蛊祸_玄幻魔法

蛊祸

作者:水雷

资料相关
卷一 死寂之森的引路者
卷二 无尽树海的探索者
正文
【有时候,名声太过响亮也不是一件好事。】————摘自沈笑手札《秘密笔记》

  “大……大哥,我先……劫个色!”

  小巷深幽而黑暗,空气中更是弥漫着一种腐烂的菜叶味,巷子尽头,隐隐有男人嬉笑和女人呼救之声传出。

  一名少女被三名青年堵在中间,少女脸上却满是惊恐。这些青年头发染的五颜六色、鼻梁上带着一副蛤蟆镜……大学附近这种打扮的,多半是混混之流。

  路灯发出昏黄而朦胧的光芒,仍旧可以清晰发现被围少女那清秀灵丽的面容,眼中惶然之色更让人涌出一股欺负的冲动,也难怪这几名混混劫财后还想出手劫色。

  像这种肮脏而窄小的巷子,在这个时段,平常人,尤其是女人,是不会走的,除非三五成群,否则十之二三会发生劫财、劫色这类事件。

  张菲菲很后悔,后悔今天没和同学一起回学校,后悔没有听舍友的劝告,更后悔报名参加这该死的四级辅导班。

  舍友常在她耳边叨叨,说某天、某天,某某在校外被抢,某某被打,某某被强X时,她总是附和的一笑,顺便诅咒一下混乱的治安,心中却从来没当回事,光天化日哪有那么多黑暗?但没想到今天夜晚,传说中的事情竟然发生在她身上。

  “我把钱都给你们,放过我吧!”张菲菲抱着最后一线希望,希望能破财免灾。

  “钱也要,人嘛……,我们也要!”嘿嘿贱笑声中,三名混混不断进逼,吓得张菲菲慌张倒退,直到身子贴上围墙为止,感受着身后围墙传来的冰冷,她的心渐渐下沉,几乎冻结。

  “哥哥们站在这儿,还真没人敢来救你!”

  这条小巷位置偏僻,过往行人本就不多,但偏偏又是回学校的必经之路,眼下夜间八九点钟,过路行人更是稀少,看着对方鸡毛掸子似的脑袋越来越近,那扑鼻而来的烟味酒气更是让张菲菲胃口翻腾不已,眼见清白就要沦丧在几名人渣之手,不由绝望的闭上了眼睛,暗自后悔不该单独外出。

  “咔嚓。”

  玻璃被踩碎的细微声响在寂静的夜晚是那么刺耳,三名混混同时转头望去,阴影中一个高大的影子渐渐靠近,张菲菲猛的睁开眼睛,心中燃起一线光明。

  “真对不住,还真有人敢来。”阴影中的人开口道,声音圆润很有磁性,是个男子。

  这一声对张菲菲来说就像是天籁之音,如溺水之人突然抓住个救生圈,心中的欢愉感激难以言语。她睁大眼睛,仔细瞧着自己的救星。只见一名十八九岁的青年从阴影中走了出来,路灯昏暗,仍旧可以看到他眼中淡淡的怒火。

  青年一身淡蓝休闲,十指修剪的很干净,白皙红润的脸上淡淡笑着,透着一股腼腆,就像邻家害羞的大男孩一般,这样的人能打过这三个流氓?张菲菲心口一阵冰凉。

  “各位,小弟偶然路过此地,没有打扰各位雅兴吧?”说着青年声音柔柔的,但内容却一点儿也不柔软。

  青年的话让张菲菲微微松气,来的总算不是一个脓包。

  “小子,我们很忙,留下钱包手机,赶紧滚蛋!”领头混混说完一甩鸡冠头,另外两名混混拔出小巧的匕首骂咧咧的冲向那名青年,鸡冠头则扣住美貌张菲菲脖颈,以防趁机逃脱。

  “救救我!”张菲菲急忙开口呼喊道。

  青年冲她微微点头,面对两个混混的包夹,白皙的脸上透出一股异样的红晕,撇嘴道:“各位抢劫的套路倒是很熟,想来从事这项职业也不是一两天了,我想问一下,除钱包外袜子要吗?我刚穿了三天,没有汗脚……”

  混混大怒,抡拳冲了过来,却见青年修长十指握成拳头,不时向对方肩臀等非要害上招呼,虽然青年打击的都不是要害,奈何动作实在太快,混混根本抓不住他,不一会就倒在地上直哼哼。青年弯腰从二人手上拿起匕首架在一人脖子上道:“那位朋友,请把那位美丽的小姐放了,从此咱们井水不犯河水!不然……”匕首紧了紧,压出一道血线。

  被劫持的人颤声道:“大……大哥……,我出……出血了……”

  “放人?还是放血?”青年眯眼笑着,用匕首轻轻一划,那混混脖子上的伤口又加深两份。

  深夜静寂无声,伤口上的血液滴落在水泥路面上,声音格外清晰刺耳。

  那人显然和两外两人交情深厚,瞪视青年良久后沉声道:“朋友,这次我们认栽,留下个名号,咱们日后再好好亲热!”

  青年不是冲动之辈,微微移开匕首,在混混衣服上蹭了两下,笑道:“名字就不必了,明天开始,我们从没有见过面!”

  或许是青年若无其事擦血的样子给了混混头目很大刺激,他在张菲菲后背猛推一把。她踉跄向前几步,趁机跑到青年身边,定定心神后才发现,青年已经放开了那两名混混,鸡冠头恨恨望了青年一眼,着带着受伤的两人离开了小巷。

  “你……没事吧!”青年走到张菲菲跟前道,声音很柔和,带着一股羞涩,一点儿也不像和混混交涉时那么贫嘴。

  见救命恩人问话,张菲菲心狂跳起来,红着脸回答道:“谢……谢你救了我,我没……哎啊!”脚下凸起物一下绊在脚上,身躯不由自主的向地面跌去,肮脏不知多久没打扫的水泥路面越来越近,她闭上眼睛,准备俏脸和大地来一次亲密接触。

  只觉身躯一紧,想像中的疼痛却没有来临,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软软的偎在恩人怀中,而恩人正关切的望着自己,张菲菲不由害羞万分,想要站起来,但此时身上的力道好像消失了一般,一点儿也是不出来,只好任由这青年搂抱。

  “谢谢!请问同学你叫什么名字,我……我会感谢你的!”张菲菲垂首低声道,心中期盼着青年说出他的名字,她将青年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从头到尾看在眼中,救人时的睿智,出手时的分寸,交换时的冷静给她留下了非常的印象,对这个有些阴柔的男孩产生丝丝牵挂。

  青年笑道:“这算不得什么,我最见不得欺负女人,我送你到学校吧!这段路不太平。”说完,青年拾起散落在水泥地上的香奈儿皮包交给张菲菲,扶着一瘸一拐的张菲菲离开小巷。

  这短短的十分钟路程,两人淡淡交谈,青年话语礼貌中保持这距离,给张菲菲留下的印象极佳,更坚定了结识青年的决心。

  不知不觉,到了学校门口,行人渐渐多了起来,张菲菲对青年谢道:“今晚谢谢你,这件事对同学你来说可能不值一提,但对我来说却是干系女儿清白,要不是你,我这一生可能就全毁了,你一定要留下名字和电话!”

  “你真的不必太在意!”青年微微一顿,见张菲菲有些不高兴,立即爽快的回答道,“好吧,我告诉你就是了,我叫沈笑,能帮上忙是我的……”

  “沈笑?”张菲菲一惊,看向青年的眼中也闪过一丝警戒,颤声道:“对不起,请你再说一遍,你叫什么名字?”

  这细微异状并没有被青年发现,他的笑容仍旧那么灿烂:“嗯,我叫沈笑,沈就是沈万三的沈,笑就是笑口常开的笑……”

  “古汉语专业?”张菲菲再次打断青年的话,眼神变得极为复杂。

  青年突然没由来的感觉一丝寒意,不自然的笑道:“正是,……”

  “混蛋!”

  张菲菲一下子挣开青年的搀扶,那柔弱不堪的身躯陡然涌出一股力量,一巴掌抽在青年右脸上,“啪……”,力量爆发的同时敏捷也得到提升,张菲菲美腿后摆、圆抡、弹腿一气呵成,正中青年两腿中间。

  “啊!”

  面对这突如其来袭击青年一时蒙了,随即一阵剧痛从胯下传来,青年忍着疼痛,不解的望着张菲菲。

  “骗子!竟然请流氓设套骗本姑娘!你以后给我死远点儿!不然等着警察找你喝茶吧!闷骚灾星!”诅咒般的话语说完,张菲菲头也不回的冲进校门,留下两耳轰鸣的青年捂着小兄弟呻吟。

  “演的很好啊,怎么识破的?”

  腼腆的青年捂着人体三岔路口,百思不得其解。

  金秋十月,无限风光。

  尤其是有了黄金周后,人们纷纷趁着这个机会外出旅游,大学生们更是如此,顺便还可以同意中人探讨一下人生,这样造成的后果就是学生宿舍楼中空空荡荡,几乎看不见人影,听不到人声,和往日喧闹形成截然不同的对比。

  四楼最里面的一间宿舍,地面上干净一尘不染,几盆文竹摆在阳台,房间中充斥着淡淡清新气息,墙边,四张单人床上收拾的平平整整,连一个褶子都没有,这近乎不可思议的洁净,很难想像这么干净的宿舍里住的是男生。

  一名青年斜躺在整洁的床铺上,修长的手指翻动着书页,发出轻微响声。

  这青年正是沈笑,他即将年满二十四,但长着一张水嫩的娃娃脸,走在大街上经常有人把他当成高中生,只可惜现在一个淡淡的掌印破坏了这张俊朗而略显嫩气的脸。

  右脸上的五百是昨夜那位美丽少女留给他的唯一纪念,他本打算利用英雄救美的桥段顺利结识少女,并利用七日黄金周来进一步发展私人友谊,谁想天意难测,难以想像那位少女弱不禁风的身躯竟然爆发出这么大的力量,一整天了掌印还没有下去,可是为什么她面对那三个流氓时不用,偏偏用在自己脸上呢?更古怪的是,昨晚这位新入学的学妹怎么识破那完美地表演?

  舍友听了这件事后第一时间给了他答案和建议——你沈笑的名声实在是太响,连食堂卖饭的大妈也蒙不了,赶紧去派出所改名吧。

  当然,沈笑听后非常干脆的给了舍友一脚,父母给的名字怎么能随便乱改?

  沈笑摇摇头,鄙视着校园闲人之闲,竟然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内把他的名声传遍大一年级。

  看来,要在大学内找到出击目标,实在有些困难。

  感叹着谣言害人,沈笑站起身,望向书桌上方的书架,上面摆着各种专业书籍,其中不乏《大学》、《阴符经》之类晦涩难懂的书籍,沈笑撇撇嘴,又看了一眼旁边同宿舍兄弟的书架,只见《金鳞》、《风月》各种连名字都透着艳情的书籍堂而皇之摆在上面。

  “唉,和这些淫民相比,比天使大姐还纯洁,可为什么老天让我这么衰!”沈笑再次叹息,抚摸着手中《甲骨文考究》的封面,他名声和光辉事迹响彻整个学院,最为出名的就是频繁的失恋和无敌的衰运,背地里同学们都喊他灾星。

  而他的衰与众不同,世上是有很多衰人,但像沈笑这样衰完别人又衰自己的人却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沈笑合上书本,想起来昨晚那女孩说的话,小弟弟又有些隐隐作痛,突然笑道:“又是灾星,这真是个神圣而亲切的称呼!我数数有多少人了,相貌早已模糊的父母,白痴大伯一家、小气二叔一家……,好像数不清了,呵呵……”

  哈哈笑声中,沈笑又回想起不愿意轻易触及的过去。

  至于灾星、扫把星、霉运散布机这三个称号谁先诞生,沈笑已经记不清楚,他只记得他小时候体弱多病,一场普通的小病便要死要活,七岁时,一场车祸带走了父母的生命,在他哭喊着要爸爸妈妈的时候,近千万的遗产引来三位父亲的好兄弟:大伯,二伯,三伯。

  这些亲戚对他非常亲,简直比父母待他还亲,一天之内收到的玩具糖果堆满整个房间。

  对这三家人,沈笑已经记不清他们之间究竟有没有亲戚关系,不过他依稀有印象的是,在父母去世前,家里和这些人并没有什么来往。

  诸位亲戚付出数十场口水大战、几个月纷争后,大伯一家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喜滋滋的住进沈笑的小楼,而另外几家看过来的眼睛有些发红……,至于沈笑这个七岁的小男孩,这一家人虽没有虐待他,不过对他非常冷淡。这件事也很好理解,抚养权到手,似乎就没有继续讨好恭维的必要了。

  七岁的沈笑自然不明白这位和蔼可亲的大伯态度改变的愿意。这家人对他生活不再关心,甚至他有次在房间内高烧了一天也没人来过问,但他隐隐约约的明白了些事情。

  不过天心难测,值得讽刺的是,这一家还没来的及好好挥霍这凭空飞来的千万巨款,不幸再度发生,大伯安装卫星天线时从屋顶上滚了下来,脑袋非常不巧的磕在台阶上,死了!而伯母和沈笑表哥在头七的第三天在银行取款时遭遇劫匪身亡,在人们悲痛而吃惊的目光中,遗产增加到一千五百万……

  对大伯一家的遭遇沈笑并没有什么反应,对年幼的他来说,对自己好就是好人,对自己不好就是坏人,大伯一家对他淡漠近乎路人,他自然对这家人没什么感觉。

  一个月后,沈笑漠然望着四叔一家笑呵呵的住进了自家小楼,这时他八岁。

  然而,如同轮回一般,不幸再度发生了,两年后,四叔一家在出国旅游时遭遇恐怖分子劫持,连人带飞机一头撞在世贸北楼,给留下总计高达近两千万的遗产。

  连续不断的意外并没有压倒两千万遗产的诱惑,三叔一家毅然接过沈笑的抚养权,因为之前他们曾经请几位大师观风望气,最后得出结论:这小楼是个阴煞郁结之地,人居于此必然身遭横祸,三叔听了非常高兴,一家人飞快搬离了小楼,没有带着他,只为他雇了一位四十多岁的保姆。

  死神似乎开了个玩笑,两年后,三叔一家竟然在水库钓鱼时溺水身亡,离奇的是,他们落水的地方只有一米左右的深度,而且他们都穿着救生衣……

  世上不乏想象力丰富之人,不知哪位高人联系沈家小楼五年来不断发生的意外,得出沈笑乃“瘟神转世”的结论,并且迅速传开,即使有三千万摆在面前,也没有一个亲戚肯接纳他,十二岁的沈笑这时已经明白了很多事理,非常干脆的拒绝被任何人抚养,独自一人生活在小楼上,白天上学,晚上回家,日复一日的重复单调的日子。

  沈笑的霉运似乎并不只针对自家亲戚,他上学后,小至同桌,大到校园,经常发生一些灵异现象。比如,考试时,周围同学莫名其妙的泄到脱水,被老师送往医院急救;春游时,全班师生除了沈笑集体食物中毒,大部分同学口吐白沫;周一升国旗时,旗杆突然折断,将一个教导主任、两个年级主任砸成粉碎性骨折……

  不知道是谁把他亲戚的遭遇传到学校中,同学顿时对他避之不及,谣言几乎把他孤立起来,他的班主任甚至要求他转班,但是一星期后,当班主任回家时发现十数名消防队员正对着他家窗户喷射水龙时,他哭了,从此再也不提沈笑转班之事。

  一系列事件后,沈笑在学校几乎找不到说话对象,上课时老师不提问,下课时同学不理睬,仿佛他就是世上多余的那一个人。

  如果没有后来一件事的话,沈笑也许会成为一个孤僻愤世嫉俗的人,但是他是幸运的,因为他接触到了网络、遇到两个人,之后他的性格和人生开始了改变。

  网络上各式各样的书籍,铺天盖地的信息,让沈笑大开眼界之余,心智也迅速成熟。

  除去各种科普人文著作外,起点的各种小说是沈笑的最爱,沈笑沉迷于漫天遍地的各种小说,整天赖在电脑前等待更新,光怪陆离的小说让他心中的积郁、寂寞、孤独得到宣泄,左拥右抱、屠日灭美更是一度成了沈笑的人生目标。

  可能因为书读的太多,青年人常见的暴躁、冲动等性格并没有在沈笑身上出现,他接人待客总是满脸微笑,那微笑中透着真诚,给人一种想要亲近的冲动,但不说话的时候,他安静的却有些阴沉,用他朋友的一个词来概括就是:蔫儿坏。

  缺少亲情关爱导致沈笑行事有些肆无忌惮,不过一次,他揍了一个嚣张的日本留学生一顿,却被留校察看,他发现屠日灭美这个愿望好像不容易实现,于是屠日计划暂时搁浅,不过三天后,校长被从天而降的自家花盆砸成植物人,继任者非常干脆的将他档案中那张黄纸撤了出来。

  面对同学们那藏在眼底的一丝惊恐,沈笑心中那根刺又加深了两分,不下千数次近乎巧合的事件,连沈笑本人都相信了自己个是灾星。

  可能是青春期萌动,沈笑下决心给自己找个异性伙伴,于是把目标对准了同桌这个大眼睛女生,开始第一次勾女行动,不过这次霉运却实现在他自己的身上——女孩回家时突然跌倒水洼中,女孩的母亲清洗书包时,发现了沈笑偷偷放在书包里的情书。

  面对那对夫妇如同潮水般扑面而来的唾沫星子,连昔日那些不敢和他说话的同学们都当面指责他,沈笑笑了,这是个很有意思的运动。

  “父母之爱,男女之情果然伟大,为了孩子,为了爱情,他们竟然连灾星都不怕,对我来说,这是一个锻炼与人交往的好运动。”他心底如是说。

  花了近两个月时间,沈笑疯狂的苦读钻研各种社交、爱情指南类书籍,比如《金鳞岂是XXX》、《阿XXX年代X》等等,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总结出《百变追女》系列和《与抗岳父岳母的游击战》系列并发表在网上,大受好评,但精通理论的本人却遭遇残酷现实。

  两者的差距非常之远,再加上霉运经常伴随,追的女大计十有八九撞个头破血流。

  记得有一次沈笑多次被拒绝后,终于无法承受连连的失败,心一横,想要学习侯前辈迷幻药泡妞大法,跑到酒吧四下打听那里能搞到强力迷幻药,结果被便衣警察盯上,多亏沈笑机灵,跑了十几条街菜把警察甩掉,事后为了纪念这次长跑,他将用气枪亲切问候了警察家的窗户。

  虽然失败,但他沈笑对这种活动从此爱不释手,并养成记笔记总结得失的习惯。

  然后的恋爱一直这么失败下去,高中、大学、研究生,沈笑一直锲而不舍的寻找下手目标,却全都因为各种非正常因素而导致约会失败,期间那无敌霉运又无数次发作,毒到N名护花之人,N名阻止采花之人,N名帮助采花之人(花钱雇的),N名花父花母……加上他看上去很内向、很文静,于是就有了“闷骚灾星”的大名。

  鲜花花身边长长有一堆野草。

  沈笑如此频繁的、广泛的骚扰美女,引起无数神通广大的野草护花,不过没多少人找他麻烦,因为沈笑很坏,而是那种绵里藏针那种坏。一次沈笑追求一名学姐,有人看他不过眼,带人堵住沈笑,推了他一把,大约有1000牛顿大小的力道,结果沈笑趁势躺在地上不动了,口吐白沫,吓得那人赶紧把他送医院,医生从CT到核磁共振,从蚁力神到维生素A,什么也查不出来,但沈笑就是大喊头疼,一串的花费外带一个星期出门遇鸟屎洗脸的霉运,那同学脸都绿了。

  这样久而久之,大家也就不找他麻烦,毕竟谁也不愿意惹一碰霉三天的人。

  百战百败,只是每当看见同宿舍兄弟示威似的出双入对,沈笑长叹天地不公之余,心中暗地琢磨着是不是上去踢开他们……取而代之。

  他虽然知道只要大把的钱砸出去很多女人便会直接贴上来,不过这种没有悬念的手段他却不屑采用,他宁肯把钱花在追女用的道具身上,也不给被追的女人,他一直认为,男女间的追逐是个斗智斗勇的运动,用钱砸就显得俗而无趣了。

  由于他眼光非常高,相貌普通的女子不骚扰,品德低下的女子不骚扰,气质低俗的女子不骚扰……,久而久之,经过他骚扰的女子,总会比以前多出N倍追求者,甚至有部分女子以被沈笑追求为荣,当然她们中的一部分人需要的只是沈笑在大庭广众之下骚扰,然后骂一句“灾星,癞蛤蟆之类”后趾高气昂的离开而已,这也是他事先没有料到的状况。

  “灾星?哼!”

  沈笑冷哼一声,起身将书放回书架,人来到镜子前,默默注视着镜子。

  只见镜中人白皙柔嫩的圆脸上一道褶子也没有,一对大眼炯炯有神,鼻梁挺翘,嘴唇红润不似男儿,一咧嘴一口洁白的牙齿闪闪生辉,怎么看也不像是二十四岁。

  沈笑望着镜中自己的眼睛,低声道:“沈笑,你记住,你不能再连……”

  “咣!”防盗门放出一声震天巨响,打断了沈笑的思路。

  “难道昨晚那丫头心中不忿,来找我麻烦了?”沈笑闷闷想道,“混蛋,不让我继续深沉一会儿!”

  巨响过后,防盗门随之打开,一名体型壮硕的青年踉踉跄跄的跌了进来,沈笑上前扶住,若不是沈笑及时搀扶,这人肯定会摔个狗吃屎。

  那高挑青年骂咧咧的站起身来,推开沈笑后急匆匆跑到镜子前,对着镜子打量良久后又跑到门口对着地板仔细观察,突然大骂道:“真他妈的邪门,这地上明明没有水,也没有香蕉皮,我怎么会滑这么大个跟头?差点把我摔死!”骂完还狠狠的踢了两脚,这才走进门招呼道:“老沈,怎么还想哪个妞呢?唉,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

  面对沈笑温和而又危险的目光,青年把后面的花瓣咽了下去。

  这青年名叫林暮云,是沈笑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两人有着十多年的交情。

  而且此人为人既非常热心,还暗中资助着几名贫困山区儿童,不过都是小女孩儿,让沈笑佩服之余又多了几点攻讦之处,而且林暮云是极少数对“灾星”传言置之不理的人,这点沈笑虽然从来不说,但心里非常高兴,暖洋洋的。

  沈笑心中正不痛快,又生性喜静,见林暮云大呼小叫心情更加不爽,当即打量林暮云一二,指着他脑门取笑道:“如果我没猜错,这块紫红是刚在门上撞的吧?不过你脸上的巴掌印是怎么回事儿?难道你圈养萝莉的事情被武舞发现了?”

  沈笑口中的武舞是林暮云女友,很阳光的一位美女,他曾经追过她,不过没有成功,却不知道林暮云施展什么手段抱得美人归,她人品相貌在整个学院都排的上号,唯一一点不好,就是非常爱吃醋,再加上这女人身手不俗,林暮云身上经常出现累累淤青,不过这巴掌往脸上招呼却是第一次出现。

  沈笑望着那两边又红又厚的脸蛋,那清晰的五指掌印,头一次感谢上苍、感谢自己的霉运,没有让自己成功追到那个女人。

  “住口!”

  林暮云咬牙切齿,猛的上前掐住沈笑双肩,死命的掐,边掐边大吼道,“都怪你的馊主意,非让我演什么英雄救美,今天我和小舞压马路,遇上那晚的小妞,她竟然把我认了出来,对小舞说了很多难听的话,结果……,他妈的,我今天没带着假发那贱人也能瞧出来?”林暮云松开手,心中郁闷万分,那日装成混混时他特意带了一整套行头,为的就是日后案发不被牵连,谁想人算不如天算!

  闻言,沈笑心中大为畅快,连受到小弟弟受到重创的事情都忘到了九霄云外,故意指着他的脸沉声道:“林子,根据我精确的推算,左脸指印颀长,大小深度同你身上常见的五指印相符,应该是小舞的杰作,右脸掌印娇小和我脸上一摸一样,应是那女人所为,两掌印颜色较深,案发时间应该是今天上午!”

  林暮云:“我%&(%¥#¥#&&()*”

  发泄过后,林暮云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有气无力的哼哼道:“你这个罪魁祸首倒说说?这怎么办?小舞从来没有发过这么大火,她问我是不是想让她在监狱外面等十年?这次劫色下次是不是准备绑票强奸?强奸过后是不是准备投靠东突对抗政府?”

  你想的倒美,就你色样东突要你才怪!沈笑暗道,脸上却做出关心的模样:“没关系,按照你们两个往日无数次争斗的统计数据证明,你们吵架过后的第三个小时是你打电话赔罪的最佳时间,那时候她的气消了,你身上的伤还没好,既能道歉又能博取同情,一举两得……”

  “让我赔罪?我靠,你个贱人,这忍气吞声还是男人么?”林暮云闷闷的骂道,虽然嘴上那么说,但却放下心来,女人嘛,偶尔让她开开染坊也没关系。

  心情放松下来的林暮云突然想起一事,开口道:“对了,老沈,你怎么样?还追张菲菲那个妞嘛?咱们要不要报这两掌一脚之仇?”

  “不必了!”沈笑淡然道,“我晚上还要约会!没功夫和小女孩儿胡闹。”

  听了这话,林暮云呼的一下从椅子上弹起来,指着沈笑道:“你……,很强大!昨晚失恋,今天新欢。百败百战!佩服佩服!这种精神真值得学习。”

  沈笑有记笔记的习惯,这十几年来失恋次数经过统计,早已超过失恋天王樱木花道,即将突破百位,达到封神境界。

  “专一这个词语和我从来不对头,没心没肺是我的真实写照。”沈笑摇头道:“昨天晚上舍友提醒了我,以我的名声在校内估计追不到美女。我就在网上的一家网缘交友中心征婚,今早上网站给我发来消息,说有一位漂亮的女性看了我的资料后很感兴趣,约我今天见面,我看过照片,非常靓丽的一位女性,更在昨晚那丫头之上!而且那女人给我发来短信,联系方法和地点都在这儿!”沈笑把手机递给林暮云,边打开电脑,把那女子的照片翻了出来。

  “哼,漂亮女人怎么会用婚介所的方法征婚?这照片不是合成就是本人有什么缺陷!”林暮云不屑的鄙视沈笑,眼珠却一动不动的盯着照片。

  “说这句话前先收收你的口水!”沈笑鄙视地瞟了林暮云一眼,立刻把图片关闭,起身从书架上拿下一份文件,递给林暮云:“这是中午真实之眼侦探所送来的文件,上面有那女人的大部分资料,还有照片!”

  林暮云无语,这厮在追女一项大手大脚,但却从来不在女人身上花钱,不然大学中这么多拜金女,几万下去也能砸倒一大片,哪还会像现在一样为了一个女朋友东奔西跑?

  大约翻看了一会儿文件,林暮云突然跳了起来,嚷嚷道:“警察?这女人是刑警?你小子不想活也别连累兄弟啊!妈的,有小舞这只母狮子还不够?你还非要再找一条母暴龙?”

  面对林暮云的口水,沈笑稳坐如山,平和道:“像我这么问心无愧的好人,怎么会怕警察……”

  在林暮云错愕的目光中,沈笑声音突然变得有些自嘲:“听说警察煞气比较大,或许能把我身上的霉运赶跑,哇哈哈哈,连算命先生都想不到这个主意!”

  “……你!”林暮云嘴角抽了抽,终于没有开口,他知道沈笑虽然表面开朗,但“灾星”这个外号给他内心留下很多阴影。

  沈笑笑眯眯指着那警花的照片,一脸的欣赏,对林暮云道:“怎么,我的主意和眼光还不错吧?”

  林暮云嘴角一撇,指着他两腿中间坏笑道:“主意是不错,眼光也凑合,不过小沈笑这么快就能用了?昨晚可是哥哥我把你背上四楼来的!”

  “你这个&)*&(……”沈笑终于失态。

  发泄过后,沈笑竭力忘记隐隐作痛的弟弟,开口道:“不提那个暴力女,今晚这是第一百号目标,就是抽彩票也该中一回!那么,我现在就开始准备了!”面色猛地一变,他神情凝重道,“对了,你刻千万不要把这件事告诉霁月,不然这次约会又会毁在她手上!”

  林暮云眼角跳了跳,不自然的笑道:“没问题,我不会告诉那个小恶魔,你放心好了!”

  连闷骚沈笑和流氓林暮云都惧怕的女人叫林霁月,是林暮云的亲妹妹。

  暮云霁月,这富有诗情画意的名字是林暮云那教语文的闷骚老爹酒后起的名字,他希望子女能够继承父业,成为一代文学大家。但现在,林暮云没成为大家,反到成了文学流氓,以每天在网上发帖骂人为乐;而林霁月则比沈林二人小五岁,相比起林暮云,智力更加超群,生性更加顽劣,专以捉弄现实友人为爱好,唯一接近正常人的喜好就是吃甜食。

  三人相识也非常富有戏剧性。

  十一年前,沈笑已经开始独自一人生活,被同学孤立的他根本没有什么朋友。

  这一天,沈笑正在坐公园长椅上啃冰激淋打发时间,突然感觉有人窥视自己,睁眼一看却发现一个粉妆玉琢的小女孩正望着自己手中的冰激淋“吧嗒嗒”的流口水,那副可爱的模样让他心中一暖,于是沈笑做出了十一年来夜夜后悔不已的事情——给这小女孩买了一只香草味冰激淋,看着小女孩那满意的神情,沈笑突然发现这个世界很美好。

  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小女孩接过冰激淋后晃晃两只羊角辫,冲旁边大喊道:“哥哥,有人要诱拐我这个可爱的美少女……”话音刚落,一个十三四岁的小胖子噌的一声从草丛中嚎着跑出来。

  然后,沈笑和这小胖子打了一架,沈笑体弱多病,小胖子很快把他按到在地上,但沈笑下手狠,抓头发,插鼻孔,咬耳朵都用上了。两人从水泥地上一直打到草坪上。

  两败俱伤!

  而小女孩则边吃边看边笑,直到冰激淋吃完,小女孩才满意的舔舔手指上的奶油,咯咯直笑:“哥哥,还有这个好心的哥哥,你们真是好人唉,竟然为了我这个可爱美少女决斗,好像电视一样,好感动啊,呵呵呵!”

  那带着奶声银铃般的笑声顿时让沈笑僵住,看着自己正死命掐着那胖子脸的手和正在咬自己手的胖子,头一回发现自己很傻,很天真。

  更让沈笑目瞪口呆的是,小女孩摇摇晃晃的走到他面前,“吧嗒”亲了他一口,然后指着脸上的奶油唇印宣布了此地主权:“从今天开始,这个大哥哥就是月月一个人的了,包括他的身体、他的玩具、和他裤兜里的零花钱,从今日起立时生效。”

  听完沈笑身子一歪,感情这丫头把自己当成取之不尽的存钱罐和玩具商店了。

  小胖子同情的拍拍沈笑的肩膀,揉着发红的耳朵,走了。

  这些年来,沈笑骚扰无数鲜花名草,唯独这个小女孩她不敢下手,即使她越来越靓丽。

  小丫头那剽悍的语言、高明的整人手段让沈笑吃够苦头,当年她背着行李风风火火闯进沈笑家中,以离家出走为题向他募捐,挺胸一句“给我五百,让你摸十分钟。”抢走百元大钞一叠,然后从行李包中拎出一只黑猫放进他怀中。

  结果小丫头去九寨沟旅游一月,而一个月时间内,沈笑每晚忍受着黑猫竭斯底里的叫春声,至今,沈笑仍有虐猫冲动。

  当然,沈笑自负聪明,不甘示弱,向林霁月发起冲锋十数次,无奈皆以失败而告终,不得不敬而远之,直到现在提到香草冰激淋就一阵恶寒。

  本来上大学后沈笑以为就此脱离苦海,不料刚安生了两年,林霁月也随之而来——计算机神童,学校特招。

  不过沈笑本人心中也承认,若不是认识了林暮云兄妹,依照他当时的性格或许会走上另一条道路。

  回想起林霁月那千奇百怪的手法,沈笑眉心狂跳,突然有些失态的揪住林暮云领口道:“你一定要记住,这件事绝对、绝对不能告诉她,你要是敢告诉她,我就派人散布咱们两个是玻璃的消息。要是小舞知道的话……”

  林暮云想起小舞那张牙舞爪的样子,打了个寒战,又幻想出自己和沈笑偎依在一起的画面,心里泛起一股呕吐之感,拍开沈笑,不着声色的后退两步,连连点头:“你……丫出的都是绝户计!这简直就是让我为难嘛……,一个是我妹妹,一个是我兄弟,而且小月还是你未婚妻嘛,你的所有权又是她的,你有事不能瞒着她……”

  “你闭嘴,我的所有权什么时候换人了?”沈笑大怒。

  “对了,说起这个,小月是同性恋那个谣言是不是你散布出去的?”林暮云嘿嘿笑着转移了话题,前段时间学校BBS中突然浮现出一个帖子,里面揭示出校园三大Lesbians(女同性恋),排在榜首的便是林霁月,里面还附带了几张她同女性搂搂抱抱的画面以及一系列事实,其中最有说服力的事例便是林霁月强抢校园头号灾星沈笑女友一例。

  这个帖子很快被顶到发紫。

  “你猜到了?小月应该早就知道了!”沈笑见林暮云眼中闪过危险的光芒,神态一整,认真道,“你先别生气,我这也是为了小月好,你知道,学校中恶狼太多,而小月又太过诱人,不过你看我这招一出,那些狼全跑了……”

  林暮云冷哼一声,“哼!你们两个的事我也懒的管,反正你们相互拆台也有十几年了,这次我两不相帮,我去找小舞,你自己慢慢玩吧!”说完抓起衣服走了出去。

  等林暮云出门,沈笑长叹一声:“没领结婚证的男人真是痛苦,二十四孝般伺候着女友,看来这家伙还要努力!算了,我自己也去准备一下!”说完,沈笑关上电脑,走了出去,浑然没有发觉关机后,计算机顶上的路由器指示灯依然狂闪。
【不要招惹女人,即使小说主角也不可以,否则……恭喜你,一场如两万五千里长征般漫长而伟大的战役在等着你。】————选自《沈笑的失恋百科全书》

  捉弄人是一种艺术,折磨人是一种乐趣,这是林霁月的名言。

  不过最近,她有些苦恼,自从前两个月“一不小心”连续破环掉十几次沈笑的约会后,她就开始倒霉起来。

  先是不知道哪位贱人把她写的女同文稿贴到学校宣传栏,弄得全校沸沸扬扬,这事件还没平息,又不知哪位三八乱嚼舌头,于是学校又有了她是同性恋的传闻,搞的很多人都见面称呼她为时代斗士、新一代的弄潮儿,这次还没有平息,学校BBS上出现的附带照片的帖子一下子做实了她是同性恋的传闻,宿舍的姐妹看她的眼神怪怪的,好像是看什么珍禽异兽一般,一点儿都不敢和她产生肢体接触。

  时间一长,更有几名古怪的女子来访,刚见面没说两句话就往身上贴,搞的林霁月哭笑不得。

  不过冷静一想,这层层进逼的方式好像很像某人的手段,可怀疑归怀疑,却一点儿证据也没有。

  鼠标无规则的点击着页面,林霁月目光一目十行的从屏幕上掠过,心中却是百无聊赖,不起半点波澜。想起沈笑,林霁月便一阵咬牙切齿,她现在越来越肯定那些东西就是他散布出去的,肯定是他不甘心自己破坏他的约会才对自己打击报复,害自己被同学传为笑谈,还被校报记者以女性心理为题访谈,而最不可原谅的就是沈笑这个坏蛋竟然当面嘲笑给她介绍几名女子,说是赞助!

  笨蛋,干嘛对我敬而远之,难道我林霁月比那些庸脂俗粉还不如,有机会一定让你好看,林霁月愤愤点开《千奇百怪的东厂刑罚》。

  正在林霁月无聊到要数羊的时候,液晶屏幕上弹出一个非常可爱的道服卡通美少女图案,卡通美少女两只胖乎乎的小手轻轻一揖弹出一个对话框:“妈咪,有坏蛋的消息了喔!”

  读完这行字,林霁月顿时精神大振,一个飞吻过去,手指飞快的在键盘上舞动:“干得好,囡囡,让妈咪亲一个!嘿嘿,战争,要开始了!”

  坏蛋是林霁月对沈笑的专用称呼,自从被广大师生怀疑为百合后,林霁月便扩大了和沈笑的战争,相互拆台破坏的手段层出不穷,周围人看的是意兴盎然,更有校园记者追踪采访,并在学校BBS上开了专栏专门报道。

  鼠标轻轻一点,两只音箱发出一阵刺响后,里面传出林暮云和沈笑的声音。

  “……一个是我妹妹,一个是我兄弟,而且小月还是你未婚妻嘛,你的所有权又是她的,你有事不能瞒着她……”(林霁月:真不愧是自家老哥,关键时刻替妹妹说话。)

  “……你闭嘴,我的所有权什么时候换人了?”(林霁月:可恶,竟然不承认我的主权,想闹X独?)

  “……你知道,学校中恶狼太多,而小月又太过诱人,不过你看我这招一出,那些狼全跑了……”听着音箱中沈笑那认真而大公无私的声音,林霁月一点儿也没有被蒙过去的意思,两人相处十几年了,相互了解的很。

  “可恶,果然是你,你给我等着,咱们今晚的约会见!你这个一肚子坏水的大尾巴狼。”林霁月一脚踹在椅子上,大喊起来。

  男女间的战争无非是斗智斗勇,沈笑虽然聪明,不过他爱好广泛,把大把时间都花在了古汉语和杂书上面;而林霁月的爱好却很简单,编程,整人,吃点心!相比之下,沈笑的攻势便有些相形见绌。

  而这位卡通少女囡囡更了不得,是林霁月特别为了对付沈笑研发出来的初级智能程序,而她更是利用串门之机在沈笑路由器中安置了自制窃听器,由囡囡监控,只要沈笑话语间有了“约会”“相亲”等敏感字眼,便会被记录下来,通知林霁月本人。

  最近沈笑的几次约会都被林霁月完美破解,囡囡可以说功不可没,而沈笑始疑神疑鬼,甚至暗中怀疑自己舍友为色所迷出卖自己。不过这次囡囡没有探听到约会地点,林霁月便把念头打到自己的老哥身上。

  一个电话过去,林暮云立刻把小舞道歉这么重要的事情都扔到了一边,颠颠的跑了过来。对女朋友要像对老妈那么恭敬,对妹妹要想对警察那样顺从,不然,沈笑便是榜样,下场凄惨,连个女朋友都保不住啊。

  林暮云敲门进来,发现宿舍中只有妹妹小月一人,而她正坐在电脑旁浏览网页,奇怪的是,地板上铺散着一床被褥,阳光透过窗棂照在上面,看上去暖洋洋的。

  铺不起地毯所以拿被子替代么?林暮云心中的疑惑一会儿便得到了完美的诠释。

  “小月,我来了!”

  林霁月闻声转过身,大眼睛盯着林暮云,连他一丝一毫的细微动作也不放过,这年头,老哥早就和沈笑狼狈为奸,完全不能相信,只有用无上手段才能得到真实情报,打定主意后林霁月开口道:“哥哥,你来了?从旁边过,小心不要踩到被子,这是我上铺姐姐晒的。哥哥,快告诉我沈笑今晚有没有约会?”

  闻言林暮云一惊,脸上却丝毫不动声色,打个哈哈道:“怎么可能有呢?我和老沈一个宿舍,他要是有约会的话我应该知道。”

  “哥哥,听说叫叶醉的警察比我还漂亮?沈笑哥哥喜欢警察么?”林霁月眼睛亮晶晶的,充满天真和童趣。

  小魔女怎么知道的?我也才知道不过半小时啊!这几句话听在林暮云耳中,好像好几盆凉水从天而降,连脚底板都凉透了,但是兄弟间的感情又岂是区区一句话所能动摇?“我哪认识什么警察,叶醉这个名字更是没听过,不过自从老沈有一次泡妞被一个警察破坏后他最讨厌警察这个职业,他应该不会找女警察当媳妇吧!”林暮云脸上一副迷惑的样子。

  装的真像!

  林霁月红润的嘴唇微微弯出一道弧线,粉嫩的指头敲击着桌面,放出哒哒声响,林暮云的心随着响声不住狂跳,林霁月思考了一会,点开几张照片,轻声道:“我相信你哥哥,我这有几位美女的手机号码,哥哥你把沈笑的约会地点告诉我可以嘛?”

  很漂亮!但我的小舞更漂亮,想用这等货色让我背叛小舞,这还远远不够!林暮云恋恋不舍的收回目光,涩声道:“小月,我真的不清楚啊!”

  “是吗?”林霁月突然站了起来,抓起林暮云胸口一个背摔,“噗”林暮云背部着地,却没有想象中的疼痛,这才明白为什么一进屋就发现一床被子铺在地板上,什么晒被子全是鬼话,这是小魔女怕把自己打出问题而采取的防护措施啊!

  真是个体贴的好妹妹!连打人都怕伤到哥哥。

  林暮云感叹声中,林霁月一个反剪将他按在褥子上,拳头如雨点般落下,伴随着“你招不招?”的质问声,面对难忍的疼痛,林暮云只是闭上眼睛任由林霁月攻击,心中却不屑的切了一声:男人的友情岂是你们这些女人能够懂得,能够破坏?别说这小小的拳头,就是把满清鞑子的十大酷刑全用一遍,我也不能出卖兄弟。

  过了一会儿,林暮云发现拳脚停了下来,心道,难道小魔女转性认输了,眼睛连忙睁开一道细线,却发现小魔女正在摆弄自己的手机,连忙道:“小月,你可别删除我的通讯录,上面记着的电话号码非常重要!”刚说完林暮云就恨不得把自己的嘴抽烂,这不是明摆着把弱点交出去么?

  没想到林霁月白了他一眼,气咻咻道:“我删除你电话号码干什么!”就在林暮云心里一松的那一刻,小魔女的话再次把他打入地狱,“我在找小舞嫂子的电话,我这个没人要的无聊老姑娘也只能和嫂子联络联络感情了!哥哥,全校都知道你家妹妹趣味和正常女人不一样,听说市里有一家高级百合会所,相当不错,今天晚上请嫂子一起去吧。”

  最后一句话犹如一枚核弹直接在林暮云头上爆炸,林霁月那是什么人,传说中的同性恋,虽然消息是沈笑散布而且不尽不实,但从高中开始妹妹确实对耽美、百合之类的东西感兴趣,而且亲自撰写了耽美类文章,防微杜渐,一定要把罪恶掐死在源头,不能让老婆落在她手里。

  “我说,我说,妹妹,你放过你嫂子吧!”林暮云垂头丧气道,脸如同熟透了的老苦瓜,又红又皱吧。

  林暮云乖乖的说出沈笑约会地点,并提出协助妹妹破坏约会以换取媳妇的安全,却被赶出了宿舍。

  “沈笑笨蛋,你给我等着吧,得罪我这天才美少女的下场,你很快就知道了,让你这几年一直不陪我玩!”林霁月十跟纤细的手指飞快的在键盘上跳动,眼中闪过危险而得意的光芒。

  沈笑还不知道他已经被他最铁的兄弟“出卖”,正在沾沾自喜地欣赏个人新形象。

  来到到镜子前,出现在镜子中的赫然一副上世纪八、九十年的知识分子的造型,一身略显老气深色毛料中山装罩在身上,原来的金丝边眼睛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副老气的玳瑁框镜,这还是花了两千大元定做的;原本飘逸的发型消失不见,成了一指长短的短发,上面还扣了一定深灰色的鸭舌帽,经过化妆师巧手打扮,原本光滑的下巴下面多了些胡茬,脸上的掌印也被巧妙的遮掩下去。

  至于这么打扮的原因却是那家号称“揭示一切真实”的侦探社送来文件中用彩笔注明的一条:叶醉,警察,比较怀旧,尤其厌恶西装等舶来物。如此一来,沈笑那一套套笔挺西服就派不上用场,这中山装还是去了好几个旧货市场才淘出来的宝贝。

  在校园的柏油马路上,沈笑快速的低头穿行,不敢抬头乱看,他体会到了游街的感觉。

  从研究生宿舍走下来后,不久他那一身中山装、老框镜、粗布鞋、鸭舌帽便引起了学生们的注意,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这个打扮实在是太稀奇、太少见了,这些同学便开始围着沈笑观看,发现这位中山装竟然是“闷骚灾星”后,立刻知道这位灾星又有了新目标,气氛达到了顶点。不少同学拿着数码相机上前拍照留念;沈笑根本无法抵挡住同学们的灼灼目光,只能低头夹着尾巴做人,双腿加快摆动,以求早点走出校园。

  沈笑左冲右突,狼狈的挤出人群,心中狠狠鄙视着这群不学习只知道泡妞和八卦的米虫,快步向外跑去,没走几步,就听见“咦?”一声传入耳中,虽然声音小,但在嘈杂的人群中仍旧清晰无比;虽然只是一个字,却透露着无限的抚媚、无尽的诱惑,这种诱惑迅速占满了沈笑的心灵。

  美女!还是豪放型美女的声音!

  沈笑本来就腾腾燃烧的心火立刻如同浇了火油一般,猛的蹿出三丈高,立刻抬头寻找声音来源,却发现身后不远处站着一位年龄大约三十余岁的少妇。周围立刻静了下来,不是因为少妇美的倾国倾城,而是因为她的打扮在北国太少见了。

  少妇很美,这无可否认,但吸引众人眼球的却是她的一身装束,头戴着二十厘米高尽心琢磨的纯银头冠,头冠上是一只展翅欲飞的蝴蝶,周边有四只银雀。少妇颀长的颈间的银项圈达到厚厚的七层,上身为花溪女衣、下身布筒群,白底的围腰上刺绣着各种虫子的图案,色彩斑斓,衣裤上面挂满了各种各样、样式怪异的银制饰物。

  沈笑目光落在少妇洁白的手腕上,心中如有被马蜂叮了一口,顿时一惊,脸上色狼般的笑容立刻僵硬住,因为他注意到少妇手上那三对银镯,雕刻着蛇、蜈蚣,还有一种说不出名字的蛾子,三种动物栩栩如生,尤其是那银蛇,猩红的眼睛、尖锐的毒牙几乎要从手镯上飞下来一样。

  竟然有女人喜欢这种首饰?

  沈笑眼神不由一缩,顿时回忆起在《中国民族风俗》一书中看过的章节,苗女,喜银饰,以大为美、以多为美、以重为美,这女人从头到脚,无处不饰,显然是标准的苗家女子,更让沈笑在意的是传说苗女善蛊,而蛊术之诡异实在让人心惧!

  虽然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接受的是唯物主义教育,但他研究古汉语多年,相信鬼神巫蛊之说,所以一见这苗女身上虫型银饰,立刻警觉起来。

  “小兄弟,你似乎对姐姐很在意呀!”那苗女不知何时来到沈笑身边,有意无意的伸出洁白小手捏住了他的手腕,不知道为何,在接触的一瞬间苗女眼中闪过一道喜色,当下仔细打量起沈笑来。

  淡淡的香味刺激着沈笑的嗅觉神经,味道虽然清淡却非常古怪诱人,但不知道为什么,沈笑总有种非常危险的感觉,但胯下丑物却不争气的翘了起来。

  “软下去,软下去,再不软连遇三天小魔女……”沈笑默念三遍咒语后平静下来,但脸色依旧通红,左手还被苗女握在手中,看起来分外暧昧,周围旁观的同学立刻窃窃私语起来,不知道约会狂人积攒了多少功德,竟然有这么漂亮的御姐找上门来。

  沈笑面色尴尬,平常都是他去骚扰美女,不想今日竟然反过来被美女骚扰,心中大不自在。突然想起今晚的约会,沈笑左手使劲一挣,却不想苗女那绵软的小手突然变的如同鉄铸一般,丝毫不动。

  “你……你想怎么样,你不要乱来!”沈笑微微一顿,随即羞答答道。

  可他忘了,要是平常嫩脸的他这么说可以挑起陌生女孩兴趣,但现在他一身八十年代打扮,老气中山装配上这幅故作羞涩的样子,再加上那矫揉造作的总做,围观学生顿时绝倒,苗女笑容也是一僵。

  “呵呵呵,小兄弟,你真风趣!”苗女迅速展颜而笑,话锋一转:“姐姐我是苗家女子,说话直来直去,有得罪的地方你别见怪。我问你,你幼时是否体弱多病,你的生辰是不是XX年七月十五?”

  “不是,我是正月十三!”沈笑微笑着摇头否认,眼中闪过一丝戒备,自从初中时代玩仙剑开始,他就对苗家传说起了兴趣,十多年来看了不少关于下蛊的书,怎么敢把自己的生辰一些状况告诉一位苗女?

  一名上世纪八十年代知识份子打扮的青年,一名全身民族服饰的苗女,两人拉扯在一起,迅速吸引了大批观众,更有甚者拿起dv便开始拍摄这难得一见的事件,先来的看的津津有味,后到不明所以,就开始打听:

  “这个土包子和这个少数民族打扮的美女是谁啊?美女和野兽,这是什么阵势?”(关你什么事啊,我也不认识她!)

  “这你都不知道,那土包子是咱们学校色狼榜魁首,那女的不认识,估计是那色狼在苗寨始乱终弃,人家找上门来了?多好的白菜怎么被猪啃了呢?”(你才是猪咧,大爷我还是室男一个!这颗水灵灵白菜不是我动的!)

  “我说呢,原来他就是灾星啊!真是白瞎沈笑这俩字了。这苗女大姐竟然敢和这灾星拉拉扯扯,丝毫不怕灾祸上身,真是让小生佩服啊,佩服!”(佩服你个头啊,明天就去你家吃三天,让你家倒霉三年!)

  一群八卦众议论纷纷中,沈笑又多了一顶负心汉的帽子,看他的目光充满了鄙视。

  不理沈笑如何挣扎,苗女闭目思索片刻,在沈笑肩膀上轻轻拍了两下,凑到他耳边轻笑说:“小哥儿,姐姐先走了,我想我们不久还会再见面!到时候可不要再这么害怕幺,不会吃了你的,你的手可真凉,紧张吗?”说完松开手,分开人群向远处走去,留下的是一路银铃般的笑声。

  沈笑双手下意识的缩入袖中,心中郁闷,这是招谁惹谁了,也不知道这颗白菜从哪来的?抬头看去却是周围群众愤怒的几乎把他撕裂的目光,心中顿感莫名其妙,双眼一瞪,推开人群大摇大摆向校门外走去。

  在出租车司机古怪的目光下,沈笑急匆匆扔下五十块钱,不等司机找钱就狼狈的下了车,让司机一阵感叹现在生活水平之高、人民思想水平提高之迅速——连刚从山区来的人民也养成给小费的好习惯。

  约会的地点是一处名为情人的咖啡屋,主要服务对象附近职场的白骨精:白领、骨干、精英。大厅中平日总是飘荡着舒缓、悠扬的轻音乐,整个酒吧充斥着浪漫的味道。沈笑偶尔来过这里一次后立刻喜欢上了这里,此后数次约会地点都放在了这里,次数一多,沈笑和这里的侍应生都熟络起来。

  在路边的书报亭要了一本《青年文摘》后,沈笑进入咖啡屋,这书是他们的接头暗号。

  沈笑将《青年文摘》放在桌上,坐下来静静等待。此时尚早,酒吧中人不是很多,但沈笑古怪的打扮和这里的潮流时尚格格不入,引起来顾客的频频侧目。

  经过校园围观,沈笑对这些不痛不痒的目光早已免疫,闭目欣赏着音乐,坦然自若。这身打扮也有好处,不会有人骚扰。这酒吧虽然幽静,但也是压力过大的精英们寻找外遇对象的地方,以前沈笑一身名牌在里面晃悠时,不时有女人搭讪,不过沈笑想把第一次浪费在这些人身上,便婉拒了,今天穿这身打扮倒避免了一些饥渴女人的性骚扰。

  更重要的是,他对这次约会充满了信心,为了这次约会,不但出动了侦探,还请影艺公司帮忙化妆,再加上那本身过人见识,最重要的是,这个警花不知道他那狼藉的名声,只要没有意外,这次绝对能成。

  想起刚刚遇见的苗女,沈笑心中一阵发寒,虽然蛊术之说虚无缥缈,但无风不起浪,蛊的传说从西汉就开始流传,显然蛊术不是捕风捉影之事,他十分相信巫蛊之说,而且那苗女为何别人不找单单找上他,还询问他的生辰八字?沈笑心里一点底数也没有,想到这里,那苗女捏过的手腕又隐隐作痛起来。

  “对不起,请问你是沈笑沈先生吗?”沈笑正沉思间,一声悦耳的声音惊醒了他。

  沈笑仰头望去,震撼不已,心中暗赞一声,眼前这女子一身深蓝色套装配上飞扬乌黑的短发,整个人显得英姿飒爽,一只女性皮包轻巧的斜挎在香肩上,紧闭的嘴唇圆润中透着坚毅,一对儿点漆般的双目明亮中透着冷漠和警惕,这少女的身影瞬间充满了沈笑的心间。

  好一个倔强的冷美人,不是天性冷漠,便是以前受过感情方面的伤害,面对这样的女子绝对不能口出花花,沈笑迅速给这位女性定位。

  转念之间,沈笑把《青年文摘》一晃,站了起来,将对这位警花笑道:“你好,我就是沈笑,你一定是叶醉警官吧,快请坐!”叶醉点点头,做了下来,沈笑打个响指,侍应生立刻走了过来,沈笑道:“一杯曼特宁,叶警官,你需要什么?”

  叶醉微微点头道:“一样!”

  侍应生记下走了,留下两人面面相对,沈笑虽然追女从无成功经验,但是比较健谈,加上这家伙看的书比较杂,非常顺利挑起话头,开始警花只是礼貌聆听,可后来见这男子对一些事物见解非常深刻,不由加入了谈论中,开始的那点尴尬气氛随之烟消云散。

  见女警花眼中不时流露出赞赏之色,沈笑暗自得意,看来这次约会总算有了收获,看样子这位警花对自己印象不错,接下来……

  “先生,您点的曼特宁!”一阵轻灵的女声打断了沈笑的意淫。

  “喔,先给这位小姐!”沈笑没有回头,礼貌的回道。。

  咖啡轻轻的放在水银白的桌上,散发着浓郁而苦涩的香味。

  “阿笑,这是你的!”

  阿……阿笑?

  这酸酸柔柔的称呼让沈笑猛的一个激灵,一下子从椅子上弹了起来,指着侍应生哆嗦道:“是你?……你……你怎么混进来的?”

  少女侍应生最先映入他们眼帘的就是那对黑白分明的月牙眼,弯弯的,非常灵动,非常讨人喜欢。

  眼波或柔或软或妖或媚,但现在这眼波就仿佛两团火焰精灵不断的跳跃着、舞蹈着,仿佛对世上的一切都充满热情,想要去了解它、点燃它。不过沈笑却从这对眼睛中嗅出一丝危险。

  这种恶作剧即将得逞的目光,这侍应生分明便是死敌林霁月,她怎么知道今晚的约会地点?

  叶醉冷冷看着那女侍应,个头不高,大约有一米六一,身材姣好,即使穿着宽大的工作服也遮挡不住那出众的身材,相貌相当出众,一对儿眼睛很灵活,应该是个聪明狡猾的女子,看样子这女子认识这名叫沈笑的男子,看沈笑的反应……,难道两人是情人关系?脚踏两只船?

  想到这里,叶醉的眼睛不由眯了起来,看沈笑的目光也多了几丝冷意。

  身经百战的沈笑哪还不懂叶醉的眼神,大脑连忙从当机状态恢复过来,对叶醉笑笑说:“这是我朋友的妹妹!也是我妹妹!”说完又对林霁月道:“丫头,你怎么在这里?”

  这是沈笑和林霁月中总结出来的化功大法:化女为妹,这两句话轻巧的对叶醉解释了两人的关系,又用丫头这个长辈对小辈时常用的亲切词汇来进一步证明自己和林霁月之间的是浓浓亲情,简直太有才了。

  或许是沈笑笑容非常真诚,叶醉玉颜冰霜解冻,不料林霁月一脸惶恐的把托盘轻轻的放在木卓上,可怜巴巴的对沈笑道:“沈笑哥哥,你不是一直对我说你想要个DV么?我……缺钱,只好……只好在这里打工啊,只可惜这里给的薪水很少,干了一个多月,连DV的壳子也买不到。”说完一脸的黯然。

  这是林霁月和沈笑东抗中总结出的破碎约会大法:侧面不着声色的贬低男方品德,引起女方恶感,适用初次见面的男女。

  我冤死,我什么时候说过?这种脏水这你都忍心往我身上泼?我是继承了三千万遗产,不过十几年来捐出去的也不少;我是散布了你是同性恋的谣言,但是你破坏我约会在先;我纵然有万千不是,但我从来没有吃软饭啊!冤死我了!但沈笑摸摸下巴散碎的胡茬子,下意识的看着中山装,张开嘴却不知道怎么辩解,一时间气氛冷了下来。

  叶醉仿佛什么都没听到一样,也没有看沈笑,而是盯着面前那杯曼特宁,眼角的余光却充满冷漠和鄙夷。

  见警花那再度变冷的眼神和林霁月嘴角那一弯若有若无的笑意,沈笑急出一头冷汗,这招真是阴毒,再不采取行动,叶醉对自己的印象恐怕会降到最低点,想到这里沈笑灵机一动,上前点着林霁月挺翘的鼻尖道:“傻丫头,离我的生日还早,你这么着急做什么,而且只要是妹妹你送的,哪怕是一片树叶,我也喜欢!”

  化功大法第三招:借力打力,将不利化为有利。

  此时沈笑已经完全反应过来,大脑飞速转动,全神贯注的应付着林霁月,边说边看不远处的咖啡屋领班,示意她把这丫头弄走,不料那领班只是鄙视的看了他一眼然后转身装作看不见。

  竟然这么看我,我点你家房子了我?沈笑暗恨不已,他哪里知道林霁月早就花了一万大元和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换取此时自由行动,而在那故事中,沈笑已经成了变心的陈世美,而林霁月成了千里寻夫的秦香莲。这些服务员都是感情丰富的女性,听了后哭的稀里哗啦,不上来打沈笑一顿已经算好的了,又怎么会给他好眼色看?

  “丫头,不要在这里打工了,现在你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取的一个棒棒的成绩就是给我的最好生日礼物。”

  “沈哥哥,你对我真好!”林霁月眼中闪过一丝寒芒,轻笑着就要往沈笑身上贴,破坏约会大法之七:当众与男方亲热引起女方妒忌心,使其拂袖而去!

  又用这招,太老套了,沈笑暗自晒笑,不着声色的避开,摸摸林霁月的小脑袋后正对桌面坐了下来,一点儿也不给林霁月坐在他腿上撒娇的机会。

  “呵呵,叶小姐,刚真对不住,我和朋友十几年的交情,我们两人最宠的就是这小丫头!”说着沈笑眼中闪过慈爱目光,“我是个孤儿,对我来说,这丫头就是我的亲人……”说完还瞅了林霁月一眼,不过怎么看怎么像挑衅。

  “真对不起,提起了你的伤心事!”叶醉连忙道歉,目光恢复柔和。

  看着沈笑充满得意的目光,林霁月娇嫩的小脸涨的通红,几乎把肺气炸了,真想大喊一声,我不是他妹妹,我是他老婆,但……说这话的最佳时机已经过去,即使喊出这句话来,他也会把这说成自己单相思。林霁月正思索间,听那女警官道:“那,沈先生还没有介绍一下令妹的芳名!”听到这里,林霁月嘴角浮起一丝古怪的微笑。

  “没问题,这是我妹妹林霁月!”沈笑说完又指着叶醉道:“这是……”

  “哥哥,你不用介绍了,我和这姐姐见过!”在叶醉惊奇和沈笑惊恐的目光中,林霁月突然一脸羡慕的望着叶醉开口道,“这是英文系的刘姐姐!我在操场上见过,郎才女貌,你们真的很般配!”破碎约会大法之九:指鹿为马。

  “糟了!这个阴险的丫头!”沈笑见叶醉脸色便冷,心中大急,忙道:“别胡说,她不是姓刘,她是……”

  不等沈笑说完,林霁月睁大美目,假意打量了叶醉几眼,吃惊抢话道:“喔,对不起,我认错人了,原来文艺部的杨柏华杨姐姐,你越来越漂亮啦!我们见过的,那日我在冷饮店打工,看到你和沈笑哥哥……”

  好好的一场约会,竟然被这死丫头搞的惨不忍睹,沈笑脸上青筋直跳,再也忍不住心中怒火:“住口!什么刘杨,这是刑警队叶警官!林霁月你越来越过分了!你想破坏我这第一百场约会?做梦!啊!”

  沈笑:“……(说漏嘴了)”

  林霁月:“……(他还真数着呀)”

  叶醉:“……(第一百场?>_
  冰山警花那对修长而完美的手紧紧的攥成拳头,之后仍在继续用力,直到关节捏的发白咯咯作响,警花似乎非常艰难的克制住体内的怒火,沉声道:“沈先生,我想以你的多情,将来一定会找到‘很多’合适的女子,还有事先走了,恕不奉陪!”冷冷的说完,摸出几张人民币拍在桌上,起身走出咖啡屋。

  望着佳人渐渐消失的身影,沈笑只觉一阵眩晕。

  我精心准备的第一百次约会,就这么轻易被三言两语搅和了?漂亮的警察妹妹飞走了?

  为什么一看到这个小丫头,我就沉不住气?
【曾经有一位记不清姓名的亲人对我说,你简直就是令人憎恨的扫把星!我看着他的眼睛没有说话,十四年后,我对着天空大喊一声,你他娘的说对了,我就是个扫把星!】————摘自沈笑的《秘密笔记》

  林霁月很美,非常美。

  即便沈笑十年来阅尽百花,也没有发现哪一个美眉能达到林霁月的程度,但他从没想过招惹她,盖因这丫头美到极点,但心肠玲珑百转,又喜爱捉弄人,像这次破坏约会的行动以前她进行过不下十次,搞得别人哭笑不得。

  沈笑一直认为,这丫头想用这种手段让他光棍一辈子,来报复那几年对她的不理不睬。看着她蕴含着得意的眼波,沈笑更加确认了自己的想法。

  “哼!好男不和女斗!”

  沈笑抓起衣架上的中山装,也不理林霁月,起身向外走去,他知道,这时候要是对她发脾气的话就会正中这小魔女的圈套,丢脸的反而会是自己,攻敌之阳不若攻敌之阴,背后使坏才是王道,林霁月,咱们走着瞧,战争才刚刚开始。

  刚走到咖啡屋门口甬路,一位漂亮的服务员拦住了沈笑。

  “先生,请问你还有什么需要吗?”服务员的笑容客气而又礼貌。

  “不用了,好好管管你们那位叫林霁月的服务员,打扰客人不说,还胡乱捣蛋,你们是不是想关门了!”沈笑正一肚子气,哪有好脸色给她。

  “谢谢这位先生的建议,请先生来收银台结账!”服务员似是没有瞧见沈笑那张臭脸,依旧微笑道。

  “嗯?”叶醉那妞不是扔下好几百了么?沈笑疑惑的转头望去:刚刚离开的座位上,那几张粉红色大钞已经不见踪影,再看林霁月,她正吹着口哨向后台走去,屁屁后面的兜兜里,露出几张粉红色纸状物。

  “……,你狠!”沈笑咬牙切齿的摔出几张钞票,气冲冲的离开了这家让他焦头烂额的咖啡屋。

  回到学校时,天色已经漆黑。漆黑夜幕下盏盏路灯亮了起来,好像两道长龙。沈笑也不回宿舍,在教学楼前那处松软的草坪上一躺,数起星星来。

  每当他心烦意乱时,总喜欢躺在草地上仰望星空,孤寂的星空下,烦乱的心情总是能很快的恢复平静。

  转眼间,父母离世已经过去十几年,十几年间,沈笑从懵懂少年成为一个男子汉,若没有小时候坎坷的经历,他或许会打拼一番,做出些功业,不过一想到发生在周围的古怪和众人看他的古怪目光,心一下子就冷了,再也提不起任何干劲。

  所以尽管聪慧无比,但在学校却一只保持中等成绩,尽管家财万贯,他仍旧整天骑着自行车去约会,虽然骚扰女性不下百人,却从来没有用过金钱攻势,他想要的,只是脱离那种孤寂而已。

  他心中这些念头,便是交情铁如林暮云兄妹也不知道,只是认为沈笑单纯的喜欢同漂亮女孩子。

  “这该死的霉运,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沈笑口中咬着青草,纳闷的想道,“难道这这一辈子只能当一个人见人厌的扫把星,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正沉思间,一阵激扬的小提琴曲响起,是他的手机再响,沈笑忙掏出手机按下接听键。

  “什么?”片刻后,沈笑惊叫一声,青草从嘴角滑落,“你等着,我马上就去!”

  沈笑身躯一弹而起,拍拍粘在身上的杂草,急匆匆的向校门走去。

  来到校门口,不理身后一对恋人的怒骂,沈笑抢先钻入一辆出租车,把地址说给司机后,沉思起来,刚才来电话的是林暮云,林霁月竟然住院了,自己离开咖啡屋后,没过多长时间她突然昏迷不醒,现在正在医院抢救。

  三人从小一起长大,林霁月就是沈笑的小尾巴,虽然时有争吵,但三人的感情仍是牢不可破。

  而且林霁月从小学习跆拳道,身体可以说健康无比,怎么会突然发病?难道……,那该死的东西又来了?想到这里,沈笑的脸色沉了下来。

  一路风驰电掣,出租车很快便到了医院,沈笑扔下几张大钞,也不理那兴奋的司机,下车直奔急救中心。

  远远的,就看见林暮云在急救室外走来走去。

  快走两步,沈笑迎了上去:“林暮云,小月究竟出了什么事?”

  “啪!”林暮云反手一个耳光,沈笑猝不及防下,被抽了个跌列,沈笑又惊又怒,他们这么些年来可从没红过脸,上前一步揪住林暮云领口,怒道:“林暮云,你发什么疯?小月到底怎么了?”

  “闭嘴,小月也是你喊的,你这灾星,要不是你,小月又他妈怎么会突然染上这种怪病?就跟几年前一样?”林暮云双眼赤红,死死的盯着沈笑,呼哧呼哧的粗气直喷在他脸上。

  这话犹如一盆凉水浇在头上,沈笑眼中充满不可思议,他简直不能相信,看着林暮云忿恨赤红的双眼,沈笑心中一叹,神色一黯,连最铁的朋友都这么看他,这让他心灰意冷。

  三人在十一年前相识后,林霁月当即宣布了沈笑主权,而且非常粘他,经常找他玩,开始沈笑还怕霉运传染到她身上,不太热情,不过一段时间后,并没有什么事情发生,于是渐渐放下心来,三人便这样成了好朋友,这样过了五年,沈笑也把林霁月兄妹当成最好的朋友,对林霁月更是非常疼爱,不料,林霁月突然得了重病,根本查不出症状,人几乎死掉。

  沈笑再次意识自己和别人的不同,灾星这个称呼完全正确,于是刻意和这兄妹拉开了距离。不过林霁月病好后似乎对这件事并不在意,依旧对沈笑纠缠不已。沈笑便开始了伟大的无差别猎艳生涯,以躲避这小丫头,不过这种行为似乎没有任何效果。

  “你给我冷静点儿,小月到底怎么回事?”

  “啪!”又一个耳光,不过是林暮云抽在自己脸上,他边哭边骂:“都怪我,要不是我把你今晚的约会地点告诉她,她也不会去那里打工,也不会突然中毒……,都怪我……”说着,又是一连串的耳光,那胖脸更加浮肿起来。

  “够了!”沈笑一巴掌甩过去,林暮云停止了自残,哽咽对沈笑讲了一遍症状。

  当沈笑气急败坏的离开咖啡屋后,林霁月也完美的完成了她的破坏大计,正要返回学校时,突然一头晕倒在地,呼吸急促,脸色铁青,还好咖啡屋工作人员及时将她送入医院,不然恐怕三人就此生离死别。

  “两位,请安静一些,这里是医院!”一位护士从急救室出来,严肃的对二人道。

  “她怎么样了?”两人急急问道。

  “病人病情已经稳定,没有了生命危险!”

  小护士的话让两人心中一松,沈笑又追问道:“护士小姐,小月这是什么病?”

  小护士见两人面色焦急,大有不说就揍人的架势,沉吟片刻说道:“虽然你们是病人家属,有知情权,但不要对外面讲,这病很怪,好像是中毒,但又检测不出是什么毒性,可能是一种新型病毒,又可能是一种剧毒菌类,还可能……”

  “我他妈管它是什么,我妹妹怎么样?能不能治好?”林暮云咆哮道。

  小护士没被林暮云吼倒,白了他一眼道:“病人已经清醒,但体内毒素未清,只能先转入ICU,你们办一下手续去吧!具体手续你去ICU问。”说完走入急诊室。

  “我去吧!”沈笑道。

  “不用你多管闲事!”林暮云瞪了沈笑一眼,扭头离开。

  沈笑神色一黯,凝视着远去背影久久不散。

  十一年的友谊,就此破裂了么?

  【世间没有白吃的午餐,如果你遇见,恭喜你,你即将落入陷阱;如果你吃了,更加恭喜你,你已经落入陷阱;而我,却是被人把饭强塞进嘴里。】————沈笑的《秘密笔记》

  林霁月顺利转到ICU,一系列抢救下,她总算没有丧命,而体内那古怪的毒素面对现代科学手段,似乎也平静下来,但仍旧顽固地占据在体内,任这些专家医生如何动作,也不能将其赶出体内。

  沈笑来到医院门前,看着那高大的建筑,暗叹一声,这是第十三次了,每次他来探病,林暮云总是不给他好脸色看,连病房门都进不去。在林暮云心中,始终认为是沈笑带来了灾祸。

  刚出电梯,便看见林暮云站在窗边吞云吐雾,脚边,已经丢了七八只烟头,几天不见林暮云看上去竟然老了不少。见沈笑上来,林暮云冲他点点头,一抬手将烟火扔到他面前。

  沈笑伸手接过来,点火,笨拙的吸了一口,浓郁的烟气进入肺中,沈笑立刻咳嗽起来,这是他第一次抽烟,对刺激的烟味非常不适应。

  “老沈,我们认识有十一年了吧?”林暮云吐口浓烟,对沈笑道。

  “对!”

  “你可能从不知道。自从八年前她突然发病后,我一直反对她和你来往,你知道为什么?”

  闻言,沈笑嘴角挤出一丝苦笑,重重的吸了一口,失落道:“因为我是扫把星吧!”

  “嗯,我父母私自查了一下,发现你周围总是发生一些超自然的现象,那些传言似乎并不是虚言,我是不在乎这些,但我不能让妹子……”

  “我知道!”洁白的烟雾喷出,沈笑剧烈的咳嗽了几下,“从上次林霁月重病起,我也一直在躲她,谁知……”

  “这么些年来,你频繁的换女朋友,还跑到东海来上大学,你为什么做的这些我都明白。呵呵,不过,这种事情不是说躲就能躲的开!”林暮云狠嘬了一口,手指一弹,香烟头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落入垃圾桶中,“或许,这就是孽缘吧!”

  “跟我来,小月醒了,想见你!”说完林暮云起身便走。

  沈笑掐灭烟头,跟了上去,三天了,总算能见到这个小丫头。

  当听到小丫头突然病倒消息后的恐慌,当被林暮云无情的拒绝在监护室外后的急切,当他独自徘徊在医院门前时的焦虑……沈笑终于明白,心中一直放不下的竟然是林霁月这个一直和自己捣蛋的小丫头。

  这种古怪的感受,就是所谓的亲情么?沈笑神色复杂的跟了上去。

  与医护人员联系后,沈笑关闭手机,洗手消毒换上鞋套进入ICU病房。

  房间内,充斥着消毒液的味道,一切都是洁白色,白色的墙,白色的床,白色的地板,连带着,连林霁月原本那红润的脸都变成了一片苍白。听见门响,林霁月睁开眼睛,见是沈笑,露出了一个甜美的笑脸,落在沈笑眼里,却是那么的惹人怜惜。

  “沈笑哥哥,你来看我了?”林霁月甜甜的笑着,如白纸般的脸色让沈笑有些心痛。

  “嗯,小月丫头,好些了没有?”沈笑想像往日那样捏捏林霁月小巧的鼻梁,却想起医护人员的叮嘱,手一下子僵在空中,缓缓收回。

  “呵呵,大笨蛋,想捏就捏呗!”看见沈笑窘迫的样子,林霁月突然开心的笑了起来,月牙眼中满是高兴。

  沈笑也笑起来,病房内沉重的气氛一扫而空。

  “小月,你身体好些了吗?疼吗?”沈笑问道。

  “还不错,就是除了说话,全身都不能动,真可惜,不能再欺负你了呢?”林霁月一副非常轻松的样子。

  闻言,沈笑心中一紧,随即就是一阵难过,花季少女,全身却不能动弹,这是什么概念?简直是最恶毒的折磨。

  “哥哥,我那么多次拆散你的约会,害你到现在还是单身,你一定很怪我吧?”

  沈笑强笑道:“怎么可能,我也只是和她们闹着玩,从来没有认真过。”

  林霁月长长的呼出一口气,连声道:“那就好,要是你怪我,那我可要难过死了……”

  “呸,胡说什么,童言无忌,大吉大利!”沈笑见林霁月提到死字,连忙打断了她的话。

  “嘻嘻,你可真迷信!”林霁月撇嘴道,不过对沈笑的表现心里却非常高兴。

  你都被我‘衰’成这样了,我还能不迷信么?沈笑摇头苦笑,十几年铁的事实证明,灾星这个称号,他当之无愧,而且这灾星还是无差别攻击,不论是敌人还是朋友,还是自身,都有被‘衰’到的可能,就好像抽彩票一般,不中是不中,谁要一中了,谁就开始倒大霉。

  两人就这么聊着,时间渐渐过去,可能因为兴奋的缘故,林霁月那雪白的脸上竟然有了血色。

  “……,哥哥,你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么?”

  “呵呵,怎么不记得?我还记得你看香草冰激淋时,口水都把水泥地面湿透了。”沈笑想起那时林霁月的表现,也微笑起来。

  “讨厌,我才没有!”林霁月脸上泛起一阵羞红,又开口道,“我想……”接下来的话渐渐弱不可闻,沈笑不自觉的凑上前,将耳朵移至林霁月嘴边。

  啵!如同十三年前一样,林霁月嘴唇重重地亲在沈笑脸庞,软软的,凉凉的。

  沈笑被这个突如其来的吻搞的头脑一片空白,一时间什么呆了起来,脑海中只有那冰凉柔软的触觉。

  “……自从上回我病好后,你再也没给我买过甜点,我也再没吃过。今天,我想吃,你给我买好吗?我的好哥哥?”

  说完,林霁月看着沈笑,黑白分明的月牙眼中透出一丝紧张。

  “喔……好!”沈笑回过神来,目光落在林霁月白纸般的脸上,心中一酸,开口道:“如果你愿意,我给你买一辈子!”说完望了她一眼,四肢有些僵硬地走出了重症监护室。

  直到沈笑离开良久,林霁月仍旧怔怔望着房门,蓦地,眼中露出一丝笑意:这大笨蛋终于开窍了,开心死了!只是现在这个样子,不知道还能挺多久。

  ICU门外,林暮云见沈笑一脸古怪的走了出来,正要迎上前去,便听沈笑木然道:“我去买冰激淋!”闻言,林暮云那消瘦的脸上浮现出一丝苦涩笑意,事情正在向他预计最坏的方向发展。

  只是男女间的事情,他这个当哥哥的也不可以随便插手,事到如今,也只能顺其自然。

  医院旁边不远便是一家商场,商场门口便是卖冰激淋的摊位,沈笑买了两只,便往回走。

  冰激淋散发着淡淡的味道,甘甜而诱人,沈笑却无暇顾及,急匆匆向回走,猛然旁边伸出一只洁白如玉的手掌,紧紧的拽住了他的右臂,这次拉扯的力量之大,让他一个踉跄,几乎仰天摔倒。

  沈笑倒退两步,定下身形,转头望去,却见一位身着少数民族服饰的女子正笑吟吟的瞧着自己:“小哥儿,我们又见面了!”

  竟然是三天前在校园内遇见的苗女大姐,这女子一身银饰和怪虫毒蛇的刺绣给沈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沈笑甚至一度怀疑这女子身怀巫蛊绝技。

  不过现在沈笑心急如焚,哪还有心情理她,当下右臂用力一甩,不悦道:“大姐,我现在没空和你研究如何养虫子!改天吧!”

  说完沈笑转身就走,可是苗女一句话便让沈笑定在地上。

  “你不想救那爱吃香草冰激淋的女孩了?”

  沈笑身形一僵,缓缓转过身,眼神如杀人般盯着这女人:“你怎么知道?是你干的?”

  “呵呵呵!”苗女清脆的笑声远远传出,引起路人指指点点,苗女粉嫩的手指在他眼前晃来晃去,似笑非笑道:“这……,你不必过问,结果都已经这样,问这些没有丝毫意义,现在你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救还是不救,那毒可是时间不等人啊!”

  “你……”沈笑大怒,便要出手,但想到林霁月那苍白的面孔,却立刻冷静下来,他心中已经肯定林霁月的病八成是这女人捣鬼,恐怕目标还是他,这样的话林霁月便不会有生命危险,想到这里,沈笑心中一松,冷冷道:“什么条件?”

  “想救她吗?拿你的命来换吧!”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玉兔高悬,秋夜的山峰格外静谧,苍松翠竹郁郁葱葱、随着晚风摇曳,细碎的叶子上却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银色月辉,若有人从高处俯视的话就会发现,整条山脉一片银白,景色说不出的震撼惊人,若诗仙词圣在此,必定会痛饮三百杯而后挥毫泼墨书写下千古名篇,以记载这处美景,但偏偏有人对这美景无动于衷。

  稍显陡峭的山腰上,一堆篝火熊熊燃烧,一名年纪三十余岁的美艳少妇和十八九岁的青年低声交谈,而那少妇的目光不时扫过手中一张破羊皮,神色颇为感慨激动,而那青年却只是温和地笑着,不起半点波澜,不时附和几声。

  这两人正是那苗疆女子和闷骚灾星沈笑。

  “终于……终于找到了!就是这里,四十年的苦工总算没有白费!”那美艳少妇娇笑道,但语气中的微颤却泄露的他心中的紧张和激动。

  “呵呵,老婆婆,你没找错吧,轩辕坟怎么会埋在这秃山沟沟里?不过也难怪,老婆婆你出生在旧社会,没机会上学念书,不知道也不稀奇!轩辕坟位于延安黄陵县城北外桥山之上,故又称桥陵。婆婆你带我跑到这里来做什么?乘凉旅游么?《史记》称:‘黄帝崩,葬桥山。’这你都不知道么?”那青年笑嘻嘻说道,顺手将一块点心扔进嘴中。

  那苗女心情正好,对青年的冷嘲热讽也不以为意,只是看着羊皮卷呵呵笑道:“小孩子家家懂什么?不要以为多看了几本古书就是孔夫子?轩辕坟的真正地点可是本姑娘翻烂的上万卷古籍才整理推演出来的,小家伙,多学着点吧。”

  沈笑头一扭,使劲嚼着点心支吾道:“我的命都不是自己的了,还学个你奶奶个腿儿!学的越多等于给你卖力更多!还姑娘?老太太穿校服——冒充青春小萝莉!”

  苗女心情正好,对他的恶毒言语只是微微一笑,也不理他,自顾自拿出一个怪莫怪样的东西对着山腰上下比划。

  “这个阴险狡诈的老太太!”沈笑眼中闪过一丝愤怒,思绪又回到了几天前。

  沈笑返回医院时,那妖媚的苗族女子再次出现在他面前,笑吟吟的说这病她能治好,只是要求一命换一命,苗女解释说,救了林霁月后,沈笑后半生的一切都属于这个来历不明的她,要听从她的任何命令。

  没提什么不违背侠义之道之类的条件,沈笑直接答应了苗女的条件,然后那苗女笑的如同得到宝物一般,从肩上摘下一枚虫型银饰合在双手中,而后在沈笑心口拍了三下,让他立下誓言。随着苗女那白皙的手掌落下,沈笑只觉有一条古怪的东西钻进他的心里,不停的拱来拱去,沈笑不知道苗女在自己身上动了什么手脚,但想起林霁月削瘦苍白的模样,立刻毫不犹豫的立下重誓。

  说也奇怪,立下誓言后,那拱来拱去的感觉立刻消失不见。

  那苗女见沈笑立下誓言,便跟他来到医院,面对几名阻挡她进入ICU的医护人员,这苗女仅是手一挥,这些人身子一震立刻放她进入监护室。看着这些医护人员脸上的恭色,沈笑更加确定这女人会一手邪术,怕林霁月有什么长短,连忙跟了进去。

  苗女便笑眯眯的走到病床前,伸出食指轻轻在林霁月额头一点,她立刻陷入昏睡,随即食指指轻轻在她额头上划了几圈,就见一道青气随着苗女的食指不停盘旋,随即这道青气莫入苗女的手指不见。

  这就是苗女的治疗过程,医护人员经过仪器检测,那古怪的病毒果然没了踪影,不由大呼奇怪。

  病毒已清,苗女便下了第一个命令——去云雾山;林霁月还没清醒,沈笑当然不肯,他又不是傻子,想起在校园的偶遇,以及刚才苗女突兀的出现,早就怀疑林霁月的病八成是这女子设下的圈套,为得就是让自己立下誓言,想明白后,沈笑当下就挽起袖子想教育一下这个苗女,让她知道男人的力量,可心中刚起了这个念头,心脏如同被百万只虫子一起啃噬,说不出的难受,简直是直接啃噬在灵魂上一般。

  直到后来沈笑才知道苗女在他身上种了誓言蛊,只要心中想要违背誓言,便会受万蚁噬心之苦,这也是沈笑第一次领略蛊的诡异,不得以乖乖的跟苗女离开了医院,等林霁月清醒后,看见的只是床头那两只早已融化的冰激淋。

  离开医院后,沈笑借口处理家事,回家后,留下一封书信,又悄悄的把一把五六军刺藏在身上,这才跟苗女走,一路向北,只走了三天,这三天里,沈笑知道他那人畜无害的微笑不齐丝毫作用,便也就不再伪装,说话也肆无忌惮起来。

  “喂,我说,玩虫子的,你就不怕我反悔,打110,治你个宣传封建迷信的大罪?你这么漂亮,到时候被关到牢里被人强奸可别怨我。”虽然沈笑经常在女人那里吃瘪,虽然在苗女这里更是大大的宰了跟头,但实际上他为人却是非常狡猾,不过可能身体先天受排斥女性,沈笑在女人身上从来没有占到过便宜。

  既然没法占到便宜,也只能动动嘴皮子,刺激一下这苗女。而且沈笑知道,这女人花偌大心思来算计自己,目的没达到前肯定不会过分为难自己,这几天来他一直出言挑衅,看看她的底线到底在哪里。

  “警察?你是说六扇门,虫宝宝会照顾他们!”那苗女抚摸着手腕上的虫型银镯,漫不经意的说道:“不过我到没想到,你这病病怏怏的家伙竟然能一口气爬到山腰,你不好奇你为什么体弱多病、身体、四肢冰冷的原因么?”

  沈笑一怔,下意识的缩了缩手,双手插到衣袖中,脸上露出柔柔的笑容:“我没猜错的话这应该就是你设局来算计我的原因吧?说说吧,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你总不会看我长的帅抢我去结婚吧?”

  除去人衰外,沈笑心里最大的痛而是这个病,全身冰凉,体温根本到不了正常人的温度,身体羸弱而且容易患上其他病症,但任何医院都发现不了病因。记得有一数次约会,因为他的保护防范到位,林霁月地捣乱没有成功,眼见已经把GF推到在床,可就因为这双冰凉冰凉的小手,搞的双方欲火齐消,最后分手了事,沈笑望着空荡荡的床和自己冰冷的双手,欲哭无泪,直恨不得把双手剁下来。

  那苗女并没有回答沈笑的话,仍旧是自顾自的冲着山腰比划,口中答非所问的说道:“我在一古籍残片上看到,有一种先天阴气郁结凝聚之人,却没有正常人的体温,听说这种人生性聪敏、读书过目不忘、学武资质绝佳,可惜易遭天忌,这种人千年难得一见,经常夭折在年少时,被称作先天阴体,和纯阳之体并称为先天道体,想不到竟然被我遇见,姐姐啊,你看到了没有?上天果然没有遗弃我们姐妹,哈哈哈哈!”

  低沉的话语和阴柔诡异的笑声不断在山谷间回荡,惊的沈笑全身阵阵冰冷,武学资质是不是绝佳他不知道,可过目不忘他却拥有这个本领,而且只有他自己一人知道,这个女人怎么会这么清楚,难道自己真是那个什么狗屁先天阴气郁结的人?天忌?好像自己从小到大病症不断……,难道这女人说的都是真的?沈笑想到这里,心情反而平静下来,静静的看着苗女自说自话。

  “本来……,先天阴体对我们苗疆蛊师来说,是极好的传人。因为这种体质,无时无刻都在聚集着最纯净的阴气,这恰恰是虫蛊生长必须的,有了它就不再需要大量耗费自身精血饲蛊,蛊的品质也会更上一层……,只是可惜,你没生在洪荒时代……”

  望着天空升到正中的圆月,山风吹过,衣衫啪啦啦直响,苗女静静望着沈笑,那娇美的脸上浮出一丝笑容,说不出的神秘诡异。

  沈笑陡然打了个寒战。
【人说“最毒妇人心”,但根据我调戏……不,我与一百位美女交往来看,这条并不成立,直到遇见这个老女人!】——摘自沈笑手札《秘密笔记》

  七月十五的月光依旧那么明亮冷清,可是这月光中却笼上一层奇怪的青色,透着一种奇诡,那是一种说不出来,却让人从心底直发毛的感觉。

  沈笑站在山腰上,这个位置相比别的地方比较平坦,是苗女指定的。

  那苗女双手微合,一指弹出,一道绿线随着指风落在沈笑的衣领上,只见绿线缩成一团,猛地,就跟化学药品一般,绿线周围泛起气泡,向四周蔓延而去,气泡扫过的地方,衣服消失不见,好像从来没有存过一般,不一会儿,整个上衣被腐蚀的干干净净,奇怪的是沈笑的皮肤却没有受到一点儿伤害。

  见苗女目光停留在自己赤裸的上身,沈笑心中一慌,口中糖块掉落下来,连忙拍打着裤子上的绿线,边拍边叫道:“你想干什么?我绝不会出卖色相!”

  “呵呵!”那苗女掩口一笑,双掌轻轻的拍了三下,那团绿光仿佛受到刺激一般,猛然一涨,把沈笑下身笼罩起来,不一会儿便成了一个光猪,哆哆嗦嗦的站在风中。

  咔嗒,一部小巧的手机、一柄五六式三棱刺外加一串金属钥匙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看样子食腐蛊并不能消化金属制品。

  沈笑身上连一点儿遮蔽的东西都没有,除了一副金丝框镜,他忙将手机和三棱军刺捡了起来,这可是他对外求救和自保的两样利器。

  苗女眉头一皱,出手快若闪电,轻巧的夺过手机,用力一捏,手机顿时变成一堆碎片,对沈笑道:“怎么?想给你小情人打电话?”

  “哼!”沈笑冷哼一声,垂首看着灰白色军刺,心中只是不断盘算用军刺捅死这女人的可行性。

  此时沈笑衣服早已不见,但那团绿线仍旧粘在他身上,苗女皱眉道:“先天阴体果然最适合学习蛊术,这低等的蛊类竟然也知道你的好处,完成了命令还不回来?”说完手指在空中画了个奇异的字符,墨绿的字迹在空中不断抖动,那道绿线仿佛遇上什么害怕的东西似的,紧紧缠住沈笑的身体。

  此时就连沈笑这个外门汉也感觉到从那道绿线上传来的惧意。

  那苗女一声娇喝,那道绿线仿佛被拉扯一般飞入空中墨绿的字符中,诡异的字符吸收绿线后猛地一涨,爆裂开来,化作万千绿点,消失在夜空中,不留下半点痕迹。

  沈笑目瞪口呆,虽然心里对巫蛊有所准备,但这等超自然的现象活生生的发生在眼前,还是让他感到震撼,绿线消失后,沈笑迟疑的问道:“刚才的绿线,喔,是食腐蛊,它去哪儿了?你把它吃了?消化的了吗?别闹肚子!我可没带卫生纸……”

  苗女恼他出言低俗无礼,冷冷说道:“背叛主人,自然是死!他们这么喜欢你,连最低等的蛊也不例外,你果然是块宝。”

  “一般、一般,国际第三!大姐,其实我不只招虫子喜欢,女人也挺喜欢我的,当然,你也会喜欢我的,虽然我约会百场,但我还是货真价实的在室男子,连手枪都没打过,要不,我免费让你试试?”沈笑心一横,故意嘿嘿怪笑,任由山风吹着小弟弟在那里晃来晃去,仿佛就是一个骄傲的皇帝,昂首挺胸。

  “哼!”苗女冷哼一声,走到沈笑身前,沈笑一声怪叫,捂着小JJ叫道:“喂喂喂,你不会来真的吧,我开玩笑的,我告诉你,我的第一次一定要在一个温馨的床上和一个温柔的女孩完成,打野战这种事情我是坚决不干!你年龄太大,也不符合我的择偶标准,你……唔唔!”

  啪!一个响亮的耳光。

  苗女显然力气很大,这一下子把沈笑打出好几步去。

  虽然挨打,沈笑心里却很高兴,他倒不是有被虐倾向,而是几天来不管怎么刺激,这女人总是不理不睬,情绪连波动也没有,今天总算令她失态,人一愤怒,便会露出破绽,他才有逃跑的机会,至于杀掉这苗女,他不是没考虑过,那柄三棱军刺就是为这准备的,不过当日只是心中一想,体内便疼痛万分,知道这是誓蛊的作用,当下熄了杀人的心思。

  “约会百场?你放心,我不会对你这种短命的怪物感兴趣,哼!”苗女说着,手指幻出一道黑气,那黑气在空中蔓延片刻,变成一个蜈蚣状的东西,仿佛看见什么美食一般,呼啸一声硬生生拱入沈笑的皮肤,沈笑只觉那处又酸又麻,不一会儿,胸口浮现出一个虫型黑斑。

  紧接着苗女又弹出一道绿线,在空着凝成一条蛇状的怪物,没入沈笑身体,在他左臂浮现出一条蛇装绿斑,沈笑惊恐的望着这一切,想到逃离,身体却失去知觉一般,一动不动,眼睁睁的看着苗女又把各种形状的九条怪虫种入自己体内。

  完成后,苗女的脸变的毫无血色,好大一会儿才恢复过来,手指冲沈笑一弹,失去的各种感觉都回到了身上,看着身上花花绿绿的虫斑,沈笑叫道:“你给我弄的什么玩意儿?这样让我出去见女人,人吓都吓跑了,我怎么泡妞!你这死女人……啊!”

  一股剧烈的疼痛从心口位置传来,接着是胸口、左臂……,

  “啊!”一声低吟,沈笑跪倒在山石上,豆大的汗珠布满了全身,这次的疼痛和以前受到的伤痛完全不一样,方佛有一台大型的抽水机使劲吮吸着自己的血肉,疼痛从一点向四周扩散,使劲的抽,使劲的吮吸,直到把奇经八脉的精华全都吸干为止……

  一处、两处、三处……

  全身上下都是这种感觉的疼痛,想要晕过去,但头脑偏偏清醒无比,好像在提醒着沈笑记住这些疼痛。

  苗女冷漠的望着在地上打滚的沈笑,声音一字不拉的传入他的耳中:“很生气我为何这么做吧?我要去的地方不在这个大地上,那是另外一个人为开辟空间中,它的入口飘忽不定,想要进去,就必须有钥匙,可惜密钥早已消失在人间,不过……”

  声音依然轻柔而娇美,然而落在沈笑耳中却只引起一阵阵寒战。

  蹲下身来,苗女在沈笑耳边轻柔的说:“我听人说,只要聚齐十二位同源真力高手的金丹或者同族妖丹。十二同源金丹配合地支大阵就能撕开空间进入轩辕坟。于是我寻遍三十六洞天,可是这些高人为何都不肯答应我替我推算入口?我不是这些人的对手,便给暗中下了三尸蛊,他们要是不答应,三尸蛊不停的吸收他们的血肉和真元,直到再也吮吸不下,砰的一声,整个人炸成碎片。还好,不怕死的人很少,我总算打听到了今年七月十五,也就是今晚轩辕墓入口会出现在云雾山,可是如今道门式微,我去哪儿找十二个同源的金丹……”

  沈笑虽已痛的说不出话来,但意识仍旧清醒,苗女的话听的一字不拉,联系她女前后的作为,结合小说的种种情节,他隐隐约约冒出一个想法,变色大变,恨恨的看着苗女,那苗女也不在意,轻柔的抚摸着沈笑:“不错,你猜的八九不离十。”夸奖小狗似的摸了摸沈笑的脑袋,“我实力弱小,根本不是那些大派传人的对手,偷袭倒是可以,可是时间上却来不及,我就想啊想……,我资质不好,比不上姐姐,怎么也想不出来,可就要放弃的时候我遇见了你——先天阴体,这真是天意,你不要瞪我,你猜的没错,你那小情人的病是我弄的,虽然我并不想对她出手,可是为了我的愿望,只好……

  苗女红润小巧的嘴唇不停开合,是那么性感诱人,但在沈笑眼中,却像一条长大了嘴巴毒蛇,脖颈一片冰凉,好像有长长的信子在舔舐一般。“

  “……我就把十一蛊种入你体内,这十一蛊加上最开始的誓言蛊正满十二,就和十二生肖一样,这些蛊宝宝相生相克,又系出同源,同时寄居在你体内,我的密咒会加快宝宝们吸取阴气的速度,在你体内它们能孕育成高一等的十二元蛊,勉强能当金丹用了……,哎呀,忘了告诉你,其实你就是蛊皿,你的怒火会加快十二元蛊的进化?生气么?愤怒么?想杀我么?呵呵呵!”

  充满戏谑的笑声随着清风远远传出,在群山间回荡。

  怒火熊熊燃烧,那十二只蛊虫吸吮的更加快速。

  嗡,一声倾向,一束乳白色的光晕从沈笑心口飞出来,漂浮在空中,正是最先注入的誓言蛊,然后一道、两道……十二道光束从沈笑体内飞出,静静的浮在空中,在它们周围,围裹着有若实质的青气,这便是苗女口中的先天阴气。

  这时沈笑体内的疼痛才算停止,不过这时他好像跑完两万五千里长征一样,整个人虚弱无力,眼睁睁的看着十二个蛊虫飞入苗女手中。

  一炷香后,沈笑体力恢复了小半,见苗女仍在那里专心的摆弄蛊虫,沈笑视线落在一块棱角分明的石头上,凶光一闪,趁现在没有誓言蛊约束,

  慢慢地摸起那块石头,尖锐的一面对准苗女的后脑壳,使劲砸下。

  “脑筋动的很快,心思果断的小家伙!”苗女仿佛脑后长眼般,在沈笑就要砸下的瞬间转头冷笑道。

  小动作被识破,沈笑手掌却毫不停顿,在空中划了个优美的圆弧,石头落入山谷,发出一连串的响声。沈笑打个哈哈笑道:“我是自然科学学会会员,想根据重力加速度公式测测这山涧有多深!你知道,我虽然是古汉语专业,但对自然科学一直非常有兴趣。”

  苗女似笑非笑的看了沈笑一眼,不置可否。

  “咳!我说老婆婆啊。”既然被发现,沈笑忍下心中愤怒,干咳道,“既然我帮你培育好了十二元蛊,我也就没用了,看在我折寿一百多年的份上,能不能给我点东西,让我遮住小兄弟下山啊!”说完屁股一挺,小弟弟神气的冲苗女晃了三晃。

  “好啊,你还没用了!跟我进轩辕坟,变成裸尸下山,二选一,你选哪个?”苗女眼中多了一丝冷意,心中大怒:自己行走世间,遇到的青年才俊哪个在自己面前不是规规矩矩,生怕有一点儿失礼,可这浪荡子三方四次在自己面前做出下流的动作,若不是看他还有用处,早就喂了五龙,哪容他在面前放肆。

  见苗女面露杀意,沈笑脸上闪过一丝赧然:“我从来就没想过下山,我当然跟婆婆你去轩辕坟,能不能给我件衣服穿先?”

  “闭嘴,哪来这么多废话,还有不准对我说下流话,不准做下流动作,不然别怪我不客气,哼!”

  苗女没好气的白了沈笑一眼,手一挥,地上的藤蔓仿佛活了一样,飞速的在沈笑身上聚集,不一会一个大大的草制马甲出现在沈笑身上,遮住了他的上身和羞处。

  欣赏着身上的草马甲,沈笑又开始胡说八道:“啊哈哈哈,姐姐你这指挥植物的本领还真不赖,就是手艺差了点儿,首先说,这外形不佳,摆在地摊上绝对卖不出去的;其次,靠近我宝贝这里一个树根,顶的我弟弟很难受,实用性不好,要是它受伤,以后姐姐你就该不满意了……”

  “找死!”

  喀吧!

  沈笑只觉左手一阵剧痛,低头望去,苗女那纤细白嫩的正拗着他的小拇指,此时小拇指以一种古怪的方向弯曲着,显然已经断了。

  十指连心,便是习武之人也难以忍受这种疼痛,更别提沈笑这种体弱多病的大学生了,他此时只觉得胸口憋如火山一般,大骂道:“臭婊子,你……”

  喀吧!

  又一声骨裂脆响,苗女松开双手,只见沈笑左手无名指异常地弯曲着,竟然又被生生掰断。

  “你当我和你过家家么?再啰唆,我便折断你的十指;再说下流话,我就割下你的舌头;再做下流动作,我就切下你的命根子快递送给你的小情人!”

  苗女声音温柔而抚媚,听在沈笑耳中却如同深夜鬼哭一般,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怒火立时熄灭。原来这老女人不是性格好,而是喜怒无常,沈笑暗暗叹气,不敢再胡乱试探。

  这时一道月光照下,十二元蛊围着光柱不断飞舞。

  要开始了,苗女心道。

  苗女站起身来,洁白的双掌合在一起,一阵晦涩难懂的声音从她口中传出,在声音汇聚成的怪异文字,这些幽蓝色的文字占满了整个天空。

  虽然身心遭到重创,不过沈笑还是起了好奇心,他本是古汉语的研究生,对一些失传的文字比如契丹、鲜卑都有了解,可现在空中出现的文字,他完全不认得,虽然有些类此甲骨文,可具体的又似是而非,似乎又有些类似古巴比伦的楔形文字,正思考间,空中又发生了变化,空中幽蓝色的文字密密麻麻的汇聚在一起,互相扭动纠缠,仿佛蛊皿中相互厮杀的半蛊一样,最终这些文字形成一个全新的大字。

  苗女冲围绕月光柱的元蛊一招,一只蛇形的蛊虫飞上那个大字,只听嗤嗤一阵轻响,那个字融进蛊体。沈笑看的仔细,那个字方佛就是天生长在蛇蛊上的一样。融合那个大字的蛇形蛊摇摇晃晃的飞到光柱旁,占据了下午六点的位置,不再围着光柱转动,而是伏在空中不动,散发着幽幽蓝光。

  沈笑扫了苗女一眼,发现她似乎松了口气,似乎对蛊虫的表现很满意的样子。

  过了片刻又是一阵晦涩的声音在空中不断凝聚,形成了全新的一个字,这次是另一个田螺似的蛊虫融合了这个神秘的文字,停留在零点的位置,身上散发的蓝光和蛇形蛊散发的蓝光遥相呼应,光芒大盛。

  苗女也不停歇,剩余的十蛊一一同这些神秘文字相互融合,聚集在光柱四周。直到第十二个蛊虫落在三点位置的时候,蓝光猛地大涨,遮掩住银色的月空。

  蓝光中,十二元蛊背上的文字射出一道道蓝色光线,这些光线把十二个元蛊链接在一起,不停的吸收着空中的蓝光、吸纳着十二元蛊的能量……盱眙,蓝光消失不见、光柱也没了踪影,一个边缘闪着蓝芒的黑黝黝洞口突兀的出现在十二元蛊围绕的范围内。

  擦了把额头上的冷汗,苗女娇笑道:“终于成功了,跟我走!”拽着沈笑就往里走。

  沈笑看着黑呼呼的洞口,心中没底,当下摇头,只是不去,这可是轩辕坟,谁知道里面有没有机关暗道,有没有沼气二氧化碳,有没有游魂恶鬼。

  苗女也懒的和他废话,揪住沈笑领口,用力一抛,把他扔进了黑洞里。

  在空中做了几个回旋,沈笑重重落在地上,良久,他艰难的爬起来,心中诅咒着那个该死的女人,随即又把自己骂了狗血喷头,说什么灾星衰神,三天多了,那女人竟然毫发无伤,连狗屎都没踩过。关键时刻,那股晦气竟然躲起来不起作用,真是晦气。

  抬头来一看,沈笑顿时失神,不是因为这里有多豪华,而是,这个地方整个灰蒙蒙的一片,看不见天,看不见地,人就那么飘在其中,根本什么都看不见。

  “哼,没用,不是个男人!”身后传来苗女的不满的声音,沈笑转过头去,撇嘴道:“我本来就不是男人,我还是个男孩,知道么,处男之前都是……”猛地看到眼前的景象,沈笑立刻闭上了双唇。只见七只巴掌大的甲虫从苗女胸口的银饰上飞了出来,屁股上放出幽蓝色的光芒,苗女口中发出一丝怪音,这些甲虫,立刻四散开来,幽幽蓝光布满整个空间,显得愈发神秘。

  脚下的地板非土非石,地面连带着墓壁上,都篆刻着各种符号。

  整个古墓呈金字环状,是一个巨大的三角空间,从顶点到地面垂心,足足有上百丈,坟墓内每一面都篆刻着神秘的文字,沈笑凭借半瓶醋的专业功底,勉强认出了其中的零星几字,确实几千年前的甲骨文“风”字,在它四周,又有无数神秘的符号,风字四周刻着的这些东西,沈笑断定,绝对不是文字,因为这些篆刻,长短不一,大小不同,简直和道家的鬼画符差不多,复杂多变,毫无规律,绝对不是文字。

  “嘿嘿,仙姑姐姐,这轩辕坟好像也没什么玩的嘛,还不如你刚放的甲虫有意思呢!这是什么东西啊,屁股会放光,简直就是大号萤火虫啊。”沈笑亲热地笑着问道,似乎刚才地折磨没有发生过一样。

  苗女皱着眉头,心中却对沈笑充满赞赏,刚刚受到重创,竟然还能和敌人如此平和自然的交谈,心理素质相当出众,若不是他的作用无可替代,倒真有收他为徒的打算。

  苗女回答道:“那本就是萤火虫,只不过用秘法炼过!接着!”说完苗女一弹,一溜白光直接没入沈笑额头,吓的他呀呀怪叫,苗女皱眉道:“慌什么,这十二元蛊先放在你身体里,他们会保护你,这里没准儿会出现什么怪物!”

  体内再次出现被吮吸血肉的感觉,虽然不像第一次那么痛苦,可也十分难受;沈笑脸上的嬉笑之意消失不见,嘿嘿冷笑道:“保护我?你把这十二元蛊再次放在我身体中,是为了补充能量吧!”

  苗女淡淡道:“既然你知道还问什么,洞口已经关闭。没有十二元蛊我们就出不去,只有再用十二元蛊才能回到现世。这里应该是轩辕坟一角,一个符箓阵法开辟的空间。”心中也是有些纳闷,这个巨大的三棱形空间分明就是为了禁锢宝物、切断宝物与主人的联系而设,看来竹简上说的应该没错,蛊门之宝就在这里,可是什么宝物能镇住九幽环?

  从师门残留的典籍来看,混沌初开,盘古开天,清气上升为天,浊气下降为地,天地分而阴阳二气生,这九幽环却是巫门祖师采集天地间最精纯的阴气、浊气凝练而成。

  环内中阴浊不下于幽冥血海,内成一世界,毒虫丛生。一直在巫门手中流传,但这宗宝贝在涿鹿之战前消失,典籍的记载中也语焉不详。

  苗女心中思索,没有注意到身后沈笑,长长的头发遮住眼帘,沈笑眼中闪过一丝兴奋:没有自己就出不去么?

  苗女目光四下打量,不久就注意到一只四指宽黑色圆环漂浮在在这个三棱形空间的正中心,不住的旋转,周身碧光点点如同天上星辰,不住的闪烁,而它的正上方,一方枕巾大小的法宝不停反向旋转。

  沈笑无聊间举目四望,突然听见身后粗重的喘息声,转过身去,却见苗女双手紧握,满面兴奋之色。沈笑悄悄后退两步,摸了摸插在杂草马甲上的三棱军刺,微一犹豫松开了手。此时确实是杀她最好机会,但出口已封,杀了他,只会饿死在这里。

  顺着苗女的目光望去,那黑色圆环和枕巾映入沈笑眼帘,沈笑眼尖,看见枕巾上印着一黑一白,活灵活现,赫然是一对儿阴阳鱼,不禁喊道:“晕,难道真有太极图?”

  只觉喉咙一痛,那苗女闪到沈笑面前,掐住他的脖子,冷冷道:“你倒是有见识,竟然认得太极图,你怎么知道的?”

  沈笑是什么人,除了对着心动的女人发傻外,别的时候狡诈无比,自从得知这女人还需要十二元蛊离开这里后,他行事便少了很多顾忌,一巴掌拍在苗女手上,不客气道:“放手!”

  苗女眼中寒芒一闪,松开了手,沈笑嗤笑一声,伸出被摧残的左手,在苗女眼前晃了两晃,道:“很疼,疗伤!”

  还从来没有人敢在她面前这么放肆,苗女心中怒极,但又需要他体内阴气蕴养元蛊,当下指诀一捏,冷冷道:“忍着,有点儿疼!”几道绿线飞出没入沈笑左手,只听喀吧吧一阵乱响,手仿佛有无数小刀不停得在手指中移动、切割,剧烈的疼痛几乎让沈笑晕过去。

  片刻时间,绿线飞回苗女体内,沈笑活动左手,发现已经完好如初,连一丝血迹都没有留下,心中暗自惊叹蛊术之神奇。

  “说,不然它会再次变成鸡爪子!”苗女冷声道。

  “我说老婆婆啊,你以后不要在我面前,张口古籍、闭口秘传的。就古代那些人的想象力,放在今天就是仆大街的;你别瞪我,大姐,你也去起点看看网络小说,那里面有详细介绍法宝的,我推荐你看《佛本是道》《封神榜》,先天灵宝都有记载,我也是从那里知道太极图的,你……”

  “闭嘴!”苗女忍无可忍,重重一掌抽在沈笑脸上。

  沈笑摸着火辣辣的脸庞,摇头叹道:“打在我身,痛在你胸,仙姑你何必呢?”看着面色发青的苗女,沈笑心中一阵得意,虽然打不过你,但哥们能用嘴气死你!不过这女人胸脯好大啊,望着苗女因气愤而起伏不定的胸口,却又想起这妇人已经好几百岁,不由一阵恶寒,把欲火压了下去。

  苗女年纪足有几个世纪,如何不懂沈笑猥琐的眼神?强忍下心中的杀意,对沈笑道:“你先在这儿等着,我上前设法取下九幽环,你不要乱动,这里不是外面,不知道有什么机关猛兽出现,到时候送了性命,不要怪我没提醒你。”

  说完双指一合,背上伸出三对近丈长的翅膀,沈笑见了有些眼熟,仔细想后才发现竟然和蜻蜓的翅膀有八分类似,翼翅一震,苗女飞上空中,来到九幽环前。

  沈笑扶了扶鼻梁上的框镜,仔细的观察空中那一环一图。

  只见那枕巾似的太极图定在九幽环上方,一黑一白这对儿阴阳鱼不断转动,不断降下黄、白、蓝、红四色光柱,冲击在九幽环上,竟像发起冲锋的士兵一样,一波接着一波,永不休停;那黑色的小环也不甘失败,环身极速旋转,上面碧光粼粼,不断发出丝丝绿气,这些绿气飞到空中,演化成各种怪虫,迎头撞上四色光柱。

  怪虫撞上四色光柱,却像冬天的雪人遇见阳光一样,迅速消融,而光柱也被削弱很多,不再明亮。

  这时九幽环绿光再闪,新一批怪虫再次迎上前去,而四色光柱随着太极图的旋转变得明丽炫目。

  就像一个战场绞肉机,双方不断投入兵力,交锋,死亡,然后在投入兵力,再交锋……

  看遍玄幻仙侠小说的沈笑迅速对这个情况做了一个推断,枕巾和镯子在这里拼命争斗,而不见法宝主人,这说明不是人与人的争斗,这个空间也不像是坟墓、倒像专门封印这黑不留丢的小环一样。

  看着那苗女一脸焦急,沈笑嘿嘿的笑了,看来小环处境不妙。

  沈笑心里想的没错,苗女确实非常着急,她原本以为,这个假托轩辕坟的空间是为了隐藏九幽环散发出的气息,却不想,还有一方类似太极图的法宝,而且看样子,这五千年来太极图无时无刻不在炼化着九幽环,最要命的是九幽环环身下面几层暗淡无光,显然处在下风。

  苗女望着相争的两样法宝黯然失神,想要出手相助黑环,却无从出手,两大法宝间的较量她根本插不上手。

  “姐姐……”苗女低声呢喃道。

  “你说什么,我没听清楚!”沈笑问道。

  苗女没有理他,秀目猛的一挣,两道绿光急射而出,重重砸在四射光柱上。光柱猛地一震,苗女左手一划,那诡异虫子形状的银镯化为万千金色飞蛾,层层叠叠的撞向四色光柱,同时右手上那对蛇形银镯变作数米长的长蛇,独角红目,雪白的蛇身紧紧的缠住九幽环,死命的向下拖动。

  “好生猛的女人!”看着在空中张牙舞爪的怪蛇,沈笑惊的目瞪口呆,这条大蛇难道也是蛊?有这么大蛊吗?他哪里知道,这苗女蛊术习自上古九黎部落秘传,一手巫蛊之法出神入化,别说这区区数米的小蛇,就是在再长十倍的蛇她也能养出来。

  苗女只觉着手沉重,仿佛有万斤重担压在身上一样,心中焦虑,心一横,咬破舌尖,一口精血喷在手镯上,只见鲜血迅速被那手镯吸收,光芒一闪,又出来了青红黄黑四色长蛇,具是独角红眼,四条长蛇和开始的白蛇遥相呼应,紧紧的缠住九幽环,缓缓向下拖动,慢慢脱离光柱,只是苗女面色疲惫,看上去容貌竟然老了不少。

  这五条长蛇就是苗女口中的五龙蛊,是千条万选的万千条幼蛇放在五行之地,加以秘法催化、相互吞噬而成。却不想成型后,这五龙蛊胃口极大,需要的精血灵气苗女根本无力供应,只好把它们封在手镯之中,必要时才用精血饲之。

  眼见九幽环就要被五龙脱出光柱,太极图仿佛有灵性一般,猛地一震,只见三棱形墓地墙壁上的符号发出各色光芒。四面墙壁发出的正是黄白兰红四色,这些荧光如同夏日萤火虫一般,成群结队的飞入太极图,只见四色光柱光芒大涨,一下子把九幽环吸回了原位,四色光柱也侵袭这五只大胆的长虫!

  苗女脸色大变,感觉五龙和体内的真元迅速流逝,消失的方向似乎是九幽环。

  真元飞速消失,苗女大急,如此下去不用多长时间,自己连同这些蛊都会被吸成干尸。恨恨望着渐渐变得明亮的黑色小环,苗女知道了,这宝物五千年来没有得到阴气和精元的滋养,在对抗中一直处于下风,现在竟然要夺取自己的真元,只是希望它吸饱后放过自己。

  可惜天不从人愿,你想,若是一人千万年不得进食,眼前忽然放满了八大菜系名菜,那还不往死里吃?这九幽环也如同饿了十天半月的人一般,拼命吸收着真元,仿佛无底黑洞一般,永远没有满足。

  苗女面色如同,束手待死,无意间目光落在沈笑身上,脑中突然灵光一线,对沈笑道:“你,上来帮忙!”

  “做梦!”沈笑虽不知道上面发生什么事情,可是心中对苗女的恶感不减,故意装作费力的跳了几下,双手遮在胸口,做羞涩状:“人家不会飞,又不是跳蚤,够不着哎!”

  那惫懒的样子,几乎让苗女气破肚皮,不耐道:“十二元蛊既然寄生在你身体中,你也是他主人之一,你用意念控制着金鸡蛊,飞过来便是!”

  沈笑心中暗喜,既然这十二元蛊也听自己控制,这就说明自己有希望干掉这死女人,心中盘算着,意念呼唤着金鸡蛊,果然他感觉到在左肩处有一团不明物体渐渐长大,另外他还发现,在他身体内,同样的不明物还有十一处。地面陡然一震,沈笑发现自己的身子慢慢飞起向空中苗女移去,仔细看才发现,原来脚下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个怪莫怪样的东西,就是这个东西带着自己往上飞。

  走到近前,苗女眼中寒光一现,抓住沈笑衣领,沈笑心道不好,不等有所反应,身子如同腾云驾雾般,狠狠的砸向黑色小环。九幽环绿芒大涨,猛的把沈笑包裹起来,疯狂吸收着少见的先天阴气。

  “你做什么?”沈笑又惊又怒,身体再次陷入被抽水机抽水的状态,不过这次不是十二台,而是一台,一台功率接近无限大的抽水机在不停的抽水,忍着身体的虚弱,沈笑瞪着苗女:“你竟然又暗算我?”

  苗女眼中闪过一丝内疚,随即冷冷道:“一个人死总比两人死的好,希望先天阴体的你能够满足它的需要,虽然很对不起你,但我不得不这么做,你不要恨我!”这时她知道,自己赌对了,九幽环果然对先天阴体更感兴趣,自己真元流逝的速度已经大大减缓了。

  “很好,我本以为你出古墓后才杀人灭口,没想到……,你果然够狠、够毒!不过,我早就没打算活着离开这里。”沈笑冷笑连连。

  身怀重宝绝不能视之以人,沈笑明白这个道理,知道这女人取宝后绝对不会放过他,所以他早就琢磨着如何干掉这个女人后逃跑,却不想突生变故,这女人竟然比他还先下手。

  以意念催动猛地催动体内的那十二团不明物,只见点点白光飞出,化作各类蛊虫,漂浮在沈笑四周。

  “住手!”苗女惊叫一声,花容失色,显然明白了沈笑的意图,忙掐动指诀,想要收回十二元蛊。

  沈笑大笑一声:“晚了!”催动蛊虫狠狠的撞向黑色小环。

  这十二元蛊刚一出现,玲珑万蛊环方佛遇见什么美食似的,绿芒闪烁,十二元蛊的撞击就像小沙粒投入大海一般,没有激起半点波澜,迅速消失在众多粼粼碧光之中,竟是被这小环炼化了。

  沈笑、苗女二人看的一愣,旋即苗女对他怒目而视。

  沈笑哈哈大笑道:“我沈笑恩仇必报,你这么算计我,还真以为我会老老实实听你摆布?真好,现在咱们谁也出不去了,祝你昨日炼到破碎虚空。”

  苗女纤细的手指指着沈笑,不停的哆嗦,显然是愤怒到了极点。

  “想杀老子泄愤?做梦去吧!”沈笑双眸闪过一丝赤红,“小环环,来来来,少爷给你添把柴火!呵呵呵……”沈笑猛的向前一冲将黑色小环抱在怀中,任由它吮吸着体内的绝阴之气,看着苗女绝望的神情,沈笑笑道:“仙女姐,没了我,也没了小黄瓜,您老一人慢慢思考怎么玩吧!”大笑着合上双眼。

  轰,一道黑芒闪过,整个空间如同墙皮剥落一般,化作万千碎片,散落开来。

  可惜,不能再看见小丫头!
十数只扁长甲虫不停在空中飞舞着,尾巴散发着幽蓝的光芒,照的整个古墓朦朦胧胧,显得神秘又恐怖、

  古墓内弥散着一种雷雨前的憋闷感。这个空间呈金字环状,从顶点到地面垂心,足足有上百丈,坟墓内每一面都篆刻着神秘的文字,沈笑凭借半瓶醋的专业功底,勉强认出了其中的零星几字,其中有一个是甲骨文“风”字,在它四周,又有无数神秘的符号,风字四周刻着的这些东西,沈笑断定,绝对不是文字,因为这些篆刻,长短不一,大小不同,更像是道家的鬼画符,复杂多变,毫无规律,绝对不是文字。

  嗡,一只甲虫拖着蓝幽幽放光的屁股在沈笑眼前飞过。

  吧唧,沈笑伸手捏住用力一握,扔在地上后又重重加上一脚,将那甲虫踩的稀巴烂,恨恨望向那道靓丽的背影。

  那女子头戴着一顶二十厘米高尽心琢磨的纯银头冠,那是一只展翅欲飞的银蝴蝶,周边有四只银雀。身着花溪女衣布筒群,白底的围腰上刺绣着各种虫子的图案,色彩斑斓,衣裤上面挂满了各种各样、样式怪异的银制饰物。

  这是苗族的民族服饰,但又有多处不同,起码多情的苗族少女们不会在围腰上绣着各种毒虫怪兽。

  苗女双手不断舞动,手腕上那对雕刻着蛇、蜈蚣、蛾子的银手镯猛地亮了起来,不住的颤动着,发出呜呜鸣响。苗女双手一合,刺目亮光中,一条银制长蛇和一条红头武功以及一只色彩斑斓的毒蛾飞跃而下,直扑空中。

  坟墓中央,一只四指宽黑色圆环漂浮着、不住的旋转,周身碧光点点如同天上星辰,不住的闪烁,而它的正上方,一方枕巾大小的法宝不停反向旋转。枕巾上,一黑一白的阴阳鱼不断降下黄、白、蓝、红四色光柱,冲击在黑色小环上,竟像发起冲锋的士兵一样,一波接着一波,永不休停;那黑色的小环也不甘失败,环身极速旋转,上面碧光粼粼,不断发出丝丝绿气,这些绿气飞到空中,演化成各种怪虫,迎头撞上四色光柱。

  怪虫撞上四色光柱,却像冬天的雪人遇见阳光一样,迅速消融,而光柱也被削弱很多,不再明亮。

  “九幽环!哼!”沈笑低声喃喃,眼中闪过一道厉芒,这黑不溜秋的东西就是自己被这苗女抓来的原因。

  十几天前,沈笑还是一个闷骚的青年,正在进行他那闷骚的追女生涯。一日追女过程中撞见这个苗女,从此被她纠缠。经过这十几天打探,沈笑也明白自己被抓的原因,据这女人说,他是先天阴煞之体,是打开这个坟墓的关键,为了胁迫他心甘情愿的帮忙,苗女在他最宠爱的妹妹身上种下毒蛊,为此沈笑不得不来。

  蜈蚣、毒蛇、飞蛾刚刚飞至光柱,便听嗤啦一声,竟然变成粉末,纷纷扬扬撒将下来,弄了沈笑一头一脸。

  “有人太狠毒,连上天也看不过眼!”沈笑两只手抱在后脑,双唇一撅吹起口哨,口中不时发出讥讽之声。

  苗女冷冷地瞟了他一眼,眼中闪过一道厉芒。

  “姐姐……”苗女低声呢喃一声,秀目猛的一挣,两道绿光急射而出,重重砸在四射光柱上。光柱猛地一震,苗女左手一划,腰间刺绣化为万千金色飞蛾,层层叠叠如大海一般充满整个坟墓,猛地一合,撞向四色光柱。

  苗女咬破舌尖,一口精血喷在手镯上,只见鲜血迅速被那手镯吸收,光芒一闪,青红黄白黑四色长蛇,独角红眼,五条长蛇遥相呼应,紧紧的缠住九幽环,缓缓向下拖动,慢慢脱离光柱,只是苗女面色疲惫,看上去容貌竟然老了不少。

  方佛拔河一样,黑色小环不住下降,已经降至地面,即将脱离光柱。

  小环离沈笑只有区区十米距离。

  沈笑腼腆的脸颊上面,黑色眸子快速闪动两下,嘴角突然弯出一丝冷笑。沈笑猛地向那黑色小环冲了过去。

  “住手,你想我们都死吗?”苗女大惊,连忙呼喊,分神之下,那小环又被光柱拖上去不少,她正在全力控制五龙蛊,根本无力阻止。

  一边抓住黑色圆环,沈笑一边大笑:“没错,我就是想死!谁不知道我沈笑恩仇必报,你害我亲人,我这就还回来,难道你以为我男子汉会奴颜媚骨的跟你十几天?你也太高估你自己魅力了吧,老!女!人!”

  “这三个字我想喊了十几天了,真是痛快!”大笑声中,沈笑伸手用力一握,一股冰冷而又晦涩的感觉传入手心,仿佛无数人在耳边哭喊嚎叫。咬牙用力一拉,黑色小环从四色光柱中脱离。

  “住手!”

  轰隆!

  一道黑芒闪过,整个空间如同墙皮剥落一般,化作万千碎片,散落开来,看着苗女那绝望的双眸,沈笑大笑起来,意识逐渐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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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光是那么强烈,仿佛太阳神阿波罗洒下的怒火。一丝微风也没有,村子外稀疏的白杨无精打采的矗立着,像体罚过后的帝国预备役士兵。唯一一条通往外面的小路长蛇般蜿蜒而上,通向远方。

  这条小路花费仙人掌村几代人力才完工,有了它后,仙人掌村和外界的联才多了起来,再此之前,村里的村民们只是过着地里刨食的生活,不过当这条小路修成后,村子虽然依然破旧,但偶尔路过的冒险者和进来采购山品的商人却给村落带来不少生机。

  村子的位置算是一处山麓,后面有百十亩梯田,这是村民们赖以活命的东西。再后面是森林,这森林非常大,到底有多大,谁也不知道,反正过往的冒险者、包括神秘的元素使,他们中也没有人探到过尽头。

  森林和村子间也有条路,不过是条泥泞小路,是村里猎人、过路的冒险者用脚踩出来的。

  泥泞的小路远方,渐渐走来一个小小的人影,是一个小姑娘,大约有十二三岁,金黄的头发,金黄的眼睛,本应光彩诱人,但却因为缺少营养,金黄的发色却变得枯黄,天气炎热,汗水从女孩脸上涔涔而下,流下一道道的泥痕,头发也打成了绺,整个人显得肮脏不堪。

  女孩背上一娄猪草,竹子编制的娄子,里面的猪草压的很瓷实,足有几十斤重,将女孩瘦小的身躯压的弯弯的,不过女孩对此似乎习以为常,步伐非常快速的向村子迈进。

  一条大黑狗紧跟在女孩身边,不停的吐着舌头,它的背上有一个搭兜样的布制品,两边各有一个大口袋,里面塞满了菌类和野菜。

  村子渐近,村头有十几棵老榆树,最粗的一人都抱不过来,盛夏的午后也夜间,村里人总是来着纳凉,更有人整晚睡在这里。此时天刚过午,七八名闲汉坐在树荫下闲聊。

  山里人生活贫苦,这些人身上都打着补丁,不过即使这样,也远比女孩身上的衣服要好,因为女孩身上的衣服已经不能叫打补丁,而应该称为补丁叠补丁。

  这时女孩偷瞄一眼树下,惧怕似的身子一缩,加快的步速,想要快点通过这里,不过女孩的希望并没有实现,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站起来。

  “哎呀,这不是安妮丝吗?村子好心收养了你们一家贱民,见了我们连个招呼都不打?真是不识礼数的下等人。”

  叫安妮丝的女孩畏惧的看了他一眼,没有回话,少年嘴角露出一丝轻蔑,伸手要拽女孩头发,不料大黑狗猛的窜出来,挡在女孩身前。

  少年手一缩,后退两步,看着黑狗讪讪道:“贱狗,早晚宰了你吃肉。”

  “对,对不起,乌鸦它不是有意的。”安妮丝慌忙鞠躬赔罪,由于鞠躬速度太快、背篓太重,差点栽倒。

  叫乌鸦的大黑狗又是一阵低吼。

  少年似乎对喉咙里发出呜呜吼声的黑色大狗非常畏惧,直退到树荫下一个满脸伤疤的中年人身前,这才开口道:“哼,别让我抓到它。这个先不说,你请村民帮着寻找那个白痴的工钱、还有买药的钱,总该还了吧?是不是?爸爸?”

  旁边那伤疤脸也开口说道:“沙斯啊,不要这样,将来你可是将来的贵族大老爷,不要和下等贱民一般见识。不过,安妮丝,大家为了找你哥哥,足足浪费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还有你为了买药借的钱,大家都不富裕,急需用钱,你尽快把180索尔还清!”

  听了这话,安妮丝眼泪都要流下来,180索尔,对这个村子的村民来说,这是一年的收入,她父母已经过世,又是外来户,没有田地,平日就靠养些鸡鸭之类过日子,而且,一把普通草药根本值不了多少钱,村长一张嘴就是八十索尔,分明就是讹诈。

  泪在眼圈中转了几转,终究没有掉下来,安妮丝伏身从黑狗乌鸦背上搭兜里拿出不少山菌,递给沙斯:“钱我一定会按时还清,这……这些东西,你和村长大人尝个鲜吧。”

  蘑菇用细线穿着,灰白色的伞柄下还凝聚着不少水滴,炎炎烈日下,显得格外鲜嫩。

  沙斯手一挥,重重打在安妮丝手上,山菌落了一地。

  沙斯用力踩了几踩,直到将蘑菇踩得分辨不出形状,这才停下来,有些鄙视的开口道:“除了你家,谁会吃这些连猪都不吃的东西?……”

  “呜……”

  乌鸦冲沙斯呲牙呜咽几声,吓得他后退几步道:“我不管,欠债还钱,到时候还不请,别怪我抄你家!让你和你那变白痴的哥哥睡玉米地去。”说完转身躲到了疤脸后面。

  安妮丝神色一暗,招呼乌鸦离去,转身后,几滴晶莹泪水流下,落在地上,砸出几个小坑。

  村子坐落在山麓,算是个小小的丘陵,一到下雨天,低地就会变成小池塘,在村子中有些地位的村民都住在高处,而安妮丝一家属于外来户,对于这些千百年居住于此的山民来说,而安妮丝的父亲在世时脾气又格外张扬,这样一来自然不受村民待见,村长便非常心安理得地把一家人安置在低洼处。

  安妮丝走了几分钟,一栋破旧的土石房出现在不远处,房子旁边就是那条通向山外的灰白色小路,这也是安妮丝家唯一值得称道的地方。

  这是一处非常简单的主宅,正屋一间,里屋一间,厨房、杂货屋各一处,小小的院子被篱笆围了起来构成整个院落。

  推开有些破旧的篱笆,安妮丝走进去,将背篓放在墙角,将搭兜从乌鸦身上摘下来,乌鸦亲热地舔舔女孩掌心,咬住搭兜,颠颠的跑进厨房,安妮丝甜甜一笑,走进正屋。

  正屋中央摆放着一尊太阳神阿波罗的神像,正对它的下面有一个非常破旧的蒲团。

  安妮丝进屋后洗了脸,并没有做其他的事情,而是双腿跪在蒲团上,两只细嫩的手拢在一起,闭目对着神像祈祷起来,而乌鸦蹿进来后,竟然也格外安静,握在少女身旁。

  安妮丝一家是外来户,父母在世时凭借父亲那高超的本领,还没人敢说三道四,等他们去世后,这些村民似乎忘记了可怕,在排外心理指引下,在母鸡对天鹅的妒忌下,安妮丝和她的哥哥生活格外艰辛,不仅处处受人白眼,更经常受到额外的非难。

  一个多月前,哥哥阿雷多去了死寂森林,半个月仍不见出来,安妮丝一家一户的磕头请求,才聚齐十多个人帮忙寻找,出发时,安妮丝额头已经磕出了血印,在森林不远处发现了昏迷的阿雷多,救醒后却发现他变的痴痴呆呆,竟然连人都不认识了,话也不会说,安妮丝为了给他治病,又苦苦哀求,向村长家借了一笔钱。

  十几天来,阿雷多仍旧没有好转。

  安妮丝低声祈祷,不停的祝福着自己的哥哥。在她看来,这些都是太阳神给她的考验,只有虔诚的祈祷,才能度过这些磨难。

  “啊!”

  里间突然传出一声低吟。

  安妮丝一惊,随即脸上露出惊喜的神情,也不管什么狗屁祈祷,立刻跑进里间。

  “你醒了?哥哥!”

  “哥……哥?”生涩的词语艰难地从少年嘴中吐出,似乎是很长时间没有说过话一样。
沈笑心神浑浑噩噩,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只觉得有人在自己耳边不停低语,直到现在才被一阵娇柔好听的声音惊醒,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不是那狠辣无情的苗女,也不是高达百丈的四面体轩辕坟,竟然是个破旧屋子。

  十几根细长檩条架在屋顶,泥糊的墙壁不少地方都露出里面的土石,地面就是黄土地面,没有任何水泥、洋灰、红砖的踪迹,这种结构的房子,即使在中国的乡村现在也很少见,毕竟即使再穷,地面也会铺上一层青砖。

  屋子中的物品非常简陋,一套粗陋的桌椅,上面有几只黑陶杯和几只竹篮竹筐、编织的很精巧,房内还有一张床、一张柜,再没有其他的东西。

  沈笑低下头,发现盖在自己身上的是一套蓝色粗布被褥,这种布料他曾经见过,那是去山区游玩时,在一处农家所见,是用织布机纺织出来的,这种布非常结识,但是比较粗糙,在乡村除了上年纪老人外,几乎没有人人会用。

  最后的印象里,明明发生了爆炸,怎么会在这里,难道自己被山里的村民救了。

  沈笑疑惑的想着,挣扎着要做起来,不料身子一动,一股股剧烈的痛感从身体各处弥散开来,不由发出一声惨叫。

  叫声未落,就见从外面跑进一道人影,是个小女孩,进来后,坐在床边,扶着沈笑开口道:“你醒了,哥哥?”

  “哥……哥?”沈笑眼中闪过一丝疑惑,打量起女孩来。

  女孩大约有十一二岁,身上的衣服打满补丁,双手手腕上各带着一串野草编织的手链,嫩绿嫩绿的,很精巧;女孩小脸很精致、很耐看,不过带着一股菜青,是那种营养不良的脸色,看向他的眼神非常的关切,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重要的是,这小女孩的头发和眼睛竟然是金黄色的,虽然有些枯黄,不过确实是最正宗的金黄色,而不是染发店的那种二鬼子色。

  难道……那爆炸一下子把自己蹦到了北欧或者美洲?可……美洲也他妈没金眼睛的人啊!而且她喊的是……哥哥?

  沈笑心中蓦地一沉,有些吃力开口道:“你喊我……哥哥?”

  话才出口,沈笑就有了一个让他浑身浑身凉透的发现,他发现,他竟然说的不是汉语,小女孩说的也不是汉语,但,他能听懂。虽然对爱好语言文学的他来讲,说那么三四种外语并不困难,但现在所说的语言,他可以肯定绝对没有见过。

  沈笑愣了半晌,缓缓转过头去,见小女孩关切的望着自己,猛的抓住女孩细弱的手腕:“告诉我,这是哪里,我怎么会说这种该死的话?”

  或许是沈笑脸上的表情吓到了小女孩,又或许是沈笑捏疼了小女孩,女孩惊恐的摇头,随即捂住沈笑的嘴:“哥哥,你怎么能质疑太阳神阿波罗创造的语言?而且这里是我们的家!你不记得了吗?”

  太阳神阿波罗?希腊的阿波罗?沈笑一惊,后面那句根本没有听进耳中。

  可阿波罗不应该说古希腊语吗?而自己说的绝对不像希腊语。

  恶作剧?穿了?附身?

  沈笑脑海中闪过这几个念头,他书看的比较多,也比较杂,立刻想到了这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被他第一时间排除,虽然他曾经请剧组狠整过一个整天做穿越梦的家伙,但他嘴里莫名其妙的那种语言,绝对不是恶作剧能达到的效果。

  难道真是小说里的穿越,而且是属于高等穿越里的借尸还魂穿?

  “哥哥,疼!”小女孩泪水不住的在眼眶中打圈圈。

  沈笑这才发现失态,他一直在攥着女孩手腕,激动时发力竟然不知不觉间捏青了女孩的手腕。连忙松开手,沈笑歉然道:“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

  女孩摸摸泪水,摆着手高兴道:“没什么啦,哥哥醒了就好。”

  “能不能扶……哥哥起来,我想洗脸!”沈笑微一犹豫,对女孩说道。

  “嘻嘻,哥哥,你还是那么爱臭美!刚醒就想着洗脸,怕灰尘遮住哥哥的脸么?比安妮丝还过分喔。”女孩嘻嘻笑道,随即掀开粗布被,将沈笑扶起,搀着他走下床来。

  女孩只到他肩膀,手臂从他腋下传过去,小心地搀扶他向门外走去。

  沈笑注意到,他身上穿的是一件宽松类似袍子的衣服,上面只有腋下打着补丁,和女孩补丁叠补丁的衣服相比,他身上这套可以称为豪华礼服。

  看来这女孩很爱她口中的“哥哥!”沈笑轻轻点头,迈出一步,随即身上传出剧烈疼痛。

  每走一步身上就传来钻心般的疼痛,但沈笑的心思却全然没有放在上面,他只盼望着有一盆水,让他看清相貌,判断出这到底是不是在做梦。

  足足花了有两分钟,沈笑才挪到正屋中,安妮丝将沈笑扶到座位上,一跳一跳的跑去打水,而沈笑趁机观察这个房间。

  正屋依然破旧鄙陋,一张长桌,几把椅子,一只黑色大狗趴在椅子边上,脑袋埋在爪子中间,似乎在睡觉。

  屋子左面是个小小的神龛,里面摆着一尊神像。

  神像约有一尺多高,通体为纯银打造,发卷竟然是用黄金静心雕琢而成,没有地球上神佛像的那种威严祥和,但其相貌英俊与人类无异,充满着活力。

  看着这神像,沈笑脑海中一闪,好像想起什么,但这个念头随即被即将观察镜子的急躁心理赶的无影无踪——安妮丝端着陶盆回来了。

  “把它放在门口吧!”

  安妮丝点点头,从旁边拖出一条板凳,将陶盆放了上去。

  门口处阳光充足,可以瞧的清清楚楚。沈笑站起身,女孩连忙过来,想要搀扶他,沈笑拒绝了。

  阳光很强烈,照进屋子中,形成一道巨大光柱,光柱中,无数灰尘飞舞着,给人一种飘渺的感觉。沈笑却无心欣赏,他走到陶盆前,轻轻的伏下身子,紧张的看向水面,生怕里面照出一个怪莫怪样的东西来。

  水面抖了几抖,泛出几道波纹,一道人影不住颤动,随着水面平静而稳定下来。

  漆黑的头发,苍白的面孔,温和的笑容,漆黑而冷淡的眼睛……,一切一切都那么熟悉,这确实是自己的脸,沈笑猛的放下心来。

  “哥哥,快点洗脸,不要对着水面发呆了,真是的,每天都对着这东西照来照去。臭美!”安妮丝轻笑着催促道。

  “好!”见水镜中仍旧是那熟悉的相貌,沈笑心中一松,双手一撩,带起一捧水珠,覆在脸上,清洗起来。

  清洗完毕,安妮丝乖巧地递过手巾,沈笑接过擦干脸庞。这毛巾也是粗布织成,擦在脸上,有种生疼的感觉。

  安妮丝接过手巾后在陶盆中清洗、拧干,把它放回原位,都做完后才回到沈笑身边,道:“哥哥,你身体刚刚好,不要太劳累,我扶你回里间休息一下吧!”

  “谢谢你,安妮丝,不过我要去院子中活动一下,几天不动,身体都有些发酸了!”沈笑摇头拒绝了安妮丝的好意。

  安妮丝歪头想了一会儿,说:“这样也好,不过哥哥你活动千万不要太激烈。我去做饭,今天我在林子中找到一窝鸟蛋,我想哥哥病了,需要补身子,就偷偷拿了两只,等会儿做给哥哥吃。”说完就哼着歌,轻快的跑了出去。

  看着安妮丝的身影,沈笑微微摇头:一窝鸟蛋,只拿两个,看来这个妹妹真是非常善良。

  拖动着步子,忍受着疼痛,沈笑慢慢向门口移动。

  来到门口,沈笑目光落在门框上,身子猛的一震。

  怎么会这样?
世界上什么事情会让老人最畏惧?答案是死亡;世界上什么事情会让老人最高兴?答案是返老还童。可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年轻人身上就有些……

  沈笑刚要跨过门槛,突然意识到这里无论是房顶还是大门都比前世要高不少,目光平视门框,接着向下一扫,顿时一呆:不是这个世界建筑高,而是他沈笑缩水了。

  他身高原本将近一百八十公分,可如今,他最多有一百六十公分。

  一百六十公分,他清清楚楚的记得,这是他9年前入高中时的身高,全班最矮名至实归。他光荣地坐在了第一排,而从高一下半学期开始,他的个头开始疯长,等到高三时,他已经一百八十公分了。

  沈笑摸摸胸口,大力的呼吸几下,努力将砰砰狂跳的心脏平静下来。接着,左手颤抖着伸向右肩,在上面轻轻找寻着什么。

  猛地,沈笑脸上露出一丝笑容,右肩上那颗痣还在,这说明这身体还是原装正品,而不是借尸还魂,唯一的区别就是身体不知道什么原因变小,不过这对他来说也算不得什么大事,毕竟能从那苗女手下逃脱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若再挑三拣四,恐怕老天爷会吐自己一脸脓痰。

  沈笑哈哈一乐,连带着身体上的疼痛也减轻了几分,他走出正屋,在小院中徜徉起来。

  快乐并没有持续很久,很快就被吃惊取代。

  跨出门口的一瞬间,一股清新气息扑面而来,不是城市公园中那种透着干燥空气,而是一种和谐的自然气息。

  这个小院大约有二十多平米,背西向东,建在一个比较倾斜的小坡上,门口有一条灰白色小路通向远方。极目南望,蔚蓝天空不时有苍鹰飞掠,天空下面是一片嫩绿,这是山和森林的世界,一望无际的绿色直接绵延向天边,绿色海洋中不时突出几座山峰,绿的山腰,雪的山头,就好像海洋中的孤岛。

  清风吹过,树海翻腾,形成一道道绿色波涛。

  他不是没有见过森林,可这如同海洋般壮阔的森林却是第一次见到。

  死寂森林,无尽树海!

  这两个陌生的名字突然出现的沈笑脑海中,这就是这片森林的名字。印象中,几天前,就是村民们把他从无尽树海边缘把他拖回家来。

  “山河壮丽,越来越不能确定这是什么地方!难道是亚马逊?”沈笑用汉语低声嘀咕了几句便收回目光,美景有的是时间欣赏,当前最重要的是确定,这鸟不拉屎的地方究竟是不是地球。

  小院不大,正屋、厨房、杂物间、厕所便占去了一大半,厕所南侧建筑物引起了沈笑的注意。

  土石垒成的墙壁,大约有半人高,土墙上插满了细细的竹竿,没错,就是竹竿,地球上那种一节一节大拇指粗细的竹竿,竹竿上面连着稀疏的网子,网子却不知道用的什么材料。

  如果没猜错的话,按照中国农村中类似建筑的名称,这应该是个鸡窝。

  沈笑走上前去,看着土墙后面发出咯咯嗒的生物,确认了这个猜测。

  望着五六只跑来跑去的笨鸡,沈笑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竹竿、鸡这些都是他熟悉的东西,难道这里仍然是地球?可那奇怪的语言和金眼的女孩儿是怎么回事?

  身为精研各种书籍的他知道,西方人白人大部分都是高加索人种,所用语言绝大部分属于印欧、高加索、乌拉尔或者闪米特含米特四大语系。而出现金发比例最高的人种应该是雅利安人,雅利安人语言属于印欧语系。

  金发,但眼睛却是碧色。

  沈笑对语系了解不深,但也能判定,而那喊自己哥哥的小女孩所用语言却绝对不属于印欧语系,而是比较接近中国的汉藏语系,因为这种突然浮现语言词语构成中,多是由单音词的单纯词和多音节的复合词,非常类似汉语。

  竹竿,母鸡,金发女孩,居住在中国山区的外国友人?

  一时间,沈笑脑袋都大了,心中更加愤懑。

  正头疼间,一只甲虫顺着沈笑裤腿爬了上来,虫足快速倒换,弄得沈笑一阵奇痒,伸手将它捏在手中,仔细一瞧:红壳,长须、六只脚……

  是小强!>_
  “这地方竟然也有小强!”身在不明异乡,使沈笑愈发迷茫,他捏住小强两只长长的触须,一股憋闷感从心中散发出来,冲小强怒喝道:“你去死吧!”

  刚要把它捏死,小强突然触须一阵抖动,六只虫足急速摆动,持续了十几秒,小强后腿一蹬,不动了……

  “不会吧……小强被我骂死了!”

  沈笑囧。

  那条半人高的黑狗一晃一晃的走了过来,鼻翼在沈笑身上轻嗅两下,一屁股撞在他腿弯上。

  沈笑正在发愣,不想一股很大的力量从腿上传来,身体立刻失去平衡,跪倒在地上,低头却看见刚在正屋打瞌睡的黑狗后腿在地上猛刨两下,扬了自己一脸土,随后大摇大摆的钻进鸡窝旁土石垒的小窝中。

  好嚣张的土狗!沈笑只觉脑门青筋不住跳动,上去就要收拾它,揪住它耳朵时却停了下来。

  毛色乌黑而柔顺,头长而整洁,肩胛骨长而倾斜,两只耳朵拉达着,看上去极为忠厚,这……是平毛猎犬?

  这种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哥哥,你跪在地上做什么?”正当沈笑要进一步侵犯黑狗毛、平毛要用嘴巴反抗暴政的时候,安妮丝出来了。

  沈笑松开狗耳朵,拍拍身上的灰尘站了起来,对安妮丝道:“安妮丝,这是什么狗?”

  安妮丝奇怪的望了沈笑一眼,开口道:“狗就是狗喽,而且乌鸦是哥哥你从树海中抱回来的吧?”

  乌鸦?果然符合这土狗的形象,沈笑暗中腹诽着这条让自己出丑的黑狗,打个哈哈道:“开个玩笑,开个玩笑!”心里却知道这黑狗和自己不亲恐怕是因为从自己身上嗅不到熟悉的味道,换句话说,它知道自己是冒牌货。

  “哥哥,我怎么感觉你怪怪的?”安妮丝非常仔细的瞅着沈笑,像是要瞧出什么一样。

  沈笑一惊,连忙转移视线道:“我有什么怪的,安妮丝,在你心里,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说真话吗?”

  “当然!”

  小女孩很单纯,收回视线想了想,手按着心口说:“太阳神在上,我不是故意要说哥哥的坏话。”

  沈笑:“……,说吧,我不在意。”

  “哥哥你很懒,让安妮丝一个人干活,做饭、洗衣服、喂小鸡;哥哥你还非常自恋,经常对着水面照来照去,问安妮丝自己是不是很英俊;哥哥你非常淘气,经常和村长的儿子沙斯打架;哥哥你还……”

  听着小女孩那连绵不绝的清脆声音,沈笑只觉冷汗一层层从身上渗出,想不到正牌竟然会是这么一个人,简直就是混混版那喀索斯嘛。

  “对了,安妮丝,我从出发去死寂森林到被救出,再到苏醒,一共花了多少时间?”沈笑想起正牌,心中有些担心。

  他虽然对正牌为人有些不屑,但恩仇必报是他为人准则,要因为怕暴露身份而导致恩人的哥哥得不到救援而死,这是他万万不想看到的事情。

  安妮丝歪着小脑袋想了一会儿,掰着纤细的指头算道:“哥哥你经常去森林锻炼,每次在森林中停留两三天,但也有达到五六天的时候,但从来没有超过十天的情况,可这次哥哥足足在森林中呆了十五天还没出来,我就请人去找你,结果发现哥哥昏倒在树海里面,而后哥哥你发呆的二十五天,一共是四十天啦。”

  “死寂森林中有没有食物、水源可用?”

  “有啊,不过能直接食用的食物很少,水源也很少见。”

  四十天!愿诸位大神一起保佑你!

  沈笑暗叹一声,知道正品九成九回不来了。

  他又和安妮丝聊了起来,虽然安妮丝不知道哥哥为什么变得爱问一些简单问题,但生性柔顺的她仍旧一一作答。

  在一问一答中,一些不属于沈笑的记忆浮现脑海中,从这记忆里,沈笑终于了解了这个世界的大概情况。
沈笑清醒已经两天,这两天中,他没有再向刚清醒时说那么多话,而是静静的思索,搜寻这那一丝丝不属于他的记忆。

  首先,他终于能确定,这里果然不是地球。

  也就是说,他,沈笑,一名中国人,一名身价千万的中国人,穿越了,而且由于没向阎王行贿,又没有神仙亲戚,没能成为皇帝、国王、皇子、世子、大富豪的私生子……,他现在是一名经常在村里浪荡的混混,无职业、无田地、无金钱,属于七阶层中第六阶层——贱民。

  这片大地广袤无垠,拥有无边土地,这片大陆被称为人们赞颂为无限沃土,七阶层是千百年来流传、并被大陆统一认可的划分方法。

  七阶:皇族、贵族、骑士、士兵、平民、贱民、奴隶。

  前四者和最后者不用说,非常容易分辨清楚,而平民是指有正当职业收入(包括田地、商铺)、有姓氏族谱,此为平民;贱民包括以下几点:无产、无金、无姓氏(无宗族证明),奴隶则由战败者、罪犯等人组成,这些人毫无自由,连牲口也比不过。

  前三者属于统治阶层,相关律法基本都是为这三阶层服务,对于贱民,士兵以上阶层甚至可以随意砍杀。

  沈笑得到的那段记忆中,在这个时间上,姓氏是非常重要的一环,甚至达到畸形变态的地步,比如商人,若无姓,即使有钱也会被鄙视,交易时更会被各方打压。

  宗族关系在这里仅次于法律,比如一个姓氏的族长对族内违反族规成员拥有生杀大权,在这一点,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都是如此。不过比起中国对祖先的净重来讲,这个世界在乎的似乎更是姓氏这个称呼。

  比如这仙人掌村,就有两大姓氏:村长,就是那个刀疤脸,他的姓氏是迪都,同时也是迪都家的族长,当然,他只是迪都散落在仙人掌村这一支的族长;另一姓为希芹,是仙人掌村另一大姓,千百年来两姓一直围绕村长职位纠纷不断,可以说结怨甚深。

  至于沈笑和安妮丝,他们二人无田地、无职业、无姓氏,属于贱民这一阶层。

  千百年来,平民一直看不起贱民,就像士兵看不起平民。这也是为什么安妮丝一家在村子里受排挤的原因,虽然这只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千百年来世情如此,对此沈笑也无可奈何。

  从记忆中得知,这个世界和地球有些类似,像一些常见动植物,比如狗、鸡、猪、竹子、白杨等和地球并无二样,但在深山老林等人迹罕至的地方,却有一些强大、操纵奇异力量的怪兽,称之为魔兽。

  这个世界也有一些人拥有远超平常的强大力量,比如剑士、骑士之类。

  不过记忆中对魔兽、武功这方面的描述少的可怜,几乎没有,更多的却是对仙人掌村这片土地的熟悉,沈笑知道哪种野菜能吃,什么时候该种什么粮食,甚至知道村子中某一家墙根藏着十枚银币。

  对这记忆,沈笑也只能暗叹一声:废材。

  这日沈笑望着天空发呆,手无意识地抚摸着乌鸦那乌黑油亮的脑袋,乌鸦亲热地舔舔掌心,合上眼帘,舒服地打起鼾来。和乌鸦搞好了关系,这是沈笑两日来取得的唯一成绩,乌鸦终于不再对他不理不睬、呲牙腚撞,带价是安妮丝为他做的鸡肉菜汤大半落入乌鸦嘴中。

  至于小强事件,沈笑经过这两天的实验发现,不论是鸡窝里的鸡,还是整天打呼噜的乌鸦,他的话没有丝毫作用,但对一些昆虫,它们竟然能按照沈笑简单的命令行事,这让他着实惊奇了一把。

  只是第一天还有些新鲜感,第二天就大感无趣,能控制一只虫子,虽然了不起,但有什么用?能杀人吗?能放火吗?能发财吗……,沈笑很快就把这件事扔到了九霄云外。

  “幺,这不是自恋狂黑毛阿雷多么?怎么?又在和你的黑狗一起发傻?真是相配的一对啊!”一句令人生厌的声音打断了沈笑的沉思。

  阿雷多,这也是沈笑在这个世界的名字。这讨厌的声音他也认识,是迪都村长家的儿子沙斯*迪都。沙斯长的并不难看,只是一脸傲慢惹人生厌,他之所以喊阿雷多黑毛,是因为这个村子中,只有阿雷多一人长着黑头发。

  沈笑平静地看了沙斯一眼,开口说:“没办法,我要和乌鸦知道有白痴要上门,只好一起装傻。”

  “哼!”沙斯脸色一变,不屑道:“老子马上就是贵族了?不和你这贱民一般见识!到时候让你这贱民知道我的厉害。”

  沈笑大惊失色:“什么,你知道你爹不是你亲爹的事情了?”。

  沙斯沉默了一会儿,似乎是在思索,半晌后突然吼道:“你这混蛋!”一下子从篱笆外蹦进来,对着沈笑提拳就打。

  “恼羞成怒!”沈笑笑笑,也不躲闪。

  “呜汪!”乌鸦四肢一伏,头一低,露出锋利的獠牙,冲着沙斯嘶吼不已,沙斯立刻停了下来,他在这条狗身上吃了不少大亏,有这条黑狗在,他不敢放肆。

  沈笑骂的虽然阴狠,但确实很有道理,这世界阶层异常严格,一般来说平民别说成为贵族层,就是成为士兵也非常困难。可以说,流星砸人的概率有多大,平民成为贵族的概率就有多大。

  所以沈笑才会猜沙斯不是村长亲儿子,更何况村长一个丑陋的刀疤脸壮汉明显不会有沙斯这种小白脸儿子嘛,这简直就是铁证。

  “哼,想来你这贱民也不会知道,难道你从无尽树海回来就把那件事忘了?”沙斯悻悻收回拳头,随即又有些高傲的挺了挺胸,“两个月前,我们一起进行的成人式,颁发身份徽章做的职业资质鉴定?”

  成人式?职业资质鉴定?

  沈笑眉头一皱,从脑海中翻出这个词语:这个世界十五岁成人,并由帝国官员登记造册,颁发职业徽章,顺便为少年进行资质鉴定,以期为国家发现人才,这就是所谓的成人资质鉴定。

  而资质出众者,就会被破格提拔,进入贵族学院学习,若顺利毕业,则有机会成为骑士阶层一员,更优秀者甚至可以挂靠在大姓氏贵族上,成为贵族一员。不过千百年来,从学院成为骑士阶层的平民不少,但成为贵族的却寥寥无几,难道沙斯这个贵族癖资质竟然好到这种程度?这样想着,沈笑看向沙斯的目光也多了几分惊奇。

  职业徽章和特殊提拔,就像地球的身份证制度和保送大学制度,只不过比之更完善、更困难。

  沙斯似乎很享受别人崇拜的目光,干萝卜似的指头晃了两晃,洋洋得意道:“怎么样?羡慕了吧,等少爷学院毕业,就是贵族大老爷了,小子,你给我小心着点,到时候我要一不小心把你宰了,连治安队都不用去。”

  “你到底来干嘛的?”沈笑有些不耐烦起来,看着这个傻子,他就想起高中时别人抱着自己喜欢的女孩在自己面前晃来晃去的情景。

  那真是,相当的不爽。

  “我来要账!”沙斯冲沈笑咧嘴一笑,露出两个歪斜的门牙。

  “账?什么账?”沈笑皱眉道。

  沙斯闻言嘴一伮,翻着白眼对沈笑道:“黄毛丫头来了,你问她吧!”

  安妮丝正在坐在一旁,用野草编织着什么,听到两人问话后,停下来紧张地说了一遍,似乎很怕这个叫沙斯的家伙。

  沈笑立刻明白这是自己拉的账,虽然正牌阿雷多游手好闲,但身手不俗,经常从死寂森林中带出些猎物,再加上安妮丝养的鸡鸭,生活也勉强过得去,可两个月前正牌阿雷多一入森林不返,安妮丝生活立刻紧张起来,再加上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