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缓缓而行,摩根想把昨晚吴尽想要的几种材料,向几名小学员说明一下。
“密银,柔软而坚固,先天具有强大的魔防能力,是制作防具的绝佳材料。”
摩根说。
“在矮人帝国里,密银铠甲是近乎神器的存在,因为密银极其难得。在我所阅读过的矮人帝国遗留下来的典籍中,曾经记载过,自由战争之前,曾经存在过一个强大而统一的矮人帝国,这个帝国统一了整个瑟德除了黄金矮人以外的所有矮人部落,它在被保罗教宗击败前,存在了有上万年的时间,它诞生的时间,甚至比精灵王国还要遥远。而在这个帝国上万年的历史中,也仅仅只挖掘出了两公斤密银。”
“这么少……”
四个小家伙惊叹。
“难怪是神器呢!”
“什么神器?”
“福雷斯你听仔细一点了,就是摩根主教刚才说的密银铠甲啊。”
贝奥夫问道:“那~~这么少的密银,怎么作铠甲呢?一套上好的全身甲,有三十公斤重啊。”
“二十九点八公斤。”
马克西说道。
“那是重铠步兵的铠甲重量,长枪手的铠甲最重可以达到三十五公斤,弓箭手的在二十八至三十三公斤之间,弩手的要轻一点,在二十二公斤以上,二十七公斤以下。这些都是伊瓦利斯的标准配备,不过实际使用中可能远不止这些重量,加上武器、盾牌等,身上的负重常常会超过四十公斤。而重骑士的铠甲除了人以外的还有保护马匹的马甲,全部加起来比步兵的要重得多。”
噗哧!
吴尽一口酒喷了出来,众人吓了一跳,吴尽嘴里嘟嘟喃喃的不知在念叨着什么,甩手把一个空酒瓶扔出了车厢,从大背包里摸出来一个油纸包,打开一看,却是一只热腾腾的烧鸡。他哆嗦着手撕下两只鸡腿,递给猴子一只,自己拿了一只张口正要开吃,抬眼看到众人,哈哈一笑。
“诸位,自己动手、自己动手,不用客气。”
众人继续自己的话题。
福雷斯问道:“重骑士的铠甲会有多重?”
“我没称过……”
马克西挠挠头。
“标准的重骑士最重要的并不是骑士,而是那匹马,那铠甲有多重我不知道,不过重骑士只能在平地上奔跑,而且往往只有一次冲锋的力气。”
“一次冲锋!?”
福雷斯不可思议的叫道。
“那能有什么用?他们上战场前的三天都不吃饭吗,干吗就冲一次。”
“因为铠甲太重嘛。”
马克西说道。
“压的马匹受不了,一次冲锋就要累的虚脱了。”
“那东西有一吨重吗!?要是敌人在几十公里以外,要行军几十公里,重骑士还怎么过去?”
“骑士都有自己的扈从的,还不止一个。”
马克西耐心的解释。
“行军打仗又不是像我们这样,背上两套换洗衣服就可以出发。大量的物资,粮食,补充消耗的弓箭,药品等等,都需要后勤人员运送。重骑士的铠甲平常就放在运送的车辆上,临上战场前才穿戴起来。”
“这个是真的。”
兰斯笑道。
“部队数量越大,后勤就越麻烦,一只十万人的大军,运送补给的民夫可能就有五万人,长期的战争,后勤补给的民夫数量会数倍于部队。不过好玩的是那些重骑士的重铠,一些重铠穿戴起来非常的麻烦,里面一层外面一层,零零碎碎的。重骑士端坐在凳子上,要好几个人帮忙,穿起来都要两个小时。”
“让我坐着发两个小时的呆,还不如杀了我。”福雷斯说。“还是当我的步行战士算了。”
“骑士只是一个称号。”兰斯说道。“是对你能力、行为、品德的一种承认,又不是只有骑马的才能成为骑士。圣殿骑士团里就有许多各种职业的人,也有获得骑士称号的战士。”
“哦!”福雷斯顿时眼前一亮。
“马克西说的那种重骑士铠甲也只是特别极端的东西,非常的少见,一般用的骑兵重铠,穿戴上以后,虽然影响速度,但还是可以长时间持续战斗的。”亚伦说。“高级的重铠防护面积遍及全身,防御效果非常好,而且关节处活动也很灵活,并不影响行动,就是重,实在是重的可以。力气不够穿上去走起路来都很吃力,更别说去打架了。”
尼克问道:“那么密银铠甲是怎么造的?”
老摩根露出了为难的表情,密银铠甲在矮人帝国也只是存在于传说中的宝物,矮人帝国灭亡后,残留于世间的一些文字材料上哪里会记载这种东西的制作方法。
“做成银粉,在制作好的铠甲上,薄薄的涂抹一层,那就是密银铠甲了。”吴尽懒洋洋的说道。“我们东方的那些个牛鼻子臭道士,用一两什么朱砂啊、狗血啊(狗血!?),什么的,找跟两个铜币的毛笔一沾,就可以弄出上百张鬼画符来,还不是一样的拿出来骗钱。”
众人看着这个家伙发酒疯,奈何又是坐在他的车上,不好说什么。吴尽躺在座位上翻了个身,只听得他嘴里还在叽里咕噜说话。
“……呜呼……呱……这瑟德……货币,居然和……一样……哈哈哈……省事啊……这帮混蛋……”
吴尽翻翻滚滚的折腾了半个小时,终于渐渐的睡着了。众人刚刚庆幸,看来可以清净一点,忽然听到砰的一声巨响,一个酒瓶又在车厢外炸开,大家吓了一跳,再看时,却原来是那只猴子扔的。小猴子对摩根呲牙尖叫了几声,蹦到放酒的箱子上,猴爪一伸,轻轻巧巧的拎出了一瓶红酒,拖回到吴尽身边,却没有打开继续牛饮,它把酒瓶抱在怀里,竟然就这么睡了。
老摩根揉揉额头,只觉这一人一猴大异常人,实在难以理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