇后。这既不是因为她笃信宗教,也不是因为她的性别,而是因为她本质上具有罕见的力量,一种同情和激情兼备的力量。

  波尔蒂尼夫人罗列的关于莎拉值得称道的还有其他各条:一种不去烦扰波尔蒂尼夫人的能力,这种能力令人敬畏,是莎拉所独有的;默默承担各种家政责任而又不越权行事;能做一手好针线活儿。

  波尔蒂尼夫人生日那天,莎拉送给她一件礼物,那是一只椅背套,四周绣着蕨花和铃兰花,煞是好看。实际上,波尔蒂尼夫人坐的椅子并不需要这种保护性的装饰品,但是在那个时代,椅子上没有背套看上去赤裸裸的,很不雅观。椅背套使波尔蒂尼夫人喜出望外,它巧妙而永久地使那女妖每次坐上宝座便想起受她庇护的这个女子是可以原谅的。由此看来,莎拉真的有点象老练的红衣主教呢。别看那椅背套微不足道,它给莎拉带来的好处,就象那只不死鸟给查尔斯带来的好处一样。

  最后一件值得称道的事是莎拉分发了宗教宣传小册子(在莎拉来以前,分发小册子是仆人们感到最艰难的任务)。波尔蒂尼夫人象维多利亚时代许多有钱的孤独寡妇一样,对此类小册子的力量深信不疑。但是,收到小册子的人十之八九都不会读——实际上很多人什么东西也不读,即使读过的人,也十之八九对尊贵作者的本意一无所知。只要发掉就行,至于收到小册子的人读还是不读,理解还是不理解,那都是无关紧要的事。莎拉每次拿一大批小册子发出去后,波尔蒂尼夫人便会看到同样数目的灵魂得救了,而且她还用粉笔记到自己在天国的帐簿上。她还看到这位法国中尉的女人在做公开忏悔,这也使她心里乐滋滋的。莱姆镇的其他人,那些穷人,也以同样的目光看着莎拉,不过他们对莎拉比波尔蒂尼夫人所能想象的要慈善得多。

  莎拉发明了一句套语:“此书由波尔蒂尼夫人撰写,请阅读并铭记在心。”同时,她无所畏惧地跟莱姆的居民们打交道。不久,那些面带讥笑的人收起了笑容,背后的冷嘲热讽也消失了。我想,他们从莎拉那双眼睛中所学到的东西,远远超出了塞到他们手中的、字打得密密麻麻的那些小册子。

  现在,让我们回过头来谈谈两人关系中莎拉的不良行为。首要的一条毫无疑义是“她单独外出”。本来商定,莎拉小姐每星期有半天假。对此,波尔蒂尼夫人觉得自己过分宽厚,因为那样就无异于承认莎拉的地位比其他女仆高,但是因为她要散发小册子,所以也就应承下来。其实此事还是牧师提议的呢。两个月来一切正常。谁知一天上午,莫尔伯勒府邸的仆人早祷时,莎拉小姐没有露面,波尔蒂尼夫人便打发女仆去找她,发现她尚未起床。波尔蒂尼夫人亲自前往,看到莎拉的眼里又噙着泪花。这一次,波尔蒂尼夫人十分恼火。尽管如此,她还是派人请来了医生。那位医生给莎拉看了好长时间,随后下楼找到等得不耐烦的波尔蒂尼夫人,就有关忧郁症的问题给她上了简短的一课(他在这方面的造诣超出了同时代的人和他的职位),并且命令她,必须给她的罪人更多的自由时间,让她更多地呼吸新鲜空气。

  “如果您坚持认为这是十分必要的话……”

  “是的,亲爱的太太,我的确认为十分必要,而且非这样做不可。否则,我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那太不方便了。”可是医生听了一声不吭,板着面孔。波尔蒂尼夫人只好接着说:“好吧,我一周给她两个下午。”

  格罗根医生不象牧师那样靠波尔蒂尼夫人掏腰包过日子。说实在的,在莱姆镇,这位医生在任何人的死亡证明书上签字也要比波尔蒂尼夫人的更难过些。不过他还是忍着气提醒她,莎拉小姐每天下午都应睡觉,而且必须按他的吩咐办。这样,莎拉每天都可以得到半天自由时间了。

  莎拉的第二条毛病是“客人在时,常不露面”。在这一问题上,波尔蒂尼夫人发现自己完全处于糟糕的进退维谷之中。她极想让人看看自己的菩萨心肠,这就是说,每有来客,莎拉应当在场给人看看。但是在客人面前出现那样一张脸会产生非常有害的效果,那副悲切切的样子简直是给主人丢丑。客人们有时会问问莎拉过去的情况,她出于无奈,只好应酬。她的话有种自然的魅力,但也有种紧张感,聪明的常客很快就会礼貌地转过身去看看那位陪伴兼秘书。对于人们津津乐道的一些复杂、奇特的问题,她总是抱着一种冷漠的态度,使得这些问题变得索然无味。当然,她并非有意不让别人谈论这些问题。波尔蒂尼夫人从年轻时就隐约记得绞刑架上一个人的模样,在眼下这种场合,她觉得此时的莎拉再象那个人不过了。

  在待客的方式上,莎拉也施展了外交手腕。凡是熟悉的常客来访,她就留下来陪着。对于别的客人,她要么坐上一会儿便抽身走开,要么听到通报姓名还没等客人走进客厅,她就有意悄然离去。欧内斯蒂娜一直没有在莫尔伯勒府邸见到莎拉,就是这个原因。不过对波尔蒂尼夫人来说,莎拉不在场对她也有些好处,那样,女主人至少可以有机会向客人细细述说她不得不背着莎拉这个十字架。她会说,十字架的退席或根本不露面,只说明她自己在背十字架的技术上还有毛病,这可不能责怪莎拉哟。唉,背十字架是件令人讨厌的事!

  我把莎拉最严重的毛病留到最后讲,即“对勾引过她的那个男人还有藕断丝连的迹象”。

  波尔蒂尼夫人曾多次试图诱使她说出她那罪过的细节,并了解她目前追悔到何种程度。再善良的母亲也不会象她所表现得那么热切,希望做了错事的孩子改悔。谁知道莎拉对此事却象海葵一般敏感。不论波尔蒂尼夫人怎样旁敲侧击地接近这一问题,她马上就可以猜到她的心思。要是直接问她,她对这个问题的回答跟她们两人第一次见面时她的回答一模一样。当然这是指内容,而不是指每一个字。

  在此期间,波尔蒂尼夫人已是深居简出,即使偶尔出门,也只是乘四轮马车,到地位与她相当的人家走访。对莎拉在外面的活动,她只能依靠别人的眼睛来获得消息。幸好也有这么一对眼睛。这对眼睛后面的大脑受到怨恨和恶意的支配,心甘情愿时刻为那无能为力的女主人提供情况。这位间谍,想来读者一猜便中,就是弗尔利夫人。尽管她给波尔蒂尼夫人读《圣经》并不感到有丝毫乐趣,但她被莎拉取代,降了级,这使她恼羞成怒。莎拉小姐事事谨慎,对她分外客气,惟恐落个篡夺女管家职位的骂名,但磨擦终不可避免。弗尔利夫人需要做的事少了,可她并不觉得高兴,因为这意味着她的影响缩小。莎拉对米莉的帮助以及其他一些更周到的考虑,使她在楼下的佣人中间受到欢迎和尊敬。最使弗尔利夫人光火的是,她无法对手下人说这个陪伴兼秘书的坏话。她是个神经质女人,听到什么坏消息或担心发生什么糟糕的情况时,她反而感到开心。渐渐地,她对莎拉仇恨起来,最后简直是恨之入骨。

  她很刁滑。在波尔蒂尼夫人面前,她总是极力掩饰对莎拉的仇恨。她表面上装作对“可怜的伍德拉夫小姐”深表同情的样子,汇报时还不时地夹杂着“恐怕”、“我担心”等字眼儿。实际上她对莎拉进行了大量侦察活动。她不仅本人因差事需要常到镇子里去,而且她还有众多的亲朋好友听她使唤。她对那些人说,波尔蒂尼夫人很关心伍德拉夫小姐(自然是出于基督教最高尚、最慈善的目的),希望知道她在莫尔伯勒花园高墙以外的活动。结果,此时的莱姆镇就象莎拉当初生生事情时那样,到处是流言蜚语,莎拉在自由支配时间的每一举动,每一面部表情,都被夸大得一塌糊涂,被曲解得面目全非,而且很快就会传到弗尔利夫人的耳朵里。

  在不是去散发小册子时,莎拉外出活动的方式很简单,下午散步总是走同样的路线:从陡峭的庞德街往下走到陡峭的布罗德街,再从那儿走到“防波堤门”。所谓“防波堤门”,实际上是一座俯视着大海的石台,跟防波堤毫无关系。她时常站在石台旁边的岩壁上向大海眺望,但眺望的时间一般不长——不比走出驾驶台的船长仔细观赏大海的时间更长。随后,她要么转身朝下走,去考克莫伊尔海滩,要么朝另一个方向往西沿小路走半小时,绕过一个平静的海湾,到达防波堤。要是去考克莫伊尔海滩,她几乎总是转个弯到教堂去祷告一会儿(弗尔利夫人认为这件事决不值得一提),然后再沿教堂边的通道走至克立夫斯教堂的草地上。那片草地往上延伸至布赖克岭上的断壁残垣中。登上这片草地后,她一面走着一面不时地扭头望望大海,最后走到小路与通向夏茅斯的古道交叉的地方,从那儿回到莱姆镇。每当防波堤上人多时,她就要走这一条路线。可是当天气不好或由于其他缘故防波堤上人少时,她就从那条小路到防波堤上来,站在查尔斯第一次见到她的那个地方。据说,她说在那儿就会觉得自己离法国更近些。

  莎拉的这一切活动,经过添油加醋、歪曲污蔑,最后都传到波尔蒂尼夫人的耳朵里。不过,对波尔蒂尼夫人来说,莎拉是她的一件新玩具。老太太那时刚有了这件玩具,心里很高兴,所以,虽说她在乖戾、多疑方面本性难改,但在处理这件事时还是能宽宏大量的。尽管如此,她还是对这件玩具责备了一番。

  “伍德拉夫小姐,听说人家看到你外出时老是到同一个地方。”莎拉看到对方的责备目光,低下了头。“你朝海上看。”莎拉仍旧沉默不语。“我很高兴你正在悔改。我相信,在目前的环境中,你一定会悔改的。”

  莎拉接过话头:“谢谢您,夫人。”

  “我并不在乎你对我的感谢。天国里有人已得出了结论。”

  姑娘小声说:“这我知道。”

  “对不了解情况的人来说,你好象是在坚持不改。”

  “要是他们了解我的事儿,太太,他们是不会那样想的。”

  “可是他们偏要那么想。他们说你在巴望着撒旦①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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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根据《圣经》故事,撒旦是引诱人类堕落的魔鬼。这儿暗指那个法国中尉。

  莎拉站起身,走到窗前。时光正值初夏,紫丁香与山梅花香气四溢,画眉鸟的叫声阵阵传来。她疑视着人们要求她避而远之的大海。接着,她转过身,望着那老太婆:她安坐在扶手椅上,象女王在宫廷的御座上打坐一样。

  “您是否希望我离开你家,夫人?”

  波尔蒂尼夫人心中微微一震。莎拉简洁的语言再次使她感到无可奈何。她是那样喜欢她的声音,喜欢她其他方面的魅力!更可怕的是,她有可能要失掉天国帐单上正在增长的利润。她把语气缓和了一下。

  “我希望你能表明……那个人已经从你的心中抹掉了。我知道你已经把他抹掉了,但我希望你能表现出来。”

  “我怎样才算是表现出来呢?”

  “到别的地方去散步,不要去显示你的耻辱。这样做不是为了别的,就是因为这是我的要求。”

  莎拉低头站在那儿,什么也不说。过了一会儿,她抬头盯着波尔蒂尼夫人,来到这里后第一次微微笑了。

  “就按您的要求办吧,夫人。”

  用棋盘上的术语说,这叫丢卒保车,棋高一着。波尔蒂尼夫人听了莎拉的话后,宽宠大度地说,到海边换换空气也有好处,她并非完全不让莎拉到那儿去,可以偶然到那儿去走走,但不要老是去——“请不要站在那儿盯着大海。”总之,这是两个进退两难的女人达成的一项妥协。莎拉主动提出辞职,这使两个女人都看清了这个问题,不过是从不同的角度而已。

  莎拉遵守着协议对自己一方的规定,至少是履行了有关散步时走的路线那一部分。她现在难得到防波堤去,但是一旦去了,还是要象我们开头描写的那一天一样,她站在那儿盯着大海。莱姆镇周围的乡间小路纵横交错,散步时从哪儿都可以看见大海。倘若莎拉的唯一愿望是观赏大海,她只要在莫尔伯勒大院的草地上散步就行了,在那里完全可以看得到。

  弗尔利夫人有好几个月没有得安生了。不管什么时候,只要莎拉一停住脚步,一望大海,她马上就可以知道。只是这种机会并不多。再说,到这时为止,波尔蒂尼夫人已经不敢对痛苦的莎拉过分苛求,这也就使莎拉免遭过多的指责。关键问题是,正如间谍和主子常常相互提醒的那样,可怜的“悲剧人物”已经发疯了。

  不用说,读者也可以猜到实情:她表面上好象是疯了,实际上根本就没有疯……或者至少不是人们常常说的那样疯疯癫癫。她到处张扬耻辱自有她的目的,而有目的的人是神经正常的人。他们知道,只有在达到目的时,才可以停下来,暂时歇歇脚。

  但是有一天,就是本书开头的十多天前,弗尔利夫人来见波尔蒂尼夫人了。她站在那儿焦虑不安,那副面孔看上去象是她要报告一位老朋友死亡的消息。

  “我有件很不愉快的事要告诉您,太太。”

  波尔蒂尼夫人对这种话已经很熟悉了,就象渔民熟悉风暴征兆一样。

  “不是关于伍德拉夫小姐的事吧?”

  “要不是那就好了,太太。”女管家带着庄重的面色,盯着波尔蒂尼夫人,似乎要显示一下她独自承担的痛苦。“恐怕告诉您这件事是我的责任。”

  “对于承担责任,我们永远不能说‘恐怕’。”

  “是的,太太。”

  那张嘴依然紧紧地绷着,要是有第三者在场,他一定会惊奇不已,不明白她到底会说出何等可怕的事情。除了在教区教堂的祭坛前光着身子跳舞以外,还会有比她要说的更为可怕的事么?

  “太太,她去康芒岭了。”

  简直是小题大作!可是,波尔蒂尼夫人好象并不这样想,只见她的嘴巴奇怪地动了动,惊得再也合不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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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有一次,有那么一次,她抬起双眸,

  忽然间,她的两颊泛起了奇妙的红晕,

  只因我们四目相逢。

  ——丁尼生《毛黛》(1855)

    ……引人遐想的山岩间,丛林稀疏,果园里却果实累累。沧桑变迁的遗迹依稀可辨。多少年前的崖壁断裂坍塌后,几经风蚀,形成了这片使人赏心悦目的风景区,几可与名闻遐迩的怀特岛相媲美。

  ——简·奥斯丁《劝导》

    

  莱姆里吉斯和埃克茅斯之间,有一片六英里长的地段向西伸展着,这是英格兰南部最奇特的海边风景区之一。从飞机上看,这片风景区并非多么壮观。在海岸的其他地方,四野往往通到峭壁的边缘,而在这里,田野却在离海岸一英里的地方便消失了。棋格式的绿色、棕色农田不规则地跟阴暗的树林或灌木丛相接。如果飞机飞得很低,我们就可以看到这里的地势高低不平。低处是深深的峡谷,高处是白垩和燧石形成的奇形怪状的悬崖峭壁。这些悬崖峭壁宛如废弃的古堡墙壁,从周围苍翠的树林中拔地而起。从飞机上还可以看到……可是假如我们步行走到这里,我们便会发现,这片外表看来并不重要的原野却非常宽广。有人曾在这里迷了路,几个小时都走不出去。他们摊开地图,查到自己在什么地方迷了路,很难相信在这种小地方也会发生迷路的事。假如天气不好,迷路的现象会更严重。

  安德克立夫崖实际上是个长约一英里的斜坡,相当陡峭,是古代悬崖经水土不断流失形成的,其中平坦地段很少,难得有人到这儿来游玩。高低不平的坡壁斜对着太阳,上面生长着各种植物,到处是当年造成水土流失的喷泉。因而,这块地方也就成了植物学上的神奇之地。这里长着五月花、圣栎和其他英国罕见的树木。巨大的裂缝中长满了常春藤,蕨类植物长到七、八尺高,花儿比这一带的其他地方早开一个月。夏天,它是这个国家能提供的最近的热带丛林。象其他人迹罕至的地方一样,它也有它的神秘、阴暗和危险——从地理上讲,这样的地方确实为数不多。那里有许多罅隙和大坑,一不小心就会遭殃。有些地方,折断了腿的人即使喊上整整一个星期也不会有人听见。这地方今天虽然神秘莫测,但一百多年以前却比今天好些,不那么冷僻。现在,安德克立夫崖一所农舍也看不到了,而一八六七年那里倒有好几所,里面住着猎人、樵夫和一两个猪倌。獐子总喜欢在十分偏僻的地方生活,它们那时的日子过得肯定不很安宁。现在,安德克立夫崖已完全变成了荒野,农舍的墙壁已经倒塌,上面覆盖着常春藤。往昔的那些小路也不见了,附近也没有公路,唯一剩下的通安德克立夫崖的小路经常无法行走,于是议会便通过法案,把那儿列为国家自然保护区,所以这地方还没有完全丧失其用途。

  一八六七年三月二十九日,查尔斯爬过滨黑湾沿岸的陡峭小路,来到了安德克立夫崖。这儿真是英国的一座伊甸乐园。这个地方的东半部,就叫做康芒岭。

  查尔斯喝了点泉水解解渴,用湿手帕擦了擦滚烫的面颊。随后,他认真地向四周瞧着。树叶的沙沙声,花儿的芬芳,茂密的野生植物,娇嫩的蓓蕾,眼前斜坡上的这一切景物使他神魂颠倒。他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对搞化石研究这门科学居然反感起来。他周围的地面上长着金黄色与淡黄色的白屈菜和樱草花。四周的斜坡上长着雪白、茂密、鲜花盛开的刺李树。葱绿的接骨木树冠遮蔽着长满苔藓的小溪岸边。查尔斯刚才就是在这条小溪旁喝过水。小溪的岸上长着一簇簇麝香蔷薇和酢浆草,这是英国春季最优美的花草。在斜坡上方,他望见的是银莲花的朵朵花冠,再远处是一片深绿色的风玲草叶子。一只啄木鸟在远方的高树上啄出咚咚的响声。几只红肚子灰雀在他头顶上方唧唧喳喳地叫着。一些嚣鴓鸟和柳鸣鸟刚刚飞到树梢上和灌木丛中,在那儿婉转歌唱。查尔斯转过身来,看到蓝色的海潮正在缓缓而退,整个莱姆湾尽收眼底。向远处看去,黄色的切斯尔大坝一望无际,那些悬崖峭壁也似乎变得越来越小。大坝远方的一端跟英国的直布罗陀海峡——即波兰特海峡——相接。从远处看,海峡象是一片淡灰色的影子揳入蔚蓝色的大海。

  历史上只有一种艺术捕捉到过这样的自然景象。那就是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博蒂切利①曾在这样的大地上信步而行,朗萨德②曾在这样的空气中放声歌唱。不管那次文化革命的明确目标和目的是什么,也不管其失败程度和残忍性如何,文艺复兴本质上是文明世界最严酷的一个冬天的终结,它打破了国界的限制,是锁链和束缚的终结。总之,它与查尔斯所处的时代迥然不同。可是不要以为站在那儿的查尔斯对此一窍不通。他意识到自己对这个时代不满,不适应,也知道自己的局限性。当他深究这一切时,他便更接近了人类的本性——接近了卢梭接近了古代神话中的黄金时代和原始人类。也就是说,他假定人不可能再回到远古时代,他便用这种假定来排除他那个时代对待自然的偏见。他认为自己被文明养娇了,宠坏了,再也不能适应大自然了。而这一点使他感到忧伤——一种又苦又甜的忧伤。他毕竟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人,因此我们不能苛求他跟我们有同样的认识。其实,即使我们时代有着比那时远为丰富的知识,而且可以借助存在主义哲学来分析事物,我们也不过刚刚开始认识:占有欲与享乐欲是相互抵触的。查尔斯应该对自己说:“只要我现在占有这个,我就是幸福的,”而不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人那种说法:“因为我不能永久占有这个,所以我很悲伤。”不过,最后还是科学再次占了上风,他开始沿着小溪的燧石层寻找烤钵石。他找到了一块漂亮的扇贝壳化石,但没有找到海刺猬化石。他弯着腰,细心搜寻地面,然后直起身来走了几步,再弯下身去寻找。就这样,他慢慢穿过树林向西走去。有时他停下来用木棍尖端翻过一块看上去象是化石的石头看看,但是往往运气不佳,一无所获。一个小时过去了,对欧内斯蒂娜的义务感压倒了他对化石的贪婪心情。他看了看表,心里嘀咕了一句,转身往放着挎包的地方走去。爬上斜坡后,他来到一条小路上,背对着西斜的太阳,动身向莱姆镇走去。那条小路蜿蜒而上,转到一堵长满常春藤的石墙边,然后分成一些小岔路。他不知该朝哪里走好,犹豫了一下,接着沿一条低处的小路向前走了五十码左右。这条小路藏在峡谷之中。由于天色变暗,峡谷中的小路影影绰绰的。这当儿,他发现另一条支路突然转向他的右方。那条支路爬上一个长满杂草的斜坡,通向海边。他虽然对地势不很清楚,但还是决定走这条小路。他想,沿着这条小路走过去,一定会辨清方向。于是他拨开荆棘(这条小路很少有人走),来到一块绿色的小高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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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山德罗·博蒂切利(1444—1510),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画家。

  ②朗萨德(1524—1585),法国诗人。


  那块小高地颇为宽敞,象高原上的一片牧场。有几只短尾巴野兔窜来窜去,将草坪上稍高一些的杂草啃得一干二净。

  查尔斯站在阳光下,小米草和三叶草点缀着草坪,一簇茉莉花绽开笑脸。他走到高地的边缘。

  就在高地下面,他看到一个人。

  他呆住了,以为自己撞上了一具死尸。其实那是一个女人,躺在地上睡着了。她选的地方很特别。从高地上有一大片草丛垂了下来,高约五英尺,将她遮得严严实实,除非象查尔斯那样走到高地的边缘,否则谁也别想看到她。这小小的天然阳台后面是白垩墙壁,墙壁伸向西南,遮住了冷风,使这块地方成为一个晒太阳的露台。不过这样的露台大概不会有多少人欣赏,因为它的外边是一大片三四十英尺长的极为难看的荆棘丛。荆棘丛的外面是真正的峭壁,伸向海边。

  查尔斯的第一个念头是要抽身走开,免得让那女人看见。他没有看清那是谁。他站在那儿手足无措,两眼直勾勾地望着她,对周围的景物视而不见。他迟疑了一下,准备马上走开,谁知好奇心又驱使他向前挪动了几步。

  那女人仰卧着,睡得很香。她的大衣敞开着,露出靛蓝上衣,上衣是棉布做的,领子是白色的。她的脸背着他,右胳膊伸向后面,象小孩子地样弯曲着。胳膊周围的杂草丛中开着一簇银莲花。她那样子十分温柔,可是她躺的姿势叫人不由联想起男女之间的事情。它使查尔斯隐隐约约地回忆起在巴黎的那段生活。有一天黎明,在赛纳河畔的一间卧室里,他看到另一个姑娘也是这么睡着。至于那姑娘姓甚名谁,他现在忘得一干二净,兴许他压根儿就不知道。

  他沿高地的弧形边缘走着,来到可以看清那女人面孔的地方。只有这时他才猛地发现,自己撞上的正是法国中尉的女人!她的一些头发已经松散开来,遮住了半边脸。他记得在防波堤上看见她的时候,她的头发好象是深褐色。这时他才看清了,原来她的头发微带红色,而且蓬蓬松松,没有当时每个女人都涂的头油所发出的光泽。她的面容呈褐色,在阳光下看上去几乎是红色的,大概她更注意健康,常晒阳光,对当时把苍白、倦怠的面容视为美貌的风尚不以为然。她的鼻梁挺直,眉毛粗浓……他看不清她的嘴巴呈什么形状。不知怎么,他感到很烦恼,因为那地方很难找到一个适当的角度来观察她。

  对于这次意外的相遇,他感到精神恍惚,只是站在那儿呆呆地望着。同时,他心里也充满一种奇特的感觉。那并非是一种性感,而是一种兄弟情谊或父辈的情谊。他深信,这个可怜的人儿是无辜的,她被社会遗弃是不公正的。他想,她这样孤孤单单正是这种遗弃所造成的恶果。他不能想象,除绝望以外还会有什么东西能将她驱逐到这种地方。要知道,在他那个时代,女人都是文静、胆小,不轻易抛头露面,难以进行长久体力活动的。

  最后,他走到高地的边缘上,向下看她的面孔。这时,他以前看到过的她那种悲怆的表情完全消失了。在睡梦中,这张脸是温存的,甚至还带着一丝笑意。正当他弯着腰、侧着身细细端详的时候,她醒了。

  她猛地抬头向上一望,动作之快使查尔斯已经来不及抽身退避。他窥探别人,被发觉了,但他还不至于因为要摆绅士派头而否认这一点。这当儿,莎拉慌忙站了起来,披好大衣,回过头来望着他。他脱下帽子,深深地鞠了一躬。她默默不语,一直那样惊奇地、慌乱地、略带羞涩地望着他。她的眼睛很漂亮,一对眸子黑黑的。

  他们就那样站着待了好几秒钟,似乎彼此都不理解。她站在下面,腰以下全被杂草遮住,看上去是那么矮小。她抓住领子,看样子要是他向她走近一步,她就会逃之夭夭似的。

  他终于镇定下来,找到了合适的词儿。

  “实在太抱歉了。我无意间碰到了您。”说完后,他便掉转身走开了。他没有回头,急急匆匆地回到原路。他来到叉路口,不知该走哪条路,心想刚才应该向她问路。他等了一会儿,看看她是否跟上来。她没有走过来。于是他迈着坚定的步子,在更加陡峻的小路上走起来。

  此时,海面上很平静;在晚霞闪耀的黄昏中,到处是一片寂静,只有海浪轻轻拍打着岸边,发出哗哗声。查尔斯并没意识到,在他踌躇不决的几秒钟里,整个维多利亚时代的精神已烟消云散。当然,我并不认为他走的是一条错误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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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你得循规蹈矩尽义务,

  尽管对叫你做的事摸不着头脑。

  世人要你上教堂,

  世人要你上舞场,

  父母要你早成家,

  姐妹同学也一样。

  ——A.H.克劳①《义务》

    “噢,哼,他呀!”她鄙夷地嚷道,

  “他算个啥子?

  看不出有什么出息;

  衣服倒穿得花里胡哨,

  可拉扯他长大的山民,

  并没教他懂得多少……”

  ——威廉·巴里斯②《多塞特乡音诗集》(1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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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亚瑟·休斯·克劳(1819—1861),英国诗人,著有诗体小说《旅之恋》。

  ②威廉·巴里斯(1801—1886),英国牧师、诗人。他坚持用英国多塞特方言写诗,主要作品有《乡情集》等。


  大约与这次意外相遇的同一时刻,欧内斯蒂娜焦躁不安地从床上爬起来,打开梳妆台的抽屉,拿出她那本摩洛哥皮封套的黑色日记本。她绷着脸,翻到早晨写的几句话。从文学的角度看,那几句话实在是平庸无奇。“给妈妈写了信。没见到最亲爱的查尔斯。天气挺好,但没有外出。觉得不开心。”

  这位可怜的姑娘一整天都无所事事,只有特兰特姨妈待在身边,给她消愁解闷。查尔斯差人送来的水仙花和长寿花早就放在那儿,这时,她正在嗅着花儿的香味。谁知那些花儿也叫她烦恼。特兰特姨妈家的院落不大,她听到查尔斯的男仆萨姆敲前大门,又听到趾高气扬、心眼很坏的女仆玛丽开门——两个人的嘀咕声、女仆在远处的咯咯笑声和关门声,这一切使她的脑海里闪过一个肮脏而可怕的疑团:查尔斯当时就在楼下,跟玛丽打情骂俏。这就触动了她的心思,她对查尔斯最不放心的就是这一点。

  她知道,查尔斯曾在巴黎和里斯本住过,也到其他不少地方旅行过。她知道查尔斯比自己大十一岁,也知道他是很讨女人喜欢的男子。对他过去征服过什么样的女人,她总是装作漫不经心地问三问四,而他也就轻描淡写地回答她。问题就出在这里。她感到他一定对她隐瞒着什么事情——或许他跟一位倒了霉的法国伯爵夫人,也或许是跟一位多情善感的葡萄牙女侯爵有过什么风流韵事。她永远没想到过巴黎下层社会的姑娘或葡萄牙辛特拉市旅馆长着杏核眼的女招待,其实那倒更为接近实情。从某种程度上讲,查尔斯是否与别的女人睡过,她并不象现代姑娘那么醋劲十足。当然,她一想到那种罪过的事情时,便要说一句“我无论如何也不干”,而她真正嫉妒的却是查尔斯的心。不管过去还是现在,她都无法摸透查尔斯的心思。她不懂得分析问题应去其枝节,抓住要害。查尔斯说,他确实没有真正地恋爱过,这倒是实话,而她在心情不佳的当儿,反而将此话当作确凿证据,证明他以前曾经热烈地爱过别人。她认为,查尔斯镇静的外表,是激战过后战场上的可怕沉寂,是激战一个月后的滑铁卢,除了那次战役外,别的都不值得一提。

  大门关上后,欧内斯蒂娜考虑到自己尊贵的身分,便尽力控制自己的感情,时间之长正好是一分半钟。随后,她伸出纤细的小手,毫不犹豫地拉了一下床边拉绳的镀金手柄,楼下的厨房里便响起一阵丁丁当当的清脆铃声。过了不一会儿,楼梯上响起了脚步声、敲门声。门开了,玛丽走进来,手里捧着一只花瓶,里面插着一大束春天的各种鲜花。那姑娘走上前来站在床边,脸给花儿半掩着。她那笑眯眯的神态,男人见了无论如何是不会恼火的,而对欧内斯蒂娜来说却恰恰相反。她看见这个不受欢迎的弗洛拉①就皱起了眉头,责备地望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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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罗马神话中的花神。

  在本书已写到的三位年轻女子中,照我看来,玛丽是最漂亮的一位。她总是那样生气勃勃,没有一点儿私心,而且她的外表又是那样俊俏……她的粉红色的皮肤细嫩纯净,头发呈黄色,淡蓝色的大眼睛特别迷人,男人看了定会为之动情,作为回报,这对眼睛也会含情脉脉地朝那男人回望一下。这对眼睛象是上等美酒,芬香扑鼻,但又不给人过分的感觉。她时常穿一身维多利亚时代的标准衣服,尽管因为旧而显得寒伧,但它不能掩盖玛丽那匀称、丰满的身材。我说“丰满”,其实这个词儿并不确切。我刚才提到过朗萨德,他有个词儿倒是可以用来形容玛丽,叫做“丰腴”,既有挑逗性的丰满而又不失苗条之魅力。玛丽的曾孙女在我写本书的这个月正好年满二十二岁,长得极象其先祖;她的美貌闻名世界,因为她是英国著名的青年影星。

  但是这种脸蛋儿在一八六七年恐怕还吃不开。例如它并不能博得波尔蒂尼夫人的欢心。三年前波尔蒂尼夫人就熟悉这张面孔了。玛丽是弗尔利夫人一个堂兄的侄女。弗尔利夫人到波尔蒂尼夫人那里求情,让她留下玛丽在她那可憎的厨房里干活。可是莫尔伯勒府邸对玛丽来说,就象坟墓对一只金翅雀一样。波尔蒂尼夫人有一天暗暗地巡视她的统治区,从楼上的窗口里突然发现一个令人作呕的场面:年轻的马夫正向玛丽恳求接个吻,而他竟没有怎样遭到拒绝。这一下,金翅雀立即获得了自由,飞到特兰特夫人家中。波尔蒂尼夫人严肃地警告那位夫人,说收留这样一个事实已证明了的荡妇实在太莽撞了。可是警告无济于事。

  玛丽在布罗德街过得很愉快。特兰特夫人喜欢漂亮姑娘,更喜欢笑眯眯的漂亮姑娘。欧内斯蒂娜是她的外甥女,当然得到她更多的关心。可是,她每年只能见欧内斯蒂娜一两次,而玛丽,她却可以每天看到。这姑娘表面上轻佻,含情脉脉,实际上对人很和善、亲热。再说她并不吝啬,人家对她热情,她对人家也是一副热心肠。欧内斯蒂娜并不知道,布罗德街的这幢房子里有一个令人惊愕的秘密:有时厨子放假时,特兰特姨妈居然和玛丽在楼下的厨房里一起坐着用膳。这对两个人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生中最愉快的时刻。

  玛丽并非是无可指责的,其缺点之一就是对欧内斯蒂娜充满妒意。这倒不全是因为从伦敦来的那位年轻女子一到,她便立刻失去了这个家庭中默认的宠儿的地位,而是因为那年轻女子不但从伦敦来了,还带来一箱箱伦敦和巴黎的时髦衣着,这对一个整年只有三条裙子可换的女仆来说,不能算是最好的见面礼。在那些时装中,没有一件是她看了顺眼的。最好的一件她看了最窝火,那全是因为它是由来自首都的那位年轻王子送给欧内斯蒂娜的。她还认为查尔斯长得很帅,是位漂亮丈夫,要是配欧内斯蒂娜这样病恹恹的可怜虫,他未免太好了些,实在可惜。这就是为什么每次她给查尔斯开门或在街上撞见他时,查尔斯总是有幸得到那对灰眸子传来的秋波。事实上,这鬼头鬼脑的小东西常常故意选在查尔斯到来或告辞时出现在门口。每次查尔斯在街上向她脱帽致意时,她心里便偷偷地向欧内斯蒂娜翘起鼻子表示轻蔑。她心里很清楚,为什么查尔斯一走,欧内斯蒂娜便匆匆回到楼上①。象所有的风流女仆一样,她敢于去想那些年轻的女主人不敢想的事情,而且她也知道自己比她们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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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指上楼窥望查尔斯是否在离去时与玛丽打情骂俏。

  在用恰当而又恶毒的方式向病人炫耀了自己的健康和欢乐以后,玛丽把鲜花放在旁边的小衣橱上。

  “查尔斯先生叫送来的,蒂娜小姐,她向您问候。”玛丽说起自己的土话来总是乱用代词和后缀,叫人听起来很不舒服。

  “把花放到梳妆台上。我不喜欢它们靠我这么近。”

  玛丽顺从地把花放到梳妆台上,又稍稍重新整理一下花束,表示对女主人的吩咐不那么服贴。随后,她笑着侧转过身,望着疑心重重的欧内斯蒂娜。

  “他亲自送来的吗?”

  “不是,小姐。”

  “查尔斯先生在什么地方?”

  “不知道,小姐。我没问过他的仆人。”她紧绷着嘴巴,似乎要咯咯地笑出声来一样。

  “可是我听见你跟他的仆人说过话呀。”

  “是的,小姐。”

  “说什么来着?”

  “就是问问当时是几点钟,小姐。”

  “就是这个使你笑的吗?”

  “是的,小姐,是他说话的腔调使我笑的,小姐。”

  当时出现在门口的萨姆与早晨磨剃刀时那个满脸忧郁、愤懑的萨姆判若两人。他把漂亮的鲜花塞到淘气的玛丽的胳膊弯里,说:“给楼上那位漂亮的年轻女士。”接着,玛丽正要关门,萨姆灵巧地把一只脚插在门槛里边,又机灵地从背后抽出一只手,送上一小束藏红花,另一只手迅速摘下时髦的短边礼帽,向面前的姑娘致意,说道:“给楼下这位更可爱的女士。”玛丽脸上飞过一阵红晕。萨姆觉得,刚才挤住他的脚的那扇门这时压力奇妙地减轻了。他瞅着玛丽闻那些黄色的鲜花。她闻花时的姿势虽不优美,但却是当真地在闻着,结果她那漂亮而傲慢的鼻尖染上了一点桔黄色。

  “那袋烟灰得照吩咐的那样马上送去。”她咬着嘴唇,等待萨姆回答。“有一个条件,就是不赊帐,必须立即付钱。”

  “那么要付多少钱?”

  萨姆站在门口盯着对方,似乎在计算一个公平的价格。随后,他把手指放在嘴唇上,朝玛丽莫名其妙地用力挤了挤眼。就是他这个动作引起了玛丽的那阵笑声,但她又不敢大笑,只得尽力克制自己。接着,门砰地一声关了起来。

  欧内斯蒂娜瞪了玛丽一眼。当然,这一眼不会使波尔蒂尼夫人丢脸,因她早已把玛丽赶走了。“你要记住,那个仆人是从伦敦来的。”

  “是的,小姐。”

  “史密逊先生已跟我谈起过他。那人把自己看成是唐璜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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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唐璜原是西班牙文学中的人物。据说他生活在十四世纪,曾引诱了塞维利亚驻军司令的女儿,并在决斗中将这个司令杀死。在欧洲文学中,唐璜常常是浪子的形象。

  “小姐,唐璜是什么东西?”

  玛丽问话时那种迫不及待的样子使欧内斯蒂娜大为不悦。

  “这你就别管了。要是他进一步动什么坏脑筋,我希望你马上告诉我。好啦,去给我端点大麦茶来。以后要当心点。”

  玛丽的目光微微闪烁一下,很象是表示轻蔑。不过她很快垂下眼皮,平顶花边小帽也随着脑袋低垂下来。她弯腰象征性地行了个礼,便离开了房间。她走下三段楼梯,回来时再爬三段楼梯,去给小姐端大麦茶。而在这期间,欧内斯蒂娜却坐在那儿回忆往事,来安慰自己。她对特兰特姨妈家那种有益于健康但却不好喝的大麦茶丝毫不感兴趣。

  从某种意义上讲,玛丽在这次对话中倒是占了上风,因为它使欧内斯蒂娜(从本质上讲,她并非是个家庭暴君,而仅仅是个宠坏了的孩子)想到,她不多久就用不着假装家庭主妇,而要成为名副其实的家庭主妇了。当然,想到这一点她心里挺快活。有自己的家,脱离父母……这自然不错,可是仆人是个很头痛的问题,人家都这么说。人家还说,现在的仆人跟过去不一样了。总之,这是件令人讨厌的事。欧内斯蒂娜的这种疑虑和忧伤在查尔斯身上也不见得没有——此时,他正汗流浃背地沿着海岸跋涉着。生活会改变一切,这是毋庸置疑的。但与此同时,还不得不承受着烦恼,别无选择的余地。

  为了解除这种对未来思虑引起的烦恼——即便此时已到下午,她还在烦恼着——欧内斯蒂娜抽出日记本,在床上支起身子,再次翻到贴着茉莉花枝的那一页。

  十九世纪中叶,按财富划分社会等级的趋势已经在伦敦出现。当然,高贵的血统和门第并没有被取代,但是世人已经公认,健全的大脑和金钱可以人为地创造出能被人们所承认的社会地位来。当时的首相迪斯雷利就属于这种靠金钱和大脑起家的人,而这样的人还为数不少。欧内斯蒂娜的祖父年轻时也不过是斯托克纽文顿一个富裕的布商,可到去世前竟变成了一个腰缠万贯的布商——而且还不止于此,他搬到伦敦市中心做生意,在西区建立了最大的商店之一,除布匹之外,又开辟了好几个其他营业部。她的父亲使女儿受到他自己受到的同样教育——用金钱所能买到的最上等的教育。除了出身以外,他的确变成了一位无懈可击的绅士。他考虑周到,娶了一位比自己门第高的女子,伦敦一位最著名法官的女儿。那位法官的地位比得上大法官,其名声之煊赫与他不远的先祖不相上下。因此,欧内斯蒂娜对自己社会地位的担心实在是杞人忧天,即使按照维多利亚时代的标准看,她也大可不必焦虑。而且,查尔斯从来也不把此事放在心上。

  “想想看,”查尔斯有一次对她说,“我这个姓氏史密逊是多少不光彩,多么粗俗。”

  “说的是,不过要是你叫布拉巴宗·瓦瓦苏勋爵,我就会更爱你的呀!”

  但是,在她这种自我解嘲的背后,却潜伏着一种恐惧心理。

  他是前一年十一月遇到她的。当时一位太太请客,她早就看中了查尔斯,想把自己一窝子傻乎乎的女儿挑一个嫁给他。糟糕的是,尽管这些淑女们在晚会开始前已由父母指点过一番,但她们在晚会上还是犯了一个大错误。她们装模作样地对查尔斯说,古生物学深深地打动了她们,并要求查尔斯务必给她们开出这一方面最有趣的书单。而欧内斯蒂娜则不同,她带着彬彬有礼但又挖苦人的神气,决心对他不那么认真。她咕哝道,要是在煤筒里发现什么有趣的煤块标本,她一定送给他。过了一会儿,她又说,她认为他太懒惰。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伦敦的任何客厅里都有许多他感兴趣的那种物件,只要他迈开双脚就行了。

  本来,这两位年轻人都以为那一定是个令人扫兴的晚会,可是晚会后他们各自回家时,却发现事情并非是他们原来想象的那样。

  他们两人都发现对方很聪明,都很随便,说话直来直去,叫人觉得有趣。那一年冬天,已有一大堆小伙子摆到她面前,让她审查。她放出口风说“那个史密逊先生”倒是调起了她的胃口。她的母亲做了周密的调查,随后便和丈夫商议,丈夫又进行了更多的调查。任何男性青年,要踏进海德公园旁边那所高房子的客厅之中,都要经过缜密的审查,就象如今要进入保安部门的任何原子科学家都得经过审查一样。查尔斯完全成功地通过了秘密的严格考查。

  欧内斯蒂娜已看清了她的情敌们的错误,她知道硬塞给查尔斯的妻子是永远不会打动他的心的。后来,欧内斯蒂娜的母亲经常请查尔斯吃饭、看戏,但他惊奇地发现,这其中没有一般婚姻中常使用的手腕。她的母亲直截了当地说:她的小乖乖是多么喜欢孩子,“偷偷地盼着冬天赶快结束”(据说,绊脚石伯父一死,查尔斯就要永远住在温斯亚特庄园)。而她的父亲则更率直地说,“我最可爱的女儿”会给她的丈夫带去一大笔财产。其实这话也是多此一举。海德公园的那所房子完全配得上一位公爵居住,欧内斯蒂娜没有兄弟姐妹,还能给谁呢?唯一的继承人本身不是比银行的千百条声明还能说明问题吗?

  欧内斯蒂娜后来当然是完全投入了查尔斯的怀抱,但在当初,她象一般宠坏了的孩子一样,却决心不给查尔斯以任何优待。查尔斯到她家时,她总要设法让一些漂亮的小伙子也在场,并不给她真正的猎物以任何特殊的关注和青睐。她对查尔斯从来都是随随便便,虽然未曾明言,但她给他的印象是,她之所以喜欢他,是因为他好玩。当然她心里明白,他是非她不娶的。后来,在一月份的一天傍晚,她决定摊牌。

  她看见查尔斯一个人站在客厅的一端,另一端是位老寡妇,此人跟波尔蒂尼夫人差不多,都是贵族老太婆。欧内斯蒂娜看得出,查尔斯对那个老太婆十分讨厌。她朝查尔斯走去,说:

  “您何不跟费尔韦瑟太太谈一谈?”

  “我宁愿跟您一谈。”

  “我可以把您介绍给她,那样您就可以亲自观赏一下早期白垩时期发生的事情了。”

  他笑了。“早期白垩是个纪,而不是个时期。”

  “这无关紧要,反正它一定很古老。而且我知道,过去九千万年之内发生的事情,您是不感兴趣的。请吧。”

  他们便走向客厅的另一头,朝那位“白垩纪老太太”走去。走到一半,她止住步子,将手搭在他的胳膊上,两眼流盼生情,看着他的脸。

  “如果您决意当个令人讨厌的老光棍儿,史密逊先生,那您就该装得更象一些。”

  他还没来回答,她便走开了。她那句话听起来只不过是平时的玩笑话,但就在那短暂的一刻,她的目光告诉他,她是在求婚。错不了,当时的伦敦,踯躅于草市街大门口的那些女人就是向行人投去这样的目光。

  但她并不知道,她的行为触动了查尔斯内心深处日渐敏感的区域。他感到自己越发象住在温斯亚特的伯父了。随着时光的流失,他对婚姻大事,象对许多别的事情一样,越发挑剔、懒散、自私……总之越来越不成样子了。这两年来,他没有出国旅行。他认为,自己到现在还没成家,其原因就在于旅行。旅行这玩意儿他他顾不得成家立业。在旅行中,他也有机会跟什么女人睡上一夜,但他对这种乐事儿还是尽力克制自己的。那大概是因为他还没有忘记在英国时,他在这方面写的第一篇文章所引起的内心的恐惧。

  旅游不再有吸引力了,有吸引力的是女人。他在道德方面是很敏感的,所以,他虽然在性欲满足方面极不顺利,但也不愿再到比利时的奥斯坦德或到巴黎去住上一个星期了。他不想为了满足性欲而去旅游。自从欧内斯蒂娜看他那一眼后,他反复考虑了一个星期。随后,有一天早晨他醒了过来。

  他觉得事情很简单,他爱欧内斯蒂娜。他想,在这样一个清冷、灰暗的早晨,地上撒着白花花的雪片,倘若一觉醒来,看见那文静甜蜜、对一切都不以为然的小脸儿睡在身边,那该多有意思。而且,天哪(这一事实使查尔斯大吃一惊),那是上帝和人类都认为合法的“睡在身边”。几分钟后,他急匆匆地打铃,惊动了睡眼惺忪的仆人萨姆。萨姆慌忙跑上楼来,主人的话叫他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萨姆!我是个绝对的、百分之百的混帐大傻瓜!”

  一两天后,这位“十足的大傻瓜”与欧内斯蒂娜的父亲谈了一席话。谈话很简短,双方也都满意。随后,查尔斯到了客厅,欧内斯蒂娜的母亲坐在那儿,浑身激烈地颤抖着。她连跟查尔斯讲话的力气也没有了。只是糊里糊涂地朝暖房的方向指了指。查尔斯来到暖房,打开白色大门,一阵花香扑鼻而来。他东张西望地寻找,最后发现欧内斯蒂娜站在暖房最远的一个角落里,一族白兰花遮住她的身子。他看见她瞥了他一眼,随后急忙垂下眼皮转向一边。她拿着一把银剪刀,假装在剪除枯花。查尔斯走近她的身后,咳嗽了一声。

  查尔斯说:“我辞行来了。”她痛苦地瞟了他一眼,但他假装看着地面,没有注意她的表情,并接着说:“我已决定离开英国。我的后半生将用来旅行。一个脾气不好的老光棍儿还能怎样打发日子呢?”

  他还想再往下说,但他发现欧内斯蒂娜垂下了头,抓住桌子的手因用力过猛,指节都发白了。他知道,要是在平时,她会马上看出他在开玩笑。而现在她竟如此迟钝,那是因为她太激动了。查尔斯看出她的确十分激动。

  “但是,要是有人对我特别关心,愿意跟我一起……”

  他不能再讲下去了,因为她转过身来,眼里噙满泪水。他们的手碰到了一起,他拥抱了她。他们没有接吻。他们无力接吻。天生的性本能被无情地囚禁了二十年,然后大门豁然敞开,囚徒怎能不激动得啜泣一会儿呢?

  过了几分钟,欧内斯蒂娜稍微平静了一些,查尔斯便带着她穿过暖房的花间通道,往客厅走去。他在一棵茉莉前停下,折了一小枝花,往她的头发里插。

  “这虽不是槲寄生①,但意思是相同的,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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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当时英国人订婚时,男子习惯上要送给女子槲寄生。

  于是他们便孩子般地热烈亲吻着。欧内斯蒂娜又哭起来,随后她擦干眼泪,让他领着回客厅。她的父母站在那儿。用不着再说什么了,欧内斯蒂娜扑向母亲张开的双臂,流了比刚才多两倍的眼泪。而两个男子则站在那里会心地笑了。一个好象刚刚达成了一笔极好的交易;另一个好象糊里糊涂地不知落到了哪一个星球上,但他真心地希望这个星球上的居民能够通达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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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那么,劳动的外化表现在什么地方呢?

  首先,对劳动者来说,劳动是外在的东西,也就是

  说,是不属于他的本质的东西;因此,劳动者在自己的劳动中并不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并不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因此,劳动者只是在劳动之外才感到自由存在,而在劳动之内则感到惘然若失。

  ——马克思

  《一八四四年经济学——哲学手稿》(1844)

    我幸福的时光,

  真象我所说的那样纯洁无瑕?

  ——丁尼生《悼亡友》(1850)

    

  查尔斯心里想着身后那个神秘的女人,小心地在康芒岭的丛林中穿行。他走了一英里多路,来到树林的边缘,同时也看到他下面不远处有很长的一排茅屋。屋子的周围有几片草地,伸向悬崖。查尔斯从树林里走出时刚巧看到一个男子从茅屋旁边的牛栏里赶出一群牛。他的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喝一碗美味的冷牛奶。他早晨吃了两块松饼,到现在还没吃过别的东西。特兰特姨妈家的茶点和温暖气氛在召唤他。但是,那碗牛奶也在向他呼喊……而且牛奶近在咫尺。他走下一个陡峭的草坡,敲敲茅屋的后门。

  开门的是一个木桶般粗壮的矮个子女人,胖胖的胳膊上沾满了奶沫。行,要喝多少有多少。这地方的名字?牛奶房。因为这儿确实有牛奶房,所以这地方也就叫这个名字。查尔斯跟着她走进斜房顶的屋子,这间屋子很长,是整幢茅屋的后半部分。屋里黑糊糊的,很是阴凉。地面上铺着石板。屋子里全是熟乳酷的气味。乳酷下面放着一排开水烫过的碗。三角木架上支着大铜锅,锅上面漂着金色的乳脂层。查尔斯这时想起从前听说过这个地方,这里出产的乳酷和黄油在当地很有些名气。特兰特姨妈说过这件事。查尔斯说出了这个牛奶女工的名字。那女人正从奶罐里舀出鲜牛奶,倒进一只蓝白相间的瓷碗里,那碗跟他来之前所想象的一模一样。那女人听到查尔斯叫她的名字,便微笑着瞥了他一眼。他由生人变成了熟人。

  查尔斯正在跟站在牛奶房外草地上的女人说着话儿,她的丈夫把牛赶出去后回家来了。他是个秃顶的大胡子,阴沉着脸,是位耶利米①。他严厉地瞪了妻子一眼,她慌忙停止唠叨,进屋去照看铜锅了。那丈夫显然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可是当查尔斯问他那碗甘美的牛奶值多少钱时,他回答得倒是挺快:一个便士!就是有年轻漂亮的维多得亚女王头像的那种便士,现在偶尔在找零钱时还可以看到,只是因为用了一个多世纪,那漂亮的头像已经磨得面目全非了。查尔斯付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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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耶利米是基督教《圣经》中的人物,是公元前六、七世纪的预言家,悲观主义者。

  查尔斯打算回到原来走的那条路,可是他还没来得及动身,便看到一个黑色人影从两个男子上方的树林里走出来。就是那个姑娘。她望了望下面两个人,继续向莱姆镇走去。查尔斯转身看了看那个牛奶工,发现他厌恶地瞪着上面那个人影。

  “你认得那位小姐吗?”

  “认得。”

  “她常走这条道么?”

  “常走。”牛奶工还在瞪着眼。过了一会儿,他说:“她算不上小姐。她是法国中尉的强(娼)妇。”

  查尔斯过了好大一会儿才弄清最后那个词儿的意思。他生气地瞪一下那个大胡子牛奶工。他是个卫理公会教徒,喜欢有啥说啥,特别那个“啥”是关于别人罪过的事,他讲过来就更起劲儿。查尔斯觉得这个人是莱姆镇流言蜚语的化身。对那个在草丛中睡着的女人,他可以相信别人说的许多事情,但要说她是娼妇,就是掉了脑袋他也不会相信。

  很快,他自己也走在回莱姆镇的马车道上了。树林之间两条白垩车辙向内陆延伸着,一排高大的树木半遮着大海,前头走着那个穿着黑衣服、已经戴上帽子的姑娘。她走得不算快,稳稳当当,没有女性矫揉造作之感,倒象是个惯于长距离走路的人。查尔斯加快步子赶了上去,走了一百码光景来到她的身后。白垩地上有些燧石露了出来,她一定会听见他带钉子的皮靴踩在上面的声响,但她没有回头。他看出她的大衣稍微长了一点,鞋后跟上粘着泥。他迟疑了一下,但是他记起了那个与他持有不同看法的牛奶工脸上的坚定表情,它驱使查尔斯非得见义勇为地走向前去,向她表明自己的态度。他要向那个可怜的女人表明,在她接触的范围内,并非每个人都是粗野的。

  “小姐!”

  她转过身,看到他脱掉帽子微笑着。她流露出惊讶的神色。虽然这种惊讶表情没有特别之处,但她的面容却给他有一种特殊的感觉。就好象每次见到它后,他都不相信有这种感觉,所以非得再看一眼不可。这张脸似乎既吸引他又拒绝他,他好象是在睡梦之中,既站着不动又一直在向后倒退。

  “我得罪了您两次。昨天我还不知道您是波尔蒂尼夫人的秘书,恐怕我跟您说话时很不礼貌。”

  她望着地面。“没关系,先生。”

  “刚才我看您好象是……其实我是担心您是不是病了。”

  她还是没有看他,只是垂下头转身走开了。

  “我是否可以陪陪您,反正咱们走的是同一方向。”

  她止住步子,但没有转身。“我喜欢一个人走路。”

  “是特兰特夫人使我发现自己错了。我是——”

  “我知道您是谁,先生。”

  看到她胆怯地急忙插话,他笑了。“那么……”

  她骤然望着他的脸,胆怯之中带着绝望的神色。“请行行好,让我一个人走吧。”他止住笑,鞠了一躬,向后退了两步。但她没有走,只是望着地面,过了半晌才说:

  “请不要对任何人讲您在这地方见到过我。”

  随后,她没有再看他一眼便真的转身走了,那神色好象是说她知道自己的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