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我没有理会秦医生的建议。有没有病我自己清楚。
我走回oak姐的房间,她还没有醒。百无聊赖之下,
我一张一张地翻看那些画。可以看得出画这些画的时候,
oak姐处于癫狂的状态,线条扭曲色彩凝重,但还是很美,或者说很妖。
据说天才和疯子只有一线之差。如果不受感情的刺激,
我相信oak姐会成为很好的画家。她有一种能力,能让画面精确地表达情绪。
可是现在她只是一个疯子,一个背负着很多种古怪病名的疯子。
Oak姐,我要救你,可我怎么救你?我真的救得了你么?
我只是一根稻草,一支迷幻剂,一个幻觉,
除了心理安慰和暂时的抚慰,我什么也不是。
其实我连自己都救不了啊,我不也在一点点靠近疯子的标准吗?
呵呵,这个世界为什么要给我们这么多嘲讽?
除了苦笑苦恼苦中作乐,我还能干些什么?
我的胡思乱想被护士打断,到了吃饭时间。护士小姐用湿毛巾给oak姐擦手洗脸。
Oak姐终于醒了,眼神涣散,侧躺着看我。我握着她的手,对她微笑。
她的手冰凉,像刚从冷柜里取出来的莲藕。她对我的出现没有一点表示。
我有些失望,用另一只手整理她额前的头发。护士在一边说:赶紧吃饭吧。
Oak姐像关节生了锈似的把手抽回去,僵尸复活一般缓慢地从床上坐起来,
但她似乎把我当成了透明的,没有一点情绪反应。该死的电疗!
我把护士请出房间,喂oak姐吃饭。Oak姐条件反射地张嘴,咀嚼,
像一只苟延残喘的牛。看着这样的情形,我根本就吃不下饭,
我突然想,也许她是再也好不起来了,
如果我们不能私奔,那我就留下来照顾她,陪她发疯……
(52)
可是我的想法被老爸和他的朋友斥为“荒谬到了极点”。
我从来没有见过老爸发这么大的脾气,他说身体有问题可以治,
即便治不好死了也只能认命,但精神出了毛病,
那就是生不如死,于我于他于所有爱我的人都是最大的痛苦。
冷静过后,我也想通了。我爱oak姐,
但也不希望因为爱她而刺痛其它人的心。
因为我还残存着理智,因为我还被当做一个神志清晰的正常人,
我就必须遵守正常人的游戏规则,戴着镣铐跳舞。
噢天啊,我真的羡慕死那群疯子了!
老爸知道我和oak姐不可能分开,他领会过和爱人分开的感觉,
不管对方是男是女,那也是一种真诚无邪的感情。
所以他一直在替我想办法,只是坚决不许我再到深圳去看oak姐。
我也在想办法,我绞尽脑汁、千方百计、不择手段,
只要能和oak姐在一起,照顾她,爱她,和她一起老去。
老爸看着我一天比一天瘦,一天比一天暴躁,
放弃了很多生意上的事情,看着我,怕我也神经出毛病。
在我纠缠了他27次,向他保证一定不会出意外之后,
他终于同意让我把oak姐接出院,
让我们在我家附近租一套公寓一起住。
(53)
oak姐的出院手续很快就办好了。公寓的布置也很快完成。
钱真是个好东西,有了它什么都有了指望。
出院那天,oak姐的病友们在医生的指挥下给她进行了一次文艺汇演。
在正常人看来,那是闹剧,唱歌的像在说话,说话的像在念咒,
整一个乌合之众。但和oak姐一样,我也被感动了,
他们那么认真,认真得像一群孩子,衰老了但本性不改的孩子。
一个男病人不知从哪儿变出一罐黄豆,还细心地准备了一把漂亮的银汤匙。
他自以为秘密其实却很大声地说:
小陈,我真的很喜欢你呢!
Oak姐和善地笑了笑,说:谢谢你。我也喜欢你——的礼物,哈哈哈!
男病人便也跟着大家傻笑。这时候秦医生赶来送行。
处于礼貌和歉疚,我对她说:辛苦您了,真的谢谢。
医生说:不谢不谢。你们照顾好她,应付不来就给我电话。
Oak姐插嘴道:我们不会有事的,医生。
铁门最后一次在我们后面“咣铛”,“咣铛”地关上了。
我拉起oak姐的手在临街的围墙前跑了好几个来回。
老爸的朋友笑着看我们,嘴里念叨着这疯丫头。
呵呵,我是乐疯了。Oak姐,我们胜利了!
能从这该死的医院里逃出来,我们就算是成功私奔了呀……
太阳在我们的头上照耀,我以前一直没有留意到它的存在。
淤积了很久的泪水终于被排了出来,一阵释然。
(54)
以后的生活,大家想必也能想象到。
Oak姐和我在一套普通的公寓里,吃普通的饭菜,
过普通的生活。和别人家相比,唯一不普通的,
就是公寓里的安全措施非常到位:没有易碎的玻璃制品,
刀具和所有能用来自残的工具都被锁起来,我管着钥匙。
为了照顾oak姐,我辞去了电台的工作,只写专栏,很少出门。
这个公寓就是我梦寐以求的乐土,甚至没有了药片,更没有外人的打扰,
老爸经常会步行2分钟的路程来看我们,替我们采购。
有时候我们也会下楼,在小区里走走,但只是走走而已。
Oak姐的病似乎在一夜之间全好了,和正常人没有区别。
她不再重复画那幅玫瑰,总是用温柔的笑容和语气对我说话。
她说从医院里出来后,才觉得这样普通的生活也是一种奢侈,
而她居然享受到了这样的奢侈。
然后我们拥抱,狂欢,做所有情侣们热衷的事情。
每次触碰到她精致的耳朵,我都忍不住一阵颤抖。
我不停地对着它说:我活活地爱死你了!
Oak姐便笑得全身发颤,手指在我的锁骨上来回蹭,
用要挟的口气说道:我就是要你爱死我!小盹盹!
一切太美好,以至我经常认为自己在做梦。
(55)
当然,长时间不出门,我还是会受不了的,
怎么说我也是个正常人,何况被oak姐煽动了好几回,
终于没站稳立场,陪她出了一趟门,到北京路去瞎逛。
因为很久没有好好的一起逛过街,我们俩都隆重异常地打扮了一番。
其实也隆重不到那儿去,oak姐出院后穿的衣服远不如住院前的。
我认真地替她打上粉底,抹上淡橙色的腮红,配上咖啡色的唇彩,
把头发扎起来,她看上去美极了,比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还美。
我把她推到铜镜跟前,说:姐,你看你,漂亮得叫我妒忌。
她不看镜子,自负地回答:我是你的女神呀!
我把自己也打扮妥当,和oak姐一起走出门。
天下着毛毛雨。Oak姐高兴坏了,甩开我的手在路上跑了起来。
不知道是我长大了,还是她年轻了,看着她的背影,
我觉得像在看自己的孩子,心里被母性的柔情填满。
虽然下雨,也不是周末,北京路的人还是不见少。
Oak姐和我像两个修炼了千年难得嬉戏一回人间的妖精,
在混乱的人群里和商店间穿梭,几乎把看得上眼的衣服全试穿了一遍。
女人是天生的购物狂,我们俩也不例外,
那天我们几乎逛了一整天,提了两手满满的衣服鞋子袋子发饰,
像刚打劫完北京路。我们为这么多“赃物”感到兴奋。
不过代价是上千RMB,我还因为淋雨发了一场高烧,
而这场高烧,又引发了更多不幸。
(本作品由烟雨红尘原创文学网授权刊载)